对深化艺术院团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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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继续做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关于继续做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关于继续做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2.28•【文号】文艺发[1994]7号•【施行日期】1994.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废止(原因: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文化部关于继续做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1994年2月28日文艺发[1994]7号)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指导下,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许多艺术表演团体在改革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文化部于去年九月份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通知》(文艺发〔1993〕44号),对全国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个文件总结了近几年改革的经验,正确分析了我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现状和困难,明确提出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就艺术表演团体的总体布局、领导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财务管理、演出管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意见。

现就1994年继续贯彻《通知》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以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充满活力的机制目前,国有艺术表演团体普遍面临的困难是难以在文化市场中发挥主力军和主导作用,因此,文化部在《通知》中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符合艺术自身规律的社会主义文化实体;确立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实行各类院团多轨并存,保护国家重点,放开社会办团,逐步建立艺术人员合理流动的新陈代谢机制。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快推进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去年以来,**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已进行的改革要深化、中央作出的改革要率先、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改革要探索”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等l4个重点领域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撑。

1、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积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了盛谷公司、温泉宾馆现代企业制度。

多方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国有经济、非公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不断完善规范煤业集团、自来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县属企业经营管理层职业化从业、市场化选聘。

2、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77个,建成农村资金互助社24个,多方搭建技术、信息、成果转化平台。

加快循环经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天纤棉业、正大饲料、家园陶瓷、华润建材、福润禽业等入园企业,全面推动企业市场化经营。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简政放权,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自由裁量权,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97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24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项。

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理顺工商、质检部门管理体制。

全面启动运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乡镇惠农便民服务大厅14个,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公共服务体系。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不断健全公共财政综合平衡预算机制,“三公”经费压缩25.2%,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县乡“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理清,实现了政府性债务“零增长”。

5、积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

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修编,建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9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登记颁证试点559户5123亩。

文艺院团改制关于文艺院团改制,人事工作的思考

文艺院团改制关于文艺院团改制,人事工作的思考

文艺院团改制关于文艺院团改制,人事工作的思考秦腔是北方梆子剧的鼻祖。

从xx年四团合一组建西安秦腔剧院,到xx年整建制移交曲江新区,再到xx年完成转企改制,西安秦腔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始终走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前列。

改制后的西安秦腔剧院贯彻坚持“出人出戏出效益”的发展思路,艺术成就和经营管理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精心创排的《柳河湾的新娘》《秦腔》《大明宫》《七步诗》等大型剧目屡获国家级大奖,受到观众热捧,连续两届梅花奖榜上有名,公司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xx年又荣膺曲江文化领军企业。

在改制初期,西安秦腔剧院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内在动力不足;改革政策不配套,具体操作难把握;分配制度不活,激励机制缺乏等诸多具体问题。

xx年7月,《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媒体的聚光灯下出台,曲江新区更是针对改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资源配置、资金筹集、人员安置方面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xx年6月,西安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城市,曲江新区作为西安文化体制改革的排头兵,担当起市属文化院团改革的艰巨任务。

xx年5月,曲江新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制定了《西安秦腔剧院事转企改制方案》和《西安秦腔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全面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公司仅用短短18天,全面完成了事转企改制工作。

短短几年,西安秦腔剧院已经从一个难管理、难经营的传统院团,发展成为全国知名、成长性良好的现代企业。

回顾西安秦腔剧院转企改制和市属8个文化企业整体移交曲江新区的具体工作实践,对于改制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不成熟想法逐渐浮出水面,希望能抛砖引玉,交流研讨。

一、充分认识转企改制中存在的思想观念问题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过程中,体制的转变、观念的碰撞、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演职员思想上的困惑、观念上的不适应、心理上的不平衡,容易诱发各种不稳定因素。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9.23•【文号】文艺发[1993]44号•【施行日期】1993.09.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废止(原因: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通知(1993年9月23日文艺发[1993]44号)198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1988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

在这两个文件精神指导下,经过改革,我国的艺术表演团体逐步打破了旧体制的模式,由计划体制下国家统包统管的形式逐渐向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各种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转变;布局不合理和队伍偏大的状况在总体上也有所改变。

特别是在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许多艺术表演团体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从当前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实际来看,由于各地在经济、文化发展诸方面的差异,各地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进展很不平衡,改革的成果还较为脆弱和单薄,改革的思路和视野还不够开阔,改革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宏观机制还不配套,文化经济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艺术表演团体内部运营机制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解决,相当一部分艺术表演团体处于不能正常运转的状态。

艺术表演团体在很多方面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适应改革开放,不适应人民群众新的要求,在创作上表现为能够深刻反映改革开放和时代精神的力作不多。

因此,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要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文件和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精神,继续贯彻1985年和1988年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两个文件的基本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时机,大胆探索,以真抓实干的精神,把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推上一个新台阶。

对艺术院团长足发展的思考

对艺术院团长足发展的思考
的发展 和强盛 、 民族的独立 和振兴 , 人 民的尊严
枪入库 ” 的尴尬局面和 困境 。优秀的文艺作品要
让更多 的消费者享 用。人们对于艺 术产 品的欣 赏 口味不同 , 有人喜欢 “ 阳春 白雪” , 有 人偏爱“ 下
里巴人” 。 我们要注 重利用精 品剧 目的品牌 效应 ,
和幸福 都离不开 强大 的文化支持 。多 出艺 术精

精 益求精打造艺术精 品
舞台艺术生产 作为一种 复杂而不 可重复 的 创造性劳动 ,在 大众式文 化消费 与 日俱增 的现 代社会 ,真正 受人欢迎和 推崇的仍然 是经过 千 锤 百炼 的思想性 、艺术性 和观赏性 统一的艺 术 精 品 。清代 剧作家和理 论家李渔 曾说 过 : “ 传 奇
提高艺术 消费者的欣 赏水平和鉴 赏能力 , 这也是

文 森
品, 是繁荣文化艺术的首要任务也是艺术家责
无旁贷 的使命 。

精品剧 目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 、 院 团 管 理 是 生 产 艺 术 精 品 的 重
要 条 件 和 环 境
能否 打磨 、 锤 炼 出精 品剧 目 , 首 要的是院 团
这 个民族 的文化积 累 , 为实 现中华 民族 伟大 复兴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 “ 二为” 方向不仅体现在作品内容 这个时代 ,
认认真真 , 一 丝不苟 的多做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使 上, 也体现在作品演 出实践 中。不演 出、 没有市 场 , 即使是 精 的中国梦 , 品剧 目也不 可能生存下来。随着文化 市场的逐 步完 善成熟 , 市场营 销理 念会影响我们的创作 观念 , 我 们的艺术创 作和艺 我们 艺术 院团攒足 后劲 , 得到长足发展 。

进一步促进直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工作措施

进一步促进直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工作措施

进一步促进直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改革合力直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统一指导。

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改革合力。

首先,要建立健全专门的领导机构,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其次,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最后,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质量。

二、深化机制创新,激发创作活力直属文艺院团要加强机制创新,激发创作活力。

首先,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优质项目的评选和奖励,激励创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其次,要推进艺术创作方式的创新,鼓励多种形式的艺术创作,提高作品的艺术品质;最后,要加强与其他院团的合作交流,借鉴各方经验,促进创作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专业素质直属文艺院团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专业素质。

首先,要加强对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储备机制,为院团的长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其次,要加强对艺术人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艺术水平和创作能力;最后,要加强对艺术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热情。

四、拓宽市场渠道,增加收入来源直属文艺院团要拓宽市场渠道,增加收入来源。

首先,要加强市场调研,了解观众需求和市场变化,做好市场定位;其次,要加强与演出机构的合作,拓展演出市场,增加演出收入;最后,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相关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增加版权收入。

五、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影响力直属文艺院团要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影响力。

首先,要加强对院团的品牌建设,打造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形象;其次,要加强对院团的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扩大院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最后,要加强对院团的文化交流,加强国际间的文化交流,提升院团的国际影响力。

进一步促进直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机制创新、加强人才培养、拓宽市场渠道和加强宣传推广等工作措施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面推进这些工作措施的实施,才能进一步促进直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提升其艺术水平和影响力,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8.31•【字号】陕政办发[1994]82号•【施行日期】1994.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1994〕82号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我省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省人民政府:近年来,我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省直属艺术表演团体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了院长、团长负责制和人员聘任制,并在经费、创作、演出、人事、工资、奖惩等方面开始打破旧体制的模式,由计划体制下国家统包统管逐渐向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管理方式转变。

不少剧团的演出场次和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有的剧团还连续推出自已创作、改编的新剧(节)目。

第三产业、有偿服务日益活跃。

全省市场演出有了新的发展。

在当前我省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是由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进展很不平衡;改革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宏观机制还不配套,文化经济政策还不完善;不少剧团编制偏大,有的超编严重,剧团的经费负担沉重;艺术表演团体内部运行机制上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未解决。

1993年12月13日文化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通知》(文艺发〔1993〕44号),明确提出了全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就艺术表演团体的总体布局、领导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财务管理、演出管理、繁荣创作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深刻认识深化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深刻认识深化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深刻认识深化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历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这次会议是我们党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次以党的中央全会的形式专门讨论文化的发展和改革问题。

会议全面总结了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集中全党智慧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愿望。

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为什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这样一个时间点,在这样一个重要的会议上研究文化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如何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研究文化问题的重大意义,认识这次全会的历史地位和深刻影响。

这要放在整个国际和国内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党和国家的全局来认识。

正像会议公报所讲的,总结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面我准备从一下四点来谈一下对这一问题的学习体会。

第一,这是我们党对国内、国际形势进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

之所以要把文化作为重要议题列到党的全会上来,原因在于在于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是由当前的国际和国内形势所决定的。

综合观察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我国文化建设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

从国内形势上看,全会公报用四个越来越概括了当前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这就是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与路径选择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与路径选择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与路径选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文化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文化发展问题已经成为决定我国能否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

这是继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和2006年《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我国文化发展改革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发展阶段。

在此背景下,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深入思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路径选择,对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就与启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在文化发展的理念和认识上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发展领域逐渐形成一系列新的发展理念,如解放文化生产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发展,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关注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新期待,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等等。

这些新的文化发展理念,作为新文化发展观,为文化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是建立了市场条件下文化发展的开放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在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型、大力培养壮大各类国有文化企业的同时,我国文化演艺、广告、文化产品流通、影视制作、互联网服务等领域逐步对民营资本开放。

加入WTO以后,外资逐渐进入我国影院改造、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书报刊分销、广告经营等领域。

通过向民营资本和外资不断开放以及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等方式,我国逐步建立起市场条件下文化发展的开放格局,占据主导地位的国有文化企业与不断发展的民营文化企业和外资文化企业相互竞争、相互补充,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市场动力。

文艺院团改革汇报材料标题

文艺院团改革汇报材料标题

文艺院团改革汇报材料标题改革前的问题与困难一、表演形式陈旧,缺乏创新激励过去,我院团以传统的舞台表演形式为主,缺乏对艺术创新的探索和实践。

观众对我们的表演产生了疲劳感,逐渐流失了观众数量。

二、节目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规划由于缺少统一的艺术指导,文艺节目质量良莠不齐,难以形成明显的风格特色和艺术水准,无法与同类院团有所差异化。

三、内部沟通协调不畅,形象互不统一因为成员之间的沟通不顺畅,导致在表演过程中缺乏统一的形象呈现,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艺术整体。

改革方案与实施措施一、开展艺术创新与实验我们根据市场需求和观众口味,组织成员积极参与艺术创新与实验。

通过导入现代舞蹈、音乐剧等新的表演形式,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使我们的节目更加富有创意和独特性。

二、建立专业的艺术指导团队为了提高节目质量和规范,我们成立了一个专业的艺术指导团队,由资深艺术家和导演组成。

他们会为每个节目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艺术水准的统一性和提高。

三、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我们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成员们通过定期的讨论会和排练,解决问题和提出意见,形成了内部一致性和整体形象。

改革成效与未来发展一、艺术作品获得认可经过改革后,我们的节目得到了市场和观众的认可。

观众数量逐渐增加,口碑也有了明显的改善。

我们的艺术作品在艺术界也获得了一定的关注和赞誉。

二、加强与其他院团交流与合作我们积极与其他院团进行交流与合作,通过参加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学习借鉴他们的创新经验,提高我们的艺术修养和表演水平。

三、实现全员发展与快速进步通过改革,我们的成员得到了更多的艺术锻炼和发展机会。

他们的表演水平和艺术才华有了明显的提高,也为他们日后从事艺术相关行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结语通过文艺院团的改革,我们解决了过去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发展。

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改革仍然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将继续努力创新与进步,为观众呈现更加精彩和丰富的艺术作品。

关于艺术表演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艺术表演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艺术表演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摘要:经过三十多年的艺术表演院团体制改革,我国艺术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放。

但是,其现行体制及其各种运行机制却滞后于经济、政治的发展,严重影响了艺术生产力的进步。

笔者从成绩、不足、改进思路这三个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艺术表演院团;改革;成就;不足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以此为标志,我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推开阶段。

趁此契机,笔者结合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和感受,也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1 艺术表演院团的基本概念艺术表演院团是专门从事戏剧、音乐、舞蹈、杂技以及曲艺等表演艺术产品的创作、生产、演出的机构,其具体形式表现为规模不等的剧院、剧团以及种种功能类似叫法不同的演出实体,它们通称艺术院团。

艺术表演院团担负着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任。

因此,艺术表演院团的发展和繁荣,是我国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艺术表演院团体制改革的成就改革开放的政策实行以来,文化部所属的艺术院团先后实施了院团承包制、扩大院团经营自主权,改革人员聘任机制,建立新型分配制度,实行演出补贴制度等一系列艺术院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和调整,取得了一定成就。

2.1政府放宽了对艺术表演院团的控制在改革开放以前,政府对艺术表演团体具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力,艺术表演院团严重依赖着政府的供养。

从1978年开始,政府面临着经费短缺的困境,于是决定将艺术表演院团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减弱了政府对艺术表演院团的束缚。

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

这些改革对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有重要作用。

2.2艺术表演院团的转型建国初期,艺术表演院团作为政府文机构的一部分,享有国财政支持。

但随着时代的进步,艺术团体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完成了转型。

从曾经的国有占主导变成今天国有与私有并存的局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7•【文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等政策措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但是,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尚待加强,创作生产能力尚不匹配,生机活力还未充分激发。

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凝聚共识,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工作原则——加强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全过程,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遵循艺术发展规律。

把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作为重点任务,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以创作规划为先导,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进行文艺创造,推动形成艺术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以更多优秀作品传递真善美,引导艺术工作者自觉追求德艺双馨,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关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2011年5月31日阅读7648次蒋淑媛专栏【字体:大中小】上一篇<<>>下一篇国有文艺院团是文化战线的生力军,国有文艺院团的体制改革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其自身的生存状态、创作观念、发展前景也将会影响到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走向和成效。

文艺产品是非物质产品,具有精神产品、公共物品、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多重属性,而且不同的艺术门类之间的生产方式、服务对象、市场生存能力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同时,我国的文艺院团长期按照事业单位的模式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必然要涉及到资产管理、人事调整、财务税收等配套制度。

文艺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事业单位的传统管理运作模式决定了文艺院团的体制改革将是涉及文化系统诸多方面的一项系统工程。

一、我国文艺院团的发展历程(一)50年代,在企业化的原则下,采取公营、公私合营或私营公助的方式,建立示范性的剧团。

原有民营、私营的剧团逐渐合并、改制为国营院团是这个阶段体制改革的主要模式。

1 952年,为了进一步发展文艺事业,文化部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全国剧团工作的指示》。

明确提出了“加强国营剧团”的工作方针:第一、建立正常的剧目上演制度。

第二、国营戏曲剧团每年至少应有六个月在剧场公演;国营话剧团、歌剧团每年至少应有四个月在剧场公演。

此外,国营剧团每年应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到工厂、农村或部队巡回演出。

第三、国营剧团应采取企业经营的方针,使其能逐步达到自给。

(二)80年代,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双轨制改革,文艺院团的经营自主权逐步扩大。

从这个时期开始,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

借鉴农村经济改革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院团改革,在全国得到了推广。

这一阶段,我国文艺院团在实践中也进行了承包责任制的尝试,同时实行了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改革措施,扩大了文艺院团在经营上自主权。

关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思考2011年5月31日阅读7648次蒋淑媛专栏【字体:大中小】上一篇<<>>下一篇国有文艺院团是文化战线的生力军,国有文艺院团的体制改革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其自身的生存状态、创作观念、发展前景也将会影响到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走向和成效。

文艺产品是非物质产品,具有精神产品、公共物品、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多重属性,而且不同的艺术门类之间的生产方式、服务对象、市场生存能力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同时,我国的文艺院团长期按照事业单位的模式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必然要涉及到资产管理、人事调整、财务税收等配套制度。

文艺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事业单位的传统管理运作模式决定了文艺院团的体制改革将是涉及文化系统诸多方面的一项系统工程。

一、我国文艺院团的发展历程(一)50年代,在企业化的原则下,采取公营、公私合营或私营公助的方式,建立示范性的剧团。

原有民营、私营的剧团逐渐合并、改制为国营院团是这个阶段体制改革的主要模式。

1 952年,为了进一步发展文艺事业,文化部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全国剧团工作的指示》。

明确提出了“加强国营剧团”的工作方针:第一、建立正常的剧目上演制度。

第二、国营戏曲剧团每年至少应有六个月在剧场公演;国营话剧团、歌剧团每年至少应有四个月在剧场公演。

此外,国营剧团每年应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到工厂、农村或部队巡回演出。

第三、国营剧团应采取企业经营的方针,使其能逐步达到自给。

(二)80年代,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双轨制改革,文艺院团的经营自主权逐步扩大。

从这个时期开始,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

借鉴农村经济改革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院团改革,在全国得到了推广。

这一阶段,我国文艺院团在实践中也进行了承包责任制的尝试,同时实行了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改革措施,扩大了文艺院团在经营上自主权。

《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的建议回复

《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的建议回复

尊敬的读者:今天我想和大家共享一些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在当前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国有文艺院团作为文化艺术的代表性组织,其改革举措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深化改革,国有文艺院团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升艺术创作水准,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国文艺事业迈上新台阶。

国有文艺院团应该加强内部治理,提升组织运营效率。

在现代社会,管理运营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决定了一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国有文艺院团要注重制度建设,优化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国有文艺院团应该深化艺术创作机制,鼓励原创作品的生产。

艺术创作是文艺院团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只有不断推陈出新,才能赢得观众的认可和市场的竞争力。

国有文艺院团应该加大对原创作品的扶持力度,鼓励艺术家进行创作,提升创作水平,推动我国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国有文艺院团还应该加强与地方文化产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国有文艺院团作为文化艺术的重要生产力,应该积极与地方文化产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地方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是当前文艺事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国有文艺院团应该加强内部治理,深化艺术创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文化产业的合作,以适应市场需求,提升艺术创作水准,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国文艺事业迈上新台阶。

在这个主题的探讨中,我个人认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文艺事业的长远发展。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国有文艺院团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走向世界舞台,展现我国文化的魅力。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撰写,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重要性,激发大家对文化事业发展的热情和期待。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我国文艺事业走向繁荣昌盛!谢谢大家的阅读!文章总结:通过深化改革,国有文艺院团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升艺术创作水准,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国文艺事业迈上新台阶。

从三明市歌舞团的改革探索浅谈文艺院团改革之我见

从三明市歌舞团的改革探索浅谈文艺院团改革之我见

从三明市歌舞团的改革探索浅谈文艺院团改革之我见摘要:推进文艺院团改革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放和发展文艺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三明市歌舞团积极探索,在改革中先走一步,积累了一些经验,对其他艺术院团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文艺院团改革牵涉面广、难度大,必须面向市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重在转变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统筹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配套推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努力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规律的科学发展之路。

关键词:文化体制;文艺院团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时代的高起点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

”福建省委省政府也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文化强省战略。

加快文艺院团改革,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促进文化发展繁荣的重要举措。

三明市歌舞团成立于1986年,原是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发展面临极大困难。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三明市歌舞团抓住机遇,积极探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用工制度改革。

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对54个岗位面向全团进行公开竞聘,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开专业文艺团体竞聘上岗。

对上岗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定3~6年《聘用合同》,合同到期,根据考核决定去留;部分实行兼职聘用,通过网上发布等形式,招聘了兼职人员150多人,在举办重大文艺活动时,实行一场一聘,根据需要临时聘用省、市、县专业、业余文艺演员参与演出,按实际参与场次给予报酬。

二是分配制度改革。

实行国家工资与排练、演出补贴并存的新分配机制,工效挂钩,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单位收入适当向一线演职员、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建立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是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从排练演出、年度考核、业务活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九月六日)国务院同意《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对于克服长期以来国家对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统包统管体制的弊端,增强艺术表演团体的经营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艺术表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间接管理艺术表演团体的职能,促进社会主义艺术表演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这个《意见》所提出的原则和方向,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把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散决策,加强领导,使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能够稳步前进。

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将涉及到劳动、人事、计划、财政、税收、工商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以保证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改革的目的和指导方针(一)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的是由国家统包统管的体制。

这种体制在一定时期内起过积极的作用。

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体制已不适应我国艺术表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主要问题是:管理权高度集中于国家,艺术表演团体在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中缺乏必要的自主权;在分配关系上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阻碍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人员优胜劣汰的竞争;在人事制度上没有形成艺术表演人员的庋动制和淘汰制,使冗员不断增多,国家拨给艺术表演团体的事业经费只能主要用于养人,而不能用于发展事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布局不够合理,对有些重复设置的、艺术力量薄弱的、不受观众欢迎的艺术表演团体,往往很难进行调整;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经常苦于处理艺术表演团体的具体事务,不能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从宏观上对艺术表演团体的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进行指导、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

国有院团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院团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国有院团改革是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为了推动国有院团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强化市场导向,提升艺术水准。

国有院团应当树立市场意识,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加强原创作品的创作和生产,提升艺术品质和观赏性,提高市场竞争力。

同时,加强与国际接轨,引进国外先进的艺术理念和技术,提升国有院团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优化管理机制,提高运营效率。

国有院团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效率。

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艺术团队,提高院团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三、加强社会服务,拓展文化影响。

国有院团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通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拓展院团的文化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政策支持,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国家应当出台相关政策,为国有院团改革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国有院团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为院团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改革落实。

国有院团改革的实施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改革进展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实现。

同时,加强对院团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行为和财务风险。

六、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国有院团改革的实施需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向社会各界介绍改革的意义和目标,引导舆论对改革持支持态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条件。

七、加强国际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国有院团应当加强与国外艺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艺术理念,拓展发展空间,提升院团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相信国有院团改革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提升国有院团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29•【字号】吉政办发[2000]94号•【施行日期】2000.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0]9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文化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体改办《关于深化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请省文化厅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州、县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可参照上述《意见》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深化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意见自1983年以来,省直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省直剧院)在管理体制、内部运行机制和结构布局调整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改革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尽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省直剧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深化省直剧院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根本目的,努力探索一条投资体制多元化、经营管理企业化、事业发展社会化的艺术表演团体发展的新路子;充分调动广大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艺术生产力,出人才,出作品,出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要内容(一)改革管理体制。

1.实行“政事分开”。

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主要是研究制定文化政策和法规,通过政策指导和依法行政,实现对省直剧院的管理;省直剧院要逐步取消目前套用行政机关机构级别的做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实行登记管理。

文艺院团年度考核总结范文

文艺院团年度考核总结范文

一、前言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文艺院团年度考核总结的时刻。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单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文艺院团的整体实力。

现将本年度考核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 深化改革,提升院团核心竞争力(1)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优化部门设置、精简机构、压缩编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

加大对青年艺术家的培养力度,选拔优秀人才担任重要岗位,提升整体素质。

(3)拓宽融资渠道,增强院团经济实力。

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拓展社会融资渠道,提高院团的经济实力。

2. 丰富文艺创作,繁荣文艺事业(1)加大创作力度,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艺术水准较高的优秀作品。

本年度共创作了10部舞台剧、20部音乐作品、30篇美术作品。

(2)举办各类文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全年共举办各类文艺活动50场,参与群众达10万人次。

(3)加强对外交流,提升院团知名度。

参加国内外各类文艺演出、展览、比赛,展示我国文艺院团的优秀成果。

3. 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需求(1)深入基层,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全年共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00场,覆盖群众5万人次。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3)加强文化交流,推动区域文化发展。

与周边地区文艺院团开展合作,共同举办各类文艺活动,推动区域文化繁荣。

三、存在问题1. 创作力量不足,优秀作品较少。

2. 资金投入不足,制约院团发展。

3. 人才流失严重,影响院团长远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加强创作队伍建设,提高创作水平。

2. 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3. 优化人才政策,留住优秀人才。

4. 深化内部改革,提高院团整体实力。

总之,过去的一年,我单位在改革、发展、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为繁荣我国文艺事业、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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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艺术院团改革的思考发布日期:2010-2-26 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我们在部党组书记于幼军同志的带领下对10省(市、区)文化工作状况进行了调研。

艺术司在调研过程中的关注点主要是如何进一步深化艺术院团改革,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

现将调研过程形成的想法,以及多年来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思考归纳如下:一、深化艺术院团改革的目标是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艺术院团的改革,几乎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同步,有近30年的历史了;也几乎尝试了其他行业改革的各种办法,比如农业的分田到户、联产承包,比如工业的抓大放小、关停并转。

应当说,由于近30年来的渐进性改革,有不少艺术院团(主要是内地省份的县级艺术院团)已完成了转企改制,沉浮于市场之中;尚未转制的院团面对并不乐观的市场,已感受到了严峻的生存压力。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艺术院团改革的目标是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但是在实际状况中,即便是很好地确立了“企业化”运作理念并且较好地完成了内部机制改革的艺术院团,生存压力依然严峻。

这是否说明,多年来艺术院团的改革,作为改革目标的艺术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在绝大部分艺术院团远未实现。

幼军同志在这次率队调研中屡屡强调:“我们艺术院团的改革不是要把院团改死,而是要让它焕发出生机活力”;“通过深化艺术院团的改革,我们要实现‘养精兵,精养兵’,从而实现我们文艺创作的大发展、大繁荣,兴起我们文艺创作的新高潮”。

二、深化艺术院团改革中应澄清的几种看法(一)艺术院团改革不是为了给财政减负担。

在近30年的艺术院团改革中,特别是对原有县级事业单位的基层院团改革中,这是在部分地方领导思想中存在的认识,在相对贫困地区中担任领导的同志此种认识更甚。

有些甚至把艺术院团“转企”视为是减少“吃皇粮”人员的指标,这明显导致了对艺术院团的改革是“只管转,不管活”,更不管基层群众的文化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二)艺术院团改革不是花哨的政绩工程。

从我国当代社会“四位一体”的全面建设、全面发展来看,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是根本性的、基础性的,它必然要求它的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全面协调”。

我想,这是中央强调“可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根本原因,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的根本途径。

但事实上,我们建国几十年来对文艺功能、文艺队伍的认识,是强调它的意识形态属性并由此强调它的社会公益属性,是围绕着这些根本属性来确立相关政策和法规的。

艺术院团改革之所以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它有许多盘根错节的深层次的问题。

如果负责艺术院团改革的领导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不像幼军同志在调研中屡屡强调的“出新招出实招”,就可能使改革成为花哨的政绩工程,使艺术院团不是通过改革步入阳关道而是钻入死胡同。

(三)艺术院团改革不是文化界、更不是艺术院团自身的事情。

从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的目标来看艺术院团的改革,自始至终困扰着改革院团的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

说要变“向市长要钱”为“向市场要钱”,却发现我们远未成熟的市场已面临着残酷的角逐和竞争;说要“妥善安置每一个人”以确保平稳改革、安定发展,却又发现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尚待完善更有待落实。

因此,文化体制(包括艺术院团)的改革不是文化界而是全社会的事情。

只有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关注、通力协作,才真正有可能使我们的艺术院团通过深化改革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四)不能期待改革是一剂“药到病除”的良方。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前行的历史进程,艺术院团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

由于长时期形成的艺术事业观念及其生产方式,由于长时期沉淀的单位人员负担和生产资料欠账,还由于改革所面临的社会多方面的关联和制约,成功有效的艺术院团改革不仅需要新招实招,而且需要稳步持续。

不能期待一转企改制就“精品剧目不断涌现”、“演出利润大幅上升”;更不能因为改革不能立马见效而失去信心,消极起来。

就一个单位而言,改革是一个艰巨的转换和蜕变过程;就全局而言,改革也不排斥具体单位的“关停并转”。

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就艺术院团改革而言,要在较为大局的、相当长期的视野中来审视。

三、目前深化艺术院团改革的几种做法(一)集团捆绑、整体转制法。

这种做法以江苏省演艺集团为代表。

特点是将演出生产单位(剧团)、经营单位(演出公司)、演出场地(剧场)进行资源整合。

由于此举仍然是在文化(文化部门管的“小文化”)部门内部进行,许多需要社会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得不到有力的解决。

(二)媒体代管、全面促销法。

这种做法以北京儿童艺术剧院为代表。

特点是依托媒体的宣传优势帮助打造产品品牌从而获得较好的市场效益。

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进一步的做法是拉长品牌剧目的产业链以延伸产品效益。

北京儿童艺术剧院的改革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北京市领导多方面的关心和帮助,还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转企”后难以获得政府对生产资料的投资,这加大了演出成本的负担。

(三)区别特性、分类管理法。

这种做法以上海市各艺术院团的分类管理为代表。

作为我国显赫的演艺重镇,上海将艺术院团分为四类:一是确定重点扶持的京剧院、昆剧院,在实施两院整合后由市委宣传部直接管理;二是依托上海大剧院,管理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院、民乐团等全额拨款单位;其余实行差额拨款的院团分别由文广集团(管理杂技团、歌舞团、滑稽剧团、话剧中心等)、文新集团(管理越剧院、沪剧院、淮剧院等)管理并构成后两类。

(四)自我调整、扬长避短法。

这种做法以云南省昆明歌舞剧院为代表。

昆明歌舞剧院目前共有包括交响乐团、儿童剧院在内的三块牌子,这几个院团在既往的艺术生产中已经产生了品牌效应,因此在资源整合中得以保留。

而与省属院团重复设置的滇剧团、花灯剧团则取消设置,允许这些院团的优秀演艺人员向省属院团流动,其余艺术人员则安排作群文辅导和“非遗”传承工作。

(五)企业兼并、身份转化法。

这种做法以云南省丽江歌舞团为代表。

该团被《丽水金沙》演出公司兼并,演员身份转换后进入产业基地。

(六)自主转企、员工持股法。

这种做法以浙江省宁波歌舞剧团为代表。

该团转企后,大部分人员按“老人老办法”办理离退,新组建的剧团以“新办法”聘用人员居多,留用的“老人”则投资参股以获取额外报酬。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做法:比如苏州的艺术院团开始对新进人员实行聘任制,不纳入事业编制;比如广州将芭蕾舞团、歌舞团(可能将改为音乐剧剧团)并入广州大学,成为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比如天津为京剧院、青年京剧团创造一团一场(剧场)一所(招待所)的条件,强化其自我造血机能;比如贵州有进行省属、省会城市所属同类剧团(京剧团等)合并以优化资源、调节市场的意向;还比如广西有将县级艺术院团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的意向等等。

四、进一步深化艺术院团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一)要充分发挥艺术工作者在深化艺术院团改革中的主体作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来调动广大艺术工作者投身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要使艺术工作者真正享受到改革的效益并通过深化改革得到实惠。

(二)要通过合理的评估办法,区别出国家应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的重点院团和可以逐步转企改制的一般院团。

对于应由国家继续扶持的重点院团,要促其深化内部机制改革,要明确其创作推广演出社会主义主流文艺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可以逐步转企改制的一般院团,也要在政策扶持、社会保障、资金帮衬、市场拓展等方面“扶上马,送一程”:这方面一是要切实落实好离退人员“事转企”之后待遇的“不减反增”,二是要通过“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现全员聘任乃至项目聘任的平稳过渡,三是要通过生产资料(特别是剧场)的投入和改善强化其市场竞争能力,四是要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其公益性文化服务“埋单”,五是要一视同仁地对待其向政府资助项目的申报……使其既能“闯市场”又能“靠市长”。

(三)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我国的艺术院团,使其资源得到整合,市场得到拓展,活力得到增强,效益得到提升。

深化艺术院团的改革,不仅有单位本身的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问题,还有个国家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问题。

从艺术院团布局的合理性来考虑,当下深化艺术院团改革,一是要解决省会城市省属、市属同类剧团重复设置的问题,二要解决“地方戏”剧团脱离“原生态”成为无本之木的问题,三要从都市的文化功能和文化定位来考虑艺术种类设置的问题,四要从都市群的构成来考虑剧团演出市场的问题。

(四)要在既往成功倡导“区别对待,一团一策”的基础上,适时提出“和衷共济,一团两制”的理念。

事实上,在“一团一策”的改革进程中,许多文化主管部门和艺术院团已经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这样去做了,这其实有些类似对经济体制改革“双轨制”阶段的借鉴。

有些院团考虑剥离舞台美术部门和票务营销部门,这是“结构性”状态中的“一团两制”;有些院团则在进人机制上考虑“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是“建构性”过渡中的“一团两制”。

之所以应当在适当的时候(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并落实“一团两制”理念,首先这有利于实现艺术院团改革的平稳过渡;其次,这有利于通过“演”而优则“事”(事业编制)实现对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吸引;第三,这有利于弥合“非事即企”或“非企即事”间的政策法规“壁垒”;第四,无论是“结构性”状态还是“建构性”过渡,“一团两制”的理念还可以拓展到某一地区乃至全国艺术院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

就“建构性”过渡而言,在地区格局内可考虑两类艺术院团率先转企改制:一类是意识形态属性较弱的杂技、木偶、皮影等,一类是伴随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而从事艺术生产的某些曲艺、小戏团体等。

就“结构性”状态而言,在地区格局中要考虑同类品种的艺术院团“优存劣汰”(或叫“扶优转劣”,这不同于省会城市的“同类合并”)。

在全国视野中有两个方面需要特别考虑:一是边疆民族地区艺术院团所担负的特殊的民族文化建设和国家文化安全的任务,这在有的省区建议把它们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来考虑;二是对我国历史上因政治、经济、交通等诸多原因形成的演艺重镇,如北京、上海、沈阳、武汉等,要考虑“抓大放小”的思路以国家扶持为主。

其他方面的考虑还有:许多艺术院团兼有“非遗”保护和公益服务的任务,应尽快完善并落实相关国家扶持的社会资助政策;在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在对艺术院团的艺术生产提供便利、加强引导等方面,国家也应有所作为。

深化艺术院团的改革,既往我们之所以强调院团因自身的种类、自身的水准(所属的级别是一种反映)、自身所处地区的经济状况、自身在当代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适应程度而产生的差别,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思路而言无非就是要有抓有放。

就上述思考而言,一是要抓高放低。

高低的基本依据是国家部委直属、省属、市属等差异,这在既往“人往高处走”的自然选拔中也体现出艺术水准的差异。

当然也不尽然。

某些省属的地方戏剧团可能就代表国家级,某些地市级的剧团通过自身建设也往往达到或超过省级水平。

“抓高放低”实际上是“养精精养”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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