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适建性评价及其空间区位选择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Public Housing in Shenzhen(Interim)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编写小组二〇一〇年八月前言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和建造的建设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深圳市既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了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省(市)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与建设指标、总图、户型、设施、建造。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归口管理,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邮政编码:518049)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卓越臵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协鹏设计有限公司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俊跃王欣沈驰刘丹汪四新王莉芸刘勇孙延超杨杰王晓东王启文鲁艺谢利民董善白石丽茹肖家远曲毅荆治国邓涌马晓雯孙茵黎晓茜陈智坚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与建设指标 (4)3.1 基本规定 (4)3.2 建设指标 (4)4总图 (6)4.1 一般规定 (6)4.2 土地利用及空间布局 (6)4.3 交通组织 (10)5户型 (11)5.1 一般规定 (11)5.2 户型分类 (11)5.3 户型功能 (12)6设施 (14)6.1 一般规定 (14)6.2 公共服务设施 (14)6.3交通设施 (15)6.4 建筑设备 (16)7 建造 (19)7.1 一般规定 (19)7.2 土建 (19)7.3 建筑装修 (20)7.4 经济性 (21)附录A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场地各功能区的植物配臵参考表 (22)附录B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24)附录C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2010-1239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关于印发《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沪建交联〔2010〕1239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规划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现将《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编制说明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建设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设导则包含总则、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以及工程质量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了条文说明、用词说明、名词解释、装修基本配置表格和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本建设导则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 (1)2规划与环境 (2)2.1规划设计 (2)2.2交通 (3)2.3住区环境 (4)3住宅设计 (6)3.1设计原则 (6)3.2单元设计 (6)3.3套型设计 (6)4综合配套 (9)4.1配套原则 (9)4.2市政公用配套 (9)4.3公建配套 (11)4.4绿化配套 (12)4.5交付条件 (13)5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 (14)5.1建筑节能 (14)5.2住宅装修 (14)6工程质量 (16)条文说明 (18)附录一用词说明 (29)附录二名词解释 (30)附录三装修基本配置表格 (32)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35)1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单位推进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明确建设要求,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保障性住房定义政策整理
保障性住房资料收集整理一、保障性住房的定义: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类:1.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①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②经济适用房的费用减免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③经济适用房的个人贷款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经济适用房的税收优惠政策:a.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b.土地增值税: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
c.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规定,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列入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系统发力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系统发力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所社会调查课题组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4年第05期保障房建设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重大民生工程,长期看将深度影响房地产发展模式,同时发挥着刺激消费、带动产业发展等基础功能。
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同年12月,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启动,重点聚焦“两类群体”保障工作、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及封闭管理相关事项。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所社会调查课题组对全国10个省(市)共24个城市的城市居民展开问卷调查,收集受访者在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领域的主要变化、问题及诉求。
①依托以上数据,本报告对商品房与保障房需求变化趋势及保障房潜在经济后果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当前商品房、保障房需求呈分化特征(一)商品房购买意愿、二次购房需求及租赁需求低迷一是价格感受偏高压制购房意愿,居民“无力买”。
2023年以来商品房销售持续探底,导致商品房价格不断下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5%、销售额同比下跌6.5%;70个大中城市中,52个城市新建住宅售价低于2022年,66个城市二手住宅售价低于2022年。
即便如此,受访者对商品房的价格感受依然偏高。
68.6%的受访者认为房价处于偏高状态(见图1),在谈及未来房价预期时,27%的受访者认为未来两年房价会继续上涨(见图2)。
受此影响,居民购房意愿未在短期内迅速回升。
仅有16.4%的受访者计划2024年将加大“购房或租房”支出。
二是已购房家庭被深度锁定,“二次购房”需求低迷,居民“不愿换”。
受就业不振、收入增长不佳、房贷压力大等影响,已购房家庭正被房产深度锁定,无能力和意愿再次购房。
调查显示,在已购房样本中,86.4%的受访者表示当前收支基本平衡,仅有3.7%的受访者表示收支能有“富余”;49.6%的受访者期待降低房贷利率缓解还贷压力,占比最高。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收入、户籍、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等方面。
具体来看:
1. 收入水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总收入需低于当地规定的中低收入线或低收入线。
2. 户籍要求: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申请地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或户籍。
3. 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数量也是考量因素之一,不同城市对于家庭人口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4. 住房状况: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可能会被优先考虑。
5. 资产情况:家庭总资产也需要符合一定的限制,如金融资产、不动产等。
此外,对于建设单位而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需要符合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并通过联合验收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改建或改造非居住存量房屋时,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鼓励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运营单位还需加强维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预警及处置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向当地的住房管理部门咨询最新的保障房认定标准和申请程序。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是指为了满足广大住房困难群
体的住房需求,提高城市住房供应保障水平,推进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规
划和建筑设计指导性文件。
下面将从规划目标、重点措施、建筑设计导则
等方面对该导则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的规划目标主要包括:
提高低收入者住房条件;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数量;提高保障性住房建筑
质量和居住环境;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创新;促进社会公
平和谐发展。
其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该导则提出了以下重点措施:加快土地供应;提高建设和财政资金投入;创新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积极推进住房
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刚性需求群体保障;提高保障性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
最后,该导则还给出了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导则,主要包括:合理规
划设计保障性住房布局;注重节能环保,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合理设计住
房户型,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注重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服务;
加强住房安全设计,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体来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旨在通过提高低收
入者住房条件,增加住房供应量,改善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探索建设模
式和运营机制创新,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同时,在建筑设计方面注重
合理规划、节能环保、多样化需求、社区配套和住房安全等因素。
通过这
些规划和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城市住房供应保障水平,促进
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障性住房适建性评价及其空间区位选择——以杭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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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导致 了保 障性住房 效用发挥 的低 下。 区位选择
的 本质 也 即适 建 性 评 价 。 结合 民意 调 查 ,发 现保
障性住 房 有3 个主 要影 响因素 ,通过 技 性 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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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通过对研 究现状 述评 与保 降 l住房建 设 生
问题 的 分析 , 发现 不 恰 当的居 住 空 间 区位 分 布直
少 .相关 的研究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有关保障性 住房 的研究 二是有关居住空 间区位与空 间结构
的研 究 。 1 1 1 有 关保 障性 住 房 的研 究 .. 国 外 发 达 国 家 住 房 保 障 问 题 研 究 在 基 础 性 理 论和 政策 研究 方面 非常 丰富 。基础 性理 论研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首先,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强调了保障性住房的定位和目标。
保障性住房的定位是为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
导则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的目标是满足群体基本住房需求,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导则对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户型设计、功能设置、基础设施配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例如,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应符合住房面积标准,户型设计要满足家庭实际需求,功能设置要考虑到住户的各项生活需求,基础设施配置要满足住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三,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重点强调了保障性住房的环境和社区配套建设。
导则指出,保障性住房的周边环境要与普通住宅区相当,社区配套设施要满足住户的基本需求。
此外,导则还提到了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如学校、医疗机构、文化活动场所等,以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第四,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还重视住房项目的社会管理和维护。
导则强调了住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和社区组织建设,以保障住户的权益和提高居住环境。
此外,导则还强调了住房项目的修缮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住户的居住问题,确保住房项目的长期使用价值。
最后,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还提到了住房项目的审批和监管机制。
导则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导则还强调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总结起来,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是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文件。
导则要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注重环境和社区配套建设,加强住房项目的社会管理和维护,建立规范的审批和监管机制。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有效提高上海市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房 设计 标准
保障房设计标准
保障房的设计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居住环
境和生活质量。
保障房的设计标准通常包括建筑结构、空间布局、
设施设备、安全性等方面。
首先,保障房的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的相关标准,包括建筑材
料的选用、承重结构的设计、抗震抗风等级要求等。
这些标准旨在
确保房屋的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其次,保障房的空间布局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包括合理的
户型设计、通风采光要求、室内空间利用率等。
合理的空间布局可
以提高居住舒适度,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设施设备是保障房设计中不可忽视的部分,包括给排水系统、
供暖系统、电气系统等。
这些设施设备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确保
其正常运行和居民生活的便利性。
此外,保障房设计还需要考虑到居民的特殊需求,比如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需求。
因此,在设计中需要考虑到无障碍设施、
安全设备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总的来说,保障房的设计标准涉及到建筑结构、空间布局、设施设备、安全性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居住环境的要求,以确保保障房的质量和居住舒适度。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经济适用房篇)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经济适用住房篇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总平面设计 (4)4 住宅设计 (6)4.1 设计原则 (6)4.2 单体设计 (7)4.3 套型设计 (6)4.4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24)5 室内环境与装修 (26)条文说明 (28)1.0.1为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要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改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即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的就近动迁安置房参照执行。
1.0.3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并与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
1.0.4 住宅设计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要求,积极推广应用适用、安全、经济、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1.0.5 住宅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1.0.6 住宅设计应有利于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1.0.7 经济适用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的强制性要求。
2.0.1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9 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0 走廊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保障房 标准
保障房标准
一、建设用地
1.保障房建设用地应为国有土地,且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2.保障房建设用地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远离污染源,保证居住环境质量。
二、建筑面积
1.保障房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家庭人数和结构,提供适宜的居住
空间。
2.保障房建筑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基本生活
空间。
三、房屋结构
1.保障房结构应安全牢固,满足抗震、抗风等要求。
2.保障房结构应采用经济适用的建筑材料和工艺,确保房屋的耐久性和使用
寿命。
四、房屋面积
1.保障房房屋面积应符合政策规定,根据家庭人数和结构,提供适宜的居住
面积。
2.保障房房屋面积应合理分配,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不浪费公共空间。
五、房屋质量
1.保障房房屋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2.保障房房屋质量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居住安全和质量。
六、房屋布局
1.保障房房屋布局应合理舒适,满足居住生活需求。
2.保障房房屋布局应注重通风、采光、隔音等性能,提高居住舒适度。
七、房屋环境和周边设施
1.保障房周边设施应完善,包括教育、医疗、交通、购物等公共服务设施。
2.保障房周边环境应良好,有适宜的绿化和休闲空间,营造宜居的生活氛围。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3)3 选址与规划 (4)4 建筑设计 (6)5 住宅装修与设备设施 (11)条文说明 (12)编写依据及参考文献 (30)1 总则1.0.1 为加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此类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依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建设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1.0.3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1.0.4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并与区域周边环境以及北京市居民的生活习俗相协调。1.0.5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与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居民的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及条件相结合。1.0.6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1.0.7保障性住房应符合适应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0.8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参照本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建设规范、规定等要求。2 术语2.0.1 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按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为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1.廉租住房指政府以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2.经济适用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3.政策性租赁住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2容积率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h㎡)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与居住区用地(万㎡)的比值表示。2.0.3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2.0.4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2.0.5 使用面积系数房屋按套计算面积时,使用面积系数为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加按规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比率(%)。3 选址与规划3.1 一般规定3.1.1 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3.1.2 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3.1.3充分考虑规划用地周围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部有保留价值的地形地物、植被、河流、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3.1.4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3.1.5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功能完善、规模适当、形式丰富。3.1.6 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住房和设施。3.2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3.2.1选择地质条件适宜、环境适宜的区域。3.2.2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宜临近城市的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点、交通换乘枢纽等,考虑居民的出行要求。3.2.3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考虑居民的就业要求。3.2.4应建设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配套设施能够与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同期投入使用。3.2.5 保障性住房宜与两限住房小区、普通商品住房小区搭配建设。3.3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应坚持节约城市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以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为主,原则上不建低层住宅。在城市用地紧张的现状条件下,优选中高层与高层住宅,远离城市中心的新城和郊区,可以适当考虑多层住宅和中高层住宅。3.4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合理确定容积率、住宅建筑净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以保证良好的居住环境。3.4.1保障性住房的容积率宜控制在1.6—2.5。3.4.2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建筑净密度宜控制在20%—30%。3.4.3 以小区形式独立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建设不小于25%。3.5 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通风和噪声控制标准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3.5.1住宅建筑布局应充分考虑冬季日照、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充分利用夏季自然通风,住宅的主要朝向宜选择北京市最佳朝向。3.5.2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宜进行小区的风环境、声环境和日照环境的计算机模拟,以保证适宜的居住环境。3.6交通与停车3.6.1小区道路应安全便利。机动车道路应满足消防、防灾、救护等通行要求。3.6.2 小区室外设施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3.6.3小区停车位的规划设计应按以下的要求设置:1. 廉租住房可不设置固定机动车停车位,可设置公共访客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数量应按照不高于0.1辆/户的标准设置。应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可与自行车停车位综合考虑。2. 位于公共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至1000米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机动车停车位可按0.1辆/户标准设置;位于其他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按0.2辆/户标准设置;并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可预留一定的停车用地。3.6.4小区道路应考虑自行车与步行的出行便利。3.7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北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进行建设,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同期交付。3.8 小区的规划设计,应安排5套/100套的老年住宅和无障碍住宅。3.9 室外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3.9.1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护和物业管理。3.9.2 注重绿化环境设计,选择适宜北方种植的树种,注重植物的高低搭配和四季变化;设置适当的建筑小品,丰富和美化环境。3.9.3 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和车辆停放,减少噪音。综合考虑人行道的布置,方便步行与室外活动,创造安静、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3.9.4 综合考虑公共活动场地与步行系统的设置。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注重居民的交往空间的塑造,有助于居民的交流与和谐相处,有助于老年人的室外活动和交往。3.9.5 为居民锻炼和儿童玩耍设置足够的室外健身器械与儿童活动器材。3.9.6 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并留有安全防护距离。3.9.7 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有条件地区宜设置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设施,应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公共厕所和卫生设施。3.9.8 注重节约能源,推广太阳能的利用,可设置中水处理系统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4 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1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该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代际关系、风俗习惯等因素,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4.1.2保障性住房应独立成套建设,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为基础。4.1.3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坚持“小套型、功能全、精细化、全装修”的原则,满足居住建筑“经济、适用、美观、安全”的基本要求。4.2 廉租住房套型标准4.2.1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30至50㎡。套型可按照Ⅰ型、Ⅱ型两种类型设计,符合表4.2.1规定。表4.2.1 廉租住房的套型标准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4.2.2 廉租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小套型的卧室可以和起居室合并。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指标:卧室:双人8—10㎡单人6—8㎡起居室(厅):8—12㎡兼起居室的卧室:10—15㎡厨房:4—5㎡卫生间:3—4㎡4.3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4.3.1 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以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可按照Ⅰ型、Ⅱ型两种类型设计,符合表4.3.1规定。表4.3.1 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标准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4.3.2经济适用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小套型的卧室可以和起居室合并。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指标:卧室:双人9—12㎡单人6—8㎡起居室(厅):9—15㎡兼起居室的卧室:12—18㎡厨房:4—6㎡卫生间:3—5㎡4.4 保障性住房套型的“紧凑、精细化”设计4.4.1 单元优化设计在单元平面的紧凑化设计中,优化单元设计,减少公共走道,可以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在公共交通核与设备、管井的紧凑化设计中,通过设备、电气管井的紧凑布置,并与核心筒、走廊紧密联系,以减少公摊面积。减少公共面积,提高套型使用面积系数。保障性住房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宜控制在70%以上。4.4.2 套型优化设计合理紧凑的套型设计应该做到分区合理,布置紧凑,流线通畅,尽量减少交通面积。具体应该符合以下规定:明确的功能分区,实现“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通畅的交通流线;复合利用套内空间,实现户型的紧凑化。4.4.3套内居住功能空间的适宜尺度。1. 对户型大小的决定因素除了组成住宅的各功能空间的数量外,就是各功能空间的尺度,进深和开间尺寸是决定套型面积重要的因素。在功能齐全的前提下,对居住空间的适宜尺度做出判断和选择,使得居住空间尺度合理,是小户型设计的重要内容。2. 保障性住房层高应为2.7至2.8m,房间净高设计中,卧室、厅的室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低于2.10m。局部净高低于2.40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以坡屋顶覆盖的内空间作卧室、厅时,其净空低于2.10m的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2,且最低处净高不宜低于1.5m。4.4.4居室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居室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可以提高居住空间的实际使用率,尽力符合大多数住户的实际使用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应该从厨、卫的管线综合与精细化设计、居室的室内综合设计、阳台飘窗和储藏空间的布置几个方面来考虑。1. 厨房和餐厅的精细化设计:1)厨房应尽量与一个卫生间相邻,节约设备管材,降低施工成本,同时便于今后改造;2)厨房与起居室或餐厅就近布置,注意增大厨房的交界面,隔墙应为轻质型,便于灵活改造;厨房宜采用推拉门,以节约空间。餐厅不宜采用大空间,必要时可以将厨房、餐厅合并使用;3)提倡厨房空间的复合利用,如封闭热炒间与开放式操作备餐间的组合;4)厨房电器、灶具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要求厨房的空间布局和管线设置更加科学合理;5)厨房宜设置服务阳台,方便储藏、放置杂物;6)各种竖向管线宜集中敷设,并在墙角处形成管线区,横向管线宜设于设备下部;7)当厨房与客厅或餐厅空间复合设计时,宜采用壁锁式灶具和泄爆系统以及报警、排风等系统来保证安全;8)厨房的排油烟机排气推荐采取独立外排系统替代排气通风道,并应设置窗式通风构造器来引入新风,并注意避免短路。2. 卫生间的精细化设计:卫生间的精细化设计中,在满足功能分离的基础上,宜利用空间的立体复合来节约空间,提高空间使用效率。1)卫生间应按洗漱与洗浴、座便功能分开,供多人同时使用;2)注重卫生间空间的立体复合利用,如独立坐便器与晾衣空间、散热器的综合利用、洗浴间与储藏空间、浴盆与晾衣空间的复合利用、洗脸盆下放置洗衣机等;3)考虑老年人使用需求,设置报警器和预埋扶手连接件;4)优先采用淋浴间或考虑淋浴间与浴盆相互替换的可能性;5)宜采用推拉门、折叠门以节约空间,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推荐用外开门。3. 居室综合设计:1) 在设备配置上,居室散热器的布置宜采用壁挂式铜铝复合式散热器,安装于较大墙垛处或门后,以节约室内空间;厨房内的散热器宜布置在门后,也可布置在与操作台相对的一侧墙面上;卫生间的散热器可以放在台盆下或浴缸非喷头一侧实体墙面上,也可置于门后;2) 在电器配置上,照明开关、插座和分户强、弱电箱设计既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还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和住户的使用习惯,亦应与家具布置相协调,并为住户可能的改造预留一定的条件。住宅玄关空间宜安排电气的分户强、弱电箱、照明开关和可视对讲装置。强、弱电箱尽可能紧凑布置,减少所占墙面长度,也可以布置于餐厅等次要的空间的阴角墙面上,但不能占据居室的主要墙面或对景墙。照明开关在墙面上的落位,水平距离门洞边宜150mm,高度距地宜1300mm,应保证开关不被开启门扇和家具遮挡。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房间外。居室内的强电和弱电插座,既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还应与家具布置相协调。厨房、卫生间的插座一般应为防水防溅型并设有漏电体保护装置设计。3) 利用阳台开敞化设计来拓展套内使用空间。通过阳台与客厅的连接等设计手法提高居室的空间舒适度,每套住宅的阳台建筑面积宜控制在3㎡以下,阳台的进深控制在1.5m以下。4) 应该设置面积合适的储藏空间,可用家具代替或变化局部隔断,增加储藏空间。4.4.5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为了使居住空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来适应多种居住形态,应该在结构、设备、电气、空间组织等方面来实现功能空间的互用与分合,提高空间形态的适应性。4.5 采光通风4.5.1 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1. 住宅采光标准符合表4.5.1要求。表4.5.1 住宅采光标准2. 住宅房间的开窗尺寸要符合一定的要求。住宅主要房间的采光窗设计还应综合考虑景观、对视、节能等因素。开窗宽度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起居室(阳台门洞)≥2.7m主卧室≥1.8—2.1m次卧室≥一般在1.5m左右3. 注意单元的优选。优选板式塔楼,面宽大,有利于采光通风。每标准层3—4户采光通风最好,一般小高层(11层以下)每标准层3户为宜,12—18层每标准层4户为宜,考虑到减少交通核与公摊面积,18层以上每标准层8—10户为宜。4.5.2通风要求1. 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5%。2. 居住空间应做到无通风死角,可采用新型户式通风系统(包括采风机、送风管道)。3. 厨房的油烟宜直接外排,并采用窗式通风器,采取防倒灌、串气、串味的有效措施;卫生间应采用竖向集中风道。4.6 噪声控制保障性住房的分户墙及楼板应满足住宅隔声标准要求,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5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应小于或等于65dB。临街住宅的门窗应有隔声措施。4.7保障性住房必须满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应选择合理的建筑体型、窗墙面积比以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其建筑布局、朝向、间距等应充分考虑采光、通风的要求并注重对太阳能资源的利用。4.8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及儿童的适用。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区中无障碍住宅的比例在5套/100套。4.9保障性住房外立面设计,除了满足健康、富有特色等基本要求外,推荐使用能够节约成本和能耗的建筑造型和建筑材料,同时注意建筑材料的环保性;保障性住房的外立面设计建议减少对飘窗、落地窗的使用。5 住宅装修与设备设施5.1 全装修5.1.1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实行工业化全装修。5.1.2 保障性住房全装修设计推行与住宅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同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5.1.3 保障性住房装修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资源节约、环保等要求的建筑材料及住宅部品,优先采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5.1.4保障性住房全装修造价应予以控制。5.1.5保障性住房的装修标准应不低于表5.1.5的基本要求。5.1.5 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项目基本标准5.2 设备设施与技术集成5.2.1住宅应设室内给排水、电气、电讯与燃气设施。寒冷地区应设置采暖系统和设备,且应优先采用区域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并应设分室调节装置。5.2.2保障性住房的水表、电表、燃气表、热计量表,应分户设置且便于管理。5.2.3保障性住房的厨房应配置案台、灶台、洗涤池、吊柜,并预留安装排油烟机的条件。5.2.4保障性住房的卫生间应设洗浴器、洗面器、便器。住宅内应设置洗衣机位。5.2.5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宜积极利用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用于冲厕和绿化。5.2.6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节能产品(光源、灯具及附件)。5.2.7保障性住房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于2007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并指出要加快建立和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随后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确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北京市在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本导则的目的,是在总结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进行分析,保障性住房除了具有普通住房的一般特征外,根据其自身和使用者的特点,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此类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为今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提供依据,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理化和标准化,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有据可依。1.0.2 北京市政府在2007年初的两会后,将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建立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北京市政府提出,要建立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制定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本导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售住房。1.0.3本导则的适用范围,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理由是,保障性住房不同于普通商品住房,在遵守国家相关规范的前提下,还要有针对性的设计导则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1.0.4 2006年,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明确了北京市近远期住房建设发展的目标和时序,提出“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发展方向、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为了深化《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的有关内容,针对当前住房保障的一些问题,又编制《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明确了规划的目标、规模和用地布局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两者的要求,以确保保障性住房发展的总体方向。在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中还要考虑与区域周边环境以及本地生活习俗相协调,尊重原有的环境和文脉特色。在不破坏周边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周边的有利条件,节约和合理地利用资源。1.0.5无1.0.6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大力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住宅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最为重要的载体之一。节能省地型住宅是指在保障住宅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开发、建造、使用、维护等过程中,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到首位,尽量减少能源、土地、水和材料等资源的消耗,并尽可能对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充分做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住宅,即“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提高住宅的节能,大力推广节能和环保技术的应用。比如,住宅的保温节能技术、污水处理和中水循环利用技术、太阳能技术、环保和可循环利用材料的运用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应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应用。1.0.7 2006年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从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个方面,对住宅性能优良程度做出评价的指标规定,与《住宅建筑规范》配套适用。体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产业政策,倡导土建装修一体化,提高工程质量,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鼓励开发商提高住宅性能。保障性住房是我国住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为参考,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质量。。
DB11-T-1365-2016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
DB11-T-1365-2016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UG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11/T 1365-2016备案号:J×-201×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Standard for Public Rental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Performance Assessment2016-10-20发布2017-02-01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Standard for Public Rental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Performance Assessment编号:DB11/T 1365-2016备案号:J×-201×主编部门: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7年02月01日2016北京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专项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京城规建改办〔2015〕8号)的要求,在《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京建发〔2010〕413号)(以下简称原导则)等的基础上修订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分6章,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布局及总平面、单体设计、室内环境、评价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标准的编制质量和水平,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号10层,邮编100005,电话010-********,邮箱:office@/doc/bd15154969.html,)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京惠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光辉、杨家骥、叶晓波、邵磊、沈青、司曹玫玉、韩扬、杨玉武、钱嘉宏、白羽、许诚、孟欣、罗勇、娄霓、姜中天、王贺、韩亚非、庄彤、李斯文。
保障房评估工作方案
保障房评估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保障房成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
保障房评估工作是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环节,评估的结果直接影响着保障房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房评估工作方案对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估目标。
1. 评估保障房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效果,确保保障房的安全和舒适性;2. 评估保障房的使用情况和居住满意度,了解居民对于保障房的需求和意见;3. 评估保障房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内容。
1. 建设质量评估,包括保障房的结构安全、建筑质量、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评估;2. 管理效果评估,包括保障房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评估;3. 使用情况评估,包括保障房的入住率、空置率、居住面积、居住人口等方面的评估;4. 居住满意度评估,包括居民对于保障房的满意度、居住环境评价、居住需求等方面的评估;5. 社会经济效益评估,包括保障房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政府支出效益等方面的评估。
四、评估方法。
1. 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对保障房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估,了解保障房的实际情况;2. 居民问卷调查,通过向保障房居民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于保障房的使用情况和居住满意度;3. 数据分析,通过收集保障房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评估保障房的社会经济效益;4.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保障房进行评审,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评估指标。
1. 建设质量评估指标,包括建筑结构安全、建筑材料质量、设施设备完好度等;2. 管理效果评估指标,包括物业管理规范性、环境卫生整洁度、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度等;3. 使用情况评估指标,包括入住率、空置率、居住面积、居住人口等;4. 居住满意度评估指标,包括居民满意度、居住环境评价、居住需求满足度等;5. 社会经济效益评估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政府支出效益等。
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方案模板及示例
《城市经济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方案一、基本信息英文课名:Urban Economics课程代码:1AU32206课程性质:专业教育限选课学时:32学分:2适用专业:城乡规划二、课程思政教学目标课程思政目标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课程思政目标2. 建立规划法治观念遵循行业规范课程思政目标3. 塑造规划师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课程思政目标4. 遵守规划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课程思政目标5. 培养学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说明:①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指标点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相关内容填入。
②思政目标参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课程内容进行具体化。
(主要是纲要中“三、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
三、教学内容与课程思政目标的关系教学内容对课程思政目标的支撑关系②思政元素:指专业知识中具有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爱国情怀、社会责任、专业伦理、道德法治、科学精神、思维方式、人文精神等内涵的育人要素。
③思政内容参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和思政元素进行具体化。
(主要是纲要中“三、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
④思政案例:指融入课程思政内涵的教学内容、环节中,具有典型的富有育人意义的事件。
四、典型章(节)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第四章城市经济及产业思政教学设计。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郭五代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永康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要起草人:简宇航李跃春余广鵷席伟李浩冰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要审查人:普柬陈思珣陈荔晓何喜钟阳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目录1总则 (1)2 术语 (2)3 选址与规划 (3)3.1 一般规定 (3)3.2 选址 (3)3.3规划指标 (4)3.4规划原则 (4)3.5 居住环境 (4)3.6交通与停车 (4)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5)3.8无障碍设计 (5)3.9室外环境设计 (5)4岩土工程勘察 (7)4.1前期工作………………………………………………………………………………………………………. .7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 (7)4.3岩土工程勘察 (7)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 (8)5 建筑设计……………………………………………………………………………………………………….. . .95.1 一般规定 (9)5.2户型标准 (9)5.3 户型设计 (11)5.4 技术经济指标…………………………………………………………………………………………… .116室内装修与设施 (12)6.1室内装修 (12)6.2室内设施 (12)7 结构设计....................................................................................................................... . (13)7.1一般规定 (13)7.2 地基基础 (13)7.3体系和材料 (13)7.4其他 (14)8设备设计 (15)8.1 给排水设计............................................................................................................... .15 8.2 暖通设计 (15)8.3 燃气设计 (16)9电气设计 (17)10 节能设计 (19)10.1一般规定 (19)10.2设计 (19)1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规范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依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精神,特制定本导则。
经济适用房区位选择评价初探——以大连市为例
经济适用房区位选择评价初探——以大连市为例李鸿奎;高航;李雪铭;张建丽;冯晓琳【期刊名称】《资源开发与市场》【年(卷),期】2014(030)001【摘要】通过分析经济适用房区位选择的影响因子,以大连市为例,构建经济适用房区位选择指标评价体系.经过测算得出大连市21处经济适用房的区位综合优势度,并运用SPSS软件对各指标进行聚类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大连市经济适用房区位选择较合理;②经济适用房在区位选择时要综合考虑交通、环境、设施、价格等区位因子;③经济适用房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周边的公共交通设施不完善;④经济适用房与市中心距离适当.针对区位优势度较差的经济适用房,提出相关建议.【总页数】5页(P21-24,封2)【作者】李鸿奎;高航;李雪铭;张建丽;冯晓琳【作者单位】自然地理与空间信息科学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大连116029;自然地理与空间信息科学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大连116029;自然地理与空间信息科学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大连116029;自然地理与空间信息科学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大连116029;自然地理与空间信息科学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大连11602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3.346【相关文献】1.保障性住房适建性评价及其空间区位选择——以杭州为例 [J], 丁旭2.大城市边缘地区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研究——以大连市泉水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为例 [J], 李健;陆伟;刘代云3.经济适用房区位选择的评价指标体系初探 [J], 宋渊;隗鸿涛4.经济适用房空间分布及福利损失研究——以大连市为例 [J], 张力;李雪铭;张建丽5.基于地理核心素养的表现性评价实践研究——以“工业的区位选择”为例 [J], 楼丽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上海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试行)1 总则 (1)2 术语 (2)3 总平面设计 (3)4 建筑设计 (5)4.1设计原则 (5)4.2成套小户型住宅 (5)4.3成套单人型宿舍 (7)5 节能设计与新能源、新技术 (9)6 室内环境与装修 (10)6.1 室内环境 (10)6.2 装修 (10)7 设备设计 (13)7.1 给排水设计 (13)7.2 燃气设计 (13)7.3 强电设计 (13)7.4 弱电设计 (15)附:条文说明 (17)conceal the nc a i c p ci le d,e a nt.c4co w r e di ng e t k o,t t e h a e l ch o e c rs al are co o n n d d it u i ty s o y n st s,em m,a e k s e t t a he manag bl e is m h e and imp n r t o s v y e stem. 1, t th h e e l p e ri ader n s c hi i p p v a a l l is t u h e e s r;e s s t p re onsib n il g i t ty hen the e of sc d h u o c o a l ti s o a n f,et m y,a s n c a h g ool ement s o e fo r n e ta vi l e i w ns t p h e e cti p o r n o s gr n a e mm a e r o t f h a e c c ti a v m itier de stem org p a a n r i t z m at e i nts to on a1 总 则1.0.1 为明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要求,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 本《导则》。
公租房评估技术指引
公租房评估技术指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公租房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公租房的评估工作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为了确保公租房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一套公租房评估技术指引势在必行。
一、评估对象及指标公租房评估的对象主要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
评估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风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和运行状况。
1.2 空间布局:包括房屋面积、户型结构、室内外空间的合理利用等。
1.3 室内设施:包括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室内设施的完备程度和使用状况。
1.4 安全防护:包括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等安全防护措施的存在与否及使用情况。
1.5 环境卫生:包括小区环境、楼栋卫生、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状况。
二、评估方法公租房评估应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实地考察、居民调查、数据分析等。
2.1 实地考察:评估人员应亲自进入公租房小区,详细观察和记录各项指标的情况,如基础设施的运行状况、室内设施的使用情况等。
2.2 居民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和满意度,获取他们对公租房的评价和建议。
2.3 数据分析:通过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如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综合评估公租房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评估结果与应用评估结果应以客观、科学的方式呈现,以便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3.1 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包括问题清单、改进建议等内容,供政府和相关部门参考改进。
3.2 评估指标更新:评估指标应随时根据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变化进行更新,以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3 评估结果应用:评估结果应被纳入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公租房的改善和发展提供科学支持。
四、评估工作的保障机制为了确保公租房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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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议
4.1 政府出台激励政策使选址趋于合理要解决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首先要协调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三者的利益关系。
必须由中央政府出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对政府和开发商加以引导,使保障性住房选址趋于合理。
主要有三个方面措施:
(1)加大中央财政的支持,尽量减少地方政府因为财政因素将保障性住房选址在地价较低和地处偏远的地区中央政府可以借鉴美国联邦政府的政策,如对住房抵押贷款利息所得税减免,低收入住房税收补贴等间接的财政支持,相对减少地方政府的建设成本,使地方政府愿意在地价较高的地区建设保障性住房。
(2)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综合评定,包括住房选址、质量、入住率等纳入政府的政绩考核中,并适当突出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地位,刺激地方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以及注重保障性住房的选址。
(3)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用普通商品房的用地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如贷款利率优惠,手续审批专用通道等,减小开发商投资风险,激发开发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促进保障性住房与区位条件较好商品房的混居,同时也能适当消除开发商对保障性住房的摒弃态度,有利于地方政府开展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
4.2 在旧城区与商品房混居
旧城区的土地资源有限且地价较高,一般不被认为是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首选区域,但旧城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能够有效地防止空间分异所带来的社会矛盾,旧城区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又是中低收入人群急需的,所以结合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旧城改造和城市结构调整的契机,在旧城区按一定比例让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混合建设,是保障性住房选址的一个发展趋势。
在城市旧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方面,在空间上可以采取“大混居,小聚居”的方式,在一个居住小区内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但将他们建设在不同的住宅组团中,使他们之间有一定距离,同时在他们之间设立公共街道,低收入人群可以在公共街道上一些菜市场,超市等商业提供服务,高收入人群可以享受生活上的便利。
另一方面,在收入阶层上可以采取分类梯度混合,即高收入人群与中等收入人群混居,中等收入人群与低等收入人群混居。
这样既能做到公平合理分配住房,又能避免各阶层由于社会经济地位,生活方式的差异而存在着相互之间的排斥。
4.3 与新城区共同发展并加强与产业用地的联系
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好坏不仅仅用相对于城市中心的距离来衡量,而是由交通、就业、居住环境等多种因子的共同作用决定的。
新城区虽然距离市中心并不近,但在新城区中,地价相对便宜,又有政府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选址。
所以在城市新城区发展规划中,以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又可以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给新城区带来人气,促进新城区的长远发展,以便形成城市多核心结构,缓解老城区的人口压力、交通压力和就业压力。
同时新城区尚未形成成熟区域,在建设过程中容易打破旧城区中的产业固定分区模式,引进产业园区,增加大量就业岗位,以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就业。
4.4 充分利用城市外延区配套优势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跟进,城市中心区人口聚集,交通拥挤等问题相继出现,为缓解城市压力,城市空间外延是必然趋势。
城市外延区兼有城市和农村两者的优势,即地价较低,居住密度较小,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以及交通较为便利等。
一方面,城市工业向外延区渗透,推动了工业化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就业密集区,增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城市外延区依赖于城市完善的基础设施与生活服务设施,享受城市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支持。
4.5 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居住模式
住房总费用包括住宅费用、直接交通费以及耗费时间机会成本。
而相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他们对交通费用更为敏感,对公共交通依赖程度高,也就是说直接交通费和耗费时间机会成本对他们的住宅决策影响较大,他们更加趋向于选择交通费用较低的地区。
虽然将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用房与新城区的产业用地相结合,能够解决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但这远远不够,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群需要跨区就业。
5 针对杭州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区位选择的发展策略
(1)城东的下沙与城南的滨江将是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发展区域。
下沙土地地价低廉,属于基准地价七级土地,地区内配套发展有高教园区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相对独立,相对平衡的区域,地铁1号线,快速公交建成通车解决了部分往返于主城区职工的通勤问题,并且公建配套齐全,属于保障性住房优先发展区域。
滨江共有五条地铁线服务该片区,其中有1,2,5号三条地铁线,另有四条快速公交线联系主城。
道路便捷度显著,公建配置也完善,未来的城南主中心将临江而建。
该片区属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区,就地解决部分职工的就业问题,相对不足的是廉价土地后备不足。
(2)城东“彭埠-九堡”片区为保障性住房的第二批次发展区域,位于主城与下沙之间,交通与公建配置相对较好,地价低廉,不足之处是四周为铁路、高速公路以及绿化隔离带所分割。
(3)“勾庄-祥符”片区、“笕桥-丁桥”片区为保障性住房的第三批次展用地。
“勾庄-祥符”片区有地铁2号线,B支1、B2、900快速公交联系主城区,处于主城区公交服务半径范围内,土地价格低廉,公建配置良好,不足之处是就业空间较为缺乏,势必产生大量的通勤流。
“笕桥-丁桥”片区有地铁4号线,B3、B支2快速公交线联系城中心,处于主城区公交服务半径范围,土地价格低廉,不足之处是公建配套相对不完善,用地为机场及大片生产防护与农业用地所分割等。
6结语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布局要强调城市不同区位之间的平衡,促进社会阶层间的融合,避免贫富群体间的隔离与排斥,防止低收入社区持续地走向衰败。
城市保障性住房不是政府财政的负累,更不是对城市低收入者的救济与施舍; 保障性住房是一种具有重要社会意义与政治意义的城市社会投资,影响着城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我国当前时代背景下,住房物质性短缺还未根本解决,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有关保障性住房空间分布模式的研究也就成为保障性住房研究领域以及居住空间分异控制研究领域最具现实意义的研究内容。
杭州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国家宏观政策、地方微观政策与杭州具体矛盾相结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