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监督与指导
对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监理
01
治理方案设计
根据水土流失问题的具体情况, 设计合理的治理方案,包括工程
措施、生物措施等。
03
治理效果评估
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掌握治理 措施的实际效果和影响范围,为
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05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 情况监理
现场巡查和监测
01
定期巡查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得到有 效落实。
监测设备
02
03
巡查记录
使用监测设备,如空气质量监测 仪、土壤湿度计等,对施工现场 的环境指标进行实时监测。
详细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 解决。
VS
监理目标
通过实施本细则,达到以下目标:确保环 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 环境质量,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环境保护 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02
环境保护监理
污染源监理
污染源监理是指对可能产生污染的源头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污染源监理需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现场巡视 监控和检测
督促整改 协调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 题和不良行为。
采用各种监测设备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指标进行检测和 监控,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或不良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 跟踪整改情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11168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防洪标准》(GB50201—94);《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1993年1月19日,国发[1993]5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79号文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2002]16号令,2002年12月1日);3、2 环境管理计划审核开工前,承包人报送的环境管理计划,包括水质保护、空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保护等工作计划,重点评估环保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场地、方法、行为的环境限制与约束。
不满足或未能全部满足要求,按规定程序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3日常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施工期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人群健康等,根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特点,确认施工过程中,环境要素重点控制位置与时段。
监理部将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整改。
(1)水质、空气、噪声根据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施工强度,分析污染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作事前控制。
监理部将跟踪检查各项临时或永久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并见证承包人自行监测,审核监测结果。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比照相关法规、标准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发现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分析原因,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承包人或有关责任单位予以落实,直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2)固体废弃物主要检查的内容是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数量、强度、堆放场地及其容量,施工弃渣料和生活垃圾堆放场地的合理性。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省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编号:HND18/P269-2-2011-B009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建设监理部2011年10月7日批准:周奇才校核:戴道能编写:卫国罗鹏鹤目录1、总则 01.1编写依据 01.2适用围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概况 (1)2.2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围 (1)2.3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3.工作围及防治措施体系 (2)3.1 工作围 (2)4、工作特点及工作重点 (3)4.1工作特点 (3)4.2工作重点 (4)5、监理工作流程 (5)6、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控制要点 (7)6.1临时设施的环境保护 (7)6.2主体土建工程的环保 (8)6.3 水土保持 (11)7、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12)7.1 工作方法 (12)7.2主要措施 (12)8、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 (13)8.1 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13)8.2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3)8.3 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 (14)9. 计量和支付 (14)10.附件 (14)省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细则1、总则1.1编写依据省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施工期较长,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区人员相对集中,加上工程施工以机械为主,施工机械较多,由此会产生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可能造成新的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为确保该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1.1.1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容:(1)《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2005年4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国森林法》(198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修正)(4)《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1.1.2规程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GB/T 16453——199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GB/T22490-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CJJ17-200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汇报人:2023-12-13•引言•环境保护监理细则•水土保持监理细则目录•监理细则的实施与监督•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结论与展望01引言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实施。
目的目的和背景VS监理细则的制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技术规范和标准本细则还参考了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实践经验在制定本细则的过程中,还充分借鉴了国内外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实践经验,以确保细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02环境保护监理细则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实现绿色施工,促进可持续发展。
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原则环境保护目标与原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施工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施工后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水土保持监理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水土保持标准和要求。
第三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遵守法律法规,促进绿色发展。
第四条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科学监督: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监督,保证监督结果准确、客观。
(三)公正监督: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一视同仁。
(四)合理监督: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理资格与责任第五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取得水土保持监理资格。
第六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监理工作具体内容、目标和方法。
第七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开展监理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第九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档案和数据库,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记录和存档。
第十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对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及时向项目施工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土地开发和利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包括工程前期调查与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督促项目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水土保持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水利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土地资源造成破坏。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审定:审核:编写:某工程施工监理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本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实施办法1.监理控制基本要求1.1督促承包人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区及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1.2督促承包人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和生活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1.3指示承包人及时按照图纸规定做好永久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监理控制内容承包人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必须编制本合同在施工期间与本合同有关的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并上报监理部,内容为:2.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2.2废旧器材的利用和堆放;2.3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2.4施工生产废水(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等)处理措施;2.5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2.6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2.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2.8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处理措施;2.9施工区声环境保护措施与控制;2.10人群健康保护;2.11对施工场地周围林区的保护措施;2.12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汇报人:日期:•环境保护监理概述•水土保持监理概述•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的实施目录•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的案例分析•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的未来发展01环境保护监理概述环境保护监理的定义和目的定义环境保护监理是指对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专业服务活动。
目的确保环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降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监理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环保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环境影响。
环保监理有助于推动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030201环境保护监理的重要性环境保护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环保监理应遵循《环境监理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
02水土保持监理概述水土保持监理是指对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行为。
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施,实现水土流失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目标。
水土保持监理的定义和目的目的定义水土保持监理的重要性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通过有效的水土保持监理,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保护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监理有助于监督和指导施工方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监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水土保持监理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标准水土保持监理需要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如《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等,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实施效果。
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细则一、监理责任1.监理单位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水土保持监理方案,并指定专职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其水土保持意识和综合管理能力。
3.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4.监理单位还需对土地开发、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书面向监理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二、监理过程1.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勘查结果,制定相应的监理计划。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需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记录,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验收结论。
5.监理单位需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境监测,评估工程对水土资源的影响,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评估结果。
三、监理措施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土地开发、挖掘、填土、坡面修整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3.监理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建立水土保持设施,并指导施工单位合理选择和使用防护材料。
4.监理单位需开展水土保持知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技术能力。
5.监理单位应可根据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进行整改,如情况严重,可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暂停施工。
综上所述,水土保持监理细则对监理单位在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中的职责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过监理的环节和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和预防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施工单位也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在水土保持方面达到预期的效果。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实施细则是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监督管理等过程的安全有序,确保水
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条例》
等明确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范围
1、水土保持建设环境工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土地利用规划、绿化植被护坡等;
2、水土保持检测与分析,包括土壤改良、农药、有机物等污染检测;
3、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操作程序、安全保障措
施等;
4、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成果质量,包括工程质量、设施质量、技术
参数等。
三、监理要求
1、检查水土保持建设文件与设计图纸;
2、检查施工阶段的项目施工过程,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定期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督促施工单位对设施进行维护;
4、定期对项目水土保持成果进行检查与评估;
5、检查施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参与单位等的管理情况;
6、检查施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参与单位等的责任义务;。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防止水土流失加剧。
施工后水土保持监理
验收与评估
对施工完成后的区域进行水土保持设 施验收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后期维护与管理
监督施工方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必要 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长期效益。
06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案例 分析
案例一:成功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目的
环境保护监理旨在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全程监 管,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同时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环境保护监理的重要性
1 2
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
环境保护监理对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全程监管 ,确保工程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实施,从而达到 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01
未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将更加注重综合治理和可持
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技术创新与应用
02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未来将有更多的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跨界合作与国际交流
03
加强跨界合作和国际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推动环
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04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施工前环境保护监理
施工前环境影响评估
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 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水、大气、噪声等
方面。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其符 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施
工材料、施工设备等方面。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价,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家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配合关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六条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第七条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的领导和指导,完善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二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确定实施措施,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第九条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促进环境污染治理。
第十条加强环境风险评估,提前预警,加强应对措施,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十一条加强环境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二条鼓励和推动环保产业和绿色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环境进行污染和破坏行为,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第三章环境监测和评价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在监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第十五条加强环境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第十六条根据环境监测结果,评估环境状况,分析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治理方案。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第一章编制说明1.1 编制依据:1、监理委托服务合同2、施工承包合同3、公路工程监理规范(JTG G10-2006)4、重庆万达高速公路(开县至开江段)总监办《监理计划》5、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估法(2003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年)(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5)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年) (1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1994年)(18)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国务院,2006年) (19)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1989年)(20)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年)(21)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2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23)水土保持报告书6、施工图设计文件7、业主文件1.2 编制说明:本监理细则作为重庆万达高速公路(开县至开江段)监理人员环水保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望各位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其环水保监理控制程序及要点。
第二章工程概况、监理方法与重难点分析2.1 工程概况万州至达州(开县至开江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开县县城观音岩,经镇安、竹溪、临江、南雅、止于川渝界猴子岩路线全,长41.218公里。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4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应坚持公益性、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治理与修复相结合,综合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强信息公开,促进各方参与,形成全民共治的局面。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四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及时预警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扩散。
第五条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锅炉脱硫、脱硝和烟尘治理,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大气质量。
第六条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农村水污染治理,推广节水技术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七条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和安全处置。
第八条增强生态系统保护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强化对生态破坏行为的打击和追责,推进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三章水土保持第九条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和管理,制定并落实区域、流域和县域的水土保持规划,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土壤保护和防沙治沙工作。
第十条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加强山区水土保持管理,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等工作,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保护山地水源和土壤资源。
第十二条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水体生态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组织和保障第十三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监督执法,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和执法机构,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环水保监理细则
目录一、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环水保方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 (3)五、环水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6)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七、环保监理对策 (7)1、防治结合 (7)2、预防为主 (7)3、以防保治 (7)4、以治促防 (8)八、环保水保监控措施 (8)1、组织措施 (8)2、技术措施 (8)九、环保监理工作内容、控制要点和程序 (9)1、环境保护措施 (9)2、防止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9)3、临时工程 (9)1)、施工场地 (9)2)、施工现场 (11)3)、施工便道 (11)4)、弃渣(土)场选址及防护原则 (12)5)、弃渣(土)场环境保护措施 (13)4、基坑开挖 (13)1)泥浆制作准备 (14)2)钻孔施工 (14)3)混凝土浇灌施工 (14)4) 环境和噪声影响 (15)5)减轻噪声及振动 (15)5、废水及垃圾的处理 (15)十、环水保监理工作要点 (15)十一、其它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7)十二、环水保管理制度 (18)四、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监理部环水保组织机构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为活动纲领和行为准则,全面履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严格监理,提供顾客优质服务;预防污染,贯彻法律法规要求。
以人为本,保证职工健康安全;持续改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护法》等有关环水保的各项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的实施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和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环境和水土资源保护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项目合法、有效、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合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并通过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前期,委托监理机构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区域的环境特征和水土资源状况,并编制环境及水土资源保护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并将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方案要求为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和监理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组建监理团队,并根据监理需求聘请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监理实施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方案的要求,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2.检查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3.检查施工单位的工艺和设备,确保其符合环保和水土保持要求;4.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和水土保持标准;5.对环境和水土资源的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监测。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发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xxxx建设项目xxxx市政道路工程土建监理项目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细则(2016年9月修改版)xxxx监理有限公司xxxx市政道路工程第B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目录1、第一章编制说明 (1)2、第二章方法与重难点分析 (4)3、第三章环水保监理工作内容及措施 (14)4、第四章市政道路施工环境保护原则要求 (22)第一章编制说明1.1 编制依据:1.1.1 监理合同文件1.1.2 施工合同文件1.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1.4 xxxx市政道路工程第B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1.1.5《环境影响报告书》1.1.6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2010年12月25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12月29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颁布〗。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令第284号〗。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1. 环境保护监理1.1. 环境影响评价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监理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价项目的合法性;•评价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评价是否合理;•方案的可行性等。
1.2. 环境保护设施监理环境保护设施监理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过程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过程是否规范;•设施建设的质量;•环境保护设施使用状况。
1.3. 治理工程监理治理工程监理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对污染治理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治理工程的合法性;•处理工艺是否规范;•处理效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治理过程中是否产生二次污染等。
2. 水土保持监理2.1.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对水土保持措施的设施和建设过程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是否规范;•设施建设的质量;•水土保持效果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施工对附近环境的影响等。
2.2. 土地整治监理土地整治监理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对土地整治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过程是否规范;•整治效果是否符合要求;•整治过程中是否产生二次污染等。
3. 监理报告对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的过程和结果,监理工作人员需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以下方面:•工作量及进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施工过程和建设效果评价;•对标准和规范的遵守情况等。
监理报告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递交给甲方和相关部门,并需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举报。
监理报告为评价监理工作和项目建设质量的重要基础。
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必须做好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人员应注意质量和效率,并在监理报告中如实反映监理过程和结果,为建设单位提供合规、优质和可持续的工程建设。
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细则水土保持是指通过科学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手段,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壤和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减缓水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土保持监理是指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方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其质量和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将介绍水土保持监理的细则。
一、监理机构的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水土保持相关知识和技能,需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
2.监理机构应具备现场管理能力,能有效指导施工方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3.监理机构应具备对工程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能力,能够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方案。
4.监理机构应具备及时处理纠纷和隐患的能力,能够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5.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经验和项目案例,能够很好地服务于水土保持工程。
二、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1.监督施工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查和检验。
2.监督施工方组织好施工队伍,确保人员技术过关,工作态度端正。
3.监督施工方按照工程计划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不错过施工黄金期。
4.监督施工方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现场整理,及时清除渣土和杂物,保持工地的整洁。
5.监督施工方合理利用施工现场的余土和废渣,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
6.监督施工方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施工措施的安装和调试,确保施工措施的有效性。
7.监督施工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和搪塞。
8.监督施工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清点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合格性。
9.监督施工方编制施工记录和汇报,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的相关情况和进展。
10.监督施工方与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工程进展。
三、监理报告的要求1.监理报告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2.监理报告应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对施工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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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第一章编制说明1.1 编制依据:1、监理委托服务合同2、施工承包合同3、公路工程监理规范(JTG G10-2006)4、重庆万达高速公路(开县至开江段)总监办《监理计划》5、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估法(2003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年)(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5)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年) (1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1994年)(18)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国务院,2006年) (19)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1989年)(20)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年)(21)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2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23)水土保持报告书6、施工图设计文件7、业主文件1.2 编制说明:本监理细则作为重庆万达高速公路(开县至开江段)监理人员环水保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望各位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其环水保监理控制程序及要点。
第二章工程概况、监理方法与重难点分析2.1 工程概况万州至达州(开县至开江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开县县城观音岩,经镇安、竹溪、临江、南雅、止于川渝界猴子岩路线全,长41.218公里。
本项目属于重庆市高速公路网第五射线支线,与重庆万开高速(十射线)、渝宜高速(五射线)、万州至湖北利川高速(十射支线)互连;与四川省高速公路网的广(元)巴(中)高速、巴(中)达(州)高速东西贯通,同时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第四射线北京至昆明、第七纵线包头至茂名、第八纵线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交叉相连,从而将高速公路衔接成网,构建渝北和川东地区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
其建设加强了区县间的交通联系,对于加快统筹城乡战略的实施,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充分开发区域重要的矿产、能源、旅游、土地等资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连接万开高速公路成网,解决了高速公路“断头”问题,增强了高速公路网的辐射能力,对于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功能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线共设大桥5674.675米/15座(折算为整幅),中桥总长434米/7座(折算为整幅),长隧道7392.345米/4座(折算为单洞),短隧道265米/1座(折算为单洞)。
在开县、镇安、临江、南雅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分离式交叉7座,人行天桥5座,涵洞兼通道114道,路基土石方:挖方561.2万立方米,填方569.2万立方米,防护工程251494立方米,排水工程75753.4立方米,路面615.229千平方米,在铁桥设置1处服务区。
2.2环水保监理方法2.2.1施工环水保监理的方法各环保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所管辖段内,特别是环境敏感点和重点工程施工环保措施的检查力度。
大临设施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措施)并上报,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重点,采取巡视、跟踪检查、定期例检、不定期抽检等方式,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
发现存在问题,下发工作指令监表 6或工程监理通知单监表 6-1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
整改合格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闭合。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汇报。
监理工程师论坛/做好环保巡检工作,可以根据现场需要,组织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环保问题。
认真填写环水保巡检记录,做好监理日记。
2.2.2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当发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总监汇报:1、突发大面积水体污染;2、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等。
3、发生其它环境污染事故2.3 组织体系设立重庆万达高速公路(开县至开江段)总监办环保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合同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等,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环保理念,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
1、成立总监办环境保护、水土保护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
2、全体监理人员均为环境保护、水土保护监督员。
2.4 施工期环保监理工作目标1、污水达标排放,附近水体水质不受污染2、水土保持措施到位3、扬尘控制有效,农业生态不受破坏4、噪声达标排放,附近居民不受影响5、生产、生活垃圾及时处理6、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到位7、竣工后环境恢复及时有效8、重点水源和文物得到有效保护2.5 本项目环水保监控重点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监理工作同等重要。
监理工程师搞好施工环境监理工作要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入手,并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运用《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手段,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内业资料。
控制施工过程中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控制机械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督促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水土保持和复耕措施;保护重点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区不受到破坏;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不受污染;预防机械烟气造成大气污染;督促现场文明施工,督促竣工后的环境恢复工作。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并完成监理组环保水保内业资料本项目为山区重丘高速公路,山高坡陡,路基高填深挖,最高路堤填筑米以上,最深路堑米以上。
环水保监理工作控制重点包括:施工阶段的污水、噪声的达标排放,生产生活垃圾的,现场文明施工,农村、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竣工后的环境恢复措施等。
第三章环水保监理工作内容及措施公路建设必然会占用大面积土地,工程的永久占用土地会对沿线地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和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路建设中会带来大量临时用地,如果不严格控制和强化竣工后的复耕措施,会对沿线土地资源和土地性质产生一定影响。
由于建设导致地表植被遭到破坏,大面积的有肥力的地表土壤被剥离或占用,降低了地表土壤肥力,不利于植被恢复,此外,施工人员践踏,机械碾压也会不同程度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
铁路施工动用大量土石方,隧道开挖,桥涵孔径设计不当,路基工程防护不当等会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期间,生产生活污水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会导致附近水体水质受污染,影响水体的自净能力,造成水体富营养化。
施工噪声会影响附近居民的学习和休息。
施工机械产生的烟气,土石方施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各施工营地配备的临时小型锅炉排放的烟气等,会影响附近的农业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
生产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会占用农田资源和污染城市生态环境和底下水资源等。
另外,线路的走向通过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施工活动会对水体水质和景观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沿线城市板块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环保如何,直接关系到实施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者与周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我们知道重庆市也正在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对当在居民具有更深一层的意义。
因此我们一定要把环保放在重要位置,给予重视。
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环保主要指噪声、尘埃、排气污染等。
对这些影响环保的污染源要使用仪器定点、定时进行观测并对结果进行处理。
另外还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临时道路的养护,运输车辆要作好遮盖,减少污染源等。
施工中各方都要注意文明施工,处理好与当地人民的关系。
施工场地要建立必要的生活设施和一定的娱乐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培训,规范用语。
有条件的施工场地要进行绿化,并确保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3.1 施工准备阶段: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并完善下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内业资料:1、施工单位环保水保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规章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3、参建人员上岗前的环保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4、《现场环保施工作业指导书》;5、施工单位内部各级之间签订的《环保责任书》;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环保水保措施及批复意见;7、大临设施的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方案;8、夜间施工环保审批手续或许可证;9、环水保措施执行情况自查记录10、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区的专项环保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3.2 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内容如下: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键全。
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3.3 监理工程师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3.3.1 在检查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反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业主单位。
3.3.2 在施工中发现历史文物、古墓葬、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移动和收藏,立即停工并依法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有关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报告,待文物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3.3 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证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证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
3.4 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的措施3.4.1 生活用水不得随意排放,在工地生活区应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应备有临时的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水库、湖泊和排灌系统。
3.4.2 工地生活区的生活垃圾要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不得倒入河流、湖泊、水塘等水域内,避免污染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