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

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国土资发〔201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纠正整改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结合清查整改进展实际,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以下简称清理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整改。为了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清理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要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严禁侵害农民权益,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号),按照严格清理检查、严肃处理纠正、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在对增减挂钩试点、建设用地置换和农村土地整治等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别情况认真整改,保障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二、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处理

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的与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置换和土地整治等有关的政策文件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凡不符合国发〔2010〕47号文件精神的,政策文件一律停止执行,地方性规章依法按程序废止;凡部分条款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改完善。

三、对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规模和试点问题的处理

(一)对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凡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实施中突破了下达的周转指标或循环使用周转指标,应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进行整改规范,并将清查规范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审定合格后,正式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管理,相应抵扣年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尚未实施的,暂停实施,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规定进行整改并规范项目规划或方案,经部验

收合格的可批准实施,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试点项目。国发〔2010〕47号文件下发后,仍存在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又末在自查自纠中进行纠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管理不规范的。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未按规定编制建新拆旧项目区实施规划,或不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的,须按规定进行整改,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继续实施,并报部备案。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实施,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再安排该县(市、区)新的增减挂钩试点和下达周转指标,原实施单位做好善后工作。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已经实施的要进行规范、整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尚未实施的一律停止实施,对项目规划重新作出安排,确保不再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项目区。对建新拆旧项目区未纳入统一监管平台的,要抓紧按增减挂钩项目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上图入库,纳入统一监管平台,未完成上图入库的,不再批准开展新的增减挂钩试点,也不得再安排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三)对拆旧复垦还耕不及时的。已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并进行农民搬迁安置的项目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旧复耕归还周转指标,或复垦耕地质量不达标的。要制定保障措施在复垦计划基础上半年内完成复耕并确保复垦耕地的质量,限期内未按要求复耕到位的,不再安排新的增减挂钩试点和下达周转指标,并按已用地量相应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四、对涉及建设用地置换等行为的处理

(一)国发〔2010〕47号文件下发前已经批准尚未实施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一律停止实施。对符合增减挂钩试点条件的,可按照增减挂钩的规定和程序重新报批。

(二)国发〔2010〕47号文件下发前已经实施的建设用地置换,按建新拆旧项目区进行规范管理的,报国土资源部审定并上图入库后,按照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挂钩试点项目的办法处理,相应抵扣年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不按建新拆旧项目区进行规范管理的,要在2011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涉及批准用地的置换审批文件一律作废,按用地量相应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追究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国发〔2010〕47号文件下发后地方批准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

未实施的,一律停止实施,相关批复文件一律废止。擅自决定实施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还须按用地量相应扣减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五、对农村土地整治存在问题的处理

对在农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置换,并将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的,要在2011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整改后按建新拆旧项目区进行规范管理的,报国土资源部审定并上图入库后,按照突破周转指标规模的挂钩试点项目的办法处理,相应抵扣年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不按建新拆旧项目区进行规范管理的,涉及用地的置换批准文件一律停止执行,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得继续使用,并按用地量相应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六、对侵害农民权益问题的处理

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凡存在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权益、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的,都必须严肃整改,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一)没有妥善做好搬迁农民安置工作,特别是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通农上楼,引发群体或恶性事件的,要认真稳妥依法依规解决后续问题,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条件和农民承受能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村地区盲目建高楼,对搬迁农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或破坏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生态环境的,当地政府要研究提出补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地要对正在实施和今后开展的建设用地调整使用中涉及到的土地指标收益做出明确具体的支出规定,按规定将土地指标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由县(市、区)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规定提出解决方案,征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同意后管理使用。

(四)将搬迁农民安置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整改自纠工作要求

(一)公示要求。各地要在全面清查、纠正整改的基础上,将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的建设用地调整等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区名称位置、规模范围、农民安置、收益分配等,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时限要求。各地要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抓紧推进清理检查各项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公示应于本意见下发后20天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应在2011年8月底前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

(三)工作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发〔2010〕4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要从实际出发组织指导市、县做好清理检查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整改自纠,对整改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地清理检查工作进行联合抽查,凡发现有意瞒报、虚报等行为的,认定为自查清理工作不合格,要公开通报并追究责任。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国土资源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保障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是对近年来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中所采用的一种新的土地整理、利用和管理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方面是建设用地的挂钩——即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必须以相当规模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为前提条件,以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是耕地的挂钩。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城乡统筹中“保护耕地与保障建设”的双赢。从本质上讲,增减挂钩是建设用地的整理,是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调整和优化,也是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说,就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等规划,按照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建设,同时开展对旧村庄的复垦还耕,在保证农村必

要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将节约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平衡,耕地占用与复垦相平衡,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有利于保护耕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突破口。 一、当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对挂钩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过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主要在于拆旧复耕和新村建设等,没有综合考虑田、水、路、林的整治,没有充分做好与当地农民就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性质不同的两个区域在一起,产生利益的偏向城镇化过程中容易出现土地城镇化了,但是人留在农村;或者人跑进城里了,但是农村还留有居住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城镇化过程不合理的现象。在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下,把城镇和农村两个行政级别和性质不同的区域放在一个项目区,似乎是消除了行政上的影响,但是我国长期形成了城市和农村的区别,国家政策长期偏向城市,已经成为一个思维导向,当城市和农村发生利益冲突时,利益总是偏向城市。在一个项目区内,本来需要两个行政区协商的事情变成为在项目区内解决,农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犯。(三)对农民和集体的利益考虑不充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摘要:本文剖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操作方法,阐述了政策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分析挂钩政策的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协调好城乡关系,注意保护好农村利益,同时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保护现象发生。 关键词:增减挂钩利弊城乡建设用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200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国土资[2006]269号,以下简称《批复》),并在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展开了试点工作。 本文对增减挂钩的内涵、操作方法和过程等进行深层分析,研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利弊,试图让政策明晰化,为其在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把握提供参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 1.增减挂钩内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内村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并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l],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挂钩”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先使用规划周转指标再归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协议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国市金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193号令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和保障霞西镇用地发展需求,积极探索解决农转用指标瓶颈制约的新思路,甲乙双方拟合作实施霞西镇建设用地置换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区:位于宁国市霞西镇境内朱村主地质灾害搬 迁点,面积约为()亩,具体以国土部门批准确认文件为准。 二、执行技术标准:所有技术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技术 规范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求执行。 序 号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 标准 等级 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TD/T1011-20 00 部颁2 《土地开发整理课I项目规划设计规 范》 TD/1012-200 部颁3《土地开发项目验收规程》 TD/1013-200 部颁4 《宁国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 (2010-2020)

三、项目申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立项,生产的指标 纳入市政府所下达的甲方应完成的任务。本协议总价款按项目区经上级国土部门验收确认后的新增农用地周转指标面积计算。 四、项目由乙方负责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选址、 测绘以及项目前期的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编制和预算编制;实施项目区的施工以及项目区在严格按照批准方案施工后由乙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以上工作由乙方全额投资。 五、增减挂任务下达:由市政府下达任务,实施资金 分两块,一式每亩五万元的施工费(含是国土资源局项目报批、验收费用2000元,此费用实际发生时,协商解决);一是乡镇完成任务奖,每亩两万元,有宁国市人民政府按面积给予奖励。此款由宁国市政府全额支付。 六、资金分配:因本协议所实施的项目区的拆迁安置 区已由甲方提前实施,所以在支付乙方总费用之前,甲方扣除每亩1.3万元的拆迁费用,剩余每亩3.7万元支付给乙方(其中乙方施工直接施工费用每亩1.9万元,村组协调费用。青苗补偿费及测绘费用攻击1.8万元)。 七、资金给付方式:甲方应在市政府资金兑现后十五 日内按照第六条规定的施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完成任务奖金归属于乡镇所有。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是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缓解城市供地紧张的新型土地管理工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尚在试点阶段。部分试点在试点阶段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为供地紧张的地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力。部领导经常深入试点调研,足以说明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的关注性。加大力度推进和审慎进行是现时国土高层领导的主要态度。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相继出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了基本的原则和实施框架。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纳入年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简单的说就是将符合规划的建新地块和拆旧地块绑在一起成为一个项目区,上面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可先行用于建新地块的建设。等拆旧地块复垦后,将产生的指标规划原来下达机关。如此往复良性循环将能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调高和解决城市供地紧张问题。这是一种“抛砖引玉”的做法。 二、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等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调整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或者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调整的行为。 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327号)奠定了我省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基石。建设用地置换实行分批次报批,要求置换项目区内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扣除建设占用耕地后,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被占用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pdf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方案(代拟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将挂钩项目实施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现代 农业发展、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场镇改造等相结合。 (二)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项目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 划、产业布局规划。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 益,切实解决好项目区农民就业问题。 (四)坚持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提高耕地质量的原则。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 量、质量不得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 (五)坚持节约依法、集约用地的原则。##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用地原则上通过挂钩项目解决,没有立 - 1 -

项的乡镇、村社不得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建新地块上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 居民的土地面积必须低于原农房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 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公安 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以及项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挂钩办),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 导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负责挂钩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市挂钩办:负责全市挂钩项目的统筹、协调、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补助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对项目乡镇拆旧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确认和公示;负责协助乡镇与被拆迁户签订相关协议和资金的兑付。 (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资料收集、立 项、验收及城镇建新区项目用地报征,指导项目乡镇相关业务性工作。 (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挂钩项目的宣传、组织、实施、协调工 作。一是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村、组意见,确保三分 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本 - 2 - 村实施挂钩项目,村民自愿签订“自愿放弃旧宅基地和相关权益协议(承诺)书”、拆迁安置补助等相关协议,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二是负责项目拆旧 区房屋拆除、建构筑物垃圾清理,配合做好项目区的测量、勘界、权属调查,负责 项目集中安置区(聚居点)的规划设计、宅基地分配、占地农户补助、基础设施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报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 报告 2月22号,省厅召开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电视电话会议,xx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XX副局长针对清理检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强调各市县国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提前做准备迎接检查。 3月7号,xx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厅《关于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xx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工作,现将近阶段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清理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局长 副组长:xx副局长 xx副局长

成员:综合规划科科长xx 征转用地管理科科长xx 耕地保护科科长xx 自查清理工作 通过核查,XX年以来XX市没有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XX市XX年才开始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共申报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现将这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情况汇报一下: XX市国土资源局XX年8月份开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专门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确定XX市首次申报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为已废弃的灌赛铁路和丹东张家沟硫化铁矿铁路。拆旧地块确定后,我局聘请了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拆旧地块可复垦整理为耕地路段进行了实测,同时聘请有资质有挂钩试点工作经验的作业队伍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项目区实施规划经xx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我局组织申报材料,XX年12月份报到省厅。省厅接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后,已组织人员到XX市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已经省厅已会审通过待审批。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土地政策措施,是解决当前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 (1)增减挂钩是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增减挂钩,将节约出的土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能够获得土地收益反哺农村,可以为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筹集大量的资金。通过增减挂钩,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对零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相应撤并,能够极大地节省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投入;通过增减挂钩,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余的土地指标调剂使用,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将获得的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返还农村,能够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的问题,改善农村住房和墓础设施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大大缩短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时间。通过增减挂钩,搭建良好项目平台,引导资金、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有利于扩大农村投资,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2)增减挂钩是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实行建设性的保护,提高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能力的有效途径。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着巨大困难。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走了一条积极的保护道路。通过增减挂钩工作,开展旧村庄、空心村、废弃建设用地等的整理复垦,并配套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整治,不仅能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坚守耕地红线;而且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有效拓展建设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增减挂钩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平台。 增减挂钩是土地管理政策的创新,几乎涉及农村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制度改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目录 1.总则 1.1规划目的 1.2规划任务 1.3规划原则 1.4规划依据 1.5规划期限 2项目区概况 2.1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2.1.1自然状况 简述项目区地理位置及交通,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等内容。() 2.1.2经济概况 主要说明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情况。() 2.2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2.2.1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包括项目区村庄数量、面积、布局情况、分布特点等内容。 2.2.2其他相关项目概况 项目区内已实施和规划实施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其他相关涉农项目的数量、面积、位置等内容。 2.3相关规划的要求 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以二调数据资料为依据,结合专项调查的相关内容,阐明项目区各类农村建设用地基本情况(类型、面积、分布状况、复垦整理潜力和存在的问题),测算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潜力,并明确规划期内的复垦整理潜力。 3.1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状况 根据二调统计数据,明确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阐述各自然村中的农村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使用状况等,说明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情况。 3.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3.2.1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 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是指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改造、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等方式,增加的有效耕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 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面积,并结合项目区的农村人口,测算现行人均用地面积。再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确定项目区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按乡镇说明)(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的面积为***公顷,通过专项调查,项目区涉及***户,总人口为***人,由此测算出现行人均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根据XX县的基本情况,结合以往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按照项目区人口户数和每户的人口数,确定项目区平均每户搬迁户建筑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为***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为建筑用地面积和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之和的**%,因此确定每户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doc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38号) 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云南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第1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8年6月27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

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困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方案一: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的难题及对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的难题及对策 ----涡阳竹柳合作社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建设用地指标的日趋紧张,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都意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同时也不断地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宣传的深度和推进的力度,极大地缓解了用地指标难题。但是在实施这项工程中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各项目区处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方法也不尽相同,笔者在实践中也遇到了和处理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并有了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对增减挂钩涵义的理解上存在偏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增减挂钩工作是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其实质是“占补平衡”的政策延伸,也是目前破解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难题的有效途径;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对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利用,引导农村集中建设和村民有序转移,将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集镇聚集,农村村民向住宅小区、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目前,实际工作中从乡镇到村一级实施单位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和内涵仅仅是表面上的,大致分为三种: 1.发展中遇到用地指标的困难,乡镇没有退路,国土管理又在不断强化,没有土地指标,意味着所有的建设、所有的项目都是泡影,上级所有的考核、指标、发展也就都成了空话。乡镇解决这个困难的唯一出路只能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这一工程,存在逼上梁山味道;这就使得各级政府一味的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从而忽略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意义是优化用地结构,增加可耕作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草稿)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拆迁补偿方案

清风发(2018)59号 清风镇社区建设拆迁补偿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抓住机遇,尽快实现全镇居住楼房化、管理社区化、经营集约化、生活城镇化的目标。我镇决定从2018年8月起,利用3—5年的时间,以建设高标准的农村社区为中心,以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生态农业为原则,以清风陵丰厚的人文、历史、矿产资源为依托,以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为己任,积极推进我镇的社区建设。为便于各工作区、村在拆迁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 一、社区建设的方法、步骤 以村为单位开好三个会,算透三笔帐,把社区建设的意义、好处,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群众,把党委、政府推进社区建设的决策,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是认真开好本村两委干部会议;二是要认真开好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三是在

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思想统一的基础上开好户代表会议。通过以上三个会议,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党委、政府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让每一个党员干部群众明白,把思想统一到社区建设上来。算透三笔帐,第一笔是土地资源帐。要让每一个村民认识到土地资源是一种不能再生的资源,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本村土地从建国到现在60年的时间里,人口增加了多少?而耕地减少了多少?这些都应该让广大群众都能够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第二笔帐是村民建房的帐。现在农户建一位住房大约需8-12万元,而真正的使用年限最多三十年,现在我国农村住房更新年限是22年,但现在我们的党和国家提出建设百年住宅,是一项功在当今、惠及子孙的大事。第三要算透政策帐,党和国家现在对农村社区建设每节约出一亩建设用地将给与8-10万元的补助,并对社区建设突出的村庄给予一定的奖励。因此建设农村社区意义重大,各村在开好三个会议,算透三笔帐的基础上,引导组织村民逐户签订社区建设承诺书,签订承诺书比例达到95%以上的村庄,可立即组织实施社区的规划选址及建设工作。 二、社区规划的地点、时间、方式 镇政府本着整合资源,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把社区规划后,行政村可根据自己村庄情况以村为单位选择社区;社区住宅楼建设时间一般中型社区为八个月,大型社区为12个月。原则上凡对进入社区入住的农民,一位宅基地选择一套楼房。 三、社区建设拆迁范围 本次社区建设拆迁涉及全镇92个行政村,主要拆迁各村民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协议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 协议 甲方;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国市金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193号令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和保障霞西镇用地发展需求,积极探索解决农转用指标瓶颈制约的新思路,甲乙双方拟合作实施霞西镇建设用地置换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区:位于宁国市霞西镇境内朱村主地质灾害搬 迁点,面积约为()亩,具体以国土部门批准确认文件为准。 二、执行技术标准:所有技术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技术 规范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求执行。

三、项目申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立项,生产的指标 纳入市政府所下达的甲方应完成的任务。本协议总价款按项目区经上级国土部门验收确认后的新增农用地周转指标面积计算。 四、项目由乙方负责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选址、 测绘以及项目前期的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编制和预算编制;实施项目区的施工以及项目区在严格按照批准方案施工后由乙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以上工作由乙方全额投资。 五、增减挂任务下达:由市政府下达任务,实施资金 分两块,一式每亩五万元的施工费(含是国土资源局项目报批、验收费用2000元,此费用实际发生时,协商解决);一是乡镇完成任务奖,每亩两万元,有宁国市人民政府按面积给予奖励。此款由宁国市政府全额支付。 六、资金分配:因本协议所实施的项目区的拆迁安置 区已由甲方提前实施,所以在支付乙方总费用之前,甲方扣除每亩1.3万元的拆迁费用,剩余每亩3.7万元支付给乙方(其中乙方施工直接施工费用每亩1.9万元,村组协调费用。青苗补偿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为切实做好XX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XX〕138号)、《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XX国土资发〔XX〕1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出发点,以破解城镇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为导向,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有效推动农村“空心房”和建设用地整治,助推脱贫攻坚,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六大攻坚战”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统筹安排、规范操作;自愿合法、维护权益;政府主导、乡镇主体;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单位协同;市场运作、循序推进。 二、立项条件与区域设置 (一)立项条件 全面查清农村“空心房”整治中符合要求的地块情况,与其他废弃建设用地一并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项目区地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利用现状或年度变更图上为建设用地。

2.复垦潜力大,复垦地块面积不小于2亩,坡度小于25度。 3.拟复垦地块应与周边农用地相连,选址合理,不得“开天窗”。 4.已充分征求农民意愿,取得群众支持。 (二)项目区设置 以符合条件的拆旧地块为基础,由县自然资源局按《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XX国土资发〔XX〕1号)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区及其实施规划,报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立项。 (三)建新区设置 在取得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立项批复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规划实施项目区相应地块按规划方案进行拆旧复垦,经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核验后再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编制建新方案,建新区用地指标原则上不返还乡镇。在保障满足本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后产生的节余指标可按规定在省域或跨省流转,由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单独编制建新方案,详细说明节余指标来源情况。建新地块涉及农用地改变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需征收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城投集团公司、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增减挂项目建设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情况汇总、请示汇报等工作。

土地增减挂钩

土地增减挂钩 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简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实施“挂钩”试点项目,不仅缓解了用地压力,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且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走出了一条依法管地、科学用地、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作用:从整个宏观效果来看,土地增减挂钩有这样的作用:有大量集体建设用地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在城乡统筹的方略下,可以做到既通过保护耕地直接保护农业,又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发展工业和城市、最后间接刺激农业的发展。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分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公式:总的建筑面积 / 总的占地面积一般来说,容积率越低越好。一、容积率的内涵及其特性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分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因此,容积率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从微观上影响地价最重要的因素。容积率具有如下特性: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 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 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 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会带来建筑环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适度。为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 绿肥(green manure)是用作肥料的绿色植物体。绿肥是一种养分完全的生物肥源。种绿肥不仅是增辟肥源的有效方法,对改良土壤也有很大作用。但要充分发挥绿肥的增产作用,必须做到合理施用。 按其来源分为栽培绿肥和野生绿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138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经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经过挂钩试点工作,改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和管理,并避让基本农田; 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持续利用,缓解建设用地需求矛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会昌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清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挂钩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盘活存虽,促进集聚,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促进居民点适当集中, 实现农村居民点布局从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转变;对项目区内的林、路、渠、村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虽,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虽不增加、耕地数n不减少、质n不降低。 实施挂钩规划的基本原则: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的安置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二是政府组织,协同推进。国土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区挂钩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对现状进行勘测调查。项目区所在乡人民政府为挂钩规划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拆迁、安置、土地整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挂钩规划实施工作。三是严格管理,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以项目区为单位,对挂钩规划组织实施,并按规定进行

考核验收。四是切实维护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的合法权 益。 二、项目区总规模、具体位置及实施期限 经过实地调查摸底,我乡增减挂钩项目区总规模亩,涉 及5个村:①高坑村②青峰村③半岭村④密坑村⑤清溪村,拆旧复垦自20xx年2月开始实施,至20xx年5月30日完成,工程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 以村为单位对土地复垦整理地块进行实地调查,查清项目点基本情况,了解掌握增减挂构项目区内被拆迁户的住房、附屋、空闲宅基地、菜地、林木等情况,报乡增减挂办公室存档备案。 2、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召开全乡增减挂工作会议,部署增减挂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拆旧区调查摸底,核实建筑面积、界址、土地权属、使用现状等内容,同时调查了解群众 意愿、支持状况。三是各项目村与乡人民政府签订20xx年 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目标责任状。四是乡增减挂办公室对辖区内的拆旧地块现状拍好照、建好档。五是各项目村召开动员大 会 3、协议签订及拆旧阶段。 ①各项目区增减挂工作组上门入户,宣传拆迁补偿政 策,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兑付补偿资金,拆除项目区内所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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