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保监发改[2009]55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6.22
【实施日期】2009.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554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安保文〔2009〕78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
1 / 1。
重庆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重庆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
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10.19
•【字号】渝保监许可〔2018〕366号
•【施行日期】2018.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
批复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安保渝文〔2018〕185号、197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5-1、6-1”变更为“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5-1、6-1、813、816、817、818、819”。
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报我局备案。
此复
重庆保监局2018年10月19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22•【文号】保监发改[2009]554号•【施行日期】2009.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554号)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安保文〔2009〕78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0,000元人民币。
其中,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200,000,000股,占比20%;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0,000,000股,占比20%;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80,000,000股,占比18%;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000,000股,占比10%;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000,000股,占比10%;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重庆天泰绿色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000,000股,占比3%;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000,000股,占比2%;重庆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00,000股,占比1%;重庆通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000股,占比1%。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乾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乾县
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8.28
•【字号】咸银保监复〔2020〕163号
•【施行日期】2020.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乾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咸银保监复〔2020〕163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乾县支公司职场变更事项的请示》(安保陕文〔2020〕78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乾县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乾县城关镇西兰大街西侧中段变更为咸阳市乾县城关镇盐店新村。
搬迁后,原址撤销。
二、请你公司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咸阳银保监分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此复。
2020年08月28日。
深圳保监局关于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深圳保监局关于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法规类别】公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保监许可[2017]207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8.08
【实施日期】2017.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保监局关于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深保监许可〔2017〕207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关于职场变更的请示》(安保深文〔2017〕39号)收悉。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1 / 1。
深圳保监局关于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深圳保监局关于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法规类别】公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保监许可[2017]207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8.08
【实施日期】2017.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保监局关于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深保监许可〔2017〕207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安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关于职场变更的请示》(安保深文〔2017〕39号)收悉。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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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变更西安市雁塔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变更西安市雁塔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8.18
•【字号】陕银保监复〔2020〕289号
•【施行日期】2020.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变
更
西安市雁塔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陕银保监复〔2020〕289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西安市雁塔支公司职场变更事项的请示》(安保陕文〔2020〕5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沙井村住宅小区二层(太白南路168号岭南郡底商)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AB座第1幢1单元17层11705号。
二、请你公司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陕西银保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此复。
2020年8月18日。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1〕220号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
批复
正文:
----------------------------------------------------------------------------------------------------------------------------------------------------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220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安诚保险山西分公司关于报送古交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安保晋文〔2021〕100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天水湾小区1#商住楼一层一号商铺1、2、3室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滨河大厦1单元5层15号。
二、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8月18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7.06•【文号】保监发改[2009]610号•【施行日期】2009.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610号)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章程修改的请示》(安保文〔2009〕92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批准你公司2009年5月7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以下修改:(一)第15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整。
注册资本与实收股本总额相同。
”(二)第16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额为10亿股,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一次出资时间为2006年9月23日,出资额为5亿元整。
第二次出资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出资额为5亿元整。
公司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如下:一、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认购2亿股,占股本总数的20%;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认购2亿股,占股本总数的20%;三、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亿元,认购1.8亿股,占股本总数的18%;四、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认购1亿股,占股本总数的10%;五、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认购1亿股,占股本总数的10%;六、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5亿元,认购5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5%;七、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0.5亿元,认购5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5%;八、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5亿元,认购5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5%;九、重庆天泰绿色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3亿元,认购3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3%;十、重庆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2亿元,认购2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2%;十一、重庆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0.1亿元,认购1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1%;十二、重庆通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1亿元,认购1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1%。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长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长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7.08
•【字号】渝银保监复〔2019〕267号
•【施行日期】2019.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长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变更长寿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安保渝文〔2019〕83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长寿支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南路2号宝润国际5幢2-1”变更为“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二路738号附1号(跃1、2、3)”。
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报我局备案。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2019年7月8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12.29
•【文号】保监发改[2006]1469号
•【施行日期】2006.12.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
业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6〕1469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上报的开业申请书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
四、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重庆投资大厦24楼。
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华渝生。
六、公司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公司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附件: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国银保监会惠州监管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惠州监管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惠州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1.07
•【字号】惠银保监复〔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惠州监管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中心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变更地址的请示》(安保粤文〔2020〕105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地址由“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写字楼09层07号”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西路238号和庆花园A栋5-F号”。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2021年1月7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金山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8.04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447号
•【施行日期】2020.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
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447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变更金山支公司地址的请示》(安保沪文〔2020〕4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金山支公司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268号。
二、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公告事宜,变更《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相关手续。
此复。
2020年8月4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18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152号
•【施行日期】2020.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152号
安诚产险安徽分公司:
《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安保皖文〔2020〕47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批准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合肥市濉溪路287号金鼎国际广场B座11楼、22楼变更为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C座办4001、4006、4007、4008。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020年7月18日。
大同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大同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2.01.29
•【字号】同银保监复〔2022〕2号
•【施行日期】2022.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大同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
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同银保监复〔2022〕2号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关于报送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安保晋文〔2022〕2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延昌路口E家写字楼14层1号变更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东信国际2B写字楼1009室。
二、该机构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大同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29日。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汾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29
•【字号】临银保监复〔2021〕53号
•【施行日期】202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
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53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安诚保险山西分公司关于临汾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安保晋文〔2021〕52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西省临汾市开发区嘉润豪庭小区A 幢1层13-17号变更为于山西省临汾市开发区河汾路东口北侧新天地商务中心A 座1307号。
二、该机构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4月29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许可[2014]44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许可[2014]441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22•【文号】保监许可[2014]441号•【施行日期】2014.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公司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许可〔2014〕441号)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安保文〔2014〕95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以下修改:一、第四十三条修改为: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6人、执行董事(总经理)1人、职工董事1人。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当公司总资产超过50亿元后的一年内,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
二、第五十八条第二点修改为:拥有公司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15%以上(含15%)的单个股东有权为安诚董事会提名两名董事候选人(含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将第五十八条第三点中“在合并拥有公司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15%以上(含15%)时,可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两名董事候选人”修改为“在合并拥有公司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15%以上(含15%)时,可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两名董事候选人(含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第五十八条第四点修改为:独立董事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名:(1)单独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3%以上,且未行使监事候选人合并提名权的股东,可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3)监事会提名;(4)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提名时应当同时提交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该董事候选人接受提名并表示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