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原因与解决办法(湖北石首问题)
“石首”失守对我国处理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启示
警 ,造 成 多名 警 察受伤 、部 分 消防 车辆 和警 车 被掀 翻 砸
4. 网 络 、 手 机 等 成 为 信 息 传 递 的 新 手 段 。 随 着 现 代 快 速 的 信 息 传 递 方 式 , 为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发 动 创 造 了 更 加 便
1.在 数 量 和 规 模 上 呈 上 升 态 势 。 从 数 量 上 看 , 据 统 坏 , 事 件 在 持 续 8 小 时 后 才 得 以平 息 。 0 从规 模 上 看 , 在近 两 年 由数 百 人 参 通 讯 手 段 日新 月异 的 发 展 , 网络 和 手 机 成 为 人们 之 间最 方 便
一
3.行 为方 式 日趋激烈 ,对 抗性 明显增 强 。一些 人抱
着 “ 闹不 解 决 , 小 闹小 解 决 , 大 闹大 解 决 ”的心 理 , 不
、
群 体。 陛事件 的新特 点
群体性事 件是指 : 因特 定的 中介性社会 事件引 发,参 通过各种极端的甚至是违法的方式来对政府施加压力和发泄
与 者 多 以寻 求 共 同利 益 的人 为 主 , 通过 自发 或 者 有 组织 的群 心 中 的 不 满 情 绪 , 行 为 方 式 日趋 激 烈 , 对 抗 性 明 显 增 强 ,
体 上访 、请 愿 静 坐 、 罢工 罢 市 罢课 、集 会 、游 行 示 威 、 造 成 了恶 劣 的 社 会 影 响 。例 如 在 湖 北 石 首 事 件 , 不 明 真 相 阻塞 交通 、 围堵 或冲 击重要 机关及 重 点工程和 要害部 门、 的群众在 该市 东岳路和东方 大道设 置路障 、阻碍交通 、围 打砸抢烧等等聚众方式 ,对 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的 观 起 哄 ; 少 数 不法 分 子 在 停 放 尸 体 的 酒 店 内 纵 火 滋 事 , 并
基层反映: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建议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国泰民安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转型的加速,民主意识的加强,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各种社会矛盾突显,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正常秩序构成威胁,对地方政府管理形成挑战。
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面越来越广,破坏性也越来越强,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以及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导致政府与群众之间关系恶化。
一、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原因一是利益表达渠道不畅。
诸多群体性事件发轫于某些地方政府政治系统的“输入性故障”。
在政治宣泄渠道不畅、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话语表达方式单一、制度保障不足的语境下,一种“堵塞型社会”便容易形成。
当有效利益表达机制变得迟钝或是缺失时,容易使群众对现存体制感到失望和不信任,当无法借助这一机制来维护自身利益时,部分群众往往会通过不当形式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二是公共政策有失公平、弱势群体被剥夺感较强。
经济快速发展让人们在收入分配上不断产生差距。
社会上相继出现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群体之间存在着贫富差距,在面对社会各种变革时他们有着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
以经济收入为主要参考标准,社会中的利益群体大致可以分为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三类。
以低收入群体为例,国内处于收入“金字塔”底部的低收入群体在7亿人左右。
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
这一群体面对社会变革的承受能力是相当弱的,他们通常具有强烈的“被剥夺感”,在复杂的利益结构和急剧的利益分化过程中,这种被剥夺感会转化成为复杂的社会心态,形成负面情绪和社会心理失衡,从而激发非理性的越轨行为。
三是政府信息不透明导致谣言散播。
政府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许多群众不明真象,易被谣言蛊惑,引起群众情绪失控。
地方政府在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与人民群众没有形成良性互动,作为事件的管理主体没有主动意识,常常扮演着“消防队员”的角色,对事件的回应多数是事后的、被动的、不透明的。
浅析群体性事件
浅析群体性事件作者:李文华郑立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05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极大的丰富。
然而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曝露出严重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近几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安徽池州、四川达州、云南孟连、湖北石首)的研究,总结出群体性事件主要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大、暴力化、仿效性,主体多元化,处置难度大的特点。
进一步分析得出社会结构的断裂,社会保障体系的缺陷,市场经济下价值观念的变化,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基层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性迟钝”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加大普法教育;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等措施来应对日渐频发的群体性事件。
关键词矛盾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社会结构作者简介:李文华、郑立芳,山东警察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2-279-02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利益的趋同性。
组织和参与事件的一些人有相同或相近的利益要求。
他们为谋取个人私利或为达到某种目的,策划、指使、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站在“台前”设置障碍,制造事端,自己则躲在幕后进行呼应。
二是情绪的对立性。
发生群体性事件往往是政府的做法与群众的想法有较大出入,而双方没有用正确的方式去思考,没有稳定各自的情绪,只想到自身而不为对方考虑,所以导致了双方情绪的激化,导致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发生。
情绪的对立最终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社会评价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社会评价2009年6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时事评论《评论政府如何应对“麦克风时代”》,内容如下:湖北石首市一名酒店青年厨师的命案,在种种传言的发酵下酿成冲突。
与此前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相比,石首的局面更为复杂,但背景似曾相识。
2009年两会期间,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瓮安事件时说,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有许多谣言。
但是通过媒体披露事件真相后,群众的质疑得到了回应。
坚持信息透明是迅速平息瓮安事件的最重要原因。
他还强调,主要领导干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并借助舆论监督、启动干部问责制,才能平息事态。
石首案的起因同样是一起非正常死亡案,面对诸多疑问,警方的解释未能成功说服死者家属和公众。
在长达约80个小时内,一方面是政府的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一方面是网友借助非正式媒体发布信息、探寻真相。
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段时间里,体现政府立场的新闻稿只有3篇;而一网站的贴吧中就出现了近500个相关主帖,在一些播客网站,出现了不止一段网友用手机拍摄的视频。
石首案再次提醒有关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如何妥善应对当今社会信息传播和意见表达多渠道、互动性的新局面。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政府上网和党报新闻网站建设也取得长足进步,但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依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
有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
这对舆论引导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新闻媒体仅仅发布信息还不够,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这需要政府尤其是宣传部门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
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在互联网、移动通信支撑的社会多元表达平台上,政府发声和舆论引导需要比过去更高更强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摘要】群体性事件是指一起涉及多人或多方的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十分深远。
社会不平等、种族歧视、经济危机、政治冲突以及教育资源不均衡等因素往往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
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在于加强社会公平,促进民族团结,改善经济状况。
通过消除社会不平等、根除种族歧视、稳定经济发展、解决政治冲突以及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可以有效预防和缓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为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个方面都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共同努力解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根本问题,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不平等,种族歧视,经济危机,政治冲突,教育资源不均衡,社会公平,民族团结,经济状况1. 引言1.1 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特定社会背景下,集体性地出现的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代表性的事件。
这类事件往往涉及大规模的人群,其规模和影响力超越了个体行为的范畴,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众性。
群体性事件可以是各种形式的集体行动,如示威游行、罢工罢课、暴动骚乱等,也可以是由特定社会问题引发的群体冲突、群体事件等。
这些事件通常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密切相关,反映了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包括:规模大、影响深。
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较多的人群,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信息传播迅速、影响持久。
随着新闻媒体和社交网络的普及,群体性事件的消息可以在瞬息之间传播至全国乃至全球,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目的性。
群体性事件往往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受到某种因素的影响或操纵,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目的性。
对于这些特点,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解决途径,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1.2 群体性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群体性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这类事件往往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不仅影响到个体的生活和发展,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关于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反思
关于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反思石首事件,是指2009年6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的永隆大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的命案所引发的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直至20日夜间或21日凌晨事态才得以逐渐平息的群体性事件,共历时四天。
该案若按发生的时间,则又名为“6.17事件”。
石首事件起因:据石首市政府门户网站通报,此次群体性事件的起因是一起厨师“非正常死亡事件”。
6月17日20时36分,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台指令: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东岳山路“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
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领导和刑警大队报告。
技侦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检,没有发现身体致命伤。
经初查,死者涂远高,男,24岁,我市高基庙镇长河村人,生前为该酒店厨师。
民警对死者所住房间进行了检查,发现了死者所留一份遗书,遗书的大致内容为自己悲观厌世而轻生,警方排除他杀,初步认定为自杀。
涂远高从小在高基庙镇长河村长大。
他的大伯涂德强说,由于家庭困难,涂远高在高基庙镇初中仅读了半年初一,就外出到餐馆里当厨师学徒,一直在石首市的餐馆里打工,从来没有离开过石首市。
“由于他人很勤快,餐馆的老板都很喜欢他。
”在当地人眼中,涂远高是个美男子,“身高1.70米左右,人长得很漂亮。
”而且,涂远高性格老实内向,从来不惹是生非。
“我从来没有看到他与别人发生口角。
”涂远高的大嫂说。
24岁的涂远高虽然年少,但十分懂事。
亲戚们都知道他特别孝顺,特别节约。
在永隆酒店上班后,涂远高的月收入约有1500元。
每个月,他都要寄1000多元回家,自己只留200元零花钱。
他还专门办了一个储蓄卡交给妈妈来管,工资都存在卡里。
石首事件演变为群体事件:民警多次与死者亲属进行了沟通,讲明了为查清死因,必须进行尸体解剖,但遭到家属拒绝,家属对死因表示质疑。
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于19日在该市东岳山路和东方大道两大交通要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
群体事件案例
案例一2005年6月26日下午至晚上,池州市城区秋浦路发生一起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
在少数不法分子的鼓动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派出所,烧、砸车辆,殴打民警,哄抢超市。
池州市委、市政府会同省公安厅领导坐镇指挥,该事件于当晚23时许平息,无人员死亡。
6月26日下午14时40分,池州城区翠柏路菜市场门口,一辆挂着苏A牌照的丰田轿车将一行人刘亮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亮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并向池州110报警。
接警后,九华路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及时将刘亮送往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并将肇事者连人带车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刘亮已转到该院住院部接受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据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者被带到派出所后,部分围观群众跟随到派出所进行对峙,并愈集愈多。
闻讯赶来的市领导出面与市民对话,但效果不佳。
18时左右,一些好事者开始推砸肇事车辆,将丰田轿车砸得面目全非并掀翻。
18时50分,现场围观群众逾万人,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点燃轿车,并向着火的车辆扔入鞭炮,引起骚动。
19时,不法分子又瞄准了一辆停放在派出所门前的警车,将警车推堵到派出所门口,一边点燃车辆,一边燃放鞭炮,顿时浓烟四起,现场混乱开始升级。
指挥部派武警维持秩序,但围观群众太多,场面无法控制。
19时05分,不法分子开始袭击现场武警,6名武警被石块砸伤。
赶来灭火的消防车,不但消防栓被抢,车子也被推离现场十余米。
19时25分,派出所电源被切断,不法分子向室内扔放鞭炮,实行打砸并纵火。
19时40分,停放在翠柏路上的一辆宣传车和一辆警车同时被点燃。
20时03分,不法分子开始围攻附近的东华东超市,他们破门而入进行哄抢。
3个多小时以后,超市被洗劫一空。
至23时许,现场仍聚集2000余人。
“6·26”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下午18时,指挥部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成立。
市长谢德新等市领导紧急磋商,形成方案:加大宣传攻势,疏散不明真相的群众;鉴于池州警力严重不足,请示省公安厅调集警力紧急增援;部署调查取证工作等。
群体性事件处理
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
2005年6月安徽池州事件、2007年1月四川达州事件、2007年6月广东河源事件、2008年6月贵州瓮安事件、2009年6月湖北石首事件、2010年4月黑龙江富锦长春岭事件、2011年广东乌坎村事件等。
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亟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方面,要从理论上承认群体性事件是利益纷争,就必须认可那些群众都是有血有肉的公民,他们生活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其诉求不过是为了生存。
另一方面,现在有那么多“群众意见很大”,就不再试个别地域性的问题,而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有人总结,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的有以下原因:1、社会贫富差距拉大。
部分群众存在不满,个别不法分子借机煽动部分群众不满情绪。
2、政府转型期服务意识不强,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领导干部不倾听群众呼声,使小矛盾酿成大矛盾。
3、舆论引导力不够,越担心,越出事;越想瞒,事越大。
4、社会管理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不相适应。
5、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
有人提出,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有以下对策:1、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
2、加强农村基层建设,提高农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促进农村稳定。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5、加强调研,做好群众性事件前期预防和善后工作。
6、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做到发现事态迅速制止。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办事、文明办案、取信与民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
2005年6月安徽池州事件、2007年1月四川达州事件、2007年6月广东河源事件、2008年6月贵州瓮安事件、2009年6月湖北石首事件、2010年4月黑龙江富锦长春岭事件、2011年广东乌坎村事件等。
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
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规模不断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越来越严重,不断威胁到我国社会和谐、公共安全和经济利益,成为党和政府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和应着力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由诸多因素造成的,既有转型时期大背景的作用,又有当前长期积累的社会诟病的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视角来探究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并以2009年发生在湖北石首的“6.17”事件为例,实例考察群体性事件。
【关键词】群体事件;石首事件;原因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党和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会因各类矛盾和问题引发不同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
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社会系统全面的、结构性的调整,加速的利益分化与频繁的社会流动,使得社会更加趋于复杂化、多元化,一定程度上的社会矛盾与摩擦增加和社会冲突加剧是不可避免的,群体性事件也频繁出现。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重大影响的各种事件。
近几年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规模呈扩大趋势,较大的典型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6万起, 2007年为8万人次。
2008年,群体性事件依然层出不穷,如贵州瓮安“6·28”、云南孟连“7·19”、广东惠州“7 ·17”砸抢烧、甘肃陇南事件、重庆出租车罢运等事件都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
进入2009年,海南东方市“3.23”打砸镇政府事件以及湖北石首“6.17”事件更是将群体性事件推上风口浪尖。
【群体事件报道】
研究生论文题目:群体性事件报道传播过程探析—以“石首事件”为例学生姓名xxx学号xxxxxx指导教师xx院系xxx专业xxxxx年级2013级教务处制群体性事件报道传播过程探析—以“石首事件”为例摘要:近年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
众所周知,群体性事件中,报道传播对事件的发生、发展及解决至关重要。
因此,群体性事件新闻传播的过程探析也是至关重要。
然而,新闻媒体和政府在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与揭露谣言等信息传播中一直存在很大问题。
本文选择2009年的石首事件作为样本进行研究,总结当前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现状,即政府敷衍逃避,封锁消息;媒体报道滞后,语焉不详;各种流言活跃于网络新媒体,推动事件发展;部分媒体的炒作;主流媒体报道存在倾向性等。
本文在对石首事件报道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群体性事件报道存在问题的原因:中国传统的新闻宣传观念;媒体和政府对谣言的重视不够;媒体疏导功能没有发挥出来等问题。
1 群体性事件现状概念的梳理和界定是进行人文理论探讨和建构的前提"本文研究群体性事件报道,就必须首先对群体性事件的概念进行厘清与界定"什么是群体性事件?什么是群体性事件报道?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分类、以及出现的原因都应在研究的范围内"对于这些最基本问题的了解和把握,有利于我们最终对于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研究"我们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远方,所庆幸的是,以往我国学者对于群体性事件已有很多的研究,包括政治学角度、法学角度、管理学角度、社会学角度等等,得益于前人的这些研究,笔者将在本章中概述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特点、原因。
1.1 群体性事件的定义。
我国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由于受不同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经历了不同的阶段:20世纪50年代~70年代末,称“群众闹事”、“聚众闹事”;80年代初~80年代中后期称“治安事件”、“群众性治安事件”;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称“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90年代中期~90年代末期称“紧急治安事件”;90年代末~期称“群体性治安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以及应对方法
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以及应对方法、2005年6月安徽池州发生群体性事件,2007年01月四川达州发生群体性事件,2008年7月云南孟连发生群体性事件,2007年06月广东河源发生群体性事件2008年06月贵州瓮安发生群体性事件2009年06月湖北石首发生群体性事件2010年04月黑龙江富锦长春岭发生群体性事件2010年06月安徽马鞍山发生群体性事件马鞍山611事件2011年06月广东潮安县发生“古巷事件”、增城市“6.11”事件重庆万盛群众聚集事件2012年04月10日重庆万盛群众聚集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2000年以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群体性事件总体上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我国群体性事件次数和参与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参与人员常常达到了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人参与的事件在全国也已屡见不鲜。
群体性事件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化。
范围已遍及各个省(区)、市、县,涉及城市、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众多行业和领域。
过去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多是农民、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人群,现在则是在职和下岗职工、农民、个体业主、复转军人、教师、学生、技术人员、干部等各阶层人员。
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更是涉及方方面面。
既有一般性问题,也有特殊性问题;既有经济领域问题,也有社会领域问题;既有历史累积的问题,也有现实中新产生的问题;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影响。
群体性事件形成原因及对策建议
群体性事件形成原因及对策建议群体性事件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在特定社会环境和社会心理状态下,一群人集体行动的结果。
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社会不公、贫富差距、政府失职等等。
这些因素也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抗议、骚乱、暴力事件等等。
在有些情况下,群体性事件会破坏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建议来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危害。
一是加强政府的反应能力和危机管理能力。
政府是治理社会的主体,要尽可能保证社会的稳定,需要尽快解决问题。
政府需要及时出台一些政策来解决社会问题,确保人民的权益。
政府也需要统筹协调社会各方面资源,用最有效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政府需要启动一个应急预警系统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从而将时间和人力资源发挥到最大。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是消除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的重要途径。
政府需要全力推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加强社会责任观念的普及和宣传。
这样,公众就能够了解权益的保障,不能用非法方式维权。
同时,宣传教育也能够提高公民的个体素质,让公民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使命。
三是加强社会监管机制。
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是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基础。
政府需要建立更加完整的法治体系,加强社会监管和执法。
当出现不公正事件或是问题时,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容忍。
同时,政府应加强职业培训,让社会监管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匠人精神,最终防范各种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社会信用水平的重要手段。
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实行相关信用评价和宣传,可以增强市民自我约束力和参与度,减少可能的群体行为。
政府需要制定具体制度,鼓励和推动企业及个人提高诚信度。
五是进一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
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是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的基础。
政府需要通过加强产业升级和发展新型经济,以实现更多的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
同时,加强社会文化建设,推进媒体行业、文化产业向更加市场化、精致化的方向发展,把多元文化融入每个人的生活,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石首 案例分析
群体性事件群体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基本定义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现象面对群体性事件,堵不如疏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方面,要从理论上承认群体性事件是利益纷争,就必须认可那些群众都是有血有肉的公民,他们生活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其诉求不过是为了生存。
另一方面,现在有那么“群众意见很大”就不再是个别地域性的问题,而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特征数量增多规模扩大2000年以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统计数据)。
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参与的人员复杂,有各种职业、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参加: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权益受损职工,失地农民,农民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库区移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等。
湖北石首万人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方法
湖北石首万人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方法摘要:如果以此思路审视石首市当地政府的危机处置,不难看出其中的失当与不足,正是有关措施的不足才导致小事拖大,成为群体事件。
作者:马九器昨日,中新网援引湖北省石首市政府网站消息称,湖北荆州石首市一家酒店厨师日前被发现陈尸门前,由于对警方的初步调查结果表示质疑,当地街头19日发生群众设置路障围观起哄事件。
据当地政府网消息称:有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起被当地政府称为“围观起哄”的事件,在新媒体时代很容易产生多个信息传播源,比如网络上就已经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很多贴吧、论坛和博客等网络空间里,事件发生地以外的网民可见“围观”者多得惊人、“起哄”情节也绝非小打小闹。
而更为触目惊心的是,由于当地官方权威信息的缺失、官民互动渠道的匮乏,流言蜚语、小道消息,泥沙俱下、推陈出新,良莠难辨、真假难分,这至少在网络空间和相当的民众中形成了一种充满焦虑、显现暴力,乃至质疑当地政府的舆论倾向。
这起群体事件的起因不过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或自杀案件”,案件的发生也是17日的事情,耐人寻味的是,一起简单案件经过一两天的“发酵”,何以引发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引发了一场群体性事件?在17日案发到19日群体事件发生的数十小时内,当地警方、政府的处警方式、应对措施何以一再失灵,听凭小案件拖成大事件?在具有标尺意义的“瓮安事件”后,如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成为政府全新而紧迫的重大政治课题,事实上,包括此后发生的多起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其危机处置方式可谓殊途同归,几乎都能借鉴“瓮安事件”的教训和经验。
对于“瓮安事件”的经验,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直言有三:一是坚持信息透明,第一时间把真实准确的信息全面地让媒体知道;二是启动舆论监督系统;三是启动问责制。
而新华社记者刘子富根据深入调查思考阐述的“新群体事件观”,则以逻辑和学术特点兼有的形式将“瓮安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系统总结:一、地方政府负责任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二、就事论事,不对群体事件作“过度政治化”解读;三、信息公开,尤其要在黄金24小时内不断公布准确、真实的信息,不给谣言传播的机会;四、政府要勇敢地反思与自责;五、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六、慎用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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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分类、原因与解决办法谢少才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已经进入全面转型期。
转型期的众多社会矛盾给地方治理带来持续的压力,群体性事件就是矛盾冲突的表现形式。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
如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以及重庆、海南三亚、甘肃永登、广东汕头等地发生一连串出租车罢运事件;2009年的江西南康市家具市场引发群体性事件、湖北荆州石首事件等等。
群体性及极端事件的增多,折射出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反映了改革开放过程中长期积累了一些容易被激化的问题。
这些矛盾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它们影响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迫切需要我们加以科学的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
一、群体性事件的分类1.城乡居民维权类。
目前群体性事件大部分以城乡居民诉求经济、民生利益和合法权益保障居多,如部队退伍和转业军人、企业下岗和退休职工要求提高福利待遇;库区建设中农民要求提高移民补偿标准;城镇化推进中居民要求与开发商平等谈判、提高土地和住宅补偿标准或落实住房安置等;一些污染企业周边的农村居民抗议企业污染环境、要求赔偿经济或健康损失;一些疾病住院患者因医疗事故要求弄清医疗事故原因、追索医疗责任,以及各种劳资纠纷等等。
2.农村社区治安类。
受金融危机之后,城里的工作岗位减少,一部分农民工选择留在农村。
这些农民工在家乡多少还有一点土地,短期内基本生活可维持。
但是如果较长时期内没有工作,生活得不到改观的话,对当地的治安稳定也是一种挑战。
农村“闲民”容易“无事生非”,如打麻将、参与“六合彩”或其他赌博活动而引发事端。
3.高校学生就业类。
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有630万,加上2009年尚未就业的“老毕业生”,今年将有700多万大学生需要就业。
大学生一旦因就业困难导致个人生存危机,社会矛盾就有可能尖锐化。
大学生是劳动力市场高风险人群,他们受过高等教育,有自己的思想和思维方式,在社会不能满足其就业要求的情况下,有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二、群体性事件高发的原因1.社会发展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不同于三十年前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性”,而是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和不同的利益群体,他们在同一问题上的利益不尽相同,认识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容易产生矛盾,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因素。
许多矛盾不能简单地以“对和错”或“是与非”来判断,站在不同角度看都有一定的合理性。
对利益分配、权利和义务配置问题,矛盾的成因复杂,化解过程如果简单草率,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2.政府管理方式的原因。
维护社会稳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管理目标,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
社会动荡对发展的伤害是极大的,例如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单对新疆旅游业就造成200亿元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重视维护社会稳定是应该的。
但是当“稳定压倒一切”的氛围形成,维稳便成了不计成本和后果的政治目标,很多维稳手段就必然出现异化,反而成了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有些地方对越级上访实行“一票警示”或者“一票否决”;有些地方政府不是认真解决群众上访问题,而是采取截访、拘留、罚款、劳教、判刑、连坐等手段压制上访群众,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激起上访人员更大的怨愤,引发群体性事件。
3.体制机制原因。
一是民主制度建设滞后。
群体性事件增多的一个原因是百姓正常的意见和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在正常表达不通或无效情况下,民众自己在寻找有效的表达方式,通过群体性事件制造轰动效应,引起高层重视或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体注意,以达到解决问题目的。
二是干部的考核机制不科学。
一是上级对下级的政绩考核重视GDP或重经济指标轻社会民生指标,使社会和民生矛盾越积越多,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线。
二是干部的使用升迁权力掌握在上级手中,百姓缺少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因此基层干部往往不重视民众呼声,缺乏为群众服务的责任感,普通百姓权益受侵害时,无法及时解决,有时被迫用健康或生命作抗争,如一些地方频频出现农民工因为拿不到工资而“跳楼”,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为证明患有尘肺职业病,被迫“开胸验肺”,这些都有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前奏。
三、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与社会发展。
美国学者亨廷顿曾指出,很多国家在快速发展的时候,因为处理不好各种利益关系,出了稳定问题,甚至导致了政权更迭。
相反,经济发展相对比较慢,社会变化没那么快,利益关系相对稳定,社会冲突反而没有那么多。
邓小平也曾经说过,发展起来以后的矛盾不会比没发展少。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需要有速度,但不是越快越好,要控制节奏,使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生态的承受力相适应,与各级政府的执政水平和应对各种矛盾挑战、解决问题的能力相适应。
摒弃唯GDP论英雄观念,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坚决克服“一手软,一手硬”的工作方法,纠正“一腿长,一腿短”发展现象,经济发展要把提高就业水平作为重要目标,尽量减少矛盾产生的根源和群体性事件的隐藏因素。
2.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一是要正确看待矛盾。
既然有些矛盾和权益纠纷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不必患“恐慌症”,不必为本地一个人越级上访而“如临大敌”,出现问题后只要认真解决,总结教训,上访的人就会越来越少。
二是要科学合理化解矛盾。
一些基层干部由于不能正确看待矛盾,或迫于上级压力,当矛盾出现时,往往采用不正确的手段进行压制,把上访群众看作“刁民”,认为对“刁民”要硬气,否则不足以显示国家机器的强大。
有些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作为自己工作的评判标准,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只能使问题越闹越大。
科学合理化解矛盾,需要基层干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本着公正、公开的态度,依法保护各方的当事人合法权益,才有可能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建立科学的体制和机制。
我国社会发展大局是稳定的,但是目前多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应该让我们有所警惕。
解决近期问题、应急性问题,靠建立解决问题的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但维持长期的社会稳定目标,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体制机制作保证。
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1)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从选择对象看,把重视和关心群众疾苦、有责任心、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从选择方法上看,要加大群众对本地干部评议的份量,甚至有决定当地干部升迁留去的“生杀大权”,这样做既可以减少“跑官要官”和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又可以创造干部“对下负责”的良好氛围。
(2)建立科学的地方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体系。
要针对我国发展的“短腿”,考核内容上加大社会发展指标考核分量,特别是要注重民生问题解决的指标引导,如加入群众满意度和居民幸福指数、生活环境指数等,GDP总量和增长速度只作为参考作用。
(3)建立科学的矛盾化解机制。
现在,新的劳资矛盾冲突、新的社会群体权益纠纷等各种复杂的情况不断涌现,但执政系统内的运行规则却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利益关系出现多元化的同时,利益表达的渠道没有制度化地建立起来。
由于很多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没有处理好,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不断流失。
要化解矛盾,首先要建立起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组织机构作为自己的代言人,也各有不同的意见反映渠道。
其次,在政府内部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和责任机制。
群众可以越级上访,但问题不能越级解决,要让群众认识到问题发生在那里,就在那里解决,以减少越级上访量。
但上级要加强对下级的监督和制约,如果矛盾不能及时解决,要加大问责的力度,监督、制约与问责对地方领导干部要产生“威慑力”,使制度能真正发挥作用。
近期不少“问题官员”被问责后不久复出,群众意见很大,既影响“问责制”的严肃性,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后应该避免。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每个方面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矛盾产生和群体性事件的出现不可避免,但只要广大干部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实处,从长远看各种群体性事件就能少发生,从近期看即使出现了群体性事件也能够科学应对,社会稳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处理过程中有六大感受提出石首要解决几大问题近日,一篇《参与处理石首事件的一些感言》的文章发表在名为“县域经济论坛”的网站,引起网友热捧。
发帖人介绍自己是参与石首事件应急处理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对石首事件进行了深层次剖析,并用“真诚”两字表达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对事件的正视和反思。
昨天,本报记者根据发帖人信息,辗转从网上找到了这个以“大林”为名的发帖人,获知记者身份后,他显得谨慎,且有顾虑。
大林介绍,该帖发表后确实引起了关注,并在昨天被“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站选用,他希望记者能在该帖中推测出一名普通见证者的心思。
石首市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对这个帖子并不知情。
记者询问,这个帖子是否代表当地官场对石首事件的一种普遍反思,该负责人未予以正面回应。
大林在帖中介绍说,作为高基庙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这一事件的应急处理。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石首事件演变不是单纯的死因质疑事件,而是由死因质疑引发的长期以来积淀的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总暴露。
”大林如此认为。
大林分析,这些深层次矛盾说穿了,就是干群之间、警民之间、贫富之间的矛盾。
在石首,几乎人人都可以感受到,赌场多、街头扒手多、盗劫案件多、没破的命案多、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或为娱乐场所做保护伞的多、交通罚款和违规收费的多,一些警察的丑行多,还有一些警察对群众的态度相当专横,作风非常霸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在参与处理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我就听到了很多骂石首警方的言论。
”大林认为,由石首警方来调查处理涂远高死因案件,已经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市民这才表现出了不接受警方初步判断结论、不让转移死者尸体的对抗情绪。
处理过程中有六大感受大林在帖子中描述,虽然对上级的指挥有所议论,但是自己没有决策权,无权改变。
大林在文章中提出了自己的最深感受:一、是信息公开不透明、不及时。
导致了在混乱的事物表象面前,产生种种猜疑和误解,特别是产生了很多小道消息、传言甚至谣言,使局面更加复杂混乱;二是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不及时。
市级领导和公安局长在事件处理的黄金时间,没有亲自到场。
开始安排的只有市政法委的一名副书记、市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错过了事件处理的黄金时间;三是死因公开不严谨;四是对死亡赔偿的问题缺乏灵活务实的态度;五是强力弹压将问题搞得更加复杂。
石首事件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提出了明确的处理要求。
省公安厅和武警总部为此派来了近万名武警,动用了高压水枪,老百姓从感情上接受不了,发生了冲突,导致数十名武警战士受伤,十几辆军车被砸,损害了军民关系,加剧了官民之间的对立,增加了平息事件的处理难度;最后,没有及时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