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费用开支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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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费用开支管理的规定
(草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集团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集团范围内资金周转的畅通,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现就集团范围内的日常费用开支管理统一如下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各中心各子公司。
二、集团各中心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单位的费用、资金开支管理权限在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其他财会独立核算单位的费用、资金开支批准执行权限在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计划管理。
一、集团:各中心于每季度第一月的3号将编制的《第季度费用开支计划申报单》送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在10号前将审核后的《申报单》。
二、子公司:各部门(项目组)于每季度第一月3号将编制的《第季度费用开支计划申报单》送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在10号前将审核后的《申报单》回复各部门(项目组)。
第四条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日常费用
1、集团:由经办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用款申请单或借据经中心总经理及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支款。
2、子公司: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用款申请或借据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支款。
二、大宗费用
1、集团:由各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后报总裁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支款。
2、子公司:由各子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经管理中心和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总裁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支付款项
第五条费用开支标准。
一、差旅费
参见《差旅费开支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办公费
1、一般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元(不包括计算器等办公、绘图工具,下同)。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元。
3、由集团管理中心按上述费用开支标准掌握执行。
三、业务招待费
参见《宴请制度》。
四、其他业务性支出
由经办人申请,中心负责人或子公司经理审核好,报总裁批准。
五、交通费
1、集团按工作岗位发放交通补贴。具体参照《建业住宅集团车辆配置及交通补贴发放暂行办法》。
2、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公务用车原则上实报实销。
六、报刊杂志、书籍费
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凡需订阅、购置的报刊杂志、工具书籍等,必须由管理部门事前统一编制订购计划,报财务中心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订购。
七、员工培训费用
集团员工的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制定培训计划与费用预算,经财务中心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支付并由各受益单位分担费用。
八、通讯费用
参见《集团移动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九、其他行政、福利、其他、奖励性费用
参见《建业住宅集团职员手册》
第六条其他。
一、集团、各子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定制订适合自己公司的费用开支标准细则,但不得超过本规定标准,并报财务中心备案。
二、本规定下发后,各子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精神,设计适合本单位情况的有关单据、附件和表格。
三、对不按本规定条款执行的部门,财务部门不予开支报帐,影响工作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总裁办公会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