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永:后营改增时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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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以假借名义、伪造或者变造发票内容、数量、金额,并配以虚假的业务行为、账务记录等方式,假借原则违法规定,逃避缴纳税款,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损害了正规企业的利益,而且还容易引发其他一系列的经济问题。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今天,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的重视应当成为我们立法形成并完善的重要内容。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常见的税收违法行为,主要是为了逃避缴纳税款或者骗取税款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不仅会导致国家税收损失,也会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破坏,还会给纳税人造成不良影响,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健全。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治对策应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立法机关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侦查打击。

在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经被列为刑事犯罪,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导致虚开专用发票的现象长期存在。

为了有效防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国政府应采取一系列的防治对策: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使其不能轻易得逞。

同时还要完善涉税小额诉讼程序,提升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制裁对虚开发票的打击。

第二,加强税收管理。

政府应当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力度和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的企业纳税信息档案和企业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发票监管管理制度,严格发票使用的管理、验真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府要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加大打击力度。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黑名单制度,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者进行重罚重罚,大力打击执法人员给予帮助,打击虚开发票行为。

同时还应加强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者的责任。

营改增之后,建企最大风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避免?(老会计人的经验)

营改增之后,建企最大风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避免?(老会计人的经验)

营改增之后,建企最大风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避免?(老会计人的经验)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将面临两大风险:1、因税务筹划不当,可能导致纳税额上升的经济风险;2、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企业法人代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面临的刑事风险。

今天我们重点来谈一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带来的刑事风险,共分成五个部分内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两大特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与司法解释、税务总局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原则“三流合一”、实务操作举例等。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两大特点(一)入刑金额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刑罚期限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与司法解释构成本罪,必须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增值税发票的专用发票的行为。

(一)刑法条文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案审理的几点感慨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案审理的几点感慨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案审理的几点感慨许义娜律师(注会注税)近年来接触研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颇多思考和探求,今提笔感慨:1、《刑法》第205条的立法表述不够明确,致使司法实践中直至理论界对该罪的犯罪构成的理解发生些岐义,主要体现在对“虚开”概念的理解不同和对该罪的基本特征的认识不一致,导致适用法律不一致,案件判决结果迥异;2、公检法司法人员普遍不了解企业经营模式,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对企业交易定性缺乏税法专业支撑无法深入实质,过渡依赖税务机关认定或司法会计鉴定,同样,税务机关司法会计鉴定人员普遍不具备法律思维,认定结论、鉴定意见脱离刑法标准框架的事实证据,这种情况也并不罕见。

如此,司法体系几乎整体缺失对税务事项实体审理,误判不可避免;3、税务机关、司法机关不熟悉不了解企业经营管理,对活跃创新的市场经济活动模式存在滞后的理解,例如:实务中,“真实货物交易”并不一定要以物理空间意义上的货物转移为唯一标准,货物是否转移交付应该以法律意义上的权属转移为标志,但是相当部分案件简单机械地套用《刑法》205条定罪。

4、我们在公开网络上看到的判决书,关于认定事实的描述,那是法官对证据理解下的描述,我总是心存疑虑,真相果真如此?刑案辩护经验一直都感知,不乏有些判决书的认定事实和卷宗以及当事人反映的情况相去甚远;5、“三流”一致,往往是相关部门判断是否虚开的标准,如此,套不上标准模板的一些交易模式,有的就以虚开论处。

其中确有以偷逃税目的的虚开以及接受虚开,但其中也不乏属于正当交易,只因交易模式套不上标准模板也按虚开论处,实在有违205条立法本义;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重罪,金额门槛极低、量刑极重。

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绝大部分企业的经营不可避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概率的角度讲不可避免有企业会蹚进这滩“虚开”浑水。

一旦被认定为虚开专用发票犯罪,后果相当的严重,套用一句港剧台词“拉人封铺”,遇一企业家,悲鸣,劫财劫色还要拿命。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没有经过实际商品和服务交易而虚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对经济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防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包括政府监管、加强税收征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律等方面的工作。

本文将通过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治对策的介绍,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危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市场竞争不公平,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征管和企业经营。

2. 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在,使得一些企业通过虚假开具发票来获得不正当的税收优惠,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

3. 对经济造成了不良影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了税收的缺口,降低了国家财政收入,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以上这些问题都凸显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社会经济的严重危害,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防治和解决。

为了有效防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1. 强化政府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对发票的开具、使用和报销进行严格监控,及时查处虚开行为。

2. 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核查和监测,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业务人员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虚开行为的打击和追责,确保税收的合规和正常征收。

3. 完善法律法规。

国家应加强对虚开行为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虚开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虚开行为依法进行严惩,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 加强企业自律。

企业应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允许任何虚开行为的出现。

5. 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1. 引言1.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危害性不可小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导致国家财政损失,影响税收秩序,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会扭曲市场竞争,给诚实纳税人造成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容易导致涉税风险,企业被严重处罚,甚至影响企业信誉和经营稳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给企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性十分严重,需要引起各方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1.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和特点1.形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形式上与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类似,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虚开的专用发票往往采取伪造、篡改等手段,使得其外表看起来与真实发票极为接近,很难从外观上区分真伪。

2.特点:(1) 信息真实性低:虚开专用发票往往涉嫌伪造、虚构等手法,使得其开具的信息往往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

(2) 出现频率高:虚开专用发票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在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

(3) 隐蔽性强:虚开专用发票通常由专业人士操作,手法隐蔽,不易被察觉。

(4) 经济损害严重:虚开专用发票导致国家财政损失严重,损害税收征管秩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形式上的模仿真实专用发票和特点上的信息真实性低、出现频率高、隐蔽性强、经济损害严重等特点。

对于企业来说,要高度警惕虚开专用发票的存在,并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防范虚开行为的发生。

2. 正文2.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出现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一些企业为了减少税负或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虚构交易或虚构业务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种行为通常是为了逃避税收监管,从而获得非法的经济利益。

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获取竞争优势,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价格欺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未发生实际经济交易、却通过虚假手段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对国家税收的一种欺诈行为,也是犯罪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也是一种非常不利的行为。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加强管理监督,提高发票管理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和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危害主要体现在: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企业信誉、导致商品价格增加、损害社会利益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管理不严格,征管体制不完善。

二是税务部门管理方式不够先进。

三是相关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存在漏洞。

四是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没有足够的认识,法制观念不够强烈。

在预防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上,应该采取以下政策和措施:1.加强立法、加大惩处力度。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发票管理制度,提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

2.加强信息化建设。

税务部门应加大对发票数据的监控,建立健全发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发票管理的透明度和便捷性。

3.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税法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纳税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识和警惕,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

4.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强化税收征管力度,建立健全纳税人诚信体系,加强对发票的核查和监督。

完善相关税收征管制度,强化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5.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开具、购买、使用等违法行为。

6.加强协作检查。

税务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检查,共同推进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三、企业应该做好防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作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发票领用、填发和存储的管理制度。

财税实务税收争议为何频频困扰税企

财税实务税收争议为何频频困扰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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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税收争议为何频频困扰税企
“税企争议在中国也呈上升势头。

”近日,当看到澳大利亚税务局与大企业达成和解的纠纷总值超过12亿澳元的新闻报道时,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合上报纸向记者表达了这一观点。

作为中国最早从事税收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之一,刘天永接触了大量的税企争议案件。

在他看来,税收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税收政策规定不明确,二是征纳双方理解有偏差,三是纳税人维权意识增强。

税收政策规定不明确
在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的办公桌上,放着他主编的一本厚厚的书——《中国税法疑难案件解决实务》,在这本书里,收录着他代理过的30起精心挑选的疑难案例。

他翻开其中的一个有关出口退税的案例说,税收政策不明确,是导致税企争议的首要原因。

“由于税收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一来造成税务机关执法口径不一,二来导致纳税人难以依法行事,税企争议由此产生。

”刘天永说。

在出口退税领域,税收政策不确定的情形给刘天永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说,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为国务院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的通知、批复、解释等规范性文件。

由于暂行条例法律级次较低,作为上位法统筹不足,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相。

新形势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的现象与思考

新形势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的现象与思考

新形势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的现象与思考作者:王秋晓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09期【摘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重要的商事凭证和会计凭证,而且也是企业抵扣税款的重要依据。

但是,一些增值税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利用防伪税控系统漏洞“克隆”发票、虚开虚抵增值税税款,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笔者试图作一浅析,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目前,一些增值税纳税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漏洞“克隆”发票、虚开虚抵增值税税款,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笔者试图作一浅析,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违法行为表现(一)无任何实际业务的“开票公司”,取得虚开发票进行抵扣,对外虚开发票进行牟利;有真实货物销售业务,因无法取得进项发票,购买虚假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发生不开票销售业务,将发票开具给未发生业务的购票单位,造成购货人与取票人不一致;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成品油,但用量明显超出合理用量,油耗标准大大高于同行业标准。

(二)一些企业不按正常渠道购货,无法取得进项发票,造成税收负担较重,产生购买专用发票抵扣的需求,而另一些企业有大量不开发票的收入,造成销项发票的结余。

为此,这两类企业不惜代价,铤而走险实施非法买卖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加之,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汉字信息不加密,也不采集相关信息,认证系统也不对发票真假进行鉴别,造成信息化管理中的漏洞,使犯罪分子可以通过篡改汉字信息,达到进销货物名称及纳税人名称互相匹配,且认证系统可以认证通过,从发票买卖中获得不法利益。

(三)当前“克隆”发票作案手段较为隐蔽,通过人工核对不易发现。

“克隆”过的发票,供销双方、货物名称等内容从票面上看,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业务内容也是互相匹配的,而且也有相应对的资金往来,单纯的人工查票很难发现。

二、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的建议(一)研发辅助软件,准确锁定目标。

一是研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流向判别系统”破解“克隆”发票问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利用虚假交易或其他手段虚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我国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利益,应予以严厉打击和防范。

下面将阐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以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税收秩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偷逃税款,国家税收遭受巨大损失,财政收入减少,影响了国家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2. 冲击市场经济秩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现使市场经济秩序失去公正和公平的竞争环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

3. 损害企业信誉和形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给企业带来法律和经济风险,造成企业信誉和形象的受损,影响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击力度,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和处罚力度,提高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成本。

2. 强化税务管理。

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税收信用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可能存在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3. 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

税务部门应与公安机关、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联合打击和防范。

4. 增强企业自律意识。

企业要提高识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避免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交易。

5.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识和警惕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害。

为了有效防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从法律、税务管理、企业自律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综合施策,形成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力,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因此,税务部门对虚开发票的查处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力求从根源上遏制虚开发票的问题。

本文将对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各种处理方式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在未来更加有效地打击虚开发票行为。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虚开发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使国家无法获得应有的税收收入;2.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给合规纳税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环境;3. 增加企业税收负担,由于虚开发票造成税务风险,企业可能面临工商、税务以及司法等多个部门的处罚和诉讼风险;4. 降低国家信用度,造成国家形象受损,给投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的主要方式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查处手段和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增加稽查力度,加大对有虚开嫌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加大对虚开发票的打击力度;2. 强化数据比对,通过税务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查找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识别虚开发票行为;3. 加强追踪溯源,对涉嫌虚开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追踪调查,准确查明虚开的原因和手段;4. 加强行业监管,对容易产生虚开行为的行业进行加强监管,针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专项检查和监督;5.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纳税人的法律教育,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三、税务处理的效果分析通过上述税务处理的方式,2024年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进行了严肃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务查处力度加大,对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了一批涉嫌虚开的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 数据比对功能发挥作用,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发现了一些虚开发票的关联企业,并加以处置;3. 追踪调查取得突破,通过追踪调查,查明了部分虚开发票的原因和手段,并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处罚;4. 行业监管加强,对容易产生虚开行为的行业实施了专项检查和监督,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意识;5. 法律教育取得成效,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所提升,降低了虚开发票的风险。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治对策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逃避税收监管,而制造的不存在的交易、虚假的发票记录,用来骗取国家税收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国家税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1. 导致国家税收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导致企业逃税,给国家税收带来严重的损失。

据统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年给国家带来数以百亿计的损失。

2. 扰乱市场秩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在会导致正常企业竞争的不公平,扰乱市场秩序,导致良性竞争环境的破坏,对经济发展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3. 损害国家信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也会对国家的形象和诚信度造成严重的损害,给国家的正常经济交往和外交关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治对策1. 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应当完善税收监管制度,强化对于发票的真伪查验,建立完善的发票信息互联网平台,加强对虚开发票的监控和打击力度,提高虚开发票的成本,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

2. 加大力度打击虚开发票。

加大力度打击虚开发票的行为,严惩不法分子,提高违法成本,增大违法风险,让不法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以震慑更多人不敢从事虚开发票的行为。

3. 完善法规制度。

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给予具体、明确的法律定义,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秩序,将虚开发票的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加强预防和打击的力度。

4. 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企业要提高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虚开发票的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自觉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5. 宣传教育。

加大对于虚开发票的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倡导正当经营,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增强公众对于虚开发票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抵制虚开发票的社会风气。

四、结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对于国家税收和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应当及时、从严打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构建完善的防治体系。

试析后营改增时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防控

试析后营改增时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防控

试析后营改增时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防控作者:何芝韵来源:《财会学习》2018年第12期摘要:发票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营改增”试点期间,很多新增纳税人已经能够顺利进行发票申报及开具,但在后营改增时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依然面临很多风险点,影响到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为此,本文将结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提出几点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管控对策。

关键词:后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防控纳税人虚开、虚抵、没有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增值税发票,从而造成税收流失问题就是增值税发票风险。

鉴于较大的税负变化、敏感的价格及复杂的业务存在,对企业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及标准,尤其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处理,下面对相关内容具体分析。

一般纳税人主要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是税前或者费用列支的一个凭证。

为此,我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更加严格,更是国家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内容。

在后营改增时代,试点纳税人员只有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控制风险的产生。

还需要注意滞留票问题,也会引发很多风险,如果滞留数量过多将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

财务人员需要对增值税发票相关政策有所了解,明确哪些不在抵扣范围内,依据实际情况改变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也可以先进行认证然后在转让。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后营改增时期,试点纳税人需要重点防范以下几方面风险:一是为了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源头风险的产生,需要对供货发进行重点考察,尤其是生产能力及资质两方面。

试点纳税人必须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发票的获得需要遵循“三流”原则,分别为业务流、发票流及资金流,对于他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坚决抵制。

三是增值税发票需要有第二联抵扣与第三联发票联;如果获取名称栏标注了“详见销货清单”的字样,需向销售方索要《销货清单》并需要有专用的财务公章。

将这一清单也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四是加强增值税专业发票知识的学习,电网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均需要学习增值税专用发票知识,发票抵扣后需要及时审核,查看字迹是否清晰、是否有涂抹等,还要检查项目填写是否具体、票面金额是否准确、发票联与抵扣联是否用的专用章等。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企业故意虚报销售额或虚列购买开支,并利用这些虚假的发票抵扣税款,从而获得非法税收减免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涉及税务违法,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

税务部门需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特别是对于重大的案件,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首先,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和监管。

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比对,可以快速发现存在虚开行为的企业。

同时,加强对虚开风险较高的行业的监管,对于涉案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税务部门需要加强对发票管理的监测和控制。

通过建立电子发票系统,实现电子发票的全程监控,可以有效防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发票的核验和审查,对涉案企业的发票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再次,税务部门应建立起严格的稽查制度,加强对虚开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于发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要及时组织专案组展开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恶劣情节和特别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此外,税务部门还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通过组织税收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规和税收诚信原则,减少虚开行为的发生。

最后,税务部门还需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

通过信息共享和协作,共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形成合力,确保税法的执行效果。

总之,针对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税务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和监管,加强对发票管理的监测和控制,建立严格的稽查制度,加强对虚开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遏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维护税收秩序和国家财政利益。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____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个严重违反税收法规的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对此进行处理的目的是保护税收秩序,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本文将对____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进行总结, 包括背景介绍、问题分析、法律依据、税务处理措施等方面。

一、背景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没有真正存在交易的情况下, 将发票信息虚构并报销取得增值税退税款项的行为。

虚开发票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税收征管的公信力和税收的公平性, 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并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发展。

二、问题分析在____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依然存在, 这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有关:1.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的税法对虚开发票规定不够明确, 存在漏洞, 给了一些人利用的空间。

2.税务机关的监管不到位:税务机关在识别虚开发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对于一些高手操作的虚开发票案件难以立案查处。

3.税务稽查手段不完善:当前的税务稽查手段比较有限, 很难做到全面监控和检查, 使得虚开发票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三、法律依据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以下几个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该法规定了增值税的基本规则和税款的计算方式, 对虚开发票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该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税务机关处理虚开发票提供了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和方式, 为税务机关处理虚开发票提供了操作指南。

四、税务处理措施针对____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 税务机关可以加大对虚开发票行为的监管力度, 提高发票信息核验的准确性和速度。

通过完善税务机关的制度和技术手段, 提高虚开发票案件的查处率。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特性以及防范措施研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特性以及防范措施研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特性以及防范措施研究作者:刘立廷来源:《经营者》 2020年第9期刘立廷摘要我国推行增值税制度以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一种较为常见的犯罪,屡禁不止,该犯罪类型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给国家带来了经济损失,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通过分析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特点,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旨在杜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对策增值税是以商品成产流通以及劳务各个环节增值因素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征收增值税是通过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时多支付的金额差额。

增值税增收消除了重复征税,很好地平衡了商品税负。

另外,增值税对出口商品使用零税率或是减免政策,有利于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优势。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设计出来的,不同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记录了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以及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还记录了销货方纳税义务及购货方纳税义务,也是购货方进行税额抵扣的凭证。

正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具有的抵税功能,使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大肆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

最近,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经侦部门办理了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唐某、陈某、严某、祝某等人以在网上发布招聘兼职信息的方式诱骗泉州多名在校大学生以法人或股东身份到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多家公司、税务登记及领购税控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虚开进行盈利,涉案数额近4000余万元。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特点(一)犯罪主体大多文化程度不高从犯罪主体的教育程度上来看,大多文化程度并不高。

正是因为犯罪主体文化程度不高,所以这类人很难在社会上找到收入高的工作,面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高额经济利益的诱惑,被有心人利用,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

同时,也正是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严重的犯罪活动,不但会损害国家利益,还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024年,企业应重视重点涉税风险

2024年,企业应重视重点涉税风险

2024年,企业应重视重点涉税风险
刘天永
【期刊名称】《税收征纳》
【年(卷),期】2024()3
【摘要】2024年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召开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总结2023年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
作成效,研究部署2024年的重点任务。

本文结合权威报道披露的信息对本次会议
予以解读,希望提醒重点企业、行业严肃面对涉税风险,并对防范税务风险提出建议。

【总页数】3页(P42-44)
【作者】刘天永
【作者单位】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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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治理对策探析

营改增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治理对策探析

营改增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治理对策探析作者:杜倩倩来源:《财会学习》 2019年第5期摘要:在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行为一直存在,对我国财税管理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将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范围扩大了,有些企业就会利用完善过程中的漏洞,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对我国的税制与财政收入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阐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状及原因,营改增全面实施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特点,营改增后实施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全面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利用虚假发票,抵扣本不该抵扣的税款,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直接影响我国的财政收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在我国已经存在很长时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侦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效率大大提高,但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也在不断出现,因此,及时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治理对策,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状及原因我国已于2011 年建立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直到2016 年5 月1 日,经历五年,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完成,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更加完善。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优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也加快财税体质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但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及时解决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首先要了解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现状,以及虚开的原因,避免治标不治本,从根本上解决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实质性的推进我国增值税制度的管理,保障我国税制及财政收入的完善。

( 一 ) 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我国一直是财税方面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与税制稳定,一直受到多方关注,我国已经制定出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法律,利用法律的禁止与警告作用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控制,但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还是频繁出现。

浅谈“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

浅谈“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

ACCOUNTING LEARNING 浅谈“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文/赵建斋摘要:《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评估报告》的发布又一次引起了社会各方对营改增的关注。

作为我国一次大规模的减税举措,在减少企业应缴税额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要求。

基于此,本篇文章以后“营改增”时代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为切入点,分析了现阶段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了思考与研究。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管理;风险防范21世纪,世界各国在享受着信息时代带来的便利,但却悄然地进入了经济后危机时代,大部分国家不得不面对经济下滑的压力,而降低利率空间等货币政策的作用实在有限,因此减税政策成为了多数国家的主流选择,自此全球范围的减税热潮来了。

营改增作为我国一次大规模的减税举措,截至今年4月,累计减税金额已经达到6993亿元人民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尽管如此,社会各界对营改增减税效果还是存在一些质疑,主要是因为部分企业在营改增之后应缴税额并没有减少,有的甚至还有所增加。

但是,从大量的统计数据看,营改增的成效还是毋庸置疑的,尽管现在不同地区与企业间营改增效果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这是一个财税政策试行中难以避免的。

企业更应该从自身着手,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并进行一定的风险防范,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抓住营改增的机遇,将自身的发展带入下一个全新的阶段。

一、后“营改增”时代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必要性(一)企业财会人员工作的基础作为一种重要的原始凭证,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企业经营业务中的其他发票,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财会人员工作的基础。

因为取得原始凭证是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工作的开端,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才能填写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以及后续一系列的工作。

而规范化的发票管理可以简化这其中的多项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化管理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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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后营改增时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风险与挑战
大家上午好,我是刘天永,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

非常荣幸有机会给大家讲一下《后营改增时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与挑战》,分享一下我们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心得与体会,供大家借鉴。

今年经济形势不好,税务稽查力度比较大,企业在税务方面出问题的比较多,特别是涉及增值税的案件更多。

我们最近也刚刚成功完成一起发生在辽宁省的某外资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的一审辩护案件,涉案当事人已经释放并顺利飞回美国与家人团聚。

在刚刚结束的这一周里,我又接待了三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法律咨询。

我们都知道,在实务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是非常多的,其次就是出口退税的争议案件也比较多。

(1)本周一是一个苏州上市公司的前常务副总裁对
他涉案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申诉的案子。

案件当事人为增加上市公司的营业额,指示上市公司的独立核算的下属公司虚构相互交易,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易各方均按照开票的金额如实缴纳了增值税。

2001年,苏州市人民法院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该前副总裁有期徒刑十年,涉案税款高达208万元。

虽经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我们认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结果。

本案为虚增营业额开具与交易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照开票情况缴纳了增值税,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04年11月24日至27日在苏州召开的全
国部分法院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人员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也倾向性地认为:行为主观上不具有偷骗税目的,客观上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虚开行为不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论处。

对于实践中下列几种虚开行为,一般不宜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为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者制造虚假繁荣,相互对开或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虽然这一座谈会在本案发生之后才召开,但其对税法的理解仍然值得借鉴。

目前,本案刑罚已执行完毕,但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准备提出申诉。

本案距离终审裁判已有十余年,但我们认为本案当事人不应被认定为有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
行)》第十条的规定,“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结果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本案有申诉成功的机会。

(2)周三是一位河南省基层国税局长因其管户涉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受牵连,涉及滥用职权的公诉案件。

一审判决构成犯罪,二审正在上诉。

案情是当地洗煤企业从小煤矿购买原煤,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洗煤企业就找到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为成本入账核算,在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认证抵扣。

一审法院认为,在这一过程中部分企业无货也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税务机关涉嫌为洗煤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局长有责任,对其作出了有罪判决。

该领导只是在代开手续上存在不规范之处,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代开发票行为没有违背总局文件的规定,无失职行为,也并未给国家造成任何税款损失,更不涉及收受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案的二审胜诉空间非常大。

(3)周四上午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个北京中关村电
脑显示器北方总代理的批发商法人代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罪的案件,法人代表已经批捕,而涉案企业已于2012年注销,由于生意伙伴的实名举报,北京市公安局牵头立案涉及下游企业十多家,已经逮捕了十几个人,涉及税额2000多万。

税局没有参与案件的实际调查,证据方面大都为经侦
大队取得的口供,其他证据也没有做实,虚开金额也对不上,此案也有比较大的辩护空间。

这说明什么问题?华税成立8年来来我们所承办的虚开案件到目前为止保守估计有近100件,这还不包括在税务稽查阶段就解决的未进入诉讼程序的。

现实经济生活中为何有这么多的虚开案?特别是明年,营改增全面铺开,虚开案件将成为我们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和提供税务服务不得不重点关
注的问题。

(一)后营改增时代:虚开案件步入爆发期
(1)税务机关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实物流、现金流、发票流必须一致的机械刻板标准。

但是,实践中交易形式多样,货、票、款相分离的现象十分常见,难以保证三流的一致。

而已有的税收法规政策又不得不执行,这就使虚开案件大规模爆发,纳税人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2)刑法起刑点过低、处罚过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6]30号),虚开税款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即可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即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过低的起刑点和过重的处罚也导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多发。

(3)金融、房地产、建筑有其显著行业特点,易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这些企业一来经营方式较为粗放,特别是房地产、建筑行业,金融以国有为主好一点;二来交易金额巨大,一笔小发票就会构成犯罪,巨额交易风险更大;三来机构分布广泛,管控难度大。

尤其是分支机构不懂税法的工作人员最勇敢。

在营改增的转型期,这些行业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段阵痛期,人员和制度都需要时间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一般都是双罚制。

对企业要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对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被认定为犯罪,真可谓“人才两空”。

不仅如此,为了核实虚开的刑事证据,一般都会一查到底。

因此,涉及企业众多,经济责任巨大。

(二)如何应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带来的风险与挑战
(1)内控制度要健全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要到位,确保发票、合同、交易凭证准确、完整;人员的分工要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互不认账;相关人员之间要建立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避免相关人员钻制度漏洞。

(2)人员培训要到位
许多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甚至包括财务人员,对如何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
认识不足,容易随波逐流,触及虚开的高压线。

所以,企业内部人员的培训工作一定要做到位。

(3)采购与销售是重点
销售和采购环节关系到货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的走向。

所以采购和销售环节是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的关
键点。

采购独立和销售独立模式,更有利于保持上下游交易的独立性,防止虚开风险往核心层公司蔓延,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可以锁定。

(4)规避关联交易风险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往往因为交易各方的关系密切,更容易发生交易不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违法的现象,这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所以,企业如果存在关联交易,更要注意交易环节、凭证、现金流和发票的合法合规,规避风险。

(5)风险早处置,雷区不能碰
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争议和看病一样,讲究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在风险发生前期更便于规范不合规行为,纠正违法行为,减轻法律责任。

对于虚开行为,企业要坚决杜绝,不可心存侥幸。

(三)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4个关键点
(1)办理案件策略和重点要明确
各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过
程中的侧重点各有不同。

税局以征税为主要目的,司法机关
以追究刑事责任为主要目的,纪委等交办敏感案件具有更强的政治因素,也最为复杂。

在办理这些案件时,也要相应采取不同的策略。

(2)是否实际造成少缴税款的结果要清楚
虚开案是以实际少缴税款数额来定刑的,也即为传统刑法上的“结果犯”,实际造成少缴税款的结果才能定罪处罚。

若交易中存在居间合同、垫付资金、转让债权等虽然票、货、款不一致,但并未造成少缴税款结果,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情形不宜认定为虚开。

(3)审查证据是否合法、充分是重点
证据问题是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另一个关键点。

常见的问题包括:据以定案的证据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仅凭口供证据定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税务机关移送的证据未经过证据转换便作为刑事审判的证据等等。

在我们解决税务争议的实践中,这些问题都曾经作为翻案的关键点。

(4)税法和刑法的交叉适用要仔细
由于我国刑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刑事司法过程中常常遇到障碍,不得不参照适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收法规政策。

所以,在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目前的司法实践,正确看待税收法规政策的效力和作用。

(本文系根据作者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上的演讲稿整理而成,如果需要PPT请QQ联系作者本人。

作者:刘天永,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QQ&个人微信号码:977962,添加可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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