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整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资金管理。
1.3 土地整治项目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整治、保护生态、确保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与审批2.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2.2 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效益分析等。
2.3 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流程: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报市(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4 项目审批通过后,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土地整治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3.1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2 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项目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
3.3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签证等制度。
3.4 项目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项目实施过程。
四、项目验收与评价4.1 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工作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州)、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参与。
4.2 项目验收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质量、项目效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
4.3 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评价。
五、资金管理5.1 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市(州)、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社会资金等。
5.2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5.3 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项目任务书和合同约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164号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攀枝花市国土局、厅直属各单位:《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务会审查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整理,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以及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本规定不适用于依法批准的城市、集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整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土地整理项目包括国家投资项目,省投资项目,市(州)县投资项目、乡镇投资的项目和用地单位投资项目及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
国家和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是指由国家和省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
市(州)、县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是指县城以上(含县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实施的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指标折抵的,由市(州)、县人民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
乡镇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实施占补平衡和指标折抵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
用地单位投资项目是指用地单位为实施占补平衡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
社会资金投资项目是指除以上投资之外的社会资金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
第四条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项目的入库审查,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下达和竣工验收;省投资、市(州)县投资、用地单位投资及社会资金投资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立项审批和竣工验收。
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为保证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原则(二)目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各级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一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四川省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四川省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提高农田质量和产量,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四川省决定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
在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将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强化政府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发展。
一、整治目标1.撂荒地面积:力争在5年内实现撂荒地面积减少20%的目标,全省撂荒地总面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农业产量:提高撂荒地的农产品产量,实现全面增产,粮食和重要经济作物产量年均增长5%以上。
3.土地质量:保护和改善撂荒地土壤质量,全面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减少土壤侵蚀和退化现象。
4.农村经济:实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二、整治重点1.撂荒地土壤保护和改良:加强撂荒地土壤保护和改良工作,通过土壤水分管理、有机质添加、施肥和翻地等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和保护土壤结构。
2.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大力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加强对撂荒地农民的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效益。
3.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灌溉工程和排水系统,解决农田水分不足和过多的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
4.土地整理和复垦:对已撂荒的土地进行整理和复垦,改善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种植结构调整:根据气候条件和土地资源,调整撂荒地的种植结构,种植适应当地土地条件的农作物,并推广优良品种。
6.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撂荒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禁止乱砍滥伐和随意放牧,保护土地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
三、政府责任1.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2.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对撂荒地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和动员: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普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
4.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撂荒地整治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天府新区土地改造规划方案
天府新区土地改造规划方案1. 引言天府新区作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现代化城市示范区,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为了更好地促进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我们制定了一项全面的土地改造规划方案。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通过土地改造,提高天府新区的土地使用效率、优化城市功能结构、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
2.2 原则:- “绿色优先”原则: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优先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
- “人性化”原则:以人为本,注重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福祉,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 “科技引领”原则: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 “统筹协调”原则: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确保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协同发展。
3. 主要措施和规划3.1 优化空间布局。
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调整和优化天府新区的空间布局,合理分配不同区域的用地功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重点发展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
3.2 推进绿色建筑和生态规划。
在新建和改造的建筑项目中,提倡使用绿色建材和节能环保技术,鼓励建设生态屋顶和立体绿化,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同时,完善生态规划,合理设置绿地和公共空间,提供多样化的生态景观和休闲设施。
3.3 强化交通规划和建设。
加强公共交通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运营质量和效率,建设轨道交通网和便捷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减少汽车的使用,减少交通拥堵和污染。
同时,在道路规划中注重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鼓励步行和骑行出行。
3.4 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结合新区的特点和优势,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总部经济入驻新区,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同时,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培育创新人才和企业,打造文化创意的中心。
3.5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水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和节约用水措施。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1.05•【字号】川自然资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号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已经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2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1月5日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入库第四章项目优选和立项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项目验收第七章项目信息报备和档案管理第八章项目监管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奖惩激励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的功能需要,对未利用、低效和闲置利用、损毁和退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的活动,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修复、耕地提质改造的统称。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具有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的土地整治活动。
项目利用财政筹措安排资金,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组织实施验收,分为省级投资项目、市级投资项目和县级投资项目。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5.02.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对宜农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对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整理,对废弃土地或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等项目,分为省级投资项目和市、县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市、县级投资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管等,适用本办法。
省级投资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管理和监管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决算批复和绩效监督。
其中: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决算批复和绩效监督;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和决算批复,以及各级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
第五条土地整治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整治、规模推进,因地制宜、保护环境,分级负责、强化监管的原则,科学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10.28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编制时间:二OO六年十月前言为加强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厅发[2005]120号文《关于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主持,耕地保护处具体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该标准编制工作从2005年10月启动,到2006年6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2006年10月完成送审稿,拟报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分总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分区确定和工程布局、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附录,总括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各方面内容。
本标准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作为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地方标准,并为土地整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管理提供依据。
通过本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对全省土地整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我省土地整理有序、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标准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布实施,在本标准使用过程中,应积极总结土地整理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使本标准不断完善。
本标准主持编制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沛林、杨继伦、张弘、杨波、舒仲英、王朝勇、向隆银、韩冰、周佳松、胡明都本标准特邀专家:徐才洪、杜德涵本标准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基本原则 (1)1.4引用标准 (2)1.5术语 (3)2.建设目标 (6)2.1总体建设目标 (6)2.2具体建设目标 (6)3.建设条件 (7)3.1项目合法性 (7)3.2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 (7)3.3现有基础设施 (7)3.4水土资源 (7)3.5土地权属关系 (8)3.6生态环境保护 (8)3.7灾害风险 (8)3.8其它条件 (8)4.分区确定和工程布局 (8)4.1分区确定 (9)4.2项目总体布局 (9)4.3单项工程布局 (9)4.3.1土地平整工程 (9)4.3.2灌溉与排水工程 (9)4.3.3田间道路工程 (10)4.3.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0)4.3.5农村居民点工程 (10)4.4典型田块设计 (10)5.土地平整工程 (11)5.1土地平整具体要求 (11)5.2耕作田块修筑 (11)5.2.1田块方向 (11)5.2.2田块形状 (11)5.2.3田块长度 (12)5.2.6田面平整度 (12)5.2.7田坎材料 (13)5.2.8田坎断面 (14)5.3耕地地力保持工程 (14)5.3.1有效土层厚度 (14)5.3.2耕层土壤质地 (14)5.3.3耕层土壤养分 (15)5.3.4土壤剖面 (15)5.4中低产田土主要类型及土壤改良措施 (16)5.4.1渍水潜育型 (16)5.4.2贫瘠薄瘦型 (16)5.4.3红黄壤粘瘦型 (16)5.4.4水土流失型 (17)6.灌溉与排水工程 (17)6.1工程建设标准 (17)6.1.1工程等级划分 (17)6.1.2灌溉标准 (18)6.1.3排水标准 (20)6.1.4防洪标准 (20)6.1.5供水标准 (21)6.1.6水质标准 (21)6.1.7抗冻涨标准 (21)6.1.8地震烈度标准 (22)6.2水源工程 (22)6.2.1塘堰工程 (22)6.2.2引水工程 (23)6.2.3机井工程 (24)6.2.4雨水集蓄工程 (24)6.3输水工程 (25)6.3.1灌溉渠道工程 (25)6.3.2管道输水工程 (27)6.4喷、微灌工程 (28)6.4.1喷灌工程 (28)6.4.2微灌工程 (29)6.5排水工程 (30)6.5.1排水沟渠工程 (30)6.5.2暗管(沟)排水工程 (31)6.6.2水闸 (32)6.6.3渡槽 (33)6.6.4倒虹吸 (33)6.6.5农桥 (34)6.6.6涵洞 (35)6.6.7跌水与陡坡 (36)6.6.8斗门及农门 (37)6.6.9量水设施 (37)6.6.10小型隧洞 (38)6.7泵站、农村输配电工程 (39)6.7.1泵站工程布置 (39)6.7.2泵站工程建设 (39)6.7.3泵站供电系统设计 (40)7.田间道路工程 (42)7.1田间道路功能与分级 (42)7.2田间道路工程级别标准 (42)7.3田间道路工程布置 (43)7.3.1田间道工程布置 (43)7.3.2生产路工程布置 (44)7.4田间道路工程设计 (44)7.4.1线路设计 (44)7.4.2路基设计 (45)7.4.3路面设计 (46)7.4.4纵断面设计 (47)8.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工程 (48)8.1岸坡防护工程 (48)8.1.1堤防工程 (48)8.1.2岸坡防护工程 (49)8.2坡面防护工程 (49)8.2.1坡改梯(梯田) (49)8.2.2截水沟 (51)8.2.3排洪沟 (51)8.2.4蓄水沟 (52)8.2.5沉沙池(凼) (52)8.3坡面蓄水工程 (52)8.3.1蓄水池 (52)8.4沟道治理工程 (53)8.4.1沟道治理工程 (53)8.4.2谷坊工程 (54)8.4.3淤地坝 (54)8.5农田防护林工程 (55)8.5.1农田防护林工程布置 (55)8.5.2造林标准 (55)9.农村居民点工程 (56)9.1农村居民点规模分级 (56)9.1.1规模分级 (56)9.2农村居民点工程规划 (57)9.2.1规划的原则 (57)9.2.2规划的内容 (57)9.2.3功能分区与布置 (57)9.2.4竖向规划 (58)9.3农村居民点人口规模预测和搬迁标准 (58)9.3.1人口规模预测 (58)9.3.2人口搬迁标准 (59)9.4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59)9.4.1用地内容 (59)9.4.2用地规模预测 (59)9.4.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59)9.4.4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61)9.5居住工程 (61)9.6公共设施工程 (62)9.7农业生产、仓储设施工程 (62)9.8道路工程 (62)9.9公用工程 (62)9.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标准 (62)9.10.1容积率标准 (62)9.10.2建筑密度 (63)9.10.3绿化率 (63)9.10.4停车场 (63)10.建设工期 (63)11.工程特性指标 (64)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1.总则1.1编制目的1.1.1适应新形势下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技术法规、标准体系,特制定本标准。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对宜农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对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整理,对废弃土地或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等项目,分为省级投资项目和市、县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市、县级投资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管等,适用本办法。
省级投资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管理和监管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决算批复和绩效监督。
其中: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决算批复和绩效监督;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和决算批复,以及各级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
第五条土地整治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整治、规模推进,因地制宜、保护环境,分级负责、强化监管的原则,科学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土地整治项目的专项资金应按照“项目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效益优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土地整治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管理负责制。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定土地整治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编制省级土地整治规划;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负责项目信息在线备案的核实;组织对省级投资项目的技术核查、验收并核发验收证书;组织对市、县级投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建设省级土地整治数据库。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二OO七年五月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合理确定项目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投资水平,提高项目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1.2.1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2.2 本标准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引用方法、要点、注意事项。
为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1.2.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局部地区或单项工程已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不宜新增相应的工程措施,应保持现状或局部优化改进,项目区其余地区或单项工程按本标准执行。
1.3 基本原则1.3.1 因地制宜原则以自然、社会经济、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为基础,合理划定工程类型区,考虑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各区域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方向和限制性因素,结合土地开发整理的建设目标,确定不同区域内的工程模式、体系和建设等级。
1.3.2 科学性原则尊重科学,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基础,兼顾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规划设计合理、安全适用。
1.3.3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为前提,节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土地利用类型、结构、空间分布与自然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1.3.4 集中成片、综合整治原则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
1.4 引用标准下列规范、规程、标准所包含的相关条文,构成引用标准。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灌溉设计保证率进行了修订。
当下列规范、规程、标准出现新版本时,应按新版本执行。
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3.《防洪标准》(GB 50201-94);4.《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6.《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9.《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10.《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 85-85);11.《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1996);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 16453.3-1996);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技术》(GB/T 16453.4-1996);15.《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06);16.《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11~1013-2000);1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18.《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3-94);19.《地下水质量标准》(B/T 14848-93);20.《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1999);2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18-2004);22.《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 267-2001);23.《机井技术规范》(SL 256-2000);24.《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 236-1999);2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 103-95);26.《水闸设计规范》(SL 265-2001);27.《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79-2002);28.《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SL 20-92);29.《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3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3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3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J 014-97);34.《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范》(CJJ/T 80-98);35.《水土保持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 289-2003);3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204-98);37.《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2001);38.《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新兴产业的兴起,土地的需求量也愈发急剧地上升,人类对土地资源的依赖性和利用率也随之增加。
然而受到人口密集、自然资源有限等因素的限制,土地使用状况也不尽如人意,城市的土地资源也存在大量的浪费和长期占用的现象,土地的分配基础条件也不那么合理。
因此,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再利用,成为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因此,本文将重点介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1、土地资源背景当前,不同于已经开发的土地面积,大量的不动产土地资源不仅有很大的投资、开发和利用潜力,同时也对提高城市化水平、供应房地产市场、储备公共用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土地使用现状比较“胡乱”近年来,不少地方面临大量存在抵押和闲置的土地、重叠拓宽或私闯公地等事件,土地闲置率高达15%-20%,造成极大的资本和经济浪费,并且也对土地环境和生态性造成着影响。
整治这些土地使用“胡乱”的状况,就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
二、工作对象与内容1、编制对象编制对象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城市土地和新城区块;另一部分是城市郊区的农村土地。
这两部分设置的规划预期也是不同的,前州的指标主要分为新土地开发、土地环境修复和既有土地再利用;后者则是为了修复农村土地环境,促进农民收益和农田技术化的进步。
2、编制内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是根据在土地资源利用中所致各方面问题,需统筹解决每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行有计划的土地资源开发和管理。
主要内容如下:①区域分析②规划设计③实施策略④设计无罪或计划编制⑤总体编制⑥编制修改⑦执行三、编制过程1、前置阶段准备首先确立工作组织机构,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各执行方面的排期和规划设置。
然后是土地整理环境的先行工作,执行采矿、水文、气象、地质勘察等地质和地理环境上的考察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数据。
2、规划制定阶段规划编制是熟知土地资源背景、探寻限制和助推措施以及编制方案并提出实施策略的过程。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在全省选择一批试点乡镇,以乡镇为实施单位、以三年时间为实施周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打造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通知》明确了对试点区域的用地保障,提出新编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不少于8%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
在保障发展用地的同时对耕地保护也提出了更严格要求,试点划定了“两个5%”的底线,即全域综合整治后整治区域内的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试点项目在建设前后将采用卫星影像比对和实际测量等办法,对新增耕地进行认定。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是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全要素的综合设计。
实施过程中,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如发展规模化种植、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特色旅游和康养等,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修复和经济发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供稿)二、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高要区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建立了专业监理、部门督查、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工程质量控制机制,严格防范出现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
此外,区里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镇同时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项目村则安排村民监督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级级发挥监督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个出入水口的大小、高低,也会影响到农户的生产使用。
每到项目施工阶段,早上九点从单位出发,晚上九点才能到家,已成为农田建设管理股全体同志工作的常态。
尺子、自制铁钎和相机被称为“标准配置”,尺子检查工程规格,自制铁钎检查道路和渠底质量,相机记录施工情况。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川自然资发〔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号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
为充分衔接省级生态修复规划,抓好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下简称“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市(州)区域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提升长江和黄河流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合理划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区域,科学布局和分时序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促进退化生态系统自我恢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空间格局优化、生态功能稳定和生态产品优质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遵循自然生态演替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
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针对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发挥不足、生态问题突出、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重点区域。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考虑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特征和格局演变规律,分区分类合理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严控人造景观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是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部署。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规划编制, 确保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实 施和管理。
编制思路
明确规划目标
应明确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明确的 方向和指导。
全面梳理资源
应对区域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资源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资源 的分布、数量和质量等特征,为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需 要重新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可行的土地利用规划。
编制目的
统筹城乡发展
通过土地整治,推进农村现代化 进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
乡一体化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土地整治,加强耕地保护和生 态修复,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推进城乡一体化
应将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加强 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注重生态保护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注重生态保护,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 破坏和污染,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作。
加强政策支持
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包括财政资 金、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为土地整治提供有 力的政策保障。
土地整治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建议
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加大对土地整治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土地整治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强化技术培训和推广
建立土地整治技术培训体系,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高土地整治 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培养专业人才队伍
引导高校和培训机构开设土地整治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更多的专业 人才,为土地整治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收集资料及现场调查
四川全域土地整治组织实施方案
四川全域土地整治组织实施方案
(1)规划编制
根据四川全域土地整治的目标与要求,组织编制全省土地整治规划,包括土地整治的空间布局、项目规划及实施计划等,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项目申报与评估
对全省范围内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申报与评估,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优先级,衡量项目对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贡献。
(3)项目实施
组织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包括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
(4)产业发展
结合土地整治工作,推动农田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引导农民增加产业增收,提高农田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
(5)科技支撑
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动土地整治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提高土地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技术含量,提升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能力。
(6)政策支持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形成多方合力,推动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7)监督与评估
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8)宣传与培训
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增强广大农民对土地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方案土地整治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高效保护的过程,通过整治规划,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提高土地生产力和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为了有效进行土地整治工作,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方案,供参考。
一、规划背景与目标1. 规划背景:简要介绍本地区土地资源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总结以往土地整治经验和教训,明确规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2. 规划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规划目标,包括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等。
目标要具体、可量化、可实现。
二、调查评价与技术分析1. 调查评价:就现有土地利用状况和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价,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强度、土地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调查数据和分析结果。
2. 技术分析:针对所调查的数据和评价结果,进行科学的技术分析,包括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敏感性、土地适宜利用方式等方面的分析。
三、规划原则与基本要求1. 规划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环境优先原则、资源节约利用原则、公平合理原则等。
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基本要求:明确规划的基本要求,包括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资源保护和回收利用、改善社会经济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土地整治项目选择与分类1. 项目选择:根据前期调查和评价结果,确定需要进行土地整治的项目,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地复垦和荒漠化防治、农村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项目。
2. 项目分类:对各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分类,包括农田整理项目、耕地保护项目、水资源开发项目等。
根据项目分类,确定各项目的实施原则和技术要求。
五、土地整治规划方案1. 规划总体布局:根据规划目标和要求,制定土地整治的总体布局,确定各项目的布局位置、数量和空间分布。
确保整治效果最大化和整治工作的可实施性。
2. 项目详细设计:对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包括设施建设方案、资源配置方案、工作计划等。
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4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有关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原则和“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土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在川项目和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1000万亩专项土地整理项目(以下简称“整理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以下简称“挂钩项目”),也包括整理项目和挂钩项目一并实施的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综合整治项目”)。
第三条省、市(州)、县(市、区)投资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国家投资的项目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办理。
第四条各地要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总体实施方案。
申报立项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并与城市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房建设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项目实施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利益。
三、鼓励开展综合整治,即同步申报、同步实施整理项目和挂钩项目,鼓励整合其他涉农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整体推进。
四、严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增强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章项目立项审批第六条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项目的监督管理。
主要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负责省投资整理项目审批入库、规划设计及预算审查、立项和验收;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的审核批复和项目新增耕地、项目区周转指标的验收;负责用于国家和省批准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的市(州)、县(市、区)投资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的审核批复和验收;负责市(州)、县(市、区)投资挂钩项目区周转指标的审核批复和验收;委托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完成项目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方案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方案1. 引言土地整治是指利用市场手段和政府支持,对城乡开发建设用地进行调整、改进和规范的过程。
土地整治旨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本文档旨在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方案,以指导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
本方案将着重强调规划目标、实施措施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内容,旨在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2. 规划目标土地整治工作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3.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4. 提升土地整治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目标能够落地实施。
3. 实施措施为了达到规划目标,将采取以下实施措施:3.1 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价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包括土地质量、利用现状、土地变化等方面的评价,为土地整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2 制定土地整治方案根据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价结果,制定具体的土地整治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土地分类调整、用地布局优化、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措施,以实现土地整治的目标。
3.3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根据土地整治的需要,完善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资源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土地整治的顺利实施。
3.4 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组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土地整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建立土地整治工作队伍,提升土地整治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4. 风险管控为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风险管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4.1 技术风险在进行土地整治工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技术难题和风险。
需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对技术风险的应对能力。
4.2 资金风险土地整治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存在资金来源不稳定、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等风险。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技术实施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技术实施方案》一、引言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土地整治作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特制定本技术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一)目标1.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3.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任务1. 开展土地整治潜力调查与评价。
2. 确定土地整治目标和任务。
3. 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4. 制定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5. 提出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整治的政策文件。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
四、技术流程(一)准备工作1. 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遥感影像等。
(二)土地整治潜力调查与评价1. 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与评价- 调查耕地质量、灌溉条件、排水条件等现状。
- 评价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措施可增加的耕地面积和提高的耕地质量。
2.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调查与评价- 调查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布局、利用强度等现状。
- 评价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可腾退的建设用地面积。
3.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调查与评价- 调查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闲置土地等现状。
- 评价通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再开发可提高的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的建设用地面积。
4. 土地复垦潜力调查与评价- 调查工矿废弃地、自然灾害损毁地等现状。
- 评价通过土地复垦可恢复的土地面积。
5.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调查与评价- 调查未利用地、滩涂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 评价通过开发可增加的耕地面积。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目标是通过对现有土地利用进行评估和分析,综合考虑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科学、可行的土地整治规划,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二、工作内容
1.首先,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测量,包括土地的质量、用途、面积、地形、水文、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数据;
2.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城市建设等方面;
3.根据土地资源调查和分析结果,进一步研究所在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制定土地整治规划的基本方针;
4.根据所在地区的发展需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土地整治规划的总体框架和具体方案;
5.在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规划目标和可行的实施计划;
6.通过论证和意见征询的方式,使土地整治规划得到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完善规划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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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1〕35 号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已经2011年3月29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地按照《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并如期完成我省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为保证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原则(二)目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各级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一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要上下结合相互协调。
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
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并与四川省农村土地土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要专家领衔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
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总体要求(一)规划定位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金土地工程”的行动计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体系本轮规划包括国家、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五级。
乡(镇)级规划根据需要编制。
(三)规划期限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一)规划目标1. 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2. 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
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二)规划主要任务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
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金土地工程”实施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分布等。
3.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
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预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5.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
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综合运用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7.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技术准备(一)基础资料收集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资源条件: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城乡建设用地、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经济社会条件: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二)规划基数确定规划数据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数据,再按土地规划分类转换,形成规划基数。
(三)基础图件准备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同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编绘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工作底图。
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要求选择和收集其他有关基础图件。
五、编制程序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准备。
建立由政府负责,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二)调查分析。
以县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三)拟定方案。
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四)协调论证。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
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
规划成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六、规划成果要求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件、规划数据库和专题研究组成。
(一)规划文本。
要求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
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和期限等;2.规划背景: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一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等;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4.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及分级等;5.规划战略与目标:土地整治战略、总体目标、主要调控指标、乡镇土地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应遵循的基本政策导向等;6.土地整治布局:整治分区与整治重点区域等;县级规划要体现项目的布局和时序安排。
7.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阐明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策略,提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方向以及生态功能区内土地整治的要点;8.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优化:阐明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镇村体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整治模式等;9.基本农田整备空间安排:包括基本农田整备区的范围、规模、整治目标及措施等;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规模、布局和结构等;11.土地整治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分别阐明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空间布局及有关建设标准;12.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分别阐明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类型、范围、规模等;13.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阐明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14.近期规划:提出近期土地整治内容及要点;15.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阐明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16.规划实施效益影响评价:阐明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17.文本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