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二十讲--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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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频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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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频的名称2007年《经济与法》节目精选《经济与法》是央视二套“用案例说话,推进市场经济规范进程”为宗旨的专业经济法制栏目。

所取的案例具有冲突激烈,情节曲折,可视性性强的特征。

语言平实简洁清晰易懂!1惹祸的石头 2父女情债 3欲望的深渊4回不了家的孩子 5 3.15行动《给我一片宁静》6母亲的呐喊 7站台外的不速之客 8消失的山寨9特殊的第三者 10没有打完的电话 11谁是泥人张12虫草神话 13车间里的突发事件 14跨国追赃15涵洞里的真相 16夜幕下的楼顶 17女留学生的特殊遗嘱 18意外发生的那一刻 19ATM机上的陷阱20打赌之后的悲剧 21生命的价值 22早产的孕妇23兄弟的遗嘱 24身世之迷 25消失的新郎26保姆开门之后 27谁是英雄的顾主28不该越过的铁门29租车陷阱 30帮忙 31真相32肇事者的责任 33刘三姐的身世 34车间里的实习生35 426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报道----700天的较量36 鸭毛里的秘密 37假烟谜案 38夏日风波39山城凶铃 40古碗拍卖疑云 41缺失的保障42考场内外的黑影(上) 43考场内外的黑影(下)44遗失的钱包 45离婚之后的房子 46谁来为她做主47妈妈回家吧 48不平静的沙家兵 49父亲的遗嘱50加加的神话 51蹊跷的电击 52新生儿的困惑53谁在说谎 54妻子的存款 55被开除的工会主席56阻击“银行卡大盗”上 57阻击“银行卡大盗”下58上学路上 59逃不掉的责任 60苦恼的爸爸61三小时的损失 62我要告别权 63领导班子里的小金库64川大“之争” 65车库惊魂 66卖房圈套67消失的存款 68走失的少女 69如此院校70母子俩的身后事 71经济与法辩辩辩172 经济与法辩辩辩2 73经济与法辩辩辩374经济与法辩辩辩4 75经济与法辩辩辩576经济与法辩辩辩6 77经济与法辩辩辩7中央电视台二频道出品 40张DVD 定价:4800元今日说法(2007年精选)(30张DVD定价:3980元)1 是谁在卖我的房子2 背叛16年的错案3 迷失的村庄4 注水的花名册5 惨剧是如何发生的6 惊魂短信7 你捉我藏 8 幸福是什么9 被碾碎的生活 10 罪的救赎11 小区是我家 12 美妙的约会13 死亡之后的非常协议 14 电子垃圾污染调查15 “鬼火”传说 16 意外之中的意外17 当亲家当成冤家 18 带“绿卡”的污染企业19 撕碎的爱情 20 跨国大追脏21 出行之痛 22 一起离奇的“死亡”案件23 致命体验 24 十年25 老虎会咬人 26 兰花劫27 残缺的童年 28 未婚女子的已婚证明29 孤独的打假人 30 罪案克星张欣31 邵阳毒案侦破全记录 32 亲情的天平33 古城里的新鲜事 34 谁是“王致和”35 “福娃”打假 36 我有一个梦想37 激情音乐人 38 被遗漏的证人39 谁拿大师赚钱 40 罪案克星陈小平41 聊天室里的诱惑 42 罪案克星杨玉章43 手机拍拍拍 44 断案高手 45 断案高手46 断案高手 47断案高手 48 断案高手49 “名牌家教”成就了谁 50 老子儿子和房子51 围城之外 52 神秘的欠条53 十年未开庭的官司 54 超市“游击队”55 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 56 第三只眼57 神秘来电 58 女教师之死59 伤痕 60 救人之后61 校园之痛 62 “奥运”大定单63 票款消失的背后 64 被遗弃的村庄65 罪案克星刘乃兴 66 闯关67 偷窥 68 兄弟反目69 石破天惊 70 寻车71 横祸到家 72 制贩假车牌照73 一场古香古色的官司 74 消协成被告75 无人认领的老汉 76 太和县5位女孩的自杀77 校门内外 78 千里追寻 79 小卡大秘密80 我是真孔雀 81 义不容辞 82 说法周刊183 说法周刊2 84 说法周刊3 85 说法周刊486 说法周刊5 87说法周刊6 88 说法周刊789 说法周刊8 90 说法周刊9中国法制音像出版社、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联合出品CCTV今日说法案例精选〈今日说法〉重在“普”根在“法”淡在“奇“贵在”引“。

中国的大一统思想由来已久

中国的大一统思想由来已久

中国的大一统思想由来已久。

孔子心中的理想帝王就应握有一统天下的权威,所谓“礼征乐伐自天子出”。

儒道墨法等各派思想中都潜藏着大一统的身影。

老子主张以“一”为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

大一统从此有了本体论。

正式提出“大一统”的是《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

”唐人颜师古说:“一统者,万物之统皆归于一也……此言诸侯皆系统天于,不得自专也。

”疏曰:“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

”李斯更是明确提出:“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

”《汉书•王吉传》中称:“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

”大一统的原始意义正是消灭对手,由帝王一人统治天下。

大,重视、尊重;一统,指天下诸侯皆统系于周天子。

后世因称封建王朝统治全国为大一统。

一篇题为“建设全国统一的媒体市场”(《南方周末》2003年10月23日头版)的文章在谈及建设全国统一市场时讲道:“本来,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崇尚…统一‟的民族特性和文化传统。

”我不知道作者是企图从传统文化和“本土资源”中为当今建设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寻求某种文化解释,还是自觉不自觉的运用了康有为“托古改制”式的策略风格(毕竟作者对“统一”一词加了引号)。

无论怎样,当我这样理解作者此言的用意时,我感到一阵强烈的不快,我觉得有必要针对性的表达出我的观点:当下我们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与古代中国的大一统观念之间绝对没有思想文化上“继承并发扬光大”的必然联系。

——如果我这样说不过表示了我在认识上的神经过敏,我也觉得有必要做出一个提醒:我们不应当把任何来源于大一统观念的文化资源用作论证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合理性与正统性。

也许我的上述文字给人偏激之感,但我相信至少我的分析方向在学术上是科学的,并且在政治上是正确的。

“大一统”一词,最早见于《春秋公羊传》。

其后有数人对之进行注释。

《汉书。

王阳传》有言:“《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义(202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义(2024)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禁忌的 劳动。
工伤保险制度
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时获得医疗救 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
9
《消防法》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2024/1/29
火灾预防制度
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 除火灾隐患。
25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及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01
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处理决定、执行与
监督。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02 根据事故性质、损失程度、责任大小等因素,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
03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2024/1/29
初始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处于初创阶段,主要 借鉴苏联等国家的经验,制定了一些基本的劳动保护法规 。
发展阶段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问题 日益突出,国家开始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逐步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确保生产安全。
2024/1/29
14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措施
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 装备、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等。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 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 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 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 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从业人员在 遭受工伤事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 补偿。

法律的一般理论

法律的一般理论

二、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所谓治国方略,是指治理国家的 指导原则、全盘的计划和战略及策 略。
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 思想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奠定 了理论基础。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 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 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 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 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 而改变。
从广义上讲,法制是指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 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制度以及由此建立起来 的法律秩序。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法律、制度和 法律秩序。 从狭义上讲,法制是指有法律而被严格遵守,即 依法办事。

(二)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二、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法,通常表现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
法、行政诉讼法等。
(三)法的分类
3、根本法和普通法
在采用成文宪法的国家,根本法是指宪法,在国家 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的效力低
于宪法。
(三)法的分类
4、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即针对
二、法律的本质
在阶级社会中: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3.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 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本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 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三、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就是指法律及其实施对社会所
产生的影响。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 方面。
假定:是指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部分。 处理:是指规范中规定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 制裁:违反该规范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国家将采 取的强制性措施。

高级经济师教材-经济学

高级经济师教材-经济学

经济学目录一、社会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二)资源配置方式与市场经济 (1)(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3)二、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所有制关系和产权制度 (3)(一)所有制关系和所有制形式 (3)(二)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 (5)三、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6)(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二)公司制度 (6)(三)公司治理结构 (7)四、收入分配制度与现代公平效率原理 (8)(一)个人收入的分配过程与收入分配的调节 (8)(二)收入分配方式与居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 (8)(三)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 (9)五、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 (10)(一)产出、就业与经济发展 (10)(二)经济增长方式及其转换 (11)(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战略 (12)(四)经济波动 (12)(五)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12)六、市场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 (13)(一)市场机制的有效性 (13)(二)市场失灵和市场功能缺陷 (14)(三)政府的作用和宏观调控 (14)(四)宏观调控的目的和政策目标选择 (14)七、金融市场与金融监管 (15)(一)金融市场及其运行 (15)(二)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 (15)(三)金融监管 (16)八、对外经济关系 (16)(一)国际经济组织 (16)(二)对外贸易关系 (17)(三)对外经济合作关系 (17)(四)对外金融关系 (18)九、合同法律制度 (18)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18)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19)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20)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21)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23)第六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25)第七节合同的终止 (26)第八节违约责任 (26)第九节合同的管理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27)十、公司法律制度 (31)第一节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31)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 (33)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33)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36)第五节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38)第六节公司的财务会计 (39)第七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9)十一、证券法 (41)第一节证券法的基本理论 (41)第二节股票的发行与交易 (42)第三节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49)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 (51)第五节持续信息公开 (52)第六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53)第七节上市公司收购 (55)第八节证券交易所 (58)第九节证券中介机构 (58)十二、物权法律制度 (60)第一节物权基本理论 (60)第二节所有权制度 (66)第三节用益物权制度 (69)第四节担保物权制度 (70)第一部分经济学一、社会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3.09•【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02年3月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立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改进和加强立法工作,全年共审议有关法律的议案30件,其中通过法律16件、法律解释1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3件,为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向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迈进了一步。

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时制定、修改有关法律。

为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信托法,修改了商标法、著作权法,连同先前对专利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修改,基本完成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对有关法律的修改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修改和制定工作,打下了基础。

把经过各地实践的成功做法和实施地方性法规的经验,上升为法律。

人口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这些年来,各地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

常委会在总结各地多年实践和实施地方性法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这一基本国策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及实现路径探析

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及实现路径探析

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及实现路径探析目录一、内容概括 (2)二、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 (3)1. 外部环境因素 (4)1.1 政策法规的影响 (6)1.2 市场竞争的推动 (6)1.3 技术发展的支持 (7)2. 内部因素 (9)2.1 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10)2.2 内部审计职能的转变 (11)2.3 企业信息化水平的影响 (13)三、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 (14)1. 审计理念的重塑与更新 (15)2. 数字化转型基础架构建设 (17)2.1 硬件设备设施的完善 (18)2.2 软件系统的构建与优化 (19)3. 数字化审计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20)4.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22)四、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实践探索与案例分析 (23)1. 数字化转型实践探索概述 (25)2. 案例分析 (26)五、面临的挑战与问题解析 (27)1. 技术难题及其解决方案 (28)2. 人员培训与组织架构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30)3.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防控措施建议 (31)六、结论与展望 (33)1. 研究结论总结与观点汇总 (33)2. 对未来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展望与建议 (34)一、内容概括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治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

本文旨在探讨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及其实现路径。

本文分析了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内涵与目标,指出数字化转型不仅涉及技术层面的升级,更关乎审计理念、组织结构、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文章详细讨论了影响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因素,包括信息化水平、组织架构、人才队伍、数据安全等,并对这些因素进行了深入剖析。

在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进一步阐述了企业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

论基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论基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论基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兼论宪法是基本法的依据蒋朝阳引言法律地位(Status)这个词原是私法中的概念,指人在法律上所居的地位,这种地位决定其在特定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

1后来,法律地位的范畴不仅限于私法领域,它用来指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上所属类别中所居的地位。

在法律渊源意义上,可以借用法律地位的理论,用来分析某一具体法律在所属法律部门中所居的地位,以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从而研究其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

法律地位源于赋予其地位的法律的规定,一般不能由法律关系主体选择和协议来决定。

如达到法定年龄、精神健全有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签订合同的资格,由民法加以规定。

在私法领域内,法律关系主体的选择可能产生实际地位的变化,但是这种地位改变的结果仍要由法律所决定。

而在公法领域,作为公权力行使的主体的法律地位是由法律来加以规定,与私法主体不同的是,公法主体则不得通过选择来改变其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不能自我设定,与此相似的是,在法律制定方面,某一法律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源于赋予其地位的法律的规定,不能由该法律自己来宣称,而是由其上位法来规定。

与法律地位相关的重要法律范畴是法律人格(Personality),它是指作为一个法律主体的法律资格,即维持和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

2在私法上,法律人格是指权利能力。

3在公法领域,公法主体的权利能力受赋予其地位的法律规定的制约。

法律人格不能自我赋予,与此类似的是,就法律制定而言,具体法律要设定什么内容、其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如何,则由赋予其地位的上位法来决定。

由此而言,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基本法的法律地位是由其上位法即宪法来赋予的,其内容设定、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也是由宪法来决定的。

所谓法律体系,一般来说,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门类,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班讲义(侯永斌主讲)00前言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班讲义(侯永斌主讲)00前言

前言第01讲内容简介、教材变化一、内容简介[讲义编号NODE0118880000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区分】民法与经济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财产关系。

——横向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纵向[讲义编号NODE0118880000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各章历年考试分值】章节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重要性第一章总论7 8 9 2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19(18)10 15 18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6 12 5 15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16 19 19 13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4(15)14 15 18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1 18 14 19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8 10 15 11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9 9 8 4 ★★[讲义编号NODE01188800000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二、教材变化章节整体变化第一章删除“滥用代理权其行为视为无效行为”的观点第二章无第三章删除第三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商业银行法》储蓄存款结息规定,结息日按新规定调整《证券法》股票首发上市条件删除(2)(5)《保险法》增加司法解释(二)(三)的大量内容《票据法》明确支票未补记收款人即转让,行为有效《外汇法》增加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第五章增加国务院《“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章按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的全面营改增政策进行了重新编写第七章新增内容较多但除个别税收优惠政策外对考试几乎无任何影响第八章新增《预算法》,在《竞争法》一节中增加《广告法》的相关内容[讲义编号NODE0118880000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2讲关于考试、授课说明、学习方法、老侯寄语三、关于考试(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时长考试科目批次9:00—11:30 2.5小时财务管理9月10日14:00—16:30 2.5小时经济法笔试+第一批次无纸化9:00—12:00 3小时中级会计实务9月11日14:00—16:30 2.5小时财务管理9:00—11:30 2.5小时经济法第二批次无纸化9月12日14:00—17:00 3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二)考试形式在2015年基础上扩大无纸化试点范围;未开展无纸化试点的地区采用纸笔方式。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

一、坚持和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

第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立法工作,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相适应,及时地将党的方针、政策制定成法律。

13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125件法律,对56件法律进行了修改,通过了7件法律解释,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工作。

13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不断加强。

关于法律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进行了50多次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关于工作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0多个专题工作报告。

关于对计划和预算工作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第三,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

1995年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制度。

1991年制定了代表法,对各级人大代表的职权、工作方式、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以及对代表的监督等,做了具体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在作出重大决议、决定,审议法律草案时,征求有关代表的意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不断改进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1

刘作翔:“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思考阅读次数:511刘作翔《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5"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共十五大提出的立法目标,这一立法目标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

但要完成这一立法目标,有一些理论层面的问题需要讨论。

本文拟对与此有关的几个理论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与"形成"是两个不同阶段的立法规划目标1997年9月12日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是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

十五大为中国在世纪之交以及21世纪的社会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蓝图。

其中在法治方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为法治国家提出了一个框架设计。

这个框架设计虽然文字不多,但涵盖量很大,涉及了法治国家的方方面面,有立法任务和目标,维宪、遵法,执法、司法、监督、法制观念等等,是一个全方位的法制建设任务。

其中关于立法任务和目标的表述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虽只有一句话,但任务重千斤。

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是一个什么样的样态,需要立法者和法学家作出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与中共十五大提出的这一立法目标相呼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这其中的"初步形成"和十五大提出的"形成"是一个什么关系?按照时间计算,九届人大任期到2003年3月结束,距2010年尚有7年时间。

2003年"初步形成"的法律体系与2010年"形成"的法律体系之间有些什么差异?这实际上是两个不同阶段的立法规划目标问题。

按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同志1999年4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中所讲到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本届的五年立法规划,这个五年立法规划的完成可能就标志着"初步形成"。

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的犯罪预防与融合治理

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的犯罪预防与融合治理

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的犯罪预防与融合治理目录一、内容概述 (2)1.1 背景介绍 (3)1.2 研究意义 (4)1.3 文献综述 (5)二、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概述 (7)2.1 新兴业态领域定义 (8)2.2 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特点 (9)2.3 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发展现状 (10)三、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犯罪现状分析 (11)3.1 案件类型分布 (13)3.2 犯罪形式与手段 (14)3.3 受害群体特征 (15)3.4 犯罪成因探究 (16)四、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犯罪预防策略 (17)4.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18)4.1.1 完善相关立法 (19)4.1.2 加大执法力度 (21)4.2 提升企业自律水平 (22)4.2.1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23)4.2.2 建立行业规范 (24)4.3 教育引导与心理干预 (25)4.3.1 开展未成年人教育 (26)4.3.2 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 (27)五、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融合治理模式探索 (29)5.1 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 (30)5.2 社会共治型治理模式 (31)5.3 市场自律型治理模式 (33)5.4 法律法规与科技手段的融合应用 (34)六、案例分析 (35)6.1 成功预防与治理案例介绍 (37)6.2 案例分析 (38)6.3 案例启示与借鉴意义 (39)七、结论与展望 (40)7.1 研究结论总结 (41)7.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42)7.3 实践中的应用与推广价值 (43)一、内容概述本文档聚焦于“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的犯罪预防与融合治理”旨在深入探讨如何有效预防和治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新兴业态领域犯罪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涉未成年人新兴业态领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如网络社交、在线教育、网络游戏等,这些领域的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本文档将全面分析当前形势,提出相应的预防与融合治理策略。

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

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

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体学法形式。

领导班子成员在坚持自我学习的基础上,主要利用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及其他集中开会的时间,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第三条参加集体学法人员。

(一)党委书记是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学法主题,提出学法要求,进行学法讲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法律法规。

(二)参加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的人员为***以上人员和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集体学法的主要内容。

(一)宪法及宪政的基本理论;(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企的基本知识;(三)规范企业改革发展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四)与企业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规章;(五)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第五条集体学法工作组织和管理***集体学法管理部门在***科,***科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制定学习工作计划,并安排相关业务部门讲解。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提前做好讲解及学习资料的准备工作,保障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部要建立专门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学习记录。

第七条本制度由***授权****科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引发之日起施行。

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参考目录(仅供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主要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0、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38、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39、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4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4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4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6、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4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48、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4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0、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5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二、主要行政法规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5、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6、企业债券管理条例7、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8、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9、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12、征信业管理条例1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6、信访条例三、主要部委规章1、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5、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6、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四、主要地方性法规1、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2、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3、河北省地质勘查管理条例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5、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6、河北省信访条例。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单元练习 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单元练习 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A.传承了大陆法系的成果B.推动了英国普通法的形成
C.开创了王在法下的传统D.建立独立完整的司法体系
二、材料分析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拿破仑在执政初期的1801年开始了其雄心勃勃的法律改革计划,以此来确立法律系统的标准和司法公正的准绳。拿破仑的法律改革主要依赖一批优秀的法学人才。专门起草法典的这些人都是法国当时杰出的法学家、政治家、律师。他们前后共开了107次全体会议,而拿破仑至少主持了55次。每次开会时间都很长,有时候会议甚至从中午开始,到深夜才结束。他们的讨论也很深入,拿破仑经常参与讨论,还会问“这公平吗?这有用吗?”等问题。拿破仑除了在文风上给出一些指示外,还要求把当时法国的法律、法令凝合成一套适用于全体公民的一元法律体系,规定普遍的原则,给予法官以明晰的裁判空间。1804年,《法国民法典》最终通过的时候,其体量之大超乎想象,竟然长达2281条、493页。
参考答案:
1.D
【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明代(中国)。据材料信息可知,明朝时期对乡村聚会宴饮的礼仪作出规定,“不许搀越,违者以违制论”,体现了国家所重视的礼法伦理道德向民间渗透,D项正确;材料只体现了政府对乡饮酒礼的规定,不能反映地方治理“趋于完善”,排除A项;据所学知识可知,明朝时期基层教化受到法制影响,但没有“实现法制化”,排除B项;材料只涉及礼法向民间的渗透,不能说明社会风气的僵化,排除C项。故选D项。
A.法官的地位突出B.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
C.法学家扮演主角D.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原则
6.英国《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和《拿破仑法典》代表着人类民主文明历程的重要成果。下面对四部文献特点的归纳,正确的是()

年度法治要点总结报告(3篇)

年度法治要点总结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2023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现将2023年度法治要点总结如下:二、法治政府建设1.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干预,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2.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法治社会建设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 保障公民权益。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法治文化建设1. 弘扬法治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2. 推进法治文艺创作。

鼓励法治题材文艺创作,传播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文化影响力。

3. 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建设一批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五、司法体制改革1. 深化司法改革。

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2.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加强法官、检察官教育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素质。

3. 推进司法公开。

加强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法治国际交流与合作1. 积极参与国际法治事务。

加强与国际法治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法治进程。

2.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提高涉外法治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3. 推动全球治理法治化。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七、总结2023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欧盟出台新法案促进绿色工业发展

欧盟出台新法案促进绿色工业发展

欧盟出台新法案促进绿色工业发展目录一、内容概要 (2)1.1 环保的重要性 (2)1.2 欧盟绿色工业发展的背景 (3)二、欧盟绿色工业发展现状 (4)2.1 欧盟绿色工业的发展历程 (5)2.2 欧盟绿色工业的现状与挑战 (6)三、欧盟出台新法案的目的和内容 (7)3.1 新法案的出台背景 (8)3.2 主要内容概述 (9)3.2.1 提高能源效率标准 (10)3.2.2 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11)3.2.3 支持绿色技术创新 (13)3.2.4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 (14)四、新法案对绿色工业的影响 (15)4.1 对企业的影响 (16)4.2 对行业的影响 (17)4.3 对环境的影响 (18)五、实施新法案的挑战与对策 (20)5.1 技术挑战 (21)5.2 法律挑战 (22)5.3 经济挑战 (23)5.4 社会挑战 (24)六、结论 (25)6.1 新法案对欧盟绿色工业发展的意义 (27)6.2 对全球绿色工业发展的影响 (28)一、内容概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欧盟各国纷纷加大力度推动绿色工业发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为了进一步促进绿色工业的发展,欧盟近期出台了一项新的法案,旨在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技术指导,推动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

该法案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能源、交通、建筑、制造业等,将对欧盟乃至全球的绿色工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1.1 环保的重要性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恶化的背景下,环保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欧盟新法案的出台,正是基于对环保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承诺。

绿色工业发展不仅关乎欧盟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更对全球气候和生态安全产生深远影响。

通过立法手段推动绿色工业发展,欧盟旨在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环保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层面:首先,保护生态环境是维护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公司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司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司制度是什么意思篇一:什么是企业制度?什么是企业制度?对于制度,笔者的定义是:约束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

企业制度就是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

说到企业制度,人们往往想到的就是规章制度,说到规章制度人们想到的就是约束罚款,管理者也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不订几条规矩就不好管理员工。

员工直接把制度当成了自己的“紧箍咒”。

有的企业负责人也认为制度就是管员工的,我是企业负责人,制度是管不了我的。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由于对制度的概念模糊,导致企业管理混乱却不知从何处入手。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和重视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正日益成为企业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

特别是***提出让市场主导企业运行的口号之后,国有企业也开始了制度修改与完善工作,以期与市场化接轨。

按照三十年前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现代企业制度所下的定义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

我们也可以从中确定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对国企而言,企业法人制度没有健全,自负盈亏制度没有落实,科学的领导体制一直在探索之中,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也在完善之中。

对私营企业而言,股东治理结构不清晰,大老板一人说了算的比比皆是,所有权与经营权混杂,组织管理制度朝令夕改十分普遍。

企业管理制度的结构笔者认为应该包含以下内容:股东治理(公司章程);经营理念(愿景、使命等);行为规范;做事准则;评价标准。

其中公司章程是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可惜的是人们大多忽略了公司章程的管理作用,以为这只是申办营业执照时所必须提交的文件,只要公司批准成立,公司章程就被束之高阁。

公司章程就是企业的基本法。

经营理念是制度的灵魂,是一切规章制度的起点和准则。

不少企业以为只有宣传企业文化时才会用到愿景和使命,没有企业经营宗旨,或者忘记了企业的出发点,企业管理往往会走上歧途。

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什么

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什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什么篇一:20XX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简析20XX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简析1行业管理................................................. .. (2)1.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 (2)1.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2)2行业市场规模................................................. (3)3行业进入壁垒................................................. (5)3.1技术资质壁垒................................................. (5)3.2人才壁垒................................................. ............... .. (6)3.3资金壁垒................................................. ................................................... .. (6)4行业风险特征................................................. (6)4.1政策依赖风险................................................. (6)4.2技术更新与产品开发风险................................................. . (7)4.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失密的风险................................................. .. (7)1行业管理1.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制订我国软件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和行业规章制度,制定行业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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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二十讲--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诸多商事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因为,它是规范商事主体,保护商事主体权利的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3年以来,由于立法机关采取积极措施,我国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核心及主要特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提出"现代企业制度"。

何为"现代企业制度"?《决定》描述了它的基本特征,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无疑,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与此相适应的一种法律制度。

但是,在如何认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上还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即公司法律制度,现有的企业法律制度包括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和古典企业法律制度。

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仅包括现代企业组织制度,还包括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现代企业人事制度,企业终止制度等等,是有关现代企业多种制度的总合。

也有的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不等同于现代企业形式,现代企业形式应是现代公司。

作为一种企业法律制度,应着眼于所有企业,即使是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也必须着眼于规范所有企业。

因此,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公司为核心,多种企业形态并存,任出资者自由选择的企业法律制度。

它的"现代"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不同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时的企业制度;另一方面,也不同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法律制度。

同时,持这种看法的人还强调两个事实:一是《决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

"这表明,公司制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途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范围应大于公司法律制度。

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虽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非常重视现代公司的作用,但现代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这些国家仍然数量众多,作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能拒绝对它们进行规范。

从我国的情况看,我们也先后制定了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以满足企业形态多元化对法律规则的需要。

上述表明,不论人们对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认识如何,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充分重视公司法律制度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虽然,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拒绝任何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具体的企业法律制度,但公司(这里,主要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确实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其他企业法律制度无法比拟的作用。

因为,公司是多元投资主体设立的企业,它能最大限度地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分散经营风险。

并且,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采用科学的企业治理模式。

因此,公司是诸多企业中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形式。

而公司法为公司的成立与发展提供规则和一般性条件。

所以,它是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核心。

作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核心的公司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是:(一)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根据公司法的精神,公司的股东向公司出资后,不再对其所投入的财产享有直接控制权,而只享有股东权(股权),即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在强调出资人出资后仅有股权的同时,公司法强调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

这样,公司就有了独立的财产权利,即公司可依法对其拥有的财产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

并且,出资人的财产和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分开了,从而实现了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

(二)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并且,在这两种公司中,都是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样,公司法就确立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其含义是:股东仅对公司负责;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负责;股东不对公司的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原则的出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国外曾引起一场轰动。

有位美国学者曾这样评述,"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代最伟大的发明,其产生的意义甚至超过了蒸汽机和电的发明"。

应该肯定地说,有限责任原则无一例外地适用于公司(企业)所有股东,包括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自然人股东。

由此,它调动了所有投资者的积极性。

需要说明的是,有限责任仅就出资人而言的,它不适用于公司,公司应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三)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法人,国外称社团法人,我国依据民法通则称企业法人。

换言之,公司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独立的人格表现为: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作为人格的独立性,还表现为独立于股东和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表现为独立于政府。

人格的独立性和股东(出资人)的有限责任的结合,是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

企业只有具备了这样的特征,才能成为富有活力的市场经营主体。

但是,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又都是以股东和公司的财产相互分离为前提的。

公司因其具有独立财产才具有独立人格;股东因其投资并放弃对公司投资的具体的直接的支配权,才享有股东权并享有了承担有限责任的待遇。

相反,如果股东与公司的财产分离不存在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的独立人格也即成为不可能。

(四)突出对市场经济的适应性。

从一定意义而言,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现代"突出表现在对市场经济的适应性上。

这种适应性,特别反映为法律规则的适应性上,即法律规则的密度能满足现代企业运营的需要。

二、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一)公司法律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第一,有效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利益。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如何既满足企业出资人的利益,又满足企业债权人的利益,这是企业法律制度设计必须注意的问题。

如果要企业的出资人承担过重的责任,则不能刺激出资人投资的积极性,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同样,如果不能使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实现,债权人承担过大的风险,"信用"危机出现,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健康发展。

而公司法律制度通过对公司法人制度的设计,一方面如上所述,使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仅享有股权,不再直接控制其投入公司的财产,从而承担有限责任;另一方面,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权人负责,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因此,它成为平衡出资人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最好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公司法律制度是较好调整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实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法律制度。

凡是稍为大一点的企业,出资人(股东)一般都不直接经营企业,而需交由经营者经营。

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何调整出资人与经营者利益关系的问题。

换言之,当出资人将企业交给经营者经营时,既要使企业经营有效率,实现出资人的利益,又要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控制,使经营者忠于所服务的企业及其出资人。

因此,企业需要有制衡关系的组织和科学的管理。

而公司法律制度中的组织机构制度、法人治理制度,可以使公司的运营管理科学化,有利于调整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关系。

第三,公司法律制度是国有企业走向现代企业的法律制度。

1979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但是,多年的改革措施没有完全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

具体地说,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不能真正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能成为在市场上竞争的市场经营主体。

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

而公司法通过具体规定公司法人制度为国有企业改建为名副其实的企业法人提供了较充分的规则。

并且,使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之后具有法人财产权,进而独立承担经营中发生民事责任,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

所以,公司法律制度是国有企业走向现代企业的法律制度。

(二)公司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设立人(包括公司法上的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使公司成立。

为此,公司法建立了公司设立制度。

公司设立须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条和第73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具备"人"、"物"、"行为"和"组织"方面的要件:(1)设立人应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但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2)设立公司必须符合物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内容的不同,其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分别为人民币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另一方面,公司都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设立人必须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是公司运营的自治法,在公司事项的审判和仲裁中,章程具有适用顺序优先的地位。

因此,法律所要求的"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不仅要求设立人共同参加制定公司章程,还包括设立人应无一例外地同意公司章程的条款。

(4)设立公司应符合公司组织的条件,即要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应符合法律规定,包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等。

设立公司必须履行公司设立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在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设立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同时,也即为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日期。

仅具备公司设立条件,而不履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不能成立,也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是股东为达到公司目的所实施的财产出资的总额。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确认的资本筹措与运营的重要制度。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是:第一,资本法定。

公司设立时,其资本必须以章程加以确定,并应由股东认足、缴足(或募足)。

公司法第22条、25条、26条、79条、82条、88条、91条等均表明了这一原则的实质内容,其目的在于使公司成立时就有稳固的财产基础。

第二,强调公司必须有相当的财产与其资本总额相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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