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科技金融政策

合集下载

“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报告为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再创广东发展新优势,根据省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安排,科教卫体委员会组成以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刘日知为顾问,委员会主任杨兴锋为组长的“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组,于4月下旬召开了省科技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银监会广东监管局、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金融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调研了省产权交易集团、粤科金融集团、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分组赴广州、深圳、佛山等三市调研,实地考察了广东金融高新区和部分科技园区、商业银行科技支行、风险投资公司、科技企业等。

5月中旬,与珠海市政协组成联合考察组考察了该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把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来抓,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

201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广三资融合建设模式促进我省民营科技园发展的意见》,总结推广番禺节能科技园建设发展的经验。

2012年9月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013年8月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并在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今年2月,召开了全省科技金融工作会议,印发了《广东省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和《2014年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行动》,对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2014年金融政策要点摘录

2014年金融政策要点摘录




4
银监发[2014]140号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明确适用业务范围和机构范围。“银监办发140号文”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与 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同业业务。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 照执行。 明确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总体要求和专营部门制的具体要求。“银监办发140号文”要求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 明确商业银行法人总部的职责。“银监办发140号文”要求商业银行的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专 营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授权、专营部门不得转授权;法人总部对表内外同业业务进行集中统一授 信;法人总部对交易对手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 明确商业银行专营部门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商业银行应于2014年9月底前实现全部同业业务的 专营部门制;监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商业银行专营部门制改革。 明确违规处罚要求。商业银行违反“银监办发140号文”规定开展同业业务的,监管机构将按 照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进行查处。
8
保监发[2014]38号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事项的通知》
明确了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规定了投资信托计划的投向范围: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 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不得投 资单一信托,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或产业的信托计划。
3
银发[2014]127号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 产后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0%。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总负债的三分之一。 银行根据同业基础资产的性质,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此前的资本管理规定,同业资产只 有25%的风险权重,如果按照对应基础资产的性质,则最低要上升到100%的风险权重。 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 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 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国发【2014】18号文)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

(国发【2014】18号文)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4年4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发展改革委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做好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要紧紧抓住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推进方式,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抓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24
构建新形势下的 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数量和质量都要 保安全 。 “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 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6
一、回顾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三)新世纪的十一个中央一号文件
2014年: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2013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011年: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30
三、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四)几个热点问题的解读
2、怎样理解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 现在粮价决定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制定最低收购价和临时
收储价决定。
三个
因素
一是粮食生产的成本; 二是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必须要有合理的利润; 三是考虑市场的供求关系。
目标价格:政府根据当年的市场供求情况进行价格提前预测, 粮食产出之后,政府再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当市场粮价 高于目标价格的时候,政府对城镇低收入消费者进行适当补贴, 当市场粮价低于政府公布的目标价格的时候,由政府对农民进行 补贴。
2010年: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2014年互联网金融十大热点

2014年互联网金融十大热点

2014年互联网金融十大热点回顾即将过去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有不少进展,但也有曲折的一面。

P2P经过2013年的疯狂扩张之后,在监管力度和法规完善后趋于理性;腾讯、阿里先后获银监会批准,拿到民营银行的牌照;众筹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京东推出了“白条”,阿里小微金融更名为“蚂蚁金融”产品也从去年的余额宝创新出娱乐宝,在眼球和收益上都有一番斩获。

此外,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还发生了哪些大事件?一.互联网金融:势不可挡的共享经济,磕磕绊绊的2015共享经济的本质就是资源的充分利用,而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正是加速这一经济体系运转的强韧纽带。

在这经济体系下,以前被认为不可能产生或者说难以获得大量的收入的资产创造了新的市场,就像网上购物,就像互联网金融。

与网上购物不同,互联网金融刚露些苗头,就吸引大批投资者、创业者强势进入该领域,这与当初电子商务的起步是截然不同的。

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目前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以及早期培养起来的用户对于互联网的高接受度。

但是,虽然说互联网金融产生在对的时间,至于最终能否成功则取决于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让这行业成长起来,其关键在背后的价值理念。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在2014年短短的一年时间,互联网金融创业者们融资额度一再创新高,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让用户眼花缭乱。

我们看到了这一行业的发展价值,但是野蛮生长的态势该缓一缓了。

2015年注定将是互联网金融业进行更多思考的年头,而目前野蛮的发展趋势将或主动或被动地得到缓解,而能否真正走上发展的正轨,路途中还有很多荆棘需要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来跨越。

二.P2P市场行业快速洗牌,2015继续摸索前路2014 年,P2P不仅继续吸引无数投资人进入,P2P的平台也赢得了各路大资本的青睐。

今年一季度包括爱投资、人人投、积木盒子以及拍拍贷等平台均获得了数额不小的投资进入下半年,P2P平台进入了一个月内数家平台同时获投的疯狂融资阶段,仅7月份就有8个平台获得千万美元至上亿美元的投资。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11月
目录
一、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3)
1、行业监管体制 (3)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3)
二、行业概况 (4)
1、金融IT行业概述 (4)
2、金融IT行业价值链 (5)
3、金融IT行业市场容量及市场前景 (6)
(1)制度变革和技术创新将使金融机构大幅提升IT投资意愿 (7)
(2)金融业客户数量剧增,市场空间放大 (8)
三、行业基本风险 (11)
1、行业政策风险 (11)
2、保持技术创新能力的风险 (11)
3、人员流失风险 (12)
四、行业壁垒 (12)
1、技术壁垒 (12)
2、人才壁垒 (12)
3、项目经验壁垒 (13)
4、市场壁垒 (13)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主要企业 (13)
1、长亮科技 (14)
2、安硕信息 (14)
3、信雅达 (14)
4、江苏银科金典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15)
一、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行业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

针对信息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产业标准和产业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指导各地区和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并对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主要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通过订立相关行业规范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2014年中国十大金融事件

2014年中国十大金融事件

2014年中国十大金融事件2015年已然来临,在跨年之际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过去一年对于中国金融界有着广泛影响的十大事件。

2014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

经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进入消化期,2008年到2010年期间大规模的救助和非常规政策使中国经济增长模式从出口投资驱动的模式,转向了信贷投资驱动模式,这导致中国宏观经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将一直面临流动性泛滥,债务高筑、经济泡沫化,产能过剩大幅度上扬等问题的困扰,经济系统性风险难以在短期化解。

2014年的GDP持续回落;CPI总体平稳,但内涵的下行压力还是有的;投资增速出现持续下滑;消费增速出现回落。

这些因素都导致中国经济继续向下运行。

尽管经济增速出现明显下滑(GDP增速预测为7.4%),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中国经济出现灾难,这是由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动选择,是化解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必经阶段。

我们同时也看到在GDP增速逐季回落过程中,价格总水平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投资下滑的核心是房地产、制造业以及一些原材料行业等过剩行业,行业分化较明显;贸易顺差估计到3500多亿美元,比2013年增长非常明显;在GDP增速与工业增加值持续回落的同时,就业状况却保持较好的良好态势;货币供应较为适度,没有出现大幅的货币贬值或者通货紧缩。

这些又是中国经济的积极因素。

在经济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国的金融界尤其是银行业也在进行着异常深刻的变革。

针对2013年出现的同业业务泛滥、流动性紧张、影子银行爆发式增长等对中国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金融事件,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其中127号文在分业监管体系下进行的对包括影子银行在内的金融业务进行功能监管的重要尝试,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维护健康金融秩序,缓解月末、季末存款等的大幅波动,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西安市科技金融贷款业务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西安市科技金融贷款业务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西安市科技金融贷款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4.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西安市科技金融贷款业务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出台的《西安市科技金融结合业务风险补偿办法》(市财发〔2012〕1564号),为了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2014年科技金融贷款项目开始征集,符合风险补偿办法要求的企业将推荐给银行及担保公司给予科技金融贷款,同时涉及知识产权质押的贷款将给予一定的贴息。

《西安市科技金融结合业务风险补偿办法》相关内容:银行:1.根据科技企业特点,加强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降低企业押品要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满足科技企业贷款要求;2.利率上浮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的30%,并且不得向企业收取中国银监会银监发〔2011〕9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禁止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担保公司:1.企业提供的实物资产反担保价值原则上不超过30%;2.不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担保保证金;3.年担保费率1.5% 。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全年受理二、受理流程科技金融贷款业务的详细要求可在西安科技网、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纸质资料1份并附申报表及企业介绍电子版资料。

三、申报地址及联系人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38号腾飞创新中心B-1-6西安市科技金融贷款业务由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联系人:卢淑英刘晶陈小梅,联系电话:************、88332482转808、806、801,电子邮箱:**************;相关政策咨询及建议:科技局产业处刘凡军,联系电话:************附件一:西安市科技金融贷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二:合作金融机构名单.doc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6月5日。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抓好科技文化金融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信息消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首套自住购房的贷款需求。

上证报独家获悉,央行已将2014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下发给各分支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央行明确,2014年要切实发挥信贷政策导向,更好地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提出要进一步做好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增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央行信贷政策的响应力。

央行所提2014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重点之一是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具体包括开展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同时,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各项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继续扩大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鼓励沿海地区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养殖;同时提出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有效满足普通农户的金融需求。

做好新型城镇化各项金融服务也是今年央行意见的着力点。

央行提出要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要推动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在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方面,央行要求着力加大对城镇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城镇生态建设等的支持力度。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支持治理规范、内控严密、功能突出、财务持续的地方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融资。

积极推进市政债的市场技术准备等相关工作,拓宽城市建设市场融资渠道。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央行一贯的思路。

央行提出要抓好科技文化金融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信息消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文化企业通过债务资本市场融资,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包括养老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监管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监管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监管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2.02•【文号】银监办发[2014]272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监管评估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7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87号),为进一步做好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的风险评估,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银行业区域性、系统性信息科技风险,现就开展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监管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中监管评估是指根据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商接受风险监督的主动申请,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监测、现场核查、评级和处置的过程。

二、村镇银行信息系统交由发起行管理、农村金融机构信息系统交由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管理、外资银行信息系统交由母行管理的,不纳入本通知监管评估范围。

三、纳入监管评估的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类型包括:(一) 机房运营服务,包括机房基础设施运维,设备运维、虚拟化资源服务等计算机基础设施服务。

(二) 应用系统托管服务,包括:1.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整体运维及系统管理;2.应用系统服务,包括核心银行、电子银行、银行卡、网站、电子商城等业务处理系统开发与运维;3.金融自助设备整体运维,即自助设备(含多媒体终端)产权为外包服务商所有或由外包服务商向第三方租赁,监控、运维管理由外包商独立完成。

(三) 数据分析与处理服务,包括涉及客户数据的电子化信息处理业务文档、影像、票据等录入、扫描与处理,以及远程数据备份、存储与分析,银行卡制卡等。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7.01•【文号】银监办发[2014]187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8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银监发 [2013] 5号,以下简称《指引》),为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防范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集中度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全局性风险的底线,现就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行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是指外包服务商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现场服务,或外包的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产权场所,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租用设施或购买服务资源的方式获得,主要由外包服务商运维,并且外包服务商同时为3家(含)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外包方式。

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商分为银行类机构和社会类机构两类,银行类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由银监会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属于社会类机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商开展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除《指引》要求的尽职调查内容以外,对社会类机构和提供外包服务未满3年的银行类机构应当重点调查如下内容:(一)外包服务商对本机构与其他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是否有明确、清晰的边界;(二)外包服务商是否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保障本机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三)外包服务商对涉及本机构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硬件基础设施是否具有最高访问权限;(四)外包服务商是否拥有或可能拥有业务系统的最高管理权限,外包服务商是否拥有或可能拥有业务系统的访问权限,是否能够浏览、获取客户敏感信息;(五)外包服务商是否有完善的灾难恢复设施和应急管理体系,对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运行是否有业务连续性安排;(六)外包服务商是否知晓并遵从了银行业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2014年4月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电子简报PDF

2014年4月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电子简报PDF

简报2014·4(总第166期)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办公室2014年4月25日本期要目●电子银行渐成沪上银行业金融服务主渠道●科技金融解渴中小企业济南成立首家科技银行●国际科技成果要闻精选(4月)电子银行渐成沪上银行业金融服务主渠道近年来,上海银行业强化电子银行业务,从产品、服务、客户等方面入手,通过网络银行、移动支付、自助终端创新突破,不断提升银行业金融服务科技含量,互联网、电子银行已成为金融服务主渠道;同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银行的大力支持下也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交易电子化替代率趋高目前,上海银行业以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趋于成熟,客户对银行物理网点的依赖程度逐步下降,2013年,上海辖内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6.45%;电子银行交易笔数替代率从56.95%上升至71.11%;交易金额替代率从15.36%上升至27.01%。

例如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2013年电子银行交易额逾5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电子渠道完成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88%。

截至2013年末,该行网银及移动银行客户近千万,60%以上的客户有一半业务是通过电子渠道办理。

移动金融服务扩张迅猛随着移动通信和互联网高速发展,提供科技含量较高的移动银行产品和服务,成为上海银行业发展重点。

数据显示,去年手机银行业务增速迅猛,交易笔数同比增长287%,交易金额同比增长425%。

据悉,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显现特点包括,一是移动支付业务覆盖面趋宽。

如星展中国“星乐付”手机支付服务,无需开通任何银行网银,只需插入“星乐付”刷卡器,通过专属app客户端即可进行转账、查询、充值、付款等交易。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手机银行服务体系新增付款计划、智能分段计息等服务,支持贷款试算、申请、发放、额度调升等全部流程。

交通银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使用手机银行查询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类保险缴付”等当月收支明细,系统还将自动显示一年内的工资单列表。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简析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简析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简析一、行业监管体系及产业政策 (2)1、行业监管体系 (2)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2)二、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4)1、行业发展概况 (4)2、行业发展趋势 (5)三、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6)1、有利因素 (6)(1)政策大力支持 (6)(2)信息化进程不断深入 (6)(3)市场需求越来越大 (7)(4)技术应用创新发展迅速 (7)2、不利因素 (7)(1)创新要求 (7)(2)高级人才缺乏 (8)四、市场规模 (8)五、行业壁垒 (10)1、市场壁垒 (10)2、人才壁垒 (11)3、技术壁垒 (11)一、行业监管体系及产业政策1、行业监管体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地的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信部负责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规,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同时对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

行业内部的自律管理机构是各地的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其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并代表会员提出涉及会员集体利益的意见,健全与政府的协商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的公平竞争,协调与会员有关的商事,增强信息服务企业的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信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软件业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相关的政策规划如下:2012.05 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2012.05 工信部《“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规划》支持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信息化服务商构建涵盖“软件产品-系统集成-信息化服务”的制造业信息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2012.04 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列为今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以软件技术为核心,以信息技术服务为主线,推动软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19•【字号】豫政〔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6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精神,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全社会科技投入不断增长,但科技投入的总量与强度不足,投入方向与结构不尽合理,科技投入机制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当前我省经济发展仍处于靠大量消耗物质资源维持发展的阶段,创新投入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大,科技创新对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不强。

要实现从传统比较优势向新的竞争优势转换,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关键要靠机制创新和加大科技投入。

在新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全方位加大科技投入的重大意义,把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作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建设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以切实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为核心,以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银行信贷和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为支撑,以民间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投入机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深圳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及启示

深圳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及启示

深圳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及启示作者:暂无来源:《广东科技》 2015年第19期文/袁永李金惠[编者按]深圳是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也是我国科技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之一,是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拥有华为、腾讯等一大批世界知名的创新型企业。

作为首批全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之一,深圳立足科技与金融优势,先行探索、积极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经验做法,对于广东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人类社会每一次产业革命的兴起无不源于科技创新,成于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是人类社会变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两大引擎。

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和同步增值,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强大动力,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

深圳是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其金融业以不足全市1%的人口,创造了近14%的GDP和超过16%的税收。

深圳也是我国科技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之一,是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拥有华为、腾讯等一大批世界知名的创新型企业。

近年来,深圳立足科技与金融优势,积极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成为全国首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其先行探索的经验做法,对于广东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 深圳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深圳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体制优势,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有效引导金融资源不断投入科技创新,建立包括银行信贷、证券市场、创业投资、担保资金和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等覆盖创新全链条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之路。

目前,深圳已经成为全国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呈现出高速稳健的态势。

回顾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期
2000年以前,我国金融业的信息化建设和科技水平相对较低,金融技术服务起步较晚。

此时,金融机构基本依靠传统渠道进行业务的推介和交易。

虽然我国金融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措施开始启动,但是,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探索期
2000年至2014年期间,我国的互联网行业开始蓬勃发展,出现了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金融机构开始更多地使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业务的推介和交易,同时出现了一些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如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P2P网贷等。

第三阶段:崛起期
2014年至今,我国互联网金融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力度,保障公众的金融安全。

此时,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来展望:
从历史发展来看,无论是起步期、探索期还是崛起期,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步伐都在加速。

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未来金融科技将会呈现出更多变态和新的形式。

同时,随着金融科技市场的红利逐渐消失,行业内竞争加剧,行业内的伪创新和不良竞争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总体来说,未来金融科技市场的发展趋势良好。

我们相信,只要各方共同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以“科技”为核心,以“金融”为载体,持续推进金融科技的创新与升级,必将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注入生力军,为大众提供更为便捷、快速、安全的金融服务。

历年金融信创政策汇总

历年金融信创政策汇总

历年金融信创政策汇总
以下是近年来中国金融创新政策的汇总:
2014年:
1. 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针,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2. 推出了包括移动支付、互联网保险等新型金融业务的试点政策,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

3. 引入了存款保险制度,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

2015年:
1. 发布了《金融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管。

2. 推出了债券通政策,允许境外机构投资人通过港股市场投资内地债券市场。

3. 推出了创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简化企业上市流程,促进创新创业。

2016年:
1. 发布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网贷行业进行整顿,加强风险防范。

2. 推出了互联网保险试点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新型保险产品。

3. 推出了人民币国际化政策,加强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金融市场的地位。

2017年:
1. 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2. 推出了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3. 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2018年:
1. 发布了国家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明确了金融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举措。

2. 推出了科创板试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在境内上市。

3. 推出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和贸易便利化。

以上只是部分金融创新政策的汇总,实际上还有更多政策和措施,以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

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7.22•【字号】合科[2014]92号•【施行日期】201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合科〔2014〕92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金融办(上市主管部门):为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展,根据《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建立全省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科财秘〔2014〕241号)要求,现就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源库的基本构成本通知所称的后备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合肥市,依据一定的基本条件和工作流程进行搜集筛选,进入我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包括一产(农业类)、二产(工业、建筑业)三产(高新技术服务类)等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由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和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等三大子库构成。

(一)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主要搜集筛选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境内证券交易场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拟在境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市内企业的相关信息。

境内上市后备企业入库条件参照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制定;境外上市后备企业入库条件目前参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综合制定(附件1-1.1)。

入库企业培育过程分为后备、辅导、申报、在审四个阶段(附件1-1.2),在此基础上,以统计表格的形式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全面反映企业基本属性、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上市融资需求和培育进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