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的计算步骤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的计算步骤除了特殊的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一般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利润总额的12%,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三个年度税前扣除。
扣除的顺序是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到当年的部分,再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
通过几个例子来理解例一:企业当年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本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5万元,上年结转公益支出3万元。
第一步计算扣除标准,100*12%=12万元第二步计算实际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总额,5+3=8万元(上年结转本年的加上本年实际发生的)。
第三步用扣除标准和实际可扣除的比较,12-8=4万元,扣除标准大于实际可扣除的。
本年发生的5万元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并且上年结转的3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
纳税调减3万元(3万元结转的部分在上一年实际发生时不允许扣除,做过纳税调增形成暂时性差异,本年可扣除时相应做纳税调减,暂时性差异消除)。
例二:企业当年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本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15万元,上年结转公益支出3万元。
第一步计算扣除标准,100*12%=12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总额,15+3=18万元。
第三步用扣除标准和实际可扣除的比较,12-18=-6万元。
由于扣除标准小于实际可扣除的,只能按照扣除标准12万元扣除。
第四步用限额12万元,先扣除上年结转的3万元,同时做纳税调减3万元,可扣除限额剩余12-3=9万元。
本年发生的15万元可以扣除9万元,有6万元结转下期扣除。
纳税调增6万元,调增的6万元-调减的3万元=本期调增3万元。
PS:上面是教材的思路,我觉得有点复杂,可以直接用扣除标准与当年发生额比较,12-15=-3万元。
差额3万元是扣除标准小于当年发生额,当年的发生额中有3万元不能税前扣除,纳税调增3万元。
结转下年扣除的余额=3(上年结转的)+3(本年不能扣除的)=6万元(由于先扣除结转上年再扣除本年,所以这6万元应该全部是本年结转下年的。
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慈善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的额度。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具体如下:一、捐赠对象范围。
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适用于向符合资格的公益慈善组织、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单位捐赠的支出。
这些公益慈善组织和单位必须是经国家认可并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组织。
二、扣除标准。
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标准为,个人捐赠支出的累计额不超过其上一纳税年度收入的30%。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对于个人捐赠支出的具体扣除标准,国家税务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公布。
三、捐赠证明要求。
个人在享受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捐赠证明。
捐赠证明应当由受赠单位出具,包括捐赠人的姓名、捐赠金额、捐赠时间等相关信息。
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将捐赠证明一并提交,以便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四、合规注意事项。
在享受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时,个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捐赠对象是符合资格的公益慈善组织或单位,避免因为受赠单位不合规而导致捐赠支出不被认可;其次,及时保存和归档捐赠证明,以便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提供证明材料;最后,了解并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自身的捐赠行为合规合法。
总之,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个人在享受这一政策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捐赠行为合规合法,同时也需要理性、理性地进行捐赠,以实现最大的公益效益。
希望广大个人能够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会计实务:捐赠抵减的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捐赠抵减的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可能很少有人在捐赠时会考虑到其中的税收筹划,大家或许都有这种心理,“好容易崇高一回,再斤斤计较多丢份”。
但无论如何,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都在税法中给行善事的入和组织以一定的纳税优惠,以鼓励他们的行为。
我们认为真正注意并利用好这些优惠,并不影响行善事的初衷,而且这种种务实的做法,才可能使善事长久,而不是一时的冲动。
捐赠的税收筹划角度很新,但没什么不好,因为纳税是义务,而捐赠是美德,互不冲突。
不过,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年美国总统尼克松税务问题事件,人们发现年薪20万美元的美国总统尼克松1969年、1970年、1971年的几年里,所纳的个人所得税竟然比年薪7000美元的普通百姓还少,尼克松总统解释说,他将价值57万美元的文献捐给美国国家资料局而获得了抵税优惠。
但他的文献究竟该作价几何,无从知晓,捐文献的日期究竟是在新的对捐赠有限制性规定的税法生效之前还是之后都难以确定。
事件经多方查证后,尼克松总统补回了1970年、1971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而1969年度的因超过时效而作罢。
所以,捐赠的税收优惠是促进善事的手段,希望捐赠者不要把它当成逃税工具,更不要在已经逃避纳税后,拿出一个捐赠来做挡箭牌。
这样才既没有违背税法的本来意图,也没有污损捐赠行为的高尚性。
[案例][案情说明]张君2001年承包了其原所在单位的一个车间。
承包所得按年计算,2002年1月,张君开始计算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经计算该年度其承包经营收入按税法的规定减除必要的费用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4750元。
在未送出申报表之前,张君偶然参加了一次福利彩票抽奖活动,并幸运地获得了二等奖,现金8万元。
张君很激动,当即决定从中拿出1万元现金,捐给希望工程。
经主办者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其最后获得5.6万元(80000-10000-14000),缴纳了偶然所得的所得税1.4万元(80000-10000)×20%,张君2001年度税后净收入为121250元。
会计经验:个人捐赠的税收筹划实例
个人捐赠的税收筹划实例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因此,在计算捐赠扣除额时,属于哪项所得捐赠,就应从哪项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款项,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人取得两种以上不同应税项目收入,并从中取得一部分收入对外捐赠的情况下,根本就分不清是从哪项收入中取出,更分不清从各项收入中取出了多少。
因此,在计算捐赠扣除额时,纳税人应当对捐赠进行适当的划分,即将捐赠额分散在各个应税所得项目之中。
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
例:王女士2001年1月份取得各项收入21000万元,其中,工资薪金收入4000元,福利彩票中奖收入12000元,稿酬收入5000元。
则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首先确定各项所得扣除限额: 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4000-800)x30%=960(元); 偶然所得扣除额=12000x30%=3600(元); 稿酬所得扣除额=5000x(1-20%)x30%=1200(元); 扣除限额合计为5760元。
如果捐赠额未超过限额,则应尽量使税率高的达到扣除限额,以减轻税负。
在本例中,如果捐赠5500元,则应使扣除顺序为:偶然所得、工薪所得和稿酬所得,即偶然所得扣3600元,工资、薪金所得扣960元,稿酬所得扣940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4000-800-960)x15%-125=211(元);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12000-3600)x20%=1680(元);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5000x(1-20%)-940]x20%x(1-30%)=3060x20%x70%=428.4(元); 本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11+1680+428.4=2319.4(元)。
如果我们将扣除顺序定为偶然所得扣3340元,工薪所得扣960元,稿酬所得扣1200元,则本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335元,比上式多纳个人所得税15.6元。
如果捐赠额已超过限额,则应尽量使各项扣除达到扣除限额,以减轻税负。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慈善救助基金会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发生
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政府给予了公益慈善机构和慈善个人税前扣除的
政策支持。
以下是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
一、个人慈善捐赠
1、税前扣除限额
(1)实际捐赠额不超过20%收入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捐赠额的50%;
(2)实际捐赠额超过20%收入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收入的20%加上实
际捐赠超出20%的部分的50% 。
2、税前扣除对象
指对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慈善救助基金会、公益事业置办单位、医疗救助组织公益性奖学金及其他批准存续,并从事慈善救助和公益
事业的国内组织,向经批准的慈善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捐款才可税前扣除。
二、企业慈善捐赠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可以按税前
扣除50%的标准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捐赠的对象也是指上述的慈善救助基金会、公益事业置办单
位等,还包括经国家认可的社会团体、民间社会组织等非营利组织等。
以上是有关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一些情况,它们对慈善机构和慈
善个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也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
贡献。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投身公益事业,在行动中体恤弱势群体,实
践着慈善的力量。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出于公益目的,向符合条件的受益人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我国税法规定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即捐赠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捐赠数额在一定限额内从全年收入中扣除。
那么,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个人捐赠给国家批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产或者提供服务,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0%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意味着,个人在一年内的公益性捐赠总额不超过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0%时,可以全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次,对于企业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捐赠给国家批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产或者提供服务,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同样地,企业在一年内的公益性捐赠总额不超过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时,可以全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是有上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和企业在一年内的公益性捐赠总额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0%和12%。
如果捐赠总额超过了这一限额,超出部分将无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公益性捐赠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捐赠人应当向国家批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并取得相应的捐赠证明。
同时,捐赠行为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变相返还捐赠或者牟取利益的情形。
总的来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为了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而设立的。
个人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一定限额内享受相应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同时,需要注意捐赠行为应当合法真实,符合相关规定,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关于个人公益捐赠如何抵税的计算办法
关于个人公益捐赠如何抵税的计算办法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法规规定,对于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在其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30%的部分不能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王先生为例,他每月收入10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35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3500=6500元,适用税率为20%。
在没有捐赠的情况下当月应纳税6500×20%=1300元。
假如当月王先生捐出1500元,由于王先生的捐赠数额没有超过应纳税工资的30%,即1950元(6500×30%=1950),则其捐款税前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1500=5000元,应纳税金为5000×20%=1000元,所以比没有捐赠的情况少纳税300元。
如果王先生捐赠2000元,超过了1950元(6500×30%),多出的50元就不能减免税金,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1950=4550元(按最高30%计算),应纳税金为4550元×20%=910元,将比没有捐赠的情况少纳税390元。
________2014年我捐款给北京某教育基金会5000元,如果我每月收入一万元,捐5000元的扣税减少额度同捐出2000元的效果,因为超过30%的部分不能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假如我每月收入只有一万元,但我一次捐出10万元,由于超过当月每税额的30%,扣除的减少部分税仍然同捐出2000元的效果。
我能否将多余的捐款扣税部分转到下个月,答案是不可以。
税法规定,只能当月税前扣除,捐款额超过应纳税额的30%不得转到下个月扣除。
如果真要少交税,不如将十万元分50月,每月捐出2000元。
这样4年零2个月累计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19500元(390×50)。
_______假如你不是白领阶层新调整后的个税起征点,如果我在福州,收入在5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捐500元给公益组织,究竟可以免多少税?回答:应该这样计算--你当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为3500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本该缴纳45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这月你捐赠了500元,那么可以免税的额度为1500元的30%,也就是450元的额度可以抵扣,这样,只需要1050乘以3%,需要缴纳的税款为31.5元,实际优惠13.5元。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为公益事业无偿提供财产或者其他物品的行为。
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我国税法规定对公益性捐赠给予一定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十二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说明如下。
首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收入额中扣除以下费用,(一)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二)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支出;(三)赡养老人支出;(四)住房租金收入;(五)专项附加扣除。
公益性捐赠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之内,个人在一定额度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其次,对于公益性捐赠的具体扣除标准,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收入额中扣除。
具体规定如下,(一)个人在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利所得、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所得、偶然所得等其他所得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收入额中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二)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比例,不超过该纳税人收入额的30%。
即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收入额中扣除,但扣除比例不得超过该纳税人收入额的30%。
最后,对于公益性捐赠的相关证明和程序,个人在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遵循一定的程序。
具体要求如下,(一)个人在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时,应当向受捐赠单位索取《公益性捐赠证明》;(二)个人在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公益性捐赠证明》作为扣除凭证,填报在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中;(三)个人在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时,应当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如实申报纳税。
总之,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我国税法为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优惠政策之一。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关于捐赠的税率计算问题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关于捐赠的税率计算问题
个人赈灾捐款除了可在申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时依法扣除外,也可在申报其他应税所得项目时税前扣除,如: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稿酬所得、偶然所得等。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为鼓励纳税人的捐赠行为,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地震灾区的捐赠,凭取得的合法有效捐赠凭据,可在个税申报时在其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除特别规定外)给予扣除。
个人取得劳务收入时,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合法有效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绩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在税务机关戴开发票申报纳税的,向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其中,个人劳务报酬收入捐赠计算公式如下: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王女士当月劳务报酬收入为3000元,通过广州市慈善会向地震灾区捐款600元。
她该月应纳税额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0-800)×30%=660(元)应纳税额=(3000-800-600)×20%=320(元)
为什么稿酬捐赠的话.是先打八折x30%小于捐赠的直接减去捐赠数.不是和用工资捐赠一样先按收入的打八折后再看那个数大于还是小于捐赠的数。
——这是税法的规定。
稿酬与工资的个税计算方法、税率也是不一样的。
----------------------------------------不惧恶意采纳刷分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是指个人或单位出于公益目的向慈善组织、公益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单位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国家对公益性捐赠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即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下面将对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个人捐赠给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的财产和应税所得,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捐赠额不超过年度收入的30%。
例如,某个人在某一年度的收入为10万元,他捐赠给慈善组织的金额为3万元,那么他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3万元,即税前收入为10万元减去3万元,得到7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捐赠给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的财产和应税所得,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捐赠额不超过年度利润的12%。
例如,某企业在某一年度的利润为100万元,它捐赠给慈善组织的金额为12万元,那么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12万元,即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减去12万元,得到88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还包括了一些具体的限制和要求。
首先,捐赠的对象必须是经过登记认可的慈善组织、公益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单位。
其次,捐赠的方式必须合法合规,不能以虚假捐赠等手段进行税收避税。
最后,捐赠的财产和应税所得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不能包括违法所得或者不当所得。
综上所述,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是对个人和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合理利用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和利用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对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谢谢!。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捐赠是指个人或单位自愿向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国家对公益捐赠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全年总收入中扣除公益捐赠金额的一定比例。
那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个人捐赠者来说,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在一年内对公益事业捐赠的金额,可以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具体扣除比例根据捐赠金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扣除比例为全年总收入的30%。
这意味着,个人在一年内对公益事业捐赠的金额,最高可以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全年总收入的30%。
其次,对于企业捐赠者来说,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同样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一年内对公益事业捐赠的金额,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扣除比例一般为企业当年实际利润的12%。
这意味着,企业在一年内对公益事业捐赠的金额,最高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当年实际利润的12%。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和企业在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比如,捐赠款项必须用于公益事业,捐赠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捐赠证明,捐赠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等正规渠道等。
只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国家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而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合理利用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个人和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负担,同时也能为公益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了解和利用这一政策,积极参与公益捐赠,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在实践中,我们也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捐赠行为的合法合规。
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当加强对公益捐赠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捐赠款项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公益价值。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是指个人或者企业为了公益事业无偿提供资金、物品或者劳务的行为。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我国税法规定了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那么,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对于个人捐赠者,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捐赠者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依法捐赠的财产或者现金,按照其全额扣除。
但是,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这意味着,个人捐赠者可以将其捐赠的财产或现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但是扣除的数额有一定的限制。
其次,对于企业捐赠者,公益性捐赠支出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捐赠者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依法捐赠的财产或者现金,按照其全额扣除。
同样地,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十。
这意味着,企业捐赠者也可以将其捐赠的财产或现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但是同样也有一定的限制。
另外,无论是个人捐赠者还是企业捐赠者,在享受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时,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捐赠的对象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财产。
其次,捐赠者需要持有相关的捐赠证明文件,以便在纳税时进行申报。
最后,捐赠者需要在纳税申报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总的来说,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个人捐赠者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捐赠的财产或现金按照全额扣除,但是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企业捐赠者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捐赠的财产或现金按照全额扣除,但是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十。
在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时,捐赠者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并在纳税申报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的制定,能够更好地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一)限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限额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或者等于捐赠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
在扣除实际捐赠额(或捐赠限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全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个别的也可以直接捐赠),对下列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
1、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1)“红十字事业”的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规定,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
【老会计经验】怎样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
【老会计经验】怎样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中国税务报: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规定的计算步骤对捐赠扣除限额进行了计算,先进行了所得额的调整,再计算扣除限额。
但县国税局的干部说,计算捐赠扣除限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中规定的计算步骤进行计算,不必进行调整所得额,纳税调整前所得直接乘以法定扣除比例即可。
请问他们说得对吗?山东省阳信县某纺织厂王会计答:他们说得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规定,计算捐赠扣除限额,先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
再计算扣除限额,即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金融企业按1.5%计算),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中的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的填报说明,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额的计算是这样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主表第42行“纳税调整前所得”×3%(金融企业按1.5%计算),无需先调整所得额。
故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中规定的计算步骤进行计算。
山东省阳信县国税局张洪顺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个税例题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个税例题
【例题】假设张某2020年2月取得彩票收入100万元,股票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2020年度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2020年度工薪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
其2月有一笔捐赠支出70万元;8月无分类所得,但有一笔捐赠支出50万元。
张某进行了计算:2月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100+60+120+150)×30%=129(万元);8月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120+150)×30%=81(万元)。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当月各项分类所得、年度综合所得、年度经营所得等所得项目中扣除,但不得重复扣除。
并且,捐赠扣除有限额方面的规定,就全额扣除的而言,例如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全额扣除,但如果纳税人“收入少,捐的多”,就会出现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无法扣除的情况;就比例扣除的而言,扣除比例为当月各项分类所得、年度综合所得、年度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和的30%,就每一项所得而言,分别不超过该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30%。
在案例1中,张某在计算2月和8月捐赠限额时,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两类所得进行了重复计算。
张某2月捐赠应当尽可能在当月分类所得中扣除,以免扣除不完,其2月可以扣除的金额为(100+60)×30%=48(万元),剩下的22万元以及8月捐赠的50万元,可以选择在经营所得、综合所
得中扣除。
会计经验: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0年以来,国家又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公益性捐赠的实务处理问题。
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展开,结合现行的与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以下对如何合理、有效捐赠,准确处理其纳税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
一、与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捐赠时应考虑的问题(一)对外捐赠的范围《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规定,企业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对于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等则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二)公益性捐赠的界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具体包括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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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一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例1.杨先生在某政府机关工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3600元。
2008年5月份,杨先生拿到工资后,当即向某市红十字会捐赠1000元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红十字会给杨先生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
分析: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杨先生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捐赠发票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为便于计算,其他扣除项目忽略不计,下同)。
杨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1000)×10%-25=35(元)
如果杨先生是将这1000元捐赠给艾滋病防治事业,按照政策规定,对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是限额扣除,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3600-2000)×30%=480(元)。
杨先生实际捐赠额高于捐赠限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捐赠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额。
杨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480)×10%-25=87(元)
(二)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多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例2.罗先生2008年5月取得各项收入20000元。
其中,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出租房屋收入2000元,体育彩票中奖收入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