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教高办[2007] 37号 -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费标准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费标准-----------------------------------哈尔滨师范大学收费标准:师范类一般专业3000元/学年左右;热门专业4500元/学年左右;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学年左右;非师范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艺术、体育师范类专业4000元/学年。
住宿费:4人一间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100元/年;8人一间的收费标准为每人800元/年。
应用技术学院2007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400~6000 奖励资助: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采取多种奖励办法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通过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募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奖学金的设置情况:我校奖学金分为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授予师范专业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授予非师范专业学生,单项奖学金授予学业、体育、艺术、科研、精神文明等某一方面特别优异的学生。
专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按年级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年级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普遍享受。
三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789元,一、二等奖学金在三等专业奖学金的基础上增加,一等增加400元,二等增加3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按年级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年450元;二等按年级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350元;三等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250元。
单项奖学金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奖励金额为100—200元。
特殊困难学生政策: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补、减”的资助活动。
奖,即奖学金。
我校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师范专业学生享受面100%,非师范专业学生享受面大于25%。
助,即勤工助学。
校内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并寻找各方面的社会资助。
补,即困难补助。
每年校学工处将根据特困生的申请及院系上报的情况,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给特困生发放等级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办[2013]20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办〔2013〕20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理念,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学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决定启动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颁布以来,各高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几年来,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高校依法治校的理念不断增强,学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学风、考风和校风都有了明显好转,有力地推动了高等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些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纠纷呈现复杂化、长期化趋势,引起学生及家长上访、申诉、甚至进入司法程序的事件时有发生。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部分高校在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等方面与上位法相背离、与上级新的规章制度相脱节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将其作为本年度学生工作的重点,选调业务精湛的人员,制定专题工作方案,确保修订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全面梳理,依法修订。
在修订工作中,各高校要严格依照《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认真遵循《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处理及纪律处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异动管理实施细则》。
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代码
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代码(原创实用版)目录1.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2.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优势3.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请流程4.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代码正文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哈尔滨师范大学(Harbi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哈师大)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师范教育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
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和国际化的需要,哈师大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优势1.国际化的教育资源:通过与国外优秀高校合作,哈师大为学生提供了国际化的教育资源,使学生能够接触到世界前沿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2.双语教学环境: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双语教学,既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又提高了学生的外语水平。
3.灵活的就业前景:毕业生可在国内外就业,拓展了学生的发展空间。
4.获得双学位: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国内外两所合作高校的学位证书,提高了学生的竞争力。
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请流程1.预报名:学生在官方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预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
2.正式报名:通过预报名的学生需参加哈师大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进行正式报名。
3.面试:正式报名的学生需参加合作高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被录取。
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代码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代码为:【代码】。
学生可通过该代码查询相关项目信息及报名详情。
总之,哈师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我国学生提供了国际化的教育资源和优越的发展平台,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关于申报2007年度本科新专业的通知-新
哈师大教发[2007]13号关于申报2007年度本科新专业的通知各院(系)、部:根据国家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申报本科新专业的文件精神,我校开始组织本年度的新专业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新专业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要求:1.文字材料(附件1、2)一式七份,用A4纸打印。
2.软盘一份,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sdjys@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话:88060147)。
相关文件请到教务平台下载,联系电话:88060147,地点:行政楼301。
教务处2007年6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直属高等学校: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在认真实施我部1999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基础上,不断改革与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教高〔2001〕5号)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框架,使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新阶段,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还存在着“重设置、轻建设,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新设专业口径偏窄、目录外专业论证程序尚需完善等问题,特别是因高考时间提前,一些地方、高校拖延申报专业时间,使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与招生计划工作出现时间上的冲突。
为此,现就今后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提出以下改进意见:一、认真做好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有关要求,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介绍
学院历史与简介教育科学学院的前身是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的教育学教研室(1951--1956)、哈尔滨师范学院的教育学教研室(1956--1958),负责全校的教育与心理学科的教学。
1959年建立教育系并招生,1963年与政治教育系合并。
1979年恢复教育系建制并开始招收学校教育专业本科生。
1984年创建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点并招生。
2002年3月教育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三个专业)与教育技术系(包括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所组合成立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07年12月在学校院系结构调整过程中由原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教育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三个专业)和教育技术系(教育技术学专业)与呼兰学院公教部(小学教育学业)合并组建为现在的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多年来致力于学科、专业发展,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现在已发展为:1个博士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该学科1985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首批重点学科,2005年评为黑龙江省文科基地;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8个硕士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经济与管理、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5个本科专业:教育学专业、心理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是黑龙江省首批重点学科;教育学专业、心理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学原理专业是校级重点专业。
教育科学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员工76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7人;讲师23人;助教14人。
在编教师中获得博士学位的13人,在读博士13人;获得硕士学位的35人。
教师队伍整体学历层次较高,高职称教师比例较大,年富力强,发展的后劲十足。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998年至2007年间,全院在职人员共发表独立及第一署名的学术论文412篇,其中学校现行期刊目录规定的B类论文49篇,占11.9%,学校现行期刊目录规定的C类论文篇124篇,占30.1%,被社会科学四大索引转载25篇次,占6.1%。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任校长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任校长哈尔滨师范大学简介哈尔滨师范大学(Harbi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哈师大,地址: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
哈尔滨师范大学院系设置学校院系设置有;文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东语学院、西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政法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特色专业学校设置有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专业、英语(英语翻译)专业、法语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地理科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学前教育学专业..........。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学校前沿介绍学校前沿是1946年成立的行知师范学校,1949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市行知师范学校,1953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师范学院,1960年由哈尔滨艺术学院,归入哈尔滨师范学院成立艺术系,1980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学校代码及毕业证编号学校国际代码;10231毕业证编号生成原理如下:前5位为学校国际代码,6位为教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为1;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成人高等教育为5;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为6;网络教育为7。
7-10位:为颁证年份. 11-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13-17或18位:为学校对毕业证书的流水编号。
电子注册号示例如下:2003年的本科10231 1 2003 05 00XXXX 2006年专科:102311 2006 06 00XXXX哈尔滨师范大学历任校(院)长学校有历任院长;李松涛1980.2-1983.6;徐国林1983.6-1997.3;校长王佐书1997.3-1999.12;陈述涛1999. 7-2008. 1;王选章2008. 1.。
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第三期
姜波
应用技术学院
校级
有资助
40
安立国
高等学校《电视节目学》CAI课件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王晓敏宋红岩
郭华春于海礁
电教系
校级
有资助
41
闫玉清
我省老工业基地改造给高等教育带来的若干问题的研究与实践
曲敏王晓萍
郭东林张延鸣
王全伟徐香玲
生物系
校级
有资助
42
郭长虹
中国与日本大学生毕业论文的比较研究
李新玲郭东林
王全伟王晓萍
曲敏徐淑红
任如意张延明
生物系
校级
有资助
43
郝兴昌
提高心理学实验教学的实践与研究
王凡佟丽君
教育系
校级
有资助
44
张红伟
我省老工业基地改造给高等教育带来若干问题研究与实践
徐明跃刘伟华
边淑荣穆强
信息科学系
校级
有资助
45
郝文斌
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大学生“三观”教育研究
段虹刘丽红
德育教研部
校级
有资助
46
中西认知思维模式差异教学与提高学生语篇综合
王淑杰
呼兰学院
校级
有资助
61
徐敏
物理化学多媒体课件的开发和利用
郝义吴洪波
李丽萍
呼兰学院
校级
有资助
62
顾伟泉
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研究
梁欣王秀珍
孙丽军刘长发
赵凤华王珏
阿城学院
校级
有资助
63
丁国华
新课程改革下生物教师教育培养方向的研究
池春玉徐鑫成
彭一良陈凤虎
路芳徐启江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黑教高[2007]191号
关于表彰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的决定
为了鼓励长期工作在高等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表彰他们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的突出成绩,激励全省高校教师努力做好一线教学工作,促进高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组织了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通过学校推荐、专家评选、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对黑龙江大学张家骅等44名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同时,号召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向获奖教师学习,学习他们优良的师德和教风,刻苦钻研的精神,严谨治学的态度,高超的教学水平,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我省高校获第三届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2、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本科高校)
3、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高职高专院校)
4、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思想政治理论课)
我省高校获第三届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本科高校)
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高职高专院校)
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思想政治理论课)。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二学历宣传单001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二学历招生简章为积极配合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的实施,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充分满足在校大学生自身发展及社会就业用人单位的需要,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暨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哈尔滨师范大学成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第二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批、唯一主考学校。
中文系面向全省高等院校招收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自考助学学员。
中文系现有两个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高招硕士、教育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本科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广播电视新闻专业以及函授、自考等多种教育形式,是黑龙江省承办汉语言文学和汉语言文学教育自考助学班最早的单位。
任课教师有着深厚的学术涵养和丰富的自学考试教学经验,多年来在社会享有盛誉,并得到省自考委的信任和好评。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可在科研机关、高等院校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有的可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可适宜在党政机关,包括报刊宣传、新闻出版、影视文化、互联网、对外交流其他企事业部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门人才。
汉语言文学专业作为一门古老的学科,是中华民族用来了解中国历史,研究中华文化的一门工具,从而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对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大的人文价值和社会科学价值。
正因为这样,据调查显示,自各个高校建校以来,几乎有80%的高校建立了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科,并且每年都以稳定的比例吸纳新生,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作为进入高校以后的学习方向,而目前被社会所公认的事实是,90%以上的人认为师范类院校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更具有发展潜力。
据北安高考网的调查显示,在2004年,教师职业已成为最受欢迎的职业之一,一是工作的稳定性和自主性,二是这些年教师的待遇节节拔高,出现喜人改观。
2005年,师范类学生的需求量还是很大。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任校长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任校长哈尔滨师范大学简介哈尔滨师范大学(Harbi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哈师大,地址: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
哈尔滨师范大学院系设置学校院系设置有;文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东语学院、西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政法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特色专业学校设置有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专业、英语(英语翻译)专业、法语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地理科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学前教育学专业..........。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学校前沿介绍学校前沿是1946年成立的行知师范学校,1949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市行知师范学校,1953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师范学院,1960年由哈尔滨艺术学院,归入哈尔滨师范学院成立艺术系,1980年由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学校代码及毕业证编号学校国际代码;10231毕业证编号生成原理如下:前5位为学校国际代码,6位为教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为1;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成人高等教育为5;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为6;网络教育为7。
7-10位:为颁证年份. 11-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13-17或18位:为学校对毕业证书的流水编号。
电子注册号示例如下:2003年的本科10231 1 2003 05 00XXXX 2006年专科:102311 2006 06 00XXXX哈尔滨师范大学历任校(院)长学校有历任院长;李松涛1980.2-1983.6;徐国林1983.6-1997.3;校长王佐书1997.3-1999.12;陈述涛1999. 7-2008. 1;王选章2008. 1.。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和人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黑教高函[2012]473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12.11【实施日期】2012.1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黑教高函〔2012〕47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黑教高〔2012〕189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进行检查。
为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的目的推动高等学校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工作,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的理念,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上来;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省各地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各高等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文件精神情况;二、检查的内容(一)办学指导思想学校是否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是否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上来;专业设置是否以所属高等学校为依托,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是否依法办学。
(二)教学条件与利用学校是否具有满足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基础设施;实验开出率、实验设备利用率基本状况;是否具有保证教学工作需要的经费投入。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及最低录取分数
2019年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及最低录取分数一、哈尔滨师范大学各省最低投档分数线统计表年份排名院校所在地分省排名类型参考类型1参考类型2147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7师范文理类研教2型138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6师范文理类研教2型139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7师范综合类教研2型146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7师范综合类教研1型176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7师范综合类教研1型195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7师范综合类教研1型183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7师范文理类教研1型【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及最低录取分数】二、哈尔滨师范大学各省最低投档分数线统计表省份批次理科文科安徽本二474-江苏本二315322福建本二383464北京本二512516甘肃本二435493广东本二437489广西本二406496贵州本二416524海南本一592638河北本一520549河南本二469508黑龙江本一491486湖北本二445509湖南本二460529吉林本二381504江西本一509535辽宁第二479527内蒙古本二440469宁夏本二414510青海本二363423山东本科529533山西本二455502陕西本二440501上海--四川本一524547天津本二501497____--云南本二459529浙江--重庆本二469514三、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年全国排名榜省份批次理科文科安徽本二498-江苏本二321328福建本二444527北京本二514-甘肃本二469497广东本科465529广西本二452511贵州本二450554海南本一576654河北本一559594河南本二493545黑龙江本一510500湖北本二479547湖南本二493566江西本一545575辽宁本科543563内蒙古本二445469宁夏本二451503青海本二386432山东本科539562山西本二495537陕西本二458517四川本一565565天津本科A段533529____--云南本二498551重庆本二509518。
07年黑龙江省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本 科 文化课最低分/专业课最低分 431/合格 427/合格 专业课成绩合格,按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全省专业课统考 全省专业课统考中外联合办学 文化课最低分 文科258 文科258 文科258 文科258 文科258 专业科最低(取成 绩最低的专业内 小方向) 文化课最低分 专业课最低(取成 绩最低的专业内 小方向)
2007年黑龙江省录取分数线统计表(校本部) 2007年黑龙江省录取分数线统计表(校本部) 年黑龙江省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科 类
专业名称 汉语言文学 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经济学 法学 对外汉语 人力资源管理 广播电视新闻学 日语(日语与英语辅修) 日语(日语与韩语辅修) 俄语 历史学 旅游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各表全省控制线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经济学 化学 材料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地理信息系统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英语 心理学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 教育技术学 人力资源管理 数字媒体技术 地理科学 日语(日语与英语辅修) 日语(日语与韩语辅修) 俄语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各表全省控制线 一表本科 最高分 最低分 604 549 617 592 569 566 596 558 二表本科 最高分 最低分 二表国际联合办学 三表国际联合办学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565 519 566 556 608 592 622 597 606 588 549 569 567 563 569 549 572 589 569 567 645 621 621 624 606 611 630 612 606 611 605 568 593 586 597 572 574 579 588 607 569 583 592 583 588 574 582 605 619 598 593 593 591 581 572 588 526 526 526 526 526 526 540 557 494 526 584 560 536 494 525 466 527 513 460 526 521 479 499 572 568 495 494 523 500 499 501 499 494 481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黑龙江省试点高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数据的函-黑教高函[2013]337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黑龙江省试点高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数据的函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黑龙江省试点高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数据的函(黑教高函〔2013〕3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根据教育部《关于试点填报高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83号)精神,我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要求确定5所包括综合性大学、行业背景高校、新建本科院校在内的试点填报单位,分别为: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
现将试点单位填报数据及我省修改意见(建议)呈报贵司,请查收。
附件:1.黑龙江高校特色优势专业试填结果2.《高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数据信息获取办法》修改意见和建议黑龙江省教育厅2013年8月19日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特色专业集中度试填结果序号学校名称特色专业专业名称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学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备注1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0.026 0.505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0.015 农学0.024 生物技术0.114 农业水利工程0.011 园艺0.011 动物科学0.0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024 食品科学与工程0.050 农林经济管理0.010 金融学0.08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035 农业资源与环境0.012 人力资源管理0.013 土地资源管理0.006 应用化学0.009 园林0.017 植物保护0.014 生物科学0.011 2东北石油大学资源勘查工程0.046 0.366 地球化学0.013 石油工程0.072 油气储运工程0.078 化学工程与工艺0.02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0.026 自动化0.06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039 3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0.412 0.751 预防医学0.082 口腔医学0.038 医学影像学0.074 麻醉学0.039 药学0.071 基础医学0.035 4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0.08920.563 测绘工程0.0513 车辆工程0.089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0996 材料科学与工程0.040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041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0272 会计学0.1066 建筑学0.0169 5黑龙江大学哲学0.0066 0.470 经济学0.0099 法学0.0754 汉语言文学0.0186 英语0.0175 俄语0.0176 日语0.0103 新闻学0.0135 化学0.005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0192 行政管理0.0060 国际经济与贸易0.0373 金融学0.0419 对外汉语0.0177 历史学0.0060 数学与应用数学0.0086 信息与计算科学0.0069 应用化学0.0169 电子信息工程0.0368 电子科学与技术0.0137 图书馆学0.0038 材料化学0.0045 档案学0.0050 旅游管理0.0104 生物工程0.0076 生物技术0.0214 艺术设计0.0312附件2《高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数据信息获取办法》修改意见和建议1.高校特色优势专业是指普通本科学校中办学基础条件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水平,社会整体评价较高的专业,其判定标准分为6个具体标准。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制止民办高校有关不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黑教法函[2013]403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制止民办高校有关不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
正文:
----------------------------------------------------------------------------------------------------------------------------------------------------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制止民办高校有关不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
(黑教法函〔2013〕403号)
各民办高校:
近期,我省个别民办高校以组织学生赴省外采风、写生、实习等名义,委托旅行社向学生收取费用,继而引发学生上访、申诉事件。
为维护民办高校的稳定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民办高校按照教学计划,需要组织学生进行采风、写生、实习等活动的,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应由学校统筹安排。
民办高校不得以学生不参加教学计划安排之外的实习、实践等活动为由,拒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民办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须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未经批准其他费用,同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其他机构向学生收费,学生申请退转学退费按照《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3.各民办高校要针对此类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加强对各院(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5日
——结束——。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第一批教育部全国高校老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第一批教育部全国高校老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7.10.15
•【文号】教高司函[2007]174号
•【施行日期】2007.10.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第一批教育部全国高校老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7]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探索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开展高校教师远程网络培训的新模式,推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我部决定启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体系建设并开展“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
根据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推荐,结合网络培训体系建设进度,经研究,现确认第一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14个、城市分中心6个(见附件)。
请各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按照《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和《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协助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切实开展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各项工作。
第二批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的遴选结果将另外公布。
附件:第一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附件:第一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城市分中心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二○○七年一月十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维护高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保障学校、学生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生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6]6号)的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一)学费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的学费,仍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已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攻读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和社会进修、旁听等人员,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按照学生所选专业现行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未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按照学生所选专业现行的学年收费标准或所选课程占该专业全部课程的比例收取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意见,省教育厅审核后,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核定。
招收的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历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研究生课程班、硕士研究生学费不得超过每生每年9000元,博士研究生学费不得超过每生每年11000元。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使学生掌握科学研究基本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同时也是对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全校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
为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
要在能综合本专业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前提下,从本专业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或从科技、生产、教学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中选定。
鼓励学生选做教材、教法研究等方面的课题,鼓励学生选做结合学校科研项目方面的课题,鼓励和支持学生选做有创新特色的课题。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大小适中,使学生在一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或可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
3.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经教研室集体审定报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向学生公布。
学生也可自定课题,经教研室主作审定后由学院教学院长批准。
4.学生确定论文(设计)选题后,要求认真填写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说明选题的来源、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5.学生选题要做到一人一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如确有需要,经院系行政批准学生到校外科研单位做毕业论文,可聘请该单位相当讲师以上科技人员进行指导,院系应派人联系,定期了解情况。
2.论文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⑴根据专业教学要求指导学生选题。
⑵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
⑶指导学生拟订论文写作提纲,审阅学生调研计划和实验设计方案。
⑷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深入调查科研或实习现场,了解学生工作进程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关键性问题。
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黑教外函[2012]233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
正文:
---------------------------------------------------------------------------------------------------------------------------------------------------- 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
(黑教外函〔2012〕233号)
各市(行署、总局)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自费留学中介机构:为规范涉外办学活动,促进涉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2〕2号)。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涉外办学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及时取缔各种非法涉外办学行为。
二、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
结合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要求,各项目单位要提前部署准备,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2012年下半年我厅将召开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工作会议,并对重点办学单位的办学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结束——。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中兼职军事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中兼职军事教师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0.15•【字号】黑教体办函[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10.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中兼职军事教师培训班的通知(黑教体办函〔2012〕22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农垦、森工总局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07〕7号)要求:“高中阶段学校组织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包括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以及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他活动。
学生军事训练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档案。
军事教师可采取兼职与聘任办法配备,选择热爱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具备良好军政素质的人员担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高中阶段学校的兼职军事教师进行培训,培训时间每三年不得少于一个月。
”目前,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正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特别是省教育厅在2011年对全省示范性高中兼职军事教师培训后,大部分示范性高中开设了军事知识讲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整体态势有了新的跃升。
但是,普通高中重技能、轻理论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部分普通高中没有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开设军事知识讲座,大部分兼职军事教师没有军事理论教学受训经历,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不到位,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为全面提高我省普通高中兼职军事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有利于推进学校国防教育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兼职军事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全省普通高中兼职军事教师进行培训,力争为每所普通高中至少培训一名兼职军事教师。
今年11月下旬,在哈尔滨市举办全省普通高中兼职军事教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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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做好200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国家及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第四条教学成果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尤其是十五期间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文件精神,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很大突破,具有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可获得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
方面有较大突破,在省内达到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截止时间为推荐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第五条同等条件下,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及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将优先考虑。
重点奖励在学分制改革、双语教学改革、英语教学改革、网络学习环境改革、学生“三创”教育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第六条凡属在我省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民办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
其中在2005年1月以来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和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立项并结题的项目将是本次评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
3、教学工作量饱满,能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青年教师须系统地讲授过一门课程;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应在岗位上连续工作四年以上。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第八条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
各高校受理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管理机构在教育厅下达的限额范围内,从获得学校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
在推荐中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第九条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还须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管理机构的主持下,对成果进行鉴定,并提交《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鉴定书》(一式三份);相关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如需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光盘,请一式两份与有关材料一并附上。
第十条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的奖励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内容一律在教育厅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教育厅设立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组,下设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奖励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组。
第十二条奖励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具体组织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二)核查推荐单位上报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推荐材料;对推荐材料中存在的疑点问题,要求推荐单位作出说明;提出对推荐材料的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人数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不超过15人。
其职责是:
(一)审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二)对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完善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四条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人。
其职责是:
(一)复查奖励办公室提供的书面核查意见。
(二)负责本学科(专业)范围内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结果。
(三)评审委员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十五条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方法:
(一)网上初评。
设立专用网站,按学科分组,聘请专家在网上评选。
每项目由5—7名专家进行评审。
各专家将采取网络下载方式索取相关资料,每人可得到本组的信息表、评分表、评分标准及反馈信息方式,专家将评定结果按规定时间回传至指定网站。
按专家评定最后得分进行排序,预选出前250项参加评审组专家评审。
(二)会议复评。
复评由评审组以会议形式进行。
根据入选的前250项教学成果在各学科的数量,划定一、二等奖的名额。
各学科组专家进行第二轮打分,评选出一、二等奖。
(三)终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各评审组提出的评审结果和建议进行审议后投票表决选出最终结果。
第十六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结束后在网上公示30天。
对成果有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奖励办公室提出,异议材
料上须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
奖励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格保密。
第十七条异议由奖励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奖励办公室在受理异议后,将通知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接到异议通知书以后,应当在10日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核实情况书面材料寄(送)到奖励办公室审核。
奖励办公室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对异议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异议核实与处理情况,提请其裁决。
异议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40日内仍未处理完毕,则取消有异议成果的获奖资格。
第十八条异议期结束后,一、二等奖由教育厅批准。
第十九条对获奖成果,授予主要完成人证书和奖金。
一等奖每项奖金5000元,二等奖每项奖金2000元。
在我省的部委所属高校省级获奖项目的奖金发放由主管部委参照上述标准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获奖成果应当记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