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毕业是每位大学生人生的重要时刻,对于党员同学来说,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也是必要的一步。
下面,将为各位毕业生党员详细介绍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须知。
一、办理时间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时间原则上为毕业前一个月至毕业后一个月。
请各位同学提前了解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二、办理地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地点为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
在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和转移手续。
三、办理须知1.准备材料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内材料:个人思想汇报、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请务必带齐材料,并保持材料的完整和正确。
2.信息登记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进行信息登记。
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别注意姓名、党员证号、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转移手续在信息登记完成后,党员同学需进行转移手续。
具体操作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党员同学将获得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结的证明文件,以及个人党籍证明。
四、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门公告或直接咨询相关负责人了解详情,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2. 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好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所需的材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补充或更正,避免手续办理不全或被退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关于办理2015年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05-12 09:01各位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应注意事项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新的党组织,并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以落实组织关系。
特别对预备党员,是否及时落实组织关系直接影响其能否按期转正。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提供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
3、党员本人可通过下述方法了解能够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
(1)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受组织关系的独立党委的全称;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请询问该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的党组织全称。
(2)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省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独立接受由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开具的介绍信的党委的全称”(此介绍信的开具由我部代办)。
(3)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县委的党组织,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应符合本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要求。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根据各学院提供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本、专科分开、转入地省内省外分开统计)办理,毕业生党员要及时与所在的学院党总支取得联系,及时确认个人信息。
若《应届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中有遗漏的毕业生党员信息,相关责任由党总支和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
5、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属改派性质),应在有效期内,及时与党总支指派的负责老师联系,持原有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办理完毕后,学生本人领取后登记签字,如有代领人,要求代领人员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基层党组织确认后,领取人签字。
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的,组织部门不予办 理 尽量不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四、注意事项:
3、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 所去单位反映,要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如何办理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组织人事处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基本原则
两种情况: 落实工作单位
未落实工作单位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
该单位有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该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转移到所去单位的上
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 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
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 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 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 务机构党组织
三、所有毕业生党员
学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人才服务机构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取 得联系,确认转入党组织的准确名称。
如考取本科一般转至其所考取学校的 党委组织部门。
由于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导致超 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缴纳党费、或不 过党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人才服务中心、父母居住地托管党组织关系 的,要按时与中心联系,按其党员管理办法执 行。
四、注意事项:
4、离校时预备期尚未满的党员应牢记自己的转
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 请。特别是托管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一定要按 期与党组织联系。
四、注意事项: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
的依据。 入党材料作为档案的一部分,由各二级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各毕业生党员: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位毕业生党员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关系流程:
2、介绍信抬头称呼:毕业生与就业(或学习)单位的组织部门取得联系,落实党组织关系归属地的抬头称呼。
单位未落实、无党组织单位或出国,一般将组织关系迁往居住地,如所在村、社区或居民委员会等。
3、党员档案:党员材料跟随个人人事档案,如需使用请向档案所在地调用。
4、转组织关系:已落实到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在持有学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与所去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将《党员介绍信回执联》传真或邮寄至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委。
5、介绍信时间:不按期转移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介绍信”过期的,本人要作检讨,组织将给以严肃的批评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则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换开介绍信:如因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手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在核准主送单位后,应及时上报所在党支部,并由本人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取、签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转交至所去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工作单位的要求参加党的活动,以便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2、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党组织。
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无特殊原因,学校一般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免试、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对于免试、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转移组织关系;对于免试、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校内人员流动方式进行组织关系转移。
4、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参照“暂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办理。
5、党员组织关系改派的办理方式已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由现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工作单位。
未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原就读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备案,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校正手续。
超过有效期或未备案的,组织部一般不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反馈毕业生党员到所去党组织办理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后,应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政挂号信反馈给原就读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1.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主动向所去单位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同时向系党总支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2.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规定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委级别),或单位(总支、支部)上级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应是党委级别,不能转到总支、支部级别的党组织;单位没有党组织或没有上级党组织的原则上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弄清楚单位所在街道和乡镇名称,不是居委会名称。
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市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30天),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当地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的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党内除名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党员离校时,必须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在有效期内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
4.党员换了新单位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若工作单位有了变动,可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原有介绍信。
5.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若丢失,党员本人应写一份重新办理组织关系的申请,写明原因,经系党总支批评教育后开具证明,到办公室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于个人原因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超过6个月的,办公室只出具有关证明,不再重新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如遇特殊情况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转移移手续的,应在有效日期内及时与党组织联系,按组织要求进行办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毕业班党员同学: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在政治、思想和学习上取得了丰硕成果。
预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根据有关规定,在你毕业离校时,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从你现在的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将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
为了使你能顺利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和提醒你,希望你能认真、仔细地阅读,以便及时准确地办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明确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原则: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不能滞留在学校。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党员本人在各学院集中办理的时间到学院办理。
3、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升本或留校其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单位学习的党员,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在院系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时到院系核实和进行相关的登记。
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相关要求:1、在转接组织关系前,党员自己应明确接收单位,并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明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名称和所去单位的全称,绝不能随意填写。
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2、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千万不可遗失。
②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关于毕业班及毕业后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
关于毕业班及毕业后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0.组织关系定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即:一张纸)。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注:党员档案组档时和学生档案放在一起,不会留在学院。
1.组织关系转接:(1)已签订单位的同学或者档案拿走的同学向支部书记上报开具介绍信的去向(一般为单位或当地居委会等)和抬头(一般为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此项务必核实)(填写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
开完的介绍信一定要注意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内落下组织关系,也要注意不要丢失,丢失需要开具很多证明之类,会很麻烦。
(2)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能留在学校,暂留学校的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此次集中转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要求每季度上交一份思想汇报3000字,自毕业时算起。
(3)如果此次没有开具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一律算作暂时留校,毕业后开具介绍信程序为:A. 党员本人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据的收入证明(应包括入职时间、工资收入等,并加盖印章)、身份证,应上交的思想汇报(要求每季度一份不少于3000字),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包括要转入党组织的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向);B、学院党委出具由学院到学校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收取党费;C、党员携带学院出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费收据到校党委组织部(A区526组织部办公室王老师)开据正式介绍信。
D、党费收取:已就业毕业生党员应持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应包括入职时间、工资收入等,并加盖印章)定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未就业毕业生党员需持有其居住地居委会开据的未就业证明定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E、时间安排:每周一、周四带着相关材料可找刘岩老师办理党员关系转出手续。
毕业生党员如何转接党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的工作。
能否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检验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明确如下: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基本要求1、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由本人携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党费证》亲自办理(具体时间另定),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党员不按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市直属单位党(工)委(包括宁波工程学院等在甬高校)均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转接组织关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方法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如果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挂靠单位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即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本人也可以自行联系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须对方党组织书面或电话证明);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入校前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本人、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流动人员党支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
4、少数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且能够按时返回学校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的,可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同意、党总支批准、报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保留在所在党支部,这些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落实,党员需定期向党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1、组织关系转往校外的毕业生党员,本人须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所属党委准确称呼后,报所在院党委、党总支,由单位统一到校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毕业生党员到新单位后,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亲自到介绍信抬头称呼所指的党组织处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单位组织部门(注:请勿直接交给人事部门)。
若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遗失,须及时与原所在院党委、党总支联系,补办相关手续。
2、留本校工作或继续学习(或升学到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动的,须到组织部按校内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因工作单位改派的个别毕业生党员,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更改组织关系。
若改派时间待定且待定时间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须及时与原所在院党委、党总支联系。
二、工作单位尚未落实的毕业生党员1、工作单位尚未落实的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另根据厦门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本地生源由原户籍所在区接收;外地生源中属人才储备、人才派遣和个人人事委托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接收,其他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接收,原则上以工作单位所在区为优先,若有固定居住地的,则由居住地所在区接收。
2、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将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的,经所在院党委、党总支同意后,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单位,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两年后,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党员组织关系。
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党员本人应经常与所属党组织保持联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党费,适时将组织关系转出;是预备党员的,应及时向所属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
三、因私出国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所在院党委、党总支,并办理党籍保留手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和流程图
湖北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说明(一)填写《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1、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出我校。
因支教、考研等原因人事档案暂留在我校的,也须将组织关系转出。
2、组织材料原则上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传递。
如果是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往地与本人人事档案不在一处的,为方便按时转正,可将组织发展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好后在封口处盖党总支的章,再由学生本人领取后与介绍信一起交到转往地。
(院系须将相关情况在登记表“备注”栏中做好记载)。
3、表格填写要规范完整,不得有空缺栏。
(二)给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前,务必让毕业生确定好转往单位以及单位隶属关系。
特别是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先让毕业生本人问清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单位是否接收组织关系,避免反复修改,造成浪费。
(三)凡是党员就业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如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意接收的,也可办理)(四)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五)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转入湖北省内的,有效期为30天;转入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天;考研等升学的,为90天。
(六)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组织关系一栏,是党员的,省内的由各院系开具介绍信后,盖院系党总支章;省外的,由学生拿院系开具的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好组织关系转接后盖校党委组织部章。
(七)组织关系转接的时间各院系可自行安排在学校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前某个集中的时间段。
按学校安排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组织部将于6月1日- 5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集中开具出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10、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转接程序有无区别?
办理手续上没去区别,由于预备党员的党员 档案需要在一年内办理转正手续,因此最 好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单位所在党支部, 或者是单位所在街道的党支部。这样方便 转正手续的办理。
介绍信格式
————: ————同志(男/女),——岁,——族,
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由————去————,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 志党费已交到——年——月。 (有效期 天)
• 答:党员应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 党组织及学校组织人事处出具书面报告。 学校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 确有客观原因予以补办。
• 7、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如何 转移?
• 答:如若组织关系已由学校转移到原工作 单位,则需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到新工作单 位;如若还没有转移到原工作单位,属于 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本人凭新 的就业报到证、书面情况说明,到学校办 理改办,超过介绍信的有效期,学院不予 办理。
2.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所属党组织(有接收 权限)的准确称呼,确定后报党支部(非 常重要,你可以直接问“介绍信开到贵单 位的抬头怎么填写?”)
3、将姓名、性别、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
(抬头)、身份证号、民族、正式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备、 省内&省外、电话号码等信息汇总到各位党 支部书记处,支部书记做好统计(备注栏中 务必注明是省内或省外) 。
(盖章) 年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28008015 传真:28008014 邮编:
通报完毕 祝大家毕业愉快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3p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一旦被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就业、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学校党委组织部于毕业生离校前集中组织各学院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因其它原因未能在集中办理时间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暑假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学校继续深造或留校工作的,如党员关系隶属在原学院党委变更,可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只需由学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其变更信息即可;如党员关系隶属跨学院发生变动,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
除留在本院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省内、省外、校内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毕业生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本人及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三、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对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经征得同意后,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与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联系,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经征得同意后,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基层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基层党组织。
预备党员要按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按时缴纳党费并及时递交转正申请,履行转正手续。
3、继续在学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均需填写《留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跨单位读研的毕业生党员,由学院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校内转移手续。
四、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具体办理方式(一)转往山东省外单位转往省外各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要经过威海市委组织部转出。
1、转往省外高校的。
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及部分驻省会的省属高校,党的组织关系一般隶属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一般要通过其组织部门接转(如: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上海市科技教育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广东省高校工委等)。
大学毕业生党员转党组织关系程序
大学毕业生党员转党组织关系程序1、请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接收单位同意后,掌握开具到自己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介绍信由我院组织部门开具);2、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财经学院学生党支部办公室领取《党组织关系转出证明》;3、持《党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开具正式的党员介绍信,如果是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当天,就在教学楼大厅办理;4、因本人无法前来办理手续,需委托他人代办时,必须凭有效《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办。
(此事较为重要,建议尽量自己本人办理)。
补充: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内容的有关说明1、“转至”:是指同意接受党员党组织关系的部门。
请首先与接收部门联系,待同意接收后,掌握接收部门的名称及接收关系程序,再前往学校办理转组织关系手续。
2、“接收部门”:是指具有接收资格的单位党组织、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村委会等各类各级党组织,只要是同意接收,而无论其在何地。
但接收部门不能是以个人名义(如父母、亲朋等)或其他不具有接收党组织关系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等。
3、如尚未落实同意接收党组织关系时,请不要转党组织关系,待工作稳定,落实好同意接收党组织关系部门后,再到校办理转组织关系手续。
(需要写一份书面申请,承诺自己在一定时间内回校办理,并请辅导员签字认可才能办理)4、学校保留毕业生党员档案时限规定:(自毕业当年7月份起)正式党员:保留1年。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转正之前,必须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同意接收的党组织,并由接收的党组织进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预备党员不能返校在校内转正。
注:超过学校保留毕业生党员档案时限后,仍未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走的,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将视为自动脱党,党支部将上报学院党委取消其党员资格,不再转出党员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附件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为转移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让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知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
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如下:一、明确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的要求(一)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包括已落实单位、考取研究生)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或本人亲自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所指的党组织处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直接到上级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即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1.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择业期间,不固定地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1)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预备党员要按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按时缴纳党费并提前递交转正申请,履行转正手续。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过期、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处理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党员要妥善保管携带组织关系并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接转,不得丢失。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与系党总支联系。
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和认识,由党总支出具其丢失组织关系的证明信,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转其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和携带,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个别代办的务必要及时将介绍信送达其本人)。
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汇报,个人作出检查,校党委组织部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二、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
若改派则需携带改派证重新办理。
切忌将组织关系留在身上不去接转。
三、毕业生党员对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应认真核对。
个别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有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接转单位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回校党委组织部更改。
四、党员档案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随人事档案一同转移。
办理了留档手续的,在转出组织关系后需办理转正等手续的,可由转入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借党员档案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将党员档案归还校就业指导中心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五、转往本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六、转往外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外省的教育工委组织部等党组织→外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或外省高校。
八、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
九、毕业生党员人事关系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十、办理留档一年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指导服务中心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⑵ 到省外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所去 省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例如, 到某省某县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 某县委组织部;到特区、直辖市某单位工作的, 如深圳市南山区某单位,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深 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到省外 工作 的,党员组织关系转 至所去的省(市、 区)委 ( )工委 组织部( ) 省(市、 区)委组织部。 织部。 织部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 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 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 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 政转递,原则上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 代办理的必须有党员本人委托材料以备查)。党员 要 介绍信 的有 , 时转移组织关系, 或 党组织 。如 理由, 不办理转移 ,介绍信自 作 。 理由, 过6 不转组织关系、不 党的组织 ,或不交 党 ,或不 党 的工作, 应 党 ,作自 党 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事
第 号 第 三 联
项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学院200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省内)
序 号 介 绍 信 编 号 学历层 次 专业班 级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正式 党员 或预 备党 员 身 份 证 号 工作或托 管单位 组织关系 介绍信抬 头 党费缴 至何时 有效期 (天) 党员联系方 式 (手机 及家庭固定 电话) 领 取 签 名 领 取 时 间 回 执 情 况 备 注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⑶ 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 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 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移至境内企 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 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 )
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流程及手续
1、人事关系接收单位 找到工作的一般填写工作单 位即可,考上研究生的填写 高校,其他的填写人事关系 去向,即人事档案去往何处 。
2、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明确两点: 一是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均需 党员本人联系并确认。 二是组织关系只能写到区、县 级及以上的组织部门,如果要到 街道、镇或村必须要注明“转” 。
三是人事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 ,组织关系一般转回原籍。
(5)特殊情况: 如果就业在康尼学院或康 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填写校 内转,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开校 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如何开具介绍信?
介绍信分党内和省外两种:
省内介绍信是由南京工程学院党 委组织部盖章的。 省外介绍信是由江苏省委教育 工委组织处盖章的。 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是省内的开 具省内介绍信 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是省外的开 具省外介绍信
8、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 归在其人事档案里,由其所 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保管并随 人事档案及时转出。
9、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 上必须转出。
10、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贴好回 执联后于10月1日前归还学校 党委组织部。
第二部分 工作手续
一、毕业生党员如何确定组织 关系接收单位,即《毕业生党 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如何填写
3、各院系基层党组织汇总《毕业生党 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审 核无误后盖章,并于6月10日前报党委 组织部(行政楼南319)审核。党委组织 部审核通过后,各院系基层党组织领 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4、请各院系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 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安排专 人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 月17日前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 信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南319)最 终核定,同时将填写完备的《毕 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盖章 后报党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稿发 至组织部邮箱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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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三、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现就中央组织部这一原则性规定作两点解释: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注意: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
)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注意:党员本人须事先与相关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
四、我校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按照惯例,我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为:
1、各党总支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讲清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性、常识、原则、程序及注意事项;
2、各党总支向学生党支部安排部署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定总支和支部责任人,并进行培训;
3、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相关单位党组织后,向党支部申报相关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签约情况、档案转递组织)及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具体所去单位党组织,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并核对签字;
4、学生党支部将党员本人签字的统计报表交系党总支组织员老师审核,组织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5、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开具转移至省内、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考入本校的毕业生党员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校内组织关系接转。
6、依各党总支的安排,在学生党员离校前直接向个人或通过党支部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党员本人,学生党员在领取介绍信时应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
7、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办理转接手续。
在规定期限内未转接组织关系的,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组织关系无法顺利转接的责任由党员本人承担。
五、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申请书、推优对象审核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函调材料、入党志愿书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
正式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与学生人事档案装入本人学籍档案袋一并转递,预备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密封后由学生本人携带。
转递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六、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毕业生预备党员应主动向所属党组织亮明身份,实事求是地按时(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在预备期满前20天左右向所属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如果所属党组织需要本人提供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的,请回学校各党总支组织员老师处办理。
如果档案存放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因预备党员转正等原因需要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到人才(劳动)服务机构按规定借取。
七、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学生所在党总支组织员老师报告,组织员老师应对丢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情况进行审查。
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党总支签署意见,由各党总支派组织员老师统一到院党委组织部办理补转手续。
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之外丢失介绍信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
八、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不按期转接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因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离校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单位需要改派的,本人应凭原介绍信(有效期内)和新的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各党总支开具证明后,到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新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容易疏忽的五个问题
列举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出现的相关问题,供毕业生党员对照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未能认真核对信息,如正式/预备党员选项弄错,造成来回更正。
2、组织关系介绍信未在有效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转接,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身上,成为“口袋党员”,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所去单位党组织不予接收。
3、预备党员离校后,未落实组织关系,造成无党组织转正。
预备期满前不及时向党组织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致使预备期严重超期,待另一用人单位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审查时,无法审查,造成无法挽回的状况。
4、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材料随档案转出就是组织关系已转出,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5、组织观念淡薄,转接至村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与组织活动,直到落实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此时以因未联系时间太久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十一、几种常见的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类型接转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转接人转出单位去具体接收单位
省外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北京某某大学
中共山西省大同市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中国北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共湖北省十堰市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湖北省十堰市某某区
中共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仁和镇
省内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某有限公司中共河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河南大学
中共河南省有色地矿局直属单位党委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河南省有色地矿局直属单位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工委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中建七局某某公司
市内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平顶山市人才市场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某某公司/ 某某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某某由河南城建学院去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