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湾隧道工程计量管理办法(10.12修改版)
地铁、隧道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地铁、隧道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全局在建的地铁、隧道及深基坑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环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管理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和周边环境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所有在建的地铁、隧道、深基坑及类似的地下工程项目。
第三条:监控量测方案制定各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必须针对地铁、隧道、深基坑及类似的地下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上报监理、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第二章测量人员、仪器配置第四条:人员配备1.局工程管理中心及试验检测中心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2.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经理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控量测管理工作,并建立监控—1—量测的项目台帐。
3.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监控量测小组,监控量测组长从事测量工作不得少于2年,且熟悉各种监测规范、标准、仪器的使用,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监控量测小组成员根据监控量测内容配备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随意更换。
第五条:监控量测仪器配置1.各项目监控量测小组必须配置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精度要求的监控量测配套仪器设备。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校,满足精度要求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监控量测、资料整理上报第六条:监控量测1.监测人员按既定方案进行监控量测,定人、定仪器、定时、定线路。
2.现场监控量测点位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且设立明确的标识,采取稳妥的保护措施。
3.监测外业数据必须进行闭合测量,不合格的须立即进行重新测量,原始数据需保留,以备复查。
4.在外业观测时发现监测数据达到预(报)警值,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并及时对其采取措施和原因分析。
5.监测外业完成后及时进行内业数据录入,录入时须经两人—2—交替核对。
第七条:数据整理上报1.数据分析处理后,监控量测人员须当天上报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并签署意见,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隧道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隧道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稳定提升。
2. 质量管理原则- 合规性原则:隧道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实用性原则:质量管理制度必须以实际操作为基础,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监控原则:通过有效的监控手段,对隧道工程的质量进行持续评估和改进。
- 过程控制原则:通过规范化的过程控制,保证整个隧道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 问题解决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隧道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的双赢。
3. 主要内容3.1 质量目标根据隧道工程的特点和实际要求,设定质量目标并定期评估其达成情况。
质量目标应明确、可量化,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标准。
3.2 质量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质量工作有人可追溯和督促。
3.3 质量管理流程制定规范的质量管理流程,包括隧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手册和作业指导书。
3.4 质量检测与评估建立有效的质量检测和评估体系,对隧道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和评估。
包括原材料的检测、施工过程的抽样检测以及竣工验收等。
3.5 质量问题处理设立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隧道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包括追踪并整改问题,确保质量问题不再出现,并记录和归档相关的问题处理信息。
3.6 培训和知识管理通过培训和知识管理,提升隧道工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建立知识库,定期组织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促进质量管理的不断提升。
4. 实施与评估制定实施细则和评估指标,确保质量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评估。
定期进行质量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以及各种质量问题的统计和分析。
5. 结论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提升至关重要。
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隧道工程的质量管理,为隧道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隧道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隧道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隧道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隧道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隧道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依法合规、勤勉尽责。
第四条隧道工程管理应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安全。
第二章隧道工程规划和设计管理第五条隧道工程规划和设计应坚持科学合理、可行性、经济效益、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隧道工程规划和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
第七条隧道工程规划和设计应根据地质条件、水文条件、交通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第八条隧道工程规划和设计应编制必要的论证报告和技术说明,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隧道工程规划和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运维等后续工作,着重解决可能出现的工程风险。
第十条隧道工程设计应符合甲级工程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隧道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一条隧道工程施工管理应建立科学的施工组织和管理体系,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隧道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和方法,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隧道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隧道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隧道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
第十六条隧道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隧道工程验收和运维管理第十七条隧道工程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
第十八条隧道工程验收应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测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核实。
第十九条隧道工程验收应出具合格证明或验收报告,确保工程安全可靠和质量有保证。
第二十条隧道工程运维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隧道工程质量管控办法(处罚条例)
隧道工程质量管控办法(处罚条例)1.隧道施工中项目应加强监控量测,根据监控数据动态调整支护参数并及时汇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对未按要求实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10000~20000元/(次、处)的违约处罚。
、2.隧道开挖未及时进行支护,因延误造成局部坍塌的后果自负并处以10000元/次的违约处罚。
3.隧道开挖应满足隧道净空及衬砌厚度预留要求,尽量避免超挖,严格控制欠挖现象,经发现指出未及时整改的处以5000元/次违约处罚。
4.隧道拱部、边墙范围内超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回填处理的,处以5000元/处的违约处罚。
5.衬砌砼强度及厚度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予以5000元/处的违约处罚。
6.隧道施工中系统锚杆每少打一根予以200元的处罚,格栅拱架(钢拱架)每少安一榀,予以3000元的处罚,并作返工处理。
大管棚或超前锚杆每少打或长度不足的每根予以1000元的处罚。
7.防排水层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并予以5000元/处的违约处罚并进行返工处理。
8.二衬施工完毕后,不得出现渗、漏水现象,如出现以上问题,除要求项目部采取补救施工措施外,并予以5000元/处的违约处罚。
9.洞口端墙的浇筑与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防止偏压现象产生,违反以上规定予以5000元/次的违约处罚。
10. 仰拱(含铺底、边墙脚)砼浇筑应清楚浮渣、杂物,排除积水,保持干爽,超挖部分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予以回填,违反以上规定予以5000元/处的违约处罚。
11. 边沟及电缆沟的施工应与边墙开挖一次到位,预制构件安装好后,须满足设计标高与纵坡要求,底面平顺、平稳,违反规定予以1000元/处违约处罚。
12. 施工自检资料须与实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满足真实性、逻辑性、完整性要求,监理报控程序须执行到位,隐蔽工程未执行报检程序并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予以10000元/次的处罚并返工处理。
龙洲湾二期(二标段)工程安全协议书和各项处罚条例
龙洲湾二期(二标段)工程安全生产协议各分包组、职工:为了确保本工程顺利平安的施工,确保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经济的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排出安全隐患,控制事故的发生。
中天建设龙洲湾二期二标段项目部将于各分包班组、各职工签订如下安全责任协议书。
双方职责:一、项目部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重庆市及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条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规章制度,奖惩条例,对班组,职工有书面的交底,落实三级教育和考核,对施工现场日巡查或定期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各班组进行三定整改。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
二、班组与职工职责:(1)每位职工必须杜绝一切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到三不伤害,“作业时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同时也不伤害别人,自己不伤害自己”,平时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吸烟,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施工现场“十不准”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气割、电焊要遵守“现场防火十不烧”之规定,动火作业要提前申请,开具动火证,有防火措施,看火人等。
(4)班组长必须每天给工人进行一次安全交底和教育,对安排施工作业前各部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隐患及各人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同时每周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会议,传达项目部例会的内容,总结各类经验,预控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5)甲方分包班组进场前必须先到项目部安全组报到,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进行复印存档,同时项目部安全组将对新入场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考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协议等,如工人没有办理上述手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测量管理办法龙洲湾隧道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洲湾隧道工程指挥部二〇一六年六月龙洲湾隧道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编制:审核:审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洲湾隧道工程指挥部二〇一六年六月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测量组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测量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测量工作控制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测量质量保证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测量复核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测量仪器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测量资料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测量原始资料管理系统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青岛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2022年)
青岛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令〔2022〕289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青岛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2022修订)(2011年6月1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1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岛胶州湾隧道的管理,保护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保障隧道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胶州湾隧道的隧道主线、匝道和服务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隧道附属设施,是指为保障隧道安全畅通设置的防护、通风、供水、排水、养护、维修、交通安全、消防、电力、照明、监控、检测、专用通信、收费、应急疏散等设施、设备及专用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隧道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隧道交通安全、治安等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城市管理、海洋发展、应急、海事等部门以及市南区、黄岛区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隧道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府赋予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称经营单位)隧道经营权。
经营单位依法承担隧道运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隧道的经营管理、养护维修、交通设施设置与维护、应急处置、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六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审核后发布实施。
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发布的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预案作出应急响应,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恢复隧道运行。
第二章通行管理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隧道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隧道畅通。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交三公局第五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实现工程计量(以下简称“计量”)管理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计量管理的执行力,适应依法治企的需要,确保工程款的及时回收,确保企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项目经营管理部要熟悉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等,技术条款中的计量支付部分。
对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项目的计量条件全面掌握。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经营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了解监理程序,业主、监理资料签字的时限;做好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质检资料的编制和报送,及时申报计量。
第五条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做好工程计量台账、0#台账及产值、计量统计报表,与现场施工形象进度情况做对比,做到应计尽计、应计早计。
第六条对于已完工程未能及时进行计量的情况,要详细分析原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解决。
第七条项目经营管理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计量工作,做好计量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计量资料。
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做好中期计量工作,并及时做好竣工决算计量工作,计量台账要随时与0#台账对比,尽可能做到全部计量。
第三章计量管理各阶段目标任务第八条开工初期,项目要抓紧时间做好动员预付款的计量支付工作;审核图纸,做好0#台账,图纸上各项工程量全部列入0#台账“现合同数量”栏,按照计量规则,如某项工程量包含在相关的清单子项中或没有包含在相关子项中都予备注中注明,0#台账于进场后3个月内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并做好中期计量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施工阶段,项目中期计量工作应加大与业主计量批复力度,提高已完工计量比例。
一、要关注已投入工料施工,但未形成计量条件的工序,施工组织上集中力量来完成形成计量条件的工序,使其尽快形成计量条件,及时计量。
二、要关注已形成计量条件,但由于自身原因未上报计量的情况,加大与业主计量,提高已完工计量比例。
巴南区龙洲湾隧道工程考核办法
巴南区龙洲湾隧道项目安全、质量考核细则为巴南区龙洲湾隧道项目确保施工质量、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各参建单位履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针对本工程制定管理考核细则,对出现以下问题的施工单位(以合同为准)处以直接扣除工程款的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意见由监理部提出报重庆茂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审定,具体处罚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南区龙洲湾隧道项目监理部重庆茂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9月12日附件一、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考核1、发生工亡一人次或一次重伤2人,考核扣款20000元,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发生重伤一人次或一次轻伤3人,考核扣款5000至10000元,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发生轻伤一人次,考核扣款3000至5000元.4、未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考核扣款1000-5000元。
5、未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须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考核扣款500-2000元.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挂牌上岗,考核扣款200元/人。
次.7、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考核扣款200—1000元/项.次。
8、高危险分项、分部工程,未制定和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考核扣款500-2000元/项.次。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考核扣款50-200元/人。
次,无资质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加倍考核。
10、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限期整改,愈期未整改的,考核扣款200-1000元/项。
次。
11、对基坑、洞口等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的,考核扣款50—200元/项.次。
12、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加设围护网实行封闭施工的,考核扣款200—2000元/项。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隧道工程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隧道工程计量规则第501节通则501.06 计量与支付1.本节所有准备工作和施工中应采取的措施,均为以后各节工程的附属工作,不作单独计量与支付。
2.图纸中列出的工程及材料数量,在各节工程细支付子目表中凡未被列出的,其费用应认为均含在与其相关的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再另予计量与支付。
第502节洞口与明洞工程502.05 计量与支付1.计量(1)各项工程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指示为依据,按照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
(2)洞口路堑等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的土石方,不分土、石的种类,只区分为土方和石方,以立方米计量。
(3)弃方运距在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内为免费运距,弃土超出规定弃土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经监理人同意变更的弃土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立方米公里计量。
若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自选弃土场时,则弃土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4)隧道洞门的端墙、翼墙、明洞衬砌及遮光栅(板)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石砌圬工,以立方米计量,钢筋(锚杆)以千克(kg)计量。
(5)截水沟(包括洞顶及端墙后截水沟)圬工以立方米计量。
(6)防水材料(无纺布)铺设完毕经验收以平方米计量,与相邻防水材料搭接部分不另计量。
(7)洞口坡面防护工程,按不同圬工类型分别汇总以立方米计量。
种植草皮以平方米计量。
(8)截水沟的土方开挖和砂砾垫层、隧道名牌以及模板、支架的制作安装和拆卸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中,不单独计量。
(9)泄水孔、砂浆勾缝、抹平等的处理,以及图纸示出而支付子目表中未列出的零星工程和材料,均包括在相应工程子目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2.支付(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
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洞口及明洞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2)洞口土石方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各子目的合同单价,应以本规范第200章同子目的单价为结算依据。
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省道S216线平凉至华亭公路工程试验段PHSY1合同段质量管理方法复核:中铁二十局集团甘肃S216线平华公路试验段工程经理部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中铁二十局集团甘肃S216线平华路试验段工程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质量行为,推动质量工作持续深入改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业及上级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我标段工程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管理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条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
工程部工程经理是工程的第一管理者,对承揽的工程质量负全责,并终身负责;总工程师和各技术主管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质量检查员负责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贯彻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实施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努力创立优质样板工程。
第五条坚持管理创新,加快经济开展方式转变,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积极推广质量管理新方法,深入开展创优活动,创立名牌、精品工程。
本管理方法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甘肃S216线平华路试验段工程经理部各参建单位及人员。
第二章质量目标第六条质量管理目标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公路有关标准、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到达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到达100%。
3、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本工程实行工程部监管、各工区主管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工程部设安质环保部,配备质量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各工班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各工区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主抓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监察和检查工作。
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见后附图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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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湾隧道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建设管理,使计量支付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计量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程序应符合项目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的签署应齐全。
3、进行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应是经验收后,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合格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4、计量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已经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如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承包人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包人拒绝按要求返工或修复的,业主有权扣回该项目已支付的款额,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二、工程计量支付的原则
1、工程计量的原则
1)、工程计量是按照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现场测量与统计,确定其工程数量的过程。
计量过程应严格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
2)、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补遗书及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
2、工程的计量支付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支付。
3、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进行计量支付。
计量支付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或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是进行计量的前提和基础。
4、合格工程方可计量,合格是指材料检验合格、工程实体验收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完整,才算合格工程量。
三、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
1、工程合同文件。
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以及开工后业主正式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或相关的管理文件。
2、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管理工程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及有关计量支付审批报表等。
3、本工程计量总额按政府批复的概算中建安部分费用控制。
四、工程计量
1、本工程分为道路、桥梁、隧道三部分。
道路包括三部分:1#隧道与2#隧道之间道路、1#隧道与高架桥间的道路、下穿道。
道路按以下子项分解:
○1土石方工程,57%;
其中挖方占48%,填方占3%,弃方占14%,路基处理占35%。
○2道路工程,18%;
其中基层占比43%,面层占比57%。
○3边坡挡墙工程,15%;
○4附属工程,8%;
○5电力、照明、绿化,2%。
桥梁包括三部分,即渝南立交、红炉立交、高架桥。
桥梁按以下子项分解:
○1土石方工程,3%;
○2下部结构工程,23%;
其中桩基占54%,墩身、台身及盖梁占24%,承台占8%,系梁占12%,其他占2%。
○3上部结构工程,64%;
其中箱梁占84%,桥梁支架占13%,支座占3%。
○4桥面铺装,9%;
○5附属工程,1%。
其中辅道、匝道、人行天桥并入桥梁相应的工程子目。
隧道包括两部分,即1#隧道、2#隧道。
隧道按以下子项分解:
○1洞口工程,4%;
○2明洞工程,3%;
○3洞身工程,86%;
其中洞身开挖占16%,临时支护及初期支护占64%,二衬占20%。
○4隧道路面工程,4%;
○5装饰、机电、附属等,3%。
2、计量时应以设计文件或变更设计文件为依据,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管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为准。
3、工程数量必须根据实测的资料计算得出,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和业主批准。
4、现场复核单资料必须是原件,或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验证原件。
5、当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量与概算中建安部分的工程量不一致时,该单位工程计量价款总额不变,按增减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6、计量周期:每月工程量以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止,每月25日提交监理部,承包人配合计量。
五、工程支付
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按总承包合同执行。
2、在中期计量与支付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如有)和业主可用签发中期证书的方式对过去签发的任何证书作更正或修改,如果监理工程师(如有)和业主认为任何正在进行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有权在任何一次中期支付证书中扣除或折减该工程的价款。
3、当承包单位严重未完成业主、监理的指令计划,有权在次月计量中对未按计划完成部分的工程价款进行惩罚性加倍扣除,在工程结束时方可收回。
六、计量资料的组成、装订、计量流程
1、计量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各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要求。
1)、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
2)、中间计量表。
3)、支付证书
4)、相关抽检资料和检测资料(包括驻地办、中心试验室、检测单位的抽检或检测资料等)。
5)、中间交工证书。
6)、工程影像资料。
2、所有计量支付资料必须用A4版面并装订成册,使其牢固、整洁。
计量报表应符合有关规范、计量软件以及本项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
3、计量支付基本程序如下:
月工程量报批流程
月进度款报批流程框图
4、为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做到计量支付的结果真实可靠,不偏不漏,必须建立、健全计量支付的相关台帐,加强台帐管理。
承
包人、监理人、业主都必须由专人建立和管理台帐。
台帐管理要求由各项目办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管理要求。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巴南区龙洲湾隧道项目监理部 2016年9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