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资公司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国有投资公司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完整资料)
国有投资公司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完整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文昌市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文件文昌旅控〔2011〕143号关于印发《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部门:现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印发各部门,望各员工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印发绩效考核通知文昌市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9月26日印发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绩效目的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与公司员工每月的工作绩效,建立绩效沟通平台,加强上下级沟通,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员工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司业绩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每月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通过这些评价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宗旨、用途及原则1、宗旨是通过不断的设立目标、沟通辅导、监控改善来提升员工个人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绩效能力及竞争力。
2、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3、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本部全体员工,1、临时工、小时工等未在公司员工岗位编制内的人员;2、考核实施日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当月不计;3、因私、因病、因伤当月缺勤5个工作日(含)以上人员;4、当月迟到三次以上(含)或早退三次以上(含)或旷工1天以上(含)人员;5、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含)以上人员;6、在考核期间任职,但每月考核日已经离职人员.第四条绩效考核组织和管辖(一)考核人分类为方便考核,根据职务的不同,将员工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职员(项目经理、普通员工)三类.1、职员的考核分和考核人意见由中层管理人员填写。
2、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和考核人意见由各部门分管领导(高层管理人员)填写.3、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和考核人意见由总经理填写.4、总经理对所有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评分,各考核分值权重:员工自评分不占考核综合分值比重,部门考核评定占比20%,分管领导考核评定占比30%,总经理考核评定点比50%。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结合粮食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绩效考核依据: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第五条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务实、公正原则;(二)分类考核原则;(三)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六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七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双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和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与奖惩;(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企业年度利润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净利润中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对净资产为负值的企业,年度考核基本指标为利润总额和资本收益率。
资本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资本的比率,计算公式为: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本×###%其中:平均资本=〔(年初实收资本+年初资本公积)+(年末实收资本+年末资本公积)〕/#(二)分类指标由集团公司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资源节约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明确。
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引言国有企业投资公司在探索新的业务形态、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的同时,绩效考核管理也应不断优化完善,以确保业务的健康运转和优良发展。
因此,本文拟就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二、绩效考核目标1. 企业绩效目标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的绩效考核应首先遵循企业本身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盈利。
考核指标应体现公司的投资效益、资产收益、经营水平、企业发展动态等方面,同时要考虑公司特有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
2. 员工绩效目标除了企业整体绩效目标以外,国有企业投资公司还需要制定员工的个人绩效目标,以促进员工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工作质量。
员工绩效目标需要与公司战略目标相结合,考虑员工工作职责、技能水平、员工发展需求等因素,使员工个人绩效目标与企业整体绩效目标相互补充。
三、绩效考核内容1. 投资效益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投资,投资效益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计算投资效益应综合考虑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两个方面,包括投资项目的收益率、投资质量、投资流程等因素。
同时,应对不同阶段的投资进行区分,但不应忽视长期投资带来的回报。
2. 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资产与业务紧密相关,资产管理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资产管理的考核指标应包括资产收益、资产增值、资产管理成本等项目,同时也要考虑资产管理的专业性和资产的合理配置。
3. 内控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内控管理是保障资产安全和业务合规的基础,也是绩效考核的关键内容之一。
内控管理的考核指标应包括风险评估、内控流程和内部审计等因素,同时要考虑内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执行力度。
4. 业务创新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也是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业务创新的考核指标应包括投资业务、产品创新、业务流程创新等因素,要求企业不断创新、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5. 社会责任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承担着社会责任,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社会责任考核指标。
国有企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地考核公司员工的业绩,加强对员工的指导、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公司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员工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包括高管层领导、中层干部、基层领导、班组长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员工绩效考核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并组织实施,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员工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司领导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长成员: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职责1.负责制定与修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2.负责组织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各项考核资料及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3.负责仲裁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申诉;4.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提交厂务会审定。
第三章考核第五条各级(类)员工的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班组长及以下员工只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员工月度考核的时间为次月6日以前,基层领导以上人员的半年考核时间定为7月中旬,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时间定为次年的1月中旬。
第七条高管层领导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所辖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平均值,中层干部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本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基层领导及以下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按照制定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条高管层领导的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一、总经理、党委书记的绩效考核由上级公司按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的绩效考核上级公司占80%,公司考核占20% ;其余高管层领导的绩效考核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半年考核结果占40%,年终考核结果占60%。
三、高管层领导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的项目及权重四、高管层领导绩效考核流程图第六条第九条中层干部的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
国有企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地考核公司员工的业绩,加强对员工的指导、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公司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员工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包括高管层领导、中层干部、基层领导、班组长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员工绩效考核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并组织实施,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员工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司领导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长成员: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职责1.负责制定与修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2.负责组织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各项考核资料及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3.负责仲裁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申诉;4.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提交厂务会审定。
第三章考核第五条各级(类)员工的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班组长及以下员工只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员工月度考核的时间为次月6日以前,基层领导以上人员的半年考核时间定为7月中旬,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时间定为次年的1月中旬。
第七条高管层领导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所辖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平均值,中层干部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本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基层领导及以下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按照制定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条高管层领导的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一、总经理、党委书记的绩效考核由上级公司按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的绩效考核上级公司占80%,公司考核占20%;其余高管层领导的绩效考核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半年考核结果占40%,年终考核结果占60%。
三、高管层领导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四、高管层领导绩效考核流程图。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为全面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更规范、更精准,最大范围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实现国企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增强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结合集宁区实际,起草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市委开展全员绩效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全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市属国有企业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及时对员工工作评估和肯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努力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对员工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培训开发等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企业自我约束用人机制,以实现人才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为人才队伍走向市场化做好准备。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原则1.依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实事求是、全面考核评估区属国有企业员工,以考核企业员工的德能勤绩廉学及实际业绩为主。
2.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及子公司除区委组织部任命班子成员以外的全部员工。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及操作服务人员等,包括合同制员工、借调员工、市场化用工(含人才引进员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参照组织部考核意见执行。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推动其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被制定出台。
下面将针对该暂行办法进行全面解读和分析。
二、考核范围1. 考核对象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所有国有企业,不论其所属的行业或经济领域。
2. 考核内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考核:(1) 经济指标:包括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收益率、经济增长率等。
(2) 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公益事业支持等。
(3) 创新能力:国有企业应当具备创新能力,包括科研投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等。
(4) 经营风险:国有企业应当能够应对各种经营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权重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各类考核指标的权重,以确保各个方面的指标得到合理的考量和权衡。
2. 考核评价根据暂行办法,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将通过定期的自评、内部核查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评价进行综合评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奖惩措施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企业给予奖励,激励更好的业绩;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促使其改进经营状况。
4. 考核结果公示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以便社会公众了解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外界形成监督。
四、评价与展望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国有企业持续改进、提高经营绩效的重视。
该暂行办法的制定对于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推动其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暂行办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首先,考核指标的选择和权重的设置需要更加科学合理,以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反映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08•【字号】张政发〔2016〕126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6〕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张掖市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8日张掖市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根据《张掖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薪酬考核包括年度绩效考核与单项奖励考核。
采取由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与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签订绩效薪酬考核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绩效薪酬考核由市国资办牵头,会同市人社、财政、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绩效薪酬考核以公历年度为考核期。
第五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融资规模、项目投资、资产状况、公司效益等。
具体指标权重在绩效考核责任书中明确,并逐年加大资产管理考核权重。
考核指标设置和权重如下(详见附表):(一)融资规模(30分)。
融资规模是指投融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吸引投资及基金、发行债券、PPP项目合作等渠道进行融资的规模和质量。
主要考核融资总额、融资成本率、到期债务本息偿还等方面的情况。
(二)项目投资(30分)。
主要指公司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投资项目建设任务及自身投资需要形成的投资规模。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5篇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5篇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篇1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整体安全目标的实现,同时客观、公正的评价各部门、车间、员工的安全绩效和贡献,通过安全绩效反馈,加强安全绩效管理过程控制,强化各级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责任,使公司得到可持续性发展,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铝合金车间、焊接车间、玻璃车间、等生产车间,其他车间、部门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管理考核,不参与排名。
3、基本目标:3.1通过安全绩效管理系统实施安全目标管理,保证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整体运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3.2通过安全绩效管理帮助各单位提高安全工作绩效,为以后员工胜任力的提高打下基础,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3在安全绩效管理过程中,促进考核与被考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基本原则:4.1公开性原则:安全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要就指标、目标的确定、考核的程序等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达到一致,使安全绩效管理考核有透明度。
4.2客观性原则:安全绩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车间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4.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安全绩效管理过程中,考核与被考核车间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核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评估单位,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方向,发现问题或多或少有不同意见,应及时进行沟通。
4.4常规性原则:安全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被考核车间作出正确的考核评估是考核部门领导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安全绩效管理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4.5发展性原则:安全绩效管理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团队的发展,考核部门与被考核车间均要以提安全高绩效为首要目标,任何利用安全绩效管理进行打击,压制、报复他人和小团体主义的做法都应受到制度的惩罚。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六章: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与应用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根据考核结果,将考核对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等级。
第三十八条考核结果的应用应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对表现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约谈、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绩效考核监督与问责
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内容见上文)
第八章: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内容见上文)
第九章:特殊情形处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形影响绩效考核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特殊情况下调整绩效考核的,应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三)分类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四)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五)动态监控与定期评估相结合。
第二章:绩效考核目标与指标
第四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目标主要包括:
(一)经济效益目标;
(二)社会效益目标;
(三)企业内部管理目标;
(四)企业创新能力目标;
(五)企业党建工作目标。
第五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以下几类:
第七章:绩效考核的调整与优化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内部管理需要及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和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八条企业在进行绩效考核调整时,应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确保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对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其与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提高考核的针对性。
第八章: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
第五章:绩效考核监督与问责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围绕年度管理目标,国有企业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旨在有效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全力提高经济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促进公司各项任务目标完成。
该办法基于以下基本要求:绩效管理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坚持四项原则,按照五大系统,突出六类指标开展工作,最大限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在一个中心方面,该办法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将绩效奖励重点向效益好的单位、创效多的员工倾斜。
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创效和降本压费创效两条主线,强化精细管理,把好绩效导向。
在四项原则方面,该办法包括目标管理、专业考核、正负激励和结构合理。
而在五大系统方面,该办法根据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性质特点和主要工作任务,将公司整体划分为生产创效、降本增效、专业管理、保障服务、系统,根据不同的系统设置不同的绩效指标,同一系统设置共性和个性指标。
同时,该办法突出对效益利润、成本费用、技术指标、服务质量、约束性指标、党群工作达标等六类指标进行重点考核。
在组织机构及职责方面,该办法规定了公司成立XXX,委员会主要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公司分管绩效管理的副总经理担任。
XXX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企业管理处。
各职能部门设立专业管理绩效考评小组,各单位成立内部绩效管理组织机构。
在职责方面,绩效管理委员会贯彻总部绩效管理政策,研究部署绩效考核重要工作,负责公司绩效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负责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审议。
2.2.1.3:负责指导公司日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审批绩效奖金的使用。
2.2.1.4:负责对单位绩效考核申诉进行仲裁。
2.2.2:绩效管理办公室职责2.2.2.1:制订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2.2.2.2:指导各单位制定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协助职能部门制定专业管理考核办法。
2.2.2.3: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兑现考核意见。
2.2.2.4:检查监督公司绩效考核执行情况,对各单位比学赶帮超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绩效的评估和考核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大化,国家出台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解析和探讨。
一、背景与目的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主力军,其经营状况和绩效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国家出台了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该办法的核心目的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激励国有企业积极主动地改革和创新,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估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绩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因素。
1. 经济效益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利润率、销售额、利润增长率等。
2. 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就业创造、税收贡献、技术创新、社会责任履行等。
3. 环境效益指标:包括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等。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和管理需求,绩效考核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综合评估企业的整体绩效。
1. 定性评估:通过专家评审、社会舆情调查等方式,对企业的业绩、品牌形象、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评估。
2. 定量评估:通过数据分析、指标计算等方式,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3. 第三方评估:由独立机构进行评估,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程序应当包括制定考核计划、收集数据信息、评估分析、结果反馈等环节,确保考核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和绩效的重要参考。
1. 激励机制:对绩效优秀的国有企业给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鼓励其进一步提高绩效。
2. 基准定价: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的定价策略,促进竞争力的提升。
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模版
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完善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体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与质量、效益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成员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全资公司(企业)、控股公司(含上市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综合绩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的原则;二、着眼价值创造能力的原则,突出对成员单位发展质量和效益、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关键绩效指标的考核;三、坚持分类分级考核评价的原则,区分不同单位,采取不同权重分类考核评价,集团公司考核二级成员单位,二级单位考核其所属单位,一级考一级,层层抓落实;四、坚持综合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即“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并作为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考评、不断完善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绩效考核采取由集团公司与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周期和分类第五条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综合绩效考核分为经营业绩考核、科技创新考核(或服务保障考核、或个性化考核)和综合管理考核三部分。
经营业绩考核、科技创新考核、服务保障考核和综合管理考核由集团公司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其中,综合管理考核包括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党建廉政、战略投资、风险管控、综合治理、内控保密等。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廉洁从业、保密四项指标为扣分项,达到目标值不扣分,达不到目标值根据计分办法扣分。
出现重大责任事件时为一票否决项;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与投资、党群工作、综合治理、财务内控管理等五项指标为加分项。
根据特定企业设定的个性化考核,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模版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绩效考核评价对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制定旨在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考核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考核评价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各项指标的权重合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
2. 应收尽收原则:考核范围应涵盖国有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方面,充分反映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
3. 量化标准原则: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以数据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4. 综合评价原则:考核评价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全面反映企业的绩效水平。
5. 激励约束原则:考核结果应与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要激发企业积极性,又要约束企业追求短期效益。
三、评价指标体系1. 经济效益指标- 销售收入增长率- 利润总额- 资产回报率- 税金贡献额- 增加值率2. 社会效益指标- 就业岗位创造数量- 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文化建设成果3. 环境效益指标- 节能减排情况- 环境污染治理效果- 资源利用效率- 环境保护投入四、评价流程1. 指标设定: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
2. 数据收集:通过企业内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获得各项指标的实际数值。
3. 评价计算:按照设定的指标权重和计算公式,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并得出总体综合得分。
4. 结果发布:将考核评价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向企业内部和外部相关方公布,并进行解读和说明。
5. 反馈改进:根据评价结果,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考核结果应用1. 绩效激励:优秀绩效的国有企业将获得相应的激励措施,包括薪酬激励、岗位晋升、荣誉表彰等。
2. 绩效约束:绩效较差的国有企业将面临相应的约束措施,包括责任追究、限制经营权益等。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
(二)强化成本控制,提高投入产出比;
(三)鼓励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的以下方面:
(一)经营战略和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第六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情况,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根据经营绩效考核结果,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
第六十二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应促进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六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通过考核结果,指导企业合理规划未来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三)作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和规划的基础;
(四)作为企业申请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反馈机制,及时向各部门和员工传达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通过经营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运作;
(三)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2•【字号】镇政办发[2009]153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153号)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镇江市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镇江市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投资公司的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国有投资公司,是指承担政府投融资和建设发展任务的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包括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镇江风景旅游发展总公司、镇江市港口有限公司、镇江市土地收储中心等(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第二章评估目标第三条市政府每年下达各投资公司年度综合经营目标。
各投资公司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结合自身发展规划提出预案,经投资公司主管部门(简称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国资委会同财政、发改、国土等部门会审,报市政府审定。
由市政府领导与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市政府调整投资建设任务时,相应调整年度考核目标。
第三章项目监管第四条对投资公司实施的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由市国资委会同财政和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对市政府确定的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功能的投资项目,实行登记管理,投资公司应确保完成。
对符合主营业务范围、自身投资能力许可、经济效益较好的自主经营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对跨产业特别是“非主业、非控股、非本地”的对外投资,实行核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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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文件
文昌旅控〔2011〕143号
关于印发《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印发各部门,望各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印发绩效考核通知
文昌市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9月26日印
发
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绩效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与公司员工每月的工作绩效,建立绩效沟通平台,加强上下级沟通,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员工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司业绩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每月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通过这些评价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宗旨、用途及原则
1、宗旨是通过不断的设立目标、沟通辅导、监控改善来提升员工个人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绩效能力及竞争力。
2、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3、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本部全体员工,
1、临时工、小时工等未在公司员工岗位编制内的人员;
2、考核实施日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当月不计;
3、因私、因病、因伤当月缺勤5个工作日(含)以上人员;
4、当月迟到三次以上(含)或早退三次以上(含)或旷工1天以上(含)人员;
5、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含)以上人员;
6、在考核期间任职,但每月考核日已经离职人员。
第四条绩效考核组织和管辖
(一)考核人分类
为方便考核,根据职务的不同,将员工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职员(项目经理、普通员工)三类。
1、职员的考核分和考核人意见由中层管理人员填写。
2、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和考核人意见由各部门分管领导(高层管理人员)填写。
3、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分和考核人意见由总经理填写。
4、总经理对所有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评分,各考核分值权重:员工自评分不占考核综合分值比重,部门考核评定占比20%,分管领导考核评定占比30%,总经理考核评定点比50%。
(二)考核实施主体
考核由总经办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协调和处理,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三)考核期及考核时间
考核以月为单位,每月考核一次。
第五条绩效考核计算
1、绩效奖金的定义:
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成绩核定,为浮动奖金。
绩效奖金不是必然的,将根据员工每月绩效核发。
2、档位及计算方法
基数:绩效考核基数为:基本工资。
比例:绩效考核比例详见档位表。
方式:以基数为底数,以基数*25%为顶数,以绩效考核的结果按比例扣除。
员工绩效分数适用以上公式。
当员工绩效分数90分或以上,不再额外增加奖金额度,上限依然为25%×基本工资。
当员工绩效分数低于60分,取消当月绩效奖金且根据工作表现下浮基本工资20%或以内的处罚。
第六条绩效考核的内容
1、重要任务:(权重45%)
总经理办公会部署的任务、专项工作方案、批办的重要事项。
2、岗位内容:(权重30%)
具体岗位职责中描述的相关工作内容。
3、工作态度:(权重15%)
本职工作内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合作性。
4、综合考评:(权重10%)
考勤、卫生等其他考核事项。
第七条绩效考核流程
1、每月最后一个周,总经办通知《绩效考核表》发放。
2、员工对照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填写自评分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中包括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工作体会及对公司部门的要求与建议。
填写者应在次月2日前将《绩效考核表》报送考核人处。
3、考核人(考核人管辖详细见本制度第四条)依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表现,并结合员工实际工作情况,根据《绩效考核表》填写考核并做出考核人评价后,于次月5日前送总经办处。
4、总经办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将考核情况于次月8日前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并最后评分。
5、总经办将经总经理审批的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OA 公示。
6、总经办次月12日之前将考核奖惩数据交至计划财务部。
7、总经办根据月底考核结果在次月中旬形成分析报告在OA上予以通报。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应用
(一)考核结果资料的管理
经被考核者签字确认后的考核成绩资料由总经办进行存档。
(二)绩效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
1、教育培训。
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
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开发、利用、提高员工工作能力。
2、调动调配。
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绩效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
4、提薪。
在提薪之际,应该参照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激励员工士气,能使获得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可参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额外奖励。
第九条绩效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人若对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颁布实施。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