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德生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证券代码:002908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二〇二〇年七月公司声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预案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虢晓彬、诺科有限等2名特定投资者。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虢晓彬、诺科有限等2名特定投资者,其中虢晓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诺科有限是虢晓彬控制的公司,且在本次发行后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赛为智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股票代码:300044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Sunwin Intelligent Co.,Ltd(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联李东路8号赛为大楼A101至15楼)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四月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公司”、“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为落实发展战略规划,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1、人工智能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新基建”发展规划加速“人工智能+”在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产业化进程(1)人工智能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人工智能是一种引发诸多领域产生颠覆性变革的前沿性、战略性技术,发展人工智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大势,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相关国家及产业政策密集出台。
2015 年5 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
2015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首次将人工智能纳入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
华脉科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20-032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0二0年五月声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2020年5月17日,华脉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实际控制人胥爱民先生,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4•【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07年9月17日公布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根据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条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百邦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股票简称:百邦科技股票代码:300736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零二零年二月发行人声明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批或核准。
特别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0,572,240股的30%,即39,171,672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6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赛福天: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Safety Wire Rope Co.,Ltd.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中三路151号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〇二〇年七月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吴中融泰和周立君先生,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其中吴中融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9.3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英维克: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项目建设背景(一)下游行业迅猛增长,全方位刺激本行业市场需求温控节能设备和散热产品广泛应用于云计算、5G 基站、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等应用领域,下游市场的持续、健康、快速增长势必会刺激和拉动本行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增长。
1、云计算的加速演进,直接拉动本行业发展云计算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地重点领域,是国家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Amazon、阿里、腾讯、华为等国内外顶级互联网巨头纷纷加大云计算领域布局,推动了云计算技术和应用的加速演进,云计算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云计算的加速发展带来了数据流量的爆发式增长,根据Cisco System 数据,全球数据流量自 2016 年以来迅猛增长,2016-2019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8.92%。
数据流量被业界视为推动数据中心和服务器增长的底层动力。
IDC 服务是指通过建立标准化电信级专业机房、互联网带宽、IP 地址等电信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根据信通院数据,我国 IDC 市场规模将由 2012 年的 211 亿元将增长到 2021 年的 2,71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2.81%。
振江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证券代码:603507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零二零年七月公司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除胡震先生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胡震先生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光库科技: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公告编号:2020-028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主要假设和说明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0月底实施完毕。
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上限计算,为27,101,1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亦按照上限计算,为71,000.00万元。
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0,337,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00152维科技术关于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2021-01-09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公告编号:2021-00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科技术”)于2020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27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即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出具了《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减持维科技术股票的情况。
2、本企业/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维科技术的任何股票(包括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3、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因减持维科技术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维科技术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九日
1。
江化微: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编号:2020-03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0年2月23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0年3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为顺利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结合最新市场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光库科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三月2020年3月19日,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铌酸锂高速调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1、国家政策支持带动我国光通信行业快速发展光通信是以光波为载波的通信方式,其在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光纤光缆、光通信器件、光通信设备三个主要部分,其中光调制器是高速、长距离光通信的关键器件,主要用于光通信网络中光信号调制。
光通信是现代信息网络的核心技术之一,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为支持光通信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出具了一系列支持光通信产业发展的政策。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指出将在信息光电子、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数字家庭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关键设备核心芯片、高端光电子器件、操作系统等高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并部署了推进高速光纤网络建设、实现向全光网络跨越、加快推进城镇地区光网覆盖、加快构建4G/5G新一代无线宽带网、布局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等具体任务。
乐心医疗: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零二零年五月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核准或同意注册。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或同意注册。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或同意注册。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含)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后,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投资者申购报价协商确定。
信维通信: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证券代码:30013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一)射频前端器件项目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把握射频前端国产化市场机遇,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射频前端作为移动终端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门槛较高,市场前景可观。
目前国外厂商在射频前端领域的技术已较为成熟,并构建了技术壁垒,全球射频前端市场主要被Broadcom、Skyworks、Qorvo和村田等几家美日厂商垄断,占据了全球射频前端市场80%以上的市场份额。
国内射频前端厂商的研发与产品市场应用时间相对较短,技术与产品性能同大型国际厂商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当前国内厂商的射频前端产品生产量占全球供应链的份额较低,急需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突破技术壁垒,逐步提升行业的国产化程度。
目前国产射频前端产品在2G、3G、4G等通信系统中已实现大批量出货销售,射频前端的国产化趋势初现。
随着以华为、小米等为代表的国内手机终端厂商全球市场份额的提升,对于上游供应链的把控和“国产替代”需求将为国内射频前端厂商提供试用平台,有利于国内厂商重点突破,国内射频前端厂商的崛起更符合国内手机厂商的实际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及时把握射频前端国产化的市场机遇,保持并强化公司的技术及研发能力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603236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2020-12-16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20年利润作出保证。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募集资金将用于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智能车联网产业化项目。
可立克: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〇二〇年二月公司声明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即不超过8,520万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赛为智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股票代码:300044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Sunwin Intelligent Co.,Ltd(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联李东路8号赛为大楼A101至15楼)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四月(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200.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一)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与柏堰湾路交口东北角。
本项目建设期3年,使用土地约40亩,建造包括生产车间、倒班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先进高效的生产、加工、研发以及检验检测设备,组建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团队,打造公司包括机器人、无人机、图像及视频识别在内的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
本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人工智能产品线,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及研发成果产业化能力,提高公司人工智能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践行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手段公司依托多年来在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大数据等领域的深耕发展和技术沉淀,发展战略定位于围绕“人工智能+新基建”产业核心,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以新基建为载体、以大数据为动力、以行业应用场景建设为路径,聚焦用户核心需求,推出重点行业全场景的解决方案,将平台、产品、技术、算法与服务融合,落地新基建等领域场景;以“人工智能+新基建”的方式实现商业价值闭环,助力产业价值链延伸,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战略聚焦场景需求,率先突破重点场景领域应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硬科技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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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零二零年四月发行人声明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于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维科控股于2020年4月27日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同意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20%(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30%(含本数)。
维科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及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维科控股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维科控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同意接受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维科控股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5、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杨龙勇及耀宝投资所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维科电池71.40%股权的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3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拟以1元回购宁波电池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4,861,784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420,920,087股的1.16%,并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所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维科能源60%股权的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3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拟以1元回购维科能源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1,282,541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420,920,087股的0.30%,并予以注销。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的议案》(以下简称“业绩补偿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业绩补偿议案后,办理相关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6,276,026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公司总股本420,920,087股为基数测算,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维科控股本次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18个月。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按照《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维科控股本次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
上述锁定期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维科控股将不对该等股票进行转让。
除维科控股以外其他投资者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本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七章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该等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若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八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1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章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目录发行人声明 (1)特别提示 (2)目录 (6)释义 (8)第一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10)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1)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3)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1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7)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8)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18)第二章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9)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9)二、维科控股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 (20)三、本次发行后,维科控股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21)四、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21)第三章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23)一、协议主体 (23)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以及认购数量 (23)三、认股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股票交割与分红安排 (24)四、限售期 (25)五、协议的成立、生效 (25)六、违约责任 (26)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27)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7)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27)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4)第五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5)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35)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5)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36)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担保情形 (36)五、上市公司负债情况及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36)第六章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7)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37)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7)三、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38)四、业绩波动风险 (38)五、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38)六、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38)七、发行风险 (39)八、审批风险 (39)第七章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40)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40)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43)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4)第八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46)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46)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48)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48)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49)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50)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54)释义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