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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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保护国家的耕地资源,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

耕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管理。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首先需要设立严格的耕地红线,划定出不可侵犯的耕地保护区域。

这些区域应当经过精密测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以保护。

任何违反耕地红线的行为都应被严惩,确保耕地资源的完整和可持续利用。

同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耕地准入制度。

在准入制度中,对耕地的开发利用必须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批,确保其对耕地资源的影响最小化。

任何对耕地资源有损害的项目都应予以拒绝或限制,保护耕地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

此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需要设立严格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因耕地保护而受损失的农民或农户进行补偿。

这可以激励农民更好地保护耕地,防止耕地被非农业活动占用或破坏。

同时,补偿机制也是对耕地保护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应设立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得以有效执行。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耕地资源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执法力度也应加大,对违法者进行严惩,以树立起对耕地保护制度的敬畏之心。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应强调科学种植,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科学种植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对土地的消耗,保持耕地的肥沃和可持续利用。

推广科学种植技术和模式,培育农民科学种植的意识和能力,对于保护耕地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需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中来。

只有全社会形成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共识,才能真正实现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可以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被大量开发利用,耕地资源面临了巨大的压力和威胁,保护耕地资源变得尤为重要。

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耕地保护法以来,对于我国耕地保护立法和制度的发展贡献重大,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就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耕地保护法的基本情况我国《耕地保护法》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颁布的。

该法明确了耕地的保护对象、保护范围,规定了耕地的基本农田、耕地占用与补偿、耕地占用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的耕地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利益保护。

二、耕地保护法存在的问题1.保护标准不够严格。

在一些地区,由于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盲目扩大城镇用地和工业开发区,大量占用耕地资源,对耕地的保护标准不够严格,导致耕地破坏严重。

2.老基本农田和新增基本农田的占用补偿不一致。

耕地保护法规定,对于占用耕地资源的项目,需要补偿占用的老基本农田和新增基本农田。

但是,在一些地区占用补偿不一致,导致占用新基本农田的补偿较低,使得新基本农田面临被占用的风险。

3.耕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不够协调。

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发展经济和保护耕地往往存在着矛盾。

因此,政府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需要,统筹考虑耕地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平衡问题,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4.监管措施不到位。

现有的法规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和追责,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部门不够严格,或者地方政府抵触执法,导致法律效果较弱。

5.执法效果需要提高。

在执法过程中,由于监管措施的不够严格和现实利益存在的干扰,执法效果需要进一步提高。

政府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加快执法效率,使得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三、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优化路径1.加大保护标准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保护标准力度,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保护好我国耕地资源。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越发凸显,尤其是耕地资源的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明确了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耕地保护制度在民法典中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也为我国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和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耕地保护的意义和目标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国家的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

保护耕地资源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耕地保护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受侵蚀,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田生态与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为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二、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1. 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占用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为了控制耕地的非农业占用,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即对用地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的,应当按相应比例补种相应的农作物,确保占用的耕地得到有效补偿。

2. 统一的农用地管理制度:为了合理保护和利用农用地资源,民法典对农用地的管理和利用进行了统一规定,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界定和保护措施,规定农用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措施等。

3.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和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制裁。

4. 加强对耕地荒漠化和土地污染的治理:耕地的荒漠化和土地污染严重威胁着耕地的资源和生产环境,民法典在对耕地荒漠化和土地污染的治理上进行了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耕地荒漠化和土地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耕地的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耕地保护制度的完善与实施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应当加强对耕地保护目标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尊重耕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行动。

解读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

解读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

解读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1. 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是指对于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终身追责的法律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严厉打击耕地非农化和非农建设行为,保障耕地资源的稳定保护,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

2. 作为一个关乎农业、农村和国家生存发展的重要制度,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一制度明确了耕地保护的底线和红线,并将相关责任人置于严厉的法律约束之下。

从社会层面来看,这一制度有力地阻止和遏制了耕地非农化和非农建设行为,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基本权益,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3. 然而,对于这一制度的认识和理解需要更加深入和全面。

从实施的角度来看,如何确保一票否决和终身追责的制度落地生根、切实有效?如何确保该制度的公平公正性和法治性?如何在维护耕地资源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升农民收入?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4.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我们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不仅要深刻理解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更要思考其背后的法律原则和价值取向。

必须充分认识到,耕地是农民的生命线,也是国家的宝贵资源。

保护耕地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责任,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

只有真正做到严肃认真地执行好这一制度,才能够真正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保护好耕地资源,并为农村振兴和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5. 解读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不仅要关注其表面规定和具体要求,更要理解其中的法律精神和社会意义。

只有结合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好这一制度,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护好我国的耕地资源,更好地维护好农民的权益和利益。

在实践中,我们要深刻领会耕地保护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的内涵和要求,积极参与到相关工作中,共同推动这一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耕地资源的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在城市扩张、工业化发展和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过程中,耕地资源受到了严重的侵蚀和破坏。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的耕地资源,我国不断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推动我国耕地保护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理念与原则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立足于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民利益和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理念是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为辅,坚持保护耕地资源不可逆原则,依法保护耕地资源,严格限制耕地占用和非农化,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监管,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以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坚持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的耕地资源。

我国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转用审核制度、农田水利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等。

1.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耕地保护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制度和利用原则,明确了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要求,加强了对耕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监管,保障了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土地利用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要求,明确了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和重点保护区域,为耕地保护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决策支持。

4. 农田水利法农田水利法是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保障了农田水利工程的顺利建设和有效管理,为提高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中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 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附加值,减少对 耕地的依赖;同时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与农业相关的二三产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地方政府和农民进行补偿, 提高其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同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脆弱地区进行生态补偿,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土地 资源,控制非农业用地扩张,确保耕地数量 和质量。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 保护和管理,限制非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 确保粮食生产的基本生产能力。
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 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满 足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 众对耕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鼓励社会监督 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
严格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01
作为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权属、利用、管理、
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为耕地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02
规范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承包地使用、承包合同等方面
城市化进程中耕地流失的问题
城市扩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不断向外扩 张,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导致耕地流失严 重。
VS
缺乏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
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一些不法 分子利用管理漏洞违规占用耕地,导致耕 地面积减少。
农业结构调整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农业结构调整的压力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适应市场需求,农 业结构调整成为必然趋势,但在此过程中也 面临着占用耕地的压力。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中的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此外,根据该法典,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对于耕地的特殊保护措施,包括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我国地少人多,耕地是宝贵的资源,且后备资源贫乏,如何保护我国宝贵的耕地资源,并合理利用,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

因此,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关耕地保护的基本政策还包括:1.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及保证耕地质量,非农业建设的用地原则是,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开发未利用土地等。

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耕地保护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耕地资源,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

耕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保护耕地资源,维护耕地质量,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1. 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我国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耕地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保护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为耕地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2. 耕地保护政策我国的耕地保护政策主要包括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耕地保护补偿政策、耕地质量监测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3. 耕地保护措施我国的耕地保护措施主要包括耕地保护区划、耕地质量监测、耕地复垦、耕地保护执法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二、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效果自我国实施耕地保护制度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耕地面积得到了有效保护。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耕地面积在2000年以后基本保持在1.8亿公顷左右,稳定在全球第一位。

另一方面,耕地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

根据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数据,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上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其中优质耕地比例逐年提高。

三、耕地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一些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其次,耕地保护政策不够精准,对于一些地区和农民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导致政策的实施效果不佳。

最后,耕地保护措施不够有力,一些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四、耕地保护制度的改进方向为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对于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耕地保护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耕地保护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耕地保护研究的可行性分析耕地保护是一项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

耕地资源的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农民收入。

本文将对耕地保护研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首先,耕地资源的保护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下降,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耕地保护研究,探索耕地的再生产、保护和管理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耕地保护研究的可行性也得益于现有的技术手段和研究方法的发展。

随着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技术的进步,我们可以对耕地资源进行更加快速、准确的调查和监测。

同时,借助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等方法,可以对大量的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为耕地保护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决策支持。

另外,耕地保护研究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不同国家和地区面临的耕地问题和保护需求存在差异,但相互交流和学习可以为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和启示。

比如,有些国家实施了土地审批制度、土地承包制度和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等,可以为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此外,耕地保护研究还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

耕地保护不仅仅是农民、农业生产者和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广泛的社会力量和各方合作。

从企业、学术界、非政府组织等多个角度参与耕地保护研究,可以增加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耕地保护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最后,耕地保护研究也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投入。

耕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确保耕地保护研究的顺利进行。

政府还应当加大对耕地保护研究的资金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持,推动科学研究和实践的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研究具有可行性,这得益于耕地资源保护的紧迫性、现有的技术手段和研究方法的发展、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借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投入。

耕地资源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耕地资源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耕地资源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引言耕地资源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为了加强耕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重点介绍耕地资源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耕地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1. 保护优先原则:耕地资源保护应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安全。

2. 可持续利用原则:耕地资源的利用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保耕地资源的长期稳定。

3. 依法管理原则: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依法进行,严格规范各类土地用途,保障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公众参与原则: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充分尊重公众意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耕地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1. 宪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

2. 土地管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耕地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明确了耕地资源的保护原则、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等。

3. 农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 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对耕地资源进行环境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

5. 水资源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耕地水资源保护提出了要求,确保农业灌溉用水。

6. 矿产资源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耕地资源保护提出了要求,防止矿产资源开采对耕地资源的破坏。

四、耕地资源保护的具体法律规定1.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

2. 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3.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应当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开垦或者购入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区关于耕地保护“田长制”的调研报告

区关于耕地保护“田长制”的调研报告

区关于耕地保护“田长制”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耕地保护“田长制”1. 研究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外流,我国农村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耕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保护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推行耕地保护的一项长效机制——“田长制”。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田长制”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为进一步推广和完善这一机制提供参考。

2.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共发放问卷100份,其中50份给农田管理者(田长),50份给农户。

另外,我们还对3个推行“田长制”较早的地区进行了实地访谈。

3. 调研结果(1)“田长制”的推行情况:调研发现,“田长制”已经在很多地区得到了广泛实施。

其中,86%的农田管理者和78%的农户都在参与“田长制”。

这一制度在农民中得到了较高的认可和支持。

(2)“田长制”的主要内容:“田长制”主要包括农田保护、农田治理和农田管理三个核心内容。

农田保护主要是指保护农田不被非农建设占用;农田治理主要包括土地整理、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农田管理主要是指农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3)“田长制”的效果评价:在推行“田长制”的地区,很多发生在过去的耕地非法占用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耕地保护意识提高,非农建设压力减轻。

同时,农田的土壤质量得到改善,农业生产效益有所提高。

4. 结论与建议(1)目前,“田长制”在很多地方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可以进一步推广和加强。

同时,应加强对“田长制”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宣传,为其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

(2)应当提高田长的培训和管理水平,加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田长制”的有效实施。

(3)加大对农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力度,确保农田保护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

(4)建议在推广“田长制”的过程中加强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使其更好地参与农田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田长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已经在很多地区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实施。

耕地保护的政策、原理和技术逻辑

耕地保护的政策、原理和技术逻辑

《耕地保护的政策、原理和技术逻辑》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进程,耕地资源的保护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耕地保护不仅关乎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更是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深入探讨耕地保护的政策、原理和技术逻辑,希望能够对这一重要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

一、政策背景1.耕地资源的重要性在农业农村部门的倡导下,耕地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耕地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更是维系农民生计的重要条件。

保护耕地资源已成为国家的重要政策目标之一。

2.政策法规的制定为了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如《耕地保护法》、《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力求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和保护耕地资源。

二、原理分析1.耕地资源的稀缺性耕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剧了对耕地资源的需求。

保护耕地资源的稀缺性原则必须得到重视。

2.生态与经济的平衡耕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

只有在生态与经济的平衡上找到合适的路径,才能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技术逻辑1.精细化管理技术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需求,精细化管理技术的应用成为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监测,实现对农田的精准管理。

2.轮作休耕制度轮作休耕制度通过合理轮作和科学休耕,可以有效地减缓耕地的退化和沙化现象,保护耕地的肥力和透气性。

四、总结与展望耕地保护的政策、原理和技术逻辑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农民和科研人员共同努力。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耕地资源的监管,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共同努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在我看来,耕地保护不仅仅是一项政策,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只有深刻理解耕地保护的政策、原理和技术逻辑,才能更好地推动这一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为保护耕地资源作出更大的贡献。

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研究

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研究

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研究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问题备受关注。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存资源,因此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一资源已成为摆在农村发展面前的重要课题。

针对这一问题,法律在保护和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并探讨现行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面临着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的压力。

一些农村地区因随意开垦、乱占乱用等原因导致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成为了当务之急。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

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

在农业方面,科学合理的耕作方式和土地利用模式能够提高土地的产出,保证农民的生计。

在农村经济建设方面,土地也可以作为用于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因此,充分挖掘农村土地资源潜力,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法律所关注的焦点之一。

针对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问题,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基本管理制度,保护了农村土地的合法权益;《旅游法》明确了对农村土地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农田水利条例》规定了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然而,现行法律在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首先,法律的实施和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导致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发展。

其次,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和利用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此外,农村土地权属和流转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也制约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因此,我们亟待完善现有法律,并建立科学的制度和监督机制,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耕地数量每年都在缩减,加之土地资源的不均衡分布和利益上的纠葛,农村土地的保护和利用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因此,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土地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围绕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展开探讨。

1.法律原则(1)保护原则:在合法范围内,坚决保护耕地。

不得扰乱耕地的耕作状态,保障农民的农业生产权益,保护耕地质量和数量的稳定。

(2)优先原则:根据耕地面积规模,遵照“先保障,后开发”的原则,确实需要开发用地的,应优先选用非耕地和可退耕地。

(3)依法管理原则:各类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批、备案、登记制度,不能违法用地或盲目扩张规模。

(4)限制原则:建设用地对土地资源量和质量的压力十分巨大,因此,在保障耕地利益的基础上,对建设使用的土地面积设定合理限制,并建立耕地预登记和备案制度,切实保护耕地。

2.现有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分别归属于国家、集体和农民,并对非农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批、使用、监督等进行了重要规定,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础性法律。

该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明确了耕地承包的范围、安排方式、承包期限、承包权转让与继承等问题,保障了农民的承包权益,维护了粮食安全。

该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的规定,对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4) 《耕地占用管制条例》该条例对耕地占用的范围、审批、补偿、退耕等问题进行了规定,是我国在土地保护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保障耕地质量和数量稳定的基础。

3.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在法律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基层执法不严格、执法标准不一、法律规范不完善等。

(2)对非法用地治理的力度还不够,相应的惩罚和处置能力较弱。

(3)在耕地保护机构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机构设置较为混乱、职责不明确等,导致了耕地保护机构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我国耕地保护的法律对策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的法律对策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的法律对策研究摘要:本文综述了我国耕地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外在耕地保护方面的法律经验,并据此提出了我国耕地保护的若干法律对策。

为了保护耕地,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二是要健全法制,不断完善土地的利用规划、征收、用途管制、违法预防、违法监督、违法查处和违法惩处等法律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我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保护好耕地,有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耕地;耕地保护;法律对策前言无数事实表明,只有保护耕地面积的稳定,保持高质量的耕地,才能有效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然而,耕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作用却被一些地方和政府所忽视,他们经常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大肆圈占耕地,甚至把基本农田也作为圈占、买卖对象,成为其获取财政收入的手段,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到我国的经济安全,也对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严厉制止和打击一切“圈地”行为,切实保护好耕地,为子孙后代管好、用好每一寸土地。

一我国耕地现状1、人均耕地少、质量差且分布不均衡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40%,尽管总耕地面积世界排名第4,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印度,但人均耕地面积在126位以后。

随着我国的人口的增长,土地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耕地供养人口数远远大于世界平均值。

同时,我国耕地的66%分布在山地、丘陵、高原地区,62%的耕地分布在水资源不到全国20%的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而水热条件较好的长江流域及以南广大丘陵和沿海地区耕地只占全国的38%。

2、耕地退化严重但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且分布不均水土流失造成耕地土壤侵蚀、耕地质量变差、肥力下降等是我国耕地退化的重要表现。

复杂的自然因素加上多年来对森林资源的过度砍伐,使我国地表植被覆盖率急剧下降,水土不断流失。

耕地和农田保护工作制度

耕地和农田保护工作制度

耕地和农田保护工作制度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耕地资源紧缺,质量参差不齐,耕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加强耕地保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耕地和农田保护工作制度:一、耕地保护制度1. 严守耕地红线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划定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各级政府要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2.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实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

加强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和监管,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原有耕地质量。

3. 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设立耕地保护补偿基金,对耕地保护责任人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激励农民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和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4. 耕地质量提升制度: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耕地土壤改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5.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广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合理安排耕地利用方式,提高耕地利用效益。

对符合条件的耕地实施轮作休耕,减轻耕地负担,恢复耕地生态。

二、农田保护制度1. 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

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2.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抗旱涝能力。

推进农田水利骨干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灌区改造等项目建设。

3. 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农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农田行为。

加强对农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4. 农田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的农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农田保护责任追究机制。

5. 农田生态补偿制度:设立农田生态补偿基金,对农田生态保护责任人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激励农民保护农田、提高农田生态效益和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土地法维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法律制度

土地法维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法律制度

土地法维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法律制度一、引言土地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其合理利用与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识。

我国作为一个拥有广阔土地资源的大国,为了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况,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关的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土地法维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角度进行探讨。

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制度保障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需求,各级政府会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通过科学规划和综合考虑,推动土地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避免盲目扩张和滥用土地资源。

2.2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制度,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途,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等。

各类土地用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规划使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3 宅基地制度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和生活需求,我国实行了宅基地制度。

宅基地作为农民的集体所有权,确保农民有固定居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4 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制度为了防止滥用土地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我国实行了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制度。

建设单位在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前,需要提前送审,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

三、土地资源保护的制度保障3.1 土地综合整治制度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对土地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的过程,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我国建立了土地综合整治制度,通过综合治理、节约用地、防止土地退化等手段,保护和恢复土地生态环境。

3.2 耕地保护制度耕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对耕地的严格保护和管理要求。

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质量保护和耕地增减挂钩机制,确保耕地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3.3 自然保护区制度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特定区域。

我国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制度,对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稀有濒危物种进行保护。

《农田保护管理制度》

《农田保护管理制度》

《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农田保护管理制度一、引言农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保护好农田资源对于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田的保护管理,各级政府建立了一系列保护管理制度,以确保农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意义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 保障粮食安全:农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保护农田资源可以保障粮食生产的持续性。

2.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农田资源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 维护生态环境: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减少污染。

三、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农田规划管理:根据土地资源和农业发展需求,制定农田规划,明确农田用途和保护范围。

2. 农田整理管理:通过农田整理,优化农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农田土壤保护管理:加强土壤保护措施,防止土地退化。

4. 农田水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农田水资源,提高农田灌溉效率。

5. 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四、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建立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农田保护管理政策。

2. 产权保护:加强土地产权保护,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使用积极性。

3. 宣传教育:开展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农田保护的意识。

4. 奖惩机制:建立农田保护管理奖惩机制,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农田保护管理。

五、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挑战与对策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1. 农民对农田保护意识不强,乱占耕地现象严重。

2. 农田资源过度开发导致土地退化。

针对以上挑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农田保护的意识。

2. 制定严格的农田保护管理政策,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

六、结语农田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农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耕地保护法规

耕地保护法规

耕地保护法规耕地保护法规是指国家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资源。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国不断完善耕地保护法规,并加强对其执行的监督和管理。

一、耕地保护法规的制定背景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粮食安全一直是国家的重要战略。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质量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耕地保护法规,明确了耕地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1. 耕地保护的原则:耕地保护法规明确了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优质耕地、增加耕地资源、合理利用耕地、加强管理监督等。

这些原则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2. 耕地保护的措施:耕地保护法规规定了一系列的耕地保护措施,包括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保护和管理耕地资源。

3. 耕地占用补偿费征收:为了遏制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耕地保护法规规定了非法占用耕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补偿费。

这项措施能够有效地减少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保护耕地资源。

4. 耕地保护的责任:耕地保护法规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要加强耕地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农民要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耕地资源。

这些责任的明确能够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耕地保护法规的实施效果耕地保护法规的实施对于保护和管理耕地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耕地保护法规的实施,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耕地资源得到了一定的保护。

另一方面,耕地保护法规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

同时,耕地保护法规的实施还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然而,目前我国仍面临着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

耕地保护法规

耕地保护法规

耕地保护法规耕地保护法规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实施耕地保护法规是非常必要的。

耕地保护法规应该明确规定耕地的范围和分类。

耕地是指可以进行耕作和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农作物的特点,可以将耕地分为水田、旱地、园地等不同类型。

耕地保护法规应该明确规定各类耕地的管理和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的质量和数量不断提高。

耕地保护法规应该制定合理的耕地利用政策。

对于一些高质量的耕地,应该优先保护和利用,不能随意转为非农用地。

同时,对于一些质量较差的耕地,可以采取合理的改良措施,提高其利用率。

耕地保护法规应该明确规定土地利用权的归属和管理方式,防止土地过度开发和滥用。

第三,耕地保护法规应该规定建立健全的耕地保护机制。

耕地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耕地保护法规应该明确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同时,应该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耕地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耕地保护法规应该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

对于非法占用、破坏和污染耕地的行为,应该依法进行处罚,保护耕地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该建立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

第五,耕地保护法规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耕地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发展。

可以通过举办国际会议、交流访问、技术合作等方式,共同研究和解决耕地保护中的关键问题。

耕地保护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才能确保耕地的质量和数量不断提高,为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提供可靠支撑。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确保耕地保护法规的落实和执行。

同时,希望广大农民能够增强耕地保护意识,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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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卷第5期V ol.9,N o.5
长安学刊
Changan Xue Kan
2018年8月
Aug.,2018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仝凯
(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00)
摘要:人多地少是我国最大的基本国情。

长期以来,我国人均耕地面积随着人口不断增加而迅速下降,耕地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国家粮食安全问题有不断加剧的倾向;迅猛发展的工业导致耕地资源消耗的速度加快;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不断侵占城镇周边的优质耕地;不断推进的区域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将使我国耕地利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因此,进一步完善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耕 地是农业的根本。

耕地资源不但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且是农业生产活动的基本生产资料。

耕 地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一旦遭到破坏或发生流失,将对人类的生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直接危害。

做好耕地的保护对于世界上各个国家来说意义重大。

关键词:耕地资源;法律保护;立法理念;制度完善
文章编号:978 - 7 -80736 - 771 -0(2018)05 -096 - 02
一、耕地资源保护制度内涵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的定义是能对人们行为产生规范影响,带有惩罚措施的规则。

人们通常也从广义和狭义上区分制度,广义的制度就是包含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的综合,狭义就是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中的某一个方面。

因此,中国耕地资源保护制度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上的耕地资源保护制度包括了所有与耕地资源保护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狭义上的耕地资源保护制度主要是指与粮食安全、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耕地资源的规划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耕地资源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是农业生产问题的根源。

因此,耕地资源保护被列人基本国策中。

二、 中国现行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总量平衡制度不冗善
耕地总量平衡虽然立足于我国耕地资源少、粮食压力大的现实,但实际操作中更多的停留在数量的平衡,忽视了质量的平衡。

耕地质量保护的法律条文散见于《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单行法和条例标准中,从不同方面提出环境保护、防治污染耕地、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耕地沙化、防治盐碱化、防治贫瘠化等措施,但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总体上缺乏耕地质量保护核心法律依据。

(二)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全面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程序而划定的特殊区域。

这个特殊区域本该在耕地质量上很特殊,但实际中,出现诸多问题和漏洞。

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是需要以法规为基础进行调整的,目前《土地管理法》第34条规定‘国 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规划》作为一份政策性文件,法律强制力并不强。

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归结起来,就包含了保护、规划、审批、平衡、责任、检查等多项制度,内容倒是挺丰富的,但容易导致和其他相关制度冲突抵触,反而达不到保护的目的。

(三) 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不严格
耕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点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限制农用地尤其是耕地转为非农化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全面以及现实中有关耕地违法的责任追究过轻,
作者简介:仝凯(1993—),女,汉族,河南省濃阳市人,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6 •
因而对耕地资源保护的效果并不理想。

我国的耕地管 理部门身兼管理、经营、监督多种职能,这样的只能分工 这对执行制度非常不利。

耕地用途管制制度本身的不 足,我国《草原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草地 和林地的用途必须在草原和林业部门前置许可的前提 下才能进行改变。

但是耕地没有前置许可的规定。

我 国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种类繁多、多头管 理、缺乏监督等,造成很多地方未批先占,耕地保护基本 等于空谈。

(四)耕地整治制度难实践
目前我国面临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耕地的后备 资源不足,难以实现开源。

我国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分布 在西北地区,东南部地区较少;西北地区属于干旱半干 旱地区,自然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而且大部分地区开 发利用难度大,效果差。

如果盲目进行开发,容易引发 生态破坏。

东南部已有的后备资源也开发的差不多,因此,耕地开发实际中意义并没有理论那么大。

在农村,存在大量的旧庄基地,废弃砖窑等,通过整治,是能增加 一定量的耕地面积,但是数量有限。

耕地复垦主要是针 对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被占用、损坏的耕地,但 是实际中,大量矿区由于长年的开采,周围环境早已破 坏的比较严重,耕地复耕不太现实。

复垦投人的资金量 也大,对于出于经济利益的矿产开发者来说,是不愿意 把钱花到复垦中去的。

(一) 制定单行的《耕地质量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护法》也有一些相关规定。

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关于耕地质量保护的地方性 法规,如吉林、黑龙江、辽宁、天津、湖南、浙江等地制定 了耕地质量保护管理办法或条例,对耕地质量下降的问 题进行防范。

但上位法的缺失,耕地质量保护的法制建 设发展迟缓,不利于对耕地质量进行保护。

因此,完善 耕地质量单项立法是我国目前迫切的立法任务。

完善 耕地质量保护单行法,促进对耕地资源的保护。

在立法 中明确耕地质量的界定标准,耕地质量的规划及监控主 体,耕地污染的法律追究、处罚及治理标准和治理责任,破坏耕地的法律追究和处罚等内容。

同时,配套完善相 应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

(二) 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在耕地总量平衡的理念下,从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 视角,一是要细化耕地数量、质量评价标准,根据标准划 分耕地保护等级,划分标准和等级都可以借鉴德国和英 国。

二是细化补偿验收标准,即制定一个针对用于补充 占用数量的新开垦耕地的验收标准,明确验收标准,验 收程序、验收方法和内容,在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借鉴日 本的经验。

(三) 健全耕地资源总量监控制度
国家应开展耕地地力等级研究与评价,完善耕地基 础数据库,实现耕地质量评价的数据化、指标化和规范 化,以及科学评估耕地的生产能力,指导耕地地力建设 和科学施肥,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和培肥地力,防止土壤退化。

进行耕地地力评价,完善数据库是个庞 大、复杂的工程,需要国家投人大量的资金、人力、技术 等作为保障,才能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四) 健全耕地资源保护经济激励制度
耕地资源保护的经济激励制度,是要针对目前耕地 保护制度效果不理想而设定的。

目的就是要通过经济 上的激励,调动起耕地保护积极性。

农民作为耕地资源 的实际使用者,往往不缺乏保护耕地的意识,而是缺乏 行动。

长期以来的小农耕作思想影响农民对自己耕种 的耕地十分珍惜。

一旦可能失去耕地使用权,农民的保 护耕地的积极性就会降低,甚至进行掠夺性的耕作,最 终破坏了耕地的质量。

农民在耕作拥有使用权的耕地 时会保护耕地的动力就是耕地保障了其生存,体现了经 济上的一种依赖。

也说明对保护耕地实行经济激励,必 然能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五) 健全耕地资源保护权利救济制度
通过行政复议达到救济的目的无疑已大打折扣。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关系领域 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 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在实际中,农 民的权益受损,合理的选择行政救济途径才能更高的维 护权益。

只有解决了司法审判权存在的严重的行政化、地方化、社会化的现象,才能确保司法救济能够顺利实 现,也才能确保农民愿意通过司法救济途径维护权益,实现中国法制及法治的愿望。

四、结语
耕地资源是进行农业生产重要的资源。

保护好耕 地资源,对我国来说,意义重大。

因此,我们必须严格保 护好耕地资源。

在当前的耕地保护工作,我国的耕地保 护法律制度正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各项制度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项制 度,不可能设计的完美无缺,只有坚持发展的观点,在发 展过程中不断地调整。

不断地完善,才能适应现实需求,才能更好的保护耕地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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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佑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手册》,人民法院出版社,199S年。

[3]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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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姜爱林:《论耕地的法律保护》,《重庆环境科学》,1997年第
2期。

[6] 黄河:《土地法教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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