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法专业案例教学论文
卫生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近年来,该医院在医疗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卫生法律问题。
本案例将以该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为例,分析卫生法律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二、案例描述2019年1月,某市发生一起由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
某市A医院作为该市唯一一家设有传染病隔离病区的医院,承担了大量的疫情防治工作。
然而,在疫情防治过程中,该医院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隔离病区设置不符合规定。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隔离病区,对疑似传染病病人、确诊传染病病人进行治疗。
然而,某市A 医院在疫情爆发初期,隔离病区设置不符合规定,导致部分疑似病例无法得到及时隔离治疗。
2. 传染病防治措施不到位。
某市A医院在疫情防治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疑似病例的隔离、治疗、消毒等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
3. 信息报告不及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
然而,某市A医院在疫情爆发初期,未能及时报告疫情,延误了疫情防治的最佳时机。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某市A医院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首先,隔离病区设置不符合规定,导致疑似病例无法得到及时隔离治疗,增加了疫情扩散的风险。
其次,传染病防治措施不到位,未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最后,信息报告不及时,延误了疫情防治的最佳时机。
2. 法律责任分析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按照规定设置隔离病区的;(2)未按照规定对疑似传染病病人、确诊传染病病人进行治疗、隔离的;(3)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
因此,某市A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学论文(一)
卫生法学论文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卫生法学论文卫生法学论文浅谈发展我国卫生法学的原因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
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改革的重点内容。
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虽然说从建国开始就着手建设,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改革开放初期人们更注重于发展经济,可以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还是一个很低的水平。
自从2003年SARS事件以来,我国逐步将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提上了正规,特别是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更是强力出击。
但是时至今日,回顾将近十年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我国做得还不够好,正如网上评论所说: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是相对不成功的。
相对不成功,应该说还是有成功的方面,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中的不足。
因此我们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
一、我国现在的医患关系极其紧张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目前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患者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医护人员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
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后果很多,例如经常媒体报道的患者袭击医生,患者破坏医院设备,最严重的将会导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彻底失败。
因此卫生法学就是为了改变这一严重的境况,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化,使改革走上正轨。
关于卫生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行业也得到了迅速扩张。
然而,一些医疗机构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医疗废物的处理,导致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本案例以某市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废物案为例,分析卫生法律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中的作用。
二、案情介绍2018年6月,某市卫生监督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市一家民营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经调查,该医院在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将部分医疗废物露天堆放,甚至将医疗废物倒入城市下水道,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经查,该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未按照规定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露天堆放;2. 将医疗废物倒入城市下水道,造成环境污染;3.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
三、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2.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3. 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4. 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废物露天堆放或者倒入下水道等。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某市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废物,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了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以下是本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的性质某市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废物,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该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法行为的危害某市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健康产生了潜在威胁。
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化学物质等有害物质,若不妥善处理,将导致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卫生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18年12月1日接诊了一名疑似患有传染病的患者。
该患者入院后,医院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采取隔离措施,也未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结果,该患者所携带的传染病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导致医院内多名医护人员和患者感染。
二、案件经过2019年1月10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举报,立即对医院进行调查。
经调查确认,医院在接诊疑似传染病患者后,未履行传染病防控义务,存在重大过失。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未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导致病毒扩散;2. 未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延误了病情控制的最佳时机;3. 医院内部防控措施不力,未能有效防止病毒在医院内传播。
针对上述情况,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院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营业等措施。
同时,医院对感染的患者及家属进行了赔偿。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传染病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和个人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中,医院未履行传染病防控义务,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
2.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未履行传染病防控义务,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医院未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也未及时报告疫情,导致病毒在医院内传播,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行政处罚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进行了罚款、暂停营业等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四、案件启示本案给我们的启示如下:1. 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控义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卫生法学论文(一)
卫生法学论文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卫生法学论文卫生法学论文浅谈发展我国卫生法学的原因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
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改革的重点内容。
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虽然说从建国开始就着手建设,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改革开放初期人们更注重于发展经济,可以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还是一个很低的水平。
自从2003年SARS事件以来,我国逐步将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提上了正规,特别是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更是强力出击。
但是时至今日,回顾将近十年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我国做得还不够好,正如网上评论所说: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是相对不成功的。
相对不成功,应该说还是有成功的方面,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中的不足。
因此我们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
一、我国现在的医患关系极其紧张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目前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患者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医护人员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
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后果很多,例如经常媒体报道的患者袭击医生,患者破坏医院设备,最严重的将会导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彻底失败。
因此卫生法学就是为了改变这一严重的境况,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化,使改革走上正轨。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3月,患者李某因急性阑尾炎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入院后,医院对李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确诊为急性阑尾炎。
经医院外科医生会诊,决定为李某进行阑尾切除手术。
手术过程顺利,但在术后第3天,李某出现发热、腹痛等症状。
经医院检查,发现李某术后感染,需进行抗感染治疗。
然而,由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导致李某病情加重,最终因感染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件分析1. 医疗事故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某市人民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导致患者李某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因此,本案构成医疗事故。
2. 违规操作分析(1)术后观察不到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住院患者进行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病情变化。
在本案中,医院在李某术后第3天才发现其病情加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导致病情恶化。
(2)抗生素使用不规范。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在本案中,医院未对患者进行病原菌检测,盲目使用抗生素,导致耐药性增加。
(3)医护人员培训不足。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在本案中,医院未对医护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导致医护人员对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掌握不足。
3. 法律责任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某市人民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因违规操作导致患者李某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医疗事故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卫生法律法规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卫生法律法规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提高卫生法律法规的教学质量,培养具备法律素养的卫生人才,某医学院校开展了卫生法律法规教学案例的编写与实施工作。
二、案例编写1. 案例主题本次案例主题为“医疗纠纷处理”,旨在让学生了解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掌握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技巧,提高学生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
2. 案例内容(1)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患者李某因手术失误导致伤残。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患者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2)案例分析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因医疗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医疗纠纷处理程序①协商: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②调解: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③诉讼:协商和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案例处理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李某伤残,依法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3. 案例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掌握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技巧。
(2)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
三、案例实施1. 教学方法(1)案例导入:教师通过介绍案例背景,引导学生思考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和法律依据。
(2)案例分析: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探讨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技巧。
(3)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让学生在讨论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模拟法庭: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技巧。
卫生法律案例讨论(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在2020年1月发生了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该院在得知病例后,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采取隔离、消毒、报告等措施,导致病毒在该医院内传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
经调查,该院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然而,某医院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后,未及时报告,延误了疫情的控制。
(2)未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某医院在发现病例后,未对患者采取隔离措施,导致病毒在该医院内传播。
(3)未按规定进行消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所在区域进行消毒。
某医院在发现病例后,未按规定进行消毒,导致病毒在该医院内传播。
2. 案例原因(1)医院管理不善。
某医院在此次事件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暴露出医院在传染病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2)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医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导致在疫情发生时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卫生健康部门监管不到位。
卫生健康部门在此次事件中,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医院整改,导致疫情蔓延。
三、案例分析结论1. 某医院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案例反映出我国在传染病防治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医院管理不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卫生健康部门监管不到位等。
四、建议1. 加强医院管理。
医院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制度,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凸显。
2018年,该市发生一起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数百人感染疾病,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
在事件发生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本文将以该案例为例,探讨卫生法律法规在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的应用。
二、事件经过2018年5月,某市发生一起不明原因的群体性发热事件。
据初步统计,共有500余人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
事件发生后,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防控和救治工作。
1. 初步调查专项工作组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收集病例相关信息。
经调查,发现病例主要集中在市区某居民小区,疑似因同一水源污染导致。
2. 采样检测针对水源污染,工作组对涉事小区的饮用水源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水源中含有致病菌。
同时,对病例样本进行检测,证实病例感染了某种病原体。
3. 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依法对涉事小区进行隔离,切断传播途径。
同时,对涉事水源进行彻底消毒,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4. 医疗救治针对病例救治,市政府积极协调医疗资源,对病例进行集中救治。
同时,加强对医护人员和患者的防疫知识培训,提高防疫意识。
5. 信息发布市政府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事件进展和防控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恐慌。
三、案例分析1. 卫生法律法规在事件处理中的应用(1)传染病防治法:市政府依法对涉事小区进行隔离,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疾病扩散。
同时,对病例进行集中救治,保障患者权益。
(2)卫生检疫法:市政府对涉事水源进行采样检测,依法开展检疫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开展调查、防控和救治工作。
2. 事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1)信息发布不及时:事件初期,市政府对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导致公众恐慌。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大型餐饮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大,员工众多,每日接待大量顾客。
然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该企业卫生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食品储存条件不达标、员工个人卫生意识淡薄等。
这些问题导致顾客投诉不断,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利益。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二、案例事实1. 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经调查,该企业餐具清洗消毒设施不完善,员工操作不规范,部分餐具未达到消毒标准,存在卫生隐患。
2. 食品储存条件不达标:调查发现,该企业食品储存间温度、湿度不符合规定,部分食品已过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3. 员工个人卫生意识淡薄:部分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佩戴帽子和口罩,手部卫生状况不佳,对顾客就餐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卫生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证公共场所卫生,防止疾病传播。
四、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该企业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食品储存条件不达标、员工个人卫生意识淡薄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2. 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方面的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教育意义:此案例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五、启示与建议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精选)
引言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卫生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对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探讨,着重从五个大点进行阐述,包括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和目标、卫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与原则、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督、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与挑战、以及卫生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全面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其背景与核心要点,从而为建设健康美好的社会作出贡献。
正文内容:一、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和目标1.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与背景a.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权益b.维护社会卫生安全c.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2.卫生法律法规的目标与要求a.提升公众的健康意识和素养b.规范医疗机构的运作与管理c.加强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二、卫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与原则1.健康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a.公民的健康权益和义务b.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与合规性2.医疗机构运作管理的法律要求a.医疗机构的准入与执业许可b.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与药品管理c.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控制3.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理的法律规章a.传染病的报告与隔离治疗b.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c.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4.卫生罚则与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a.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制裁b.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原则5.卫生法律法规的司法适用与监督机制a.司法实践中的卫生法律法规适用b.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的机制建设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督1.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与权力a.监督医疗机构的合规运营b.组织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工作2.司法机关的卫生法律法规适用a.司法解释与司法裁决的原则b.严惩卫生违法行为的司法实践3.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的方式a.媒体监督与普及卫生知识b.公众参与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四、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与挑战1.法律法规的滞后与修订a.快速发展的医疗技术与法规制度的脱节b.重大疫情爆发后对法律法规的修订需求2.卫生法律法规执行的不足与变革a.行政执法的问题与改进方向b.司法适用的问题与加强办法3.全民卫生意识与宣传教育a.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b.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五、卫生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1.高新技术与卫生法律法规的融合a.医疗大数据与个人隐私保护b.互联网医疗与安全管理2.国际合作与法律法规的交流与借鉴a.国际卫生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b.可借鉴的国际卫生法律法规经验总结:本文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全面分析,阐述了其意义和目标、主要内容与原则、执行与监督、问题与挑战,以及发展趋势等五个大点。
法律案例卫生法学概论(3篇)
第1篇一、引言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科学。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卫生法学在保障公民健康、维护医疗卫生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典型的法律案例,对卫生法学的相关理论进行探讨。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市发生一起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
患者李某因感冒就诊于某医院,经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
该院为李某开具了相关药物,并建议其住院治疗。
李某住院期间,医院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治疗。
然而,在住院期间,李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李某死亡。
因此,患者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与讨论1. 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首先,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经调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诊疗规范对李某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二是未对李某的病情进行充分评估,导致病情恶化。
因此,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其次,医院的过错是否与李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经鉴定,李某的死亡与医院的诊疗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赔偿患者李某的死亡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被侵权人死亡前一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经调查,李某死亡前一年的平均收入为10万元,因此,医院应赔偿李某的死亡赔偿金100万元。
卫生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卫生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违法处罚现象。
本案例以某市卫生部门违法处罚事件为切入点,分析卫生法律制度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5月,某市卫生部门对辖区内一家医疗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以下问题:1. 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部分医护人员存在健康问题。
2. 医疗机构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
3. 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某市卫生部门依法对该医疗机构作出以下处罚:1. 责令医疗机构立即停止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2. 责令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医护人员具备执业资格。
3. 责令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然而,在处罚过程中,某市卫生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直接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2. 未充分听取医疗机构陈述和申辩,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3. 对医疗机构处罚过重,违反了比例原则。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充分、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
然而,在本案中,某市卫生部门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直接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2. 违法听取陈述和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然而,在本案中,某市卫生部门未充分听取医疗机构陈述和申辩,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3. 违反比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比例原则。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卫生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6月,某市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市XX医院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
经调查,某市卫生局发现XX医院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规定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导致传染病扩散;2. 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3. 未按规定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报告。
某市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XX医院进行了处罚。
二、案例分析1. 违法事实认定(1)未按规定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患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XX医院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对传染病患者未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导致传染病扩散,违反了法律规定。
(2)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
”XX医院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对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违反了法律规定。
(3)未按规定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XX医院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未按规定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报告,违反了法律规定。
2. 法律适用(1)某市卫生局对XX医院的处罚依据某市卫生局对XX医院的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二)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三)未按规定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报告。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讨论(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业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餐饮行业和社会公众的一大难题。
本案例以某餐饮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查处为例,探讨卫生法律法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二、案例介绍某餐饮企业位于我国某城市繁华地段,是一家集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餐饮企业。
近年来,该企业在当地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口碑。
然而,2019年6月,该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查处。
经调查,该餐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 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不规范,部分食材来源不明,存在安全隐患。
2. 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厨师在操作过程中未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手套,直接接触食材。
3. 食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食材在储存过程中发生变质。
4. 食品从业人员未接受过专业培训,不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
针对以上问题,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该餐饮企业进行了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三、案例分析本案例涉及多个卫生法律法规,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根本大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进行了全面规范。
在本案例中,该餐饮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查处。
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针对餐饮服务行业的专项规范,对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本案例中,该餐饮企业未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储存等操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等。
在本案例中,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该餐饮企业进行了处罚,体现了《行政处罚法》的适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例中,该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案例及见解(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
患者张某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于2018年8月5日入住某医院心血管内科进行治疗。
住院期间,医生为张某进行了心脏支架植入手术。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张某心脏大血管破裂,术后病情恶化,最终不幸离世。
张某的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2. 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构成医疗事故。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手术操作不规范,导致患者心脏大血管破裂。
2. 手术前未充分评估患者病情,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3. 术后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恶化,延误治疗时机。
法院判决某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家属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元。
四、案例见解1. 医疗过错认定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手术操作不规范。
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手术规范进行操作,导致患者心脏大血管破裂。
(2)术前评估不充分。
医院在手术前未能充分评估患者病情,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导致患者术后病情恶化。
(3)术后观察不严密。
医院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恶化,延误治疗时机。
2. 赔偿责任承担在本案中,法院判决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导致患者死亡。
(2)患者张某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属于高风险患者,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应更加谨慎。
(3)法院综合考虑医院过错程度、患者病情等因素,认为70%的赔偿责任较为合理。
3. 案例启示(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确保患者诊疗安全。
卫生法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疗废物问题日益突出。
医疗废物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还对公众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某医院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案为例,分析卫生法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介绍某医院是一家综合医院,拥有床位300张,医护人员200余人。
2018年,该医院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因违规操作被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查处。
经调查,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未按规定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导致医疗废物直接堆放在病房走廊和公共场所;2.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规范,将感染性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3. 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未使用专用包装物,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4.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无资质的处置场所。
三、法律法规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理。
”本案例中,某医院未按规定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且分类收集不规范,违反了该法规定。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
”本案例中,某医院未使用专用包装物,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违反了该条例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运输、处置。
”本案例中,某医院将感染性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违反了该法规定。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在本案例中,卫生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查处违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过分析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某医院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存在多处违规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卫生法律法规论文(精选6篇)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卫生法律法规论文!卫生法律法规论文篇1摘要: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
从卫生法学教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强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
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
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
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
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一)课程的学科定位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
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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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论文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卫生法律法规论文!一、试验步骤与方法1.1评价方法评价结果是衡量与比照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所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教学满意度调查与成绩考核两方面。
结束课程后,使用统一的教学满意度调查统计表对对照组与实验组的学生进行调查,问卷共发放512份,回收512分,有效率100%。
在课程结束后,还需对两组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以统一的试卷、统一的考试时间对学生的案例分析与理论知识进行闭卷考核。
1.2数据统计为比拟两种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需要对两种教学所得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由于是对组间差异进行比拟,所以针对计量数据资料,统计分析方法选用t检验法[3];针对计数数据资料,选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为卡方检验,P<0.05,处理方式使用SPSS11.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二、试验结果对两组学生的教学方法满意度进行调查,结果为:对照组人数为256人,实验组人数为256人,在激发学习兴趣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90.6%,不满意者占9.4%,对照组满意者占71.9%,不满意者占28.1%;在提高自学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5.9%,不满意者占14.1%,对照组满意者占68.8%,不满意者占31.2%;在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1.3%,不满意者占18.7%,对照组满意者占64.1%,不满意者占35.9%;在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实验组满意者占82.8%,不满意者占17.2%,对照组满意者占67.2%,不满意者占32.8%。
使用卡方检验分析,差异显著。
三、讨论3.1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案例教学法,以实际的经典案例为学生展现出了具体、生动、直观的卫生法律法规现实,是学生对相关方面标准、概念、原理的理解更加深入和确切,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3.2案例教学法在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的应用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需要注意案例的切入点,正确、合理、适时地切入案例,是案例教学实践中的重要技巧,通过将案例与卫生法律法规理论的结合,打破了原有的枯燥抽象的教学模式,使教学具体化,易于理解和记忆。
卫生法论文 (3)
卫生法学习心得体会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卫生法在医务人员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将来规范自己工作不可缺少的法律准则。
作为一名将来要从事医务工作的医学生,在最后一学期里学习了卫生法规这门课程。
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增强了自己的法律知识,也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的从医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所有的课程中我们系统的学习了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知识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等等。
在课堂上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能够分析违反法律事件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会分析简单的一些案件,结合自己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实例,区分什么是侵害患者权利的举止,那些医疗操作的不规范,越权行为等等。
并且了解了卫生法的立法过程包括哪些环节。
在课程的所有环节尤为重要的是执业医师法律制度,从中了解了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条件及注册的相关事宜。
以及执业医师应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医务,以及考核和培训等等。
也学习了在从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接下来一年后自己报考执业医师时,奠定的基础。
执业医师法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学科,我们今后所从事的工作所涉及,我们在卫生法的规范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法懂法不违法。
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了解自己在从医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能够用法律规范自己,直到自己和周围的人依法行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和合法的处理医患关系,并且安全的工作。
面对着每天频频爆出的医疗纠纷及暴力伤医事件,我们更要学好卫生法学,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
在真正成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之前,我们还有很多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将来有能力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我们学习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作为我们处理相关事件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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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法专业案例教学论文摘要:法律职业技能是对法律的运用技能、技巧和方法的总和,是掌握和分析证据的能力、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分析能力、辩论和协商、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的综合体现。
这些技能很难仅靠教师讲解理论知识、简单介绍和讨论案例来掌握,要依赖于实践经验的积累。
一、美国判例教学法概况(一)研究概况美国的法学教育领先世界,其中有个重要因素在于其采用了判例教学法。
它为美国培养了一批批杰出的法律职业人才。
判例教学法是由兰德尔在1870年至1895年执掌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期间推行的教学方法。
后来由其接班人艾姆斯改革并推广了判`例教学法,并编写了《票据法判例教科书》。
到1910年这一方法在整个美国取得了统治地位。
但美国法律界对判例教学方法一直有批判之声。
如霍姆斯就认为兰德尔思想的弱点在于其将法律作为一个逻辑统一体,事实上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著名的社会法学创始人庞德在批判兰德尔的同时,肯定了判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方法的合理性。
以弗兰克为首的现实主义者对判例教学法进行了全面批判,直指判例教学法理论的学术化与实践化,科学训练与职业训练相脱节的内在矛盾。
美国法学界在对判例教学法进行批判的同时,也在对它进行改造,所有的改造都指向一个方向:协调法律教育中学术化倾向与职业技能的实践化倾向的矛盾。
经过改造,形成了临床法律教育法、问题教育法和实际训练法等新的判例教学教学法[1]。
(二)基本特征1.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博登海默认为:“法学乃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它绝不存在于真空之中。
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的独立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脱离。
”[2]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认为法律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
所以,法律教学应注重实践。
此外,法律教育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在社会中塑造出一个“法律者阶层”,他们中有法官、法学家、律师、企业中的法律顾问、金融组织的法律从业者等。
这样的阶层只能由经过训练的有基本相通的思维方式和言语系统的人构成。
若只进行抽象理论的教育,不可能形成这样的群体。
判例教学法在早期曾追求法律原则逻辑自足性,可是判例法是建构在经验主义基础上的。
在判例中有许多现实因素需要把握。
完全切断理论与现实联系、剔除法外因素,根本不可能。
美国大学法学教师在课堂上组织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判例时,一方面要得出一个在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某一法律理念或原则;另一方面,让学生去感受获得这些知识的过程,去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式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3]。
2.以判例法和判例教材作为基础美国法学教育以判例为中心。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法学院出现了大量的新型判例教材,这些新型教材不再仅通过己决判例展示相关法律的内容,而是大量介绍判例的背景资料,卢埃林编写的《买卖法的判例与资料》是这类教材的典范。
通过这种改革,耶鲁大学等名校的法学教育不再只注重案例分析的技术训练,而是培养学生关注社会问题以适应社会对律师的职业要求。
正如耶鲁法学院院长克拉克所说,“对训练有素的律师的持续需求,仅仅职业化是不够的,而且要延展到对所有法律起决定作用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以及拥有充分的视野来适应职业现在所面临的巨大问题和我们所生活的社会。
”[4]经过长时期的发展,目前美国的法学教科书内容有各种判例和对判例所做的注释、所提的问题、所附的文章、所列的参考文献等,被称为“判例汇编”。
美国法学教师不是照本宣科这些教科书,在教学与考试过程中,他们会开展针对判例的讨论、辩论、分析、评价。
他们在教授法学理论同时,引用大量经典的判例,并强调对法律精髓的理解和灵活、准确的运用。
英美法系国家为什么强调用判例作为教材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因为“法律的实施离不开法律实践主体的操作技能,法律职业技能要通过法律实践活动体现出来,脱离了诉讼当事人、法官、律师、检察官的法律活动,法律技能就失去了物质载体,判例是“法律人”经验的体现,只有理论素养而缺乏操作技能的学生不能适应工作,必然要被淘汰。
”[5]3.以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为教学核心美国法学教育中的教学任务上是为了让学生掌握判例法学的法律技术,课堂教学强调通过研究判例来掌握法理与法条,培养学生像法官、检察官、律师那样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其考试的方式和内容也是在判定考生是否分阶段地具备法律职业所必需的学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判例摘要和判例分析过程贯穿于教学过程。
课前老师会安排一个假想或真实的案件,再提供判例索引,让学生按图索骥,找到判例集,摘录诸如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诉讼理由,案件的主要事实,法律根据,法院的推理和裁定,裁判和评论等主要内容。
随后老师引导学生进行课题分析,具体步骤如下:(1)比较判例中的关键事实和目前案件中的关键事实,查看是否有相似点;(2)比较判例中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与目前案件中有争议的法律;(3)判断以前的法院意见与现在的案件或事实情况是否类似。
除了此种课堂讨论和分析外,还有模拟法庭这种方式:即从律师界、司法界和学生团体中推出“法官”,学生以辩护人的身份进行辩护。
有时学生还参加学校与地方法律帮助机构合作安排的活动,给穷人提供法律援助从而获得实践经验[6]。
在对学生基本职业技能的培养上,他们十分重视判例教学的直观性、准确性和灵活性,用判例培养学生批判思考的能力、审核证据的技能、获取和运用信息的技能、谈判辩论的技能、沟通协调的技能、起草法律文书或合同的技能。
二、我国卫生法学专业案例教学法的问题卫生法学是将医学、药物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专业相互渗透和交融而产生,这两门学科的实践性都非常强,故卫生法学的教学需要高度注重实践教学。
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卫生法学教学紧密联系实践的重要途径。
早在1915年,旧中国东吴大学法学院曾经在英美法课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
新中国成立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这一教学方法才重新受到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率先开始运用案例教学。
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首次设置案例实务作为专业课程,采取以真实个案为背景,邀请北京海淀区法院的法官进行授课。
这一做法,已在许多法学院校推广[7]。
案例教学法对于培养卫生法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案例教学在卫生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地位有待提高案例教学在卫生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取决于案例在司法体制的地位。
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判例具有法律约束作用,所以判例具有极高权威。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传统一直是重视抽象思维和抽象理论,未实行判例制度,已生效的判决对法院审判工作没有拘束力。
虽然《最高法院公报》公布的典型案例具有较高权威性,对于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但是指导不等于约束力,这些指导案例没有法律拘束力,司法界也没有形成自觉运用指导性案例的习惯和氛围。
案例在司法体系的地位得不到提高,案例教学也就得不到深入开展。
(二)案例教学流于形式在卫生法学专业课堂上,各个课程比如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医疗纠纷与法律实践等课程中案例教学的设置较随意,不够科学,而且案例教学的学时分配欠规范,或多或少,缺乏总量控制。
有的部分案例较多,教师就多讲此部分的案例,有的部分案例较少,教师可能会少讲甚至不讲。
比如在卫生法学课程中医疗事故、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部分,由于案例非常丰富,所以很多教师采用案例式教学讲解这部分,最后统计下来,加上其他部分的案例教学,总量可能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这样可能会挤占理论课的课时;而对于放射卫生等部分,典型案例较少,教师可能就草草举例结束。
案例教学的学时通常由教师随性安排。
如有的教师在整学期大部分课时都进行理论授课,将最后的几个学时进行案例教学,选择综合性的典型案例进行课堂讨论,面对这样的案例,课堂时间往往略显紧张,导致教师不得不草草收场,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不可能在短短几个学时的课堂中就能得到提高,难以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作用。
此外,从案例教学方法的课堂教学过程来看,我国的案例教学教师先对基础知识的讲解,再举出案例进行讨论。
我国目前的案例教学法大多采用“课堂讲授一举出案例一提示与讨论一给出结论”的模式。
在为数不多的课堂讨论中,学生既无课前的资料查询和准备,也无课堂辩论的针锋相对,学生只是在短短几分钟的课堂讨论过程中思考案情,再翻查法条依据,最后只等教师将所谓的“标准答案”公布,就可偃旗息鼓。
这样的案例教学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也无法拓宽学生的视野,有流于形式之嫌。
(三)教学案例的来源较为混乱目前法律界出版的案例教程等一类的相关书籍,大多是案例汇编,有些是真实案例,有些是虚构案例,缺乏对诉讼的过程、不同观点的论争、不同审级的裁判结果和理由、社会因素等进行深入地法理分析。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每年处理的各类案件达数百万件,这些案件中不乏蕴含着丰富法理的案例,但这些案例只有一部分被法院公开判决书,作为案例教学法重要素材的起诉书、答辩状、证据内容、庭审目录等重要内容通过公开的法院网站无法获取。
最高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从选送申报到确认发布都有一套规范的制度,是具有极高价值的案例教学法的素材,但它们数量较少,无法满足卫生学专业各个课程的教学。
于是很多学校将目光投到新闻媒体。
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中国法庭》等栏目中的每一期节目至少讲述、分析一个真实案例,或者展示具体案件的庭审过程,这些案例都带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性,而且经过电视台编导们用艺术化的手段再现案例,通过类似电影叙事的方法,结合十几分钟的现场采访,随着情节的跌宕起伏再配合背景音乐,形成有人物、有图像、有声音、有背景的优秀案例节目,内容往往扣人心弦,加上高水平主持人声情并茂地评说,有针对性的提问,专家学者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精深讲解,能够调动起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积极性,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但这些节目中较多刑事案例和民事案例,而且较多集中在一些高发性的罪名种类和民事纠纷种类中,刑法和民法中很多重要内容没有相关的案例节目,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卫生监督学、国际法等卫生法专业中的很多课程,这些栏目往往没有或者较少涉及这些课程的案例。
所以这些电视栏目无法满足卫生法专业的教学案例需求。
很多情况下,在案例教材质量不佳情况下,卫生法专业的教师就自己收集、整理。
由于受渠道、精力、财力等的局限,使得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大打折扣。
(四)教学机制不成熟目前卫生法专业的案例教学法没有一套成熟的教学机制。
从师资力量来看,有的教师本身是兼职律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课堂上以其办理过的案件作为案例来源,往往讲述生动。
有的教师本身没有实践经验,法律职业能力不强,只有照本宣科,宣读案例,然后展示标准答案。
有的教师会请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来进行案例教学,但他们可能办案经验丰富,但教学经验缺乏,而且他们的授课时间不固定,也不可能长期担任某一门课程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