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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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法考知识点总结

商法法考知识点总结

商法法考知识点总结商法,作为法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商业活动中的各种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商法法考涵盖了商法的基本理论、商事主体、商业合同、公司法、证券法等内容。

在商法法考中,考生需要全面掌握商法的相关知识点,对于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有一定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因此,对商法法考知识点进行系统总结,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准备商法法考试。

一、商法的基本理论商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商法的概念、特征、功能、地位、发展趋势等内容。

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定,具有特定的商业性质和功能。

商法是国民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具有独立的地位,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商法不断发展和完善,商法的相关知识点也需要与时俱进,充分把握商法的基本理论,有助于考生更好地把握商法的要领。

二、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是指进行商业活动的各种主体,包括商业企业、商业组织、商业个体等。

商事主体的种类很多,例如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商事主体在商法法考中的相关知识点主要包括商事主体的认定、设立、变更和解散等内容。

商事主体在商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商事主体的相关知识点的掌握和了解,有助于考生更好地理解商法的实质和特点。

三、商业合同商业合同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法中的商业合同有着很多的种类,例如买卖合同、合作合同、委托合同等。

商业合同在商法法考中的相关知识点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内容。

商业合同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知识点,对于合同法的理解和掌握,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应对商业合同的相关问题。

四、公司法公司法是商法中的重要分支,涉及到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和解散等内容。

公司在商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点的掌握和了解,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应对公司法方面的考试题目。

五、证券法证券法是商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证券的发行、交易、监管等内容。

证券市场对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财政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证券法的相关知识点在商法考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大全

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大全

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大全一、法律体系与法律思维1. 法律的含义、特征和作用2. 法律的分类和法律规则的结构3. 法律体系和法律思维4. 法律职业的道德与法律规范二、商法基本概念1. 商业法律的含义与职能2. 商业法律与其他法律的关系3. 商事主体的认定4.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识5. 商事法律行为三、商事主体1. 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2.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3. 商事主体的成立与终止4. 商事主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四、商业合同1. 商务合同的含义与特征2. 商务合同的分类与效力3. 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4. 商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5. 商务合同的保证与担保6. 商务合同违约责任五、商法的特殊规定1. 买卖合同法的规定2.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3. 保险合同与信托合同4. 融资租赁法律规定5. 典当法律规定6. 金融衍生品合同六、商事法律行为1. 商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2. 商事法律行为的生效与效力3. 商事法律行为的撤销与变更七、商法的纠纷解决方式1. 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分类2. 仲裁的基本概念与职能3. 诉讼的基本程序与规定八、商业贸易1. 商务活动的许可和审批2. 商业活动的登记3. 商务活动的税务规定4. 商业活动的价格监管5. 商业活动的广告规定九、商法的国际化与全球化1. 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2. 国际商法的产生与发展3. 国际商法的规则体系4. 国际商法的纠纷解决十、商法的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1. 商法的现代化理论基础2. 商法的现代化的内涵与意义3. 商法的现代化路径选择4. 商法的可持续发展路径需要注意的是,在总结商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加深理解和记忆。

同时,在总结时也可加入一些商法案例分析,以便在考试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商法主观知识点总结图

商法主观知识点总结图

商法主观知识点总结图一、商法概述商法是研究商业活动法律规范的法律学科。

商法是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商法是商业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开展商业活动中遵循的法律规范,商法是国家对商业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手段。

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国际商法等多个分支学科。

二、商法的基本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商法的一项最基本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

商业活动的主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秩序,维护规则,遵循诚实、自觉的原则。

2. 自愿原则:商法是以自愿交易为前提的。

任何商业行为均应由自愿的意愿实现,不得强迫、欺骗、威胁对方参与商业行为。

3. 公平交易原则:商业活动应当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

即市场主体在商品交换中不得采取欺诈、不当的手段,不得损害交易对方的利益。

4. 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商法的制定目的是旨在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

法律应当对商业活动实行保护和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自由竞争原则:商业活动应当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中进行。

市场主体应当受到公平竞争的法律保护,不得出现垄断、垄断规模的商业活动。

6.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商法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业活动的各方参与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利益,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商法的基本要素1. 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是商业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事主体是商业活动的主体,是商法适用对象。

2. 商业行为:商业行为是商事主体在开展商业活动中发生的行为,包括交易、合同、经营等行为。

3. 商业活动:商业活动是指商事主体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商品流通等。

4. 商法规范:商法规范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制度。

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多个分支学科。

5. 商法制度:商法制度是指商法规范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和管理措施,包括公司治理制度、商标注册制度、专利权保护制度等。

商法总论知识点总结

商法总论知识点总结

商法总论知识点总结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商业合同法、证券法、保险法、国际贸易法等内容。

商法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对商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以供参考。

一、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制度,其基本目的是维护商业活动的秩序,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同自由原则、信用保护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商法的主要内容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商业合同法、证券法、保险法、国际贸易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方面。

其中,公司法主要涉及公司的组建、运营、治理等问题;商业合同法主要涉及商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问题;证券法主要涉及证券发行、交易、投资等问题;保险法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的订立、理赔等问题;国际贸易法主要涉及跨境贸易的规范和保护等问题;知识产权法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等问题。

三、商法的适用范围商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到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公司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投资者之间的投资活动等。

商法的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并且与其他法律领域的交叉也日益频繁。

四、商法的立法和实施商法的立法依据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实际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机关进行制定和修改。

商法的实施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配合和执行。

同时,商法的实施还需要企业、消费者、投资者等各方主体的自觉遵守和积极配合。

五、商法的发展趋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商法领域将面临许多新挑战和发展机遇。

未来商法的发展趋势可能包括国际化、法治化、信息化等方向。

六、商法的重要性商法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商业主体权益、促进商业活动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等方面。

商法原理期末重点笔记总结

商法原理期末重点笔记总结

商法原理期末重点笔记总结一、商法概述1. 商法的定义商法是研究商业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商业活动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

2. 商法的特点商法是以商业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学科,具有实践性、普遍性、经济性、规范性和调整性等特点。

3. 商法的基本任务商法的基本任务是调整商业活动中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维护商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4. 商法的体系结构商法的体系结构包括一般部分、特殊部分和附则部分。

二、商法主体1. 商事主体的定义与分类商事主体是指参与商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事主体分为法人和非法人两大类型。

2. 商事主体的法人属性法人是由国家法律承认并给予法律地位的组织或个人,具有独立的财产,可以享有财产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3. 商事主体的准法人属性准法人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财产、权益和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4. 商事主体的非法人属性非法人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并依法受到制约、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5. 商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商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财产权益、人身权益、行为权利和合同自由原则。

6. 商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可能面临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欺诈责任和担保责任。

三、商事登记与管理1. 商事登记的定义与意义商事登记是指商事主体进行登记,使其依法享有与商事活动相关的权益和义务。

2. 商事登记的种类商事登记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海关登记等。

3. 商事登记的程序与要求商事登记的程序和要求主要包括提交登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领取登记证书等。

4. 商事登记的效力商事登记具有证据效力和公示效力,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登记义务并保持登记内容的准确性。

四、商事契约与合同1. 商事契约的特点与种类商事契约是商事主体之间建立和发展商业关系的法律行为,具有自愿性、约束性、相互性和稳定性等特点。

2. 商事合同的订立和生效商事合同的订立和生效主要包括合意达成、合同形式、合同对象和合同履行等要素。

商法知识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总结商法是指规范商业行为的法律体系,是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规范之一。

它涉及了诸多领域,如合同法、公司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在商务活动中,了解商法的知识点对于提高商业运作的效率、规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商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有关商法的基础知识。

1. 合同法知识点合同是商业交易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形式。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的规则。

其中,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要约和承诺的双重要素,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否则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协商、一方通知等方式进行。

2. 公司法知识点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规定。

在公司法中,最常见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条件、组织形式、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公司法还对公司的章程、董事会、股东大会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 商标法知识点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规范。

商标是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其具有独立性、显著性和区别性三个基本要素。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程序,以及商标的使用和保护。

侵犯商标权益可能会导致侵权行为的追究和承担民事责任。

4. 著作权法知识点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益的法律规范。

著作权是对于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独立创作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保护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复制、传播、展示等行为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包括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自由、得到真实信息的权利、享受良好售后服务的权益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商家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强制交易、不得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规则,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商法作为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涉及到合同、公司、商标、著作权和消费者权益等方方面面。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技巧总结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技巧总结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技巧总结一、理解背诵的重要性商法是一门理论性非常强的课程,知识点众多且繁琐。

熟悉和掌握这些知识点对于解答考试问题至关重要。

背诵可以帮助我们熟悉知识点的内容和顺序,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对于商法这门课程,我们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掌握所有的知识点。

因此,我们应当事先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将知识点分成不同的章节和主题进行学习。

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分配学习任务,将知识点逐步吸收和掌握。

三、有选择地重点背诵商法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学科,知识点繁多。

考试中不可能涉及到每一个知识点,因此有选择地重点背诵非常重要。

可以参考教材和课堂讲义,根据教师的强调和重点,确定哪些知识点是必须掌握的,并将其作为背诵的重点。

四、采用多种方法背诵背诵的方法可以根据个人的习惯和喜好来选择,但最好是采用多种不同的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可以采用朗读、写作、默写、分类整理等多种方式来背诵。

朗读可以帮助我们熟悉知识点的内容和语言表达;写作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应用知识点;默写可以检验我们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分类整理可以帮助我们梳理知识框架和思维逻辑。

五、互动交流式学习商法的学习不应只是孤立地背诵和记忆,而应该是互动交流式的学习。

可以组织学习小组,进行知识点的复习和讨论。

可以在课堂上积极提问,与教师和同学互动交流,以加强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

六、多做习题和模拟试题做习题和模拟试题是巩固和应用背诵的重要环节。

可以找一些习题和试卷来进行练习和模拟。

通过做题和模拟,可以检验我们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也可以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

七、加强对法律条文的背诵商法是以法律条文为依据的学科,因此加强对法律条文的背诵非常重要。

可以选择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进行背诵,对于商法学科的理解和应用都有着重要的帮助。

八、形成知识的网络结构商法是一个知识系统,各个知识点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和依存关系。

商法经典案例加知识点总结

商法经典案例加知识点总结

商法经典案例加知识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总结:
1. 产品责任法
产品责任法来源于《民法典》,对产品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产品制造商如果采用缺陷喝不安全的设计对一名消费者造成损害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本章节的规定要求相关赔偿。

如构成产品召回,由于产品标明虚假的或者误导性信息等都属于产品责任的具体范围。

2. 危险品和损害赔偿
对于危险品的属性和危害公司商品的行为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实施了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双保险。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企业对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及使用说明出示虚假信息,或者隐瞒有关重要性能、用途等情节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国家机关依法归责,生产企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该期间引起的消费者损害。

3. 商品瑕疵的责任
在生产、销售等流通的我国商品瑕疵来源问题上必须由对消费部门和消费者负责。

《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规定和有害、事中国安全性的产品和因颁出使用说明、生产、加工等不符1质量标准的,负责召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4. 典型案例解析
“Donoghue v Stevenson”案为一起典型的商品责任案例,根据该案的适用范围和经验,可以为类似案例进行指导。

在类似案例中,判断是要的是生产商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进行消费者赔偿。

在此案例影响下,让人对护消费者人身及权益的立法意图加以释明,立法立融入了放宽经营者和生产者适合的后则,明确了委者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商法知识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总结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与商业关系的法律体系,包括商事主体资格、商事登记、商标专利、合同法、公司法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对商法的若干核心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概述。

一、商事主体资格商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商事主体资格的认定。

商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的商事主体资格从出生时开始,终止于死亡。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成立依法进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商事登记商事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根据法定的登记要求,将相关的商事信息报送给商事登记机关,获取相应商事主体资格的程序。

商事登记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工商登记是商事主体依法申请和报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其经营者品名及其有关资料并颁发《营业执照》的法定程序。

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申请进行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商标专利商标和专利是商法中的重要知识点。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商标的注册可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独占权利。

专利是对发明的一项技术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

商标和专利的保护可以促进科技创新和商业发展。

四、合同法合同法是商法中应用最广泛的部分。

合同是指自愿订立的平等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

合同法规定了基本的合同原则,如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五、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规定。

公司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由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经营的商事组织。

公司法系统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权分配、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商法的知识点涉及面广泛,上述只是其中的一些核心内容。

了解和掌握商法知识对于从事商业活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士来说都至关重要。

希望本文的总结能够为读者对商法知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把握,并在实践中能够运用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商法素养。

法考商法知识点总结

法考商法知识点总结

法考商法知识点总结一、商法的基本概念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商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它由多个分支构成,包括公司法、商业合同法、商业登记法等。

商法的基本功能是规范商业活动,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二、商法的主要内容1. 公司法:公司法是商法的基础法律,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股东权益和公司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公司法的内容涉及公司类型、企业股东、公司董事、公司监事等各种相关规定。

2. 商业合同法:商业合同法是商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主要规定了商业活动中各种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商业合同法还包括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3. 商业登记法:商业登记法主要规定了商业主体注册登记的程序、条件和法律效力等方面的规定。

商业登记法包括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登记、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等各种登记规定。

4. 其他相关法律:商法还包括了各种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包括了公司税法、商标法、专利法、消费者保护法、反垄断法等各种相关法律。

三、商法的适用范围商法适用范围广泛,涉及了商业主体、商业交易、商业合同等各种商业活动。

商法的适用主体包括了各种商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种商业主体。

商法的适用对象包括了各种商业活动中的各种商业合同、商业交易和相关权益等。

四、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自由、诚信、合法和秩序。

商法是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它要求商业活动主体必须遵循公平竞争、自由选择、诚信合法的原则进行商业活动。

五、商法的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商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未来商法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制度的完善:未来商法的发展将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包括公司法、商业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完善和更新。

2. 国际化:未来商法的发展将更加注重国际化的趋势,包括了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合同、国际商标注册等方面的发展。

商法二知识点总结

商法二知识点总结

商法二知识点总结商法是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法律体系。

在市场经济中,商业活动日益频繁,商业主体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商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市场经济中的商业活动,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运行,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一、商法基本原则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自由原则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营自主权,商业主体在市场上享有自由经营的权利。

公平原则规定了市场上的交易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诚实信用原则则要求商业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应当遵守契约精神,不得采取欺骗、强迫等不正当手段。

这三个原则是商法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二、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作为经营主体进行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商事主体包括了工商户、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工商户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经营贸易、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企业。

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名义经营,独资经营的商业主体。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商业主体。

商事主体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

商事主体可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作为原告或者被告参加诉讼。

三、商业合同商业合同是商业主体之间为了订立、变更、解除、履行合同目的,建立和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商业合同是商业主体之间进行商业活动的基本方式。

商业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合同要约、合同承诺、合同对价等要素。

商业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合同的自愿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商业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未经法定程序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合同无效。

商业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共利益的,对社会行为造成严重不公正结果的,应当被宣告为无效。

四、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商业主体为了获得竞争优势,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商业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了虚假宣传、不正当垄断、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多种形式。

商法学实践教学总结(3篇)

商法学实践教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商法学作为我国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培养具有商法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

实践教学是商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践,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本文将结合本人参与商法学实践教学的经历,对实践教学进行总结。

二、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1. 案例分析在商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案例分析是主要的教学形式。

通过分析真实案例,使学生了解商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掌握商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案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法案例分析:分析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公司法案例分析:分析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3)证券法案例分析:分析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4)破产法案例分析:分析破产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模拟真实案件,让学生在模拟法庭上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模拟法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模拟合同纠纷案件:让学生了解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2)模拟公司纠纷案件:让学生了解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公司法的相关知识。

(3)模拟证券纠纷案件:让学生了解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证券法的相关知识。

(4)模拟破产案件:让学生了解破产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破产法的相关知识。

3. 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是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参观企业、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机构,让学生了解商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实地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参观企业: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运营模式、法律风险等。

(2)参观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法律服务的流程等。

(3)参观证券公司: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等。

4.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是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写作法律文书,提高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商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商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商法重点知识点总结一、商业合同商业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涉及了商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在商业合同中,有一些重要的知识点需要我们重点了解和掌握。

1. 合同的要件:合同的要件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标的的法律对象、合同标的的合法内容和合同形式的合法要求。

2.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和符合法律规范。

在合同的成立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否一致,以及合同标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条款及履行的方式和次序。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关系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规定,避免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的法律风险。

5. 合同的违约与救济:合同当事人未履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构成违约。

违约情形下,另一方可以采取合同解除、违约金赔偿、索赔等措施,以获得合法的救济。

以上就是商业合同中的一些重点知识点,合同是商业活动的基础,对合同的了解和掌握是商业人士必备的基本技能。

二、公司法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组织和经营行为的一部法律法规,其内容涉及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

在公司法领域,有一些重要的知识点需要我们重点了解和掌握。

1. 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组织形式和组织程序的合法建立。

按照中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公司名称的申请、组织机构的设立、财产出资、股东大会的召开等程序。

2. 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公司内部机构和管理体系的组织形式和程序。

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及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

3. 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是指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体系和经济活动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商法期末知识总结

商法期末知识总结

商法期末知识总结一、商法概述商法是以商业活动为对象,规范商业主体之间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商法包括商法原理、商法法规、商法适用原则和商法制度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商法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商业主体之间的平等交易,保护交易安全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商法主体商法主体包括个体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个体商户是指个人独资经营的商业单位,企业法人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设立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股份公司等。

商法主体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享受相应的权利。

三、商法合同商法合同是商业主体之间平等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定效力的协议。

商法合同要具备合法性、自愿性、平等性和诚实信用原则。

商法合同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多种类型。

四、商法责任商法责任是商业主体在交易活动中承担的法律义务。

商法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他人受到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五、商法纠纷解决商法纠纷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协商是商业主体在纠纷发生前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是有关机构或者组织以公正、中立的态度对商业主体进行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是商业主体通过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对纠纷进行仲裁解决的方式。

诉讼是当事人通过法院对商法纠纷进行诉讼解决的方式。

六、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商法与国际经济法是两个相互关联的领域。

商法是国际经济法的一部分,同时商法也受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国际经济法是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

七、商法的发展趋势商法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国际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商法越来越具有国际化特征。

2. 信息化: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商业活动越来越依赖于信息技术的支持,商法也需要不断适应信息化的要求。

3. 创新性:商业活动的日新月异要求商法具备创新性,不断适应新业态、新技术的发展。

商法导论知识点总结

商法导论知识点总结

商法导论知识点总结一、商法的基本概念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中各种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国家对商业活动中的主体关系和物权关系进行调整和规范的一种法律制度。

商法包括民商法、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商法的法律体系商法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关联,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商法的法律体系包括:1.《合同法》:主要规范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违约等问题。

2.《公司法》:主要规范了公司组织、管理和经营等问题。

3.《担保法》:主要规范了担保行为的法律关系。

4.《商标法》:主要规范了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等问题。

5.《外汇管理法》:主要规范了外汇交易和管理等问题。

6.《银行业法》:主要规范了银行业的监管和经营等问题。

三、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愿原则:商业活动基于自愿进行,各方行为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2.平等原则:商业活动各方行为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平等自愿。

3.诚实信用原则:商业活动各方行为主体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4.安全保障原则:商业活动中保障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安全利益。

5.合法原则:商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经营。

四、商法的主体关系商法的主体关系是商业活动中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是商业活动中各方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公司关系:公司关系是商业活动中公司与公司、公司与其他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

3.合伙企业关系:合伙企业关系是商业活动中合伙人之间、合伙企业与其他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

4.股权关系:股权关系是商业活动中股东与公司、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金融关系:金融关系是商业活动中金融机构与客户、金融机构与其他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

五、商法的物权关系商法的物权关系是商业活动中各种财产权利和财产处置权利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动产权利:不动产权利是商业活动中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利关系。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方法总结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方法总结

商法期末知识背诵方法总结一、内容整理和分类商法是一个相对独立且有一定逻辑关系的学科,知识内容较为丰富。

在背诵商法知识时,首先应将知识点进行分类和整理。

可以按照章节、主题或者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整理,将相关内容归类在一起,以方便记忆和复习。

二、重点、难点标注商法知识包含很多重点和难点,对于这些内容,可以在笔记中进行标注和突出显示。

这样有助于在复习时更快速地找到重点内容,集中精力记忆和理解。

同时,也可以将这些重点、难点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一个专门的复习文档,供复习时参考。

三、概念明确和理解深入商法涉及大量的法律概念和定义,对于这些知识点,要确保概念明确并且理解深入。

可以将概念进行逐个记忆,并结合实际案例加以理解和运用。

切记不要死记硬背,而应理解其中的逻辑和思维方式,这样有利于在考试中更好地应用。

四、案例分析和运用商法知识离不开实际的案例和应用,因此在背诵商法知识时,要注意案例的积累和分析。

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理解案例中的法律逻辑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同时,还要将这些案例应用到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规定中,形成知识结构的完整性。

五、书写和口述商法知识的背诵不仅限于默写,还可以通过书写和口述来加深记忆。

可以选择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或概念进行书写,以加深记忆和理解。

同时,也可以选择一个理解较为深入的知识点,通过口述的方式进行复述和总结,加强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六、多种形式的复习商法知识的记忆和掌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复习和巩固。

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复习,比如轮换复习、错题回顾、模拟考试等,使知识的记忆更牢固。

此外,还可以与同学进行小组讨论和知识互动,巩固和补充个人的知识盲区。

七、心理调适和良好状态在背诵商法知识时,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和心理状态。

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和环境进行学习,确保专心致志。

同时,也要注意放松和调节,避免过度压力导致焦虑和记忆困难。

总之,商法期末考试是对学生对商法知识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查的重要环节。

商法普及知识点总结

商法普及知识点总结

商法普及知识点总结导言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了商业主体的权利义务、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以及市场秩序的维护等内容。

商法的核心是保护商业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秩序的正常运转。

本文将就商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和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法的基本概念1.1 商法的概念商法是关于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是规范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则体系,涵盖了商业主体的权利义务、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以及市场秩序的维护等内容。

商法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商业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秩序的正常运转。

1.2 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商法是民法的一个分支,它以规范和管理商业活动为主要任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与民法有一些不同。

商法囊括了许多特殊的商业法律规则,包括了独立于民法的一系列法律规则,诸如合同法、票据法、公司法等。

同时商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制于民法的通则。

1.3 商法的发展历程商法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了罗马法、商法将近的产生、商法代码的颁布以及商法体系的不断完善等阶段。

在发展过程中,商法不断与民法相互作用和融合,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商法体系。

二、商事主体2.1 商业主体的概念商业主体是指在商事活动中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商业主体包括了商人和商业组织两大类。

2.2 商人的特征商人是进行买卖、互易或者提供服务以获取利润的个体经营者。

商人的特征包括了经营行为、经营目的、经营风险以及经营责任等。

2.3 商业组织的类型商业组织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以共同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组织形式。

商业组织包括了合伙企业、公司、商业联合体等多种类型。

2.4 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商事主体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不论是商人还是商业组织,都应当依法履行其在商事活动中的特定法律责任。

三、商事法律行为3.1 商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商事法律行为是指在商事活动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法律目的,主体依法发出意思表示,受到法律保护并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

商法总结

商法总结

商法学第一编商法总论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一节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商事的含义商事:泛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的总称。

二、商事的范围商事的范围非常广,几乎包括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交换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活动。

买卖活动是商事活动的核心三、商法调整的对象商事关系:基于营利性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商事关系特点:①平等主体的关系②基于营利性行为而形成社会关系。

四、商法的概念①广义的商法: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狭义的商法:仅指国内法中的商事私法,也是通常意义的商法。

③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一国立法机关所指定的以商法或商法典命名的成文法典。

④实际意义上的商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商法的性质与特点一、商法的性质①商法是私法②商法是实体法③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二、商法的特点①私法与公法规范的融合②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③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④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技术性⑤国际性第三节商法的地位一、民法与商法①民商合一(我国)②民商分立③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二、商法与经济法区别:①调整对象不同:商法调整为平等主体之间从事商事交易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②法律规范的属性不同:商事规范以任意性规范为主,以强制性规范为辅;经济法为强制性规范,少任意性规范③调整方法不同:商法调整机制为市场机制和民事责任;经济法调整方法为强行机制和行政责任④规范内容不同:商人和商行为的原则性规定、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等;经济法包括经济法主体及其经济职能的原则规定、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宏观调控法等。

第四节商法的基本原则一、商事主体法定原则:①商事主体类型法定②商事主体内容法定③商事主体程序法定二、确认和保护营利原则三、促进交易简便快捷原则:①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②交易规则定型化③短期时效主义四、维护交易公平原则五、保护交易安全原则:①公示主义②强制主义③外观主义④严格责任主义第二章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第一节商事主体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商主体:指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商法知识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总结商法是指以商事活动为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主要涉及商业交易、公司法律关系、商标专利、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总结商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是商法中的重要概念,指从事商业活动的各类主体。

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

法人指由国家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其他组织包括非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商事主体在商法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商业合同商业合同是商事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商业交易的基础。

商业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等。

商业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如要有合同意思表示、要有真实意思表示等。

商业合同的履行要求各方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可以解除合同。

三、公司法律关系公司法是商法的重要分支,主要涉及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

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公司法设立,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盈亏的经济组织。

公司的设立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包括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等。

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个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四、商标专利商标和专利是商法中的知识产权制度。

商标是指用于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

商标的注册可以获得商标权,保护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并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产品或者方法的保护。

专利权利人可以享受专利的独占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五、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是商法中的重要内容,涉及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

商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不合理条款等行为的禁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涉及到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还包括了消费者组织的参与和监督。

商法知识点重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重点总结

商法知识点重点总结一、商法的基本概念商法是以规范商业活动为主要目的的法律体系,其基本概念包括商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1. 商法的概念商法是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体系。

商法是指以商业活动为对象,以调整商业关系为目的,制定并适用于商业活动的一整套法律规则和制度。

商法的领域包括商业合同、公司法、商标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 商法的特点商法的主体为商业主体,其内容主要为商业活动。

商法的特点主要包括主体对象广泛、法律制度灵活、法律责任重大、法院特别设定等。

3. 商法的作用商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商业活动的规范、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商业发展、促进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

二、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契约自由原则、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等。

1. 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契约,其形式和内容由双方自由决定,法律不干涉。

2. 信用原则信用原则是指商业主体在商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主体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侵害其他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商业合同法商业合同法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

1.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形式和效力。

合同成立要满足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

2.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

合同的履行应当实现合同的履行义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合同标的发生变化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四、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经营活动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组织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资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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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一、商法的概念、特征:P7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上市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商法仅指商法典及其附属法规;广义上包括全部商事法律部门。

特征: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4.商法的公法性;5.商法的国际性。

二、论述商法的原则:P10商法的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商法的性质和宗旨,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是制定商法典的根本出发点更是适用商法的指导原则。

(一)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是传统商事交易行为之自由主义向现代商事活动之国家干预转变的结果,是现代商事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商事登记制度的基础,充分反映了作为私法的商法所含有的公法性成分。

主要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和商主体公示法定。

商主题类型法定是指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在组织形式上由法律予以明确设定。

商主体内容法定是指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

商主体公示法定是指商主体的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

(二)公平交易原则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将民法的公平原则具体体现在商法中,形成了公平交易原则。

商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商行为,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商事交易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平交易原则主要体现在1.商事交易主体的地位平等;2.诚实信用。

(三)交易简便、迅捷原则商品流转规律客观上要求法律应充分保证商品交易的简便迅捷。

各国立法都将交易简便迅捷作为商事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并将其贯穿于各具体商事法规和商事管理的全部内容之中。

体现在:1.交易简便;2.商事诉讼请求采用短期时效;3.定型化交易规则。

(四)鼓励交易原则。

商法以鼓励交易为其基本原则之一,目的在于通过最大化的优化和利用资源,最大可能的促进社会经济交往。

其表现为:1.通过确立商法的其他基本原则,在合法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尊重当事人的交易意愿等,促进交易;2.最大可能维护交易的有效性;3.对于有过错或失误的交易行为,最大可能的为交易行为人提供补救机会。

三、简答商法调整对象:P13是指商法作为特殊的法律规范体系对现实生活发生作用的范围。

我国学者认为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法律关系。

其内涵包括:1.商法调整营利主体 2.商法只调整营利主体的营利行为 3.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是各种企业组织 4.商法调整的是营利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5.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关系,其主体地位平等 6.营利主体的活动必须发生在持续经营中四、商事法律关系P14:因商行为的实施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来说,指商主体及其民事主体在实施商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简答商法的渊源P16:是指商法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

是对商事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效力的重要来源,是商事经营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传统商法中,主要为商制定法、商判例法、商习惯法、商法学说。

我国商法渊源主要为制定法、立法和司法解释、商事自治法,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商事自治规则。

六、商法与民法关系P18:商法和民法的联系密切,区别明显,表现在: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

但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现,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

但民法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商法则以私法为主体,兼有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

3.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商法调整范围有限,仅适用于民事主体中从事商事经营活动哪一部分或商人所从事的商行为。

七、公司分类P101小题:1.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2.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3.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4.母公司和子公司。

5.总公司和分公司。

6.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一次足额缴纳。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只有1人,其董事会成员3-13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数的35%。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1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

八、证券的概念和特征P217:是指资金需求者为了筹措长期资金而向社会公众发放由公众购买,且能对一定的收入拥有请求权的投资凭证。

特征:1.是一种投资权利证书。

2.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证书。

3.是一种面值均等的权利证书。

4.一种含有风险的权利证书。

九、股票和债券的区别(大题)P219: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表明股东所持股份数额和权益的一种有价证券。

债券是指政府或金融机构或公司依法向投资者出具的在一定时期内按约定条件旅行还本付息义务的一种有价证券。

1.收益的多少不同。

债券收益通常是固定不变的,股票收益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定。

2.风险大小不同,债券发行的条件是预先约定的,发行人无论盈亏如何,一般都须全面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一般几乎没有风险。

公司债券相对风险大一些。

股票投资比债券投资风险大得多。

3.持券人与发行人之间所发生法律关系不同。

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是债权,可在公司倒闭时,请求用公司显示自查现行偿还;股东享有的是股东权,可对公司经营活动依法干预,必须在满足债权人要求后,才能要求分配剩余资产。

十、(小题)证券法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十一、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P273股票上市的基准:1.规模基准,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2.经营基础基准,一般指公司的资本结构、盈利水平。

3.股权分布基准,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其他基准: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股票上市程序;申请核准、签署上市协议、公告上市、挂牌交易十二、上市公司的概念P109: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特点:是股份公司的一种;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股票获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破产概念P311:狭义上的破产是指破产清算,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就债权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十四、论述破产法律制度构成P314:概念1.破产和解程序:指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作出破产宣告之前,为预防和避免债务人宣告破产起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按照多数决规则达成的中止破产程序进行的协议以及围绕该协议的履行而设置的一项制度。

执行的基本思路:1.和解协议的内容注重于债权人的让步;2.本质上属于当事人自愿协议范畴,可以约定一些债权人让步后对债务人经营方面适度干预和监控的内容,同时又是一种强制和解,不需要经过全体债权人的一致同意;3.属于法院内的和解,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应当允许法院对协议实施必要的引导和干预。

4.程序开始的条件应当比破产清算条件宽松。

2.破产重整程序:指对具有重整原因或者破产原因而又具有再建希望的债务人企业,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营业的重组和债务上的整理,以使其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破产预防程序。

特点是: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也可由债务人股东提出,;2.重整程序可以灵活运用多种措施来达到克服债务人财务困难、留存债务人营业的目的;3.重整计划可以由债务人提出,也可由破产管理人或者债权人提出,并经法院裁定认可。

4.重整计划一旦生效对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法律拘束力;5.债务人的营业应当继续进行。

3.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达到破产宣告界限后,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总财产进行变价,而后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程序制度。

特征:a.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b.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偿债程序;c基本功能和主要目的在于公平的清偿破产人所欠债权人债务,同时对债务人提供一定的救济;d是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在特定机构或人员参与和辅助下实施的一种债务清理程序;e具有总括强制执行的程序的特征。

十五、简答破产界限P329: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只要符合两项标准中的一项,就等于债务人达到了破产界限。

十六、破产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依法申请并获得确认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有权参与分配的债权。

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后对一般无担保债权的习惯称谓。

十七、破产管理人:依照破产法规定,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项的机构或个人。

破产管理人的产生时间(单):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十八、论述保险法的基本原则(P445)1最大诚信原则。

诚实信用是民商法律中最基本的原则,包括“善意”“诚实”“信用”。

对于投保人来说,其义务为:a.将其所知诚实告知保险人 b.信守对保险人的保证。

对保险人来说,其义务为:a.签订合同书时,必须将保险合同的全部条款告知投保人 b.保险人应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支付保险金。

2保险利益原则(简答)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险标的的本身而是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计算的利益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即其利益已经确定或可以被确定。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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