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新建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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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进项税抵扣规定

工程施工进项税抵扣规定

工程施工进项税抵扣规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纳税人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支付的增值税额,可以从其销售工程应税项目的增值税额中抵扣。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工程施工进项税抵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纳税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真实、合法的,且与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相对应。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农产品抵扣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四、交通运输服务抵扣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可以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五、境外服务抵扣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这部分进项税额可以记入待抵扣税额,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纳税人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1.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2. 一般纳税人有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或者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3.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

4.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

5. 其他不符合抵扣条件的情况。

工程施工的进项税抵扣

工程施工的进项税抵扣

工程施工的进项税抵扣一、工程施工的进项税抵扣政策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项目时,需要购买各种原材料、设备和服务,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1. 购买商品、劳务、服务支付的增值税;2. 用于应税项目的;3. 可以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有效的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和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

这一政策有利于促进工程施工行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程施工进项税抵扣的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进项税的合规抵扣:1. 提供有效的发票工程施工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和服务时,需要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有效的发票。

企业应当确保所购买的商品、劳务、服务是应税项目,并且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内容一致。

只有提供有效的发票,企业才能享受进项税的抵扣权益。

2. 合规操作和记录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应当遵守税法规定,合规操作,确保抵扣的进项税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企业需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妥善保存购买商品、劳务、服务的发票和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税务机关的审计和核查。

3. 注意抵扣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的进项税抵扣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

企业需要了解不同种类的原材料、设备和服务的进项税抵扣比例,以确保抵扣的进项税合规有效。

4. 定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定期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只有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企业才能享受进项税抵扣的权益。

因此,企业需要严格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不得拖欠税款。

5. 及时更新了解政策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更新和变化,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合理规划和运用进项税抵扣的权益。

企业也可以通过咨询税务机关或聘请专业税务顾问的方式,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相关帮助。

建筑行业税务了解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政策与抵扣规则

建筑行业税务了解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政策与抵扣规则

建筑行业税务了解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政策与抵扣规则在建筑行业中,税务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了解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政策与抵扣规则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简要介绍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政策和抵扣规则,并分析对企业的影响。

一、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政策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增值税政策是建筑企业必须要了解和应用的重要政策之一。

1. 税率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这意味着建筑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需要按照销售额的11%缴纳增值税。

2. 纳税方式建筑行业的纳税方式一般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其应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方式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其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缴纳增值税。

3. 发票管理建筑企业在进行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时,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抵扣规则为了减轻建筑企业的税负,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建筑行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的抵扣。

1. 增值税进项抵扣建筑企业在购买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与应税销售额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这包括购买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2. 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享受增值税抵扣,建筑企业必须保存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企业需要核对发票的完整性、准确性,并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

3. 抵扣时限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限是在税款申报期内进行抵扣。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抵扣时限是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进行抵扣。

如果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抵扣,将无法享受抵扣的权益。

三、增值税政策与抵扣规则的影响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政策与抵扣规则的正确应用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了解和遵守增值税政策与抵扣规则是企业合规运营的基础。

工程施工税务抵扣

工程施工税务抵扣

工程施工税务抵扣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施工单位的税务抵扣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使得工程施工单位的税务抵扣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单位的角度,探讨税务抵扣的相关问题。

一、工程施工单位税务抵扣的基本概念工程施工单位税务抵扣,是指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货物、接受服务过程中,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用以抵扣其应纳增值税的行为。

工程施工单位税务抵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单位的税负,促进工程施工单位的发展。

二、工程施工单位税务抵扣的主要内容1.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货物、接受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前提是,必须保证发票的真实、合法、有效。

2. 进项税额抵扣: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货物、接受服务过程中,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应纳增值税。

进项税额抵扣的主要内容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等。

3. 固定资产抵扣:工程施工单位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其应纳增值税。

固定资产抵扣的主要内容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等。

三、工程施工单位税务抵扣的注意事项1. 保证发票的真实、合法、有效:工程施工单位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保证发票的真实、合法、有效。

否则,将会影响工程施工单位的税务抵扣。

2. 遵守税务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税务抵扣时,必须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例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抵扣,否则将无法进行抵扣。

3. 加强内部管理: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税务抵扣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务抵扣的顺利进行。

四、结论税务抵扣是工程施工单位降低税负的重要手段。

工程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税务抵扣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抵扣,以降低税负,促进工程施工单位的发展。

财税实务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需抓关键点

财税实务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需抓关键点

财税实务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需抓关键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新建不动产在建工程支出,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纳税人发生的除新建外的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支出,如果超过不动产原值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未超过50%的,可一次性抵扣。

上述不动产原值,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根据上述规定,不动产在建工程支出分两类:一是新建不动产,进项税额须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是除新建外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支出,如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以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的50%为分水岭,未超过的一次性抵扣,超过的分2年抵扣。

因此,判断支出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的50%成为抵扣期限的关键点。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准确计算支出比例。

1. 支出金额按工程各项支出之和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文件规定,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支出的计算,以上述三项支出之和计算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50%,而不是分项计算。

2. 不动产原值指被改建、扩建、修缮、装饰的不动产整体原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文件规定,不动产原值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因此,不动产原值指改建、扩建、修缮和装饰对象的整体原值,而非指某个楼层、某间房屋的原值。

3. 竣工决算前取得的进项税额,先按工程预算金额计算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50%。

由于竣工决算前工程支出总金额无法确定,无法计算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50%,如何抵扣决算前取得的进项税额?笔者建议,先根据工程预算金额初步判断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50%,待工程竣工决算后再调整前期税务处理。

会计实务: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界定

会计实务: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界定

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界定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也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是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又对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进行了界定,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际工作中,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难以准确划分。

如电力企业输电线路、供水企业供水管道,炼油企业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扣抵,当时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作出界定,给征纳双方都带来了执行难度。

实务中对这类设施、设备,根据行业核算要求,虽然按固定资产中的设备类管理,但其构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难以准确划分其究竟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再比如输电线路中的铁塔输电线,它主要由铁塔、绝缘子、导线、横担、金具、接地装置及基础等组成。

其中线路基础是由土建部分构成。

所以有人认为,该资产应属于地上附着物,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会计实务: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会计实务: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按照规定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60%,第二年抵扣比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一、分两年而不是分24个月比如纳税人2016年6月购进写字楼月购进写字楼,,获得增值税税额为1000万元万元..则应该在第一年即6月份抵扣600万元进项税额万元进项税额,,另外400万元进项税额留待第二年6月份再抵月份再抵..有可能600万元进项税额在2016年6月份即得到完全抵扣月份即得到完全抵扣,400,400万元进项税额在2017年6月份即得到完全抵扣月份即得到完全抵扣..而按照24个月个月,,则是将1000万元分摊到24个月逐渐做抵扣逐渐做抵扣. .显然显然,,分两年和分24个月是完全不同的个月是完全不同的. .二、用于自建不动产的材料物资等也需分两年抵扣上述不动产在建工程就是指企业自建不动产的行为上述不动产在建工程就是指企业自建不动产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50%的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值得注意的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财税实务【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之-进项税额抵扣-

财税实务【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之-进项税额抵扣-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析】之”进项税额抵
扣”
导读:在不同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各项目部所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应取得什么类型的发票,如何进行认证,如何进行抵扣,笔者不揣冒昧,试做解答。

【题注】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施工企业所属项目既可能全为简易计税项目,也可能兼有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那么在不同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各项目部所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应取得什么类型的发票,如何进行认证,如何进行抵扣,笔者不揣冒昧,试做解答如下。

关于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主要体现在36号文附件1第二十四条至三十一条以及附件2第一条第(四)项第2款和第3款。

限于篇幅,此处略去,读者可以自行查阅相关文件。

一、进项税额的一般性规定
附件1第二十四条至二十六条分别对进项税额的定义、有效扣税凭证的类型、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不得抵扣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财税[2016]47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5月至7月财政票据之外的通行费发票也属于有效扣税凭证。

二、税法对成本费用的分类
由于不同的成本费用(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下同)适。

建筑工程合同进项税额抵扣

建筑工程合同进项税额抵扣

建筑工程合同进项税额抵扣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施工企业在购进货物、接受应税服务等过程中产生的进项税额,通过合法的抵扣程序,减少其应纳税额的过程。

在我国的税法体系中,增值税是主要的流转税种,其核心特征是税款抵扣制度。

这一制度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其购进货物和接受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一、建筑工程合同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进项税额的抵扣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2. 实际发生原则:施工企业只能在实际购买货物、接受服务发生纳税义务时,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3. 对应抵扣原则:进项税额的抵扣应与销项税额相对应,即施工企业用于某一项目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服务,其对应的销项税额应当相同。

二、建筑工程合同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操作1. 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施工企业必须在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2. 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施工企业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

3. 抵扣的计算:施工企业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抵扣金额。

三、建筑工程合同进项税额抵扣的注意事项1. 施工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否则将无法进行抵扣。

2. 施工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应注意抵扣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因抵扣凭证不合法而导致无法抵扣或被税务机关处罚。

3. 施工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无法抵扣或被税务机关处罚。

总之,建筑工程合同进项税额抵扣是施工企业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施工企业应充分了解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界定

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界定

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界定2014-03-07 11:06:23来源:互联网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也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是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又对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进行了界定,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际工作中,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难以准确划分。

如电力企业输电线路、供水企业供水管道,炼油企业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扣抵,当时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作出界定,给征纳双方都带来了执行难度。

实务中对这类设施、设备,根据行业核算要求,虽然按固定资产中的设备类管理,但其构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难以准确划分其究竟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再比如输电线路中的铁塔输电线,它主要由铁塔、绝缘子、导线、横担、金具、接地装置及基础等组成。

[最新知识]在建工程进项如何抵扣

[最新知识]在建工程进项如何抵扣

在建工程进项如何抵扣在建工程进项如何抵扣,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建工程进项如何抵扣?答:1,在最新的税法中,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在建工程购进的工程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如果领用自产产品应视同销售,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2,新税法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如果你是在建工程中的设备,可以抵扣。

如果是土建项目,就不允许抵扣。

3,此在建工程购进的工程物资如为应用于动产的建设:如机械设备等,则工程物资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若用于企业的不动产建设,该工程物资的进项则不可予以抵扣。

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在建工程不抵扣进项税额。

5,在建工程进项税不可以抵扣,购进原材料等物资全部用于该工程,所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一并计入工程物资。

购入工程用的材料时借:工程物资贷:银行存款领用工程材料时借:在建工程贷:工程物资完工使用时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如果进项税已记入需要转出借:在建工程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值得一提的是,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在建工程);(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对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点是比较清楚的,重点在于的是在建工程进项的抵扣方法,其账务处理您最好是结合相关的案例以便更好的这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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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抵扣不动产的进项税额

如何抵扣不动产的进项税额

如何抵扣不动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按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1】2016年6月5日,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办公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当月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查询相符,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万,增值税税额100万元。

请问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解析:(1)2016年6月,企业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办公大楼 10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66万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4万贷:银行存款1010万(2)2018年6月,企业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万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4万3.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2】2016年6月,A公司为其已经使用了20年的办公楼(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进行装饰修缮,将一批原采购生产用材料改变用途用于装饰工程,该批材料在购进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额102万元,企业已经认证并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

本次装饰工程支付设计费用,取得设计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0.6万元。

支付施工单位建筑服务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22万元。

款项均已支付。

解析:由于装饰修缮支出为810万元(600+10+200),超过了固定资产原值的50%,需要分期抵扣;而且对于所用的原购进的600万元材料相应进项税额的40%(600×16%×40%=40.8万)需要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中。

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政策解析

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政策解析

42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政策解析邢国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以下简称《分期抵扣暂行办法》),明确了具体抵扣办法,同时对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内容与分期抵扣范围也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一、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内容与分期抵扣的范围按照《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时,其进项税额依照《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二、抵扣的依据与不得抵扣项目(一)抵扣的依据按照《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下同)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可分期抵扣的扣进项税额,必须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道路(含桥、闸)通行费发票等)。

(二)不得抵扣项目1、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取得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亦即也不能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按照《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关于工程物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关于工程物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关于工程物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工程物资进项税额抵扣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购买的物资用于工程施工,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这一政策旨在为企业降低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关于工程物资范围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规,工程物资是指用于建设、施工、安装、装备和维修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零部件等实物资产。

企业在购买物资时,应确保所购物资符合规定的标准和使用要求。

同时,要妥善保存购物的发票、合同、交货单等相关凭证,以备后续进项税额抵扣的证明材料。

其次,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方法。

企业在购买工程物资时支付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减少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需要缴纳的税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方法有一定的规定。

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根据购买物资的增值税税率和金额进行计算,并在纳税申报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第三,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时机和程序。

企业在购买工程物资后,应及时办理进项税额抵扣的手续。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在购买物资后的一定时间内将购买凭证和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申请进项税额抵扣。

税务部门在审核无误后,会将抵扣的税额退还给企业或者直接抵扣在企业的应缴税款中。

因此,企业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项税额的抵扣手续。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例如,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了变更或者终止,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同时,在购买工程物资后,如果发生退货或者退款,企业也需要及时办理相应的退税手续。

此外,如果企业同时从不同供应商购买工程物资,还需要按照不同供应商进行分类申报和抵扣税额。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应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如果发现有虚假发票、不合规的操作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税法和相关法规,保持合法、诚信的经营行为。

工程施工进项抵税

工程施工进项抵税

工程施工进项抵税一、工程施工进项抵税政策的基本情况工程施工进项抵税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对劳务、设备、原材料等进项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税时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应纳税额,进项抵扣相当于减少了企业实际需要交纳的增值税额度,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具体来说,对于工程施工企业而言,可抵扣的进项包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设备、劳务等直接用于项目的支出。

企业可以根据这些支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抵扣,逐步减少企业应缴纳的税款。

这种抵扣方式不仅可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还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二、工程施工进项抵税申报流程工程施工企业在享受进项抵税政策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确保税收合规。

一般来说,申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资料:企业在进行进项抵税申报前,首先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明细表、财务凭证等。

2.办理进项税额抵扣:企业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办理进项税额抵扣手续。

税务机关将审核企业的资料和申报表,确认可抵扣税额,并将核定后的税额退回企业账户。

3.抵扣与申报:企业收到退回的税额后,将其列入企业的进项抵扣账户,用于抵扣应纳税额。

在税款计算时,企业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抵扣税额计入其中,计算应缴税款的数额。

4.年度结算:每年底,企业需要进行年度增值税结算,将全年的销售和进项数据进行核对和调整,并在年度结算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年度税收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最终确定企业的纳税情况。

三、工程施工进项抵税的注意事项在享受工程施工进项抵税政策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确保税务处理的顺利进行:1.合法合规:企业在享受进项抵税政策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任何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行为都将被税务机关查处,给企业带来不利后果。

工程施工-进项税抵扣

工程施工-进项税抵扣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项税抵扣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管理工作。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购进不动产等方面支付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合理的进行进项税抵扣,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施工单位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本文将从进项税抵扣的定义、范围、条件、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进项税抵扣的定义进项税抵扣是指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购进不动产等方面支付的增值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其销项税额中扣除的税额。

进项税抵扣是增值税制度下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

二、进项税抵扣的范围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5.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6.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进项税抵扣的条件工程施工单位要进行进项税抵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2. 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与实际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相符;3. 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4. 按照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项税抵扣。

四、进项税抵扣的方法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进项税抵扣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直接抵扣法:工程施工单位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后,按照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直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工程进项税抵扣方案

工程进项税抵扣方案

工程进项税抵扣方案一、前置条件在讨论如何享受工程进项税抵扣的政策优惠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前置条件。

根据我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开展建筑、安装、装修、修缮、改建、拆除等工程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对于这些工程服务的提供者来说,他们缴纳的增值税通常被称为进项税。

为什么要先了解这些前置条件呢?因为只有纳税人从事了工程等计税行为,才能产生进项税的征收,才有资格享受进项税抵扣优惠。

二、什么是进项税抵扣所谓进项税抵扣,就是将从供应商处购入的用于生产或经营的货物和服务(即“进项”)所缴纳的增值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抵免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即“销项”)所应享受的增值税。

简单来说,就是相当于把纳税人自己承担的增值税费用先行冲减(也就是抵扣)掉,而不是直接缴纳给国家财政。

因此,进项税抵扣是一种减免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旨在鼓励企业购入原材料、半成品和生产设备等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和服务。

三、工程进项税抵扣的应用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纳税人进行自用或者进行销售的房屋、土地、机动车、其他设备,以及在纳税人进行自用或者进行销售的土地上所进行的建筑等工程的物资进项税均可以适用进项税抵扣政策。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进项税抵扣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有限制的。

按细则规定,如果工程的纳税人在全球范围内不纳税或为免税状态,其所缴纳的进口货物中的增值税不得适用抵扣。

此外,对于某些工程服务的提供商,如单位住房、公民度假别墅、高档豪华酒店等不属于其生产经营的财产,则不予抵扣。

四、工程进项税抵扣的具体操作方法1. 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工程进项税抵扣,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主体,具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 保存纳税凭证申报工程进项税抵扣,需要上传或提供纳税凭证。

因此,纳税人在购进工程服务过程中,必须保存好货物或服务购销契据、发票及税控盘等凭证。

3. 填报抵扣申报表填报《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将自己在购进工程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进口增值税全部列出并对账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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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解析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规定:适用一般
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
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
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总局的这两个文件明确了两个事项:
 一、需要分2 年抵扣的不动产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后取得的不动产。

 这里的取得,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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