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公司税票财务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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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关于“营改增”事宜致各建设单位的函

建筑公司关于“营改增”事宜致各建设单位的函

关于“营改增”事宜致各建设单位的函尊敬的各建设单位,您好!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已被列入营改增征税范围,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为确保在工程开展期间及后期结算过程中工程款支付、税款申报的顺利进行,降低贵单位和我司的涉税风险,特提示如下:一、请确认我司为我贵单位提供的建筑服务,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抑或一般计税方法。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注:含税销售额即含税工程总价,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注: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11%。

二、建设工程合同及工程造价的确认。

(一)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合同条款约定注意事项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合同条款约定注意事项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合同条款约定注意事项营改增是指将原先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为一种税种,即增值税。

营改增的实施对施工企业的合同条款约定有一定影响,施工企业在合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增值税税率: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不再区分行业,一般为16%或者10%。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税率,以便双方了解合同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2.发票管理:营改增后,施工企业需遵守严格的发票管理要求。

在合同中应约定甲方提供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义务和甲方索要发票的责任,并明确发票的数量、种类和开票时间等。

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报销和抵扣税额的必备凭证。

在合同中应约定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和及时的施工报告和完成报告等相关材料,以便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销政策: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政策有所变化,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销政策。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乙方是否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以及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时间。

5.价款支付方式:在营改增的背景下,施工企业的价款支付方式可能发生变化。

在合同中应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价款是否含税,以及具体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6.税负变化风险:营改增后,企业可能面临税负变化风险。

在合同中应约定如何应对税负变化风险,可以约定甲乙双方根据税负变化情况进行价款调整或补偿等相关条款。

7.税务风险防范:施工企业应加强税务合规意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乙方履行税务义务的责任,包括报税、申报、纳税等方面的义务,并约定乙方承担违法纳税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8.程序规范: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甲乙双方遵守的程序规范,包括合同履行、发票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的程序要求,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9.纳税诚信: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履行纳税诚信义务的要求,包括及时、准确地申报纳税,并约定一方未履行纳税义务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10.争议解决:如有争议,合同中应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相关的法律适用,以避免因税收问题产生的纠纷给合同履行带来困扰。

”营改增“后建安企业财务核算实操

”营改增“后建安企业财务核算实操

—11销项税额 —12出口退税 —13进项税额转出 —14转出多交增值税
余额: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额 余额:企业尚未缴纳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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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01应交增值税—01进项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改征增值税 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对增值税的填报 提出了很多要求,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 列资料(五)、《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和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对于所有取得 的进项税额均要求分别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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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的设置
2221应交税费 —01应交增值税
—02未交增值税
—03增值税留抵税额
—04待抵扣进项税额 —05增值税检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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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01应交增值税”
—01进项税额 —02出口递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03进项税额(转入) —04预缴增值税 —05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06减免税款 —07转出未交增值税 —08已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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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预付款的拨付及抵 扣
通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约定,在开工 前由建设方或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一 部分工程款。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 行办法》的规定,该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 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 的30%。该预付工程款的性质是预支,必 2021/须10/10在合同中按约定的抵扣方式,在工程进 22
➢ 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 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 2021/10/他10 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终止或折让,18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10种节税发票开具技巧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10种节税发票开具技巧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10种节税发票开具技巧第一篇: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10种节税发票开具技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10种节税发票开具技巧(一)建筑企业收取业主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的发票开具技巧1、营改增之前的开票技巧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依据税法的规定,是一种价外费用,必须向房地产公司开具营业税建安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根据以上规定,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依据税法的规定,是一种价外费用,必须向房地产公司开具建安发票。

2、营改增之后的开票技巧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金、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依据税法的规定,也是一种价外费用,必须向房地产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业主扣留质量保证金和从工程款中抵扣的水电费用的发票开具技巧1、营改增之前的开票技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财务制度工程交底

财务制度工程交底

财务制度工程交底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财务,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规范与稳定,我们决定进行财务制度工程的交底。

在此次交底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财务制度工程的目的、内容、执行计划及相关责任人,并为后续执行提供指导和方向。

一、目的财务制度工程交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财务运作的流程与规范,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与透明度,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合规与稳定。

二、内容1.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与执行,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与权限,建立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

2. 财务制度流程优化:对公司财务管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办公效率。

3. 财务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各类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安全稳定。

4. 财务管理信息化: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与准确性。

5. 财务审计与监督: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与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与规范性。

三、执行计划1. 制定财务制度工程计划:由财务部门制定财务制度工程的执行计划,明确工程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分工。

2. 财务制度工程组建:成立财务制度工程组,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专家顾问等,明确各自职责与任务。

3. 财务制度调研与分析:对公司财务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分析,了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为制定财务制度工程方案提供依据。

4. 制定财务制度工程方案: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制定财务制度工程方案,包括目标设定、任务分解、实施步骤等内容。

5. 财务制度工程实施:按照财务制度工程计划,逐步推进财务制度工程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6. 财务制度工程评估与总结:对财务制度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总结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四、相关责任人1. 财务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和指导财务制度工程的实施。

2. 财务主管:负责具体组织和安排财务制度工程的落实。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扣减; 无 法确 定该 进项 税额 的 , 按 照 当期 实际 成本计 算 应扣 减 的进项 税额 。 6 . 铁 路单 位 已抵扣 进项 税额 的 固定资 产 、 无 形 资产 或者 不动 产 , 发 生铁 总财 [ 2 0 1 6] 1 1 9号 中 规 定 的 不 得
抵 扣情 形 的 , 按 照下列 公式 计算 不得 抵扣 的进 项税 额 :
按照 《 财 政部 、 国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税 [ 2 0 1 6] 3 6号 )、 《中 国
铁路 总公 司关 于 明确全 面实 施营 改增 有关 事 项 的 通知 》 ( 铁 总财 [ 2 0 1 6 ] 1 1 9号 ) 等规 定 , 现 将 全 面 实 施 营 改
3 . 铁 路 单 位 进 项 税 额 发 生 不 得 从 销 项 税 额 中抵 扣 情 形 , 依 据财 税 [ 2 0 1 6] 3 6号 和 铁 总 财 [ 2 0 1 6] 1 1 9号 文
件相关 规 定执行 ຫໍສະໝຸດ 4 . 铁路 单位 兼 营简 易计税 方法 计税 项 目、 免 征 增 值 税 项 目而 无 法 划 分 不 得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 按照 下列 公 式 计 算 确 定 不 得 抵 扣 的进 项 税 额 :
5 . 铁 路 单 位 已抵 扣 进 项 税 额 的 购 进 货 物 ( 不 含 固定 资 产 ) 、 劳务 、 服务 , 发生 铁 总 财 [ 2 0 1 6] 1 1 9号 中 规 定 的不得 抵 扣情 形 ( 简 易 计税 方 法计 税 项 目、 免 征 增 值 税 项 目除 外 ) 的, 应 当 将 该 进 项 税 额 从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中

营改增后建筑分包合同范本

营改增后建筑分包合同范本

营改增后建筑分包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乙方(以下简称“分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分包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上述工程的分包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预算: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2.1 合同价款:本工程分包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2.2 支付方式:(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3)工程进度达到10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4)剩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2.3 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提供等额的发票。

三、工期3.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年__月__日开工;3.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年__月__日竣工;3.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4.1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确保工程质量。

五、税收及发票5.1 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款。

5.2 乙方在收取合同价款时,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违约责任6.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向乙方追讨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5%。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合同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双方甲方(建筑劳务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建筑劳务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4.工程类型:________________5.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三、劳务内容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劳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等。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劳务费用及结算1.劳务费用按照以下方式结算:(1)按工程量结算: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2)按人工费结算:乙方根据实际用工人数、工日、工种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2.劳务费用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底前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劳务费用结算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劳务费用。

(2)按工程进度支付: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劳务费用。

五、税费承担1.乙方应依法承担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并在结算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在支付劳务费用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税费。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办法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办法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篇: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一、发票要求:1.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购买方及销售方信息完整,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二、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原材料:包括钢筋、木材、水泥、五金及水电材料等。

税率一般为17%。

2.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税率一般为17%。

3.临时设施:包括:(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4.人工费(劳务费):原则上选择具有专业建筑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税率一般为11%。

5.机械租赁:指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核算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料费、修理费。

税率一般为17%。

6.专业分包:总承包方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主要形式体现为包工包料,总包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建筑服务业税率为11%。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措施引言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企业面临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营改增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推动税制改革,减少企业税负,提高市场竞争力。

然而,这一政策也对建筑企业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税务优化、业务调整和战略转型三个方面探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措施。

一、税务优化1.1 纳税筹划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通过纳税筹划来降低税负。

例如,企业可以合理安排收入和支出的时间,通过差额征税原则来减少应纳税额。

此外,企业还可以合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开具和领取发票,降低纳税风险。

1.2 抵扣优化建筑企业要善于利用增值税抵扣政策来优化税务成本。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分类和申报,最大限度地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此外,还可以与供应商协商,减少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抵扣。

二、业务调整2.1 产品结构调整建筑企业可以针对营改增政策,调整产品结构,减少对纳税人的增值税影响。

例如,企业可以增加房屋销售占比,降低工程施工占比,从而减少应纳增值税。

2.2 税负外移企业可以通过与上下游企业进行合作,实现税负外移。

例如,建筑企业可以将某些不属于增值税范围的环节和费用外包给其他企业,从而减少自身的税负。

三、战略转型3.1 产品升级为了应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挑战,建筑企业可以加快产品升级,并将重点放在高附加值产品上。

例如,企业可以推出智能建筑产品、绿色建筑产品等,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3.2 服务拓展为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筑企业可以将目光从传统的施工和销售业务转向更加综合的服务方向。

例如,企业可以开展装修设计、工程咨询等服务,从而提高企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结论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企业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同时也为这些企业带来了一些机遇。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税务优化、业务调整和战略转型来应对营改增政策。

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产品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建筑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升竞争力,取得更好的发展。

营改增后建筑业预收账款、工程结算的会计处理-精选文档

营改增后建筑业预收账款、工程结算的会计处理-精选文档

营改增后建筑业预收账款、工程结算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后,对于建筑企业如何进行财税处理的观点层出不群.对于预收账款的处理有二种情况: 一种是收到的全款贷记预收账款, 再在工程结算环节再进行价税分离;另一种是对收到的款项进行价税分离, 将不含税价款贷记预收账款,将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增值税。

那么,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到底应该怎么核算?价税分离到底应该在哪个环节处理比较合理?本文就建筑企业的预收账款、工程结算、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分析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预收账款”科目的规定财会[2006]18号文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按照惯例,合同金额都是含税金额。

所以,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的应该是收到的全部款项,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

而不应该是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价款。

否则, “预收账款”科目将无法反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预收账款的真实情况.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的规定财会[2006]18号文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故按合同结算的累计金额也是向业主结算的全部价款, 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否则, 也无法真实反映与客户之间工程价款的累计结算情况。

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为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成本及按规定不能低扣的进项税额。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差额。

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款。

从上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的核算内容可以得出,“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也应为价税分离后的不含金额.同时, 财会[2006]18号文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合同完工时, 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 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关于营改增后分公司及项目部报销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 初稿

关于营改增后分公司及项目部报销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 初稿

“营改增”后,各分公司、项目部日常报销发票/项目成本费用发票报销注意事项发票篇“营改增”后该取得什么样的发票?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营改增”,除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016年6月30日前开出的地税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外,全部都必须获得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是什么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长这样▼增值税普通发票长这样▼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长这样▼一、取得增值税发票时候应该注意什么?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一定要有2张,一张绿色的抵扣联,一张棕色的发票联;并且购买方信息栏必须要按单位提供的完整开票信息填写,不能填简称,不得有错误信息和错别字,否则认证不通过就不能抵扣。

2、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要一张红色的发票联就可以了,原则上要填写完整开票信息,但也可以只填购买方名称,但是也不能写简称和错别字。

3、还要记得打印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涂改无效,手写无效,密码区清晰不出边框,一定要盖发票专用章。

二、什么情况下要专用发票?什么情况下要普通发票?附图:是否可开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范围解释:税法规定以下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福利费、业务招待费、餐饮服务、娱乐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国际运输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增值2、如果在项目部,项目执行简易计税法,除购入固定资产外,其他所有业务都不用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执行一般计税法,除上述业务外,都应该取得专用发票。

如果在公司机关工作,除上述业务外,也应该取得专用发票。

(注意:项目部购入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票,必须要事先咨询总公司财务部!!!)至于是否能够抵扣,最好由总公司财务部判断。

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措施探讨

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措施探讨

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措施探讨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同时税务制度也不断改革完善,其中最重要的一项税务改革就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改增”)。

营改增有效提高了建筑企业的税负,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风险。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措施。

一、税务筹划1.合理安排开票时间建筑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开票时间,以避免出现时间差错,导致缴纳税款的时间不一致,造成税务风险。

2.注意审车合同的内容建筑企业在与履行车辆的合同中,应该注重合同内容的规范性,明确车辆的租赁期限,合法的燃油公里数以及纳税人承担的税费。

一旦出现任何纠纷或争议,都会对企业的税务造成极大的影响。

3.及时办理发票报销手续对于建筑企业,带来增值税的还有进项税额,因此企业应及时办理发票报销手续,确保符合税制的要求,避免因为漏报、错报或逾期报税所导致的罚款和利息等不必要的损失。

4.慎重选择经营模式企业在选择经营模式时,应该优先考虑增值税的税制影响,尽量避免采用较高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选择部分标准征税的服务,比选择完全标准征税的服务值得推荐。

二、风险应对措施1.规范票据管理建筑企业应严格要求发票开取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避免因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2.压缩内部结算时间建筑企业应及时完成内部结算,尽量避免税收的亏损和风险。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内部结算制度,确保结算的规范化和合规化。

3.合理利用政策合理利用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税收风险控制的能力。

同时,应该及时得到税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遇到问题时应该咨询税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对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探讨,可以得出结论:建筑企业应该积极适应税务制度改革,合理利用各种税务政策,加强票据管理和内部结算,确保税务筹划和风险控制的有效实施。

公司营改增后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营改增后发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适应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政策调整,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确保发票管理的合规性,提高公司税务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服务等经营活动。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 负责公司发票的领购、开具、交付、保管及税务申报工作;- 监督各部门发票使用情况,确保发票合规;- 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2. 业务部门:- 按照公司规定,负责相关业务的发票开具工作;-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发票的领用、交付及保管工作。

3. 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财务部门及业务部门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四、发票管理1. 发票领购:- 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到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领购发票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确保发票领购合规。

2. 发票开具:- 按照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 发票内容应真实、完整,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开具发票。

3. 发票交付:- 发票开具后,及时交付给客户或供应商;- 交付发票时,应注明发票号码、金额等信息。

4. 发票保管:- 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保管工作;- 发票应按照规定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定期对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发票安全。

5. 发票报销:- 业务部门在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部门对报销发票进行审核,确保发票合规。

五、税务申报1. 财务部门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及时进行增值税申报;2. 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3. 及时足额缴纳增值税。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公司营改增后发票管理,确保公司税务合规,降低税务风险,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税收政策变化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

本文将就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深入分析。

一、影响1.税负上升“营改增”将增值税纳入税负范围,建筑企业需缴纳增值税,从而导致税负上升。

由于建筑企业的利润率一般较低,税负上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2.资金周转差由于增值税税款必须在销售发生后次月纳税期内缴纳,建筑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前将需要垫付相应税款,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畅,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3.会计核算复杂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对增值税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和保存,以及加强内部会计管理,确保税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这增加了企业的会计核算负担,加大了人力资源的投入。

二、应对措施1.加强财税管理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税收政策理解和应对能力,确保企业纳税合规。

建立健全内部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增值税票据的审核和保存工作,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优化结构提效益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成本支出,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以应对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成本增加。

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以降低税负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3.合理规划税负企业在面对税收政策变化时,应当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税负,寻找合适的减税优惠政策,降低税收成本。

可以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以制定合理的税收规划。

4.加强企业合规建设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减少税务风险。

企业可以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稽核,确保企业的合规。

建立健全企业纳税主体责任制,加强纳税遵从性管理,杜绝偷税漏税行为。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控制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控制

日本产品同步,是三菱电机株式会社最
和全面铺开,一方面对经济发展起到了
建筑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 新技术的代表产品,成为国内高端电梯
刺激的作用,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增 兴的朝阳型企业,建筑服务企业具有较大 市场的主要供应商。A 电梯服务企业成
长;另一方面,营改增的实施使我国税 的市场空间、广阔的发展前景、强大的市 立于一九九八年,总部位于广东省中山
进行业的发展,作为建筑服务企业应该 更是我国“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的重 2.1 A 电梯服务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提前做好纳税筹划,尽快抢占先机,从 点内容,还是实现我国结构性减税的
A 电梯服务企业是三菱集团在中国
税制改革的大潮中分得一杯羹、抢到一 重要环节。
国内全资拥有的电梯公司。公司产品与
个大红包。营改增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1.2 建筑服务企业
进一步优化我国经济结构、全面促进我 建筑服务企业主要包括:建筑规划、前期 和改造一条龙服务。
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实施营改增税 咨询、建筑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建
随着近年在国内积极开设分公司及
制改革势在必行,是大势所趋。经过营 设、运营、物业管理、工程后期评价等建 拓展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目前业务已
财经管理
Financial Manag的防范控制
吕蓉琴
(广东菱电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 100028)
摘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服务企业在应对营改增税收政策变化而做出的企业分析,帮助建筑服务企业合理规避 财务风险的发生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以 A 电梯服务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对该企业在实施营改增后 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该建筑服务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最后结合实际探讨在营改增后建筑 服务企业有效应对财务风险,有效应对营改增的策略,旨在为促进我国建筑服务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服务企业 财务风险 防范与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6.7;F812.4 文献标识码:A

建筑业营改增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业营改增财务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适应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提高建筑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增值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建筑业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等。

三、财务管理制度1. 会计核算(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增值税政策,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加强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确保进项税额抵扣的合规性。

(3)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款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税法规定进行核算。

2. 财务报表(1)定期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报表编制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我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审批(1)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2)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

4. 财务风险控制(1)加强对增值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环节的风险控制。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5. 财务培训(1)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增值税法规、会计准则等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财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营改增管理1.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1)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开具、使用、保管专用发票。

(2)加强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传递、保管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增值税申报与缴纳(1)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申报增值税。

(2)按时足额缴纳增值税,确保税款缴纳的合规性。

3. 增值税发票认证与抵扣(1)加强增值税发票认证工作,确保认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降低税负。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营改增后某某公司发票收取管理规定(DOC)

营改增后某某公司发票收取管理规定(DOC)

发票收取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筑企业营改增政策,规范公司发票收取、发票开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公司所属各厂队、各项目部报销发票。

第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试行。

第四条把握取得专用发票的原则:1、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流一致”原则:合同单位、发票收付款方、付款的流向必须一致。

开票人员必须把握这个基本原则;2、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票的必须到国税局代开,可抵扣的进项税为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3%;3、个体工商户按照税法规定可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同小规模纳税人;4、个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严格,必须取得按照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为了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选择正规的采购和合作单位。

第五条发票种类包括1、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地税局出售的小税种发票。

3、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

4、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第六条发票收取时注意事项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发生的商品、材料采购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应税服务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开具发票根据采购议价情况扣11%税点,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2、取得由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税率为6%、4%或者3%的小规模纳税单位,也视同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必须扣税点,可按照5%—8%扣点。

3、已经营改增行业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4、日常经济业务应在不超过业务发生后的30日内取得发票,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送交财务部门报销。

对因经办人员责任,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超过规定的抵扣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为180天),造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列支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财务部-关于积极应对“营改增”新政的通知

财务部-关于积极应对“营改增”新政的通知

关于积极应对“营改增”新政的通知(一)房地产、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及执行时间: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提供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房地产、建筑业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取消营业税种及营业税发票,增值税征收将由国税部门管理,发票为增值税发票(普通、专用)。

(二)房地产、建筑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房地产、建筑业纳税地点1.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异地预缴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兰捷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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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财务交底书(讨论稿)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依法合理的使用工程资金,确保工程资金安全,减少损失和浪费,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纳税并完善税务手续,遵守金融法规办理各种银行结算业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保证四流一致:合同流、材料流、发票流、支付流一致,供应商,出票人,收款人一致,做到真事,真票,真内容。

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以上财务管理要求和任务,同时为便于项目负责人了解公司财务部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现针对财务相关事项明确以下几条:
一、我司财务管理的相应规定:
1、开立外出经营证明需提供的资料
(1)施工合同复印件;
(2)外出经营申请表;
以上资料由公司在注册所在地的国税办理。

2、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外地账户,发票及相关单据交到公司财务,统一由公司帐户支付。

3、发票管理的规定
(1 )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合同、材料、支付保持一致,且发票开具标准符合相关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劳务费发票要求在备注栏写明项目所在地所属名称及项目名称);
(2 )因增值税进项发票验票期超过180天后作废,故要求各项目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后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原则上不超过90天;
(3)经办人员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真检查发票开票日期、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开户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对方单位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等事项,票面要求清晰明了,否则予以拒收;
二、针对本项目及贵我双方合同约定,必须在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以下税金:
1、企业所得税:3 %。

根据每期拨付的工程款,含开工预付款、材料预借款、工程计量款等,每期先上交到公司,再由公司代缴到税务机关。

(外出经营项目在经营所在地按千分之二预缴)
2、印花税:0.06% (购销合同及建安合同各0.03%),合同签订后按合同金额预交,工程完结后,若审计结算价高
于合同价,应补交差额部分的印花税。

审计结算价低于合同价,已经预交的印花税不予退还。

3、增值税:按公司开具的销项发票税额扣减各项目部所提供的进项税额,按差额缴纳。

4、增值税金及附加:按所缴增值税额的12%缴纳(城建税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1、经公司批准可以在施工当地开立临时账户,开户前缴纳10万元账户押金。

2、银行所有收支单据及银行对账单(必须原件)应按时在每月5日前提供到财务部。

3、每笔支票的支付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才能够加盖银行印鉴。

4、资金的_10_%部分可以以现金方式支付,主要用于项
目电力水费、汽车运行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费、汽油费、洗车费)、办公设备费(附上购买办公设备清单)、差旅
费、通讯网络邮电费、试验检测费、土地占用赔偿费(附上相关签订的协议及办款手续)、其他杂费,报销时提供合规发票;20%主要用于民工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经营地劳务发票,劳务金额超过20万元,一律转账。

资金的76%部分必须以转账方式用于支付材料款、燃料、设备租赁等费用,转账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单位一致(不允许委托付款)<
举例:某项目提供合规成本发票比例金额如下:
5、材料转账和劳务费需要以项目部的名义与供应商签
订合同,其他零星材料发票金额超过10万元也需要与供应
商签订合同。

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要附上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副复印件一份。

签订的合同需要交回总公司原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工程资金进入公司总部帐户。

四、办理工程款支付的流程如下:
1、具体流程:工程款到账一财务部开具《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一项目主管部门一主管工程副总一财务总监一总裁签字。

(为便于各主管部门能了解工程的进度情况和工程的质量状况,此审批步骤一般情况下由项目部自行办理,不能由财务部门代办签字手续);
2、工程款到账后,项目部必须提供:中期支付证书、工程计量支付审核表的复印件、计量发票、税票、及项目部开具给业主的收据、业主开具的收据等一切与计量有关的资
料,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出具《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核定本期扣款、实际应支付款项,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按上述流程签批。

注:以上相关资料需及时提供给公司本部,以便尽快入账。

3、根据协议约定缴纳各项费用;
4、根据签批的金额,提供相应的发票,填写报销单据,分项划款。

五、票据要求
因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都是公司,故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采取报账制。

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或报销,支付或报销后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交给财务人员做账及保管;
1、各项目部应及时与供应商、机械租赁商及劳务合作队伍等签订合同,同时报送公司财务部存档一份,及时取得成本发票,所有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及劳务施工队伍应按
期结算;
2、各项目拨款时提供相关正规发票,手工发票必须提供发票准购证复印件,机打发票必须在网上查询是否属实,劳务费用需提供劳务发票。

3、办款前需填列相关收料单、领料单、费用报销单。

财务审核后,可以开具支票予以报销。

报销单据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后续签字,由财务部负责完善。

4、购买固定资产、业务招待费的发票不能报销;(对方是个人买的固定资产的话,他拿着没用,就叫他给你,对做
大资产很有用)
5、发票的填写要求
(1)发票应具备以下内容:发票的填制日期、客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没有详细开具名称、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盖有财务章的购货清单或收银条,客户名称必须是:公司)。

(2 )计算准确无误,大小写必须相符。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税务局专用章和填制人员的签名或
盖章。

(4)各种发票的填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发票不得涂改、套开、用复
写纸填开。

并于2016年5月1日起,针对普通发票只接受新版—发票(发票名称为:通用机打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两种)。

(5)行政事业性收据可以视同发票予以报销。

其他票据如非经营性统一收据、普通收据、白条、收银条都属不合法原始凭证。

六、其他未尽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另行协商决定。

公司财务部
某某项目工程部
联合发布
201 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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