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评选条件
申报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申报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一、什么是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是指具备教学和研究能力的教师,他们既能在课堂上进行高质量的教学,又能在科研领域做出重要贡献。
他们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够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中,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创新能力。
二、申报双师型教师的条件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下面是申报双师型教师的条件:1. 学历要求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要与所从事的教学科目相关。
学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对于申报双师型教师来说,拥有较高的学历是必备条件。
2. 教学经验要求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教学经验不仅包括在课堂上的授课经验,还包括教学设计、教材编写、学生指导等方面的经验。
只有通过实际的教学实践,教师才能积累丰富的教学经验,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3. 科研能力要求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与执行能力、科研成果的发表与应用能力等。
教师通过开展科研活动,能够不断深化自己的学科知识,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只有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教师才能在教学中应用科研成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4. 教学评价要求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有良好的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等。
教师通过良好的教学评价,能够证明自己在教学方面的优秀表现,提升自己的教师形象和职业发展。
5. 综合素质要求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教师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理念、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只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教师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使命,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如何申报双师型教师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下面是申报双师型教师的一般流程:1. 准备材料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学经验证明、科研成果证明、教学评价材料等。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要求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要求
双师型教师是指具备良好学科知识与专业素养的教师,能够灵活运用现代教育
技术,并具备优秀的教学设计与教学实践能力。
为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部制定了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要求。
以下是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要求:
1. 学科知识和专业素养: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素养,并能
实现知识的全面和深入理解。
他们应通过专业培训和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自身能力。
2. 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双师型教师应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方法与技巧,并能在教学中灵活应用。
他们应了解教育技术的最新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式。
3. 教学设计与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优秀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践能力。
他们应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采用多种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 团队协作与交流能力: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与交流能力,能够
与其他教师、学校管理层和家长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
他们应能够灵活应对不同的人际关系,建立积极的教育合作伙伴关系。
5. 进修与自我发展意愿: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积极的进修与自我发展意愿。
他们
应主动参加学术研讨会、培训班和网络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通过以上标准要求,教育部希望倡导培养更多双师型教师,以提高教育质量,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教育部也鼓励学校和教育机构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和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机会。
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一、认定条件1.双师型教师应持有机构颁发的合法教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多种教育教学手段,实现教学目标,促进学生发展。
3.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并能较好地理解和应用国外教学资源。
4.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校内外教育者、学生和家长等各方联动合作,协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秉持敬业、爱生、善育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认定流程1.个人申请。
双师型教师可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平台上提交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综合评估。
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3.公示公告。
评估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名单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网站或平台上予以公示公告。
4.证书颁发。
评估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可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相关证书。
三、认定效力1.双师型教师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重新申请认定。
2.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对申请人或已认定双师型教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影响认定效力。
3.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双师型教师进行实名曝光,并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认定资格。
四、认定标准1.综合素质。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集学术思辨、教育教学能力、外语应用和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职业道德素养于一体的综合素质。
具体评估要从认识与应用、创新与实践、表达与交流、协作与服务、道德与精神等五个方面进行。
2.外语水平。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掌握语音、词汇、语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各类教学活动和交流。
3.教育教学能力。
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实现教学目标,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评价和反馈。
学校双师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学校“双师”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教育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师”教师是指同时具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成为“双师”型人才,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申请认定为“双师”教师的教师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包括讲师、副教授、教授等。
(二)具有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的行业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经济师、律师等。
(三)在教育教学和行业实践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四条“双师”教师的认定程序如下:(一)个人申请: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能力评估: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和行业实践能力进行评估。
(四)公示:通过评估的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认定: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认定为“双师”教师。
第四章管理与激励第五条学校对“双师”教师的管理与激励措施如下:(一)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和行业实践活动。
(二)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三)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支持,如研究经费、培训机会等。
(四)建立“双师”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双师”教师进行业绩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六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标准与办法。
一、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三)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
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校规定的相应工作量(含实践教学);(四)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技术应用能力。
二、认定范围(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二)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A.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学校正式聘任;B.取得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四年;C.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教学工作满一年;(三)经学校聘任,承担我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一)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计算机软件程序员、心理咨询师、中小学一级、中职讲师等,详见附件一: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栏)或者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或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如国家级、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国家级、省级音乐家协会会员等);(1)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网络工程师、软件测评师、电子商务设计师等,详见附件一: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栏);(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3)有两年以上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工作,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负责人(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4)近三年内在校内或校外主持或参与了地市级以上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5)在企、事业指导学生专业实习累计2年以上;(6)经培训考核达到学校核准的其他工程技术能力;(7)“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只适用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师申请认定“双师”资格,且中小学任教学科须与师范任教专业学科相一致。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细则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细则
指南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促进“双师型”教师培养的
健康发展,丰富多彩教育教学模式,特制定本细则。
一、定义
“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扎实的学术理论功底和教学专业能力,同时
具有良好的学术和实践能力及学习效果,并具有互联网的基础知识和应用
能力,能带给学生一种实体课堂和网络化课堂的双师结合式教育引领模式
的教师称为“双师型”教师。
二、任职条件
(一)教学任职条件
1、具有中等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位,教育类专业,有三年以上教
学任职经历;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方向;
3、具备较强组织能力和实施能力;
4、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相关软件,熟悉教学网络信息
化技术;
6、能够有效的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开展;
7、具有合格的讲课能力和新颖的讲授技巧。
(二)认定条件
1、经校级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获得合格成绩;
2、具有良好的教学责任心、学习信心和高度的教育使命感;
3、具有较强的推动能力,能够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4、学习实践经历丰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1.教育背景: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或相关专业
背景。
他们应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方法,能够应对学生的不同
需求和问题。
2.国内教师资格:双师型教师需要通过国内的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取
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这证明了他们对国内教育体系和教育规范的了解,并具备了与国内教师同等的能力。
3.外籍教师资格: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外籍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教育
机构的认证证书。
他们应具备优秀的英语教学能力,包括语法、发音、听
说读写等方面。
他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够与国际学生
有效沟通。
4.教学经验: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特别是对于相应
年级和科目的教学经验。
他们应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思维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5.教育培训:双师型教师应经过相关的教育培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
力和素质。
他们可以参加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或学校组织的培训课程,学
习最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
6.教学成果:双师型教师应能够展示自己的教学成果和受到学生和家
长的认可。
他们应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科素养,培养学生
的兴趣和潜能。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备较强的专业动手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实践能力锻炼,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2、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熟练的主讲二门及以上课程,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学院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进教师,可放宽要求,但须在一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实践能力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具有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中级以上职称,近五年中有三年以上从事实验(实习)、实训指导工作,效果良好。
(5)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并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认定程序1、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一般为每年九月份。
2、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应提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行政处室人员向专业所属系申请),填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各系(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连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及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提交学术委员会认定。
4、学院发文公布通过资格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名单,组织人事处备案。
国家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国家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国家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高水平学科教学能力,又具备相应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能力的优秀教师。
为促进学科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国家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实行双师型教师认定。
一、基本条件
1.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者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2.从事教育教学事业满7年,其中在学校任教满5年。
3.有突出的学科教学业绩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有学术成果或具有过硬的实践经验。
二、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能力
1.具备深入的学科知识和全面的学科理论体系,具备面向未来的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前瞻性创新能力。
2.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备面向未来教育教学实践的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实践开发能力。
3.具备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的方法论和技能,并能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学科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设计开发。
三、学科教学能力
1.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储备与较强的学科思维能力,能够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策略与手段。
2.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有效的教学评价能力,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自主学习能力。
3.具备熟练的课件制作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的创新与改进,能够指导学生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四、师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范,积极践行“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教育理念,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具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注重与家长、学生和社会交流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和校园文化。
3.具有教育教学的团队精神,能在学校和学科团队中积极协作,促进学科教育的良性发展。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更好地培养学生成为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的条件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
2.结合专业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主治医师、主管护师等)。
(2)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践工作经历且取得一定的技术成果。
(4)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近五年内在校内校外主持或参与了地市级以上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成果已被企业使用且效益良好(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
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及措施根据“双师型”教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各学院应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制定3-5年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并报学校人事处,经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和培养,使之尽快具备“双师”素质。
积极鼓励和选派相关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
加强与企业、行业的联系,开展科技服务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4.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到生产第一线进行业务实践,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高教厅〔2020〕5号《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鼓励广大教师掌握职业技能,增强实践能力,提升“双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技高能强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完善我院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在编在职,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双师素质“教师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3.能熟练主讲两门及以上课程;4.参加过科研、教研或课程建设工作;5.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过两篇论文。
(二)评定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申请认定“双师素质”教师。
1.有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非教师系列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经学院同意,到相应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参加实践锻炼一年或累计二年;5.已具有非教学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员,转而从事相应的教学工作,且有高校教师资格,高级职务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中级职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按每年280课时折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审: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2.近五年平均工作量未达280课时者。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职责1.每学年应承担实习实训教学工作;2.每学年利用寒暑假连续在企业实习锻炼半个月以上;3.参加学院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4.每学年至少参加下列一项专业实践活动:(1)承担1项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或开发研究项目);(2)承担1门应用性课程的开发;(3)发表一篇实践教学或实习实训室(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文章。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修订)
XX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加强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2005〕05号)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教高〔200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对象在学院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标准(一)“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2.承担过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能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4.取得高等学校讲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系列以外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具有本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中级以上)、专业资格和技能(技师以上)等级证书;3、具有国家或行业组织的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4、具有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5、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实践工作累计两年以上;6、经学院批准,脱产到企事业实践学习、挂职锻炼、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两年;7、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8、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三、认定程序“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两次,分别于6月份、12月份组织,认定程序如下: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系部;2、教研室主任(学科组组长)、系部主任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汇总后上报学院人事处;3、人事处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下企业一线实际经历等全部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分管院长;4、经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双师型”教师名单,并在全院公示一周;5、“双师型”教师名单经公示后,若无原则异议,由院长批准,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一、目的和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变化,为了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具备良好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认定及管理办法。
二、基本要求1.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课堂教学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有效传达知识,引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思维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
2.信息技术能力: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和教学应用技能,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和教学评价,提高教学效果。
三、认定条件1.主动申请认定,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2.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
3.教龄不少于5年,其中至少2年在同一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4.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书。
5.成功开展过信息技术教学实践,取得相关教学成果。
6.通过认定考核,获得认定证书。
四、认定程序1.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交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复印件、信息技术教学实践报告、教学评价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评审:学校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现场评估:评审小组组织对初步筛选出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和教学观摩,对其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能力进行评估。
4.结果公示: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将认定结果及理由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5.认定发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颁发认定证书,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认定管理1.维持认定资格:认定后的“双师型”教师需继续不断提升自身教学和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相关培训和研修活动,持续提高专业水平。
2.教学评估:学校每学期对“双师型”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对其教学效果和信息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考核,提供专业指导和改进建议。
3.奖励与激励:学校对认定的“双师型”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如提高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
4.政策扶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大对“双师型”教师的支持力度,给予专项经费、培训资源等方面的扶持。
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
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原创实用版】目录1.双师型教师的概念和认定标准2.双师型教师的素质和能力要求3.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4.双师型教师的申报方法和注意事项5.双师型教师的意义和作用正文一、双师型教师的概念和认定标准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双职称型、双素质型的教师,即在理论教学方面具备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实训;同时在实践操作方面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职业技能,能够指导学生的职业实践和就业创业。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由教育部制定,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等五个方面。
二、双师型教师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双师型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通晓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同时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
在知识能力方面,双师型教师应精通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学科的先进技术理论,并具备良好的授课艺术。
在实践能力方面,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好的行业和职业知识,以及丰富的行业和职业实践经验。
三、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和认定等环节。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不同地区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和认定等阶段,整个过程大约需要 2-3个月。
四、双师型教师的申报方法和注意事项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专业论文、授课视频等。
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注意材料的排版和格式要求。
五、双师型教师的意义和作用双师型教师是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双师型教师能够更好地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双师型认定标准
双师型认定标准
双师型教师指的是能够聚焦于学生学习需求并与其共同合作、教学的教师。
为了认定双师型教师,以下是我们的认定标准:
1. 教学技能:双师型教师需要拥有高水平的教学技能,能够应对各种教学挑战,并能够根据学生的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2. 与学生合作:双师型教师需要展现出与学生合作的能力,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促进学生学习,同时与学生的家长和其他教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 技术能力:双师型教师需要掌握各种技术,包括使用在线教学平台、应用教育技术等,以便更好地支持学生的学习。
4. 学科知识: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能够有效地传授学科知识并指导学生。
5. 教育理论: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教育理论知识,能够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教育理论,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效果。
以上是我们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标准,我们相信这些标准能够帮助我们找到更多有才华的教师,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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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中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为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以及精湛的实践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需要,规范我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类别根据“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级别,目前可分为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和高级“双师型”教师三类。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一)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
(二)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一)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三)掌握所授专业及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和职教水平,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掌握与任教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一定的行业、职业实践能力,能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五)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在假期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顶岗实践活动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时长。
四、教师申报各层级“双师型”教师,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1、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授课能力强,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学生易掌握。
双师素质教师标准
双师素质教师标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中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备较强的专业动手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是办好中职教育、办出中职特色的根本保证。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一)必备条件1 .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理论教学)满三年或以上。
对教学工作不满三年,且教学质量评分为优秀或在教学比武中取得一等奖的青年教师,可认定理论教学水平达到学校要求。
2 .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二)实践能力水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包括调入本单位工作之前);2 .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理论教学工作满三年;3 .具有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4 .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5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6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7 .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认定办法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8 .经专业科初审后,推荐到教务科;9 .学校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10 申请评选“双师型”的教师,由个人负责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11 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学校发放“双师型”教师证书;三、“双师型”教师的待遇1 .具有“双师型”教师称号的专业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享有优先权利;2 .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是作为专业骨干教师评选的必备条件;3 .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读研、培训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
明确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标准
明确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标准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背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属于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与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2.教学能力:具有相应职称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优秀的课堂教学表现,并能够运用创新的教学方法和工具进行有效的教学。
3.课程设计能力:能够根据教材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有趣、富有挑战性和启发性的课程,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4.学科专业知识:对所教授的学科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熟悉国内外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学科进展,能够为学生提供前沿的学科知识。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能够不断更新和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和理念。
6.素质与能力: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格魅力,善于沟通和协作,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注重教育教学的社会影响力和教育质量提升。
申报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申报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申报双师型教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双师型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应与所教学科相关。
2.教学经验丰富:申请者需要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且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色,获得学生和同事的认可。
3.基本业务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知国家教育政策、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规定。
4.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者需要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所持证书应与所教学科相关。
5.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申请者需要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教育研究或教学改革创新工作。
6.能够胜任双语教学:双师型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能够胜任双语教学,授课语言能够流利、准确、自然。
7.秉持教育教学理念:申请者需要秉持教育教学理念,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注重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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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一支实践技能强、教学水平高、德才兼备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认证
(一)“双师型”教师认证条件
1、我校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教师资格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3)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二)“双师型”教师认证程序
1、“双师型”教师每学年认定一次,一般在第二学期期末进行;
2、凡具备“双师型”教师认证条件的教师,填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向所在年级组及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人所在年级组对申请人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人事室对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呈报院领导批准;
二、“双师型”教师培养对象条件
学院鼓励、支持并要求我校专任青年教师积极争取成为“双师型”教师。
在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
“双师型”教师,由本人申请,系部审查,人事室批准,列入“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
1、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两年(含)以上;
2、近两学年评教成绩不低于前二分之一,人事考核不低于90分。
三、“双师型”教师待遇
1、任期内的“双师型”教师,在进修深造、国内外访学推荐、青年骨干教师遴选等方面,给予优先机会;
2、经学校批准,“双师型”教师根据需要,可赴企事业单位调研或挂职实习,调研或挂职实习期间必要的费用按学院相应规定报销(另订)。
四、本办法由人事室负责解释,自修订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