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14.04)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2]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员工的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在册员工,不包括外籍员工和临时工。
二、请假类型2.1 病假员工因身体疾病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经医院诊断或医生出具的证明,向所在部门提出的请假类型。
2.2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须提前与所在部门协商申请,经批准后生效。
2.3 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享受的年度休假,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
2.4 婚假员工因结婚事宜需要请假,须提前与所在部门协商申请,经批准后生效。
2.5 丧假员工因近亲属丧亡需要请假,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丧葬证明材料。
2.6 哺乳假员工因哺乳新生儿需要请假,须提前与所在部门协商申请,经批准后生效。
2.7 其他特殊假根据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员工可以提出其他特殊假的申请,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和请假时间。
三、请假流程3.1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填写并提交请假申请表格,包括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信息。
3.2 部门审批所在部门的主管或相关负责人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请假申请表格上签字确认。
3.3 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请假申请表格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3.4 请假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将请假申请表格的复印件发送给员工所在部门,通知相关人员该员工的请假安排。
3.5 请假记录人力资源部门将请假申请表格及相关备案材料进行归档,并将请假记录纳入员工档案。
四、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4.1 请假管理标准4.1.1 员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连续3天,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所在部门沟通并说明理由。
4.1.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视为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4.1.3 员工请假应尽量避免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流程,如有不可避免的情况,须提前与所在部门商议并协调解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一、请假种类和流程请假种类主要包括年休假、病假、事假、调休假等。
员工需要根据请假原因选择相应的请假种类,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请假申请表应包括请假时间、请假原因,以及相关附件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员工需要向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递交请假申请表,并在请假前尽量提前几天通知,以便组织安排工作。
二、请假审批流程请假审批流程一般是由直接上级、人事部门和单位领导进行的层层审批。
请假申请表需要直接上级的签字同意后,再递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单位领导核准。
在请假流程中,适当设立审批时限,以免因无明确时间导致申请者延误日程。
三、年休假管理年休假是员工按照工作年限享有的休息时间,一般需要提前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才能休假。
请假期间,单位会有其他人员进行工作的安排,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病假管理员工出现疾病需要请假时,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或医生证明,以证明确实有病情需要请假休息。
请假期间一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资支付或福利待遇安排。
五、事假管理员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如参加婚丧嫁娶事宜等,可向直接上级提出事假申请。
事假的申请和批准应严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免影响工作单位的正常运转。
六、调休假管理调休假是员工在法定假日或额外加班后可以调休休息的时间。
员工需要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调休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才能享受调休权。
七、异常请假管理员工如需连续两天以上的请假,需要提供合理的请假原因,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期病假、孕期调整等,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请假记录和统计工作单位需要建立假期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请假情况和相关数据。
定期进行请假统计和分析,以了解工作单位请假情况,以及根据请假情况制定合理的人员安排和调度。
以上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的一般规定,不同单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请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工作单位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对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积极的工作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事假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事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人员的休息时间,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员工。
第三条事业单位事假的性质为因事假的员工是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所产生的假期。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不得擅自离岗。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请假审批的管理,保证请假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员工请假应当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请假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排班。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请假的种类和条件第九条员工请假可以分为病假、事假、年假等种类。
第十条职工请求请病假应当提供病假证明。
第十一条职工请求请事假应当提供事由及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职工请求请年假应当提前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事需请假,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四条职工请求请婚假、丧假等特殊假期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章请假的程序第十五条员工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提交请假申请。
第十六条请假申请应当注明请假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事由及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主管领导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批。
第十八条主管领导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假期余额等情况综合考虑是否批准请假。
第十九条主管领导应当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请假人。
第二十条请假人应当提前告知工作交接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当及时重新报到。
第二十二条请假人应当在请假期满后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章请假的待遇和扣减第二十三条请假期间,职工的基本工资按照法定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请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绩效奖金等绩效工资。
第二十五条请假期间,职工保险、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间,职工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兼职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职工擅自请假或者无正当事由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有权依法扣减工资。
第二十八条职工未按规定时限补办请假手续,单位有权依法扣减工资。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模板(2篇)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模板(一)事假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
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机关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公休假冲抵。
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____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公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二)病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
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假鉴于教育系统的特殊情况,提倡在寒暑假或节假日办理婚事,确需在工作期间请婚假者,达到基本婚龄(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结婚的准请婚假____天,达到晚婚年龄(男____周岁以上,女____周岁以上的初婚)结婚的准请婚假____天(不含节假日)。
(四)丧假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岳母)死亡,准请丧假____天,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准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者,经核实同意后,按事假办理。
(五)产假正常产假为____天。
晚育(____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正常产假之外增加____天(不含假日),难产增加____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____天,男方护理假____天(不含假日);晚育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女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
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超生子女的,不能按有关规定休假。
在怀孕____个月内的流产假____天,怀孕____个月以上的流产假____天。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模板(二)(一)事假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加强对请假事项的审批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请假。
第三条请假管理原则:按规定请假,办理手续齐全,假期得到审核和批准。
第四条请假种类:根据请假事由和假期天数,分为年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工伤假、探亲事假、公务外出事项休假等。
第五条请假通知:请假应提前申请和报备,应尽量避免突然离岗。
第六条请假时限:病假、事假必须由请假人当事人或其亲属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请假人或其亲属尽早告知负责人。
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工伤假、探亲事假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请假审批:各单位应制定请假审批流程,由请假人提出请假申请后,上级领导或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并签字批准。
假期不超过3天的,本级领导审批;假期超过3天的,需要上级领导或相关领导审批。
第八条请假登记:请假人员离岗前,应填写离岗登记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第二章年假第九条年假是指员工因工龄或职务等因素,享受的带薪年休假。
具体请假天数由单位规定。
第十条年假原则: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一条年假申请: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上级或相关领导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第十二条年假安排:员工年假应根据工作需求,提前与上级或相关领导沟通确认,合理安排假期。
第十三条年假结余:未使用年假可累计至下一年度使用。
员工转岗离职时,未休的年假应按照规定计算退还。
第三章病假第十四条病假是指员工因生病需要休息或治疗期间的请假。
病假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第十五条病假申请:员工或其亲属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或相关领导提出病假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第十六条病假销假:员工病假期满后,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领导提出取消病假申请。
第十七条病假扣薪:员工因生病请假,根据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间按疾程等级扣减薪酬。
第十八条病假结余:未使用病假不予累计,每年度病假额度自动清零。
事业单位请假规章制度模板
事业单位请假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员工的请假行为,便于管理和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丧假等)都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请假规章制度的执行机关为单位人事部门。
第四条请假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度规定的程序、条件办理。
第五条请假应当事先与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商定,并征得同意。
第六条请假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归队,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提前请示领导并在请假期满前得到批准。
第七条请假期间如有变更或者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请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规章制度,确保个人事项的处理。
第九条对于违反规定擅自请假或者无故请假的,单位人事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请假,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一条员工在请假期间应关注单位工作情况,如有需要提供协助或支持的应尽职尽责。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第二章请假种类及规定第一条事假的请假规定:1、员工因私事需要,请事假,需提前书面请示主管领导,并说明理由。
2、员工事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年度规定的工作日数,如超过需提供有效证明,并由单位予以批准。
3、员工有事假的,应当在请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请假单,并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4、员工事假期间,应按规定要求提交请假证明或者相关证明。
5、员工无故请假或者擅自请假的,将按照单位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病假的请假规定:1、员工患病需请病假的,应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查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
2、员工病假需在请假开始第一天内通知单位主管领导,并提交病假证明。
3、员工病假期间,应在病愈后及时复工,并提出医生出具的病愈证明。
4、员工有连续患病需长期请病假的,需提供医疗证明,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5、员工按时提供病假证明,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病假工资。
事业单位人请假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请假行为的有效管理,保证单位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假工作人员应遵循本制度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请假,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期限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五条事假: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六条病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婚假:达到基本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准请婚假5天,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准请婚假7天。
第八条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
第九条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章请假程序和审批第十条请假工作人员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权限:(一)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三)请假7天以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请假待遇第十二条事假:工作人员事假期间,扣除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病假: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根据病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第十四条婚假、产假、丧假:工作人员在规定假期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请假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请假工作人员在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请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请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职工,请假事项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员工对于休假的需求。
第四条请假是指职工因特殊原因,向单位提出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申请。
单位经过审批同意后,职工可以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请假时间按照实际情况分为短期假和长期假。
短期假指的是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长期假指的是请假时间超过3天。
第六条职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提出请假事由、时间、联系方式等明确的信息,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职工请假一般不得因个人意愿拒绝,但以下情形除外:1. 职工所在的部门需要人手紧缺,无法安排其他人员替代;2. 职工请假会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影响工作进度;3. 职工连续请假时间超过本制度规定的最大假期长度。
第八条职工请假应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调休安排,原则上不允许将假期储存到下一年度。
第九条职工请假应尽量避免与单位重要工作、重大会议等冲突,如确需请假的,应提前说明请假时间和原因,并尽量在工作之前或之后进行。
第十条单位应对所在部门请假人数、请假时间等进行统计,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第二章请假程序第十一条职工请假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职工请假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1. 请假事由:明确请假原因和具体情况;2. 请假时间:具体起止时间;3. 联系方式:方便单位与职工联系;4. 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等)。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批,及时向职工做出答复,并将请假信息记录在档案中。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审批原则:1. 请假事由合理,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请假事由范围;2. 请假时间合理,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请假时间范围;3. 联系方式正确,便于单位与职工联系;4. 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符合单位规定的证明要求。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请假类型1. 年假:员工按照工龄和劳动法规定的请假天数,享受每年的带薪休假。
2. 病假:员工因疾病或身体不适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病假,并提供相关证明。
3. 事假:员工需要处理私人事务且无法工作时,可以提出事假申请。
4. 婚假:员工结婚时,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婚假。
5. 产假:女性员工怀孕生育期间,享受一定的产假。
二、请假手续与程序1. 提交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属部门或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明确请假事由和时间。
2. 审批流程:申请审核流程一般包括部门审批、人事部门审批、领导审批等环节,确保请假符合规定和工作安排。
3. 请假时限:员工请假需要提前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并根据单位规定的情况进行请假天数的安排。
4. 请假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在申请后需要及时获得请假审批结果的通知,以便合理安排请假事宜。
三、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1. 年假工资:员工在年假期间按照正常工资发放标准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2. 病假工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根据单位规定和劳动法规定而定。
3. 事假工资:员工在事假期间根据单位规定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4. 婚假工资:员工在婚假期间能够享受正常工资发放。
5. 产假工资: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工资待遇,具体比例根据相关规定而定。
6. 福利待遇:在请假期间,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四、请假的权益与义务1. 员工的权益:员工按照单位规定享受请假的权益,包括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等。
2. 员工的责任:员工在请假期间应积极配合单位的管理要求,遵守请假期间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的优化与改进1. 审批流程简化:优化请假制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纸质申请材料。
2. 培训与宣传:加强员工对请假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请假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3. 假期规划与调查: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单位的工作安排,合理规划和调整假期的安排。
事业请假管理制度
事业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职工的请假行为,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的请假管理。
第三条请假制度遵循科学、公平、规范、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请假管理应当与奖惩制度相结合,激励员工树立正确的请假观念,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请假事由应当合理、合法、真实,不得利用请假进行违法违纪、矫饰等活动。
第二章请假的种类和范围第六条请假种类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调休假。
1. 事假:因个人事由请假2. 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3. 婚假:结婚可申请婚假4. 产假: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产假5. 丧假:因家庭丧事需要请假6. 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7. 调休假:超时工作可申请调休第七条请假范围:全体在职员工均可享受请假权利,但需遵守公司请假规定。
第三章请假的申请和审批第八条请假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说明请假事由、时间、期限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请假审批应当由上级主管核准,确保请假事由真实合法,并与有关部门协调确认。
第十条各部门领导应当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的请假事由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在人员调配上做出相应的安排。
第十一条对于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的员工,应当提供健康证明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请假后的返岗第十二条请假期满后,员工应当按时返岗,并将请假期间工作交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细节交代清楚。
第十三条如果因病情较重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请假期间,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公司同意后可延长假期。
第五章请假管理的奖惩机制第十四条对于假期内工作考勤不正常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对于请假期间工作安排不合理,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的员工,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理。
第六章其他事项第十六条对于特殊工作性质的员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请假管理细则。
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三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编制人员请假制度
事业编制人员请假制度
事业编制人员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调动机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作息制度和市政府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
2、自觉按时上下班,建立出勤登记制度,每月考核,每月出勤情况以处室为单位按月将考勤表报委组织人事处备案。
3、工作人员因事或享受年休假的必须事先有报告。
三天以内的,应口头向处室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三天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本处室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主任审批,办公室备案。
处室负责人请(休)假,均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安排好本处室工作,指定专人临时负责本处室的工作。
4、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借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办事的应同本处室人员打好招呼;如次日有外出事项或请假的.,应提前说明或办好手续。
5、工作人员因病请假一星期以上的,须经医院证明,并由处室领导报告分管领导。
其它需要休息调养者,可按干部年休假办理。
如超过年休假天数者,应提出报告,由分管领导视情况妥善处理。
6、工作人员需休假的,应根据本处室的工作情况交替休息,不得耽误正常工作。
凡工作人员请并事假者,并事假天数折半冲减其本人年休假天数。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事假天数不得超过其本人的年休假期。
7、在节假日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办事,应如实登记,经分管领导同意可酌情予以安排调休。
8、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违者给予其批评教育,并结合考核办法,作出适当处理。
【事业编制人员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14.04)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14.04.04 )一、总体要求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 。
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 ;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 。
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 ;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 。
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重要说明:在学校制度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办法等,均含“特殊情况除外” 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
⑵借入人员,有关处罚措施在其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二、操作程序1.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
2.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3.将手头未尽工作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审批。
4.将《请销假审批表》交校办备案存档。
5.假期结束返校后,到校办销假,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校办主任签字,到主管部室主任处报到。
、审批权限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
事业单位职工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请假制度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xx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xx年给假一次,假期2xx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xx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xx年限不满2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xx年限满2xx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xx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xx年限满2xx年不满2xx年,按本人
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一、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三、所有假期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寒暑假。
四、休假制度(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共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婚假1、婚假天数(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三)产假1、休假天数:(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于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
2、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丧假1、休假天数: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3-7天的丧假。
旁系亲属2天.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病假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1)重大疾病住院期间学校安排.出院后三天以内由学校安排,超过三天到乡中心校请假,学校按中心校批条办理。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是一种组织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员工在工作期间请假的行为和程序。
在事业单位,请假通常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期限。
一般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提交申请。
2. 请假审批:上级主管会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考虑到工作需要和员工的个人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3. 请假种类:事业单位的请假制度一般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请假的类型和天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规定。
4. 请假记录:单位会记录员工的请假情况,包括请假种类、请假时间和请假天数等。
这些记录可以用于考核员工的出勤情况和相关计算。
5. 请假补偿:根据单位规定,员工请假期间可能需要补偿工资或照常扣除工资。
这些规定一般在员工入职时会进行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事业单位的请假制度可能会有些差异,具体的请假规定应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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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事假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事假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事假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的有关组织纪律,树立窗口形象,根据、县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因故需要晚到或提前(或中途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前向所有窗口负责人请假;窗口负责人或当事人向大厅值班长请假。
临时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因公需要请假的,应当在事前做出书面申请,由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1天以内(含1天)报行管办副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行管办主任批准。
三、因私事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实行双向请假制度。
无论是窗口工作人员或者窗口负责人,均应事前向原单位报告,凭原单位批准的书面请假条,报行管办批准(特殊情况可由窗口部门分管领导与行政管办行政审批科电话联系)。
四、工休假、探亲假、产假、产后哺乳假等向原单位请假,报行管办备案。
工作人员请假后不得影响窗口工作,需要派人顶岗的必须由原单位派人顶岗。
五、只有一个人值班的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均实行双向请假制度。
经原单位同意并由原单位派人顶岗后,行管办方可准假。
六、窗口工作人员的病假以符合医保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旷工。
八、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由行管办定期向所在单位通报,并在行政审批网站上公示。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员工请假行为,确保请假合法、公平和有效,维护单位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2. 请假类型和要求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类型的请假:- 年假: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假期的天数,员工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病假:员工确因身体疾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向主管部门提供病假证明,并按规定请假;- 婚假:员工结婚时可享受相应的请假天数,应提前通知主管部门,并提供结婚证明;- 丧假:员工因亲属去世可享受相应的请假天数,应提供丧假证明;- 其他假:如公休假、调休假等,根据具体情况和单位规定进行请假。
3. 请假申请流程员工请假需按以下流程进行:1. 员工应提前合理时间向主管部门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类型、请假理由、请假起止时间等内容;2. 主管部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给予答复。
如果请假符合规定,主管部门应批准请假;3.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若请假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或工作需要,员工应配合单位安排;4. 请假期满后,员工应及时复职,如有延期需求,应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4. 请假管理注意事项为确保请假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或阻止员工合法请假;- 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请假申请,确保请假符合规定,不得歧视或不公正对待任何员工;- 单位应建立假期使用统计及考核机制,对员工请假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相应考核;- 如发现员工请假行为不符合规定或滥用请假权益,应进行相应处理。
5. 附件- 员工请假申请表格- 各类假期对应的具体规定和天数以上是我们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请员工们严格遵守,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咨询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职工请假规定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请假规定制度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请假行为的有效管理保证单位的正常运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职工请假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职工请假规定以供大家阅读(一)事假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机关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公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公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二)病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三)婚假鉴于教育系统的特殊情况提倡在寒暑假或节假日办理婚事确需在工作期间请婚假者达到基本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准请婚假5天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结婚的准请婚假15天(不含节假日)(四)丧假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岳母)死亡准请丧假5天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准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者经核实同意后按事假办理(五)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正常产假之外增加20天(不含假日)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男方护理假7天(不含假日);晚育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女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超生子女的不能按有关规定休假在怀孕4个月内的流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流产假42天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机关单位病假工资规定xx欢迎阅读《劳动法》相关规定如下: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四)有关具体事宜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点击下页还有更多事业单位职工请假规定↓↓↓↓↓。
国家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3、补助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4、其他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二、事假一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二事假待遇1、基本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3、补助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4、其他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三、其他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四、旷工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二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五、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验存档;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备案制度,每月初将上月考勤统计好,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存档,将其作为评先篇二: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一、总体要求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重要说明:在学校制度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办法等,均含“特殊情况除外”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⑵借入人员,有关处罚措施在其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二、操作程序1、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2、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3、将手头未尽工作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审批;4、将请销假审批表交校办备案存档;5、假期结束返校后,到校办销假,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校办主任签字,到主管部室主任处报到;三、审批权限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2、准假领导应做好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的协调、交接与安排;口头请假的,须及时告知校办;3、批假领导须准确把握允假规定,合理使用允假权限,不随意准假,不越俎代庖;四、类别界定㈠公假1、公务假⑴涵义:因公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⑵凭证:上级的请柬或通知,学校的委派或批假领导;2、工伤假⑴涵义:因公伤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⑵凭证:学校查实,医院证明,社保行政部门认定;⑶时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鉴委确认,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须持有医院证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原则上经市劳鉴委确认,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定1-4级,办理公伤退休;其它,安排适当工作,给予适当照顾缩时减量;3、补休假⑴涵义: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因加班加点而产生的假期;⑵时限:①延长时间,按1.5倍计;②公休假日,按2倍计;但依照上级安排、属于本职工作,则按实际天数计;③法定假日,按3倍计;⑶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4、福利假⑴凭证:主动提供有效证明;⑵时限:①尽孝假:父母生日,每年1天;②护理假:★父母住院,住院天数/夫妻兄弟姊妹总数;★配偶或子女住院,住院天数/2;★父母、配偶或子女疗养期间,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酌情给假;③体检假:★健康体检,每年1天;★婚前体检,1天;★产前检查,按需给假;④看护假:领有独生子女证,孩子读小学时,每学期10天;⑤子女结婚:5天;⑥女性生理假:每月1天;⑦退休前一年,给予适当照顾;⑧讲学进修、评职晋级、报名办证、扶贫献血、子女家长会等,酌情给假;5、奖励假⑴涵义:因绩效突出、获得荣誉、特殊贡献等,由单位规定或校长特许的假期;⑵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㈡私假1、事假⑴涵义:因私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⑵时限:原则上一次最多15天;⑶规定:优先用补休假或奖励假抵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此部分方计为事假;2、病假⑴涵义:因伤病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⑵凭证:①门诊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检验单、处方、诊断书、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假条等;②住院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入院证明、出院记录、收费票据、费用清单;⑶时限:①医疗期,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执行;②影响劳动能力医疗期内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不能返岗复工的,原则上经医院证明、市劳鉴委确认,定为1-4级,应办理病退退休、退职;其它,从事原工作或安排适当工作;③患有难以治疗的重病绝症如癌症、精神病,病休不限期;④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症愈返工,须持医院的康复证明;㈢法定假1、婚假⑴凭证:结婚证;⑵时限:3天+晚婚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路程假;2、丧假⑴凭证:直系亲属死亡证明;⑵时限:3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3、产假⑴凭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⑵时限: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n-1×15天+晚育女满24周岁,初育30天+独生子女证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4、陪产假:男方,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5、计生假:⑴宫内节育器,放置3天,取出2天;⑵人工流产14天,妊娠引产30天;6、哺乳假:⑴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附:请销假审批表篇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3、补助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4、其他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二、事假一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二事假待遇1、基本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3、补助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4、其他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三、其他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四、旷工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二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五、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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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14.04.04)
一、总体要求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
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
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
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重要说明:在学校制度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办法等,均含“特殊情况除外”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
⑵借入人员,有关处罚措施在其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二、操作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
2.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3.将手头未尽工作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审批。
4.将《请销假审批表》交校办备案存档。
5.假期结束返校后,到校办销假,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校办主任签字,
到主管部室主任处报到。
三、审批权限
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
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
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2.准假领导应做好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的协调、交接与安排;口头请假的,须及时告知校办。
3.批假领导须准确把握允假规定,合理使用允假权限,不随意准假,不越俎代庖。
四、类别界定
(一)公假
1.公务假
(1)涵义:因公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2)凭证:上级的请柬或通知,学校的委派或批假领导。
2.工伤假
(1)涵义:因公伤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2)凭证:学校查实,医院证明,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3)时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鉴委确认,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须持有医院证明。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原则上经市劳鉴委确认,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定1-4级,办理公伤退休;其它,安排适当工作,给予适当照顾(缩时减量)】。
3.补休假
(1)涵义: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因加班加点而产生的假期。
(2)时限:①延长时间,按1.5倍计;②公休假日,按2倍计;但依照上级安排、属于本职工作,则按实际天数计;③法定假日,按3倍计。
(3)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4.福利假
(1)凭证:主动提供有效证明。
(2)时限:
①尽孝假:父母生日,每年1天。
②护理假:★父母住院,住院天数/夫妻兄弟姊妹总数;★配偶或子女住院,住院天数/2;★父母、配偶或子女疗养期间,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酌情给假。
③体检假:★健康体检,每年1天。
★婚前体检,1天。
★产前检查,按需给假。
④看护假:领有独生子女证,孩子读小学时,每学期10天。
⑤子女结婚:5天。
⑥女性生理假:每月1天。
⑦退休前一年,给予适当照顾。
⑧讲学进修、评职晋级、报名办证、扶贫献血、子女家长会等,酌情给假。
5.奖励假
(1)涵义:因绩效突出、获得荣誉、特殊贡献等,由单位规定或校长特许的假期。
(2)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二)私假
1.事假
(1)涵义:因私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2)时限:原则上一次最多15天。
(3)规定:优先用补休假或奖励假抵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此部分方计为事假。
2.病假
(1)涵义:因伤病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2)凭证:
①门诊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检验单、处方、诊断书、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假条等。
②住院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入院证明、出院记录、收费票据、费用清单。
(3)时限:
①医疗期,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②影响劳动能力(医疗期内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不能返岗复工)的,原则上经医院证明、市劳鉴委确认,定为1-4级,应办理病退(退休、退职);其它,从事原工作或安排适当工作。
③患有难以治疗的重病绝症(如癌症、精神病),病休不限期。
④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症愈返工,须持医院的康复证明。
(三)法定假
1.婚假
(1)凭证:结婚证。
(2)时限:3天+晚婚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路程假。
2.丧假
(1)凭证:直系亲属死亡证明。
(2)时限:3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
3.产假
(1)凭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
(2)时限: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N-1)×15天+【晚育(女满24周岁,初育)30天+独生子女证30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4.陪产假:男方,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
5.计生假:
(1)宫内节育器,放置3天,取出2天;
(2)人工流产14天,妊娠引产30天。
6.哺乳假:
(1)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
(2)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附:请销假审批表
请销假审批表
请销假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