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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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7.21)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7.21)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7.2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

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A.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水饺B.通知该品牌水饺生产商和消费者C.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水饺D.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3、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

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

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已经开始紧张复习,要合理调整备考节奏和备考重点,民法作为重中之重,一定要认真对待,在复习中投入更大精力。

抵押权依抵押行为而设立。

抵押行为是当事人(主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的双方民事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抵押合同。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一)抵押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保管抵押财产和抵押权实现的费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对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可以有特别约定。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内容时,当事人可以补正。

对抵押合同的补正,亦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登记或者其他形式要件方为有效。

但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依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抵押合同中有上述约定内容的无效,但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该抵押应为有效。

另外,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但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了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5.13)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5.13)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5.1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执行依据【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司法部答案】B【考点】股东出资和公司红利分配【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题中,成立该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即三者出资分别为20、30、50万元,但丙仅实缴30万元,差额20万元,所以成立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担保物权概述和抵押权重点知识点下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担保物权概述和抵押权重点知识点下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1.占有、使用抵押物。

2.所有的动产抵押人均享有正常经营权。

3.抵押物孳息收取权,但有例外4.抵押物出租权5.处分抵押物(1)再行设定抵押权(2)转让权「抵押权人的权利」1.保全请求权2.物上代位权3.变价优先受偿权4.超级抵押权动产浮动抵押权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1.原理:为什么动产浮动抵押属于特殊抵押?因为物权需要坚持物权客义,即物权的客体需要特定化,比如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等需要将房屋特定化,才能存在物权。

而动产浮动抵押中,其抵押物是浮动的,不是特定化的,从这个角度上讲,它属于特殊抵押。

2.动产浮动抵押权的设立(1)设立条件:抵押合同有效;对现有动产具有处分权。

(2)登记属于对抗要件:未登记的动产浮动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理基础在于,国家权力对于这种抵押要干预,故要求应当登记,但是,出于民法意思自治的理念,不登记又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此时,有关部门可以去找应当登记而没有登记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影响其设立抵押权之法律行为的效力。

这是国家对于市场的干预与市场主体自由之间妥协的结果。

3.动产浮动抵押权的休眠期动产动抵押权有一个“休眠期”。

在休眠期内,抵押标的物“不特定”,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浮动”状态)。

休眠期内,抵押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动产“自动进入”抵押关系,成为抵押财产;休眠期内抵押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转让的动产“自动解除”抵押关系,不再属于抵押财产。

4.休眠期解除动产浮动抵押权设立后,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休眠期结束,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确定”(又称“结晶”)。

动产浮动抵押物结晶的效果:转化为一般抵押。

这四种情形是:(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如抵押人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

2014年民法-物权法、担保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2014年民法-物权法、担保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民法-物权法、担保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一、多选题(本大题16小题.每题2.0分,共32.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万元。

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B 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C 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 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2.0分【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C项最合适。

第2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为提高房屋的价直,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2.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按份共有中的改良行为。

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

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

依照一般法理,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

我国立法没有采用改良行为的概念,而是使用了重大修缮的概念。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权题库1-1-8

抵押权题库1-1-8

抵押权题库1-1-8问题:[单选]王某为购买出租车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并以该出租车设定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在春节期间,因下雪路滑,王某不慎出了车祸,乘客受伤,车辆也遭受严重损失,由乙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5000元。

由于车辆受损,无法营运,王某不但无力偿还已到期的贷款,而且连支付修理费的能力都没有。

甲银行得知后,要求实现抵押权,不料乙厂不同意。

为此,发生纠纷。

经查,出租车拍卖所得4万元。

该4万元应如何分配?A.A、甲银行获得全部4万元B.B、甲银行获得3.5万元,乙厂5000元C.C、甲银行获得3.75万元,乙厂2500元D.D、由王某决定如何分配问题:[多选]民法上,抵押权的设定方式()A.A、法定抵押B.B、约定抵押C.C、自由抵押D.D、自愿抵押问题:[多选]甲和乙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

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做了登记。

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C.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买者和乙另订租赁合同D.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11选5 )问题:[名词解释]抵押权问题:[名词解释]共同抵押问题:[问答题,简答题]简述抵押权的特点问题:[问答题,简答题]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点。

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带答案和解析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22、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 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 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 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23、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正确答案】:D
17、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6.7.8)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6.7.8)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6.7.8)一、单项选择题1、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是保证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均属于干预司法的行为B.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可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C.任何领导干部在职务活动中均不得了解案件信息,以免干扰独立办案D.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

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3、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4、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5、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 抵押权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 抵押权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答案解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所以,次债务人有权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和债务人,同时有权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a、b均有法律依据,应选。

甲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对于这些条件,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当然有权提出抗辩,c正确应选。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丙公司作为次债务人不能主张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但债务人可以被追加为第三人,d不选。

2、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

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讲(1月20日)

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讲(1月20日)

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讲(1月20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

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 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C. 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正确答案】:D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A. 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正确答案】:A,B,C3、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

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

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B. 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C. 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D. 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正确答案】:A,C4、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 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正确答案】:D5、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6、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已经开始紧张复习,要合理调整备考节奏和备考重点,民法作为重中之重,一定要认真对待,在复习中投入更大精力。

(一)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但是,抵押人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必然要受到已设定的抵押权的一定影响:1.虽然抵押人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收取抵押物的孳息,但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自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收取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按照收取孳息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的顺序清偿。

2.抵押人的处分权。

由于事实上的处分往往会改变抵押物的物质形态,会涉及抵押权人的利益,因此,除了对抵押物进行有益的保存、改良行为外,抵押人一般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事实上的处分。

而法律上的处分由于抵押权具有优先的性质,这种处分一般不会影响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抵押人仍可行使其法律上的处分权.主要有:(1)仍可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抵押权。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干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则清偿:第一,抵押权都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第三,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仍可转让其抵押物。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入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抵押期间,抵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民法学》章节练习担保物权

《民法学》章节练习担保物权

《民法学》章节练习担保物权《民法学》章节练习担保物权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丙抵押情况,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3分]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2.依照我国《担保法》,在质押生效后,质物灭失的风险损失由谁承担?()[3分]A.质押人B.质权人C.质押人或质权人D.质押人和质权人3.依据我国《担保法》,下列可以抵押的财产是()[3分]A.自留山B.所有权不明的财产C.土地所有权D.“罗马”牌表4.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3分]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B.行使留置权C.行使质押权D.行使抵押权5.用下列财产作抵押时,依《担保法》规定,签订抵押合同后,未经登记也发生抵押效力的是()[3分]A.汽车B.布匹C.企业的机器D.林木6.赵某将自己的一辆“夏利”车作价5万元抵押给李某,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

后来因交通事故该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3分]A.归于无效B.继续有效,应以保险赔偿金中的5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C.继续有效,应以全部保险赔偿金8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D.终止,赵某应以保险赔偿金提前清偿李某之债务7.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将价值19万元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

但嫌办理登记手续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另外,甲以自己的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电脑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乙因为不会用电脑便决定仍将其放在甲处。

一年以后,甲因做生意亏本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

对该案的判断正确的是()[3分]A.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无效B.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有效C.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D.抵押权无效,质押权有效二、多项选择题1.依据我国《担保法》,留置权仅适用于:()[5分]2.抵押权的性质为()[5分]。

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抵押权

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抵押权

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抵押权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抵押权抵押权一、抵押权的概念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抵押权的设立(一)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必须以书面要式行为订立。

注意所有的担保合同均要求书面要式(二)流质禁止条款【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注意流质禁止条款也适用于质押合同。

(三)抵押权的标的所以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均不能进行抵押。

我国《物权法》从正反两个方面规定了不可以抵押的财产和可以抵押的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物权法》第184条)1、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不可流通)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但是有如下两种例外情形:①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四荒用地)②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是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同时抵押,但在未来仍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此种情形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设。

但是需要注意:(非公益财产为自身债务的,可以抵押) 【重点法条】:《担保法解释》第53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抵押是处分行为,此种情形是由于处分权之欠缺)★ (1)按份共有人有权单独决定以其份额抵押;(2)共同共有物设定抵押的,应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则无效;(3)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以共有物抵押的,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持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司考民法学讲义:抵押权word资料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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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学讲义:抵押权司考民法学讲义:抵押权。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征程已经出发,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深知考生的艰辛,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抵押权的内容,希冀对大家备战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所帮助,祝广大考生2019年司考金榜题名。

精彩链接:司考民法学讲义:地役权司考民法学讲义:宅基地使用权司考民法学讲义:建设用地使用权司考民法学讲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担保物权,又叫做价值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2、特征与用益物权相比担保物权具有如下之特征:(1)担保物权是以支配标的物的价值为其内容(2)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由于担保物权均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其目的,所以所有的担保物权均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

也就是说,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因此通常称之为主债权;而担保物权则作为其从权利。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下述三个方面A、发生上的从属性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转移上的从属性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物权也随之发生转移。

C、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也相应的消灭。

(4)不可分性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分割、部分转让、部分消灭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续及整体性;反之,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进行分割、部分转让或者消灭的也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续及其整体性。

由于不可分性非常抽象,特举二例说明如下:例1:甲有三间住房用以担保其对债权人乙的40万元债权,若甲将其中一间转让给丙所有,那么乙的抵押权不受任何影响仍然是对原有的三间住房享有抵押权,盖担保物权作为物权是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与其分割转让等没有任何关系。

例2:甲有三间住房用以担保对其债权人乙的40万元债权,若乙将自己债权中的20万元转让给丙,那么担保物权不受任何之影响,即甲的三间住房仍然担保乙和丙的40万元债权整体。

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6、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特殊抵押权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特殊抵押权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特殊抵押权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特殊抵押权。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已经开始紧张复习,要合理调整备考节奏和备考重点,民法作为重中之重,一定要认真对待,在复习中投入更大精力。

(一)共同抵押共同抵押是为同一债权就数个物设定的抵押。

在共同抵押中,数个物并不是本身结合而视为一物,而是在担保同一债权的目的上互相结合担保债权。

所以共同抵押与一般抵押不同.是一种特殊的抵押。

共同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就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进行清偿。

债权人的这种受清偿的权利因是否限定各个抵押物的负担金额而有所不同:1.如果限定了各个抵押物的负担金额时,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就各个抵押物的卖得价金分别就其负担金额进行清偿。

例如,甲对乙享有债权20万元,在乙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约定负担12万元,同时在丙的房屋上也设定了抵押权,约定负担8万元。

在抵押权实行时,尽管拍卖乙的抵押房屋就能清偿债权,但也不能仅拍卖乙的房屋,而应将乙抵押的房屋和丙抵押的房屋一同拍卖,甲就乙的房屋的拍卖价金受偿12万元,而就丙的房屋的拍卖价金受偿8万元。

之所以要这样做,不仅在于要保护当事人间的约定,更在于保护抵押物上后次序的抵押权人的利益。

例如,上例中乙的房屋上还有后次序的抵押权人,甲如果仅就乙的房屋价金受偿,后次序的抵押权人就可能不能受偿或不能完全受偿。

这种限定各个抵押物负担金额的抵押,严格地讲,不是真正的共同抵押,因为各个抵押人间没有连带关系,各个抵押物对于同一债权是分别担保,与可分之债相似。

2.如果未限定各个抵押物的负担金额时,抵押权人原则上可以任意就设定共同抵押的某个抵押物的卖得价金受偿。

如上例中甲既可拍卖乙抵押的房屋清偿全部债权,也可以拍卖丙抵押的房屋清偿全部债权。

如果乙抵押的房屋的卖得价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甲还得拍卖丙的房屋进行清偿,反之亦然。

可见这种抵押,每个不动产都担保债权的全部,这才是真正的其同抵押,亦称为连带抵押。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5.6.3)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5.6.3)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5.6.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曾某在某超市以80元购买酸奶数盒,食用后全家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800元。

事后发现,其所购的酸奶在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曾某遂要求超市赔偿。

对此,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B.曾某在购买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应当自负其责C.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退还其购买酸奶所付的价款D.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800元医疗费,并增加赔偿800元多选题【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

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

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

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

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选项C、D错误。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抵押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3-44)

抵押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3-44)

抵押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3-44)
甲公司与银⾏订⽴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汤-姆⽤⾃⼰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归还,银⾏向法院申请适⽤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本案标的⾦额巨⼤,且具有涉外因素,银⾏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申请
B.本案的被申请⼈只应是债务⼈甲公司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庭进⾏拍卖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申请,银⾏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百九⼗六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民法院提出。

选项B错误。

汤-姆是抵押⼈,因此本案的被申请⼈应该是汤-姆,⽽⾮甲公司。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四百⼀⼗⼆条规定,⼈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依据该裁定可以向⼈民法院申请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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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考点:抵押权每日一练(2014.5.17)
一、选择题
1、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正确答案】:D
2、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5、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正确答案】:B
6、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 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 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正确答案】:D
7、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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