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赔偿与补偿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赔偿与补偿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
在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行政赔偿与补偿的规定被认为是一项关键性的条款。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对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赔偿与补偿的规定进行论述。
以下将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行政赔偿的基本原则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因违法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应依法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补偿方式。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赔偿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平等原则:行政赔偿的原则之一是平等原则。
行政机关在面对行政赔偿请求时,应当保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平等地位,不得歧视,不得有任何偏袒。
2.依法原则:行政机关在对行政赔偿进行处理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的裁决。
行政机关不能凭主观意愿或个人喜好进行裁决,而应依据法律适用相关的行政赔偿规定。
3.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在判定行政赔偿数额时,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合理判断,尽量使被赔偿方得到公平的赔偿。
二、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追责行政违法行为的两种不同方式。
在行政诉讼法中,补偿是一种行政行为,与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赔偿是指由行政机关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支付经济赔偿,以弥补对其合法权益的损害。
而行政补偿则是指行政机关采取行政行为修复、恢复原来的合法权益或通过其他方式消除违法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行政赔偿与补偿的申请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赔偿与补偿的申请程序,以确保被赔偿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1.申请条件:行政赔偿与补偿的申请人必须是行政违法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且必须在两年内提起申请。
同时,对于涉及到超过两年的复杂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和有关事实的陈述,以支持其赔偿与补偿请求。
行政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关调查以核实相关情况。
3.受理与裁决:行政机关在依法受理赔偿与补偿申请后,将进行合法性和事实性的审查。
第7章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的主要问题
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并且 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行政补偿方面的理论研究也 还不够,难以适应健全和完善行政补偿制度的需要。 一是,行政补偿制度的各种具体规定相互之间 的统一性不够。统一性不够就可能在实际执行中出 现不够协调和平衡的问题。 二是,有些地方对行政补偿的财力保障还不够, 使有的补偿难以到位。 三是,与国家赔偿制度相比,在健全制度上还 有一定差距。
利益侵害的形式
1.公益征用的情形:交通工具、房屋、土地及 各种设施。 2.特定人被隔离、观察、治疗的同时因为耽误 了工作时间而丧失了劳动报酬甚至工作机会,这里 的范围很广,最大影响的是广大在城市里工作并因 此而返乡或失业的农民工,紧接着的是自由职业者 和商业人士。 3.特定经营场所被禁止营业造成的损失,如歌 舞厅、网吧、电影院、商场等。 4.尽管没有造成物质损失,但给相对人造成的 行动不便,人身自由受限制及因为参与救助非典病 人而不幸受到身体上的损害等。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1.行政补偿的前提是因行政主体的合法行为引起的损失; 而行政赔偿是以违法行政行为造成损害为前提的,行政机关承 担的是违法行政责任。 2.只有特别损失才可以请求行政补偿;而合法权益受到违 法行政行为侵犯皆可请求行政赔偿。 3.实行行政补偿一般是以当事人事先协商一致为前提的; 行政赔偿是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 损害后才启动的赔偿程序。 4.行政补偿主要是为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合理补偿; 而行政赔偿主要是为了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惩戒。 5.行政补偿的资金来源是多渠道;行政赔偿由行政主体作 为赔偿义务机关是从各级财政预算中支付赔偿金。
德国的行政补偿
在法国,行政补偿包括公用征收补偿和公用征 调补偿两种。 在德国,行政补偿则细分为征收补偿、准征收 补偿、特别负担补偿和征收性侵害补偿等。征收补 偿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权利人的财产 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所做的部分或全部之剥夺而 给予的补偿;准征收补偿又称为类似征收之补偿, 指国家“违法无责”的行为一旦在实际效果上对当 事人构成特别牺牲时而进行的补偿;特别负担补偿 是指国家对权利人的财产权的限制违反了平等原则 或比例原则时而给予的补偿;征收性侵害补偿指财 产权受合法行政行为附随效果的侵害达到征收程度 时而做的补偿。
第二十三章 行政赔偿
六、行政赔偿的程序
(一)行政赔偿程序概述 行政赔偿程序:是指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行 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 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方 式、方法和步骤。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是行政赔偿诉 讼程序的前置阶段,它适用于单独提起赔偿请求 的情形。 确立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具有重要意 义,它有利于迅速解决行政赔偿争议,有利于加 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提高行政效率,也有利于 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 先行处理程序包括包括确认程序、行政赔偿请求 的提起、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理和行政赔偿义 务机关的处理四个阶段。
(一)行政补偿的范围 根据行政补偿发生的原因不同,行政补偿可以分为因 行政主体合法行使职权行为而受损的补偿和相对人补偿。 2相对人因公益而受损的补偿。
三、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
(二)行政补偿的方式 行政补偿的方式,是指行政主体承担补偿责任的各种 形式。补偿是对损害的补救,根据损害的性质及程度 等的不同,补偿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正确地适用行政 补偿的方式,对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害具有重要意义, 采用何种补偿方式,直接关系到能否对受害人合法权 益提供适当的补救。
第二十三讲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砒霜门——农夫山泉有点甜?
日前,海口市工商局对海口部分批发市场、商场、农贸 市场、超市等销售的部分食品进行抽样初检,农夫山泉 生产的30%混合果蔬、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等饮料总砷超 标。 据新华社报道,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 心复检,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复检结果出来后,海口市工商局连夜向相关企业进行通 报,同时向所属工商分局及工商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 停止下架行为。 事件传播开后,全国多家经销商纷纷退货,致使农夫山 泉日损失600万,更加剧了“砒霜门”的真实性。农夫山 泉董事长钟睒睒表示,“砒霜门”事件给公司造成损失 达10亿人民币。 必须反思的是,相关部门“消费警示”的发布到底应当 基于怎样的机制与前提?如若失实又将如何担责?
行政法 第二十一章 行政补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二十一章行政补偿第一节概述一、行政补偿概念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相对人造成合法权益的损害,由国家依法给予补偿的制度。
其特征有:一是以合法的行政行为为前提。
二是行政补偿对象是特定的相对人,并且是其遭受了特定的损失。
P264三是行政补偿必须以损失发生与合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行政补偿方式多样,还可以是生产、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妥善安置。
五是行政补偿的原则是正当补偿,由法律规定,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进行。
六是行政补偿多发生在损失发生之前,也可能发生在损失发生之后。
其与行政赔偿的区别为:一是引起原因不同。
二是性质不同,行政补偿不属于责任范围,而行政赔偿则属于行政责任。
三是发生时间不同,行政补偿往往在行政行为发生之前。
四是标准不同,行政补偿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由法律规定;行政赔偿则据实赔偿。
五是适用程序不同,行政补偿适用行政程序,而后者可能会运用司法程序。
二、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P263—264三、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P264--2661、社会公共负担平等说2、结果责任理论3、特别牺牲说4、人权保障论5、社会协作理论6、社会保险论第二节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方式一、范围指行政补偿责任的范围,相对人取得行政补偿的范围。
通常包括如下情形:1、土地征用补偿。
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3、公用征调补偿。
4、执行治安职务损失补偿。
5、紧急避险补偿。
6、军事训练补偿。
7、高度危险工程补偿。
8、行政行为废止补偿。
9、公民主动协助执行公务的补偿。
10、其他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补偿。
二、行政补偿方式分为直接补偿与间接补偿两种。
直接补偿以金钱与财物方式直接填补受害人损失。
间接补偿则通过授予某种特殊权利或利益给予的补偿。
直接补偿包括金钱补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间接补偿包括资源调配上的优待,减免税费,授予某种特许权,给予额外的带薪休假、旅游和疗养等,晋级晋职、增加工资、安排就业等。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述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述在现代社会,政府的行政行为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有时,行政行为可能会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就涉及到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问题。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虽然都旨在对公民的损失进行一定的弥补,但它们在性质、适用条件、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行政赔偿,简单来说,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违法,也就是说,只有当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公民造成了损害,公民才有权利要求行政赔偿。
例如,某公安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错误地对公民进行拘留,导致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这时候公民就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个方面。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如违法拘留、非法拘禁、殴打、虐待等;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如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赔偿的方式主要有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不同的损害情况有相应的规定。
与行政赔偿不同,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由于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给予的补偿。
行政补偿的关键在于行政行为合法,但却给特定的公民或组织造成了损失。
比如,为了修建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依法征收了公民的房屋和土地,这种征收行为是合法的,但给被征收者造成了损失,政府就需要进行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等。
行政补偿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货币补偿外,还可能包括实物补偿、安排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等。
行政补偿的标准通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到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保障被补偿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行政赔偿通常需要公民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赔偿决定或者公民对赔偿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024年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学习教案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PPT学习教案课程简介本教案介绍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基本概念、程序和实践操作。
学生将掌握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和联系、学习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程序流程,以及实践中如何操作。
教学目标1.掌握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基本概念和要点2.了解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程序流程3.熟练掌握实践中的操作步骤和技巧教学内容第一部分:行政赔偿基本概念1.1 定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行政不当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依法对其进行经济赔偿的行为。
1.2 损害类型(1)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精神损失:包括名誉、声誉、荣誉等的受到损害。
1.3 行政不当行为行政不当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不法侵害或者不当侵害的行为。
第二部分: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和联系2.1 区别(1)赔偿和补偿的对象不同。
(2)赔偿和补偿的方式不同。
(3)赔偿和补偿的程序不同。
2.2 联系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均是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行政措施。
第三部分: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程序流程3.1 行政赔偿的程序(1)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
(2)查明事实:行政机关应当查明相关事实。
(3)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赔偿决定。
(4)履行决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赔偿决定,将赔偿金拨付到法定账户。
3.2 行政补偿的程序(1)公告: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公示补偿名单,并告知受补偿权利人赔偿的标准、时间、方式等事项。
(2)确认权利人:权利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申领补偿指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机关确认权利人和权利范围。
(3)发放补偿: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补偿款拨付给权利人的银行账户。
第四部分: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实践操作4.1 行政赔偿实践操作(1)申请行政赔偿:需填写行政赔偿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行政赔偿、追偿与行政补偿
(一)行政赔偿的特点
(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赔偿的范围是特定的。 (3)行政赔偿责任的途径是多渠道的。
(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1.侵权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2.违法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不仅包括具体行政
行为,也包括违法事实行为) ❖ 3.损害后果(是前(直接因果关系论:损害结果的发生与行政侵权
❖ 追偿的性质和形式 ❖ (一)追偿的性质:国外有代为责任说和自己责任说两种观
点。 ❖ (二)追偿的形式:一是公务员先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然后
请求国家予以补偿;二是国家先向受害人赔偿,然后再责令 致害公务员支付赔偿责任
三、追偿的要件
❖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 织支付了赔偿金或恢复了原状
行为有直接关系)
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 (一)过错责任原则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因过 错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有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归责 原则,属于主观归责原则,行为人必须主观上有可归责的过错存在,才 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评判侵权行为引起的原 则、性质与内容,不问其是否违法或有无过错,而是从侵权行为的结果 着眼,从结果责任出发,实行客观归责。
五、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 (一)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 ❖ (二)实施侵害的被授权组织 ❖ (三)委托的行政机关 ❖ (四)行政复议机关
六、行政赔偿程序
❖ (一)行政赔偿程序概述 ❖ (二)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 (三)行政赔偿请求的提起与受理:(1)请求行政赔偿要
件;(2)请求行政赔偿的方式;(3)行政赔偿申请的受理 (4)行政赔偿申请的拒绝 ❖ (四)行政赔偿诉讼程序:(1)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 (2)行政赔偿诉讼的当事人;(3)行政赔偿诉讼的管辖法 院;(4)行政诉讼赔偿的举证制度;(5)行政诉讼的审理 形式
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篇
人身权首先是一个宪法概念,是指公民作为一个自然人为了生存而必不可少的、与公民的身体和名誉密不可分的权利。
(一)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包括:
1、行政拘留
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违法劳动教养、强制治疗戒毒、违法强制遣送强制扣留、违法即时强制):基本特征是违法性
五、侵犯财产权的赔偿的范围
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公务员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
公民自己的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1)不可抗力
(2)第三人过错
(3)受害人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赔偿实际损失后国家机关能否免除赔偿责任?
第四节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3)及时充分地履行赔偿义务。赔偿义务依法经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或判决确认之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办理赔偿费用交付事宜、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等。
(4)依法办理追偿事务。在赔偿受害人损失后,赔偿义务机关有权也有义务向有故意和重大过失公务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追偿权。
第四节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四)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四、行政赔偿的意义
(一)行政赔偿是给公民提供充分救济的有效途径
(二)行政赔偿是督促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三)行政赔偿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含义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必备条件,归责原则的具体化。
第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第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第二节 行政赔偿范围P433
n 一、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n 二、行政赔偿的损害结果范围
第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一、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n (一)应予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n 1.行政主体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 n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n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n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
第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n 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n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n 这里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
不包括法规和规章。从这一意义上说,“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形”,目前只有《民法通则》第107条的规定,即因不可抗 力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n 4.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主体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 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的、命令的行为的,国家不承担 赔偿责任。
第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n
行政赔偿的过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必须具备
的前提条件,是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重要理论工具。
n (一)行政侵权行为主体。
n (二)行政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它“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
第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重要知识点】行政许可中的赔偿和补偿-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
【重要知识点】行政许可中的赔偿和补偿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一)赔偿问题因行政许可给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而赔偿,如此责任完全可归因于行政机关,赔偿问题简单明了。
复杂的是,原告的损失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许可规定》主要区分了三种情形:一是被告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与他人恶意串通共同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被告与他人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确定被告的行政赔偿责任;三是被告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慎合理的审查职责,因他人行为导致行政许可决定违法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许可规定》同时明确,在行政许可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一并解决有关民事赔偿问题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二)补偿问题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许可规定》针对该款的落实提供了两方面的具体规则:1.补偿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对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补偿标准未作规定的,一般在实际损失范围内确定补偿数额;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2项规定情形的,一般按照实际投入的损失确定补偿数额。
2.补偿请求程序。
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主张行政补偿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行政法学-20111028-行政赔偿补偿
(二)多选题
3、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 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 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 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 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 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 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采集者退散
(二)多选题
4、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 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10万元。甲厂雇人看管 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900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 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区公安分局将全部扣押 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 装卸费800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 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A.5000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B.设备被扣押期间2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C.800元的运输、装卸费 D.900元的看管费
第五节、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八)赔偿方式: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九)赔偿计算标准
1、人身自由:日平均工资 2、身体伤害: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收入(日均工资1- 5倍) 3、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康复费、残疾赔偿金(年均工资10-20倍)、生活费 4、死亡:死亡赔偿费和丧葬费(以年均工资20倍),生 活费 5、生活费: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7、财产权,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课件---第六编 行政赔偿
♦ 2、对财产权受损的赔偿有: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或 摊派及其他。 ♦ 3、不予赔偿的有: (1)公务人员的个人行为; (2)相对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具体赔偿范围
♦ (1)物质损害中赔偿直接损害,不赔间
接损害。
♦ 《国家赔偿法》第28条 国家赔偿法》 28条
4、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 通说以违法原则作为国家赔偿的归责原
则。
♦注意:
♦ 司法赔偿中在错捕方面适用无过错的归
责原则。
♦5、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主体行为违法、损害事实存在和因果关
系。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
♦ 1、对人身权受损的赔偿 ♦ (1)人身自由权。如违法拘留或限制人 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剥夺人 身自由; ♦ (2)生命健康权。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造 成公民人身健康受损的,均应赔偿。 ♦ 主要有:殴打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 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其他行为。
♦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
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 (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 失给予赔偿。
♦ (2)精神损害不赔
三、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 (一)赔偿请求人 ♦ 1、请求人资格: ♦ 相对人;权益受侵害且有实际损害
的人;所授损害与行政违法行为有 因果关系。 ♦ 2、请求人范围: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第三人、 怠于履行职责之受害人、混合受害 人。
第五编 行政赔偿
♦一、行政赔偿综述
♦ 1、行政赔偿的概念: ♦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
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 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述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述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是行政法领域的两个重要概念,用来解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对个人、组织利益造成的损害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进行概述,介绍其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并分析其区别和关联。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与法律依据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为给个人、组织造成损害,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我国《行政赔偿法》是行政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赔偿条件和赔偿程序等内容。
根据《行政赔偿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包括错误裁量、违法行政检查、违法扣押、违法查封等各种行为。
二、行政补偿的概念与法律依据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受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
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主动承担的责任,以弥补个人、组织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遭受的损失。
我国《国家赔偿法》是行政补偿的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犯合法权益所造成损失的补偿责任与方式。
行政补偿通常是在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没收或损毁财产时进行的。
三、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主动与被动: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行政机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在合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导致个人、组织损害,行政机关主动承担补偿责任。
2. 赔偿与补偿:行政赔偿注重弥补损害,追究违法责任,并依法给予经济赔偿;行政补偿则着眼于弥补受损害个人、组织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3. 法律依据:行政赔偿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赔偿法》,而行政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赔偿法》。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关系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行政赔偿主要解决的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侧重于追究行政机关的责任和给予个人、组织经济赔偿;而行政补偿则更多地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合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可能给个人、组织带来的损害,让行政机关对其所承担的责任进行补偿。
什么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范围有哪些
什么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范围有哪些正文:什么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给予一定经济赔偿的行为。
行政补偿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行政补偿范围有哪些?行政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产性损失的补偿: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产生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这包括因征收、征用、拆迁等行政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以及因行政不当导致的财产减值等情况。
2. 非财产性损失的补偿: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益或精神权益产生损害的,应当予以补偿。
这包括因错误的行政决策、违法的执法行为等导致的人身伤害、精神痛苦等损失。
3. 自然资源的补偿:行政机关在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偿。
这包括对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的合理补偿,保障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
4. 公共利益的补偿: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限制性行政措施时,对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偿。
这包括因拆迁安置、实施环境保护限制措施等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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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及注释:行政补偿: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行赔偿的行为。
财产性损失:指因行政行为导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
非财产性损失:指因行政行为导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益或精神权益的损失。
自然资源:指自然界存在并可供人类使用的各类物质资源,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等。
公共利益:指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众的共同利益而采取的行政措施。
正文:什么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给予一定经济赔偿的行为。
行政补偿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小结提升】 小结提升】 •第一,制定行政补偿法典。 第一,制定行政补偿法典。 第一 •第二,明晰行政补偿原则。 第二,明晰行政补偿原则。 第二 •第三,扩展行政补偿范围。 第三,扩展行政补偿范围。 第三 •第四,提高行政补偿标准。 第四,提高行政补偿标准。 第四 •第五,简化行政补偿程序。 第五,简化行政补偿程序。 第五 •第六,设立行政补偿基金。 第六,设立行政补偿基金。 第六
(四)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的赔偿方式 侵害名誉权、
支付误工费, 限制人 支付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 身自由 平均工资计算 支付医疗费加误工费, 造成身 支付医疗费加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 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不超过年平均工资5 体伤害 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不超过年平均工资5倍 支付医疗费加残疾赔偿金; 支付医疗费加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残疾赔偿金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0 劳动能 残疾赔偿金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0 力丧失 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20倍,并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20 20倍 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
该机关、机构、 该机关、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 了侵权行为 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负连带责任 受委托组织或个人侵权由委托机关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职权 的机关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又无继受机关的,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又无继受机关的, 撤销它的机关赔偿 复议加重损害的, 复议加重损害的,对加重部分赔偿 执行自身职权由自己赔偿, 执行自身职权由自己赔偿,执行交办任 务由交办机关赔偿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 执行根据错误的, 执行根据错误的,由申请机关赔偿
由具有行政职权或司法职权的机关、机构、 由具有行政职权或司法职权的机关、机构、组 织及其工作人员引起 职权性;权力性;执行性; 职权性;权力性;执行性;违法性 是合法权益;属人身财产权;有直接损失; 是合法权益;属人身财产权;有直接损失;属 物质损害, 物质损害,及特定条件下的精神损害 行为与损害有逻辑联系并直接相关 有法律的规定作为赔偿依据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但是,两者仍然存在许多区别,表现在:1.原因不同。
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2.范围不同。
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除了合法性这一限制之外,没有其他的限制。
3.程度不同。
行政赔偿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补救程度不如行政补偿充分。
国家赔偿法针对的损害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而行政补偿没有这种限制。
而且,对国家赔偿法规定范围之内的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也并非全部赔偿,而是限于最低限度的直接损失。
国家赔偿法规定“计算标准”的作用之一为了限制赔偿的数额。
行政补偿采取补偿实际损失的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国家就补偿多少。
当然,行政补偿所针对的损害必须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遭受特别的损害,而不是普遍的损害。
从损害这一点来看,行政赔偿着眼于赔偿的最高数额,而行政补偿着眼于损害的特定性,没有数额的限制。
4.程序不同。
行政补偿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前由行政机关与公民协商解决,也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后由行政机关与协商解决。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常识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常识【1:学术风格】正文:1. 行政赔偿的定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因错误、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通过经济赔偿等方式,使其恢复损失或得到补偿的行为。
1.1 行政赔偿的适用条件行政赔偿的适用条件包括:行政机关的错误、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行为直接给予损失;责任主体具备了主观过错要件;被行政机关行为给予损失的事实存在;行政赔偿的形式和方式。
1.2 行政赔偿的种类根据赔偿对象的不同,行政赔偿可以分为个人行政赔偿和集体行政赔偿;根据赔偿的性质不同,行政赔偿可以分为经济赔偿和非经济赔偿。
2. 行政补偿的定义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通过给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某种权益或福利来弥补某种或某些损失的行为。
2.1 行政补偿的适用条件行政补偿的适用条件包括:行政机关的错误、违法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到了实际损失;行政机关有义务予以补偿。
2.2 行政补偿的种类行政补偿可以分为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
直接补偿是指行政机关直接给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某种权益或福利;间接补偿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其他途径来补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损失。
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机关:指法定或委托专门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机关。
2. 经济赔偿:指通过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等形式来恢复被损害方的经济利益。
3. 非经济赔偿:指通过其他方式如道歉、撤销违法行为等来补偿被损害方的非经济利益。
【2:商业风格】正文:1.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一种行为,但它们在目的、条件和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1.1 行政赔偿的区别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因错误、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后,通过经济赔偿等方式来恢复或补偿其损失的行为。
行政赔偿适用的条件包括行政机关的错误、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行为直接给予损失;责任主体具备了主观过错要件;被行政机关行为给予损失的事实存在等。
法考行政法各章节分值
法考行政法各章节分值摘要:一、引言二、行政法各章节分值分布1.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4.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5.行政协议与行政监督6.行政犯罪与刑事责任三、如何应对行政法考试1.掌握重点章节2.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4.注重案例分析四、结论正文:一、引言作为一名职业写手,我深知法考行政法部分对于许多考生来说难度较大。
因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战行政法考试,本文将详细分析行政法各章节分值分布,并提供应对策略。
通过本文,考生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提高考试效果。
二、行政法各章节分值分布1.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在这一章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行政主体的类型、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效力等。
根据历年考试情况,这一部分的分值约占行政法总分的20%。
2.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这一章节主要考察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撤销等方面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原则、程序等。
这一部分的分值约占行政法总分的25%。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此章节涉及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等环节,以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程序等内容。
这一部分的分值约占行政法总分的20%。
4.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这一章节主要考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赔偿方式、赔偿标准等,以及行政补偿的种类、范围、程序等。
这一部分的分值约占行政法总分的15%。
5.行政协议与行政监督此章节涉及行政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以及行政监督的种类、程序等。
这一部分的分值约占行政法总分的10%。
6.行政犯罪与刑事责任这一章节主要考察行政犯罪的具体规定,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
这一部分的分值约占行政法总分的10%。
三、如何应对行政法考试1.掌握重点章节要顺利通过行政法考试,首先要全面掌握各章节内容。
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分值较高的章节,如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
2.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考试的重点,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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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是行政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与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密切相关。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因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的一种制度。
而行政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剥夺或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通过给予补偿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补偿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概念、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原则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因违法行为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原则上体现了权益保护和公平正义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定性原则:行政赔偿必须依据法律,由相关法律明确界定赔偿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行政赔偿不能凭主观意愿或任意决定,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2. 平等原则:行政赔偿应当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论其身份、地位、财富状况等,都应享有同样的赔偿权益。
平等原则体现了公正和公平的价值观。
3. 全面补偿原则:行政赔偿应当对损失进行全面补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全面补偿原则保证了受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4. 追溯原则:行政赔偿应当追溯到违法行为发生之时,还原受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追溯原则确保了被损害方能够得到实际的赔偿,避免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赔偿结果。
二、行政补偿的概念和原则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剥夺或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通过给予补偿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
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相似,都是权益保护的实现手段,补偿的方式也有相似之处。
行政补偿原则主要包括:
1.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行政补偿是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被剥夺或限制权益的当事人进行补偿。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确保了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能够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2. 合理补偿原则:行政补偿应当合理、公正地进行,保证被补偿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合理补偿原则体现了行政补偿的公平性和权益保护的目标。
3. 社会公平原则:行政补偿应当考虑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避免因补偿不当而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社会公平原则体现了行政补偿的社会责任和法治精神。
三、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其实施。
在我国,行政赔偿的立法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规定了行政赔偿的种类、程序和范围,为被损害方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救济途径。
同时,各个专门法律领域(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中也有相应的行政赔偿规定。
而行政补偿的法律基础则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一些专门法律领域,如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等。
这些法律制度为行政补偿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程序。
总结: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作为行政法中重要的制度,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赔偿主要是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而行政补偿则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需要剥夺或限制合法权益时进行的补偿。
这两个制度都有相应的原则和法律制度支持,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注:此次文章共计73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