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放射性固体废物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
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公布的《GBZ133-2002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我院影像与核医学科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医用放射性废物:系指在核医学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规定值的液体、固体和气载废物。
应根据废物的性状、体积以及所含核素的种类、半衰期、比活度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法,使之不致在工作场所造成不必要的电离辐射危害,不致造成环境污染。
二、液体废物的管理1. 放射性废液方法:核医学单位应具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轮流存放和排放废水。
污水池必须恰当选址,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应有防止泄漏措施。
而无废水池的单位,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排入下水道系统。
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作固体废物处理。
标准:将废液的降至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104Bq/L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1×105Bq/L的3H或14C的废闪烁液不按放射性废物处理。
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食入浓度”DIC(公众)的废液作非放射性废液处理,可排入下水道系统。
2. 注射过或服用过放射性药物的病人的排泄物必须为使用放射性药物病人提供有防护标志的专用厕所,对病人排泄物实施统一收集和管理。
将其排泄物贮存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池内沉渣如难于排出,可进行酸化,促进排入下水道系统。
注射或服用131I病人的排泄物处理,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闭存放待处理。
三、固体废物的管理1. 废物收集(1)按废物的可燃与不可燃、有无病原体毒性分开收集废物。
(2)供收集废物的污物桶应具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志。
污物桶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3)污物桶内应放置专用塑料袋直接收纳废物。
装满后的废物袋及时转送贮存室。
2. 废物存放(1)贮存室建造结构应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或安装通风设备,出入处设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涉及废物的处理、处置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医疗服务质量。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医院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必须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放射科医疗废物主要指生物体内或外因接受辐射介质而产生的医疗废物。
根据放射性废物的特点,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和处置,不能和其他类型的医疗废物混在一起。
二、医疗废物处理方式放射科医疗废物处理方式主要包括贮存、转运和处置。
贮存阶段需要将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集中存放,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转运阶段需要选择合格的运输商,并按照相关规定安全地将废物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所。
处置阶段需要选择可靠、合法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确保放射性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为了规范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废物产生管理:明确各岗位责任,规范废物产生流程,确保放射科医疗废物按时分类、包装和贮存。
2. 废物处置管理:确定放射科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选择可靠的处置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转运和处置。
3. 废物监测管理:建立放射科医疗废物的监测机制,定期对废物进行检测和分析,确保废物处理的合规性。
4. 废物培训管理:对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5. 废物记录管理:建立废物产生和处理的记录档案,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院可以有效地控制废物产生和处置的过程,保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高度重视放射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医用放射性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物、核素或放射性仪器产生的废物。
这些废物具有放射性,若不妥善处理,则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因此,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尤为重要。
一、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分类根据其性质和来源,医用放射性废物可以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种。
其中,固体放射性废物又可分为普通固体废物和高放射性固体废物。
二、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运作流程(1)废物产生、收集和存储:医疗机构通过废物产生的设备进行预处理和储存,确保废物对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没有任何威胁。
同时通过计划、监测和管理等方法,对废物进行安全收集。
(2)运输处理:医用放射性废物要区别于普通的废物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泄漏。
(3)处置:高放射性废物必须进行专用的处置,其余废物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合理处置,比如固体废物可以采用围栏、交付给正规的回收处理机构,液体废物可以先通过特殊设备浓缩后进行固化形成固体再进行处置。
三、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1)废物安全储存:废物应存放在特定的、经过安防控制管理,以及符合相关放射性废物储存标准的设备中。
(2)废物安全处置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废物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通过核准的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物符合国家的内部管理规定。
(3)废物的清晰标示:废物应面对其所能对环境和人员带来的威胁做特殊标示。
为方便识别,各类废物应标识各自对应的标识码。
(4)放射性废物安全监控:定期开展监控检测,持续跟踪相关企业,对废物管理分配、运输、储存、处置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测。
(5)废物管理培训:对于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性培训,保障他们对于废物管理、运作和处置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认知能力,避免未知状况的风险。
(6)废物管理演练:制定紧急响应预案,珍视废物无人值守的情况,当突发意外事故发生时通过各项措施应对。
放射性废物处理制度
放射性废物处理制度
在核医学工作中,需要处理的放射性废物主要是固体废物、废液和气体废物。
应根据废物的性状、体积以及所含核素的种类、半衰期、比活度等选择相应处理方法,使之不致在工作场所造成不必要的电离辐射危害,不致造成环境污染。
一、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包括:带放射性核素的试纸、敷料、碎玻璃、废器械、安瓶瓶、实验动物尸体及其排泄物等。
(二)固体废物应放于周围加有屏蔽的污物桶内,不可与非放射性废物混在一起。
(三)放置废物的污物桶应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记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存放时在废物桶显著位置标上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
(四)废物经过存放衰变,存放10个半衰期以上,既可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二、液体废物
(一)设有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存放放射性污水直至符合排放要求时方可排放。
(二)污水衰变池选址必须恰当,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应有防止泄露措施。
(三)对注射或服用放射性药物病人应有专用厕所,对其排泄物
实施统一收采和管理,贮存十个半衰期后排人下水道系统,池内沉渣如难于排出,可进行酸化促进排入下水道系统。
吸碘-131病人的排泄物处理,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 溶液,然后密闭存放待处理。
GB9133-1988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式中:DIC1,2……k ──为每种放射性核素的公众导出食入浓度; P1、P2……Pk──每种放射性核素所占的活度分数。
6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分级
2
6.1 放射性固体废物下限值的确定 6.1.1 放射性比活度小于或等于 7.4×104Bq/kg 的固体废物为非放射性固体废物。大于 7.4× 104Bq/kg 的或仅含天然 辐射体,比活度大于 3.7 ×105Bq/kg 的为放射性固体废物。 6.1.2 放射性固体废物中,超铀核素(原子序数大于 92,半衰期大于 20a 的 辐射的放射性核素) 的放射性比活度大于或等于 3.7 ×106Bq/kg 的为超铀废物。 6.1.3 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超过国家关于放射性物质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规定值,而比活度小于或 等于 7.4×104Bq/kg 的固体废物称为放射性污染废物。 6.2 除超铀废物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其所含寿命最长的放射性核素的半衰(T/2)长短分为四种。 6.2.1 含有半衰期小于或等于 60d 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6.2.1.1 第 I 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7.4×104Bq/kg ,小于或等于 3.7 ×107Bq/kg 。 6.2.1.2 第 II 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3.7 ×107Bq/kg ,小于或等于 3.7 ×1011Bq/kg 。 6.2.1.3 第 III 级(高低废物):比活度大于 3.7 ×1011Bq/kg 。 6.2.2 含有半衰期大于 60d,小于或等于 5a(包括核素钴-60)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 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6.2.2.1 第 I 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7.4×104Bq/kg,小于或等于 3.7 ×106Bq/kg 。 6.2.2.2 第 II 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3.7 ×106Bq/kg ,小于或等于 3.7 ×1011Bq/kg 。 6.2.2.3 第 III 级(高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3.7 ×1011Bq/kg 。 6.2.3 含有半衰期大于 5a,小于或等于 30a 包括核素铯-137)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 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6.2.3.1 第 I 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7.4×104Bq/kg ,小于或等于 3.76×1011Bq/kg 。 6.2.3.2 第 II 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3.7×106Bq/kg ,小于或等于 3.7 ×1010Bq/kg 。 6.2.3.3 第 III 级(高低废物):比活度大于 3.7 ×1010Bq/kg 。 6.2.4 含有半衰期大于 30a 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6.2.4.1 第 I 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7.4×104Bq/kg,小于或等于 3.7 ×106Bq/kg 。 6.2.4.2 第 II 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3.7 ×106Bq/kg ,小于或等于 3.7 ×109Bq/kg 。 6.2.4.3 第 III 级(高放废物):比活度大于 3.7 ×109Bq/kg 。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3篇)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公布的《GBZ133-____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我院影像与核医学科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医用放射性废物:系指在核医学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规定值的液体、固体和气载废物。
应根据废物的性状、体积以及所含核素的种类、半衰期、比活度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法,使之不致在工作场所造成不必要的电离辐射危害,不致造成环境污染。
二、液体废物的管理1.放射性废液方法:核医学单位应具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轮流存放和排放废水。
污水池必须恰当选址,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应有防止泄漏措施。
而无废水池的单位,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____个半衰期,排入下水道系统。
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作固体废物处理。
标准:将废液的降至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____104Bq/L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1____105Bq/L的3H或14C的废闪烁液不按放射性废物处理。
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食入浓度”DIC(公众)的废液作非放射性废液处理,可排入下水道系统。
2.注射过或服用过放射性药物的病人的排泄物必须为使用放射性药物病人提供有防护标志的专用厕所,对病人排泄物实施统一收集和管理。
将其排泄物贮存____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池内沉渣如难于排出,可进行酸化,促进排入下水道系统。
注射或服用131I病人的排泄物处理,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____%KI溶液后密闭存放待处理。
三、固体废物的管理1.废物收集(1)按废物的可燃与不可燃、有无病原体毒性分开收集废物。
(2)供收集废物的污物桶应具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志。
污物桶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3)污物桶内应放置专用塑料袋直接收纳废物。
装满后的废物袋及时转送贮存室。
2.废物存放(1)贮存室建造结构应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或安装通风设备,出入处设电离辐射标志。
医疗放射性废物及废源处理方案
医疗放射性废物及废源处理方案在医疗机构中,医疗放射性废物可以分为两类: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
其中,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头、手套等一次性器械,以及被污染的纱布、绷带等。
液体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核素溶液、洗手间废水等。
针对这些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可以采取以下方案:1.分类收集:医疗机构应建立分类收集废物的制度,将放射性废物和普通废物分开存放,确保不发生混合。
为了方便分类收集,可以在医疗机构内设置不同颜色的废物箱,以便于员工正确分类投放。
2.密闭包装:对于放射性废物,应采取密闭的包装方式,以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被污染的注射器、手套等一次性器械应密封在塑料袋中。
同时,还可以使用特殊的密闭容器储存放射性核素溶液等液体废物。
3.标识和记录:医疗机构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放射性废物的特殊标志,以防止误操作和发生意外。
同时,还需要建立废物记录系统,记录放射性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日期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4.定期收运:医疗机构应与具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合作,定期安排废物的收运和处理。
这些废物处理单位需要具备放射性废物处理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在废源处理方面,医疗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原位处理:医疗机构可以在院内设立废源处理设施,对废源进行处理。
一些小型医疗机构可以使用放射性核素沉淀仪等设备,通过放射性核素沉淀、沉降等物理化学方法将废源处理为固体废物。
2.外包处理:医疗机构也可以将废源外包给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这些单位通常具备更专业的处理设备和技术,能够有效处理各类废源。
无论是医疗放射性废物还是废源,处理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医疗机构在进行放射性废物和废源处理时,应与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定期开展回访和检查,确保废物的处理符合规范,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总之,医疗放射性废物及废源的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废物处理制度,采取分类收集、密闭包装、标识和记录、定期收运等措施,并与具备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合作,以确保放射性废物和废源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放射性固体废物及其安全处置
1.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来源
※核武器试验 ※核实施事故 ※放射性三废泄出 ※城市放射性废物
2.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分类
半衰期大亍30a的α发射体核素的放射性比活度在单个包装中 大亍4×106Bq/kg
含有半衰期小亍或等亍60d(包括核素碘—125)的放射性核素 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二级 含有半衰期大亍60d、小亍或等亍5a(包括核素钴—60)的放 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二级。 含有半衰期大亍5a、小亍或等亍30a(包括核素铯—137)的放 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含有半衰期大亍30a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丌包括α废物), 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4.3.1 基本原则 1)处置场的运行应保证其操作人员所受辐照剂量低 亍国家标准,其他安全性也应符合国家规定 2)废物的减容、固化等加工处理,原则上应在送到 处置场之前完成、必要时也可在场内进行 4.3.2废物的接受不搬运 4.3.3废物处置运计 4.3.4运行的监督 4.3.5异常情况
4.4.1关闭的条件: 1)当已经达到运行许可证允许处置的废物数量或总放射 性限值时,处置场应实行正常关闭 2)发现处置系统的设计或场址的选择有丌可改正的错误, 或发生严重事故,或发生丌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使得处 置场丌再适合处置放射性废物时,处置场应实行非正 常关闭非正常关闭应预作出则相应的计划。实施非正 常关闭必须得到国家环保部部门的批服 4.4.2关闭 处置场关闭之后在规定的场区控制期内仍应进行控制, 以确保其符合辐射防护要求及对环境无丌利影响,并 保证在此期间丌发生时处置场的侵扰
3.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目标和基本要求
目标:不人类、环境长期、安全隔离 要求:适合处置 丌增加后代负担 长期安全性依赖人为管理 对后代个体防护水平高亍现在 处理设施多重屏障 中低放射物可用浅埋岩藏或其他等效方法处理 高放物深库处理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GB9133-88)1 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试验以及处理、贮存、运输、退役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2 术语2.1放射性废物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其污染,没有或暂时没有重复利用价值,其放射性浓度比活度或污染水平超过规定下限值的废弃物。
2.2放射性气载废物含有放射性气体或放射性微尘和所溶胶的气态废弃物。
2.3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公众年摄入量限值除以参考人在一年时间吸入的空气体积(即1.0512×105 M3)所得的商。
各核素的DAC公众值参见GB 8703《辐射防护规定》中的附录E2.4公众导出食入浓度DIC公众年摄入量限值除以参考人在一年中食入的水量(即8.03×102 kg)所得的商。
各核素的DIC公众值参见GB8703中的附录E。
3 制订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的主要原则3.1对各种废物都规定有放射性浓度(或比活度)的下限值,用以确定该种废物是否属于放射性废物。
3.2放射性废物按其物理性状分为气载废物,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三类。
3.3放射性气载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放射性浓度以Bq/M3表示。
3.4放射性液体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放射性浓度以Bq/L表示。
3.5放射性固体废物首先按其所含核素的半衰期长短分为四种,然后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放射性比活度以Bq/kg表示。
4放射性气载废物的分级4.1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 公众的气载废物为非放射性气载废物。
大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 DAC公众深度的为放射性气载废物。
4.2放射性气载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三级。
4.2.1第I级(低放废气):浓度大于DAC公众小于或等于1×104DAC 公众。
4.2.2第II级(中放废气):浓度大于1×104DAC公众,小于或等于1×108DAC公众。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Classification of radioactive wasteGB 9133-1995 代替 GB 9133-88发布日期:95-12-21 实施日期:96-08-0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分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研究和使用放射性物质以及处理、整备、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铀、钍及其伴生矿的矿冶过程产生的废物,对这类废物的环境管理可参照执行。
2 术语2.1 放射性废物 radioactive waste为审管的目的,放射性废物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
2.2 放射性气载废物 radioactive gaseous waste含有放射性气体和气溶胶,其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气态废弃物。
2.3 放射性液体废物 radioactive liquid waste含有放射性核素,其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液态废弃物。
2.4 放射性固体废物 radioactive solid waste含有放射性核素,其放射性比活度或污染水平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的固态废弃物。
2.5 豁免废物 exempt waste含放射性物质,并且其放射性浓度、放射性比活度或污染水平不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的废物。
2.6 清洁解控水平 clearance level由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以放射性浓度、放射性比活度和/或总活度表示的一组值,当辐射源等于或低于这些值,可解除审管控制。
3 放射性废物分类的构架3.1 废物按其放射性活度水平分为豁免废物、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或高水平放射性废物,如图1所示。
图13.2 放射性废物,按其物理性状分为气载废物、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三类。
3.3 放射性气载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类标准放射性废弃物的危害包括物理毒性、化学毒性和生物毒性。
通常主要是物理毒性。
有些核素如铀还具有化学毒性,此外,对于混合废物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污染物。
至于生物毒性,仅来自医院的个别废物才可能掺有。
物理毒性指的是辐射作用。
大剂量照射可出现确定性效应,小剂量照射会出现随机性效应。
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类标准是什么?请看一下分解。
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放射性矿物的加工以及放射性物质在核电站、工业、医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利用过程和核武器的试验等。
铀是目前核能工业的主要原料,每生产1吨铀约有200吨废渣产生,其中约含1.5×10贝可(400居里) 的镭。
一般反应堆每年约产生10~100米放射性固体废渣。
同其他固体废渣相似,放射性废渣应先经回收后再进行处理。
随着核能源的日益发展,放射性固体废物量迅速增加,控制和防止环境中放射性污染,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方面。
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类标准:1、对各种废物都规定有放射性浓度(或比活度)的下限值,用以确定该种废物是否属于放射性废物。
2、放射性废物按其物理性状分为气载废物,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三类。
3、放射性气载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放射性浓度以Bq/m3表示。
4、放射性液体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放射性浓度以Bq/L表示。
5、放射性固体废物首先按其所含核素的半衰期长短分为四种,然后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放射性比活度以Bq/kg 表示。
更多固体废弃物安全小知识,尽在。
感谢大家的收看,今天的内容介绍完了。
下期看点:放射性固体废物有害健康吗?同样精彩。
医院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
医院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1. 引言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广泛使用放射性物质用于诊断和治疗,例如放射性核素、放射性药品等。
然而,这些放射性物质都会产生废物,即放射性三废。
放射性三废的正确处理非常重要,以确保医院环境和公众安全。
本文将介绍医院放射性三废的处理方案,并提供一些有效的措施。
2. 放射性三废的分类放射性三废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
2.1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固体物体,如使用过的防护服、手套、工作台面等。
这些废物需要进行专门处理才能确保放射性物质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2.2 液体废物液体废物主要由放射性溶液组成,这些溶液通常是用于放射性治疗或实验中的剩余物。
由于液体废物可以泄漏或被误喝,正确处理和储存液体废物尤为重要。
2.3 气体废物气体废物主要是放射性物质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如释放出来的废气。
这些废气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针对不同种类的放射性三废,医院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案:3.1 固体废物处理方案针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医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分类收集:医院应该建立分类收集系统,将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分别收集。
•储存:固体废物需要储存在特定的容器中,以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运输:对于大量的固体废物,医院应该建立专门的运输系统,以确保废物能够安全地处理。
3.2 液体废物处理方案对于液体废物,医院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法:•回收和再利用:一些液体废物可以经过特定的处理过程回收,并进行再利用。
•沉淀和过滤:对于不能回收的液体废物,可以通过沉淀和过滤来去除放射性物质。
•储存和标记:液体废物应该储存在专门的容器中,并进行适当的标记以示警示。
3.3 气体废物处理方案针对气体废物,医院应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空气过滤系统:医院应该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以过滤掉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
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
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在核医学工作中,会产生许多放射性废弃物,按其形态分为固体废物、废液和气载废物,简称“放射性三废”。
放射性废弃物不能以普通废弃物的方法进行处理,而要根据废物的性状、体积、所含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半衰期、比活度情况相应处理,不使放射性物质对环境造成危害。
1、固体放射性废物包括带放射性核素的试纸、敷料、碎玻璃、废注射器、安瓿瓶、实验动物尸体及其排泄物及加速器更换下来的靶膜及滤膜等,放置在周围加有屏蔽的污染桶内,不可与非放射性废物混在一起。
污物桶应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记,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存放时在污物桶显著位置标记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等。
放射性废弃物应按照长半衰期和短半衰期分别收集,长寿命的固体放射性废物,应定期集中送交区域废物库最终位置,主要用焚烧法或埋存法处置。
焚烧法是将可燃烧的放射性废物充分燃烧,产生的放射性气体量小者直接排入大气,量大者用冷凝法或吸附剂收集。
燃烧应在特制焚烧炉中进行,周围有足够隔离区,烟囱应足够高,并有滤过装置,以防污染环境。
埋存法是将不可燃烧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及可燃性废物燃烧后的残渣埋在地下,地点应选择没有居民活动的地方。
还应注意不靠近水源,不易受风雨侵袭扩散。
短寿命核素废物主要用放置衰变法处理,一般把半衰期<15D的归入短半衰期放射性核素,放置10个半衰期,放射性比活度降低到7.4*104Bq/kg以下后,即可作为非放射性废物处理移交物业公司负责处理。
高活室注射针筒及针头每月底交班时用黄色塑料袋分别包装,并在针头包装袋贴上锐器标签,针筒包装袋上贴上一般医用垃圾标签。
废弃物不同类别进行分装安置并达到相应的半衰期要求后,移至物业公司提供的垃圾桶内,并交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
近距离放射性粒子治疗中放射性废物主要为固体废物,及废弃的放射性粒子源,可采用放置衰变法处理。
放射性污染的固体物质如安瓿、棉签、一次性注射器等,不得随意乱丢,应放在固定的污物桶内,放置6-10个半衰期后作非放射性污物处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
医疗废物的分类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医疗设备的日新月异,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正确分类和处理医疗废物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医疗废物的分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废物的来源、性质和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医疗废物的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放射性废物和一般废物等,为读者了解和应对医疗废物提供参考。
一、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是指那些携带或疑似携带病原体的废物。
这类废物通常来源于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比如手术室、病房、实验室等。
感染性废物需要特殊注意,因为它们可能会传播疾病,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
感染性废物的分类如下:1. 感染性固体废物:包括被污染的纱布、石膏、手术用具等。
2. 感染性液体废物:包括被污染的血液、体液、输液管道等。
3. 感染性尖锐器械:包括被污染的针头、针管、手术刀片等。
4. 感染性药物废物:包括过期、未使用完或受污染的药物。
5. 感染性动物废物:包括被感染动物的遗体、排泄物等。
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感染性废物需要进行专门处理,以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医疗废物焚烧等。
举例:手术室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具,在手术过程中可能会被污染。
这些废物属于感染性固体废物,应当进行专门处理,以防止传播病原体。
二、化学废物化学废物是指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或有害的化学物质。
这类废物通常来源于医疗实验室、放射治疗室等。
化学废物的分类如下:1. 废弃药品:包括过期的药物、不再使用的药物等。
2. 酸碱废液:包括酸性溶液、碱性溶液、中和后的废液等。
3. 有机溶剂:包括使用过的麻醉剂、溶剂等。
4. 重金属废液:包括含铅、汞、镉等重金属的废液。
5. 其他化学废液:包括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的废液。
化学废物的处理:化学废物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分装和妥善处理。
合理使用、正确储存和定期处理化学废物是非常重要的,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举例:医疗实验室中的废除湿剂,含有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医疗废弃物的危险废物分类标准
医疗废弃物的危险废物分类标准随着医疗废弃物的不断增加,对其分类和处置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危险废物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医疗废弃物的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医疗废弃物被归类为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传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的医疗废弃物,如用过的敷料、手术废物、被污染过的注射器等。
这类废物携带和传播病原体的风险较高,因此需要特殊的处理和处置。
2. 化学性废物:指含有有害化学物质、剧毒物质或其他危险物质的医疗废弃物,如过期药品、废弃药物包装物、废弃化学试剂等。
这类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必须经过专门的处理和处置。
3.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药物废弃物、放射治疗后产生的废弃物等。
放射性废物具有辐射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严重的潜在危害,需要经过专门的处理和处置。
4. 尖锐器械:指使用过的或未使用的尖锐器械,如针头、手术刀片等。
这类废物具有刺伤和感染风险,需要被特殊收集和处理,以防止伤害和疾病传播。
5. 其他特殊废物:如医疗设备和仪器的废弃物、医疗用品包装废物等。
这些废物可能含有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需要根据其特性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置。
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案针对医疗废弃物的不同分类,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1. 传染性废物的处理:传染性废物需要进行高温高压或化学消毒,以确保病原体的有效灭活。
处理后的废物可以通过焚烧或高温蒸汽消毒的方式进行处置。
2. 化学性废物的处理:对于化学性废物,应将其分类储存,并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例如,过期的药品可以通过专门的药品回收渠道进行处置,废弃的化学试剂则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标识、封装和交付给专门的废物处理机构。
3.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放射性废物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和处置。
医用放射性固体废物
医用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中的放射性物质,采用一般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方法都不能将其消灭或破坏,只有通过放射性核素的自身衰变才能使放射性衰减到一定的水平。
而许多放射性元素的半衰期十分长,并且衰变的产物又是新的放射性元素,所以放射性废物与其它废物相比在处理和处置上有许多不同之处。
说到这里我们就直奔主题,医用放射性固体废物是什么?且看以下分解。
在应用放射性核素的医学实践中产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值的液体、固体和气载废物。
尤其核医学科等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由于其使用的开放型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核素可直接与外界接触,有可能污染环境和进入人体内。
其污染源主要来之放射性核素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三废”,以及意外事故中排出的放射性物质。
核医学操作的放射性核素由I、I、Tc、F、C、Tl、Ga、Sm、Sr等。
开展的项目有体外放射免疫分析、临床核医学诊断、临床和医学治疗。
医用放射性废物特点:1、核素种类虽多,但大部分均为短半衰期核素。
2、放射性比活度较低。
3、大部分为固体废物,如注射其、试管、棉球、手套、鞋套等污染物。
科普小知识:由于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废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细菌、病毒和有害物质。
而且废物中的有机物不仅滋生蚊蝇造成疾病的传播,并且在腐败分解时释放出的氨气(NH3)、硫化氢(H2S)等恶臭气体,生成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是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和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由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占社会交叉感染率的20%。
暴露在外未处理的医疗垃圾:医疗垃圾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均有污染作用。
垃圾露天堆放,造成大量氨气、硫化物等有害气体的释放,严重污染大气,其中垃圾分解散发的多氯联苯、二恶英等,均是致癌物。
(医疗质量及标准)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医疗质量及标准)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RadiologicalprotectionstandardformanagementofmedicalradioactivewasteGBZ133-2002前言本标准第4~9章和附录B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木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WS2-19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和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且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市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开如、郭玲。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RadiologicalprotectionstandardformanagementofmedicalradioactivewasteGBZ133-200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践中医用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不包括远距离治疗用GBq量级之上废弃密封放射源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703辐射防护规定GB9133放射性废物的分类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医用放射性废物以下简称废物。
系指于应用放射性核素的医学实践中产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规定值的液体、固体和气载废物。
3.2废物管理于废物处理或处置中所涉及的技术活动和管理制度。
3.3贮存室供放射性废物于处理或处置前临时存放的房间。
4废物管理壹般防护要求4.1根据GB8703废物管理原则和GB9133,确定各类医用废物的处理或处置方法。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特征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特征
随着世界各国对人类健康及环境保护的重视,放射性废物处置已逐步成为世界性课题,成为当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安全进行,不仅关系到人体健康、环境安全和子孙后代的负担,更是影响核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国内外普遍重视放射性废物处置标准的制定,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标准正在完善,还有不少新的标准需要制订,已编制实施标准的待修订任务也十分艰巨,在各项标准编制方法和程序上也有不少需要改进的方面。
那么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特征是什么呢?
放射性废固体废物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
放射性废物尽管有各种各样,但却具有一些共同特征:
①含有放射性物质。
它们的放射性不能用一般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消除,只能靠放射性核素自身的衰变而减少。
②射线危害。
放射性核素释放出的射线通过物质时发生电离和激发作用,对生物体会引起辐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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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放射性固体废物
放射性废物中的放射性物质,采用一般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方法都不能将其消灭或破坏,只有通过放射性核素的自身衰变才能使放射性衰减到一定的水平。
而许多放射性元素的半衰期十分长,并且衰变的产物又是新的放射性元素,所以放射性废物与其它废物相比在处理和处置上有许多不同之处。
说到这里我们就直奔主题,医用放射性固体废物是什么?且看以下分解。
在应用放射性核素的医学实践中产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值的液体、固体和气载废物。
尤其核医学科等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由于其使用的开放型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核素可直接与外界接触,有可能污染环境和进入人体内。
其污染源主要来之放射性核素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三废”,以及意外事故中排出的放射性物质。
核医学操作的放射性核素由I、I、Tc、F、C、Tl、Ga、Sm、Sr等。
开展的项目有体外放射免疫分析、临床核医学诊断、临床和医学治疗。
医用放射性废物特点:
1、核素种类虽多,但大部分均为短半衰期核素。
2、放射性比活度较低。
3、大部分为固体废物,如注射其、试管、棉球、手套、鞋套等污染物。
科普小知识:
由于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
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废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细菌、病毒和有害物质。
而且废物中的有机物不仅滋生蚊蝇造成疾病的传播,并且在腐败分解时释放出的氨气(NH3)、硫化氢(H2S)等恶臭气体,生成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是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和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由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占社会交叉感染率的20%。
暴露在外未处理的医疗垃圾:医疗垃圾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均有污染作用。
垃圾露天堆放,造成大量氨气、硫化物等有害气体的释放,严重污染大气,其中垃圾分解散发的多氯联苯、二恶英等,均是致癌物。
放射性固体废物有害健康吗?关心此类环境污染问题的朋友,可以来参加举办的固体废弃物安全小知识,为我们的环保事业献计献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