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CP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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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消化内科ERCP管理流程

一、ERCP的管理

(一)、ERCP的疗效与风险

1.经过数十年的发展,ERCP已成为较为成熟的微创介入技术,是临床处理胆胰疾病的重要手段.对于有经验的操作者,经乳头胆管插管的成功率在95%以上,清除胆总管结石的成功率在90%以上,缓解梗阻性黄疸的成功率可在85%以上。2.ERCP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侵入性操作,与操作有关的并发症并不罕见,常见的并发症有ERCP术后胰腺炎(post.ERCP pancreatitis,PEP)、胆管炎/脓毒血症、消化道出血、胆胰管损伤和肠穿孔等。

3.ERCP并发症的相关因素较多,一些与患者有关的因素将增加ERCP/EST的风险,如女性、年轻患者、胆红素正常、胆管不扩张、可疑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sphincter of Oddi dysfunction,SOD)、有PEP史、消化道重建术后、乳头旁憩室、肝硬化、凝血功能异常、免疫抑制、晚期肿瘤、肝门部胆管恶性梗阻、重症胰腺炎、肝肾功能严重受损、其他心肺合并症等。与操作有关的危险因素包括反复胰腺插管/造影、乳头预切开、乳头气囊扩张、胰管括约肌切开、副乳头切开、括约肌测压等。

4.ERCP操作者应慎重权衡患者的利益与风险,严格掌握操作适应证,避免不必要的ERCP,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二)、条件与准入

1.ERCP应该限于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单位中开展,医院应设有消化内科、普通外科/肝胆外科、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影像科、以及设施齐备的内镜室,ERCP的工作需要多学科相互协同完成,建议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

2.开展ERCP工作的单位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工作量,开展例数过少不利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工作经验的积累,会增加操作的风险,年平均完成ERCP的例数不宜少于50例(次)。

3.实施ERCP的操作室应设施完备,具备性能良好的X线机,并应具备合乎要求的放射防护措施。操作室内应配备心电、血压、脉搏、氧饱和度监护设备,有供氧和吸引装置,并备有规定的急救药品和器材。

4.ERCP使用的器械应该俱全,最基本的设备包括:十二指肠镜;导丝、造影导管、乳头切开刀、取石器、碎石器、气囊、扩张探条、扩张气囊、引流管、支架等;内镜专用的高频电发生器、注射针、止血夹等。所有器械应符合灭菌要求,一次性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常用易损的器械应有备用品。器械或耗材的主管人员在ERCP操作期间必须随时待命,随时更换、补充耗材使用,保证手术耗材随时供应.

5.ERCP需要由有合法资质的医生、助手及护士团队协同完成,团队中应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医生,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员主持工作. 6.ERCP的主要操作者及其助手必须接受过规范化的专业技术培训,在他人指导下完成至少100例ERCP、30例EST,选择性插管成功率达80%以上者,方可独立或主持操作。为保持和提高操作技能,操作者应每年完成不少于30例次的ERCP,还应经常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以不断更新专业知识。

(三)、术前准备

1.知情同意:实施ERCP前,操作医生或主要助手应向患者和(或)家属详细讲解ERCP操作的必要性、可能的结果以及存在的风险,并由患者或患者指定的委托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不宜过于笼统,而应明确表述ERCP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2.凝血功能检查:拟行EST的患者术前必须行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检测,检查时间不宜超过ERCP前72 h,指标异常可能增加EST后出血的风险,应予以纠正.长期抗凝治疗的患者,在行EST前应考虑调整有关药物,如服用阿司匹林、非甾类抗炎药(NSAID)者,应停药5—7 d;服用其他抗血小板凝聚药物(如clopidogrel、ticlopidine等),应停药7—10 d;服用华法林者,可改用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内镜治疗后再酌情恢复.

3.预防性抗生素应用:没有必要对所有拟行ERCP患者常规术前应用抗生素,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考虑预防性应用抗生素:①已发生胆道感影脓毒血症,②肝门部肿瘤,③器官移植/免疫抑制患者,④胰腺假性囊肿的介入治疗,⑤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⑥有中――高度风险的心脏疾病患者。建议应用广谱抗生素,抗菌谱需涵盖革兰氏阴性菌、肠球菌及厌氧菌。

4.预防胰腺炎药物:目前尚未证实某种药物具有确实的预防PEP作用.

5.镇静与监护:术前应对患者的病情及全身状况做全面评估,结合单位的实际条件,决定采用的镇静或麻醉方式。患者常规采用俯卧位或部分左倾俯卧位,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左侧卧位或仰卧位。采用麻醉方式时,建立较粗的静脉通路以利给药,给予鼻导管持续吸氧。麻醉药物的使用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实施深度镇静或静脉麻醉时须有麻醉专业资质的医生在场,并负责操作过程中的麻醉管理与监护.操作过程中,患者应给予心电、血压、脉搏及氧饱和度等实时监测。

6.术前讨论:常规进行术前讨论,有必要时与肝胆外科医师加强术前沟通,明确治疗指正,制订切实的诊治预案,并详细书写讨论记录。

(四)、术后处理

1.操作报告及影像资料:操作完毕后,主要操作者或助手应及时书写操作报告,需详细描述检查过程中的发现、影像特点及其影像诊断;全面叙述所采取的治疗方法、步骤及其初步结果;如有必要,还需介绍操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其处理建议。操作者应及时为经治医生提供完整的书面报告及影像资料。医疗文书及影像资料应按规定存档管理.

2.复苏与观察:采用深度镇静或麻醉的患者应按规定予以复苏,建议在专设的复苏区由专人照看,密切监察生命体征变化,直至患者意识清醒、肌力完全恢复。患者转出前应交待相应注意事项。

3.并发症的防治:操作后第一个24 h是并发症最易发生的时段,应密切观察症状及体征变化。检查当日应禁食水、静脉补液,以后根据病情逐步恢复饮食。术后3 -6h及次晨验血常规、血淀粉酶/脂肪酶,以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观察期;发生胰腺炎或PEP(定义为新发上腹痛,24小时内胰酶水平升高至正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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