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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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要

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1.02.10

•【字号】沪民办发[2011]5号

•【施行日期】2011.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

通知

(沪民办发〔2011〕5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上海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上海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民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民政部关于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公共服务的基本精神,朝着“十二五”上海民政坚持“三个着力”、构建“五社”框架、形成“五和”机制的总体方向,加大现代民政的推进力度,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大局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完善社会救助,发展社会福利

继续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2011年,全市新增5000张养老床位,为26

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2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设4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以农村为重点,新建100个、改造200个老年活动室。同时在调结构、标准化,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完善以低保为核心的生活救助制度。探索建立两个机制: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关联因素的联动机制;二是潜在贫困群体的发现、预警、早期干预机制,探索破解“支出型”贫困难题,建立科学的“硬支出”核贫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社区综合帮扶的能力。逐步缩小城乡救助保障水平的差距,拓展以医疗、教育为重点的专项救助制度,重点向农村倾斜。全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前置服务”模式。完善以就业、保险、救助、慈善为主的四环联动机制。

探索突破养老服务政策的难点与瓶颈,加大对养老事业支持力度。加大各级财力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投入和日常运营补贴力度。建立从业人员服务补贴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领域,培育一批有资质、有能力、有品牌的养老设施专业化运营管理机构。在落实大型居住区养老设施公建配套、稳定从业人员队伍等方面的政策力争有所突破。研究试点发行特种养老福利彩票。做好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试点工作。

提升孤残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福利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部署,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市孤儿养育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政策的研究。探索开设方便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上下班的福利班车。

创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机制。制定《上海市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办法》。探索统一城乡优抚政策,逐步缩小农村和城镇抚恤补助标准的差距。检查落实和完善优抚业务进社区“一门式”的工作。组织好本市创建双拥模范活动评比表彰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完成军休干部年度接收安置任

务。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军休干部“共享社区,共建社区”活动和“军休志愿行动”。配合建党90周年纪念,在全市开展烈士纪念地修缮工作和烈士生平资料的开发、宣传和弘扬。

搭建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公共平台,推动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加快《上海市募捐条列》立法进程。推进慈善超市的长效机制建设,提倡探索“愉快捐”、“联合劝募”和“公益信托”等慈善募捐新途径,打造有社会影响的慈善品牌新项目。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搭建企业和慈善组织的合作平台。开展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和人才培训计划。探索建立全市性的慈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举办首届上海慈善公益展览会和举办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活动。

二、提升基层自治工作能力,改善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社会生态环境,优化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创新

以居(村)委会自治家园建设为契机,推动上海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深入发展。探索建立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网上支持平台。开展调研和培训,为第十次居(村)委会换届选举作准备。继续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努力为居委会减负,全面完成“难点村”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全市建设50个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加强特大型居住区行政区划体制等课题研究。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全面完成村居核界工作和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实行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开发建立全市政区地名数据库。

改善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社会生态环境,鼓励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落实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有关界别当中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委员)的比例,将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精神文明、工青妇的相关表彰范围。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和公信力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能力,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建设。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建立

评估专家数据库。巩固和深化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成果,探索推进行业协会的直接登记管理。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严格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健全市区两级联合执法机制。

完善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机制。推进民生服务社会化运作机制的不断完善。研究制定《上海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规则》和《项目绩效评估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对所有公益招投标和创投项目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估。

三、推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建立专业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专业服务的质量,拓展社会服务领域

推动形成现代社工体系和实践模式。修改完善本市社工职业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各服务领域的专业标准。制定社工机构评估指标。多领域发展社工实务。鼓励专业机构开展品牌项目运作,探索形成重大和突发事件社工介入的长效机制。尽快建立一批社工实验室、实习园和实训基地,申报设立全国社会工作示范单位上海观察点。启动“百家社工师事务所培育”项目。加强市社工协会的建设,发挥其整合资源、提供专业支持的作用。扩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资金份额。培养领军人才,启动高级社会工作人才计划。输送一线资深社工赴国外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进行实务训练。组建社工督导团和讲师团,争取在市区两级党校、行政管理学院和东方讲坛开设社工专业讲座。开展“优秀社工”评选表彰活动和“品牌社工”项目大赛等工作。探索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服务志愿者协作机制。

推进民政专业服务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启动《养老机构执业标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提升为国家标准,逐步形成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制定殡葬服务标准、社区事务一门式服务标准以及前台受理服务人员的国家职业标准。

提升民政专项社会服务功能。研究制定包括为老、扶贫、助残、优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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