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督查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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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督办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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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
督办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督办制度
为加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案件限当日调查完毕,三日内结案归档。

二、经案审会审理决定的案件,限七日内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限三日内结案归档。

三、案件承办单位在办理执行案件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时,必须说明理由,报局长签批后,方可延长。

四、无特殊情况,超过期限的案件,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个案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必须按督办要求迅速办结上报,如不能按督办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和承办人。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4篇)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4篇)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章程:一、目的和任务1. 督查督办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和督办,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2. 督查督办的任务是对各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跟进,加强沟通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3. 督查督办的范围涉及各部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进展、问题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督查督办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推动督查督办工作。

2. 督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办工作,包括问题调查、跟进和反馈。

3. 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支持。

三、工作流程1. 确定要督查督办的任务和重点。

2. 组织督查组展开调查和收集相关信息。

3. 分析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

4. 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 定期向督查督办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

6. 提供工作总结和评估,为相关部门改善工作提供参考。

四、考核与奖惩1. 对督查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并关注督查督办的实际效果。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五、保密措施1. 对于督查督办过程中的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2. 督查督办工作涉及的敏感信息,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六、宣传和培训1. 加强对督查督办制度的宣传,提升相关人员的理解和认同。

2. 组织培训,提升督查督办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变更,须经督查督办委员会审议并及时公布。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以上为督查督办制度的参考范本,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2)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的复杂化,督查督办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在各个领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该制度是为了确
保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督办,
以达到推动工作进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点:
1. 督查督办职责: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督查督办职责,确定各职责主体的职
责范围和权限。

2. 督查督办目标:确定督查督办的工作目标,明确要督查督办的工作重点和重要事项。

3. 督查督办方式:确定督查督办的方式和方法,包括定期督查、临时督查、专项督查
等方式。

4. 督查督办流程:明确督查督办的流程和环节,包括督查督办的启动、组织、实施、
总结等环节。

5. 督查督办机制:建立健全督查督办的机制,包括督查督办的组织架构、领导责任制、督查督办办公室等机制。

6. 督查督办结果反馈:督查督办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督查督办单位或责任人,确保问
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7. 督查督办考评评估:建立督查督办的考评评估机制,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评估,对
工作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通过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能够规范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督查督办制度样本

督查督办制度样本

督查督办制度样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日期]督查督办制度样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相关事项的督查和督办工作,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督查是对所辖领域内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督办是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进行追踪、督促和协调。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依法行政。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注重结果导向,强调问题解决和工作改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工作的合力。

第二章督查工作第八条督查工作可以采取巡视、检查、评估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督查工作应当制定督查计划,确定检查对象和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条督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执行督查任务之前应当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督查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正、客观、公平的原则。

第十二条督查人员应当主动与相关单位和人员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督查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督查工作不得干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严禁以权谋私、索取贿赂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督办工作第十五条督办工作是指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进行追踪、督促和协调,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督办工作应当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七条督办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执行督办任务之前应当进行培训。

第十八条督办人员应当与被督办单位和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完成任务。

第十九条督办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二十条督办工作不得干预被督办单位和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严禁以权谋私、索取贿赂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督查督办制度参考范本

督查督办制度参考范本

督查督办制度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问题的查处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督查督办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其内部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问题解决。

第二章督查第三条督查是指对组织机构、工作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认其工作的执行情况和问题的存在情况。

第四条督查可以包括现场查看、核对资料、听取汇报、提出问题、进行案件调查、查勘现场等方式。

第五条督查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六条对于发现的问题,督查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被督查对象在接受督查时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整改报告。

第三章督办第八条督办是指对问题的查处和解决进行跟踪问效,推动问题的处理和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督办可以包括电话询问、函件催办、召开会议、约谈负责人等方式。

第十条被督办对象应当及时了解问题的处理进展,并按要求做出工作安排和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督办机构应当加强对问题的落实和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二条对于不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四章过程第十三条督查督办的具体程序由督查督办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结果应当及时向受理投诉的人或群众进行反馈,并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督查督办人员或机构,应当进行责任追究,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以前已经建立的督查督办制度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调整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督查督办制度模板

督查督办制度模板

督查督办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的督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督办程序,使督查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制度是指根据《督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组织机构内部督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级机构、部门的督查工作。

第四条督查的目的是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督办的方式主要有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约谈、检查、督责等形式。

第六条督查督办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依法的原则。

第二章督查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本单位设立督查组织,由主管领导任命负责人,并组建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督查工作。

第八条督查组织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具,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支持。

第九条督查组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第十条督查组织应当制定督查标准和评估指标,确保督查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十一条督查组织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督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督查组织应当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督办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三条督办程序主要包括发现问题、确认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措施等环节。

第十四条发现问题可以来源于领导关注、群众举报、内部检查等途径,督查组织也可主动发现问题。

第十五条确认问题应当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确保问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制定措施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采取合适的手段和措施,确保问题的解决。

第十七条落实措施应当建立有效的督办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制,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督办的要求包括明确任务、制定时间表、跟踪落实等内容,督办的要求应当具体、明确。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权限和责任第十九条督查组织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配合督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二十条相关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模板范本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模板范本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督促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工作的督办督查工作。

第三条督办督查的目的是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促进工作的规范开展。

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结果,强化整改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负责人由本单位确定,并通过书面通知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督办督查工作应与薪酬激励、职务评定、奖惩等挂钩,形成紧密的工作考核机制。

第七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记录工作情况、督办过程、整改措施和结果等信息,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督办督查的程序第八条督办督查工作应遵循“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期限”的原则。

第九条督办督查工作的主要步骤包括:目标设定、责任分配、督办推进、问题整改和结果评估等。

第十条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督办计划,并按照计划的要求进行工作的推进和监督。

第十一条督办工作的责任人应监督各环节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提醒落实责任人按时完成任务。

第十二条督办工作的责任人应监督整改措施的推进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进和催促。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改效果,督办工作的责任人应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督办督查的内容和方式第十四条督办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进展、问题整改等。

第十五条督办督查的方式主要包括书面通知、个别约谈、会议传达、检查巡视等。

第十六条督办督查的频次应根据工作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确定,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督办。

第十七条督办督查的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八条督办督查的记录应保存到工作档案中,以备后续查阅和核查。

第四章督办督查的要求和措施第十九条督办督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务必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延误工作进程、质量不合格的,将会进行相应的问责。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是指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机制和规定,以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有效进行。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目标和原则: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例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

2. 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级督查督办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例如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地方政府进行督查、地方政府成立督办机构等。

3. 组织和人员: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例如建立督查督办机构、确定工作人员的数量与专业背景等。

4. 工作程序: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程序,例如督查的发起、督办的跟踪和协调等。

5. 监督和问责:建立监督和问责机制,对督查督办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 信息报告和公开:建立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及时向上级或公众报告督查督办的进展和成果,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这些内容是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基本要素,通过规范和规定这些内容,可以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督查督办的效果和实效。

第 1 页共 1 页。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和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督办责任:
1. 院领导负责对全院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和监督,确保任务的及时完成和质量的达标。

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监督,确保任务的完成和质量的达标。

3. 员工在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同时,也应负责积极参与督办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和解决。

四、督办方法:
1. 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任务的优先级和完成时间。

2. 定期召开工作督办会议,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和评估,及时解决问题和排除障碍,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 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4. 建立工作督办档案,记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以便日后查阅和借鉴。

五、督办机制:
1. 确定每月工作重点和关键事项,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

2. 每周召开例会,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明确下周任务和目标。

3. 每日召开工作小组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4. 每季度召开绩效评估会议,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和奖惩。

六、责任追究:
对迟延工作、拖延进度、完成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七、其他事项:
1. 本制度经由院领导审定后执行,如有修改,需经过协商和批准。

2. 本制度的落实,应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配合,形成一体化管理。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督办督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督办督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肃认真;(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工作方法:(一)定期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三)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四)自查与督查相结合。

第二章督办督查工作职责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由办公室(或督查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第六条办公室(或督查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督办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重点、目标和要求;(二)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三)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四)跟踪督查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五)建立健全督办督查工作档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六)定期向领导汇报督查工作情况。

第七条其他部门的职责:(一)按照督查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办公室(或督查室)开展督查活动;(二)及时向办公室(或督查室)报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三)按照要求,落实督查问题整改措施;(四)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章督办督查工作程序第八条督办督查工作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制定督查计划。

办公室(或督查室)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二)组织实施。

办公室(或督查室)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督查计划开展督查工作。

(三)问题发现。

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汇总,并向相关部门反馈。

(四)问题整改。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五)跟踪督查。

办公室(或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为加强对工作的督办和督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督办督查职责1. 领导层负责对下属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督查,并定期召开督办会议,对下属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督查,并定期召开督办会议,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3. 员工之间也可以相互督促和督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督办督查方式1. 领导层可以通过定期会议、工作报告等方式对下属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督查。

2. 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定期会议、工作报告等方式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督查。

3. 员工之间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相互督办和督查工作。

五、督办督查频率1. 领导层对下属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督查的频率为每月一次。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督查的频率为每周一次。

3. 员工之间相互督办和督查工作的频率为每天一次。

六、督办督查结果处理1. 督办督查结果由督办人记录,并及时向被督办人反馈和指导。

2. 被督办人应认真对待督办督查结果,积极改进工作并进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七、违反督办督查制度的处理1. 如有员工违反督办督查制度,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如有部门负责人违反督办督查制度,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如有领导层违反督办督查制度,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本制度经领导层审批后生效,并通过内部通知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是督办督查工作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督查督办件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件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督查督办件的管理,促进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督查督办件的分类1. 工作督查件:指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交办给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需要本单位协调推进完成的事项。

2. 突发事件督办件:指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等需要紧急督办的工作,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应对的事项。

3. 督导检查件:指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派出的督查组进行检查、督导时发现的问题或改进意见,并要求本单位督办的事项。

4. 群众反映件:指群众向本单位反映的问题或意见,需要由本单位进行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督查督办件的流程1. 收件: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接收督查督办件,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立案:根据督查督办件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立案优先级和责任人,做好立案登记。

3. 研究分析:责任人对督查督办件进行研究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

4. 实施督办:责任人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督办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5. 验收督办:责任人对督办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并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6. 归档:对督办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便于随时查阅。

四、督查督办件的责任人1.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督查督办件的具体执行负责,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 督查督办组:负责协调各部门间督办事务,制定细则和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 部门领导:对全局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推动工作的落实。

五、督查督办件的管理措施1. 加强信息共享:各部门之间应及时将督查督办件信息进行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工作重复。

2. 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责任人在督查督办件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并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工作不出差错。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督查督办件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流程和结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强化考核评估:对督查督办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倒逼责任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模板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模板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督办督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办督查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各项工作的质量。

第三条督办督查工作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X部门、Y部门、Z部门等。

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由本单位督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强调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向好的方向发展。

第七条督办督查工作应注重宣传引导,增强工作人员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认识和理解。

第八条督办督查工作可采取定期督办、不定期督办和突击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建立健全督办督查工作档案和信息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督办督查程序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督办督查的内容、重点、时限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下级部门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督查办公室应组织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督查办公室应根据调研结果,制定督办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督办意见和建议进行审阅、讨论,并制定督办方案。

第十五条督查办公室应将督办方案及时传达给下级部门,并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

第十六条督查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对下级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督查办公室应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十八条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检查结果,对下级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九条督查办公室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整个督办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第三章工作责任和权限第二十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办和督查,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下级部门负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时完成任务。

质监局安全生产督办制度

质监局安全生产督办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质监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涉及质监监管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督办范围和内容第四条督办范围:(一)质监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涉及质监监管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第五条督办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四)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六)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七)其他安全生产相关事项。

第三章督办程序第六条督办启动:(一)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质监部门可以自行启动督办程序;(二)接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者上级部门报告的安全生产问题,质监部门应当及时启动督办程序;(三)根据举报、投诉等情况,质监部门可以启动督办程序。

第七条督办组织:(一)质监部门成立督办工作组,负责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督办工作组由质监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和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参与。

第八条督办实施:(一)督办工作组对督办事项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基本情况;(二)督办工作组根据调查情况,制定督办方案,明确督办内容、方法和时间;(三)督办工作组对被督办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四)督办工作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要求;(五)督办工作组跟踪督办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九条督办报告:(一)督办工作组在督办结束后,向质监部门提交督办报告;(二)督办报告应当包括督办事项、调查情况、整改要求、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三)督办报告应当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高效进行,特制定本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二、任务和职责1. 督查任务(1)对各级领导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包括制定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等方面。

(2)对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进展等方面。

(3)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包括政策宣传、群众工作、社会治安等方面。

2. 督办任务(1)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督促责任主体及时解决问题。

(2)针对重点工作和突发事件,进行追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对公众的意见和反馈进行督办,保障公众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工作机制1. 督查方式(1)定期督查:按计划对各级领导履职情况、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2)专项督查:根据需要组织专项督查,对具体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深入调查和监督。

(3)问题督办: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督促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

2. 督查监督(1)建立督查监督考核机制,对督查人员和被督查对象进行评估,以保证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督查工作由专门的督查组或督查领导负责,确保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3)建立督查和被督查对象的双向沟通机制,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流程1. 督查计划制定(1)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和定期督查对象。

(2)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制定专项督查计划,对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进行督查。

2. 督查准备工作(1)成立督查组,明确组内成员和工作职责,并做好相关培训和准备工作。

(2)搜集相关资料,了解被督查对象的工作情况和问题,做好现场督查的准备。

3. 督查实施(1)按照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核、专项调研等。

(2)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督查,确保督查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性。

4. 督查报告和督办(1)督查组提交督查报告,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工作进展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督办督查工作是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督办督查工作的方式包括书面督办、现场督查、座谈会等。

第七条督办督查工作的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涉及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二章督办督查工作流程第一节督办工作流程第八条督办工作的周期一般为每个工作周期的开始和结束阶段。

第九条督办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督办任务的确定、执行情况的监督、问题的解决和结果的反馈。

第十条督办任务的确定应由领导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进行安排,并书面通知到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督办任务的执行情况应由相关人员按照任务要求进行具体的行动,并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出现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问题,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解决。

第十三条督办工作的结果应由相关人员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二节督查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督查工作的周期一般为每个阶段的开始和结束。

第十五条督查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督查计划的制定、督查组的组建、实地督查和督查报告的编制。

第十六条督查计划的制定应由领导或主管部门根据任务要求和工作进展进行安排,并确定督查的重点和范围。

第十七条督查组的组建应由相关人员组成,人员的选拔应考虑到专业能力、经验和责任心等因素。

第十八条实地督查是指督查组前往工作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督查报告应由督查组根据实地督查的情况进行撰写,要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督办督查工作的要求第二十条督办督查工作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故意歪曲和隐瞒事实。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是指一个机构或组织为了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追踪,设立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职责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互不干扰。

2. 工作报告:规定各个部门和岗位需要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完成情况、问题和困难等。

3. 工作任务分解:上级明确下发任务给下级,明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等。

4. 进度督查:上级对下级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追踪,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5. 问题反馈:下级遇到问题和困难时,需要及时向上级反馈,并提出解决方案。

6. 督查记录:督查过程中,上级需要记录各个岗位的工作情况和问题,以便进行总结和分析。

7. 审批流程:对一些重要的工作决策,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8. 复查效果:督查完成后,需要进行复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的效果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组织或机构更加规范地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实现监督的目的。

通过督查督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度和可控性,从而实现更好的管理和监督。

督查督办制度范本

督查督办制度范本

督查督办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督查和督办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

1.2 原则:公正公平、科学规范、依法依规、及时高效。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2.1 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所有工作岗位和工作活动。

2.2 适用对象:所有本单位工作人员。

三、督查和督办程序3.1 督查程序:3.1.1 发现问题: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可以由工作人员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3.1.2 形成督查报告:发现问题后,应由提出者撰写督查报告,详细描述问题的具体情况、原因和影响。

3.1.3 分派任务:上级主管部门对督查报告进行评估,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督查。

3.1.4 督查执行:督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督查,包括实地检查、调查问卷、听取汇报等。

3.1.5 督查报告:督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督查报告。

3.1.6 督查总结:上级主管部门对督查报告进行总结,评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成效。

3.2 督办程序:3.2.1 发现问题: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得到解决或者问题处理不力。

3.2.2 形成督办报告:发现问题后,应由提出者撰写督办报告,详细描述问题的具体情况、责任人和要求解决的期限。

3.2.3 分派任务:上级主管部门对督办报告进行评估,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督办。

3.2.4 督办执行:督办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督办,追踪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2.5 督办报告:督办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督办报告。

3.2.6 督办总结:上级主管部门对督办报告进行总结,评估问题的解决情况和成效。

四、责任和义务4.1 督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4.1.1 严格遵守督查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督查职责。

4.1.2 执行督查任务时,应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4.1.3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督查情况,如实提交督查报告。

4.1.4 积极配合督办人员开展督办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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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确保上级和我局的重要决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查督办对象。

包括局机关各科室、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督查督办内容。

1、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明确要求县局报告贯彻
落实情况的事项;
2、市局、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所交办的事项;
3、全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情况;
4、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5、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
6、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需要承办落实事项,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含网站)、社会各界举报、投诉、评论、批评、建议或意见;
7、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需要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
8、与质监工作相关的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9、局领导对某项工作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批示和要求;
10、其它需要督查督办事项。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要点
(一)会议督查。

会议督查实行周督查,包括对参加省、市局,县委、县政府会议等
的落实情况督查以及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

重点督查:
1、参加会议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按时参加会议,有无旷会、早退情况,特殊情况不
能参加是否按规定请假。

2、参加各类会议,会后1个工作日内,负责落实或牵头落实的科室、单位要向办公
室提报会议主要内容或会议纪要,办公室负责将会议纪要、会议相关材料梳理上传,在OA 系统流转。

会议要求上报落实情况的,还要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一并上报。

局领导参
加的会议,由局领导根据会议内容指定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上报。

3、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按领导要求发布督办通知,承办单位要按照事项完成时限要求,书面提报计划进度和事项进展情况。

4、局办公室每周汇总会议督查情况提报局领导,重要事项随时提报。

(二)重点工作督查。

对市局和本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实施督查,实行季度督查或按局领导要求实施阶段性督查。

1、牵头科室、单位,应列出时间进度和要求,将考核任务、指标进行量化,提报工作完成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2、重点工作的牵头科室、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提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评价,局办公室每季度编发督查通报,报领导传阅。

(三)创新工作督查。

实行季度督查,对各科室、单位在思路创新、业务工作创新、上级部署的专项活动创新等方面的成效实施督查。

1、创新工作考核由各科室、单位(由多个科室、单位开展的,由牵头科室或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提报本科室、单位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并作简要评价。

2、与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编发季度督查通报。

(四)领导批示督查。

对局领导在会议期间或其他场合下做出的书面或口头批示、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领导口头或书面批示,办公室当日下发督查通知,承办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按时提报办理情况。

办公室将情况及时提报局领导。

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办理,要书面说明情况,做出合理解释。

(五)人大、政协议案,应急事件以及对举报投诉落实相关情况的督查。

对人大、政协议案,应急事件中涉及质监工作的部分由局办公室实行即时督查;各类举报、投诉落实情况由监察室实行即时督查。

人大、政协议案的回复,根据时限要求,提前15个工作日内提报办公室,特殊情况下需要延期办理的,需做出书面说明;应急事件要立即处理,随时提报相关情况。

第四条督查督办程序。

1、登记:凡督查、督办的事项,不论转办或自办,均要登记《督查、督办事项登记表》。

登记表的内容包括:登记序号、督查事项、领导批示、办理时限、责任人员、办理结果等。

对督查督办单位由局办公室下达《督查督办通知书》。

2、承办:交办单位要确定督查任务、明确督查事项的办理要求,指明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督办事项的完成时限,提出督办事项办结后的反馈要求等。

承办单位要按职权范围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办理情况要及时反馈和报告。

3、催办:对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时间
与承办单位联系一次,未能办复者,则要求汇报办理过程,说明情况,再提出时限要求。

4、立卷归档。

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第五条督查督办方式和要求
1、为促进督查督办工作的落实,成立内审督查室。

内审督查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
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

2、领导负责。

督查督办是一项领导职能,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承担
责任。

3、部门分工。

办公室、监察室和相关工作牵头科室、单位承担局督查督办工作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可开展联合督查督办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承办有关局党组决策、综合性的
事项;涉及单一科室的事项由该科室承办;涉及多个科室的事项由牵头科室负责协调承办。

4、责任到人。

各单位中层负责人是该督查督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确定一
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联络员,负责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和联络工作。

5、督查督办事项转出后,督办单位要按时、定期催办督办,紧急问题及时督办,确
保按时办结。

6、承办单位接到督办通知后,要责成专人迅速办理,在规定的承办期限内办理完毕。

因故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或者在办理过程中预计难以办成的,要主动与办公室督
办单位沟通,以便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查督办事项不属于本部
门的职责范围,应于24小时内退回督办单位(紧急事项立即退回)并说明理由。

7、督办采取电话询问、下发督办通知、现场督办等方式进行。

8、督查督办要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9、对督查督办事项,除要求各单位按时提报相关材料外,承办单位还要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到相关单位开展实地查看、现场了解、调研工作,确保掌握督查督办事项真实客
观全面。

10、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条为推动督查督办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局建立督查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办公室将定期通报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通报情况一般以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进行,通常以书面通报为主。

对工作中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或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应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第七条督查人员应当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督查纪律,不得利用督查权利徇私舞弊。

第八条对上级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推诿扯皮或拒绝执行的,对督办的承办事项不采取任何措施纠正改正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执行。

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花瓣雨飘过,把花心留给你,四季风吹过,把枫叶留给你,当月潮涌过把欢乐留给你,夜深人静时刻,把深深的祝福留给你,天气多变,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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