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制度
国内奖学金机制
国内奖学金机制(最新版)目录1.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概述2.我国奖学金机制的分类3.我国奖学金机制的优势4.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挑战与不足5.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改革与发展正文一、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概述奖学金机制是指国家或组织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水平,以及资助优秀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经济奖励制度。
在我国,奖学金机制作为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我国奖学金机制的分类我国奖学金机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门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2.地方奖学金:由地方政府设立,用于奖励在地方高校就读的优秀学生。
3.校内奖学金:由高校自行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
4.社会奖学金: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我国奖学金机制的优势1.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努力提高学术水平。
2.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促进教育公平。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
四、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挑战与不足1.奖学金的覆盖面和金额有待提高,尤其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和过程需要更加公平、透明,避免出现“人情奖”等现象。
3.奖学金的分类和层次需要进一步明确,以满足不同领域和层次学生的需求。
五、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改革与发展1.提高奖学金金额,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学生受益。
2.完善奖学金评选标准和过程,保证公平、公正、透明。
3.优化奖学金分类和层次,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人才。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奖学金设立,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
总之,我国奖学金机制在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不足。
学校奖助学制度
在我国,教育事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各学校普遍实行了奖助学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奖助学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奖助学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家庭经济困难、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业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奖助学制度应运而生。
二、奖助学制度的主要内容1.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分别对应不同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学校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2)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3. 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困难标准。
(3)综合素质良好: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发放: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奖助学金。
(2)管理: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管理部门,负责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
三、奖助学制度的意义1. 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助学制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奖助学制度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 促进教育公平:奖助学制度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使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4. 提高教育质量:奖助学制度能够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我国教育质量。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1. 引言本文件旨在明确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制度,以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评选过程,并激励学生在学术和其他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2. 奖学金等级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有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荣誉标志。
3. 奖学金评定标准3.1 学术成绩评定标准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90分。
- 二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80分。
- 三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70分。
3.2 课外活动评定标准除了学术成绩,学生的参与度和表现在课外活动中也会被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在至少两个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在学校活动中表现突出。
- 二等奖学金:学生在至少一个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角色,并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 三等奖学金:学生积极参与一个团队或社团,并参加学校活动。
3.3 品德评定标准除了学术成绩和课外活动,学生的品德表现也会纳入评定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积极帮助他人,乐于奉献,表现出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信念。
- 二等奖学金:学生表现出尊重他人、守纪律的行为,并有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 三等奖学金:学生在校内保持良好的纪律,尊重他人,但缺乏突出的个人品质。
4. 奖学金评选程序奖学金评选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学校将根据学术成绩、课外活动和品德评定标准,分别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定。
- 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并按照奖学金等级分类。
- 学校将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通知获奖学生。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在每学期结束后发放给获奖学生。
发放方式和时间将由学校财务部门确定,并与获奖学生进行沟通。
6.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对于学术成绩和参与度较为接近的学生,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科学公平的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籍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评选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评价,确保奖学金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学校设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该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其中学生代表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的归属权属于学校,学校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调整和取消奖学金。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第六条国家奖学金是对在学术、科技、文体等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学生进行的奖励,由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第七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二)品学兼优,学业成绩在全院年级前20%之内;(三)在学校任教师和学生中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不良记录;(四)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及以上奖项。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选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和原则进行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一经公布,即为学生奖学金时间的正式认定。
获奖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的待遇。
第三章学校奖学金第十条学校奖学金是对在学术、科技、文体等方面成绩突出、品格优良、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的奖励。
第十一条学校奖学金评选按照成绩和品德双重评定的原则进行。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
第十二条申请学校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爱校精神,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二)品学兼优,学业成绩在全院年级前30%之内;(三)在学校教师和学生中有良好的品德和师德形象,无不良记录;(四)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学校奖学金制度规定
一、目的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三、奖学金种类及金额1.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2%。
2. 校级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5%。
(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0%。
(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5%。
3. 专业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设置,评选比例和金额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4. 单项奖学金:由学校或学院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四、评选条件1. 坚定信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20%。
3.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面发展。
4. 在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1. 各学院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报学校审批。
2. 各学院组织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3.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学校公示获奖学生名单,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
六、经费来源1. 国家奖学金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
2. 校级奖学金经费由学校自筹。
3. 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经费由各学院自筹。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学校对奖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公平、公正。
3. 学生对奖学金评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其他1.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学金制度进行适时调整。
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认可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公正评选优秀学生,提高奖学金的社会效益和公信度,我校特制定了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学金的分类根据评选标准和数量限制,我们将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荣誉奖四个级别。
其中,一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二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较为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三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普通的学生进行奖励;荣誉奖是对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考核学业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首要标准。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每个专业的学生按照课程设置的难易程度、学分比例等进行综合评定。
学生需在各门课程中取得满意的成绩,且总学分绩点达到一定要求方可申请奖学金。
2. 科研成果评定科研成果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需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研究成果或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并由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和评价。
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将直接影响奖学金评选的结果。
3. 社会实践和文体竞赛学生在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和文体竞赛中所取得的成绩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或在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方可被纳入奖学金评选的范围。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奖学金的评选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评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学生申请学生须填写奖学金申请书,并按照要求附上成绩单、科研报告、实践证明等材料,提交到学校指定的奖学金办公室。
2. 学院初评各学院将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评定,按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情况等进行打分,并提交给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3. 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学校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和分值确定奖学金的评定结果。
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优秀学生在学业和其他方面的表现所给予的奖励和鼓励。
为了有效管理学生奖学金,确保公正、透明和有序,学校制定了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一、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术成绩: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将以学生的学术成绩为主要依据。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期成绩、学年成绩以及其他学术表现来评定奖学金的等级。
2. 学术研究:学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也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标准之一。
例如,学生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3. 学生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社团、组织和活动,以及在学生会、班级工作等方面的贡献也将对奖学金的评定产生影响。
二、奖学金等级1. 一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10%的学生将获得一等奖学金。
2. 二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20%(不包括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将获得二等奖学金。
3. 三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30%(不包括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将获得三等奖学金。
4. 骨干奖学金:在评定标准中,学生除了在学术成绩上表现出色外,还需在学术研究和学生活动参与方面具备优秀的表现。
骨干奖学金将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给予一定数量的学生。
三、奖学金发放方式学生奖学金将以资助金、证书等形式发放给获得者。
资助金将直接存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以方便学生使用。
奖学金证书将由学校颁发给获得者,作为学生的荣誉证明。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提交评定申请:学年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评定工作。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评定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 学生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将组建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科教师代表组成的学生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在指定时间公示奖学金评定结果,包括获奖学生名单以及具体奖学金等级。
4. 奖学金发放: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学金的发放。
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发放资助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学校奖学金制度方案
一、目的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方案。
二、适用对象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三、奖学金种类及设置1. 学业奖学金(1)设置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20%。
(2)评定标准:以学生上一学期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学生综合素质。
2. 综合奖学金(1)设置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综合奖学金的比例为10%。
(2)评定标准:以学生思想道德、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为主要依据。
3. 特殊奖学金(1)设置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特殊奖学金的比例为5%。
(2)评定标准:针对在学术、科研、文体、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对自身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2. 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自评情况,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批,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学金发放1. 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学期发放。
2. 综合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学年发放。
六、奖励金额1.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2.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3. 特殊奖学金:根据获奖学生在学术、科研、文体、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表现,最高奖励1000元。
七、其他1. 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如在下学期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2. 综合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获得者,如在下学期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3.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奖学金制度标准
一、目的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校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三、奖学金种类及金额1.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 方树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4.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5.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金额不等。
四、评选条件1. 国家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10%。
2. 国家励志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家庭经济困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③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因疾病、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
3. 方树泉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优秀学生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5. 专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由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制定评选条件。
学校学生奖学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5篇)
学校学生奖学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5篇)第一篇:奖学金评选标准1.1 奖学金类别及级别学校设立多个奖学金类别,包括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等,每个类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1.2 奖学金评选标准1.2.1 综合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成绩优秀:每学期必须达到平均绩点3.5以上。
- 品德表现良好:没有违纪记录,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 综合素质突出: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2.2 学术奖学金评选标准- 专业学科成绩优秀:在相关学科领域表现出色,获得较高的成绩。
- 科研成果显著:参与科研项目或发表优秀论文。
- 学术研究潜力:展现出对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
第二篇:奖学金申请流程2.1 申请条件- 学生必须为在校注册学生,且已完成至少一学年的研究。
-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奖学金评选标准。
2.2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等。
- 推荐信:由指导教师或学院领导提供,详细说明申请学生的学术和品德表现。
- 学业证明:提供成绩单、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2.3 申请流程1. 奖学金公告:学校发布奖学金申请公告,明确申请时间和流程。
2. 填写申请表格:学生准备好必要的材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 推荐信提交:申请人将推荐信交给指导教师或学院领导,由其直接提交给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4. 评选和公示: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评选结果。
5. 发放奖学金:评选通过的学生将在指定时间内收到奖学金。
第三篇:奖学金使用要求3.1 使用规定- 奖学金必须用于研究相关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等。
- 不得将奖学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不相关的用途。
3.2 使用流程1. 学生获得奖学金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
2. 学校财务部门核实材料后,将奖学金直接划拨至学生的个人账户。
3. 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方式使用奖学金。
3.3 使用期限- 奖学金使用期限为一学年,学年结束后未使用部分将自动作废。
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奖助学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二章奖助学金种类及标准第四条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五条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一)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评定;(二)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评定;(三)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实践能力。
第六条助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一)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二)学校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由学校设立;(三)临时困难补助:针对突发困难学生给予临时性经济援助。
第七条奖励标准:(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单项奖学金:1000元/项;(三)创新创业奖学金:5000元/项。
第八条助学金标准:(一)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学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年;(三)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不超过2000元。
第三章评定与发放第九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由各学院负责,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监督。
第十条评定程序:(一)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各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三)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四)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发放由财务处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奖助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奖助学金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奖助学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学业进取,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学业水平,我校特制定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奖学金的设立、评选、发放等流程,保证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发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动力和激励。
二、奖学金类别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设立的奖学金,资助名额有限,提名资格相对较高,用于资助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2.校内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优秀学业奖、优秀科技创新奖、优秀文体艺术奖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在学习、科研以及文体艺术方面的优秀表现。
3.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奖学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发放对象1.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学生。
3.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四、评选标准1.学业奖:根据学生的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课外活动等表现评定。
2.科技创新奖:评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包括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方面。
3.文体艺术奖:评选文学、舞蹈、音乐、美术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4.经济困难奖:评选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资助情况等方面评定。
五、申请流程1.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给学校指定的部门。
2.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奖励证书、活动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
3.学校成立评奖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
4.评选出获奖学生名单,公示并发放奖学金。
六、发放方式1.奖学金发放统一由学校学生处进行管理,直接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账户。
2.获奖学生可选择直接用奖学金支付学费、生活费等,也可选择用于学习、科研、竞赛等方面。
3.学校将定期组织获奖学生进行座谈、分享,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
七、管理措施1.学校学生处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发放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评选程序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学生奖学金制度_学生奖学金制度条例
学生奖学金制度_学生奖学金制度条例学生奖学金制度_学生奖学金制度条例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应制定规范的学生奖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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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1994)49号文件和省教育厅、财政厅(1995)4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2000年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和本院实际,决定在师范类学生中设立专业奖学金,在非师范类学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对某一方面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设立单项奖。
第二章专业奖学金第二条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师范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专业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专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每年8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400元。
专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
被评为院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的,一、二等专业奖学金比例分别增加1%和2%。
第四条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师范类的新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均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
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由系按照专业奖学金的条件,评定一等和二等专业奖学金,并报学院批准后按等级标准登记造册,毕业时,凭接收单位开出的报到证明(并附报到证复印件),由学院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
第五条一、二等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件享受一、二等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按上一学年两学期智育测评名次的平均数的顺序依次而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地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
一、历史背景我国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奖学金制度逐步完善。
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的正式建立。
此后,国家教委、财政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奖学金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奖学金类型1. 人民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2. 专业奖学金:针对某一专业或领域设立,奖励在该领域表现突出的学生。
3.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4.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设立,奖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5. 国际奖学金:为吸引国际优秀学生来华留学,设立的国际奖学金。
三、评选标准1. 德育方面: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2. 智育方面: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 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 美育方面: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
5. 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
四、实施效果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
2. 促进教育公平:奖学金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资助,促进了教育公平。
3. 培养优秀人才:奖学金制度有利于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4. 提高教育质量:奖学金制度有助于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总之,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在促进教育公平、激励学生学习、培养优秀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奖学金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
商洛学校奖学金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商洛学校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
二、奖学金种类及评定标准1. 全优奖学金(1)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年级、班级学生。
(2)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0%。
②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突出。
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3)奖励金额:每人每月500元。
2. 优秀奖学金(1)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年级、班级学生。
(2)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良好,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0%。
②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表现良好。
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3)奖励金额:每人每月300元。
3. 专项奖学金(1)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年级、班级学生。
(2)评选条件:①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表现突出。
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3)奖励金额:每人每月200元。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班主任提交奖学金申请。
2. 班级评选:班主任组织班级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学校审核:学校对班级评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公示:学校将最终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颁发证书及奖金: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
四、奖学金管理与监督1. 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等工作。
2. 学校定期对奖学金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奖学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学校设立奖学金监督小组,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奖学金制度的有效实施。
4. 学校对违反奖学金评定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五、结语商洛学校奖学金制度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将不断完善奖学金制度,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全体学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奖学金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奖学金制度学校奖学金制度是学校为了激励和奖励学术优秀和全面发展的学生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和管理,学校旨在鼓励学生努力研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促进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
1. 奖学金的种类学校奖学金分为多个不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来评选和奖励学生。
以下是学校常见的奖学金种类:- 学术奖学金:针对绩优的学生,根据学业成绩排名或学术竞赛成绩进行评选。
- 社会奖学金:针对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的学生,根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选。
- 艺术奖学金:针对在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根据艺术表演或作品评选。
- 体育奖学金:针对在体育方面有杰出表现的学生,根据体育竞赛成绩或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表现进行评选。
2. 奖学金评选流程学校奖学金的评选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成绩单、证明信等。
- 综合评定:学校通过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综合评定,评估学生在学术、社会、艺术或体育方面的表现。
- 评审决定: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和奖学金名额,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 发放奖学金:学校将奖学金及获奖证书颁发给获奖学生,并在公告栏或学校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
3. 奖学金管理要求为了保证奖学金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学校对奖学金的管理有一定的要求:- 学术要求:获得学术奖学金的学生需要保持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成绩要求,不能有违纪违规行为。
- 奖学金使用: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校要求使用奖学金,可能是用于学费、图书购买或其他相关费用。
- 监督管理: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部门,对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学金的有效使用和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4. 奖学金的意义学校奖学金制度的意义在于激发学生的研究积极性和发展潜能,促进学术、社会、艺术和体育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校营造了一个优秀学生争创佳绩的氛围,提高了整体教育质量和学校声誉,也为学生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和发展机会。
澄海黄冈学校奖学金制度
一、前言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澄海黄冈学校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
本制度旨在奖励品学兼优、成绩优异的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奖学金设置1. 设立奖学金种类:优秀奖学金、进步奖学金、特长奖学金。
2. 奖学金金额:优秀奖学金1000元/人,进步奖学金500元/人,特长奖学金1000元/人。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1. 优秀奖学金:(1)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年级前10%。
(2)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2. 进步奖学金:(1)学习成绩进步显著,学年综合成绩较上一年度提升10%以上。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良好。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 特长奖学金:(1)在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优异成绩。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奖学金评选程序1.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班主任提交申请。
2. 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
4.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放奖学金。
五、奖学金发放1. 奖学金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发放。
2. 奖学金发放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澄海黄冈学校制定,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对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下将对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设立和相关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其对学生的影响和意义。
一、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为了鼓励学生们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旨在发掘和奖励那些在学业上具有卓越表现的学生,并激励其他学生们向他们学习。
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视程度,也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激发学习动力的舞台。
二、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标准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标准通常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其他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因学校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通常以学期或学年的绩点平均值进行评定,比如平均绩点达到一定分数以上的学生即可获得奖学金。
2. 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学校也会对学生在学术和科研方面的表现给予认可和奖励。
例如,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都可能成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
3. 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在评定奖学金时也会考虑学生在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中的表现。
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在文体比赛中取得的成绩等都可能被纳入评定标准。
三、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影响和意义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和意义:1. 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存在,使学生们在学习中拥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动力。
他们通过努力学习,争取获得奖学金,从而提高了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还重视学生的科研、社会实践以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发展。
这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倡导良好学风和竞争文化: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营造了良好的学风和竞争氛围。
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是按规定的比例对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以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分设一等、二等、三等。
名额比例为:一等为学生总数的2%,二等为学生总数的4%,三等为学生总数的8%。
标准分别为:一等为1200元/年,二等为600元/年,三等为300元/年。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1. 本学年内有一门及以上必修课不及格。
2. 综合素质测评不合格。
3. 本学年度受到通报批评或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定办法:1. 奖学金评定在学年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根据学生的表现酌情加分,再按平均成绩与加分的总和进行排名,按比例确定奖学金等级。
2. 学年平均成绩为本学年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选修课成绩不计。
3. 加分项目根据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制定。
4. 加分原则为重复奖项按最高奖分值加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五、具体加分项目:1. 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娱、体育、学术、科技活动获得荣誉,为学院、系争光者视情况加分:(以团体项目参赛者每人均加分)1)获国家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
2)获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 1分,其他奖项0.5分。
3)获校内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 0.5分,其他奖项0.3分。
4)获系内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其他奖项0.2分。
2. 在校外刊物发表论文的根据情况加分:国家重点报刊发表论文每篇加4分,普通报刊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地方报刊加2分。
3. 获得院级各类优秀称号者,加2分;获系、部级优秀称号者,加1分。
4. 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团干部、社团骨干成员根据实绩大小加0.2~1分。
(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加此项分)5.获得院文明宿舍称号或免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分。
6.受学院、系内通报表扬者加0.5分。
7.在校内期间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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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将对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体系的支持,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导师配套助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具体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导师承担配套经费。
具体助学金各部分标准见表1。
理工、管理学科比例按上表执行,文科可不限比例。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20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天津市下拨。
(二)学业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①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为A、B两类,覆盖全体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②第一志愿考生或本科毕业于985、211院校的考生可获得A类新生奖学金,其他调剂考生获得B类新生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见表2。
研究生助学金由研究生部审核后,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账户。
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我校于2014年3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系列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华学〔2014〕3号)。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旨在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奖励具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研究生,现就2014级研究生奖助学金介绍如下。
一、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哪些项目构成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生助教助管、博士生助研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1.国家助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万元/生/年。
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
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MEM)、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等不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学业奖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一等1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二等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三等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万元/生/年。
名额:硕士研究生一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硕士研究生二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80%、硕士研究生三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博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0%。
长学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独评选,一等学业奖学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35%,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65%。
范围:经学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该奖学金设5个类别,即综合奖、新生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社会奖学金。
(1)综合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名额:参评人数的5%。
(2)新生奖。
范围: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从长学制班硕士转入的非定向博士新生。
标准:硕士特等万元/生/年、硕士一等万元/生/年、博士万元/生/年。
名额:硕士特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硕士一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4%;博士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00%。
(3)社会工作优秀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4)社会活动优秀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社会工作优秀奖和社会活动优秀奖的评选名额为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
(5)社会奖学金。
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5.助教、助管津贴。
范围:非定向硕士生。
标准:万元/生/年;名额:约为非定向硕士生总人数的50%。
6.助研津贴。
范围:非定向博士生。
标准:万元/生/年。
名额:非定向博士生的总人数。
7.社会助学金。
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8.困难补助。
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进行补贴,金额为~万元/生/年不等。
9.国家助学贷款。
应贷尽贷。
各类奖助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可查阅《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见东华大学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网址为:。
二、奖助学金如何评选
学校将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评选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具体评选工作请关注学校的评选通知。
国家奖学金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当年度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进行评选。
博士生助研津贴、国家助学金不需评审,研究生注册入学后,学校根据发放范围,从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三、未能按时交纳学费,可参评奖助学金吗
2014级研究生在报到时,须先交纳学费,在报到和注册后才可享受2014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资助。
如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以及时缴纳学费,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然后注册入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相应奖助学金后,应优先补交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情况可查询国家开发银行相关信息。
如入学前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每年最高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
四、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如何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按硕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后三年半按博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
期间,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硕士生身份,则退回后仍按硕士生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
学生处、研究生部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