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时期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历程 40页PPT文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
第四次机构改革(1982—1985)
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 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
改革后,国务院的部委机构减为43个,直属机构减为15个,办事 机构减为2个和1个办公厅,机构总数共61个。
-13-
第四次机构改革(1982—1985)
-14-
第四次机构改革(1982—1985)
评价:
这次改革历时三年,是在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全面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上来之后首次进行的行政改革,它所提出和建立的关于改革的思想 ,在一定程度上为以后的行政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这次改革加快了干部 队伍的年轻化,但是,由于未能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特征相 适应的行政组织模式,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没有实现 政府职能的转变,所以,已经精简的机构很快又恢复起来,形成了精简— 膨胀—越精简—越膨胀的恶性循环的现象。
-15-
第五次机构改革(1988—1990)
1988年初,制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同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 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4-
第一次机构改革(1952—1956)
第二阶段:1954年底—1956年底:
1954年,随着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确定和各级政权机关的建立,开 始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中央一级机关的 精简包括:(1)在划清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层 次;(2)各级机关根据业务需要,紧缩了编制,明确了新的编制方案; (3)妥善安置精简下来的干部。地方各级机关也进行了精简,专员公署 和区公所分别是省、县政府的派出机关,精简比例较大。
成绩:
第一,改革了国务院领导体制。为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工作效率 ,减少了副总理的人数,设置了国务委员,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 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二,根据重叠的机构撤销、业务相 近的机构合并的原则,精简了国务院机构,裁减合并了一批经济部门,大 大减少了直属机构;第三,打破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干部退休制度 ,使一大批老干部退出了一线;第四,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 业化的干部“四化”方针,选拔了一大批年轻的领导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 岗位,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的职数也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的要求。
1958年,撤销合并了国家建设委员会等10多个单位。经过调整,国 务院部委减少8个,直属机构减少5个。到同年底,国务院设68个工作部 门。
1959年,国务院工作部门又作了进一步调整和撤并,到同年底,国 务院设39个部委,直属机构14个,办公室6个和1个秘书厅,机构总数达 60个,比1956年减少21个。
这次改革将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撤消了4个综合性委员会;设立了分 别协助总理处理政务的8个办公室;对部委进行了较大调整,设立了24个 主管部门。到1956年底,机构总数达81个,形成了建国以来政府机构数 量的第一次高峰。
-5-
第二次机构改革(1956—1959)
1956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 )》。这是第二次较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这次改革以中央向地 方下放权力为主要内容,通过国务院精简所属工作部门,下放权力,以达 到扩大地方自主权的目的。这次改革一直持续到1960年。
-6-
第二次机构改革(1956—1959)
-7-
第三次机构改革(1960—1965)
第一阶段:1960年7月至1961年9月
主要集中在中央一级机关。这次干部精简以事业单位为重点,对行政 部门和事业单位同时进行精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机构方面,中央各 部门司局级机关减少15%,事业单位减少26%;行政机关精简1.6万余 人,事业单位精简6.5万余人。
-10-
文革及其后初期行政机构设置
-11-
文革及其后初期行政机构设置
第二阶段:1976年至1981年
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鉴于当时经济上已处于崩溃,故 沿用并发展了五十年代后期的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到1981年,国务院设部委机构52个,直属机构43个,办公机构5 个,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增加到100个,达到了建国以来的最高峰。
-2-
1949年我国的行政体制
-3-
第一次机构改革(1952—1956)
第一阶段:1951年底—1953年底:
1951年12月,政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 案)》,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精兵简政工作。其主要内容有:(1) 调整紧缩上层,合理充实下层;(2)合并分工不清和性质相近的机 构;(3)精简机构,减少层次;(4)明确规定干部与勤杂人员的 比例;(5)要求划清楚源自文库业、事业机构和行政机构的编制和开支; (6)严格编制纪律。这次机构改革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中心内容。到 1953年底,政务院工作部门增加到42个。
转轨时期 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历程
By Arhe
1949年我国的行政体制
1949年 10 月 1日,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 我国成立了称谓为政务院 的中央人民政府,下设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4个综 合性委员会及其所属部、委、院、署、行、厅共35个。同时,在中央政 府以下,省、直辖市以上设立了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 六大区域性地方人民政府。
-9-
文革及其后初期行政机构设置
第一阶段:1966年至1975年
“文革”中,政府机构发生非正常的大变动。1970年,国务院的79 个部门撤销合并为32个,其中13个还由部队管理,达到建国以来中央 政府机构数的最低点。
1975年,邓小平主持国务院工作,并对各领域进行整顿,与之相 适应,国务院工作部门恢复到52个。
-8-
第三次机构改革(1960—1965)
第二阶段:1962年2月至1964年
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努力,中央国家 机关在1961年精简的基础上,又精简了1万人。全国共精简81万人。精 简下来的干部大多数充实到基层和生产第一线。
与此同时,中央收回五十年代后期下放给地方的权力并恢复被撤销的 机构,到1965年底,国务院部委机构49个,直属机构22个,办公室7个 和1个秘书厅,机构数达到79个,为建国后的第二次高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