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5篇】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4011490c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00.png)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报告、合同协议、心得体会、演讲致辞、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计划书、祝福语、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such as work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insight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job responsibilities, operating procedures, plans, blessing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酒店合同管理制度【5篇】【第1篇】酒店合同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酒店的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能依法进行,维护国家利益和酒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造价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造价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精选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8eade94d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a2.png)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造价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造价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造价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合同管理、工期管理、造价咨询等活动。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举动该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革新、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合作,卖力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或者监监工作。
XXX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省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具体卖力以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一)编制、修订和管理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二)管理和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三)指导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四)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建设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计价通则,计价定额,计价指标,标准施工合同,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等构成。
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省同一工程计价依据和市、县(区)补充性计价依据组成。
第七条县级以上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当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管理措施造价合同管理办法造价合同管理办法。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函授教学计划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函授教学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d8980b2d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47.png)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函授教学计划培养系统掌握法律知识,熟悉我国法律体系和党的相关政策,能从事立法、司法、检察、公安、安全、仲裁等部门的实际工作,从事律师、企事业法律事务工作以及法学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从事司法实践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技能: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法的基本分析方法;2、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3、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4、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和处理问题,有较强的论辩和写作能力和从事政法工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的能力;5、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国语;三、主干学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律逻辑学等。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实习、毕业实习(设计)等详见:附表一修业年限:三年学习形式:面授和自学八、毕业扩展阅读2022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2022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查阅更多20xx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返回部门工作计划栏目列表】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20xx年,xx法律工作要继续按照公司领导的安排和公司确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思路,以“围绕一个中心,落实四个到位,争取两个提升”为指导思想,以推进合规管理,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支持。
一、加强法律意识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20xx年,建议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普法教育及培训工作,要以合同管理为主题,密切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务实、有效的组织开展,通过活动,在整体上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推进合同管理工作,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员工依法经营意识和执行操作水平,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6d26434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5d.png)
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30•【字号】大政发 [2000] 74号•【施行日期】1995.11.2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其他合同正文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11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5]85号文件公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7]11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二十六个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00年6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2000]7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监督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连市辖区内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本办法,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合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是合同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所在行政区内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二)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三)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四)监督管理拍卖合同;(五)办理合同鉴证;(六)办理抵押合同中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物登记;(七)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八)指导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网络;(九)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十)调解合同纠纷。
第四条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审批、履行、检查、合同文本和印鉴使用、合同台账、统计报表、岗位责任等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f172bd5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ea.png)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威政发[2012]49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12〕4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5日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管理,有效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达成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和民事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和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契约性法律文件。
第四条签订合同的主体包括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禁止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第五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合同风险评估制度和报告审批制度。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包括:(一)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二)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合同;(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合同。
第七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明确具体负责合同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的承办机构和承办人。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承办机构为具体负责合同承办工作的主办部门;以市政府部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承办机构为其负责合同签订具体工作的内设或下属机构。
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7篇
![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7篇](https://img.taocdn.com/s3/m/2f08bb25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75.png)
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7篇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开展,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进行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均遵守本办法。
公司内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及劳动合同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从准备、谈判、签署、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直到解决纠纷、救济权利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合同的签署、合同的审查、合同的履行、违约情况的处理、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专人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办公室为本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合同的制定,对合同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2、协助公司顾问律师对合同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报告;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5、负责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保管,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可行性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交办公室备案,供公司领导参考;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通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其解决方案;4、在顾问律师的指导下及时收集整理出现问题合同所涉及的证据材料,并提交办公室备案;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七条、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2、草拟合同,并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供合同草稿、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3、认真履行生效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4、及时向合同承办部门汇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1f04425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54.png)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第1篇】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z人民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dd679aef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fb.png)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为A公司一方的代理律师,刘美林律师说,这宗纠纷之所以能很快以有利于A公司的结果调解结案,并不是因为A公司提供的证据有无可置疑的说服力,主要是因为A公司在仲裁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策略恰恰相反,在本案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她感到A公司在合同审核和合同履行过程管理中做得不够否则,不会使事情发展到对簿公堂的程度刘律师认为,这个案例在合同管理中暴露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合同审核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合同审核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对勘察设计行业的调查,刘律师发现上述问题在行业中普遍存在,也事实上给客户拖欠设计费大开了方便之门,并且已经给勘察设计单位带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为防止上述损失继续发生,刘美林律师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必须设立或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法务部,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的经营部门要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归口管理合同的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专用章,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二,定期清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清查合同履行情况,让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处在动态的管理之中在清查中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正在履行的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和中止履行的合同进行审查甄别,并提出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建立合同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合同,及时收集补充有关可能产生纠纷的关键证据三,建立系统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形式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流程化规范化要做到合同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合同要经过签订履行文本归档等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整个过程的管理具体需要建立以下具体规范:1.合同审核制度设计合同内容丰富多样,一些大型工程设计合同的条款可以从几十条到上百甚至上千条因此,对任何一个设计合同的审核,都要建立相应的审核流程特别重大的合同以及合同中的主要的内容和重要的条款都要有特别的审核程序;2.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就是企业内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的权限范围受权程序等,避免因企业人员任意签约行为给企业带来不利后果;3.合同履行控制管理制度对于很多设计项目而言,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4.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应从流程上有序控制合同的签订审核履行归档应做到合同签订必须通过评审,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然后办理领导签批手续,最后办理用印及其他授权手续建立责任制,防止工作出现环节失控或走过场第二篇: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合同管理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合同未写签订日期、开竣工日期要求项目部排查每份合同,关注合同签订细节,发现不完整合同及时改正。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4cb2af3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2f.png)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规范用工行为,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用工管理水平,体现人文关怀,加快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各地。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指导,引导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条款,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和谐共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聘制度第三章薪酬制度第四章考勤与休假制度第五章培训制度第六章保密制度第七章奖惩制度第八章离职制度第九章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bfbe72b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1f.png)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试行) RX-C-000 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加强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合同履约管理体系,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减少和避免法律纠纷,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切实维护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辖各项目部在组织生产施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本办法所称合同履约管理是指合同实施中所涉及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等行为。
(三)、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包括如下几大类:工程建筑类、财务金融类、营销宣传类、商业地产类、人力资源行政类、重大合作类等.第三条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一)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程序正当。
(二)规范合同履约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的效率性、准确性和可控性.(三)应当妥善保管好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文书、财务凭证、票据、图表、电子文档、邮件等材料,确保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所涉资料的完整性、原始性、复制性。
(四)高效、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合同履约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任何个人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合同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第1页/共6页第五条公司实行合同履约主席审批制和过会制,所有涉及合同中的款项都须经过主席审批和过会后方可支付,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先付款后审批及过会。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先付款,来不及过会,则需公司董事局主席特批,但付款后,须按公司制度及时补齐合同及相关手续.第六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签订合同,若无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履约过程中给予对方承诺、或提供经济担保。
河北省乡、村合作经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乡、村合作经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1945e7e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89.png)
河北省乡、村合作经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6.04.12•【字号】冀政[1986]38号•【施行日期】1986.04.1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河北省乡、村合作经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冀政〔1986〕38号1986年4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和做好乡、村合作经济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村合作经济财务管理,包括原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和现在乡、村中属当地人民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物资的管理(以下简称财务管理)。
第三条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乡、村财务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第四条财务管理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搞好成本核算,管好用好各项财物,努力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执行财会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向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经济往来帐目要清楚、真实,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多吃多占;不准超支挪用。
第二章固定资产、物资和现金管理第六条对固定资产和物资,每年都要进行清理、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减少或损坏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对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追究责任;对故意破坏者,要分别情况给予经济制裁和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个人占用者,要限期追回,或采取承包作价方法,限期归还相应价款。
固定资产、物资要有专人保管,建立健全使用、维修、保管责任制和出入库手续。
机电设备、车辆等大型农机具可固定专人使用,用管合一,单机核算,定期考核奖惩;也可民主制定合理承包办法,交由专业队、专业组或个人承包,签订合同。
对小型农机具要建立健全借用手续,丢失损坏酌情赔偿。
第七条农业机械、企业设备、水利设施、房屋、耕畜、车辆及各种农具、家具等固定资产,每年要按规定提取折旧费。
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f4d9ca4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c3.png)
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项目工期、质量、成本的顺利实施,特编制本制度。
二、合同签订1. 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法律效力。
2. 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公证、备案等手续,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三、合同履行1. 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遵守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质量标准、成本限额等。
2. 如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应当尽快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四、合同变更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协议。
2. 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当明确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变更后的时间节点、成本等,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重新公证、备案,保证变更的有效性。
五、合同结算1. 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确保结算的公正合理。
2. 结算过程中,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尽快确定结算金额,并及时支付或收取款项。
3. 如有任何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六、合同终止1. 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 在合同期间,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追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3. 在合同期间,如有合同终止的情况,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制定,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即为《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版】合规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规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4224871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22.png)
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提升X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合规管理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央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强化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管控,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相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
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
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合同制员工管理_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
![合同制员工管理_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20c94e7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a4.png)
合同制员⼯管理_合同制⽤⼯管理办法 为进⼀步加强合同制职⼯的管理,稳定合同制职⼯队伍,优化职⼯队伍,保障优质服务,很需要对合同制⼈员做好相应的管理!所以,下⾯就赶紧跟着店铺⼀起来看看合同制⼈员管理的相关资料吧! 合同制⼈员管理办法 为给医院建设发展提供⼈才保证,根据国家、北京市和上级有关⽂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推进⼈⼒资源制度的改⾰,为各类⼈才的合理使⽤和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环境,特制定合同制⼈员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部门必须符合有利于⼯作;有利于发挥⼈员技术特长和个⼈才能;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原则。
第⼆条、按岗位聘⽤,规范“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作。
对专业技术⼈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控制⽐例,实⾏岗位聘⽤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统⼀。
实⾏“评聘分开”按岗择优聘⽤。
对国家已实⾏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制度的岗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
对管理⼈员,根据岗位职责和⼯作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根据管理⽔平、业务能⼒、⼯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因素择优聘⽤。
对⼯勤⼈员,明确各⼯勤岗位的职责、权限、⼯作内容和聘⽤条件,按岗择优聘⽤。
第⼆章实⾏劳动合同 第三条、⽤⼈部门应如实介绍岗位要求、⼯作内容、⼯作时间、⼯作报酬、⼯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向⽤⼈部门如实提供本⼈的⾝份证和学历、就业情况、⼯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四条、劳动合同由⽤⼈部门的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与劳动者以书⾯形式订⽴,⼀式2份,当事⼈双⽅各执⼀份。
第五条、合同的有关情况 ①、意向合同书:根据岗位需求,劳动者不能到岗⼯作之前签订聘⽤意向合同书。
②、合同制员⼯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制员⼯劳动合同。
③、返聘协议书:本院退休⼈员由于岗位需要继续⼯作的,签订返聘协议书。
④、外聘协议书:根据岗位需求科室临时聘⽤有执业资格⼈员在岗⼯作的,签订外聘协议书。
第三章实施程序 第⼀节签订劳动合同流程 第六条、拟聘⽤合同制⼈员的科室,填写聘⽤⼈员申请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9f882812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8e.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28•【字号】京国资发〔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意见京国资发〔2016〕9号各企(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法律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15〕166号),现就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围绕市属国企改革发展总体目标,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立足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创新,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大力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紧密结合市属企业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使命,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为市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坚持全面覆盖,突出工作重点。
把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贯穿各管理层级、各业务领域、各工作岗位,努力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同时突出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等重点领域法治建设。
3.坚持权责明确,强化责任追究。
切实加强对市属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其他主管领导、法律事务机构、其他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f4d8ab169dc5022aaea00bd.png)
【发布文号】辽劳社发[2002]48号【发布时间】2002-5-14【生效时间】2002-7-1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安全卫生、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劳动规章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变更、终止预报制度、存档管理制度、统计分析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时间。
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合作经营规章制度
![合作经营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d09b7082af90242a895e528.png)
合作经营规章制度【篇一:公司合作经营管理规定】(qg-a-001)合作经营项目管理规定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合作经营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作经营含义:为了扩大对外部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部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部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我公司共同举办的合作经营项目。
三、合作经营的方式:1、经济合作:指外部合作者在某项目上与我公司合作,并依据《合作协议书》的要求向我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
2、技术合作:指我公司依照外部合作者要求,根据项目实际为外部合作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提取一定的报酬。
四、合作费用标准:五、合作费用的缴纳:经济合作的费用缴纳参照《合作协议书》,技术合作的费用于该工程开标后10天内由外部合作者交至我公司。
六、本规定自 2014 年 8 月01 日开始实行。
北京1111111111111公司2014-8-1【篇二:合伙公司管理制度】合伙公司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则□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779a7808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60.png)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篇一: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可包括两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法定内容;二是非法定内容。
法定内容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主要有: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制度等。
非法定内容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主要有员工选聘依据、考核标准、晋升条件、工资分级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有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等制度。
2、工资支付制度。
主要包括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等事项。
・3、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指“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福利待遇制度。
主要指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5、工时休假制度。
主要指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休息休假等规定。
6、职工奖惩制度。
主要指奖励制度和违纪处分制度。
7、其他制度。
主要指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选聘、考核、晋升、培训等制度三、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1、民主程序制定根据《公司法》第18条、第47条以及第50条规定:公司在制定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时,首先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公司的具体规章,由经理制定;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则由经理拟定,报董事会批准2、向全体劳动者公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所以它必须为单位的全体劳动者所知悉。
用人单位公示规章制度的方法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等方式。
但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司法机关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对规章制度公示效力认定的困难,建议用人单位在对新员工培训时将规章制度作为培训内容,并通过劳动合同或者签收证明的方式对劳动者知晓其内容进行证据固定四、关于规章制度的效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
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