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代发业务管理规定(最新版)
商业银行代发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规范我行代发业务操作流程,规避操作风险,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内控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代发业务是指我行与开户单位协商一致,由开户单位向我行提交代发数据及有关票据,由我行为开户单位职工代发的一种非现金结算方式。
第三条银行辖内各营业单位均可办理代发业务。
第四条代发业务是吸收活期储蓄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及对象第五条凡经济效益好,财务制度健全,信用关系好,有固定工资支出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场)矿、国营企事业、集体企业等单位均可向我行申请代发业务。
代发项目包括为企业代发的各种工资、奖金、分红、过节费等各种费用,包括一次性代发及多次代发第三章有关规定第六条开办代发业务,经办行要与开户单位签订“代发业务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义务、代发时间、方式、具体手续等有关事宜。
第七条开办代发业务,要坚持单位与银行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双方恪守信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方便职工,讲求效益。
第八条代发业务采取转账代发和现金代发两种形式。
由银行发给职工储蓄存折(单)/卡,一人一折(单)/卡。
随用随取,一般不销户。
第九条代发存款按实际储种计息。
起息日从储蓄所收到分支行发放的凭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开户单位首先要在银行辖内营业网点签约代发协议,然后开户单位于发放前一日,将代发清单(一式两份)连同转账支票或现金一并交给开户银行,凭以办理代发手续第十一条各营业网点在为单位客户办理代发业务时,应本着既要方便客户,又要照顾到各网点业务的均衡,错开业务高峰期,防止业务过于集中。
第十二条开办代发业务要遵守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中止。
中途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办理。
第四章账务处理手续第十三条开户的账务处理手续审查开户单位是否与本行签订了“委托银行代发协议书”;审查委托单位提交的代发清单上“实发金额”是否与转账支票或现金金额相符;经审查无误后,登记单位存款账,将资金转入代发过渡户进行代发业务。
银行批量代发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批量代发业务管理办法(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总行关于“零售业务批发做,公私联动、交叉销售、综合经营”的战略决策,推进我行批量代发业务的发展,规范经营,维护xx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xx银行阳光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及监管部门和总行相关结算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释义:批量代发业务是指xx银行根据与对公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发协议,从单位结算账户批量向个人Ⅰ、Ⅱ类结算账户或活期储蓄账户发放工资、奖金等薪资类款项,以及向个人批量发放拆迁款、医疗保险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社保资金、保险理赔款等合同类款项的业务。
将批量代发业务分为四类,即:1-薪资代发:指签约单位有规律、持续地向个人批量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等款项的代发业务;2-专项代发:指签约单位向个人批量发放房屋拆迁款、失地补偿款、企业改制安置款等一次性发放的专项资金代发业务。
3-同业代发:指保险类、信托类、期货类签约单位向个人批量发放到期资金等的代发业务。
4-其他代发:不能归属于以上定义范围的批量资金代发业务。
第三条凡在xx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批量代发业务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四条总行的职责(一)零售业务部的职责1、负责制定批量代发业务管理办法、代发协议文本,组织分行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及市场营销等工作。
2、督导分行开展批量代发业务项目储备,制定批量代发业务计划指标,统计分行批量代发业务相关数据;3、组织开展代发业务营销活动,总结分行优秀案例,推动批量代发业务的发展。
(二)公司业务部的职责1、通过公私联动,推动批量代发业务发展;2、根据批量代发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对分行公司业务部相关业务营销工作的督导;3、协助零售业务部做好批量代发业务相关计划指标的制定与实施。
(三)电子银行部的职责1、制定和优化可批量签约的短信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产品的操作流程,协助零售部做好批量代发业务的产品服务体系建设;2、监督分、支行在电子渠道产品批量签约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加强业务操作流程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把控,避免违规现象的发生;3、负责对分、支行进行电子渠道产品的业务培训工作。
银行ⅩⅩ分行代发工资业务实施细则
ⅩⅩ银行ⅩⅩ分行代发工资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分行(以下简称“本分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规范代发工资业务操作,依据《ⅩⅩ银行代发工资业务操作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代发工资业务是指本分行接受工资发放单位委托,代理工资发放单位向其员工发放工资、养老金及其他以代发工资形式批量发放给个人客户款项的一种中间业务。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三条本分行个人贷发工资业务由本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
本分行个人金融部直接汇报部门为总行个人金融部。
第四条委托代发工资单位应是在本分行或他行开户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或其他社会团体。
第五条委托代发工资单位委托本分行代发工资,必须符合国家工资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第三章业务操作第六条委托代发工资单位和代发工资营业网点必须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代发工资户首次开户时,委托代发单位应向开户行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或批文;(二)登记证书;(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四)开户许可证;(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六)介绍信;(七)经办人员身份证;(八)加盖印鉴管理卡;(九)纳税单位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
分行凭此建立委托代发单位信息,并留存介绍信及各类证件的复印件随当日传票上缴。
委托代发单位应向开户行以书面方式按存款开户实名制要求提供该单位代发工资员工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提供该单位代发工资员工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全面负责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分行留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八条代发工资营业网点应按照委托代发单位提供的员工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按照分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代发工资账户。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需确认委托代发单位员工身份的,可要求委托代发单位即时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第九条代发工资营业网点为委托单位员工开立活期储蓄存折或银行卡用于代发工资,由委托单位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开户行领取,代发工资营业网点应做好签收登记工作,明确责任。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发工资业务管理,促进我行代发工资业务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代发工资业务是指我行受行政、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委托,使用我行活期存折、存单或储蓄卡,在委托范围内代其发放员工工资、薪金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委托人是指委托我行代其发放员工工资、薪金的行政、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代理人是指我行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代发工资业务属于中间业务。
我行在委托范围内代委托人办理指定委托事项,我行不垫付资金,不承担任何由于工资发放单位劳资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我行代发工资业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代发工资协议,委托单位委托我行办理的代发工资款项及结算账户管理必须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代发工资业务的组织管理第六条我行代发工资业务的管理工作由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代发工资业务营销管理办法及具体的业务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指导分、支行开展代发工资业务营销工作,协调解决代发工资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代发工资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的确定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
第七条各分、支行须指派专人负责本行代发工资业务的管理及协调,保管本行代发工资协议,做好与委托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
第三章代发工资业务的操作第八条代发工资委托单位应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在我行开立代发工资结算账户,同时与我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
在代发工资协议有效期内,委托单位解除与我行委托关系的,可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通知解除与我行的委托关系。
第九条委托单位首次委托我行为其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应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委托单位员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及电子明细清单(磁介质明细清单),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至少包括员工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项内容。
第十条委托单位每月应在委托代发工资发放日前,将代发资金划转到在我行开立的批量代付资金账户内,并由专人负责将加盖有委托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代发明细清单(含电子明细清单),与我行进行妥善交接,并办理交接登记。
商业银行代发工资业务操作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代发工资业务操作办法模版商业银行代发工资是指企业雇主将员工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代为发放。
代发工资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商业银行代发工资业务操作办法模板,供参考:一、代发工资业务的基本概念代发工资业务,是指企业雇主将员工工资通过银行代为发放的服务,银行在收到企业雇主授权委托及资金后,按照企业雇主要求将资金划转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上。
该业务是银行为企业和员工提供的一项便捷的服务。
二、代发工资服务的开通及操作流程1、开通代发工资服务企业客户可凭开户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向所在的商业银行申请开通代发工资服务。
银行在审核通过后,为企业客户开通代发工资服务,并签订相关协议。
2、提供工资名单及金额信息在代发工资周期的前期(如月初),企业须将企业内部员工工资名单及应发金额信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系统,同时提供资金格式要求并确认系统中的工资人数及金额。
该信息应当真实、完整、详尽。
3、确认工资信息及放款方式银行在收到企业客户提供的工资名单及应发金额信息后,核对工资信息及资金,同时要与企业客户确认放款方式。
如果是网银转账,则需要对员工个人银行账户进行信息确认,包括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4、执行工资划转在核实财务信息和确认放款方式之后,银行将按照企业客户授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员工待发工资转入其个人账户。
三、代发工资业务的资费代发工资业务是商业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的付款结算服务之一,其资费由商业银行按照银行的资费规定与企业客户双方协商约定。
在银行代发工资业务合同中,双方应当约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并明确资费发生的时间、方式及应付款项的计算方式等。
四、注意事项1、企业须提供真实、完整、详尽的员工工资信息及应发金额信息。
2、企业须对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实,以确保银行代发工资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银行代发工资的资金需由企业客户提供,银行不负责代为支付与企业客户关系无关的资金。
村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x村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发工资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发工资业务是指我行接受代发工资单位委托,代理代发工资单位向其员工(在职或离退休)账户发放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金等的一项中间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村镇银行各管理机构、各营业网点。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代发工资业务由计财运营部、营业网点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财运营部工作职责:(一)、负责辖内代发工资业务的组织管理,解答营业网点提出的业务问题,并提出业务指导意见。
(二)、负责组织开展代发工资业务培训。
(三)、负责代发工资业务涉及的会计核算管理的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四)、负责代发工资业务的账务核算管理和业务核算检查工作。
第六条营业网点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开展代发工资业务的营销,与代发工资单位签订代理合作协议。
(二)、负责根据客户需求及本行情况合理确定代发方式。
(三)、负责进行代发工资资金划转及账务核对。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代发工资委托单位一般必须是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单位。
第八条应与代发工资委托单位签订《批量发卡及代发工资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该协议书与委托单位首次代发开户产生的工资清单和之后代发新增人员开户产生的工资清单一同专夹保管,以备查考。
第九条代发网点建立《柜面交接登记簿》与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支票、新折、卡、存单交接。
第十条代发工资单位员工申请开立我行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代发工资账户时,经办行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个人结算账户有关规定,为代发工资单位员工开立代发工资账户。
第十一条代发金额如达到反洗钱规定金额应在该系统中录入相应数据。
第十二条代发工资柜面操作。
受理柜员应认真审核委托单位提交的支票各要素及核对印章和经办人身份证件,核对支票金额(或现金数)与代发工资清单的代发金额一致后即可进行以下操作。
(一)、单位资料维护单位资料的维护(建立、修改、删除)(7301)交易,录入内容: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单位账号。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资代发业务管理,维护客户利益,本行制定本《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代发工资业务是本行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小企业等客户代收、代付工资,并提供工资代发过程中的众多服务和措施的一项业务。
第三条工资代发服务包括:代收、代付、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发两地工资等。
第三章业务手续第四条客户应按照本行规定的业务申请程序及须提供的资料,提交开立工资代发账户申请,经本行审核后,签订代发协议。
第五条代发协议应明确约定:工资代发咨询服务的内容、服务对象、费用标准;银行及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合同的生效、终止方式,违约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行应现场告知客户代发业务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第六条客户经本行审核后,能够通过代发协议被授权进行的操作包括:工资单的制作和各项款项的核算等。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七条本行应根据客户实际需求,为客户制订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提供代发咨询、业务推广等服务。
第八条本行应实行代发保护机制,确保代发资金的安全性,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培训、保密防范等制度。
对于因客户操作失误或职工行为导致的资金误操作和工资差错,本行应及时整改处理。
第九条代发业务应在每月10-20日前完成。
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条工资代发应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同时,应依据收入出账量不同,分多个档次收取服务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中所称“本行”指代表本银行业务的营业网点。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因本办法未明确规定事宜而产生的其他管理问题,由本行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在银行业务的管理中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
本办法的实施可以使工资代发得以规范有序进行,有效维护客户利益,保障资金的安全。
XX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XX银行发展零售业务、规范和完善服务行为,提高竞争能力,同时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借记卡章程》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发工资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单位委托,将单位员工的工资、奖金、分红、补助、津贴等货币化收入,在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多次以转账方式转入员工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的业务。
第三条代发工资是吸收活期储蓄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开办代发工资业务,要坚持单位与银行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双方恪守信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方便职工,讲求效益。
第二章范围及对象第五条单位申请代发工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独立的法人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2.企业客户需提供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结算账户的开户证明;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单位法人个人账户的开户文件。
3.单位有较为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与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与相应的财会人员;4.单位提供的员工名单与工资发放表要素完整、真实。
第六条代发项目包括为单位代发的各种工资、奖金、分红、过节费等各种费用,包括一次性代发及多次代发。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七条单位申请办理代发业务须先按批量形式办理对私开户手续。
1.申请办理批量开户的单位需提供《批量开户委托书》,附上客户明细清单列表,申请书必须注明“本单位对提供的员工身份证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并按照监管规定及我行相关制度提交各类相关材料。
2.《批量开户委托书》以及客户详细信息列表不能涂改。
3.批量开户需由委托代发工资单位指定代理人向经办行集中申请,经办行核对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提供的开户人明细清单内容,并对批量开户的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联网核查,如申请资料包含单位员工的身份证原件,还需核对原件的真实性。
核实信息的真实无误后,经办行需将代理人及批量开户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并做好代办业务的登记工作后,为申请人开立代发工资账户。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修订模版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及企业网银办理的代发工资业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代发工资、奖金、补贴、劳务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分支行。
第四条开办批量代发工资业务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方便管理,有助提升我行效益;二、符合我行相应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不损害客户的经济利益;四、具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五、与委托单位签定符合法律规定的代发工资业务协议。
第五条我行批量代发工资业务的服务对象为: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的委托单位或个人,企业、事业等单位均可申请与我行合作办理代发工资业务。
第六条我行代发工资业务分为总行统一营销、统一安排的业务和支行自行营销的业务两部分。
总行统一营销的代发工资业务原则上由总行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指定相关分支行具体办理(市财政统发工资需受理支行与其下属单位分别签署代发协议)。
支行自行营销的代发工资业务,报分行审批通过后由支行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代发工资业务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批量代发工资业务营销及审批流程第七条代发工资业务管理部门为总行银行卡部,审批部门为各分行零售部,经办支行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及工资发放工作。
1、各分支行开办代发工资业务需报经分行(直属行)零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办。
2、营销、审批程序(1)支行按总行确定的准入标准营销代发工资业务,与委托单位达成代发工资业务意向后,填写《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申请表》(附件4),报分(直属)行零售部审批。
书面申请须明确以下内容:①委托单位名称、性质、地址及联系电话。
②代发工资总人数、月人均代发金额、月总代发额度、预计资金沉淀率。
工资代发业务规章制度范本
工资代发业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资代发业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开展的所有工资代发业务,包括为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客户代发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
第三条工资代发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职工工资的准确、及时、安全发放。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客户申请1. 客户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单位基本信息、职工名册、工资发放明细等相关资料。
2. 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工资代发业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银行审核1. 银行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后,为客户开立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2. 银行应审核客户提供的职工名册与身份证明文件,确保职工信息准确无误。
第六条工资代发1. 客户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资发放数据,并通过银行指定的方式提交。
2. 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工资发放数据,进行批量处理,将工资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3. 银行应及时打印工资发放明细清单,提交给客户核对。
第七条工资查询与核对1. 职工可通过银行柜台、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查询工资发放情况。
2. 客户应定期核对工资发放明细,如有疑问,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解决。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八条客户管理1. 客户应对提供的工资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客户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提供工资发放数据,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
第九条银行管理1. 银行应建立健全工资代发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合规、安全、高效运行。
2. 银行应加强对工资代发业务的监控,确保工资的准确、及时、安全发放。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合规第十条客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工资代发业务。
第十一条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代发业务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工资代发业务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业务运行安全。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客户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工资发放数据,或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银行代发工资业务操作管理,保障各方权益,提高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银行机构开展的代发工资业务。
三、业务流程1. 开户:企业开设专门的工资代发账户,该账户的管理权限仅限于企业的工资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包括员工本人)无法直接操作账户。
2. 工资录入:企业工资管理人员将员工工资信息录入系统。
3. 账户管理:银行机构为企业开设代发账户,维护账户余额清单,将企业工资管理人员的授权设定在账户内部。
4. 签约:签订代发工资合同并缴纳保证金才能进行代发工资业务。
5. 发放:银行机构在每个月的预定时间内,根据企业提交的工资单全额将工资发放到员工个人账户中。
四、办理流程1. 企业工资单: 由企业工资管理人员在每月月初进行工资单录入操作,并且导出每个员工的工资信息文件,反馈给银行代理人。
2. 银行机构工作: 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企业反馈的员工工资信息之后,进行确权和核对,检查员工姓名、工资金额等信息是否一致,同意无误后开始处理。
3. 工资发放: 银行机构根据银行代理人反馈的员工名单,将工资发放到员工个人账户中。
五、风险管理1. 代发工资业务风险管理是银行机构保障正常业务经营的基本保障。
银行机构应对代发工资业务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及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
2. 风险评估:银行机构应考虑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波动、差错风险及其它风险,预计代发工资业务可能遇到的风险,分析风险的性质、程度和可能对银行安全稳健经营产生的影响。
3. 风险控制:根据银行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实时识别和防范风险,加强因素预警和风险管理和处置能力,明确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共同应对风险。
六、权利义务1. 企业工资管理人员:按时将工资信息在系统内录入完整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银行代理人。
2. 银行机构:严格遵守各项银行业规定,努力保障客户的利益,及时反馈缺陷并及时处理,对于代发的工资信息保密。
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守则
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守则一、引言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是指企业将员工的工资款项委托银行代为发放的一种支付方式。
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行,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减少现金管理风险,还可以保障员工的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顺利运行,企业需要制定一套详尽的守则,以规范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操作流程1.资料准备2.支付渠道选择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网银支付、移动支付等,并与银行协商签署代发工资协议。
3.薪资计算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政策及劳动合同规定,计算员工的实际薪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提成等,并扣除个人所得税。
4.薪资发放企业将员工薪资信息及发放金额提供给银行,由银行代为发放到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5.薪资查询员工可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现场柜台等方式查询到自己的工资发放情况。
三、注意事项1.信息安全保密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个人信息的保密性,避免信息泄露。
2.开户银行选择企业应根据员工的意愿及银行服务质量选择合适的开户银行,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薪资信息核实企业在发放薪资前,应仔细核实员工的薪资信息,确保计算准确,以免发生误差。
4.支付渠道监控企业应与银行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并对支付渠道进行监控,确保薪资及时而安全地到达员工账户。
5.员工培训与沟通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薪资制度培训,解释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并定期进行沟通,及时解答员工的疑问。
6.异常处理流程企业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异常处理流程,处理薪资发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账户错误、金额异常等等。
四、总结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行,可以为企业和员工带来诸多便利和保障。
然而,为了确保该制度的稳定和顺利运行,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守则,规范操作流程,并时刻关注相关注意事项。
只有如此,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实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共赢。
XX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XX银行发展零售业务、规范和完善服务行为,提高竞争能力,同时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借记卡章程》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发工资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单位委托,将单位员工的工资、奖金、分红、补助、津贴等货币化收入,在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多次以转账方式转入员工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的业务。
第三条代发工资是吸收活期储蓄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开办代发工资业务,要坚持单位与银行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双方恪守信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方便职工,讲求效益。
第二章范围及对象第五条单位申请代发工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独立的法人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2.企业客户需提供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结算账户的开户证明;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单位法人个人账户的开户文件。
3.单位有较为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与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与相应的财会人员;4.单位提供的员工名单与工资发放表要素完整、真实。
第六条代发项目包括为单位代发的各种工资、奖金、分红、过节费等各种费用,包括一次性代发及多次代发。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七条单位申请办理代发业务须先按批量形式办理对私开户手续。
1.申请办理批量开户的单位需提供《批量开户委托书》,附上客户明细清单列表,申请书必须注明“本单位对提供的员工身份证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并按照监管规定及我行相关制度提交各类相关材料。
2.《批量开户委托书》以及客户详细信息列表不能涂改。
3.批量开户需由委托代发工资单位指定代理人向经办行集中申请,经办行核对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提供的开户人明细清单内容,并对批量开户的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联网核查,如申请资料包含单位员工的身份证原件,还需核对原件的真实性。
核实信息的真实无误后,经办行需将代理人及批量开户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并做好代办业务的登记工作后,为申请人开立代发工资账户。
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发工资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发工资,是指**银行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委托,根据其提供的清单数据,代其发放职工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金等款项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目前仅适用于**银行通过柜台受理申请,批量代企业进行款项发放的业务处理,不包含委托单位通过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等渠道自行支付工资款项的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客户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各级行公司业务部、大客户部、机构业务部、**村产业金融部、房地产信贷部等对公业务部门负责代发工资业务的营销工作,各级行个人金融部等零售业务部门配合做好综合营销工作。
第六条委托单位代发工资款项应来源于基本存款账户或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如委托单位未在经办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从其他银行或我行其他网点转入的代发款项,用途应当注明代发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金等)。
第七条代发工资业务应在财务会计部门规定的科目下,按委托单位分别设置专门的内部账户核算代发工资业务的款项往来,账户名称为“待发工资款项——XX(客户名称)”。
委托单位资金须先转入其对应的内部账户,然后再发放到指定的职工个人账户。
经办机构不得垫付资金,先行发放款项。
第八条一个委托单位只能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账户,不得多个委托单位共用一个内部账户(集中处理的主办行除外)。
第九条代发失败资金返回至委托单位所对应内部账户后,经办机构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委托单位要求重新发放款项或将款项退回委托单位。
经办机构应对内部账户核算的待发工资款项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职工工资账户的批量开户及联网核查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代发工资业务采取按笔收费的方式,收费减免参照**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减免相关规定执行。
各一级分行在具体制定收费减免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使用我行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作为收款账户(二)使用电子数据提供代发明细(三)行政事业单位允许减免,企业单位人均代发额在一定金额标准之上方许减免第三章协议及档案报表第十二条办理代发工资业务,须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委托事项,明确各方权责。
村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村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村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的管理,推动村镇银行的服务创新,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村镇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村镇银行的代发工资业务。
第三条掌管机构村镇银行的代发工资业务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由该部门所在的财务部门实施具体操作。
第四条相关术语本《办法》所用的相关术语定义:1.村镇银行:指专门为服务农村金融需求而设立的商业银行;2.代发工资:指企业或机关团体委托银行为职工代发的工资款;3.劳动保障部门:指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4.财务部门:指企业或机关团体内部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五条代发工资程序1.职工发放清单:企业或机关团体应制定职工发放清单,并交至村镇银行。
2.村镇银行生成工资单:村镇银行通过电脑程序,将发放清单生成相应的工资表,核对无误后,按企业或机关团体的要求进行打印。
3.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工资单:工资单生成后,劳动保障部门要审核工资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4.职工领取工资:审核过的工资单由职工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持到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相应的工资,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业务标准与要求第六条业务标准1.村镇银行代发工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办事并严格执行;2.村镇银行接收发放清单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导入电脑系统,并及时打印工资单发放给职工;3.村镇银行应当设置保险柜存放职工的工资款,并定期对保险柜进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业务要求1.村镇银行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2.实行人员分工,各得其职。
3.村镇银行应当要督促企业或机关团体对发放清单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工资信息的真实性。
银行代发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代发业务,保障银行、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银行代发业务的开展和管理。
第三条银行代发业务是指银行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按照约定代为发放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款项的业务。
第四条银行代发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二)安全保密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代发款项的安全和保密。
(三)效率原则:提高代发业务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四)自愿原则:银行与企事业单位双方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代发业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银行代发业务范围包括:(一)代发工资: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代发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加班费、夜班费等。
(三)代发福利:包括职工福利、补贴、保险等。
(四)代发其他款项: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其他款项发放。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六条企事业单位与银行开展代发业务,应当签订代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代发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代发业务的种类、范围和金额。
(二)代发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三)代发款项的结算方式。
(四)代发业务的费用和收费标准。
(五)保密条款。
(六)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一)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二)职工名单、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等。
(三)代发款项的相关文件。
第九条银行在收到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
第十条银行应当与企事业单位协商确定代发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并按照约定及时、准确地将款项发放到职工的银行卡中。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代发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章资金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加强对代发款项的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操作规程概要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操作规程概要一、引言二、业务申请和开户1.企事业单位需要向银行申请代发工资业务,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登记证件、单位基本信息、员工名单以及银行账户等。
2.银行审核相关材料并核实企业信息,如符合要求则为企事业单位开立代发工资账户。
三、工资发放和管理1.企事业单位根据员工实际工资信息,在指定的日期上报工资信息给银行。
2.银行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工资信息,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工资打入员工的个人账户。
3.企事业单位和员工可以通过网上银行、ATM机、柜台等渠道查询和提取工资。
4.代发工资账户只用于发放工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企事业单位和员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的业务规定。
5.企事业单位负责核对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明细并与员工逐一核对,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6.银行负责保护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严禁泄漏和滥用员工个人信息。
四、异常处理和纠纷解决1.如果发现工资发放有误,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向银行提出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
2.银行应及时查证并核实问题,如确属银行责任,应当及时纠正错误并对企事业单位和员工进行补偿。
3.如果出现工资发放引发的纠纷,企事业单位和员工可以向银行申请调解,银行应依法依规处理并妥善解决纠纷。
4.对于银行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或渎职行为,企事业单位和员工可以向银行投诉,并要求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业务协议终止1.当企事业单位需要终止代发工资业务时,应提前通知银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2.银行将在接到终止通知后,停止代发工资,并办理相关解约手续。
3.企事业单位和员工应确保在解约前将工资及时提取并等相关款项清零,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六、附则1.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的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可与银行协商确定。
2.本操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涉及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员工。
本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的操作流程,提高工资发放的效率和安全性,确保企事业单位和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修订模版
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及企业网银办理的代发工资业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代发工资、奖金、补贴、劳务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分支行。
第四条开办批量代发工资业务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方便管理,有助提升我行效益;二、符合我行相应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不损害客户的经济利益;四、具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五、与委托单位签定符合法律规定的代发工资业务协议。
第五条我行批量代发工资业务的服务对象为: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的委托单位或个人,企业、事业等单位均可申请与我行合作办理代发工资业务。
第六条我行代发工资业务分为总行统一营销、统一安排的业务和支行自行营销的业务两部分。
总行统一营销的代发工资业务原则上由总行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指定相关分支行具体办理(市财政统发工资需受理支行与其下属单位分别签署代发协议)。
支行自行营销的代发工资业务,报分行审批通过后由支行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代发工资业务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批量代发工资业务营销及审批流程第七条代发工资业务管理部门为总行银行卡部,审批部门为各分行零售部,经办支行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及工资发放工作。
1、各分支行开办代发工资业务需报经分行(直属行)零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办。
2、营销、审批程序(1)支行按总行确定的准入标准营销代发工资业务,与委托单位达成代发工资业务意向后,填写《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申请表》(附件4),报分(直属)行零售部审批。
书面申请须明确以下内容:①委托单位名称、性质、地址及联系电话。
②代发工资总人数、月人均代发金额、月总代发额度、预计资金沉淀率。
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发工资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发工资,是指**银行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委托,根据其提供的清单数据,代其发放职工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金等款项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目前仅适用于**银行通过柜台受理申请,批量代企业进行款项发放的业务处理,不包含委托单位通过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等渠道自行支付工资款项的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客户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各级行公司业务部、大客户部、机构业务部、**村产业金融部、房地产信贷部等对公业务部门负责代发工资业务的营销工作,各级行个人金融部等零售业务部门配合做好综合营销工作。
第六条委托单位代发工资款项应来源于基本存款账户或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如委托单位未在经办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从其他银行或我行其他网点转入的代发款项,用途应当注明代发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金等)。
第七条代发工资业务应在财务会计部门规定的科目下,按委托单位分别设置专门的内部账户核算代发工资业务的款项往来,账户名称为“待发工资款项——XX(客户名称)”。
委托单位资金须先转入其对应的内部账户,然后再发放到指定的职工个人账户。
经办机构不得垫付资金,先行发放款项。
第八条一个委托单位只能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账户,不得多个委托单位共用一个内部账户(集中处理的主办行除外)。
第九条代发失败资金返回至委托单位所对应内部账户后,经办机构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委托单位要求重新发放款项或将款项退回委托单位。
经办机构应对内部账户核算的待发工资款项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职工工资账户的批量开户及联网核查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代发工资业务采取按笔收费的方式,收费减免参照**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减免相关规定执行。
各一级分行在具体制定收费减免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使用我行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作为收款账户(二)使用电子数据提供代发明细(三)行政事业单位允许减免,企业单位人均代发额在一定金额标准之上方许减免第三章协议及档案报表第十二条办理代发工资业务,须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委托事项,明确各方权责。
144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规定
144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办理各企事业单位代发工资的操作,加强代发工资管理,保证代发工资准确及时汇划入客户指定账户,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办理各企事业单位代发工资业务的操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代理的各企事业单位代发工资操作规定。
3 术语与定义代发工资业务是本行受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通过转账方式,将员工的工资薪酬、福利费、养老金等收入在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多次划转到员工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或信用卡的业务。
4 职责4.1 会计结算部负责对全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管理。
4.2 公司金融部负责代发工资业务的开办管理及费用的收取制定。
4.3 科技信息部负责网络及非网络代发工资的系统支持、维护加密工作。
4.5 各分支行负责对本行代发工资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检查。
4.6 各分支行营业网点代发工资专管员负责代发工资业务数据的解密和代发操作。
5 工作程序5.1 客户签约5.1.1 柜台业务代发工资签约5.1.1.1 委托银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必须进行签约。
委托单位到各分支行前台办理签约时,需提供客户营业执照、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开户行就代发工资相关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协议经单位和银行方加盖行政公章后生效。
5.1.1.2 各分支行与委托单位签约后,需要为委托单位在电脑上安装我行的代发工资信息加密软件,并对委托单位操作人员培训代发工资数据加密。
5.1.2 网上银行业务代发工资签约5.1.2.1 各分支行前台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签约时,需提供客户营业执照、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开户行就代发工资相关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经双方确认同意后,前台柜员需为客户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并负责对委托单位进行网络操作培训。
委托单位必须是本行开户客户,个人结算账户也必须是本行开户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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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代发工资业务管理,促进我行代发工资业务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代发工资业务是指我行受行政、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委托,使用我行活期存折、存单或储蓄卡,在委托范围内代其发放员工工资、薪金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委托人是指委托我行代其发放员工工资、薪金的行政、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代理人是指我行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代发工资业务属于中间业务。
我行在委托范围内代委托人办理指定委托事项,我行不垫付资金,不承担任何由于工资发放单位劳资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我行代发工资业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代发工资协议,委托单位委托我行办理的代发工资款项及结算账户管理必须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代发工资业务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我行代发工资业务的管理工作由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代发工资业务营销管理办法及具体的业务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指导分、支行开展代发工资业务营销工作,协调解决代发工资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代发工资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的确定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
第七条各分、支行须指派专人负责本行代发工资业务的管理及协调,保管本行代发工资协议,做好与委托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
第三章代发工资业务的操作
第八条代发工资委托单位应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在我行开立代发工资结算账户,同时与我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
在代发工资协议有效期内,委托单位解除与我行委托关系的,可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通知解除与我行的委托关系。
第九条委托单位首次委托我行为其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应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委托单位员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及电子明细清单(磁介质明细清单),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至少包括员工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项内容。
第十条委托单位每月应在委托代发工资发放日前,将代发资金划转到在我行开立的批量代付资金账户内,并由专人负责将加盖有委托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代发明细清单(含电子明细清单),与我行进行妥善交接,并办理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经办分、支行按委托单位提供的书面代发工资明细在代理业务操作界面进行录入或通过电子数据导入,必须换人复合,在确认数据无误后,应首先对代发工资转账支票进行账务处理,然后再提交代发工资明细。
第十二条代发工资业务提交完毕后,如果发现代发工资明细错误,分、支行应及时查找错误原因并上报总行,如需进行账务处理,须经总行运营管理部按会计核算程序批准后
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财政代发工资单位因实际情况需调整经办行的由财政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原经办行同意后,由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统一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代发工资会计核算
(一)代发工资款项划转时,应使用客户提供的转账支票在441代理转入界面进行操作,会计分录为:
借:30010201 提入代收
或借:20110101 企业存款
贷:231403 其他代理业务
(二)将款项代发至个人账户时,应填写转账借贷方传票,会计分录为:
借:231403 其他代理业务
贷:2011010201 活期储蓄存款
第十五条代发工资业务流程:
(一)代发工资相关账户的开立。
委托单位应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或内部代理业务专户作为委托单位代发工资结算账户,委托单位员工应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执行。
(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
各经办分、支行与委托单位签订代发工资协议,并确定双方代发工资负责人。
(三)交接代发工资明细。
委托单位代发工资负责人将代发工资明细(纸质和电子数据)按约定时间送至经办分、支行,经办分、支行应设置专人进行即时备份并做合规性检查,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四)划转代发工资款项。
委托单位应在代发工资日前将代发工资款项划转至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或代理业务专户,并将代发工资转账支票交付经办分、支行。
(五)代发工资。
经办分、支行按委托单位提供的书面代发工资明细在代理业务操作界面进行录入或通过电子数据导入,换人复核并确认无误后,先对代发工资转账支票进行账务处理,然后再提交代发工资明细。
(六)交接代发工资成功清单。
经办分、支行在代发工资完成后,将代发工资成功明细清单及代发失败的明细清单与委托单位进行交接并登记,告知委托单位进行核对。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XX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XX市商业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管理办法》(洛商银[2007]79号)同时废止。
附件:代发工资协议书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工作入口门
2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