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定期检验规则
安全阀检验规程

1.目的:为了保证空压机性能和安全符合要求2.引用标准:JB/T 6441-2008 压缩机用安全阀GB/T 12242 压力释放装置性能试验规范3.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3.1 一般要求3.1.1 试验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1.2 出厂前,压缩机用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调整到订货合同规定的整定压力,试验次数不少于两次。
若订货合同仅规定整定压力范围时,则应按整定压力范围的下限调整出厂。
3.2 试验方法3.2.1 壳体强度试验3.2.1.1 封闭安全阀阀座密封面,在进口侧体腔部位施加试验压力,试验压力为1.5倍的安全阀的公称压力或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为不影响或损伤阀片密封面材料,试验可在阀门装配前进行。
3.2.2 动作性能和排量试验整定压力:安全阀在运行条件下开启的预定压力,在该压力下,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由介质压力产生的使阀门开启的力使阀瓣保持在阀座上的力相互平衡。
排放压力:整定压力加超过压力。
回座压力:安全阀排放后阀瓣重新与阀座接触,即开启高度为零时的压力。
3.2.3 密封性试验密封性试验前应先进行整定压力试验。
试验时,将安全阀进口端试验压力升至90%的整定压力,保持试验压力时间至少1MIN,继续维持试验压力下观察泄露情况1min。
有多排放口的用安全阀用涂肥皂液观察排放口的泄漏情况;(本企业均使用为多排放口安全阀)。
3.3 检验规则3.3.1 安全阀有出厂试验,抽查试验和型式试验3种试验,各试验的项目按表1的规定。
表1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3.4.1 阀体,阀体阀座可为本体材料或其他合金材料,也可以在阀座表面堆焊另一种合金材料,堆焊其他合金材料的阀座,经加工后的合金厚度应不小于2MM.。
3.4.2 整定压力偏差,按表23.4.3 排放压力,安全阀的排放压力应不大于1.1倍的整定压力。
3.4.4 回座压力,按表33.4.5 机械特性安全阀的动作应稳定,无频跳,颤振,卡阻等现象。
3.4.6 密封性试验压力为90%整定压力,进行试验时,检查每分钟泄漏气泡数的泄漏率,对于金属密封面的阀门,应不超过表4所列数值:对于非金属弹性材料密封面的阀门,应无泄漏现象。
安全阀校验要求规程

安全阀校验规程一、总则(一)本要求是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压力容器时,对其上安装的安全阀进行校验的附加要求。
.(二)本要求适用于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二、校验机构和校验人员(一)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机构应该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阀校验工作质量,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人员、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
(二)校验人员必须经相关知识和校验技能培训,掌握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校验人员能熟练地使用校验装置、仪器、工具,能独立完成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操作。
(四)校验时必须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该进行铅封并且出具校验报告。
(五)校验机构的安全阀校验工作,应该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设备(一)安全阀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
可配备空气压缩机,也可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他形式提供气源。
应该配有一定容积的储气罐,储气罐的容积应当与校验安全阀的用气量相适应,保证气源稳定。
如果气源压力高于贮气罐的设计压力时,应该在气源与贮气罐之间装设可靠的减压装置。
(二)安全阀的校验一般以空气或氮气为校验介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水作为校验介质。
(三)校验系统中的压力表应当符合要求。
每个校验台位应该装两块规格相同的压力表,其精确度等级不应当低于1.0级,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1.5—3.0倍。
压力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6个月。
(四)校验供气系统中应该加装过滤装置。
(五)校验台应当配有足够容积的缓冲罐,如果需要,可装设温度、压力、位移和安全阀校验数据等自动记录装置。
四、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
(一)安全阀的校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十七条执行。
(二)新出厂的安全阀,必要时在使用前进行性能校验。
(三)安全阀的校验项目一般为外观检查、解体检查和性能校验。
安全阀校验规定

安全阀校验规定安全阀校验规定安全阀是启闭件受外力作用下处于常闭状态,当设备或管道内的介质压力升高超过规定值时,通过向系统外排放介质来防止管道或设备内介质压力超过规定数值的特殊阀门。
对于安全阀这种工具有什么规定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一、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9.1.13锅炉安装和大修完毕及安全阀经检修后,都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电磁安全阀,除进行机械校验外,还应做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试验及自动回路压力继电器的操作试验。
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可采用液压装置进行校验调整,一般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
经液压装置调整后的安全阀,应至少对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
9.1.14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9.1.15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9.1.16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安全阀校验中,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三、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规定:3.2.1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4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4.1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安全阀校验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安全阀是一种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广泛应用于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承压设备中。
其主要作用是在介质工作压力超过允许压力数值时,自动打开向外排放介质,防止管道和设备超压危险。
为确保安全阀的正常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我国制定了相关安全阀校验规定,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阐述。
二、安全阀校验制度1. 校验频率安全阀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每年至少校验1次。
对于高风险的设备或重要部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校验频率。
2. 校验内容安全阀校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观检查:检查安全阀的密封面、阀体、阀座、弹簧等部件是否存在裂纹、变形、磨损等现象。
(2)启闭试验:检查安全阀的启闭是否灵活、可靠,确保在设定压力下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
(3)密封性能试验:检查安全阀的密封性能,确保在开启和关闭过程中无泄漏现象。
(4)压力试验:检查安全阀的承压能力,确保在设定压力下能够承受正常工作压力。
(5)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试验:检查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安全阀校验方法和步骤1. 校验方法(1)离线校验:将安全阀安装在校验台上,使用校验介质使安全阀开启,通过观察压力表来确认开启压力。
(2)在线校验:在设备运行状态下,通过系统升压或降低压力,使安全阀开启和关闭,观察开启压力和关闭压力。
(3)在线仪器校验:使用专用仪器直接测量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和回座压力。
2. 校验步骤(1)准备工作:校验前,检查校验设备、仪器和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2)外观检查:对安全阀进行全面外观检查,记录异常情况。
(3)启闭试验:进行启闭试验,观察安全阀的启闭是否灵活、可靠。
(4)密封性能试验:进行密封性能试验,确保无泄漏现象。
(5)压力试验:进行压力试验,检查安全阀的承压能力。
(6)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试验:进行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试验,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7)记录和报告:记录校验结果,填写校验报告。
四、安全阀校验后的处理1. 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在阀体上标明整定压力、回座压力、下次校验日期,并加装铅封。
安全阀校验规程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日期:2009-08-28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02MPa的安全阀。
安全阀有关的术语见附件A。
第三条安全阀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校验和维修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程。
安全阀的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B。
第四条安全阀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境内、外安全阀制造许可工作。
并且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
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附件B的要求在其制造的产品上使用“许可标志”和许可证号。
安全阀制造资格许可分为A、B两级,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境外及A级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其辖区内B级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安全阀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
具体许可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试制产品应当是代表所申请级别的最高规格的产品。
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见本规程附件C。
安全阀部件有制造许可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五条安全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产品试制并且通过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投产前或者停止生产1年以上又重新生产; (二)产品的结构、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影响安全性能; (三)制造许可要求; (四)产品安全性能存在问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
安全阀的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见附件D。
第六条安全阀制造单位申请被受理后,应当按照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要求的规格与数量试制产品,并且按照本规程附件D的要求,约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安全阀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点击次数:67 发布时间:2010-3-30 8:41:38一、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9.1.13 锅炉安装和大修完毕及安全阀经检修后,都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电磁安全阀,除进行机械校验外,还应做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试验及自动回路压力继电器的操作试验。
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可采用液压装置进行校验调整,一般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
经液压装置调整后的安全阀,应至少对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
9.1.14 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9.1.15 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9.1.16 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安全阀校验中,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三、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规定:3.2.1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4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4.1 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 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 第四章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12—199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4.1 防止超压。
安全阀校验要求

安全阀校验要求我国将安全阀分为全启和微启2种。
全启式安全阀开启高度是喉径的1/4,是一种大流量排放介质的安全阀(一般用于蒸汽或可压缩气体中);微启式安全阀的开启高度是喉径的1/20或1/40,是一种小流量排放介质的安全阀(一般用于如水的不可压缩介质中)。
全启式安全阀:应用在蒸汽介质是一般有一个突然全开动作,此突开动作时的压力为整定压力(突跳压力);应用在空气介质是,先打开与进口压力增加开高呈比例升高,然后再突然起跳全开,称二段式开启;一般不可用于液体介质。
微启式安全阀:先打开与进口压力增加开高呈比例升高,压力下降时亦随进口压力下降开高呈比例下降,一般用于液体介质(或保护管道时用于可压缩气体)。
可从型号上区分:微启式A47全启式A48还可看阀门体看:微启式进口与出口的口径是一样的。
全启式出口比进口大一级,比如:进口DN50,出口就是DN65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 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两个规定中,适用安全阀种类是一致的;但《规则》的规定没有压力等级限制。
三,安全阀校验的资质1.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资质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
2.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人员(统称安全阀维修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安全阀四,关于安全技术规范的选用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执行的。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两个规定中,适用安全阀种类是一致的;但《规则》的规定没有压力等级限制。
三,安全阀校验的资质1.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资质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
2.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人员(统称安全阀维修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安全阀四,关于安全技术规范的选用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执行的。
2024年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

2024年安全阀定期徘汽试验制度安全阀主要用于在储罐、锅炉、压力容器等高压设备中,防止压力超过极限而造成事故。
因此,安全阀的安全性能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其安全性能,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排汽试验。
下面就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试验的目的和原则目的:通过排汽试验,检验安全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否快速、可靠地打开并放出足够的排气量。
同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理和调整,确保安全阀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可靠性。
原则:1.试验压力的选取,应符合安全阀的公称通径、额定工作压力和规格型号等要求。
2.试验时的状态,应为安全阀装置完毕、校调完成并封闭。
3.试验时,应全门、窗、通风口等开启,防止因排气时产生的噪声、震动等影响周围环境。
4.本试验一般不做温度和位移测量。
二、试验的周期安全阀的定期排气试验周期,主要根据其启闭频率和工作环境的恶劣程度来确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规定如下试验周期:1.安全阀启闭次数在一年内小于等于50次者,每2年要进行一次排汽试验。
2.安全阀启闭次数在一年内大于50次者,每年定期进行一次排汽试验。
如果安全阀的最近一次排汽试验未达到规定的周期,或者在中途出现问题时,应立即进行试验。
三、试验内容1.试验前的准备a.检查安全阀的外观是否遭到损坏。
b.拆卸安全阀,检查内部的活塞、弹簧、密封垫等是否正常。
c,清洁它的内断口外部。
d.安全阀安装完毕,校调完成、封闭,并明确测量点。
2.试验时的事项a.试验压力的选取应符合安全阀的设计规范。
b.试验时应全门、窗、通风口等开启,防止排气时产生的噪声、震动等影响周围环境。
c.试验时应根据安全阀的工作原理进行调整及校验,并保证安全阀的启闭性能。
d.测试后,需要对阀门进行拆卸检查,以保证安全阀的正常运行。
四、试验记录每一次排气试验均应做出详细的记录。
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要素:1.安全阀的型号、规格、工作压力等;2.试验结果、试压时的泄露压力和设备启动压力等;3,排气试验的日期和人员。
安全阀校验管理制度

安全阀校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系统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设备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对设备中的安全阀进行定期的校验和管理。
为此,制定本安全阀校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中的安全阀,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缩机、储罐、管线等系统。
三、安全阀校验的基本要求1.设备中的安全阀应当定期进行校验,以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2.校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并且作出记录。
3.对于发现有异常的安全阀,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安全阀校验的管理程序1.校验周期的确定(1)根据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和工作环境,确定安全阀的校验周期。
(2)校验周期应当不超过6个月,对于一些特殊设备和环境条件恶劣的设备,校验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2.校验过程(1)校验应当在设备停车情况下进行,确保安全阀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校验人员应当携带相应的校验工具和仪器,对安全阀的启闭压力、密封情况等进行检测。
(3)对于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及时作出记录,并设置提醒,以便下次校验。
(4)对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复或更换。
3.校验记录(1)对于每次安全阀校验,应当作出详细的记录,包括校验日期、校验人员、校验结果等内容。
(2)对于不合格的安全阀,应当作出详细的不合格原因和处理措施,并设置提醒,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
(3)校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5年,以备查阅。
五、安全阀校验的管理责任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阀校验管理制度和校验周期,并对校验结果进行监督。
2.校验单位负责具体的校验工作,并对校验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报。
3.维护部门负责对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阀进行修复和更换,并对修复记录进行保存。
4.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安全阀校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校验记录进行抽查。
六、安全阀校验的管理措施1.建立安全阀校验管理档案,包括设备清单、校验记录、维护记录等。
2.定期对设备中的安全阀进行排查和定期维护,确保安全阀的正常运行状态。
安全阀定期检验有关问题探讨

安全阀定期检验有关问题探讨安全阀大部分安装于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上,对其进行定期检验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但校验周期多长,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普遍的做法是一年一检。
随着工业技术的进步,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化水平不断提高,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本文依据现有规范和标准,探讨安全阀的检验周期,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一、安全阀检验周期总体规定2006年10月27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安全阀的专门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02MPa的安全阀。
(TSG ZF001-2006)在B6.3.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条中明确了安全阀的检验周期:安全阀定期校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技术规范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在《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B6.3.2条中,对安全阀检验周期的延长也做了规定:对生产需要长周期连续运转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设备,可以根据同类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以及生产操作采取的安全可靠措施等条件,在满足B6.3.2条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适当延长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延长期限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从上可以得出两个结论:1、不是所有的安全阀的检验周期都是一年,因生产需要并满足相应条件后,检验周期是可以适当延长的;2、判定安全阀的检验周期,不能只依据《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还要看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简单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检验周期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
安全阀校验有关的规定

安全阀校验有关的规定安全阀校验有关的规定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以下简称设备)上主要的安全附件。
安全阀的校难两种。
目前在校验装置上进行安全阀校验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统一在校验装置上进行安全阀校验工作的要求,保证校验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适应范围适用于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二、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1.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一般应是按劳动部分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其校验工作应由检验员负责进行。
对具备条件的校验单位,可由从事设备定期检验的检验员委托,进行安全阀的校验工和。
2.校验单位应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的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3.校验人员应具有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并能执行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标准、能熟练地使用常用的校验装置、仪器、工具,掌握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技能。
4.校验单位及校验人员应保证校验质量,校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进行铅封和出具校验报告书。
5.校验单位和校验人员的校验工作,应接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1.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应根据相应规程、标准的要求,或由检验员根据设备的检验情况而定。
2.安全阀的校验项目,一般以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为主。
3.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根据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书中所给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按规程、标准的要求而定。
4.安全阀的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5.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考虑到背压的影响和校验时的介质,温度与设备运行状况的差异,给予必要的修正。
6.新安全阀和检修后的安全阀,应按其产品合格证明、铭牌、标准或使用条件,进行最大和最小开启压力的试验,整定压力应在其范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满足密封性能;(2)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以下简称弹簧式安全阀),在整定压力时,弹簧的压缩量加上安全阀设计开启高度,应不大于弹簧并紧时变形量的80%。
安全阀校验规程

1. 校验准备:1.1检查校验设备是否完好、仪表是否准确、灵敏,并在校验期内,管路应畅通、严密;1.2检查工具是否齐全完好;1.3 校验气源压力是否能满足校验工作的需要。
2. 外观检查:2.1检查铭牌、规格型号和性能是否符合该安全阀校验委托单中的委托要求。
2.2确定零部件是否完好、有无严重锈蚀与机械损伤。
3. 必要时对被检安全阀进行解体清理和检修。
4. 检查校验台上的校验阀、卸压阀、压力表切换阀和安全阀夹具的气动开关都处于关闭状态。
5. 缓慢打开气源总阀,观察气源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6. 根据安全阀公称通径及连接形式,装上所许需的工装夹具,将被校安全阀牢靠固定在安全阀校验台上。
7. 根据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正确选择操作压力表切换阀。
8. 打开校验阀缓慢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达到0.1MPA时,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无泄漏和确认各仪表指示正常。
9. 校验整定压力:9.1继续操作校验阀,当达到整定压力的90%时,要很缓慢升压,使每秒钟升压不超过0.01MPA,(对于带有提升把手的弹簧式安全阀或杠杆式安全阀,当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的75%时,可适当手动试验,以检查安全阀动作的灵敏性)。
9.2继续升高安全阀进口压力,直至安全阀开启(对于弹簧式安全阀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安全阀还未开启时,不必再升压)。
9.3若开启压力偏高,将气源压力降至整定压力的90%,然后按逆时针方向旋松调整螺杆,防止阀瓣随着旋转而损伤密封面;若开启压力偏低,也要将气源压力降至整定压力的90%以后,按顺时针方向旋紧调整螺杆。
9.4当调整好整定压力后,将锁紧螺母锁紧。
9.5对于有调节圈的安全阀,在进行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校验时,要保证调节圈不与阀瓣和反冲盘接触,防止出现虚假密封,以保证整定压力的准确。
9.6重复9.2步骤,直至整定压力符合要求。
9.7将整定压力数据及时填写校验记录。
10. 整定压力调整好后,降低并调整安全阀的进口压力,使其在密封试验压力状态下保持一定的时间,用目视或耳听来判别进行密封性能实验。
安全阀校验规定

安全阀校验规定(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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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模版

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目的:为了确保安全阀的正常工作和有效排汽功能,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携带安全阀的设备和系统。
二、定义和缩写1.安全阀:是一种用于保护设备和系统的阀门,当设备或系统内压力超过设定值时,自动打开排汽。
2.排汽试验:是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测试,检验其正常工作和排汽功能。
三、排汽试验周期和要求1.排汽试验周期:安全阀的排汽试验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2.排汽试验要求:(1)安全阀应具备排汽装置,可以排除内部压力,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
(2)排汽试验应在设备和系统停工期间进行,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排汽试验时,应根据设备和系统的实际情况,选择排汽压力和时间,确保安全阀的正常工作。
四、排汽试验的执行1.排汽试验的责任人:设备或系统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监督排汽试验的执行。
2.试验前的准备工作:(1)确保安全阀的排汽装置完好无损。
(2)根据安全阀的技术资料,确定排汽压力和时间。
(3)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试验过程:(1)关闭设备或系统所有进气和排气阀门,确保只有安全阀可排气。
(2)打开排汽装置,确保安全阀可以正常排气。
(3)按照设定的排汽压力和时间,进行排汽试验。
(4)观察安全阀的工作情况,确保其正常打开和关闭。
(5)记录试验结果,包括试验时间、排汽压力和设备或系统的情况。
4.试验后的处理:(1)关闭排汽装置,并关闭设备或系统的进气和排气阀门。
(2)整理和归档试验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3)如有问题或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修复或更换安全阀。
五、保养和维护1.排汽试验后,应及时清洁和保养安全阀,确保其正常工作。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阀,包括清除阀门上的杂质,检查排汽装置的完好性和灵敏度等。
3.发现安全阀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用,并通知责任人进行维修或更换。
六、培训和交流1.定期进行安全阀排汽试验的培训,包括试验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范本

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范本安全阀是一种关系到设备安全和生产运行的重要设备,定期排汽试验是确保安全阀正常运转的重要措施。
下面是一份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范本,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描述相关内容。
一、目的为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证安全阀的正常排汽功能,制定本试验制度,规范安全阀的定期排汽试验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装置、设备中使用的安全阀。
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电力、煤矿、化肥等行业。
三、试验基本要求1. 定期排汽试验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试验周期一般为每季度一次。
2. 制定排汽试验计划应考虑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试验频率和工艺操作需求等因素。
3. 试验应在设备停运或负荷较轻的情况下进行。
4. 进行试验前,应对安全阀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检测,确保安全阀完好可用。
四、试验方法1. 试验前,先将安全阀的调整压力调整在标准范围内。
2. 清除安全阀周围的杂物和污垢,确保周围环境整洁。
3. 在试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试验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在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安全阀的排汽情况及试验现场的变化。
5. 试验完成后,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
五、试验记录与报告1. 对每次试验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试验时间、试验人员、试验前调整压力、试验结果等内容。
2. 试验报告应准确、完整、清晰地记录试验过程和结果,并应于试验完成后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3. 试验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设备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试验结果处理1. 若安全阀排汽正常,试验结果应予以确认,并及时更新设备运行记录。
2. 若安全阀排汽不正常,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试验计划的调整1.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和运行需求,对试验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 若发现安全阀在试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试验计划,加强对安全阀的维护与管理。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两个规定中,适用安全阀种类是一致的;但《规则》的规定没有压力等级限制。
三,安全阀校验的资质1.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资质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
2.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人员(统称安全阀维修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安全阀四,关于安全技术规范的选用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执行的。
安全阀定期检验规则

安全阀定期检验规则当容器压力超过设计规定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出气体降低器内的过高压,防止容器或管线破坏。
而当容器内的压力降至正常操作压力时,即自动关闭避免因容器超压排出全部气体,从而造成浪费和生产中断。
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126 条:“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和测量仪表应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期限校验”的规定,为了加强我厂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望认真执行。
一、凡工厂锅炉、空压机、氧压机等设备以及储气罐、热交换器、加热器等受压容器上安装使用的各种安全阀统一由计量处负责送宝鸡市劳动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检验并办理手续。
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火车罐车上使用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随机车体,由液化站送省级劳动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负责办理手续。
三、送检的安全阀,经检验合格铅封后,送检单位将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一份交安全监察处备查,原件由计量处、液化站送交技术档案处存档。
四、运行的锅炉、空压机、氧压机、储气罐、热交换器、加热器等受压设备、容器上的安全阀需要试验时,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操作,安全监察处、设备能源处、计量处以及使用单位技术到场监督,并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负责铅封。
五、各单位新购置的安全阀,在安装使用之前,必须将所有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等)连同实物一并送交计量处,由计量处委外检定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
六、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阀的安装、拆卸,并送交计量处委外检验。
七、压力容器使用的各种压力表、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国家和工厂有关规定执行。
八、安全阀、压力表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1.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铭牌的;2.性能不符合有关要求的;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4.检验判废的。
九、安全阀、压力表经检验或试验铅封后,除专业人员外,其它任何人员不准随意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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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定期检验规则
安全阀是为了防止压力设备和容器或易引起压力升高或容器内部压力超过
限度而发生爆裂的安全装置。
安全阀是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压力系统
使用广泛的一种安全装置,保证压力系统安全运行。
当容器压力超过设计规定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出气体降低器内的过高压,防止容器或管线破坏。
而当容器内的压力降至正常操作压力时,即自动关
闭避免因容器超压排出全部气体,从而造成浪费和生产中断。
安全阀是一种安全保护性的阀门,主要用于管道和各种承压设备上,当介
质工作压力超过允许压力数值时,安全阀自动打开向外排放介质,随着介质压
力的降低,安全阀将重新关闭,从而防止管道和设备的超压危险。
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126 条:“安
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和测量仪
表应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期限校验”的规定,为了加强我厂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望认真执行。
一、凡工厂锅炉、空压机、氧压机等设备以及储气罐、热交换器、加热器
等受压容器上安装使用的各种安全阀统一由计量处负责送宝鸡市劳动部门授权
的单位进行检验并办理手续。
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火车罐车上使用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
安全附件随机车体,由液化站送省级劳动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负责
办理手续。
三、送检的安全阀,经检验合格铅封后,送检单位将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
报告,复印一份交安全监察处备查,原件由计量处、液化站送交技术档案处存档。
四、运行的锅炉、空压机、氧压机、储气罐、热交换器、加热器等受压设备、容器上的安全阀需要试验时,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操作,安全监察处、设备
能源处、计量处以及使用单位技术到场监督,并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负责铅封。
五、各单位新购置的安全阀,在安装使用之前,必须将所有技术资料(出
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等)连同
实物一并送交计量处,由计量处委外检定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
六、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阀的安装、拆卸,并送交计量处委外检验。
七、压力容器使用的各种压力表、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国家
和工厂有关规定执行。
八、安全阀、压力表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 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铭牌的;
2. 性能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3. 逾期不检查、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
4. 检验判废的。
九、安全阀、压力表经检验或试验铅封后,除专业人员外,其它任何人员
不准随意拆卸。
操作人员应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其灵敏可靠,发现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机并报告单位领导或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处、设备能源处、计量处,
以便及时处理。
十、安全监察处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检验工作实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