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流程大全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企业版)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1.目的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5.2法务部指定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理清申请人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做出初步判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在96小时内就案件事实做出说明,表明公司立场,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离职证明、辞职信,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能支持公司主张、反驳对方提出的仲裁申请的证据)。
证据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形式提交并提示原件信息以备查。
5.3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反馈信息后,于48小时内给出案件的初步评估意见,人力资源部依据法务部的评估意见,于24小时内做出和解、调解或应诉的决定。
5.4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应诉通知后或者人力资源部未能于指定日期前给予法务部“确定不应诉”的回复的,法务部将依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于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仲裁庭提交应诉材料。
5.5法务部仅依据已收到的证据材料准备应诉答辩。
6和解6.1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仅只是因为员工理解错误或公司人员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双方容易达成谅解的,以和解为原则。
6.2人力资源部在做出和解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法务部,以便法务部及时与仲裁庭沟通。
6.37调解7.17.27.37.38仲裁8.18.2则等8.3(1(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8.4除上述8.3条以外的仲裁裁决,任何一方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裁决书生效。
9一审9.1如员工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处理程序参照本办法第5条,第6条和第7条。
9.2如法务部收到第8.3条下的仲裁裁决书,发现存在法定可申请法院撤消裁决的情形的,无需征得人力资源部指示,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消裁决。
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津高法【2017】246号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各审判管理委员会),铁路运输法院,本院相关部门:《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7年10月20日第30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本指南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指南执行后,我市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指南,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得适用本指南的规定进行再审。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高院民一庭报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11月30日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1.【法院应依法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2.【政府部门主导改制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因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对于政府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引发职工下岗、内退、买断工龄或者整体拖欠工资等争议,以及“三类企业”在退出市场过程中引发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争议,应告知当事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3.【因工伤、工龄、特岗的认定及退休手续发生的纠纷】工伤、工龄、特岗的认定和办理退休手续等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范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以上争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4.【社保机构主管的社保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以下事项发生争议的,应当告知劳动者向社会保险机构或者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解决:(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但根据政策规定可以补办,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的;(2)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增加社会保险险种、补足缴费墓数、变更参保地的;(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争议的。
5.【住房公积金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属于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范围,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解决。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一、二、三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法院的流程是什么?
Being with positive people can make us feel good.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如下:(一)一审1、起诉2、开庭审理3、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4、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二)二审 1、立案2、开庭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当人们发生纠纷时有更多的人会选择民事诉讼的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诉讼是解决纠纷一个快速有效的途径。
很多人想要经过民事诉讼解决事情,但是不了解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法院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一、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如下:(一)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2、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3、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4、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二)二审: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实情况是先把上诉状交到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再到二审法院交费)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1)维持原判(2)改判(3)发回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劳动争议诉讼流程大全
劳动争议诉讼流程大全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劳动者可通过起诉的方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解决劳动争议。
一审流程:1.起诉: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县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提出对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2.立案: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受理案件,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开庭:仲裁委员会或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开庭,双方可以进行陈述与辩论,提供证据和质证。
4.仲裁或判决: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或判决,并书面通知双方。
5.履行:用人单位根据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二审流程:1.上诉:一方不服一审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及上诉理由。
3.再审:如果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法律适用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交相应证据和理由。
4.再审裁判:经过审查后,法院作出再审裁判。
再审流程:1.申请再审:当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的,一方可以申请再审,并提交相应证据和理由。
2.审核再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再审申请符合规定的将受理案件。
3.再审裁判:经过审查后,法院作出再审裁判。
总结:劳动争议诉讼的一审流程包括起诉、立案、开庭、仲裁或判决以及履行阶段。
如果一方不服一审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则可以进行二审,包括上诉、审核、再审和再审裁判。
当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时,一方可以申请再审,包括申请再审、审核再审和再审裁判三个阶段。
以上是劳动争议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流程大致介绍,具体流程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案情可能会有所不同。
公司查到员工与原公司有劳动纠纷,可以解除合同?
公司查到员工与原公司有劳动纠纷,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与原单位产生劳动争议,会影响后续找工作吗?说完全没影响是假的,但对于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影响不大。
有影响的是面试阶段,如果应聘公司知道你与原单位有过劳动争议,大概率通不过面试,毕竟劳动争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件麻烦事,都会尽量规避。
但绝大多数公司招聘员工,也不会知道哪个员工申请过劳动仲裁,只有对一些特殊的岗位人才招聘,才会花费时间精力去做背景调查。
用人单位调查员工是否与原单位产生过劳动争议,一般是打电话去原单位问,但员工如果与原单位有劳动争议,那就不写这段工作经历就行了,新单位也查不到。
还有就是到网上去查,法院诉讼案例在网上可以查到,劳动仲裁案例一般是查不到的。
员工入职后被查到有劳动纠纷,解除合同违法吗?郭熙2018年4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任高级电路工程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至2023年4月。
郭熙在入职时向公司填写、提交了员工入职登记表、入职声明书,其中载明了2011年至2018年期间从事的三份工作,阐明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劳动争议,并且承诺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隐瞒和虚构。
公司试用期考核管理告知确认单中载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依法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有虚假或隐瞒的(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件;离职证明;存档证明;体检报告;个人简历;员工信息等);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其他行为的……】经查证,郭熙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与多家用人单位因劳动纠纷发生多起诉讼,郭熙隐瞒与原用人单位存在未决的劳动争议诉讼的情况下入职公司。
2018年6月,公司以“入职时提交的材料与公司背调所了解掌握的实情不符,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郭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4500元,以及支付竞业限制金等诉求。
仲裁委审理后未支持郭熙的赔偿金请求,郭熙不服,起诉至法院。
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练习题库(附答案)
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练习题库(附答案)一、单选题(共72题,每题1分,共72分)1.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的是()A、撤回仲裁申请B、第一审程序C、第二审程序D、再审程序正确答案:A2.影响企业整体薪酬水平的因素不包括()A、产品的需求弹性B、工会的力量C、职务或岗位D、企业的薪酬策略正确答案:C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起计算A、《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B、用工之日C、劳动合同签订之日D、《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之日正确答案:B4.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A、用人单位注册地B、用人单位指定地C、劳动者指定地D、劳动合同履行地正确答案:D5.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处理A、劳务派遣关系B、劳动关系C、雇佣关系D、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正确答案:C6.劳动者申请仲裁主张是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答辩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则()A、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B、由劳动者就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事实负举证责任C、双方共同承担举证责任D、劳动者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正确答案:A7.()是指能够做出统一的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A、管理层B、经理层C、厂商D、企业家正确答案:C8.下列不属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纪律的是A、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廉洁自律B、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良好工作联系和信任关系C、秉公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和争议,不徇私情D、保守工作中知晓的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劳动者隐私正确答案:B9.医疗期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通知劳动者应采用的方式为()A、可以书面通知,可以当面口头通知,不得电话通知B、书面通知C、可以书面通知,可以当面口头通知D、可以书面通知,可以电话通知正确答案:B10.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报酬争议,应优先适用()A、劳动合同约定B、相关文件规定C、规章制度规定D、董事会决议正确答案:A1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应当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
再 审 程 序简述
第十四章再审程序第一节再审程序原理▪一、再审程序与既判力▪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纠错机制的设立必须以维护司法的终局性和裁判的权威性为前提。
再审程序设置的原理,就是在维护裁判的既判力与必要的纠错机制之间寻找平衡点。
▪二、再审程序的功能与特征▪1、功能:再审程序的基本功能是补救。
▪2、特征:与一审程序和上诉审程序之比较:(1 )程序的功能不同。
一审程序的功能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上诉审程序的功能为救济(纠错)和统一法律适用。
再审程序的基本功能是补救。
▪(2)程序发动的基础不同。
▪(3)程序启动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不同。
一审程序的启动除了要求当事人的起诉在形式上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外,几乎没有限制;上诉审程序更是如此,只要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起上诉,法院就必须受理,上诉审程序就必然展开;而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十分严格,必须出现了法定事由当事人才可以提起再审之诉。
▪三、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途径:▪三种:由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引发的再审程序、由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引发的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引发的再审程序。
第二节再审程序的发动程序▪一、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当人民法院对已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通过行使审判监督权引发再审程序。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引发的再审包括本院引发的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引发的再审。
▪(一)本法院引发的再审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引发的再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向法院申请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
最高人民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汇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4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调解书再审的流程
调解书的再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认为调解书存在错误,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后两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再审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生效的调解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等。
3.法院受理再审申请。
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
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也有权提交书面意见。
4.审查阶段。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审查期限通常
为三个月,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
5.作出决定。
如果法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符合法定再审情形,将作出决定,依
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并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情形,则会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时代光华-北京地区劳动争议最新裁审规则——劳动争议及仲裁课后测试
北京地区劳动争议最新裁审规则——劳动争议及仲裁课后测试测试成绩:100.0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单选题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12.5 分)A 根据仲裁要求,必须提前提交答辩状B 根据仲裁要求,必须当庭提交答辩状✔C “不理会”仲裁要求,可以不提交答辩状D 当庭口头答辩语速要快,节省裁判员时间,留好印象正确答案:C2、下面说法错误的是(12.5 分)A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不享有的解除补偿金B 录音证据声音不清晰可以作为抗辩理由✔C 劳动关系存续最多可主张补偿拖欠一年的加班费正确答案:C多选题1、仲裁前需整体衡量与确定员工诉求,员工诉求通常有(12.5 分)A 争口气B 要钱,高标准、宽范围,能要的都要上C 要公正裁决,公权力机构给个说法正确答案:A B C2、电子证据的类型包括(12.5 分)A 电子邮件B 电子数据交换C 手机短信D 微信朋友圈正确答案:A B C D3、电子证据真实性确认原则包括(12.5 分)A 保留原始载体B 必要时公证处公证C 网页版高于Foxmail或Outlook版正确答案:A B C4、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程序包括(12.5 分)A 调解组织调解(自愿)B 仲裁C 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正确答案:A B C5、之所以要抢管辖的原因包括(12.5 分)A 诉讼成本考虑,变相实现调解的手段B 巧妙利用劳动争议各地处理差异政策C 主客场优势正确答案:A B C判断题1、员工主张单位补缴社保,补缴公积金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畴,该说法(12.5分)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错误。
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流程大全
询问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得需要决定昰否询问当事人,新得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 裁定得,应当询问当事人
申请
撤回
后果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得,不予受理,但有如下情形之一得,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得除外:
(二)有新得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裁定得;
生效
二审判决、 裁定昰终审得判决、 裁定,一经宣告或者送达,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劳 动 争 议 再 审 诉 讼 流 程
申请再审基本条件
启动再审主体
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当事人申请再审
应予
再审
条件
(一)有新得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裁定得;
第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案件依法不由人民法院受理得,裁定撤销原裁判,并驳回原审原告得起诉
二审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做调解书。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视为撤销
第 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可以撤回上诉,昰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
二审
得新
证据
二审提交一审时未提交法院得证据,应当符合如下情形: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得证据;
审理
流程
1、 再审申请人陈述请求及理由;2、 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3、 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4、 被申请人及其他原审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结束前提出得再审请求,符合再审条件得,一并审理
审理
结果
对判决、 裁定得再审处理
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得,维持原判;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得,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二)原判决、 裁定认定得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6.08.14•【文号】法释[2006]6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022工伤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处理流程
2022⼯伤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处理流程如今员⼯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伤纠纷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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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劳动⾏政部门对受理劳动者⼯伤申诉没有时效规定。
如劳动者与⽤⼈单位因⼯伤认定及可否享受⼯伤待遇发⽣争议,当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负伤之⽇确定为劳动争议发⽣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争议发⽣之⽇,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
(2)关于因⼯伤认为发⽣争议的处理问题。
现⾏认定⼯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伤保险政策的是名级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的。
因此,劳动者和⽤⼈单位对⼯伤认定问题发⽣争议,当事⼈可向当地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由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处理的,当事⼈对其认定结论不服时,可依法提起⾏政复议或⾏政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当地劳动⾏政部门的社会保险⾏政机构进⾏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国家有关规定进⾏处理。
(3)关于职⼯因要求伤残鉴定发⽣争议的处理问题。
职⼯被认定⼯伤后,因要求进⾏伤残登记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问题与⽤⼈单位发⽣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先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伤残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论及国家有关规定进⾏处理。
劳动争议最高法院再审申请书【推荐】
劳动争议最高法院再审申请书【推荐】有人在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有时候法院的判决却不能是自己信服,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审。
这样的话我们就需要准备劳动争议最高法院再审申请书,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申请书的写法。
一、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准备哪些材料?(一)应当准备如下基本文件:第一部分:1、一审裁判文书;2、二审裁判文书;3、再审申请书。
请勿必带上裁判文书的原件供法院核对。
所谓裁判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且生效裁判文书的级别必须是省级法院以上。
在进门的时候,法警会要求来访人提供裁判文书,然后才予以放行。
但如果裁判文书是由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河北、河南五省出具的,则法警很可能不予放行。
因为最高法院在这几省派驻了工作组,法院要求来访人在本省处理。
即使这几省的当事人进到申请大厅,法院也“只登记不予接待”。
所以,请这几省的当事人要特别注意,不要千里迢迢来到京城,最后却得到一个不予接待的答复。
当事人需要将一、二审裁判文书按照原审裁判文书排版的样式,输入电脑打成Word 文档,连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版刻成一张光盘,以便向法院提交。
请注意,不要把文件扫描进去编成一个word文档,因为那样的文件无法自由剪切和编辑。
最高法院的规定是“可以提交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在实践中,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必须提交电子文本;如果是自然人,一般也会要求交。
除非得到法官允许,请不要试图通过发电子邮件或使用可移动硬盘的方式提交电子文本。
之所以这么要求,是为了使法官在出具相关文件时不用打太多的字,可以直接引用当事人的电子文本。
强烈建议当事人遵守规定,将文件的电子版刻成光盘;最好刻两张,以防所刻的光盘在法官的电脑上读不出来。
第二部分:支持申请再审的主要证据。
请注意,是主要证据,并非全部证据。
请将证据分类编号。
有些关键证据的原件也请一并带上。
第三部分:主要是手续文件,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要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要提供经其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再审程序与二审案件审理掌握技巧与案例分析
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检察机关抗诉提起再审
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发 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可 以依法提出抗诉,从而引起再审程序 的启动。
法院在自查或接受检察机关抗诉时, 发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 可以依职权提起再审。
2023
PART 02
二审案件审理基本要求
REPORTING
事实认定准确性
要点二
二审改判理由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计算赔偿 金额时存在错误,未充分考虑受害人 的实际损失和肇事司机的过错程度, 导致赔偿金额过高。二审法院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重新核定赔 偿金额并作出改判。
要点三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标 准和过错责任的认定。在二审中,法 院更加注重对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平衡 保护,以及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 准确适用。
经过再审审理,法院认定赵某的主张成立,对原审判决进行了改判,减轻了赵某的违约 责任。
案例三:某劳动争议纠纷案成功再审
01
案件背景
02
再审理由
原审原告刘某与原审被告某公司因劳 动争议产生纠纷,一审判决公司支付 刘某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服提 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公司申请 再审。
公司在再审中提供了新的证据,证明 刘某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行为, 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积极与对方协商和解
在再审程序中,可以积极与对方协商和解,以便尽快解决纠纷并降低诉 讼成本。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并执行该协 议。
2023
PART 04
掌握技巧:优化二审案件 审理过程
REPORTING
庭前准备充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劳动争议纠纷再审申请书》
《劳动争议纠纷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王xx再审被申请人(原审原告):xx 晚报社。
再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xx中级人民法院xx年8月16日作出的(xx)xx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二)、(六)项之规定,现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一、请求依法撤销巴州中级人民法院(xx)xx号民事判决书,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因本案再审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xx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作出的判决有误。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二审法院认定“xx年12月26日申请人王xx已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虽然xx年12月26日年满60岁,但是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xx年8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而不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终止并非自动终止,应该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
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人也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劳动关系一直存在。
被申请人于xx年8月将申请人无故解聘,显然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在未通知工会也没有与申请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显然是不妥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1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单违反本法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被申请人不仅应当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还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综上,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依此作出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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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合并审查
审查再审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砸死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是否
询问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询问当事人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心证据,二审法院不予采纳,但如果不采纳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二审法院可以视其为新的证据予以采纳
审理
期限
判决的上诉案件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裁定的上诉案件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再审
申请
材料
1、再审申请书(注:阐述理由时应将再审申请事由一次性穷尽提出,否则一次再审被驳回后再以其他理由申请再审将不会被受理);2、身份证明;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相关证据材料
再审受理
法院应自收到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等材料。注:再审的受理并不意味着决定再审,不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1)、(2)项,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终结
审查
(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
(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执行
经审查决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决定再审后的管辖法院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因人数众多而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院、高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终结
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律脉
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实践流程:
劳 动 争 议一 审 诉 讼 流 程
诉
前
准
备
工
作
起诉
期限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原则上15日内提起诉讼,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可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法院决定
管辖
法院
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他人未经授权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再审的;
(五)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六)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七)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八)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审查
结论
符合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条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中止
申请
撤回
后果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生效及执行
当事人双方在上诉期内均为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15日后生效。一审调解结案的,调解书于当事人双方签署调解书之日起生效。一方限期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劳 动 争 议二 审 诉 讼 流 程
保全
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在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
证据
保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先予
执行
劳动者因情况紧急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但应符合如下条件:1、法院已经受理起诉;2、范围限于追索医疗费用、劳动报酬或者其他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形
一审
审判
流程
答辩
状的
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诉中
财产
保全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3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延期
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止
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开庭
程序
除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之外,适用第一审程序
原审法院未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一审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不纳入二审的审理范围,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双方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可以一并裁判
劳动争议二
审诉讼流程
上诉
期限
不服一审判决
15日内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通过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不服一审裁定
10日内
受理
期限
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审理
方式
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原则上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开庭审理。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法院认为上诉案件依法不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撤销原裁判,并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
二审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视为撤销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可以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
二审
的新
证据
二审提交一审时未提交法院的证据,应当符合如下情形: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对调解书的再审处理
调解书符合自愿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原审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再审处理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提出的再审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做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
审理
流程
1、再审申请人陈述请求及理由;2、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3、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4、被申请人及其他原审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结束前提出的再审请求,符合再审条件的,一并审理
审理
结果
对判决、裁定的再审处理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原判;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立案
期限
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原告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审理
期限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情况特殊,可延长6个月。
不计入一审审理期限: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管辖争议期间
费用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诉讼费
诉前
财产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