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近十年来_假借_研究综述_张德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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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0-04-18
基金项目:宿州学院硕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宿州方言研究 (2006ysk12);安徽省高校本科精品课程项目(现代汉语2007105),
宿州学院教授(博士)科研基金项目(2007jb03)作者简介:张德岁(1972-),男,安徽萧县人,宿州学院副教授,安徽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张雪涛(1947-),男,安徽砀山人,宿州学院教学名师、教授。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31卷第4期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
Vol.31No.42010年8月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Aug.2010
国内近十年来“假借”研究综述
张德岁,张雪涛
(宿州学院中文系,安徽宿州234000)

要:国内近十年来假借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假借产生及衰落的原因、假借的性质、假借的本体研
究等问题都做了深入而细致的探讨。

但对假借问题产生的心理及认知机制的研究略显薄弱。

关键词:假借;研究现状;不足之处中图分类号:H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34(2010)04-0129-05
“六书”中的假借是语言中的借字表音现
象。

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由于定义简短,表述晦暗,举例失当,东汉以降,尤其清朝至今,一代代学者对此争论不休。

近十年来,假借一直是汉字结构研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成果颇丰。

本文拟对取得的成就稍加梳理,就存在的问题略陈固陋,并尝试着对个别假借问题作出认知解释。

一、近十年来假借研究的现状
纵观近十年来假借问题研究的相关资料,一
些老大难问题,如“假借是造字法还是用字法”依然是争论的热点,一些专家尝试着运用新的语言理论试图对假借现象作出一定程度的解释。

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假借产生及衰落的原因
从文字发展的历史来看,象形字脱胎于图画,是通过描绘实物形状的方法来造字,对于那些无形可像的抽象事理及复杂的事物则无能为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限的文字满足不了记录语言的需要,假借用法遂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这是假借产生的客观原因。

叶正渤指出,对本无其字的假借来说,
“盖因上古之世语词多而文字少,不敷使用之故”[1]。

吴文文分析了假借字产生的主观原因,认为“对文字使用的外在规范还出于一种‘无人监
管’状态”,“古人在选用汉字时具有较大的空间,只要能表示具体语境中的某一个音节,用这个字
或那个字都是可以考虑的。


[2]
我们认为古人的文字规范意识虽然较弱,但毕竟还存在约定俗成的
使用习惯;再者,本字与假借字之间往往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即使存在一词借用多字或一字借表多词现象,但这些借字之间要么有前后相承的关系,要么在用法上有主次之分,真正的混用似乎是不应该的。

对于假借衰落的原因,大都认为假借字日益增多,造成词义的混淆,为了区别大量存在的同音异义现象,于是形声字便应运而生了;假借字是象形字与形声字之间的桥梁,假借造字法的出现是汉字体系形成的重要标志。

如,王瑞英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表音方面,汉字作为记音符号自身的缺陷削弱了假借字表音的准确性;二是形声字表音又表意,无论是能产性还是区别率都远远超过假借字,这是文字发展过程中的优胜劣汰;三是大量的假借字通过添加偏旁的方式都变成了
形声字,因而假借字的数量也大大降低了。

[3]
朱立挺也认为,后世对假借之法使用过滥,使文字不堪负荷,大量的语义共一字形也给交流带来极大不便,故通过为其加义符造形声字的方法分流其不
同义项,假借之法也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4](二)假借的性质
许慎的“六书”说对后世的文字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段玉裁提出了“四体二用”说,后人围绕假借的用法一直争论不断,莫衷一是。

从近十年来的研究情况来看,也是一个焦点问题。

主要有以下四种看法:
1.造字法
许慎所说的“字”应是音、形、义的结合体,假借字既然表达了新的意义,其实也就是又造了一个新字,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它应该是造字法。

马景仑[5]38、郑廷植[6]、贾刚如[7]、闵爽[8]等认为,假借为那些没有现成字记载的新生事物找到了一个记录的符号,因此就应该看做一种造字法,假借虽然没有造出新字,“但它应该是一种不造字的造字法”。

“‘四体二用’说的错误在于它混淆了‘造字’与‘造型’的界限”。

“从文字本身来说,虽然没有表现出新增加了一个文字形体,但是从语言中需要记录的那个语词来说,又确实使一个本无字形可记录的语词终于固定地取得了一个能记录它的书写符号”。

2.用字法
假借并没有造出新的形体,只能看做用字之法。

有人内心存在着一种“假借情结”,明知“假借”没有造出新字,不属于造字法,但碍于“假借”在汉字体系的形成过程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忍心将“假借”与造字法割舍开来。

从视觉记号的角度来看,能否用假借的方法表音并不在于视觉记号本身是否已经存在,而在于人是否可以解读该视觉记号,是否可以将其还原成听觉记号。

假借是用字法,与创造视觉符号无关。

持此观点的有唐兰[9]、胡志明[10]、刘德秦[11]等。

3.既是造字法也是用字法
杨薇把假借现象区分为假借行为和假借造字两种情形,其中假借行为属于用字范畴,假借造字属于造字范畴。

她认为,借音表义是用字法,如果“给一个词(有音和义)赋予一个固定的、专有的形体”就算造出新字,是造字法了。

[12] 4.既不是造字法也不是用字法
王玉鼎认为,“六书”应该是指六种字,所谓造字法必须要造出新的汉字来,不然的话就不能称为造字法,而假借并没有造出新字;段玉裁所说的“二用”应该是两种“使用文字的情况”,把假借看成用字法是后人曲解了他的用意,从语言实践看,还无人按假借法用字,“它也只是人们在无字可写和虽有字可写而忘记正确写法的笔误别字”。

[13]
我们倾向于把假借看做用字法。

这一观点是绝大多数学者认可的:我们在“网上图书馆”搜索到2000年以来的“古代汉语教材”条目16例,仅有1例认为是造字法[14]。

“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字”当指字形,“事”当指概念。

“不造字的造字法”之说,将前一个“字”理解为字形,后一个“字”理解为音、形、义的统一体,即“词”,这是欠妥的。

因为这种理解混淆了“字”与“词”的概念,误解了许慎在假借定义中“字”的含义。

有声语言是音义的结合体,它以语音为载体,是通过听觉感知的;而文字具有音、形、义三个方面,其中“形”应是文字有别于口头语言最根本之处,也是文字成立的基础。

早期汉字,表意性特强,字与字之间的区别主要靠形体来区别,因此判断是否产生了新字,关键就是看是否出现了一个新的具有一定读音与意义的形体。

假借只是在本字上植入了一个新的意义,这只表明产生了一个新词,而在整个文字系统中并没有多出一个为该新词创制的新字。

如“而”是象形字,本指人的胡须,后来借用为作表转折关系的连词,这时两个毫无联系的意义共寓于一个形体之中。

后来“而”的本义消失,“而”专表“转折关系的连词”这一假借义,这时,“而”这一形体所记录的词语的义项发生了变化,“而”的形体始终没有发生变化。

其演变过程是:本义→本义+假借义→假借义。

据此把假借分为“假借行为”与“假借过程”是没有问题的。

但因此认为假借“既是用字法又是造字法”的观点或认为假借“既不是造字法也不是用字法”的观点是欠妥的。

这两种观点是想调和造字法与用字法之间的争论,但却否定了假借这一谐声原则在汉字发展史上的桥梁作用,把假借的两个发展阶段误判为假借的性质。

总之,假借是以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表示与这些字的本义没有任何意义联系的用字现象。

假借没有造出新的字形,它只利用谐声原则,以其他字形记录了一些新词,满足了人类交际的需要,这本身就是对文字的使用。

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看,世界上的古文字如圣书文字、楔形文字都经历过假借这一发展阶段。

(三)假借的本体研究
假借的本体研究指对假借字的音、形、义三方面的研究。

1.字音方面的研究
李凤英将假借与上古音结合起来研究,打通了文字学与音韵学的壁垒,拓展了假借研究的思路。

她分析了1761组假借字的上古音,发现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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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义的字音与表本义的字音符合王力先生提出的上古音声母与韵部变转规则的占98.9%。

得出了“文字假借的必然性决定了假借音转的必然性”的结论。

[15]吴泽顺把假借音转分为“音类比方”、“取譬相成”、“音近义通”、“音随义转”四种类型。

[16]假借音转的产生,除了语音上相近这一因素外,还与文字在发展使用过程中的形义变化有密切关系。

假借与通假都是以音同或音近为前提。

清代学者侯康明确提出了“制字之假借”与“用字之假借”的区别,后来王引之、胡秉虔又把假借区分为“本无其字”与“本有其字”两大类。

其实“制字之假借”与“本无其字”的假借就是传统“六书”中的假借,“用字之假借”与“本有其字”的假借即通假。

这些观点对后人影响很大。

裘锡圭[17]、蒋绍愚[18]、沈祖春[19]184等都认为假借与通假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用本来为A义造的字来表示B 义”,因此没有必要再区分。

但是要求区分的呼声更高。

马景仑[5]79、李嘉翼[20]以及大多数的汉语教材都认为虽然二者有相同之处,但进行区分利大于弊。

比如李嘉翼认为假借是通过音同音近替代而产生字义的孳乳,一“字”而生数“义”,本义和假借义都依附在同一个汉字上;通假则是放着现成的正字不用而借用音同音近的别字,其本质特征是依声借字。

假借与通假是文字学研究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二者异大于同,音同或音近的相同点只是表面现象。

二者产生的背景与内在属性都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也不属于同一个范畴。

假借是汉字结构研究的对象,而通假属于汉字的运用方面,前者是静态的研究,后者是动态的研究。

再者,对语言现象进行对比与分类是语言研究精细化的表现和要求,也是该学科不断前进与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必然要求,因此还是区别对待为好。

2.字形方面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假借与形声、假借与转注的区别和联系方面。

杨薇[12]在对唐兰、陈梦家、裘锡圭关于“三书说”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自己的“三书说”,即把六书归为纯表音、纯表意、表意也表音三种。

我们认为这种分类法虽然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但是过于宽泛,不能把汉字的个性特征体现出来,因为世界上的文字不外乎上述三种,这就失去了分类的意义。

张隽[21]、周雪梅[22]、唐剑峰[23]都谈到了“声符假借”问题,虽然重点是谈形声字,但对假借的谐声原则在形声字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假借字向形声字的演变都做了一定程度的探讨,观点基本上是切实可信的,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汉字发展的理论。

“六书”理论在“地缘”上把假借与转注放得很近,戴震、段玉裁的“四体二用”说,直接把二者归为一类,后人也常把它们归到一块讨论。

近十年来将二者并在一块的研究也有很多。

如韩宁[24]、王玉鼎[12]等。

3.字义方面的研究
(1)假借与引申:由于许慎给假借所下的定义与例字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历史上就存在着假借是否包含引申的争论。

王世华结合一个具体的实例分析论证了假借属于文字问题,而引申属于词汇问题,较有说服力。

[25]沈祖春[19]187以及大多数的汉语教材都持这一看法,因为假借语义演变的踪迹难觅,而引申则有具体的途径可寻。

(2)假借字与古今字的关系:假借字与古今字的界限本来是分明的,但因为假借字与本字之间寄寓同一字形,而古今字至少有两个形体。

一些人把通假字归类于假借,从而搅浑了假借字与古今字的界限。

假借字实指通假字,是根据音同义近的原则的借形字,借字与正字之间没有意义上的联系,属文字学、训诂学的范畴;而古今字是以时间的先后为标准划分的,通过词义引申产生的古今字在意义上存在着传承关系。

通假字与古今字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因为有一部分古今字是通过假借用法形成的。

这类字既属于古今字,也属于通假字。

姚小林[26]、沈祖春[19]189等都对此做了具体的阐述。

近十年来这些方面(包括假借字与俗字、同源字问题)的文章较少,大家的意见几乎是一致的。

(四)文献考察
1.对古今字书中假借理论的研究
为寻根究底,人们往往溯其源流,对历代的假借研究进行通观性地再研究,内容涉及许慎、赵古则、马瑞辰、周伯琦、朱玉存、朱骏声、段玉裁、俞樾、桂馥、章太炎、杨树达、马建忠等人的专著。

黎千驹指出:宋元明时期,关于假借的研究主要有一字数用说、有义之假借和无义之假借说、本无其字说。

清代学者对假借的认识主要有引申与通假说,假借之原、例、用说,造字之借说,假借与通假有别说等。

现代学者关于假借的界说主要有引申说、狭义假借说(本无其字的假借)、广义假借说(包括本无其字和本有其字的假借)等。

[27]这些文章让我们触摸到了假借研究发展的脉络,解读了古代学者治学的严谨、智慧以及迷惘,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假借问题的实质。

2.对古籍中假借现象的研究
甲古文、金文以及春秋、战国时期的古籍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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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着大量的假借字,它们是研究古文字的活化石。

这些大量使用的假借字,为我们研究假借字的形成和发展、为我们从断代史角度研究某一时代汉字使用的情况提供了丰富的实证。

姚一斌通过对帛书《老子》甲乙本中所使用的假借字进行考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秦汉之际假借字的使用特点和规律。

[28]何茂活对《武威汉代医简》用字情况的考察,大体上反映了东汉时期汉字发展和使用的基本情况,其中的一些用字实例可以充分印证“六书”中转注和假借这两种特殊的造字法则。

[29]我们认为,通过列举古籍中的语言事实探求某个时代的假借现象,这是假借研究的有效途径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他们所说的假借字很多是通假字。

(五)对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及日、朝、越等借字中假借现象的研究
黄德宽[30]33、周有光[31]27-28、喻遂生[32]、孔明玉[33]、朱建军[34]、朱文旭[35]、甘露[36]、范丽君[37]等分别对纳西东巴文、彝文及古壮字中的假借现象从使用的情况、产生的原因、语音特点、分布区域、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剖析。

周有光[31]29-32、清格尔泰[38]、范丽君[37]等对喃字和日文中的假名、朝鲜文字与汉字进行了对比研究,认为汉字是自源文字,喃字以及日文中的假名、朝鲜文字等为借源文字。

这些文字和汉字都存在渊源关系,是研究古文字的活化石,更是研究假借现象的重要原始材料,从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文字从“表形”到“表音”的发展规律。

他们的研究实践告诉我们,假借在这些文字体系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作用功不可没。

我们认为,重点考察文字中的假借现象是文字类型学的系统观与发展观,是现代文字学研究的重要指导方法。

(六)对假借现象的理论思考
假借既然是一个文字使用的问题,就必然要涉及到使用者与汉字两个方面,有些从字形上难以解说的问题,这时我们就可以从主体方面寻求答案。

比如,刘德秦指出假借是在象形、指事、会意造字法无法满足交际需要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些文字以视觉感知为主,而假借则是通过听觉感知的,视觉感知能否转换为听觉感知与施动者的主观能动性有很大关系,因此假借应是用字法。

[11]这一解说尽管语焉不详,但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假借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另外,王玉新从认知的角度研究汉字的构造规律,对汉字与汉语的关系做了新的界定;[39]陈枫运用认知语义学的理论指导汉字的义符研究,他认为中国传统的重现象、
重直觉的经验哲学与认知语言学的体验哲学非常相似,因此这一理论可以解决汉语研究中的一些实际问题;[40]孔刃非则利用全息理论及原型理论等来研究汉字的创造问题。

[41]上述研究对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涉及的较多,对假借问题往往一带而过,虽然解释力还不是很强,但毕竟给假借研究注入了一种新的活力。

二、假借研究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如上所述,假借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其中也暴露出了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从内容上看,重复性研究较多,创新性研究较少
自《说文解字》问世以来,历代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对假借问题试图进行补充和说明,重点是假借是造字法还是用字法问题、假借与通假的分合问题,并取得了大量成就。

在内容上,近十年的假借研究大都在诠释前人的观点,新材料补充极少,结论当然也是人云亦云,没有跳出古人研究的窠臼;有关假借的发展历程及其本体研究方面的论文较多,对假借的谐声原则研究较少;对假借现象自身研究得较多,对文字的使用者创造和使用文字时的认知与心理机制研究得较少。

对文字类型学方面的研究较少,在研究假借的性质时,有人往往只从一个层面或一个方面入手,出现了“盲人摸象”的现象,得出的结论有失片面,令人难以信服。

(二)从研究的方法上来看,微观描写较多,宏观解释较少
近十年来,微观描写较多,宏观解释较少。

对邻近学科中的新成果吸收较少,对新的理论关注不够。

缺少新理论的指导和研究的新视角,能与现代新的语言文字学理论结合起来的研究就更少了。

目前对假借是造字法还是用字法的争论,其实质是围绕着“本无其字”的“字”是仅指“字形”还是包括“形、音、义”三个方面的问题。

如单指“字形”则假借是用字法,如指“形、音、义”三个方面(词),则假借是造字法。

字和词本来分属于文字与语法两个不同的范畴,但汉语以单音词为主,一个字往往记录了一个词,因此仅从外形上看很难识别,这时我们就要从主体方面寻求答案。

但对“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关注较多,对假借问题往往一带而过,解释力不强,缺少令人信服的理据性。

总之,国内近十年来假借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对假借产生的心理认知机制的研究相对薄弱。

假借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可尝试着用认知理论作出新的解释,如“三个世界”理论、原型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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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的理论我们应该持一种非常审慎的态度,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盲目追随。

黄德宽[30]在解说汉字之所以没有从形声结构向纯表音文字发展的原因时指出:“我们以为这与汉字符号的特点,汉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汉字与汉语的关系等许多因素相关,应从这些方面去努力寻求令人满意的答案,而不必拘泥于某些外国语言文字学者设定的‘世界文字发展的共同方向’和发展模式,忽略了汉字自身的发展历史与实际。

”这不仅对假借等文字及语言问题,对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也都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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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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