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讲课稿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操作手册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操作手册目录1概述 (3)1.1系统建设目的 (3)1.2系统首页说明 (3)1.2.1 导航栏简介 (3)1.2.2 滚动图标说明 (8)1.3系统主要功能 (9)2 用户管理 (9)2.1用户注册 (10)2.2用户登录和退出 (15)2.3创建操作员 (19)2.4 用户信息维护 (24)2.5密码管理 (26)2.6操作权限 (28)3 登记 (29)3.1 初始登记 (29)3.2 变更登记 (48)3.3 展期登记 (53)3.4 注销登记 (57)3.5 异议登记 (60)4 查询 (63)4.1按出质人名称查询 (63)4.2按登记证明编号查询 (67)5 登记信息管理 (68)5.1机构登记信息 (69)5.2我的登记信息 (73)6 证明验证 (73) (75)1概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是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服务于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登记、查询的管理信息系统。
其基本作用是接收、保存和发布信息。
信息由填表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录入,登记系统保存录入信息,记录录入时间,然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作为质权设立的要件之一,登记服务帮助确立质权人在一定时间内的非占有质押权利及优先顺位,以对抗后来的质权人并防范出质人的信用风险。
1.1系统建设目的建立登记系统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人提供一个对外展示其质权的平台。
一方面保护了交易安全,通过登记使应收账款之上的担保权益透明化,从而降低贷款人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应收账款作为一种物的担保,具有不可占有且无形的特点,在实践中容易发生重复质押从而产生竞争性权利,影响质权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而登记能有效公示权利的存在,客观记录质权设立的时间,使第三人能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应收账款上存在的各项权利,从而有效地降低因不知情而重复抵押的风险。
1.2系统首页说明登记系统的网址是。
人行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讲课稿
目录1概述 (2)1.1系统建设目的 (2)1.2系统主要功能 (2)2 用户管理 (5)2.1用户注册 (5)2.2用户登录和退出 (12)2.3创建操作员 (15)2.4 用户信息维护 (21)2.5密码管理 (24)2.6操作权限 (26)3 登记 (28)3.1 初始登记 (28)3.2 变更登记 (51)3.3 展期登记 (56)3.4 注销登记 (60)3.5 异议登记 (64)4 查询 (68)4.1按出质人名称查询 (68)4.2按登记证明编号查询 (73)5 登记信息管理 (75)5.1机构登记信息 (75)5.2我的登记信息 (79)6 证明验证 (81)7 审核用户的操作 (83)7.1常用户现场审核 (83)7.2审核用户信息维护 (87)1概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服务于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登记、查询的管理信息系统。
其基本作用是接收、保存和发布信息。
信息由填表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录入,登记系统保存录入信息,记录录入时间,然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作为质权设立的要件之一,登记服务帮助确立质权人在一定时间内的非占有质押权利及优先顺位,以对抗后来的质权人并防范出质人的信用风险。
1.1系统建设目的建设登记系统的目的一是满足《物权法》关于登记是质权设立要件之一的要求,二是促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应收账款作为一种物的担保,具有不可占有且无形的特点,在实践中容易发生重复质押从而产生竞争性权利,影响质权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登记”能有效公示权利的存在,客观记录质权设立的时间,使第三人能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应收账款上存在的各项权利,从而较好地控制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中存在的重复抵押风险。
1.2系统主要功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用户管理包括用户注册和创建、用户信息维护、密码管理和权限控制等。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保护视力色:字体大小:大小发布时间:2014-01-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和征信分中心,以及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和查询人。
第二章用户第三条质权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注册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的用户。
发起登记的用户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登记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
机构和个人可以注册为普通用户。
普通用户是仅具有查询资格的用户。
机构可以注册为常用户。
常用户是具有登记和查询资格的用户。
申请机构通过其住所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以下简称征信分中心)身份审查后取得常用户资格。
第五条用户应当如实填写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发生变化的,用户应及时更新。
第六条申请常用户的机构须向征信中心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常用户开通申请表》(以下简称《常用户开通申请表》)。
申请常用户的机构提交签署的《常用户开通申请表》,视为同意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条款的约束。
申请普通用户的机构或者个人在登记系统互联网页面点击“同意”按钮视为接受《用户协议》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申请常用户的机构,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机构的注册文件,具体指: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其它机构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二)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常用户开通申请表》;(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六)单位介绍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操作细则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操作手册1 / 75目录1概述 (3)1.1系统建设目的 (3)1.2系统首页讲明 (3)1.2.1 导航栏简介 (3)1.2.2 滚动图标讲明 (8)1.3系统要紧功能 (9)2 用户治理 (9)2.1用户注册 (10)2.2用户登录和退出 (15)2.3创建操作员 (19)2.4 用户信息维护 (24)2.5密码治理 (26)2.6操作权限 (28)3 登记 (29)3.1 初始登记 (29)3.2 变更登记 (48)3.3 展期登记 (53)3.4 注销登记 (57)3.5 异议登记 (60)4 查询 (63)4.1按出质人名称查询 (63)4.2按登记证明编号查询 (67)5 登记信息治理 (68)5.1机构登记信息 (69)5.2我的登记信息 (73)6 证明验证 (73)1概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是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服务于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登记、查询的治理信息系统。
其差不多作用是接收、保存和公布信息。
信息由填表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录入,登记系统保存录入信息,记录录入时刻,然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作为质权设立的要件之一,登记服务关心确立质权人在一定时刻内的非占有质押权利及优先顺位,以对抗后来的质权人并防范出质人的信用风险。
1.1系统建设目的建立登记系统最直接的目的确实是为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人提供一个对外展示其质权的平台。
一方面爱护了交易安全,通过登记使应收账款之上的担保权益透明化,从而降低贷款人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应收账款作为一种物的担保,具有不可占有且无形的特点,在实践中容易发生重复质押从而产生竞争性权利,阻碍质权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而登记能有效公示权利的存在,客观记录质权设立的时刻,使第三人能迅速、便捷、清晰地了解应收账款上存在的各项权利,从而有效地降低因不知情而重复抵押的风险。
1.2系统首页讲明登记系统的网址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使用培训手册完整讲课文档
第八十一页,共165页。
流程1--本部门
检查事项库
抽查计划库
检查对象库
检查人员库
开始
选取抽查计 划及任务
导入待检 对象
随机抽取 检查对象
下发抽查 工作
结束
录入检查 结果
第八十二页,共165页。
执行检查
导入待查 人员
随机抽取 检查人员
随机匹配
③双随机一公开 --本部抽查结果录入
③双随机一公开 --上级任务接收
匹配完毕后可导出检查结果
第六十七页,共165页。
③双随机一公开 --任务委托
1.7接受到的任务委托给管辖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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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双随机一公开 --任务委托
对于接受到的任务,由于某些原因部门不能进行抽查检查的,可以委 托给相应的管辖机关,代为抽查检查
第六十九页,共165页。
选择要抽取的检查对象库,点击确定后,系统会按要求抽取出相应 百分比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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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双随机一公开 --本部门任务执行
抽取完成后下发任务,所抽取到的市场主体会被发送到其登记机关名下
第四十四页,共165页。
③双随机一公开 --用户管理
1.5作为下级单位创建检查人员库
第四十五页,共165页。
③双随机一公开 --市场主体库
填写完条件后点击筛选,系统自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第四十页,共165页。
③双随机一公开 --本部门任务执行
1.4执行本部门抽查检查任务
第四十一页,共165页。
③双随机一公开 --本部门任务执行
选择要执行的任务,点击抽取检查对象
第四十二页,共165页。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介绍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指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建立的一个公开的、信息透明的平台,用于记录和公示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信息。
该系统的建立旨在保护质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增加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质押项目的信任度。
一、系统功能1.信息登记和核查功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主要功能是对应收账款质押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对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和审批。
只有通过了核查并获得审批的应收账款质押项目才能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和公示。
2.信息查询和公示功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可以提供应收账款质押项目的相关信息查询和公示功能,以方便利益相关方了解和获取项目信息。
包括质权人、债务人、贷款人、担保人等各方可以通过系统查询相关项目的信息,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
3.风险管理功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可以对应收账款质押项目进行风险管理。
包括对贷款金额、担保措施、质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估和管理,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4.信息披露功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可以提供对应收账款质押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的功能。
包括对质权人、债务人、贷款人、担保人等各方的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以增加透明度,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系统优势1.信息透明度高: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将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展示,提供方便的查询和获取途径,增加了整个质押过程的信息透明度,使利益相关方更容易获得项目信息,从而提高了风险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风险管理更加精细化: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可以对质押项目的风险进行细致全面的评估和管理。
通过对贷款金额、担保措施、质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提升贷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促进市场发展和规范运作: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立可以促进市场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通过公布质权人、债务人、贷款人、担保人等各方的信息,及时披露相关项目风险信息,提升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应收账款质押与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
应收账款质押与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融资意向反馈:指资金提供方通过平台将关于某笔有效需求的融资意向信息反馈给应收账款债权人的行为。
.委托登记:资金提供方在签署《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委托代理协议》后,可委托中征登记公司在征信中心应收账款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登记。
一、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简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公示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融资物权登记公示服务的互联网系统,两个系统进行统一的用户管理,即在登记公示系统中注册成功的常用户或普通用户既可使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也可使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
二、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1、普通用户自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页面或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页面,通过“用户注册和信息维护”完成用户注册。
机构和个人可以注册为普通用户,普通用户仅具有查询资格。
2、机构可以注册为常用户,常用户同时具有登记和查询资格。
常用户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页面或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和信息维护”进行用户注册,并在通过征信分中心身份资料真实性审查后最终完成用户注册。
常用户注册后可享受征信中心提供的授信或账户管理服务,按期结算费用。
常用户应如实填写注册资料,预留账户名与其法定注册名称一致的结算账户用于支付费用。
注册资料发生变化的,用户应及时更新。
三、申请常用户的机构,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机构的注册文件,具体指:⑴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⑵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⑷其它机构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常用户开通申请表》;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6、单位介绍信。
应收账款质押操作指引
应收账款质押操作指引一、定义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就是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
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五方面权利:一是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等产生的债权;二是出租动产、不动产产生的债权;三是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是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二、可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具备的条件1.非公益性。
医疗、教育等公益事业均不属于完全市场化的领域,其中的部分应收账款不宜设定质押;2.可转让性。
质权人对质押的应收账款应当具有处分权,但若质押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中明确约定,基于该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是不可转让的,那么由此产生的应收账款就不能设定质押。
同时,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债权也不宜设定质押;3.时效性。
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4.应收账款项下基础合同真实合法,且属于卖方正常、已确实履行合同义务取得的债权。
5.应收账款的相关要素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诸如基础合同金额及期限、支付方式等内容均有详细描述。
6.买卖双方有一定时期或数量的交易记录,且合作稳定良好,不存在长期拖欠现象。
7.买方为善意的购买人,且是信誉良好、具有充分付款能力的大1 / 11 中型企业或公用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8.双方对应收账款高度认可,不存在履约纠纷、反索、抵消等争议。
9.应收账款不存在可转让、其他优先受偿权、诉讼时效约束、关联交易等权利瑕疵情形。
三、操作规程双方应当建立一个专用账户,并通知债务人将欠款还入该账户,由我公司与贷款企业双方共同监管。
实现质权时,用以担保的权利包括已还入该账户的款项,以及未归还的应收账款。
我公司应与被担保人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合同》,作为设立质押的合同。
质押合同应当登记,否则质权不能生效。
质押的登记应收账款质押,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登记方式为网络登记。
依照规定,双方应当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合同》,由我公司进行登记。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应收账款质押成为了资金运作中常见的方式之一。
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系统的定义、功能和优势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为读者全面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
二、系统定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一种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平台实现的应收账款质押信息登记和公示的系统。
该系统提供了一个集中管理和查询应收账款质押信息的平台,参与方可以在系统中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查询和验证等操作,实现了应收账款质押信息的集中管理和透明公示。
三、功能介绍1.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功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是该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
参与方可以通过系统的登录界面提交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
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验证和审查,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功能该系统提供了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功能,参与方可以通过系统查询特定应收账款的质押情况。
查询结果会显示应收账款的质押方、质押金额、质押期限等相关信息,方便参与方了解应收账款的质押状况。
3. 应收账款质押验证功能为了保障参与方的合法权益,该系统具备应收账款质押信息验证功能。
参与方可以通过系统验证特定应收账款的质押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系统会通过对接相关金融机构和合作方的数据库,实时查询应收账款的质押情况,确保参与方获取的质押信息准确可靠。
4. 公示信息管理功能为了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该系统将应收账款质押信息进行公示管理。
系统会将应收账款的质押信息加入到公示库中,并在系统平台上展示。
该功能旨在让市场参与方能够随时了解应收账款的质押情况,增强市场的信任和合作意愿。
四、系统优势1. 提高效率和减少风险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将资金运作的流程集中在一个平台上,通过自动化处理和规范化操作,提高了操作效率。
同时,系统对应收账款质押信息进行严格的验证和审查,减少了操作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应收账款质押办理登记流程图
办理登记流程图办理登记流程用户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查询时,建议先阅读《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办理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操作,建议先阅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操作规则》。
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具体流程为:一、常用户网上注册输入网址,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左上方链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或“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入登记公示系统首页,点击“用户注册和信息维护”按钮,进入系统用户注册和信息维护页面,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用户注册页面,选择点击“常用户注册”后,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申请机构有关信息,填写完毕,提交系统,记录相应的登录名和登录密码,完成常用户注册信息填写。
二、分中心现场审核申请机构在系统网站完成常用户注册的信息填写后,需到住所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进行身份资料的现场审核,审核材料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第七条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各地征信管理部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可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首页“联系我们”中查找。
申请常用户的机构,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机构的注册文件,具体指: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4、其它机构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二)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常用户开通申请表》;(在用户注册签订电子版用户协议页面的右上角可下载)(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六)单位介绍信。
常用户为金融机构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所指材料。
上述的机构注册文件复印件、《常用户开通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加盖公章。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和征信分中心,以及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和查询人。
第二章用户第三条质权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注册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
用户对登记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用户应当签署并遵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
第四条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
普通用户自行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完成用户注册。
普通用户可以进行查询操作。
常用户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进行注册、通过征信分中心身份资料真实性形式审查后完成用户注册。
常用户可以进行登记和查询操作。
第五条用户应当如实填写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发生变化的,用户应及时更新。
第六条申请常用户的单位,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的注册文件,具体指: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4、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二)已经签署的《用户协议》;(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六)单位介绍信。
常用户为金融机构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所指材料。
上述单位的注册文件复印件、《用户协议》、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加盖公章。
第七条征信分中心对常用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录入登记公示系统,告知申请单位。
第八条常用户应当在登记公示系统设置用户管理员,由用户管理员负责管理本机构的操作员。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介绍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运行一年情况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
截至目前,登记系统已平稳运行一年,登记量和查询量稳步上升。
登记系统为全国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融资主体提供了一类物权登记的公示平台,其使用成为债权人保护权利的必要手段和质押融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登记系统运行一年的情况介绍(一)登记从登记量来看,截至2008年9月底,登记系统累计接受登记超过3万笔。
其中,月度登记量超过4000笔的有2个月份,在3000笔至4000笔之间的有3个月份。
从登记业务类型来看,截至2008年9月底,登记系统累计接受的初始登记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占比约为80%,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占比约为20%。
进入2008年以来,登记系统每月初始登记中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占比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这说明,越来越多的登记用户为了规避风险,自愿将保理业务中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登记在登记系统中。
虽然法律法规未对保理登记做出规定,但从登记系统反映的情况来看,保理登记有实际需求。
登记系统上线以来,每月初始登记中的质押和转让登记情况如下图所示:图一从登记业务地域分布来看,截至2008年9月底,累计登记笔数排名前五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四川省。
同时,上述五省市的初始登记笔数累计均超过1000笔。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地区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较多。
(二)查询从查询量来看,截至2008年9月底,登记系统累计接受查询超过4万笔,提供查询证明超过9000个。
登记系统上线以来,每月的登记、查询笔数如下图所示:图二从查询方式来看,登记系统目前有出质人名称查询和登记证明编号查询两种。
通过出质人名称进行查询的占85%左右,这表明出质人名称成为查询质押登记的关键索引,用来直接了解特定出质人的质押状况,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
从查询业务的地域分布来看,累计查询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和江苏省。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介绍-中国人民银行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介绍-中国人民银行1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是什么?由于企业本身和融资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资金短缺已经成为许多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进一步成长的障碍。
2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
特别是小企业,由于经营风险高、信用等级低,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给小企业。
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银行往往要企业提供担保。
企业的不动产有限,而以往法律允许的可以用作担保的动产范围很窄,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非常有限,因而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3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企业的担保融资提供了哪些便利?在担保法的基础上,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了可以用作担保的动产范围,比如企业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应收账款都可以用来做担保。
特别是应收账款可以用作担保,为企业向银行贷款增加了筹码。
4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用它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或者其他企业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形式,以解决临时性的资金短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5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能给企业带来怎样的机遇?《物权法》第223条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为企业以应收账款质押实现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允许应收账款出质,一方面,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以以应收账款第三方付款人较高的信用弥补出质人自身信用的不足,获得银行等债权人的信任,这就能使企业更好地用活应收账款资源,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信贷机构来说,《物权法》给应收账款出质提供了法律保证,信贷机构在做好风险和成本控制后,将会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品种,这既可以拓展本机构新的业务、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又能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从中受益。
6债权人认可的能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哪些,是否与会计学上的应收账款含义相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债权人认可的能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一般是广义范围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一、关于用户注册1.机构如何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第一步:登录平台网站,填写注册信息,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第二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注册费;第三步:将加盖公章并由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机构用户开通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寄至中征登记公司;第四步:中征登记公司收到上述材料后为机构开通用户权限,完成用户注册。
2.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注册平台用户吗?可以,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注册请选择用户类型“应收账款债权/债务人”。
但目前平台仅支持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债权人业务功能。
3.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如何进行用户注册?第一步:登录平台网站,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明材料,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第二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注册费;第三步:将由本人签字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个人用户开通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中征登记公司;第四步:中征登记公司收到上述材料后为申请人开通用户权限,完成用户注册。
4.用户注册时必须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哪些?机构注册必须填写的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法定名称、组织机构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营业执照号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机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等。
个人注册必须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5.个人用户注册时上传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哪些?个人用户注册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照。
6.如何下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机构(个人)用户开通申请表》?参与机构/个人可在预注册成功后的提示页面下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机构(个人)用户开通申请表》,也可登录平台系统后进行下载。
打印后,机构由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个人由本人签字后寄至中征登记公司。
7.注册用户时,如何支付注册费?机构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注册费,应当以与本机构提交注册材料时使用的法定注册名称一致的对公账户(须与填写注册信息时填写的“开户行名称和账户号”信息一致),向中征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转入注册费。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册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册目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册1.中小企业融资遇到的问题1.1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是什么?1.2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1.3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企业的担保融资提供了哪些便利?1.4应收账款质押能给企业带来怎样的机遇?2.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介绍2.1什么是应收账款,与会计学中的应收账款有什么区别?2.2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2.3什么样的应收账款用于质押更容易被接受?2.4什么样的应收账款一般不被接受?2.5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尤其适合哪些企业?2.6什么是保理?2.7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办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3.1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为什么要登记?3.2登记与融资业务的关系如何,是不是登记了金融机构就会向出质人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3.3如何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3.4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它有什么特点?3.5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谁去办理?3.6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既然是由质权人办理,出质人需要做什么?3.7如何查询自己或他人被登记的情况?3.8如果看到自己被登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如何处理?3.9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质权人是否都是银行,还有其他类型吗?3.10使用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或查询的收费标准是多少?3.11如果想多了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相关内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4.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案例4.1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商业银行获得贷款4.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质押业务——————————————————————————————————1.中小企业融资遇到的问题1.1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是什么?由于企业本身和融资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资金短缺已经成为许多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进一步成长的障碍。
1.2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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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概述 (2)1.1系统建设目的 (2)1.2系统主要功能 (2)2 用户管理 (5)2.1用户注册 (5)2.2用户登录和退出 (12)2.3创建操作员 (15)2.4 用户信息维护 (21)2.5密码管理 (24)2.6操作权限 (26)3 登记 (28)3.1 初始登记 (28)3.2 变更登记 (51)3.3 展期登记 (56)3.4 注销登记 (60)3.5 异议登记 (64)4 查询 (68)4.1按出质人名称查询 (68)4.2按登记证明编号查询 (73)5 登记信息管理 (75)5.1机构登记信息 (75)5.2我的登记信息 (79)6 证明验证 (81)7 审核用户的操作 (83)7.1常用户现场审核 (83)7.2审核用户信息维护 (87)1概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服务于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登记、查询的管理信息系统。
其基本作用是接收、保存和发布信息。
信息由填表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录入,登记系统保存录入信息,记录录入时间,然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作为质权设立的要件之一,登记服务帮助确立质权人在一定时间内的非占有质押权利及优先顺位,以对抗后来的质权人并防范出质人的信用风险。
1.1系统建设目的建设登记系统的目的一是满足《物权法》关于登记是质权设立要件之一的要求,二是促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应收账款作为一种物的担保,具有不可占有且无形的特点,在实践中容易发生重复质押从而产生竞争性权利,影响质权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登记”能有效公示权利的存在,客观记录质权设立的时间,使第三人能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应收账款上存在的各项权利,从而较好地控制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中存在的重复抵押风险。
1.2系统主要功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用户管理包括用户注册和创建、用户信息维护、密码管理和权限控制等。
●登记登记是指用户通过互联网在线将相关登记信息录入并提交,登记系统接受登记信息的过程。
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展期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五种类型。
●查询提供查询已录入系统的登记信息的功能,分按出质人名称和按登记证明编号两种查询方式。
●登记信息管理为用户提供查询和管理自己所做登记的功能。
常用户管理员可查询本用户下所有操作员进行的登记操作,提供按登记时间、单个操作员ID和按登记证明编号三种查询方式。
操作员只可以查询自己做过的所有登记操作,提供按登记时间和按登记证明编号两种查询方式。
●证明验证任何访问本系统的机构和个人,不需要登录系统,就可以查询和下载已经生成的登记证明或查询证明。
其中登记证明是针对五种登记类型生成的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是针对按照出质人名称查询生成的证明,上述两种证明式都是PDF格式的文档。
●审核用户审核常用户审核用户由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创建。
常用户注册后,需经审核用户现场审核后方可正常使用。
2 用户管理登录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系统的注册用户分为两类:一类是常用户,是指需要经常使用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的用户。
常用户内部根据权限不同,又分为常用户管理员和操作员两种角色。
常用户的用户管理员注册成功后需经过人行审核用户审核通过后才可正常使用。
操作员由用户管理员创建,创建成功后即可使用。
用户管理员可启用或停用所创建的操作员。
一个常用户只有一个用户管理员,一个用户管理员可以创建多个操作员。
用户管理员不具有登记、查询的业务权限。
操作员可以进行登记、查询等操作。
另一类用户为普通用户,在注册完成后可以登录系统,只查询登记信息,不能进行登记操作。
普通用户也没有操作员。
2.1用户注册提供用户注册功能。
用户注册分为常用户注册和普通用户注册。
2.1.1常用户注册1、打开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系统首页,如图2.1所示。
图2.1 系统首页2、点击页面上的“用户注册”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如图2.2所示。
图2.2 注册页面3、点击页面上的“常用户注册”按钮,开始常用户注册。
首先进入的是用户协议页面,如图2.3所示。
图2.3 用户协议4、申请用户需仔细阅读用户协议,阅读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我已经仔细阅读该协议”复选框,然后点击“同意”按扭,如图2.44所示,进入填写常用户注册信息页面。
若点击“不同意”按钮,则结束注册返回系统首页。
图2.4 用户协议5、在常注册页面需要输入用户信息和用户管理员信息。
用户信息的输入如图2.5所示。
图2.5 用户信息部分其中输入框后有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没有的为选填项。
根据选择的用户类型的不同其必填项也会有所变化。
其中当用户类型选择为金融机构时,图2.5中的机构代码变为金融机构代码,如图2.6所示。
图2.6 用户信息部分——金融机构用户类型选择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时,机构代码变为组织机构代码。
当选择事业单位类型时,工商注册号为非必填项,在选择其他类型时,组织机构代码和工商注册号都为非必填项。
图2.7 用户信息部分——企业用户管理员信息录入如图2.8所示:图2.8 用户管理员信息录入其中输入文本框或下拉列表框后带有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没有的为选填项。
6、用户按照要求录入信息后,经过仔细检查确保正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果用户输入的用户管理员的登录名已经被别人注册,则系统提示“该登录名已被注册”,如图2.9所示。
图2.9 系统提示信息点击返回上页,使用其他未被使用的登录名重新进行注册。
7、如果用户管理员使用的登录名未被使用,则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如图2.10所示。
图2.10 注册成功信息提示2.1.2普通用户注册普通用户的注册方式同常用户相同。
普通用户注册完成后,不需要审核用户进行审核,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查询操作,但没有登记操作的权限。
2.2用户登录和退出2.2.1登录1、打开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系统首页,点击“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
图2.11登录页面2、在登录页面上输入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写页面显示的校验码,再点击“登录”按钮。
3、如果用户名不存在或密码错误,则系统提示“密码错误”;如果校验码输入不正确,系统提示“校验码错误”;如果该用户已登录,系统提示“该用户已登录系统,请稍后再试”。
4、如果登录名、密码和校验码都输入正确,则可顺利登录系同,进入系统主页面,如图2.12所示。
图2.12 系统主页面用户管理员登录,需经过审核员审核通过,若用户管理员身份未经审核通过,登录后点击“用户信息维护”和“机构登记信息”链接时,系统提示如图2.13所示。
图2.13 系统提示信息2.2.2退出1、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链接,可以正常退出系统。
图2.14 退出系统2、系统提示“退出成功”图2.15 退出成功3、点击“关闭”按钮关闭窗口。
如果用户没有点击“退出”链接,而是直接关闭浏览器,则系统规定该用户在30分钟内不能再次登录系统。
2.3创建操作员操作员由常用户的管理员来创建,一个用户管理员可以创建多个操作员。
操作员具有登记和查询的权限。
2.3.1创建操作员1、用户管理员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的“用户信息维护“链接,进入用户基本信息页面。
图2.16 登录系统后的主页面2、点击页面上“操作员管理”标签,进入操作员管理页面,如图2.17所示。
图2.17 操作员管理页面3、点击页面下方“创建操作员”按钮,进入创建新操作员页面,如图2.18所示。
图2.18 创建操作员页面输入要创建的操作员登录名、姓名、登录密码、付款密码等信息,并输入页面上的校验码,输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4、如果操作员的登录名已被其他人注册,则系统提示“该登录名已被注册”。
如果操作员的登录名未被其他人使用,则系统提示“创建操作员成功”。
5、点击页面下方“返回上页”按钮,返回操作员管理页面。
新创建的操作员信息已被显示到页面上的操作员列表中了。
6、重复操作3-5,可继续创建新的操作员。
2.3.2管理操作员维护操作员信息1、在页面上的操作员列表中,点击操作栏中的“查看/修改”链接。
图2.19 操作员管理页面点击“查看/修改”链接,进入修改操作员信息页面,可对该操作员的信息进行修改,但登录名不能修改。
如图2.20所示。
图2.20 操作员信息修改页面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上一页。
或者放弃修改,直接点击“返回上页”按钮返回。
启用停用操作员用户管理员可以停用或启用其创建的操作员。
1、启停操作员操作由用户管理员执行,用户管理员在操作员管理页面上,点击操作栏中的“停用”链接,如图2.21所示;图2.21操作员管理页面2、系统弹出判断框提示用户进行停用确认;图2.22 停用确认3、点击“确认”按钮确认后,系统提示“停用操作员成功”;图2.23 停用操作员成功的提示页面4、点击“返回上页”按钮,操作员管理页面上的操作员的状态变为停用,操作栏中的“停用”链接变为“启用”。
图2.24停用操作员后的页面显示5、点击操作栏中的“启用”链接可以启用操作员,启用流程与停用操作员流程相似。
2.3.3 按登录名查找操作员在操作员管理页面上,可以通过登录名查找由该用户管理员所创建的操作员。
本查询属于精确查询,需输入操作员正确完整的登录名。
1、进入操作员管理页面,在操作员搜索输入框中输入要搜索的操作员名,点击“查询”按钮。
图2.25 查找操作员2、如果输入登录名所对应的操作员是由该用户管理员所创建的,则系统将查找结果显示在页面上。
图2.26 查找操作员成功后的页面3、如果该不是该用户管理员创建的操作员或操作员根本不存在,则系统提示“用户不存在”。
图2.27查找操作员成功后的页面2.4 用户信息维护常用户和普通用户都可对自身信息进行维护,包括修改用户管理员信息和修改用户信息。
2.4.1常用户信息维护常用户的用户管理员登录系统后,在主页面上点击“用户信息维护”链接,进入“用户信息维护”页面。
如图2.28所示。
图2.28 用户信息维护页面修改用户管理员信息用户管理员在用户信息维护页面上点击“修改用户管理员信息”标签,进入修改信息页面,如图2.29所示。
图2.29修改用户管理员信息页面直接显示的是用户管理员注册时候的信息项,主要包括用户姓名、所属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备注信息等。
除登录名,其余信息均可修改,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修改成功后提示“修改信息成功”。
不做修改,点击页面下方“返回主页”按钮,直接返主页面。
修改用户信息点击“修改用户信息”标签,进入用户信息修改界面,如图2.30所示。
图2.30用户信息修改页面在这里用户可以对已经注册过的信息进行修改,其中用户名称、用户类型、付款账户户名在注册成功后不能修改,其他信息项都可以修改,红色星号表示为必填信息项。
在修改输入信息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修改成功后提示“修改用户信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