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堑开挖施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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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堑开挖施工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适用于厦深铁路XSGZQ-4标路基。

2. 作业准备

2.1内业技术准备

作业指导书编制后,在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阅读、审核施工图纸,熟悉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提出应急预案。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上岗前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2外业技术准备

设置项目部管理人员专职办公室及住所,并配备办公设施及用品,为便于施工人员就近施工提供安全、且利于休息的环境住宿,同时在施工现场设技术人员值班房一个,24小时提供技术支持。

3.技术要求

3.1路堑开挖前,首先进行排水设施施工,做好开沟、截水沟,并做好防渗工作,保证边坡稳定。

3.2开挖过程中经常检查边坡位置,防止边坡部位超挖和欠挖;边坡部位预留厚度不小于20cm土层,采用人工配合机械进行边坡修整,并紧跟开挖进行;施工中及进测量,开挖至边坡平台时,预留不小于20cm保护土层,待人工施做平台及其上截水沟时开挖,表面做成向外侧4%的排水坡。

3.3防护紧跟开挖,随挖随护。刷坡修整随时检查堑坡坡度,避免二次刷坡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坡面坑穴、凹槽中的杂物清理后,嵌补平整。

3.4当开挖接近路堑换填底面设计标高时,及时测量开挖面标高,当路堑开挖至基床底层上部的设计标高时,核查地质资料是否与设计相符,如设计与现场不符等技术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如与设计相符,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地基处理施工。

4.路堑开挖工艺流程

4.1施工程序

见下页

路堑开挖施工按照设计边坡自上而下分层逐层进行开挖,工艺流程如下:

5.施工要求

5.1施工准备

5.1.1施工前,仔细查明地上、地下有无管线,提前拆除。

5.1.2开挖前,测量放线;按永临结合原则,做好路堑顶防排水设施。

5.2路堑开挖施工

5.2.1路堑开挖根据地形情况采用挖掘机配合自卸车运输或铲运机开挖运输,对施工场地狭窄地段无法进行机械时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具施工。靠近基床底层表面及边坡辅以人工开挖。

5.2.2路堑开挖采用横向台阶分层开挖,深挖路堑采用“横向分层、纵向分段,阶梯掘进”的方式施工,合理安排运土通道与掘进工作面的位置及施工次序,

做到运土、排水、挖掘、防护互不干扰,以确保开挖顺利进行。

5.2.3按设计边坡自上而下分层逐层开挖方式,开挖面保持不小于4%的排水却步,严禁积水,并且保持边坡平顺。

5.2.4每段开挖工作完成后,对边坡进行及时防护,当防护不能紧跟开挖进行,要暂时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做护坡时再刷坡。

5.2.5深挖路段安排先行施工。路基防护、排水工程与路基成型协调进行,深挖路堑开挖一阶、防护一阶,与路基成型平行流水作业,并紧跟随路基尽早完成。

5.2.6当路堑开挖至基床底层上部的设计标高时,核查地质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如设计与现场不符,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解决;如与设计相符,按设计和规范进行地基处理施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床底层上部的填筑施工,其施工方法与路堤基床底层填筑施工相同。

5.2.7路堑地段的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及时施做,并紧随路基成型尽早完成。

6.劳动组织

6.1劳动力组织方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6.2施工人员安排

施工队伍人员安排

其中负责人、工班长、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并可根据工程情况适当配备若干劳务工人。

7.设备机具配置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8.质量控制及检测

8.1质量控制

8.1.1路堑开挖过程中始终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8.1.2路堑基床换填宽度、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8.2检验方法

8.2.1边坡坡面应平整且稳定无隐患,局部凹凸差不大于15cm。边坡防护封闭无变形、开裂。

检查数量: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8.2.2刷坡修整随时检查路堑坡度,路堑开挖边坡坡率不得偏陡。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50m单侧边坡抽样检验8点(上、下部各4点)。

8.2.3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核对路基面和边坡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情况,当与设计不符时,应提出变更设计。

检验数量:全部检验;当与设计不符时,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对并详细记录。

8.2.4路堑边坡变坡点位置、边坡及侧沟平台位置、宽度允许偏差见下表:

路堑边坡变坡点位置、边坡及侧沟平台的允许偏差

9.安全及环保要求

9.1安全要求

9.1.1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9.1.2分层开挖进,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9.1.3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严禁在泥石流沟堆弃土石。

9.1.4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的有关规定。

9.1.5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9.1.6工地人行道、车行道坚实平坦,保持畅通。场内运输道路频繁交叉处,

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

9.1.7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 2893—2001《安全色》和GB 2894—1996《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均设红灯示警。

9.2环保要求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9.2.1路堑开挖区应保持既有道路和灌溉排水系统通畅,临时道路排水设施宜于永久性设施相结合并与原有系统设施相适应。

9.2.2排出的水不得损害路基及附近建筑物地基,道路和农田,并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9.2.3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泥石流上游及贴近桥墩台弃土弃渣。

9.2.4沿河岸或傍山路堑的弃土,不得弃入河道、挤压桥孔或涵洞口、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刷。

9.2.5严禁向江、河、湖泊、水库、沟渠弃渣,也不宜向江、河、海的岸滩地堆置弃土、弃渣。

9.2.6对弃土、弃渣场应按照施工图设置挡土墙,先挡后弃,并及进完成边坡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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