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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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是评价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指导。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建立,对于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素质教育目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水平、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对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中小学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学习能力、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学校特色和发展需求的素质教育目标,并将其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其次,教师队伍建设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教育理念,鼓励教师参与素质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形成全体教师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再次,学校管理水平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素质教育管理体系,明确素质教育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确保素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另外,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设置素质教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最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包括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指导和服务。

总之,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是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当严格按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要求,不断完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做出贡献。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____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精神,结合我镇小学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

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

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

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实践证明,实施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促进了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使每个学生都体验成功的喜悦,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发展,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2)区域内城乡校际之间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差异系数低于0.55。
2.0

素质
教育

学生
发展
17.优质高效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要求,无随意停开国家课程、减少教学课时、变更质量要求的行为。
(2)所有初中学校按规定公布分配指标、推荐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综合衡量、规范推荐。
2.0




局与




6.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中小学。
(1)合理规划、设置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纳入区域学校布局统一规划,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
(2)按照教育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分离”的要求规划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独立办学、均衡发展。
(1)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无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5.0
5.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
(1)区域所属四星级高中均按70%的比例分配招生指标并第一批录取,凡在本区域内招生的他属四星级高中均能执行。
(2)所有初中学校按规定公布分配指标、推荐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综合衡量、规范推荐。
附件:
江苏省县(市、区)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主要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普及
巩固

机会
均等
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


发展的育人理念。科学制定学校发展
4
念(4 分)
靠管理出效益。治校方略是: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

(国家指标)
规划,实施扎实、有序。(4 分)
特色强校。并围绕教育理念科学制定了学校的三年发展规划及
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学校的实际工作中扎实有序地开展。
A1.
办学思想
C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办学思路清
自评情况
自评 备 得分 注
徐 有 伟
刘 建
王 占 昌 刘 玉 青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B7.作息时 间(7 分)
B8.作业考
会、1 次校园艺术节。实施体艺“2+1”。 (7 分) C12.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取 向,开设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科学 规划,教师和课时得到落实,内容体 现地方特色,实施载体形式多样。(5 分) C13.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严 格控制在 6 小时以内,确保学生 10 小时以上睡眠时间。学生作息时间表 常年上墙上网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社 会监督。(2 分) C14.每周体育课、每天大课间体育 活动按规定进行,保证学生每天校园 体育活动不少于 1 小时。(3 分) C15.不组织学生节假日(含双休日 和寒暑假)集体补课,不以任何名义 在校内外变相组织集体上课,不在正 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 活动,不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 有偿补习班。(2 分) C16.合理安排课内外作业。有严控 学生作业总量的有效机制,一、二年

度工作中得到落实,促进学校持续发 展。
展。(6 分)
C3.严格执行教育法规政策,依法维
A2.
护教学秩序和师生权益。制定并完善

B3.依法治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促进小学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求和程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第二章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第三条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实践能力、表达能力、审美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四条认知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科思维能力、学科方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五条创新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创新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创造性表达等方面的评价。

第六条协作能力评价主要包括与他人合作的能力、沟通合作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七条实践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动手实践能力、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实践成果展示等方面的评价。

第八条表达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综合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九条审美能力评价主要包括艺术鉴赏能力、审美表现能力、审美创造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三章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第十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针对学生的特长和兴趣进行评价,注重发掘学生的潜力和特长。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评价。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表现出独立思考和创造性的能力。

第十三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际操作。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注重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允许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第十五条综合素质评价应定期进行,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十六条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由学校进行,评价内容和标准由教师根据学校要求制定。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评价要采取多维度的评价方法,包括观察记录、测评测试、小组讨论、个人陈述等。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注重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反思和进一步的发展。

2023年督导工作计划(2篇)

2023年督导工作计划(2篇)

2023年督导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四个转变”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指导、评估和服务,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准,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规范、内涵、科学、优质均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1.做好迎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监测、复查工作,确保指标、数据达标。

2.积极申报“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申报成功,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3.做好迎接“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省级抽查工作。

4.深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责任督学进校开展“一日督导”。

5.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向第三方评价机构购买服务,分别选择1所小学、1所中学进行试点。

6.探索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扎实开展综合性、专题性、需求性、随机性督导评估,严格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工作措施1.坚持“四个”转变(1)推动督导职能由“重督查”向“重指导”转变,以优质的督导服务助力学校科学发展。

(2)推动督导内容由“全面”向“局部”转变,由关注规范办学行为的全面督查,转向制约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聚焦学校发展,解决实际诉求。

(3)推动督导对象的主观参与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探索建立学校主动申报制度,量身定制个性化督导方案,按需督导,柔性调控,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指导学校在客观分析学校现有基础上,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自主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督导室要把握好规划的方向性、发展性、可行性。

(4)推动督导主体构成由“单主体”向“多主体”转变,逐步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委托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客观公正和生命力。

2.创新“三个”机制(1)科学重组督学队伍,进一步提升督导效能。

推进督导机构建设和督导人员配备,成立区督导委员会,调整充实专、兼职督学队伍,拟聘任专职督学____人、特约督学____人、兼职督学____人、挂牌督导责任督学____人,建立符合新形势下督政与督学需要的较为完备的督学队伍。

江苏省小学素质教育督导标准

江苏省小学素质教育督导标准
5
7.办学特色
(7分)
(18)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学校文化建设成效显著,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文化元素丰富。在常规课程的创造性实施及常规工作的创造性开展等方面形成某些强项并积淀为学校传统。
7
8.社会信誉
(8分)
(19)依法治校,管理科学,校风良好,收费规范;校园安全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声誉。
2
(8)没有违规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材料,或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等,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2
(9)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没有违规补课。没有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文化课补习班。
4

3.德育工作
(16分)
(10)德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学生参与率高。德育机构健全、队伍稳定、职责明确。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扎实有力。配有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学校、社区、家庭沟通良好,形成合力。
8
(11)学生熟悉并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上进心、自信心和自制力;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网络安全文明意识较强。
8
4.教学工作
(16分)
(12)有效教学理念牢固,“减负增效”、“轻负高效”机制有力。校本教研制度完善,教学过程有监控并不断优化。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激发,良好学习习惯得到培养,教学效能得到提高。
8
Ⅲ.奖励
在某一方面具有创新或示范意义的实践,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1~10分的加分奖励。
合计
(100分)
说明:总分100分,不含奖励分。95分或以上为优秀,给予表彰;90~94分为良好;80~89分为合格,与校长进行告诫谈话;80分或以下为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

无锡市普通小学、初中督导评估方案细则

无锡市普通小学、初中督导评估方案细则
20
小学毕业率符合要求,初中毕业全科及格率、优秀率超市(县)区平均
小学毕业率达98%以上,初中毕业全科及格率、优秀率提高幅度明显
小学毕业率达97%以上,初中全科及格率优秀率比本校三年前水平有提高
未达“合格”标准
B13
体卫艺工作
75
C21




44、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规定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开展丰富的体育活动和竞赛,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每年举办春、秋季运动会。
10
符合要求
基地稳定,周边环境较好
其他作用发挥欠缺,周边环境有薄弱环节
校外教育基地不稳定,或周边环境存在较大隐患
21、建立健全校外辅导员制度、与家庭、社会联系和合作制度,办好家长学校。“四帮一”效果明显。
10
符合要求
制度建立并执行,联系与合作覆盖面有待扩大
制度已建立,但执行有欠缺,家长学校活动不够正常
41、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以及与学科课程的整合,现代化教学设施利用率高。
15
符合要求,运用电教手段的学科100%以上
基本符合要求,运用电教手段的学科90%以上
运用电教手段的学科80%以上
未达“合格”标准
C20




42、学生基本达到各科课程标准要求,小学非毕业班各科合格率达95%以上,初中非毕业班全科合格率达85%以上。
10
符合要求
活动正常,作用发挥较好
活动正常,作用发挥一般
活动不正常,或作用发挥明显不足,或教职工满意率低于70%
24、中层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协调。
10
符合要求,教职工满意率90%以上
基本符合要求,工作效率较高,教职工满意率80%以上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2]16号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2]16号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2〕16号)各有关市、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有关高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12年对部分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预备通知》(苏教督〔2012〕6号)安排,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今年10~11月份将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综合督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内容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苏教督〔2012〕4号)规定的内容进行。

二、督导时间和学校2012年10月15日~17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张家港暨阳高级中学。

2012年10月18日~20日(星期四至星期六):张家港市高级中学。

2012年10月29日~31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江苏省常熟中学。

2012年11月1日~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江苏省震泽中学。

2012年11月12日~1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江苏省黄埭中学。

2012年11月15日~17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江苏省外国语学校。

2012年11月26日~2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

2012年11月29日~12月1日(星期四至星期六):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三、督导时间安排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苏教督〔2012〕4号)要求,每校综合督导时间为3天。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一、师资力量1.教师数量与比例:评估学校的师资力量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师资标准;2.教师平均教龄与学历:评估学校教师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以确保教育质量;3.教师培训情况:评估学校是否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资源1.课程设置合理性:评估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和要求;2.教材选用与更新:评估学校的教材选用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是否及时更新教材;3.教学资源配置:评估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充足,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三、学生学业水平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2.学业成绩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各科目的考试成绩等;3.学生参与度与兴趣:评估学生对学习的参与度和兴趣程度,包括学习动力、学习态度等方面。

四、教育资源配置1.学校分布均衡性:评估学校的分布是否均衡,是否满足各地区学生的就近入学需求;2.学校质量均衡性: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是否均衡,包括学校声誉、教学水平等方面;3.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

五、教育公平性1.学生入学公平性:评估学生入学的公平性,包括选拔考试的公正性、录取机制的公平性等;2.学校资源利用公平性:评估学校资源的利用是否公平,包括教学资源、教师资源等方面;3.学生发展机会公平性:评估学生发展机会的公平性,包括文体活动、科技竞赛等方面。

六、家校合作与社会支持1.家校沟通合作情况:评估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合作情况,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程度、教育宣传与家庭教育指导等;2.社会支持与参与情况:评估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支持与参与程度,包括社会捐赠、志愿者服务等。

以上是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的一些内容,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对各个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2024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

2024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

2024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办学方向与学校管理办学理念:评估学校是否树立了素质教育理念,是否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等各个方面。

管理制度:评估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能有效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展规划:评估学校是否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教育教学工作课程设置:评估学校课程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是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否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

教学改革:评估学校是否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否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教学质量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是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评估教师师德师风是否良好,是否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能做到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专业素质:评估教师专业素质是否符合教学要求,是否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和学科专业知识。

培训与发展:评估学校是否重视教师培训和发展,是否有完善的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是否能有效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生发展状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得到全面发展,是否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

学业水平:评估学生学业水平是否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是否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评估学生是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是否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学校资源配置校舍与设施:评估学校校舍和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能满足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图书资料与实验器材:评估学校图书资料和实验器材是否充足、更新及时,是否能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求。

经费保障:评估学校经费保障是否充足,是否能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安全与卫生安全制度与措施:评估学校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看教案
看资料
看活动
听课
课程总表.
德育课及活动类课程教材及教案。
开展时事政策教育和各种专题教育活动材料。
校领导听课笔记.
A3






(510)
B5




(100)
C13






15
①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加强班级建设,形成文明诚信、互助友爱、健康向上的良好班风;(4分)②班级、少先队(团队)活动有计划,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全员参及;(4分)③学生干部进行民主选举,定期轮流任职,学习自主管理.(3分)④团队、班委会、学生会等组织,在教师指导下开展专题性德育活动.(高中团支部〈团委会>、班委会、学生会等组织能自主开展德育活动,办好业余团校)。(4分)
走访座谈
问卷调查
经教代会或全体教师讨论通过的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划》的细则要求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定期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和教师的心得体会文章. 师德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和师德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过程及结果的材料、记录。
C6
师德水准
30
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有进取精神;(10分) 为人师表,无品行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5分)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任何形式侮辱、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10分) 学校、教师密切及家长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及每位学生家长经常沟通。(5分)
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实地察看
班子成员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笔记等有关材料,撰写管理、治校、科研、教育、教学的学习心得、论文、讲话(讲座)稿、经验总结等. 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年度述职报告. 近三年学校整体工作和部门工作受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材料。 班子成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教龄、任教学科、职称、行政职务、任职时间、政治面貌) 近三年班子成员受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和批评处分材料。 近三年班子成员论文发表情况材料。 班子成员参及课题研究、教研教改材料。 班子成员联系教师的制度和事例。 班子成员任课、听课情况,及教案、听课评课笔记。 学校组织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校本课程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实例等。⑾校级领导接受资格培训、提高培训证书或复印件。⑿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工会组织对学校领导班子工作满意度 测评材料,行风评议有关材料。

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校园长是学校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对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校园长的管理行为,制定本方案。

二、评估内容(一)领导力评估:评估校园长的领导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

(二)教育教学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等。

(三)师资队伍评估:评估学校的师资力量、师德师风、师资培训等。

(四)学生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学生管理、德育工作、课外活动、校风校貌等。

(五)后勤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后勤管理、环境卫生、食堂管理、安全管理等。

三、评估程序(一)评估组成:评估委员会由学校管理机构和专家组成。

(二)评估时间:评估一般在校园长任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三)评估程序:1. 自查报告。

学校应当编制自查报告,自评各项指标,由校园长签署后报送到评估委员会。

2. 评估组进驻。

评估组成员进驻学校,与师生、家长、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

3. 评估报告。

评估委员会应当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评估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整改落实。

学校应当根据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时间限制落实。

四、保密原则评估过程中,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校和校园长的合法权益。

五、责任追究对于不履行评估程序、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对评估结果作弊等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结语本方案将有力地推进江苏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为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长管理,提高校园长综合素质,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督导评估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有效,为校园长的任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内容1. 校园长的基本信息:包括校园长个人简介、工作履历、任职时间等。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3篇)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3篇)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是指在中学教育教学过程中,对教育教学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督查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的内容:1. 督查对象:所有中学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该被纳入督查范围。

2. 督查频率:根据需要确定督查频率,可以是定期的、不定期的或有针对性的督查。

3. 督查内容:督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设计、实施过程、学生学习情况等。

(2) 考试评价:对学校的考试评价制度和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价公正、科学。

(3) 教育教学管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管理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4) 师德师风:对教师的师德和师风进行评估,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的素质。

4. 督查方法: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督查,包括但不限于:(1) 实地走访: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观察教学情况、听取师生意见等。

(2) 文件检查: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文件进行抽查,例如教案、作业、试卷等。

(3) 考试监督:对学校的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正和科学。

(4) 谈话访谈:与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5. 督查结果:对督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合格的学校,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学校,需要给予指导和帮助以及适当的处罚。

6. 督查报告:对督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归纳,形成督查报告,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发布相关信息。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的内容,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学教育教学督查实施细则(2)1.早自习时,班主任老师应按时到班,协助辅导老师安排晨读,中途不要远离教室,更不得早退。

2.第一节晚自习前,班主任老师须提前十分钟到班,维持班级秩序,营造学习氛围,并与辅导老师交接。

3.晚自习班级空堂的一律要求班主任在班;第二节晚自习班主任无论有无晚自习辅导都必须在晚自习结束前____分钟到本班接受考勤,当堂非班主任辅导老师继续在教室辅导。

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

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

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导机构和职责第三章督学第四章督导事项和实施第五章督导结果运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教育督导包括下列内容:(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党的建设、依法依规办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要求、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三)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状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

第三条教育督导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督导、以督促建,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和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增强教育督导的专业性、权威性。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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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
导考核实施细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办〔201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

第三条督导考核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

第四条各地要将相关督导评估检查内容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范畴,对学校的相关督导评估检查实行教育督导机构归口管理,减少项目,减轻学校负担。

督导机构现行的中小学综合督导、发展性督导、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常态督导等相关工作纳入本项督导考核。

第五条督导考核内容以《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为基准。

各地可结合实际,另行增加督导内容、指标和分值。

第六条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和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县级复查。

第七条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市直中小学校和县(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市级复查。

第八条省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全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省级抽查。

第九条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县(市、区)、学校有关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行政确认的重要前置条件,作为督导机构评选、推荐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主要依据。

“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办法另行印发。

第十条重视运用科学的测量方法和工具,鼓励研发、使用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全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的数据信息系统。

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要健全自评制度。

要对照省《考核标准》,于每年9月20日前报送学年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概况与自评工作情况,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划、进展及整改情况,主要成绩和特色,存在问题与困难,下一学年打算等,并附三年来学校重大事件、上级奖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简表,总篇幅限5000字以内。

自评报告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经公示后报送当地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普通高中自评报告同时报送市教育督导机构,四星级普通高中自评报告同时报送省教育督导机构。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制定督导考核实施计划,一般3年为一周期,并报上一级督导机构审核。

第十三条督导机构实施年度督导考核活动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下发督导通知,编制督导手册,审核学校材料,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前培训。

第十四条督导机构在现场督导前向被督导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下发督导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提前时间不少于1周。

第十五条督导机构参照省提供的基础样式编制督导手册。

内容包括: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依据,督导提纲、问卷、范本等工具性材料,督导工作信息记录表等。

第十六条督导机构成立审核小组,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提供的关于近三年素质教育工作的自评材料;近三年督导机构的督导意见;责任区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的相关材料;其它相关信息。

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须责成补报或重报。

第十七条督导组由熟悉教育管理、精通教学业务、能胜任督导工作的督学和有关专家组成,也可邀请教育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代表参加。

每组不少于8人。

第十八条督前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督导考核标准、督导工具性材料、督导工作程序、具体任务、人员分工、现场信息记录要求、督导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等。

培训时间一般为半天。

三、现场督导
第十九条现场督导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

四星级普通高中和60个班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天。

第二十条现场督导程序一般包括: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随机听课,问卷调查,抽样测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梳理汇总,评议评分,形成意见,反馈意见等。

无论学校规模大小,现场督导程序不可缺少。

第二十一条听取汇报。

学校汇报会由督导组主持,督导组全体成员、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等参加,校长汇报,督导人员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

第二十二条察看现场。

主要察看学校的校容校貌、基础设施设备、特色成果展示、师生精神风貌,以及班会与全校性的广播操、大课间、升旗仪式、专题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查阅资料。

主要查阅与督导指标相关的档案资料和原始信息。

学校按照督导指标顺序提供档案资料和原始信息的索引,无需专门准备台账。

第二十四条随机听课。

听课总量一般不少于20节,其中在四星级普通高中和60个班以上的学校听课总量不少于30节,由督导组依据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和教师名册随机抽取,覆盖所有年级、学科和不同职级的教师。

另外,学校可在上述听课总量的基础上推荐不多于1/5的听课量。

第二十五条问卷调查。

视学校规模大小,学生问卷对象应兼顾不同年级(小学1~3年级除外),一般随机选取6~12个班级。

教职工问卷对象一般随机选取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2。

问卷调查由督导组单独组织,单人单桌,避免干扰。

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主要采用放学时向走读生分发问卷(带回由家长填写)、次日进校时由督导组直接回收的方式。

召开家长及社区人员座谈会时也可以同时进行问卷调查。

第二十六条抽样测查。

督导组对学生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的技能等进行现场抽样测试,对图书资料、教学器材等资源的使用情况及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第二十七条开座谈会。

分别召开学生座谈会、教职工(含中层干部)座谈会、家长及社区人员座谈会。

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分年级进行。

第二十八条个别访谈。

督导组随机与师生、员工、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个别交流,也可通过电话访谈、电子信箱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组长要访谈校长。

第二十九条梳理汇总。

督导组成员梳理各自分工部分采集的全部信息,经过提炼后形成个人的若干观点、相关例证及必要数据,并将观点、例证、数据如实、清晰地填入督导工作信息记录表,作为参加集体评议、形成督导意见的依据和督导结束后督导机构审定督导报告的基础和参考。

第三十条评议评分。

督导考核结果不设等第,只记得分。

评议评分采用集体形式,在各成员提供的个人观点、相关例证及数据基础上逐条进行。

评议要坚持标准、客观分析、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然后严格评分,不可送分凑数。

对有争议的问题要补充了解,查明原因。

第三十一条形成意见。

督导意见应在评议评分后整合形成,并修改完善。

督导意见包括督导情况概述、成绩和特色、问题和不足、整改要求等,成绩不拔高,问题不回避,观点鲜明,例证具体,用语规范、精炼。

督导意见中,成绩和特色部分的文字篇幅与问题和建议部分大致相当,表述方式均为观点加具体例证及必要数据。

整改要求则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其成因,中肯、具体、可操作。

如学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督导意见中应包括问责处理建议。

第三十二条反馈意见。

反馈会由督导组主持,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议程为组长宣读督导意见(不公布得分情况及问责处理建议),听取校长的表态、说明、申辩和整改打算。

参加人员为督导
组全体成员、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等。

县级督导反馈会参加人员应包括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以上的教育行政人员。

省、市级督导反馈会参加人员应包括当地教育局负责人,四星级普通高中的督导反馈会参加人员还应包括当地政府领导等。

第三十三条督导组组长对现场工作总负责,各成员对分工事务、组长指派任务及工作信息记录具体负责。

听取汇报、评议评分、组长访谈校长、反馈意见时,督导组要有专人记录。

四、后续工作
第三十四条后续工作任务一般包括:审核督导报告,下发督导意见,督促学校整改,公布督导结果,开展总结宣传等。

第三十五条审核督导报告。

督导组在现场督导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督导机构提交督导报告(即现场反馈的督导意见)等全部督导活动材料。

督导机构对督导组所提交的督导报告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如同时督导的学校较多,应成立审核小组。

督导报告质量由督导组组长负责,如不符要求须由督导组组长负责补充完善。

第三十六条下发督导意见。

督导机构根据督导报告、学校自评报告、责任区督学督导材料和社会公众意见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正式督导意见下发学校,抄送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级教育督导机构。

第三十七条督促学校整改。

学校在接到督导意见后1个月内,向督导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督导机构要督促、指导学校认真整改,适时进行随机回访。

第三十八条公布督导结果。

督导机构向社会公布督导考核结果,定期发布关于本地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督导情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开展总结宣传。

督导机构每年对督导考核情况,包括本地各级督导机构及学校完成相关职责任务情况、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运用督导考核结果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和分析,向本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督导机构报告,建立工作档案,宣
传、推广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经验,定期编印学校素质教育典型经验材料。

五、附则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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