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教师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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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校星级教师评选方案范本

阳光学校星级教师评选方案范本

阳光学校星级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阳光学校一直以来注重教师的发展和培养,为提高教师水平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星级教师评选工作。

通过评选,旨在鼓励广大教师勤奋工作、不断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学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评选标准1. 教学水平1.教学效果显著,学生满意度高;2.手段灵活,方法新颖,具有创新性;3.经常研究和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积极创造优秀的教学案例;4.参加教育类专业培训、学术研讨和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 学科建设1.积极参与学科建设,组织实施有效的教育教学工作;2.重视课内外教育教学工作的结合,致力于提高学科水平、培育人才;3.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学科内教师专业发展。

3. 科研能力1.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具有可复制性、推广性和应用价值;2.主动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能够在学科内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4. 工作态度1.较高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2.具有较高的集体意识和协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能够对身边的教师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

三、评选程序1. 推荐由学校各部门、学科组织或教研组织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校领导部门推荐不超过5名教师。

2. 笔试推荐教师需进行笔试,测试其学科知识、教学理念和教学设计水平等。

3. 拟定档案通过笔试合格后,按照评选标准拟定评选档案,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工作业绩、表彰和奖励等。

4. 现场试教对通过前两轮筛选的教师,学校要求进行现场试教,在评委会的观察下进行教学。

评估教师在教学中展现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风格等。

5. 综合评价学校评选委员会根据所有材料的综合分析和评议,确定基本评选名额,并公布评选结果。

6. 公示对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学校进行公示,以确保公平公正。

四、奖励措施学校将根据每位教师的获奖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具体奖励包括:1.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和奖杯等;2.提供优质培训和学习机会,拓展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3.优先聘用、提升职位或安排重点工作等。

2024年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2024年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2024年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活动是对中学青年教师的一种激励措施,旨在选拔优秀的青年教师,激发他们的教育教学潜能,提高教师群体的整体素质。

通过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活动,可以有效激发中学青年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实现中学教育质量的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评比活动还能够为中学青年教师提供一种提升自身职业发展的途径,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和创新能力。

二、评比对象和条件评比对象为2024年9月1日后不满40周岁的在职中学教师。

评比条件如下: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学科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教育管理学等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

2.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并在评比申报时,持证两年以上。

3.教学工作在学校内外上紧密结合,教学成果显著且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

4.在教育教学中精益求精,积极探索教育教学创新,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望和良好的口碑。

5.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社团活动等,尽力为学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6.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以身作则,对学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评比程序和指标评比程序如下:1.报名阶段:评比对象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所在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2.初审阶段:学校进行初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出初审通过者。

3.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者提交相关资料,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出资格审查通过者。

4.答辩评选: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答辩评选,由评定委员会根据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定。

5.评定结果公示: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评选出星级青年教师。

评比指标如下:1.教学效果: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学生成绩、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

2.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材编写、教学研究项目等。

3.学术影响力:评估教师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包括学术论文发表、学术交流会议报告等。

首席教师、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首席教师、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首席教师、星级教师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范围:现在职在岗的教学一线教师(艺体、心理、信息等教师参加星级服务标兵的评选,不在本方案评选之列)。

(二)评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1、三星级教师参评条件:(十连冠功勋教师为当然的三星级教师)(1)参加工作满5-8年(含)的教师;(2)至少在衡中送过2次毕业班(3)未出现过落聘或中途因成绩原因被调下情况(4)年度考核至少1次优秀(5)年级综合排名前50%2、四星级教师参评条件:(十连冠功勋教师为当然的四星级教师)(1)参加工作满9-11年(含)的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2)至少送过3次毕业班(3)未出现过落聘或中途因成绩原因被调下情况(4)年度考核至少1次优秀(5)年级综合排名前50%3、五星级教师参评条件:(高考突出贡献者为当然的五星教师)(1)参加工作满12-14年(含),在衡中工作时间满6年的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5年以上的教师;(2)最近10年至少送过3次毕业班(3)未出现过落聘或中途因成绩原因被调下情况(4)年度考核至少2次优秀(5)必须是现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奥赛教练员、中层干部的一种或多种职务;(6)年级综合排名前50%4、首席教师参评条件:(1)参加工作满15年,在衡中工作时间满6年的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2)必须是“高考十连冠功勋教师”(3)最近10年至少送过4次毕业班(4)未出现过落聘或中途因成绩原因被调下情况(5)年度考核至少2次优秀(6)必须是现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奥赛教练员、中层干部的一种或多种职务;(7)年级综合排名前60%注:(1)大学第一学历专科毕业老师工作时间-2年;(2)若在衡中工作不满6年,但在衡中送高三次数不少于2年,并且担任组长、奥赛教练员或班主任老师,可参与四星、三星教师评选。

(3)各年级获奖总数不得超过年级任课教师总数的26%,如超过名额限制,将根据本年级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星级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星级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星级教师评选工作方案1. 背景和目的星级教师评选旨在表彰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激励教师们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评选,为优秀教师提供发展的舞台,培育更多的优秀教育人才,提高教育质量。

2. 评选条件和标准2.1 评选条件(1)具备出色的教学实践能力和经验,拥有优秀的教学成果;(2)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3)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

2.2 评选标准(1)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授课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等;(2)教学创新和研究: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育研究的质量和影响力等;(3)师德师风:遵守教育法规,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关系,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等;(4)教师培训和教育改革:对教师培训、教育改革的投入和贡献等。

3. 评选程序3.1 选拔阶段(1)学校内初评:学校组织内部评审委员会,通过查阅教师档案、听取教师自荐和同事评价等方式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2)学校内评审: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成果、教育质量、教学创新、师德师风、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并与教师进行面试;(3)确定候选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下一轮评选的候选名单。

3.2 集中培训和考核(1)集中培训:对入选的候选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提供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的培训课程,加强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提升;(2)考核: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教学理论知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演示等。

3.3 评审和公示(1)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虑集中培训和考核结果;(2)公示:将评审结果公示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上,接受师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4 表彰和奖励(1)以学校为单位,公布评选的星级教师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2)根据评选结果,给予星级教师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培训机会等奖励;(3)星级教师在担任教学任务时优先考虑,享受更多的教学资源。

学校“星级教师”评选实施办法

学校“星级教师”评选实施办法

学校“星级教师”评选实施办法一、荣誉称号及评选条件(一)“教学新秀”评选条件:(一星级教师☆)1.年龄在30周岁以下;2.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学科素质大赛奖励;3.教育教学成绩在同年级或同一学科中居前半段;4.学生及家长问卷反应良好、教师民主测评优秀率居前半段;5.学期教学方面量化考核同级部或教研组中居前半段。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二星级教师☆☆)1.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质课;2.教育教学成绩在同年级或同一学科中居前半段;3.学生及家长问卷反应良好、教师民主测评优秀率居前半段;4.学期量化考核在同级部或教研组中居前半段。

(三)“骨干教师”评选条件:(三星级教师☆☆☆)三年内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质课、学期量化考核居前半段、教师民主测评优秀率居前半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区政府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党员、教学能手等综合性奖励;2.学期量化考核在同级部或教研组中居前半段。

3.获省以上优秀课、国家级优秀论文(省以上网站或报刊发表文章);4.个人(指导的学生)在市级以上大型比赛(活动)中获奖(展示);(四)“教学能手”评选条件:(四星级教师☆☆☆☆)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获得过市以上优质课(公开课)或在区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3.教育教学成绩在同年级或同一学科中排名第一;4.教龄在8年以上,担任本学科教学累计五年以上;5.学生及家长问卷反应良好、教师民主测评优秀率居前半段;6.学期量化考核在前2名或指导的学生获市以上奖励;7.每年为学校提出有价值合理化建议一条以上。

(五)“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件:(五星级教师☆☆☆☆☆)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获得过省以上优质课(公开课)或在市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3.教育教学成绩在同年级或同一学科中排名第一;4.教龄在10年以上,担任本学科教学累计五年以上;5.学期量化考核第1名或指导的学生获省以上奖励;6.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市以上优质课(公开课、优秀队会);7.学生及家长问卷反应良好、教师民主测评优秀率前10名;8.每年为学校提出有价值合理化建议两条以上。

小学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小学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小学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思绪如潮水般涌动。

这十年,我见证了无数方案的诞生,如今,我将用我的经验和热情,为小学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献上我的智慧。

一、评选目的1.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选拔出一批具有教育情怀、业务精湛、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

3.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评选对象1.小学在岗教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教师。

2.评选范围涵盖全校教师,不分年龄、教龄、职称。

三、评选标准1.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生满意度高。

2.业务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敬业精神,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4.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评选流程1.自荐:教师根据评选标准,自行报名参加评选。

2.筛选: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

3.评审:评选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教育教学成果、业务能力、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方面。

4.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5.颁奖:对评选出的星级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细则1.教育教学成果:以学绩、学生满意度、教学比赛成绩为主要依据。

2.业务能力:以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竞赛成绩为主要依据。

3.敬业精神:以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活动、关爱学生事迹为主要依据。

4.创新精神:以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创新为主要依据。

六、评选奖励1.荣誉称号:被评为星级教师的,授予“小学星级教师”荣誉称号。

2.奖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表现。

3.优先晋升: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培训机会: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促进其专业成长。

七、评选周期1.每两年举行一次星级教师评选。

2.评选时间定在每年的教师节前夕。

八、评选要求1.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

2.严谨、细致,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

教师星级评定方案

教师星级评定方案

教师星级评定方案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我们制定了一套教师星级评定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并为优秀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一、评定标准1. 教学水平:教师的授课内容是否生动有趣、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教学目标是否明确,以及是否能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

2. 课程设计:教师是否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合理安排课程内容,设计出有吸引力的教案。

3.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评定的重要依据,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课堂氛围的营造、对学生问题的反馈等方面。

4. 教学成果:教师的教学成果也是评定的重要指标,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参加各类竞赛的成绩以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等。

二、评定流程1. 教师自评:每学期结束前,教师需对自己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自评,总结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学生评价:每学期末,学校组织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课堂氛围等方面。

3.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的教学成果进行评价,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参加各类竞赛的成绩以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等。

4. 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教师会议上进行公示,以确保公平、公正。

三、评定结果应用1. 评级:根据评定结果,教师将被分为五个星级,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

2. 奖励:评级结果将与教师的奖励挂钩,五星级教师将获得额外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四星级、三星级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二星级和一星级教师将不获得奖金。

3. 职业发展:评级结果将与教师的职业发展挂钩。

五星级教师将有机会参加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四星级和三星级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学习机会;二星级和一星级教师将需要参加更多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自己的评级。

4. 改进反馈:评级结果将为教师提供改进反馈的依据。

二星级和一星级教师将需要接受专家的指导和改进计划;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教师将可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鼓励。

学校教师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星级评定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发展,我校特制定了学校教师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评定,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评定对象。

本评定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教师。

二、评定标准。

1. 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定;2. 专业发展,包括教师参加教育培训、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定;3. 教育教学管理,包括教师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等方面的评定。

三、评定程序。

1. 提交材料,教师按要求提交个人教学发展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2. 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3. 公示投票,学校将公示通过评审的教师名单,并进行师生投票;4. 结果公布,学校将公布评定结果,并进行奖励或激励。

四、评定奖励。

1. 评定为星级教师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2. 学校将为星级教师提供专业发展和教学研究的支持和帮助;3. 星级教师将成为学校教学管理的骨干力量,享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五、评定周期。

本评定实施方案将每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周期为一学年。

六、评定监督。

学校将建立教师星级评定的监督机制,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和公开。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实施学校教师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将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认真遵守评定方案,共同努力,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文明组室星级评比方案细则

教师文明组室星级评比方案细则

教师文明组室星级评比方案细则一、背景和目的为促进教师文明组室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氛围,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制定本方案。

二、评比标准1.文明行为: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包括尊师守纪、课堂纪律、师生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2.效率与成果:指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成效,在教学质量、工作量完成情况、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等方面的表现。

3.协作精神:指教师在团队合作中的积极性和合作精神,在教研、课程设计、教学互助等方面的表现。

4.创新实践: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育理念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比细则1.形式:评比以组室为单位进行,每个组室评比一次,分为初评和终评。

2.初评:由专业评委和学校教导处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初评,对每个组室进行评估,确定初始分数。

a)考察范围:评估小组将对每个组室的文明行为、效率与成果、协作精神、创新实践等进行考察。

b)评估方法:评估小组将通过观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

c)评估结果: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结果为每个组室确定初评分数,并及时向所有教师公布。

3.终评:终评在初评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教导处和专业评委共同进行。

a)考察内容:终评将对初评中的分数较高的组室进行进一步考察,关注重点是组室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b)评估方法:评估小组将组织讨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

c)评估结果:评估小组根据终评结果为每个组室确定最终分数,并公布评比结果。

四、评比奖励1.星级评定:根据终评分数,为每个组室进行星级评定,被评定为优秀组室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2.复评:对评定的优秀组室进行定期复评,以保持组室的良好状态和持续改进。

3.奖励措施:优秀组室不仅将获得荣誉称号,还将享受一定的师德师风奖金和职称晋升的加分政策。

五、督促机制1.定期督察:学校将定期对组室进行督察,以确保评比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反馈和改进:教导处将根据评比结果和督察意见,对组室进行反馈,并帮助组室改进不足之处。

教师星级评定方案

教师星级评定方案

教师星级评定方案一、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

为了激励教师不断追求卓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教师星级评定方案。

此方案旨在通过对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态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表彰优秀教师,激励全体教师共同进步。

二、评定标准1. 专业能力: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能力等。

2. 教学态度:教师的教育教学责任感、敬业精神、师生关系建设等。

3. 教学效果: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4. 科研成果:教师的学术论文发表、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三、评定流程1. 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

2.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

3. 同行评价:教师之间进行互评,对彼此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4. 校级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价,并确定星级。

5.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与反馈。

6. 表彰奖励:对获得星级荣誉的教师进行表彰与奖励,激励全体教师共同进步。

四、星级设置与奖励措施1. 五星级教师:综合评价最高的教师,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措施包括:发放奖金、荣誉证书、宣传报道等。

2. 四星级教师:综合评价较高的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措施包括: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等。

3. 三星级教师:综合评价良好的教师,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措施包括: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等。

4. 二星级教师:综合评价一般的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措施包括: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等。

5. 一星级教师:综合评价需进一步提高的教师,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措施包括:提供专业培训、教学指导等。

五、实施保障1. 组织保障:学校成立教师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定方案、组织实施评定工作等。

2. 制度保障:制定完善的评定制度,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3. 培训保障:针对不同星级的教师,提供专业培训与教学指导,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小学(幼儿园)星级教师评审办法

小学(幼儿园)星级教师评审办法

小学(幼儿园)星级教师评审办法镇中小学(幼儿园)"星级教师'评审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教师不断提升教学业务水平与能力,在教师中营造潜心教学、不断进取、勇于竞争的合格氛围,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与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星级教师评审总则1、星级教师是衡量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等级称号。

星级教师分:新星〔一星〕级教师,二星级教师,三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五星级教师。

2、星级教师执行评审制。

由教办评审小组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及履行使命等状况进行评审。

3、"星级教师'为非"终身制'称号,执行动态管理。

凡是星级教师都要参加年审,年审在每年五月份进行。

年审中有升降变化的由教办发文公布。

无故不参加年审的作取消星级教师称号处理。

年审先由星级教师本人填写表格,新星级、二星级教师由各校负责年审,三星级以上由教办负责年审。

二、星级教师评审对象当年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的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星级教师评审条件一星级教师评审条件〔一〕必备条件1、能承当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上课、改作、辅导等工作认真完成;2、开出校〔园〕级以上公开课一节以上〔包括校〔园〕级邀请课〕;3、所教学科教学质量合格。

4、担任班主任〔团队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工作一年以上。

5、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省三级〕和一般话等级资格证书;〔二〕选备条件1、参加教师教学素养比武在镇级以上获奖;2、撰写教学论文〔案例〕获镇二等奖以上;或在镇级以上发表;3、承当校〔园〕级以上教研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效;4、担任镇级教研组长两年以上;5、指导的同学在镇级以上的现场比赛中获奖2人次〔团体1次〕以上;〔体育教师所带运动员小学获镇运动会〔镇乒乓球赛、篮球赛〕第一名2人次或市运会前三名1人次,初中获市运会前三名1人次。

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直接参与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起到重要影响。

为了激励和表彰中学星级青年教师,促进他们的成长和进步,提高整体教学水平,本方案将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学星级青年教师。

二、评选标准1. 教学质量评估(1)教学效果: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兴趣,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

(2)教学方法:评估教师是否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能否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因材施教,有效引导学生学习。

(3)教学态度: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耐心、细心和责任心,是否关心学生、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教育教学创新能力评估(1)教育教学方案:评估教师是否能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科要求,制定完善的教育教学方案。

(2)教育教学实践:评估教师是否注重实际教育教学活动,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效果。

(3)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反映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3. 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评估(1)教育教学思想: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是否更新,是否能够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理论。

(2)教师培训:评估教师是否积极参加各类教师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应对教学改革的能力。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包括论文、著作、项目等。

4. 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评估(1)教育实践经验:评估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包括教育教学困扰与解决、师生关系处理、学生辅导与关怀等。

(2)学科竞赛指导经验:评估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经验和成绩,反映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能力。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学生学业成绩、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提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每个年级或学科推荐不超过3名。

星级教师评比细则

星级教师评比细则

星级教师评比细则一、评选目的二、评选标准1.教学水平教师教学水平是评选星级教师的基本标准,主要评估教学内容的合理性、教学设计的创新性、教学过程的有效性、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以及教育教学技能的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2.专业素养专业素养包括但不限于教材研读情况、教学方法的研究及应用、教育理论的学习和运用、教学设计的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师德师风师德师风是教师评选的一个重要指标,主要观察教师是否站在学生的角度,倾听学生的声音,关心学生的成长,能够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教育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科研是评选星级教师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贡献,包括论文发表、科研项目获批、专业学会任职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程序1.提名学校各部门和学科组可以提出候选人名单,并填写提名理由和材料。

2.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提名名单进行审核,评估候选人的教学水平、专业素养、师德师风以及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表现。

3.筛选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入选的候选人名单。

筛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学科教师的平衡性,避免部门或学科集中获奖。

4.研讨入选的候选人将参加一个研讨会,展示他们的教育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和教学观点,并接受专家和同行的评议。

5.评审评审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星级教师的名单。

四、奖励政策1.荣誉称号获得星级教师称号的教师将获得校内外的认可和赞誉,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2.资金奖励获得星级教师称号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资金奖励,作为对其卓越教学和贡献的肯定和鼓励。

3.继续教育星级教师将享受到学校提供的各类教育培训和进修的机会,以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其他福利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可以为星级教师提供其他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

以上是星级教师评比的相关细则,通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和规范的评审标准,旨在选拔出优秀的教师,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搭建一个有效的平台。

星级教师评比细则

星级教师评比细则

吉区教发〔2013〕20号关于印发《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保育院,局直各单位:经研究决定,现将《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州区教育局2013年9月22日—1—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教师的专业成长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我区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加快教师专业成长为重点,加强管理,统筹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提升我区教育质量、办负责任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广大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品质,科学的教育理念,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教师数量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学科、年龄、区域结构趋于合理。

—2—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升。

按照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评选标准,统一要求,严格考核,培养造就层次越来越高、人数越来越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队伍。

教师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

根据本区实际,促进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力求师资均衡配置,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星级教师评选细则管理办法

星级教师评选细则管理办法

星级教师评选细则管理办法一、综述星级教师评选是为了表彰教育系统中优秀的教师,倡导教学科研相结合,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而设立的,也是教师事业发展的一种激励机制。

本细则旨在明确星级教师评选的管理办法和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评选条件1.教师应具备任课教师资格证书,并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满五年。

2.品德良好,教学认真负责,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反映良好的教学成效。

3.对学生关心体贴,服务意识强,师道尊严,受到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4.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以教研为主要工作内容。

有一定的论文或专著发表,或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5.具备批改试卷和评估学生成绩的能力,并取得良好成绩。

6.参与学校和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且在培训中成绩优异。

三、评选程序1.评选对象的确定:学校按照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参评的教师对象,确保覆盖各个年级和学科。

2.评选申报:教师通过填写申请表格的方式参与评选,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科研成果、教学成绩等。

3.评审小组评审:学校组织评选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教务处负责人组成。

评审小组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申报材料,经过评议讨论,给予评分。

4.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需不少于七天。

公示期间,对教师评选结果进行公正、公平的接受公众监督。

5.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校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分情况,确定星级教师名单,并对评选结果进行确认。

6.颁奖和表彰:学校通过颁奖仪式、发放荣誉证书等方式,将评选结果予以表彰和证明。

四、评选要求1.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实施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效果。

2.教师应认真参与学习和研究,对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进行深入了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3.教师要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关心、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在遇到问题时提供帮助和指导。

教师考核方法与星级评定

教师考核方法与星级评定

教师考核方法与星级评定
教师星级评定标准:
1、本季度不参加师训考核或考核分数不及格不予晋级,三星级教师师训考核分数必须高于80分。

2、不服从教研安排,在该季度有旷工记录者不参与考核,两次旷工直接降级。

3、星级教师晋升为一星级教师考核分数必须超过75分,一星级教师若考核分数低于75分降为星级教师。

4、一星级教师晋升为二星级教师考核分数必须超过80分,二星级教师考核分数低于80分降为一星级。

5、二星级教师晋升为三星级教师考核分数必须超过85分,三星级教师考核分数低于85分降为二星级。

6、三星级教师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分数超过85分晋升为四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若两个季度连续考核分数低于85分降为三星级。

7、四星级教师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分数超过85分晋升为五星级教师,五星级教师若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分数低于85分降为四星级。

8、星级教师考核分数超过85分以上并经校长特批直接跳级为二星级。

9、三星以上教师若有一次分数低于75分直接降一级。

10、试用期教师考核分数若低于60分予以淘汰,转正后教师若低于60分予以淘汰。

注:星级教师责任:
1、实习教师必须参加所有新师培训、所有教学部安排的听课以及每周三小时的教研活动。

2、星级教师必须每周参与三小时教研活动。

3、一星级教师必须承担带新老师的任务并积极参与每周三小时教学研讨。

4、二星级教师必须能独立开发某门课程的培训教案,并能培训新教师、承担带新老师的任务并积极参与每周三小时教学研讨。

XXX中学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XXX中学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为促进中学星级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激发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我校特制定了XXX中学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评选目的1.激发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提升教学水平;2.培养并弘扬一批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风采,树立榜样;3.激发全校师生的学习热情,促进教育教学和发展。

二、评选对象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中学青年教师;2.教龄在10年以下的中学青年教师;3.在校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教学能力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1.校级初评:由学校教师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初选名单;2.校级复评:初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教学观摩和讲课展示,评选委员会评议并确定终选名单;3.校级公示:公示终选名单,接受师生监督;4.校级答辩:终选名单的教师进行答辩,教师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5.校级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四、评选标准根据青年教师综合素质评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业绩:以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教育教学和创新能力等为评定标准;2.职业素养:以教师职业道德、师德操守、教学态度等为评定标准;3.科研能力:以教育科研成果、学术研究能力等为评定标准;4.教育教学贡献:以教育教学服务、学科建设贡献等为评定标准;5.社会影响力:以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社会影响力、公益慈善等为评定标准。

五、奖励待遇1.一等奖:奖励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2.二等奖:奖励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3.三等奖: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4.优秀奖:奖励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评议评选结果公示7天,接受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评选委员会将重新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七、评选验收获奖教师将接受学校评定验收,并签署承诺书,做出未来发展规划,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和教学工作,为学校和学生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一、背景与目的教师是教育的中坚力量,青年教师是教育事业的希望和未来。

为了激励中学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中学星级青年教师评比方案。

通过评比,旨在早日发现、培养和嘉奖优秀的中学青年教师,推动教师成长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评比的范围和对象评比的范围为全国中学所有青年教师。

评比对象为持有相应教育教学岗位资格证书,并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至8年的青年教师。

三、评比的原则和依据1.公正公平原则:评比过程中,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一个青年教师在评比中都有平等的机会。

2.综合评价原则:评比过程中,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及教育实践等方面。

3.数据支持原则:评比过程中,重视教师的教学数据支持。

评委将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堂教学评价,以及学校的教学实绩等数据,进行评估。

四、评比过程和步骤1.报名阶段:评比开始前,公布评比通知,征集报名材料。

青年教师自愿报名,按规定提交个人简历、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学案例、教学视频等相关材料。

2.初步评审:由相关专家和评委进行初步评审,根据报名材料评估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初步确定入围名单。

3.教学实践考察:入围名单的青年教师将进行现场教学实践考察。

评委将参加教学活动,观察教学过程,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作风和业务能力。

4.终审评选:根据初步评审和教学实践考察结果,评委进行终审评选,确定星级青年教师的评选结果。

评委将根据评选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星级青年教师。

5.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评比结束后公示,并进行通报,公示期满后,视为评选结果正式生效。

五、评选标准和等级划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教育实践等方面。

星级青年教师按以下等级划分:1.一星级青年教师: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能力卓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显著,积极参与教育实践。

2.二星级青年教师:教学成绩优秀,教学能力较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明显,积极参与教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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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区教发〔2013〕20号
关于印发《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保育院,局直各单位:经研究决定,现将《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州区教育局
2013年9月22日
—1—
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教师的专业成长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我区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加快教师专业成长为重点,加强管理,统筹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提升我区教育质量、办负责任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广大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品质,科学的教育理念,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教师数量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学科、年龄、区域结构趋于合理。

—2—
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升。

按照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评选标准,统一要求,严格考核,培养造就层次越来越高、人数越来越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队伍。

教师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

根据本区实际,促进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力求师资均衡配置,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具体内容
(一)培养提升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结合我区中小学的实际,把教师分为普通教师、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四个层次,各学校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人手一袋,专人负责。

每学期,学校将教师业务专业情况收集归档、记载在案,每学年考核一次,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由教育局组成的考核委员会统一进行考核。

通过不断分层次培养,规范考核,实现教师专业成长呈阶梯状提升。

1.全体教师:全体教师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每年按教师专业成长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全体教师进行考核,重点培养新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提升。

2.星级教师: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对全体教师的量化考核结果,从在职在岗教师中评选推荐优秀教师为星级教师(控制在学校在职教师20%的比例范围内),区教育局进行审批。

3.学科带头人:对取得星级教师称号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
—3—
和量化考核结果,按省、市、区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推荐各层次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报相应层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名师:对已授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和量化考核结果,按市、区名师的评选条件,由区教师专业评审委员会推荐市、区名师候选人,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考核评比
1.考核对象
(1)全体教师;
(2)要求晋级的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

(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2.考核机构
(1)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区教育局各相关股室、局直单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专业教师为成员的考核委员会,按照各级别学科带头人及名师的评选要求推荐评选候选人,对已聘任的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进行考核。

(2)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教研组长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对学校全体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形式
分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时间在上半年),实行“分散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每年一考核、两年一评比”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

学年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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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任期考核由区教育局考核委员会统一考核,学校须认真完善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的相关原始材料(复印件须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4.考核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学校确立培养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挖掘教师潜能,努力发挥每一位教师主观能动作用,体现自我价值和教师工作成就感、幸福感。

(二)主体性原则。

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对照考核细则,积极创造条件,把教师自身的自主实践、创新发展活动看作教师专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分层发展的原则。

把教师分为普通教师、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四个层次,分层培养,阶梯状提升。

5.考核内容与要求(具体见《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守教学第一线,每学年任课时数达到学校规定的课时数,其中担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周课时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周课时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2。

学科带头人的任教课程还必须与原申报专业相符。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学年至少要进行1次公开教学。

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业务活动必须服从市、区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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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部门的统一安排,学校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每学年要承担区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研讲座)1次以上。

(4)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积极创建名师工作室,带领工作团队,深入教研,勇于教改。

(5)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应认真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两年内至少培养1名新教师成为业务骨干教师,同时有计划有目标指导1-2名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力争尽快把他们培养成为星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

(6)教师要积极参与课题实验或研究。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三年任期内,要作为主要承担者,开展1个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实验或研究;星级教师要积极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和课题实验与研究。

(7)每学年撰写1篇以上专业论文,并在区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专业委员会交流、获奖。

(8)主动参与进修学校、电教站等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加入吉州教研博客,积极开展网上培训、教研、交流,圆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不断提高自身专业业务水平。

(三)表彰奖励
根据《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相应等次,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区政府设立教育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名师、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者。

(各项荣誉称号取最高等次,不重复计算)
—6—
1.名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区级名师每人每月发放岗位津贴600元,续聘并有资格申报市级名师;市级名师每人每月发放津贴岗位600元(不含市政府奖励部分),且续聘并有资格申报更高一级名师。

2.学科带头人:考核结果为“合格”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发放学科带头人岗位津贴300元,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200元,区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100元;且续聘并有资格申报高一级学科带头人及名师。

3.星级教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发放每人每月星级教师岗位津贴50元;且有资格申报区级学科带头人。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星级教师、区级名师及区级学科带头人由区教育局取消称号、收回相关证书,市级名师及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含市级)由区教育局建议上级相应层次教育行政部门取消称号、收回相关证书。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岗位津贴并取消其名师、学科带头人或星级教师资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旷工、旷课等情形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犯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受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四、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吉州区教育局。

五、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附件:1.《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
—7—
2.《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学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吉州区教育局办公室2013年9月22日印发
—8—
备注:1.一学年评价一次,每个单项分值封顶。

“教研博客及工作室”由电教站考核,“讲座”“继续教育”由进修学校考核,其他由教研室、教育科、人事科考核。

2.论文:①人事局认定刊物才能得分;②国家级个人独著该项得满分,各级论文如是合作的按1、2、3作者得分。

(国家、省级按1分递减,市区级按0.5分递减)
课题:①要符合认定。

(课题基地办、教研所)②参与1、2、3名,按1分递减,第4名之后的酌情给分。

3.教研博客及工作室:完成“江西教育资源网”上传并通过资源5个(2分);完成“江西教育资源网”下载资源5个(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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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讲座:任何级别的教师在国家级培训教师一次4分、省级3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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