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决策听证会的程序设计
听证,让决策走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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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之 下 , 而 使 费 者 韵 知 情 权 得 从 肖
充 实 和 深 化
受到 了 种不 客忽视 的压 力 , 冯 飞 还 说 , 价 格 法 》 虽 然 早 就 规 《 定 . 定 公 用 事 业 价 格 公 益 性 服 务 价 制
价格听证 关系你我
铁 路 电 、 、 来 水 等 公 共 行 业 白 气 自 匀 价 格 调 整 关 系 百 姓 切 身 利 益 , 姓 对 价 百 格 的 关 注 从 来 没 有 像 今 天 这 样 强 烈 这 坎 . 路 票 价 听 证 , 费 者 反 响 铁 消 甚 为强 烈 。从去 年 I 2月 2 日 起 . 国 7 中
改 革 的 呼 声 越 来 越 高 而 在 改 革 的 过 程 中; 肖费 者 也 逐 渐 学 会 了 如 何 维 护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益 . 而 对 于 价 格 听 证 这 种 制 度 , 费者 也有 消 个掌 握运用 的过程 。
然垄 断经营 的 商 品 格等 政 府指 导 价 、
面 怎 样 等 等 , 需 要 很 好 地 设 计 : 从 消 都 费 者 角 度 来 看 , 依 法 维 权 意 识 本 身 也 其
有 一 个 不 断 走 向 成 熟 的 过 程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比 之 下 . 断 行 业 长 期 存 相 垄
在 的 弊 端 日益 凸 现 , 求 垄 断 行 业 进 行 要
) 肖费 者 协 会 负 责 铁 路 调 价 听 证 会 报 名
的 工 作 人 员便 开 始 在 接 电 话 、 收 传 真 、 打 开 电 子 邮 件 之 间 连 轴 转 , 天 都 有 全 每 国各 地 的 消 费 者 报 名 , 然 最 后 正 式 代 虽 表只 有 1 2人 ,旁 听 代 表 也 不 过 3 0人 , 短 短 5天 内 就 有 5 0多 ^ 登 记 在 册 。与 0 此 同 时 . 匡 各 地 的 消 费 者 协 会 也 在 紧 全 锣 密鼓 地 从 报 名 者 中寻 觅 最 佳 人 选 。从 工 人 、 民 、 关 干 部 到 律 师 、 体 户 农 机 个
价格政策法规-4_真题-无答案
价格政策法规-4(总分116,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在听证会参加人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 )。
A.五分之一 B.五分之二 C.三分之一 D.三分之二2. ( )年,我国开始实行新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
A.2003 B.2004 C.2005 D.20083. 判断一种商品或服务是否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应当以垄断程度、资源约束程度和( )为标准。
A.使用范围 B.重要程度 C.资源利用程度 D.服务需要程度4. 对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价格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 )价格主管部门实施。
A.县级 B.省级 C.市、县两级 D.省、市两级5. 农产品成本调查实行( )的管理体制。
A.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B.分级领导、统一负责C.统一领导、统一负责 D.分级领导、分级负责6. 下列关于定价目录的描述,正确的是( )。
A.定价目录明确规定了某种(类)商品和服务,在何地区(市场),以何种价格,由谁统一管理B.中央定价目录只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C.地方定价目录只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D.地方定价目录必须经过国务院的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布7. 根据电价改革方案,建立规范的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要分三步到位。
其中,第一步是按( )方式确定输配电价。
A.成本加收益 B.平均售电价格扣减平均购电价格C.价格上限制 D.收入上限制8.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下列不属于专家评审形式的是( )。
A.组建专家组评审 B.专家评审会评审C.有关专家分别提出评审意见 D.价格主管部门集体办公评审9. 不属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法规、规章的内容的是( )。
A.制止牟取暴利 B.禁止价格垄断C.制止价格欺诈 D.政府制定价格程序10.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电价改革的近期目标的是( )。
A.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机制B.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C.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D.优化销售电价结构11. ( )反映了生产者实际得到的收入。
价格听证会实施效果之反思
听证会 制度 向更加规 范化的方 向发展 。2 0 年 国家发 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 08 ( ) 一 行政过程民主化追求与最终决策价值化路向 改委修 订通过 的现 行 《 政府 制定价格 听证 办法 》,从
规范层面 而言 ,已经比较完 善 。但 听证会 的具体实 施
效果却并不理 想。
度 回归其本来的法律属性 ,也才能够对制度设计者 的理想预期 给 出现 实的合理 回应 。 关键词 :价格 听证会 中图分类号 ;F 2 76 民主决 策 行政程序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t4 — 6 S F( 0 0 0 — 0 卜0 4 1 t/ 2 1 )2 0 1 4
会” ,以至 社会 上普遍形 成 了 “ 听必涨 ”的印象 。 逢 的重 大行政决策 ,也完全 由少数人通过 不透 明的内部
制度实施 的实际效果 与制度 设计者 良好 初衷之 间的强 程 序 决定 。如果 说这 种 决策 过 程在 完 全 集 权化 和 信 烈反 差不 能不 引起 人们 的 白问和反 思。笔者 认为 ,这 息 相对 封 闭 的计 划经 济 时 期能 够 不 引起 较 大 的社会 种反差 的出现 与听证会 制度 本身 的先 天缺陷 与后天 不 矛盾 而持续存在 的话 ,随着 中央 计划经济 集权 的不断
价格听证 会制度 的建立是 中国社会追 求行政决策 民主 化理 想的最早 制度 反映 。在 该项制度建 立之前 ,
价 格 听 证 会本 来 是 一 个好 制 度 ,但 这样 的一 个 中国 的行 政过 程 普遍 存 在 少数 人 决策 和 不 透 明决策 好 制度 在 实际 执行 过 程 中却 被 民 间戏 称 作 了 “ 价 的 问题 。即使 对于如政 府制定 价格这样 事关全 民利益 涨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录引言- 1 -一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发展概况- 1 -二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2 -(一)听证主持人中立性不强- 2 -(二)听证会代表选择不合理- 3 -(三)听证会参加人中消费者的能力保障问题- 3 -(四)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4 -(五)价格听证会信息缺乏透明度- 4 -(六)中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公共决策听证程序规则。
- 5 -(七)听证笔录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5 -(八)价格听证会本身的定性问题- 5 -三、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完善对策与建议- 6 -(一)完善主持人制度- 6 -(二)健全听证代表制度- 6 -(三)加强消费者协会在价格听证中的作用- 7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 8 -(五)确立案卷排他性原则,明确听证笔录在价格听证中的法律效力- 8 -结束语- 9 -参考文献- 9 -浅谈我国价格听证制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价格听证制度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民主化、法制化的必然选择。
自1998年价格法实施以来,听证于民的理念、民主议政的机制正逐步形成。
由于价格听证机制设计的不完善,在政府价格决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本文旨在通过围绕着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基础上,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发展和完善此项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价格听证制度听证代表听证主持人信息公开引言价格听证制度又称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指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收费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请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程序制度,是价格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消费者直接参与定价的重要形式。
价格决策听证是行政民主的必然要求,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是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
他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价格决策行为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有利于价格决策走向民主化、公正化、科学化、法制化甚至高效化。
一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发展概况听证制度是个“舶来品”,他来源于西方国家,他最初仅在司法上运用,本意是在做出判决前应听取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问题与对策分析价格听证制度在中国的实施只有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但是在发展和完善上面还是取得了一些可嘉的成绩。
比如说:为政府行政机关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了政府行政行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确立合理的价格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加深了政府,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的理解和支持等。
目前,价格听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制度设计和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还有待于发展和完善。
主要分析了价格听证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发展和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对策与建议。
标签:价格听证;制度完善;缺陷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开始开放一些领域和行业的商品价格,同时政府将一些需要政府掌控,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控制权移交给了地方政府。
随之而来的是我国的物价指数开始上升,公用事业亏损的额度也逐渐增大,政府的财力难以补偿,所以地方政府就采用提高公用事业的价格这种方式以减轻国家财政补贴的压力。
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听证制度被引入我国。
1997年《价格法》中对听证程序的规定,标志着听证制度已经开始进入我国的公共决策领域。
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中国价格听证制度在法律上的首次体现。
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实施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标志着价格听证制度开始在中国执行。
价格听证制度在我国的运用,是以公民参与行政决策,行政决策程度的提高和民主法治的不断健全为基础的,增强了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使得价格决策能够更多的体现民意,对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积极的意义。
目前价格听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了实施和、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随着国家法制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政府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加快了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应用。
1 价格听证制度的涵义价格听证制度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及其重要的制度。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问题与改革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问题与改革摘要:价格听证制度是确保价格决策民主、科学、合理的重要程序制度。
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近几年在立法和实践层面都获得了很大发展,但在很多方面仍存在不足。
本文对价格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价格;听证;价格听证制度价格听证制度,又称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指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收费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请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程序制度,是价格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消费者直接参与定价的重要形式。
[1]价格决策听证是行政民主的必然要求,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是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
它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价格决策行为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有利于价格决策走向民主化、公开化、公正化、科学化、法制化甚至高效化。
一、我国价格听证制度主要问题的反思(一)价格听证适用范围存在漏洞原国家计委和国家发改委确立了一些需要听证的行业目录,各地方政府也各自确定了这样的目录。
但是目录采用列举的方式,难免有所漏洞,很多行业借此以公众要求听证的项目不在目录范围内予以推诿。
随着实践的发展,目录已经滞后于现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应当考虑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依法科学界定听证范围,以克服单由列举式所造成的漏洞。
(二)听证主持人中立性不强选任什么样的人作为价格听证的主持人对赢得公众对听证程序公正性的信心至关重要。
所以听证主持人要有一定的中立性,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但考察我国的《价格法》和《听证办法》可以发现,有关听证主持人的制度设计恰恰没有考虑“中立”的价值取向。
《价格法》第23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听证的主持人。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往往也是价格决策部门的成员,由于价格决策部门同时包含有企业主管部门,如此千丝万缕的“政企不分”的联系,使得主持人成为潜在的利益相关人,何以保障主持人的中立与独立?何以保障听证笔录这一理应作为价格决策依据的材料客观全面?其独立、公正的可能性就会令人怀疑。
C语言程序设计第4章 选择结构程序设计-2018
(x<0&&y<0&&z>=0)|| (x>=0&&y<0&&z<0)|| (x<0&&y>=0&&z<0)
(2) x和y中至少有一个小于z。
设x、y、z均为int型变量,则对应表达式为: (x<z)||(y<z)
注意
– 可等价于一条语句 – 可以嵌套使用
• 格式
{ <语句序列> { <语句序列> } <语句序列>
}
4.3.2 复合语句
• 【例4-2】迪士尼门票规定65周岁及以上的老 年人,平日票价为280元,高峰日票价为375元。
– 语句1为内嵌语句,只允许是一条语句,可以是简单的语句、复合 语句或者另一个if语句等
• 执行过程
– 先求解表达式
– 如果表达式的值为“真”,则执行语句1
– 否则,如果表达式的值为“假”,则什么都不做
4.3.2 复合语句
• 复合语句
– 用一对大括号将一组语句序列括起来,通常可以出现在允 许单条语句出现的地方
第4章 选择结构程序设计
目录
4.1 门票价格问题 4.2 条件的表示 4.3 单分支结构 4.4 双分支结构 4.5 多分支结构 4.6 综合案例 练习 4
问题
– 如果今天下雨,我就不去植物园 –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 同样一件衣服,京东、天猫、唯品会、
官网、实体店都有售,价格、送货时间、 品质保障、优惠方式等各不同,到底选 择买哪一家的呢 – 复杂决策问题
谈定价听证制度之完善
要求 , 责任不明确。《 听证办法》 在第
1 和第 2 6条 O条 中分 别 强 调 了定 价 机 关 向政 府 价 格 主 管部 门 以 及 价 格
主管部 门向听证会参加 人公开成本
监 审材料 的义 务 , 没 有 进 一步 强 调 但
开花、 迅猛 发展 的势头相 比, 仍然略 显不足。 不能过半的参加人 比例使得 相对弱势的消费者群体 无法真正使 自己的声音 占据上风 , 这种划一式的 规 定让我 们无法对一些关系 民生重 大利益的听证会结果产生有信心的 期待。
没 有具体 的责 任形 式 与之 对 应的 。 这 就 使 得相 关 企 业 或 定价 机 关 敢 于 铤 而 走险 , 在违 法成 本 极其 低 廉甚 至 根
格 听证办法> 以下简称《 ( 听证办 法》 )
开始付诸实施 , 原有的实施 6 年之久 的<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被废止 ,
是, 这些看点能否成为最终的亮点并 且推动定价 听证制度的完善, 是我们
面 对并 要 处理 好 的 问题 。
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这一
流 程设 计 从表 面上 看没 有 疏漏 , 但仔 细分 析 ,不难 发 现 其 中的 问题 所 在 :
关公众组织进行推荐 , 都不是消费者
本 监 审报 告应 该 由定 价 机 关提 交 给 政 府 价格 主 管部 门 , 由其 掌 握 。 听证
从权利行使的资格来看 , 消费者 参 加人的产生可以采取 自愿报名、 随
机 选 取 的方 式 , 可 以采 取 政府 价 格 也
者 比例 的限定、 对听证程序的充实完 善、 对听证后价格形成的机制规定等
管部 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 各方意
见 。在 听证 会举 行 过 程 中 , 价 机 关 定 要使 听证程序 合 法、 理 、 平 、 合 公 公
价格听证的制度性分析
消费者代表, 因为那样优惠面临新的问题) , 企业信息的 公布, 保证价 格听证程序的公正、 公平和公开, 最后听证结果的发布, 政府部门都要
制度, 在此之前,听证” “ 一词, 还只是行政学著述里的学术名词, 对于 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还是陌生的。在《 行政处罚法》 实施之后, 根据转
单” 分别由价格上限协议和服务成本协议构成, 价格上限协议是提供 一个固 定价格(当然价格也不是随便确定的) 的协议, 而服务成本协议 是根据成本加成的方法确定价格。按照张听竹的解释, 价格上限协议 将提供一种高强度的激励, 具有高效率的企业会选择这种协议;服务 成本协议将提供一种低强度的激励, 低效率的 企业将会选择这种协 议。在协议设计时要尽可能的将价格上限协议设计成使高效率(低成 本)企业利润尽可能的 “ 小。这样的合同 菜单在保证低效率企业愿意接 受并选择服务成本协议的同时,不会留给高效率的企业任何信息租 金。” (张听竹, 2000) 政府一消费者代表与企业。上文曾提到, 防止串谋的途径可通过 加强政府对于串谋行为的规制, 说到政府规制我们来看一下关系图中 政府这个部门 (此处不一定就是政府部门, 也可以是相应的监管机 构) 。 可以看到政府有两个箭头分别指向了消费者代表和企业。 本文作
进行监督。而且只能是作为一个监管者而不能凭借权力介人其中。
三、 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思考
制度是不完善的, 而且我们无法设计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 所以 任何制度都处于不断改善, 不断调整的过程之中,摸着石头过河”价 “ , 格听证制度也不例外, 也是处在不断的改进之中。本文作者认为我国
召开听证会的程序
召开听证会的程序听证会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和观点的场合,因此需要有一个公正、公开和透明的程序来确保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以下是召开听证会的程序:确定主题和目的:首先需要确定听证会的主题和目的,这通常是基于某个特定的问题或争议。
主题和目的的明确是后续程序的基础。
确定参与方:确定听证会的参与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等。
各方代表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各方的利益和观点。
制定议程:根据主题和目的,制定详细的议程,包括听证的时间、地点、议题、发言顺序等。
确保议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发布通知:通过适当的方式发布听证会通知,通知中应明确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和参与方的要求等信息。
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及时收到通知。
收集意见和建议:在听证会前,应收集各方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了解各方的观点和利益诉求。
这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实现。
安排听证会场所:选择适当的场所作为听证会场所,确保场所的设施和布置能够满足听证会的需求,如提供足够的座位、音响设备等。
组织听证会:在听证会当天,组织各方按照议程进行发言和交流。
主持人应确保发言的秩序和公正性,同时也要鼓励各方积极发言和交流。
记录和整理:对听证会的发言和交流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或报告。
会议纪要或报告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听证会的实际情况。
公布结果:将会议纪要或报告公布于众,以便各方了解听证会的讨论情况和结果。
公布结果时应注意及时性和透明度。
后续行动:根据听证会的结果,采取相应的后续行动。
这可能包括制定政策、修改法律法规、开展进一步的研究等。
确保后续行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召开听证会的程序,仅供参考,具体程序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价格听证工作总结
价格听证工作总结
价格听证是指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政策时,相关部门或机构举行听证会,邀请相
关利益相关方参与,就价格政策进行讨论和辩论的一种制度性程序。
价格听证工作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的重要环节。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价格听证工作,现在我将对这些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我们在价格听证工作中注重了广泛征求意见。
在制定价格政策之前,我
们通过多种途径,包括网络征集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行业协会代表等,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做不仅增加了听证的公开透明性,也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次,我们在价格听证工作中重视了公平公正。
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透明
地组织听证会,确保各方利益相关者都有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
我们还加强了对听证程序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一切形式的舞弊和不正当行为,保障了听证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最后,我们在价格听证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
通过听证会,我们成功解决了
一些行业内的价格纠纷和争议,促进了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和稳定。
听证会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使价格政策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社会公平正义。
总的来说,价格听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程序,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
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继续加强价格听证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为构建和谐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特色的听证制度
中国特色的听证制度摘要听证会,是迈向民主决策的第一步。
往小里说,它关系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往大里说,它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化的程度,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具体形式。
遗憾的是,听证会这样一件意义重大的事,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被广大群众所知晓,甚至被已知的人所漠视。
并且,目前中国听证制度也存在一些严重的不足。
因此,应该扩大行政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赋予听证会主持人以中立、客观的地位,保证听证活动公正、公平。
最重要的是,应该制定全国较为统一的听证程序,完善听证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本文从行政处罚听证、价格决策听证、立法听证三大方面,结合国外听证制度,对我国特色的听证制度予以阐述和剖析。
指出了中国听证制度的特色与特殊之处,对当前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和观点,并对完善听证制度提出了一些见解,给予了一些建议。
正文作为民主的产物“听证会”,近些年在中国的政治决策中频频亮相。
之所以建立这种制度,是为了在国家有关部门确定行政政策时(非紧急情况),能够最大程度听取民意,捍卫人民大众的利益,同时可以起到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的效果。
然而,随着制度的引进和发展,被赋予中国特色之后,本该是老百姓捍卫自己利益的工具却换来大多数人的排斥,甚至有些人还不知晓这种工具的存在。
所谓听证会是指权力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在做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听证制度是促进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支柱性制度,是现代制度所追求的公正性与民主性的集中表现[1]。
听证会起源于英国,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
这种制度后来从英国传到美国,美国又把它移植到立法和行政领域。
1946年,美国制定《联邦行政程序法》,规定听证程序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并第一次把听证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写进法律[2]。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模拟设计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模拟设计作者:李晓盼来源:《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 2019年第7期●北京通州区潞河中学李晓盼一、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一)指导思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里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阐述,明确了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二)理论依据1.戈夫曼角色理论认为每个社会个体都是社会角色的扮演者。
所以,模拟教学要从社会生活出发,让学生体验用角色身份来行事,从而培养学生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
2.情境认知理论认为知识存在于具体的、情境性的、可感知的活动之中,因此,教学要注重学习者的主体性,让学习者在真实情境中习得和应用知识,培养自主、合作与探究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体验式学习理论强调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事物,学习者参与学习过程,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从而在体验中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二、教学背景分析(一)教学内容高中思想政治必修2第一、二单元,涉及内容主要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权力行使等。
(二)学生情况高一学生学习热情高,求知欲强烈,思维上正处于从感性思维为主到抽象思维为主的过渡。
(三)教学方式小组合作,自主角色扮演,教师启发、引导思考。
(四)教学手段多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手段辅助。
三、教学目标(一)通过模拟听证会的筹备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我国的行政听证制度,以及相关法律常识。
(二)使学生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能力;理解价格听证程序中的法律价值,认同程序正义的法治思想。
(三)通过模拟活动的开展强化公民的宪法权利、义务意识,以权利制约权力,以制度约束权力等政治和法治观念;促进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等学科核心素养的形成。
政治生活第二课第二框 民主决策:做出最佳选择
高一政治生活教学案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高一政治生活教学案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152 1498. 我国“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编制出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十二五”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2010年11月提供了包括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直接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写信或发电子邮件、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参与方式。
指出上述材料中体现的我国公民直接参与“十二五”规划决策的方式及政治意义。
9. 政府决策设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假如你是某市物价部门的负责人,针对自来水公司提交的水价调整方案,组织一次价格听证会。
作为听证会的组织者,你应邀请哪些方面的代表参加听证会?分别说明理由。
班级:_________学号: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No.4——民主决策:做出最佳选择编写:赵长荣 时间:2013.3.1 使用时间:_________【预习案】【学习目标】懂得公民参与决策的民主形式,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等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知道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知识自主探究】一、两种不同的决策方式〖预习要求与提示〗结合以下说明,悦读必修二课本19页,完成教材上的探究问题。
1.漫画A 形象地说明了目前有些决策者在决策是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按照程序和规则进行决策,而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在决策是习惯封闭运作,不善于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公众对决策过程往往不知情,难以有效参与,同时,公众也缺乏参与决策的自觉性。
2.漫画B 强调,决策者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观念。
会员产品定价 听证流程
会员产品定价听证流程
会员产品定价听证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定价目标:确定会员产品的定价目标,例如利润最大化、市场份额最大化等。
2. 市场调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和价格敏感度等信息。
3. 确定成本:确定会员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如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和间接成本(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4. 定价策略:根据定价目标、市场调研和成本情况,制定定价策略。
常见的定价策略包括市场导向定价、成本导向定价、竞争导向定价等。
5. 定价模型:建立定价模型,根据市场需求曲线、成本曲线等因素,计算出不同价格下的销售量和利润。
6. 制定初始价格:根据定价模型的计算结果,制定初始价格。
7. 定价调整:根据市场反馈和竞争情况,对初始价格进行调整。
可以通过市场试验、价格优惠等方式来确定最终的定价。
8. 听证程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听证程序,以
便向相关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和建议。
听证程序可以包括公开听证会、书面意见征集等。
9. 定价决策:根据听证程序的结果和其他相关因素,最终确定会员产品的定价。
10. 定价实施:将最终定价方案实施到市场中,监测市场反馈和销售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定价调整。
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工作总结
将清理规范后的收费项目清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公示制度完善
制定并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 容、方式和时间等要求。
VS
公示执行情况
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确保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公开透明。
收费监督检查与问题整改
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相关 单位收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价格服务不断优化 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加强价格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 了群众对价格政策的认知度和满 意度。
收费管理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加大收费公 示和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了收费 行为。
成本调查和监审深入推进 加强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为政 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
经验教训分享
加强沟通协调
价格改革与政策制定
价格改革进展
01
放开价格管制
取消了一批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 价,放开了市场竞争,价格形成 更加市场化。
02
推进价格形成机制 改革
完善了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了对 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防止价 格异常波动。
03
优化价格结构
调整了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结 构,更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 和成本变化。
社会反响积极
价格改革和政策制定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认为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效果评估良好
通过对价格改革和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认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市场价格更加合理、稳定,民生保 障水平得到提高。
04
收费管理与监督检查
收费项目清理规范
清理规范工作成果
全面梳理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听证会方案
听证会方案
目录
1. 重要性
1.1 法庭程序中的作用
1.1.1 保障听证公正性
1.1.2 确保各方有机会陈述观点
2. 流程
2.1 召集听证会
2.1.1 通知相关各方参与
2.1.2 安排听证会时间地点
2.2 开展听证会
2.2.1 主持人介绍听证程序
2.2.2 听取证人证词和各方声明
2.3 结束听证会
2.3.1 总结并宣布听证结果
2.3.2 维护听证会记录
3. 要素
3.1 证人证词
3.1.1 重点回答问题
3.1.2 避免偏颇陈述
3.2 各方陈述
3.2.1 清晰明了表达观点
3.2.2 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3.3 证据调查
3.3.1 收集各方提交证据
3.3.2 审查证据真实性
重要性
听证会在法庭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先,通过听证会
的进行,可以保障听证的公正性,并且确保各方在听证会上有充分的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从而使裁决更加客观和准确。
流程
在进行听证会时,首先需要召集相关各方参与,并通知他们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然后,在听证会开始时,主持人会介绍听证程序,然后听取证人的证词以及各方的声明。
最后,在听证会结束时,主持人会总结并宣布听证结果,并维护好听证会的记录。
要素
在听证会过程中,证人的证词至关重要,需要重点回答问题并避免偏颇陈述。
各方的陈述也需要清晰明了地表达观点,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此外,证据调查也是听证会的重要要素,需要收集各方提交的证据并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通过以上要素的合理运用,听证会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公正审判的实现。
购买决策的课程设计
购买决策的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学生能够理解购买决策的基本概念,掌握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主要因素。
2. 学生能够描述并分析不同类型的购买决策过程。
3. 学生能够掌握并运用评价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功能等方面的方法。
技能目标:1. 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一次购买决策过程。
2. 学生能够通过小组合作,分析并解决购买决策中遇到的问题。
3. 学生能够运用批判性思维,对购买决策过程中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培养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学会合理消费,避免盲目跟风。
2.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消费者责任感,关注商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
3. 培养学生在面对消费决策时,具备独立思考、自主选择的能力。
课程性质:本课程为市场营销基础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购买决策的基本知识,培养其消费决策能力。
学生特点:六年级学生已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对消费话题较为感兴趣。
教学要求:教师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实践操作能力。
同时,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
在教学过程中,将课程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学习成果,便于教学设计和评估。
二、教学内容1. 购买决策的基本概念- 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 影响购买决策的主要因素2. 购买决策的类型- 程序化购买决策- 非程序化购买决策- 新产品购买决策3. 购买决策过程- 需求识别- 信息搜索- 评估与选择- 购买行为- 购后行为4. 商品和服务的评价方法- 质量评价- 价格评价- 功能评价- 售后服务评价5.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分析实际购买案例,了解购买决策过程- 小组合作,完成一次购买决策实践操作教学内容依据课程目标,结合教材相关章节,制定以下教学大纲:第1课时:购买决策的基本概念及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第2课时:影响购买决策的主要因素第3课时:购买决策的类型第4课时:购买决策过程第5课时:商品和服务的评价方法第6课时: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关注学生的理解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能够运用到实际购买场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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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田会的程序设计价格决策听证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实行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
这项制度由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肯定。
《价格法》在“政府的定价行为”一章中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可见,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的主体、听证的商品价格范围、听证意见的对象以及听证的根本目的,都已具备了法律依据。
这就告诉我们,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已不是“要不要”实行的问题,而是“如何”组织实施、坚持依法管价的问题。
因此,贯彻落实《价格法》,坚持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是新形势下科学管价、依法治价,适应市场经济形势需要而必须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我国,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尚处于初始阶段,经验还不是那么丰富,还需要我们继续实践、探索、总结、提高。
一、价格听证委员会的设立、要求及应遵循的原则。
首先,要成立价格听证委员会。
政府物价部门是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决策机关,价格决策听证会应由政府物价部门主持,还要征求企业家、专家及消费者的意见,借助一批“高参”作用,促使价格决策增强透明度,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这是在价格听证会基础上调定价格区别于计划价格体制下政府调定价格的根本点。
因此,为加强价格决策听证会的组织领导,必须以政府物价部门为主,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群本,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代表,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业单位主管部门代表,经济、技术专家学者代表以及申请调定价的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价格决策听证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能只是选定政府物价部门的业务领导骨干,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否则,就容易使价格听证会流于形式,变为政府物价部门唱的“独角戏”,失去价格听证会的本意。
同时,该委员会成员可分为两种,绝大多数代表相对固定,少数代表视申请调定价格的单位临时聘请,以保证听证会成员的代表性。
其次,要对价格听证会成员提出严格要求。
价格听证是政府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决策的一道程序。
听证会形成的意见虽然不是价格的最后敲定,但却是影响政府进行价格决策的决定性参考因素之一。
而要确保听证会意见的科学性、可行性、可靠性、合理性,关键取决于听证会成员素质水平的高低。
听证委员会应是政府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决策的“智囊团”。
这就要求参加听证会的成员,要有一定的业务基础知识,熟悉调定价商品的主要情况;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有关的价格政策以及调定价基本原则;还要有对国家、企业和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热心公共事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这样,才能保证听证会质量,为价格决策提供可行性的参考意见。
再者,要明确价格决策听证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价格听证的目的是使政府的定价行为建立在群众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使价格的调整更科学、合理,既反映供求情况,符合价值规律,又能适应企业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保持市场秩序和物价水平的相对稳定。
因此,价格决策听证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听证在先原则。
过去对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制定与调整,都是政府物价部门“独家”实行“审批制”,基本上没有消费者制约方的参与,价格决策失误现象难免。
建立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后,可防止价格决策失误现象的发生。
因此,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建立之后,凡是规定需听证后才能进行价格决策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调整,必须坚持“听证在先”原则;否则,价格调整方案不予审批。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这一原则是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的核心,它使政府定价行为由“封闭”变为“透明”,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只有定价成本公开测算,价格原则公开确定,审定价格程序公开参与,让调价的承受方讲话,让调价的受益方申诉理由,让调定价的决策方(政府物价部门)讲明政策,对调定价方案实行“三堂会审”,才能促使价格决策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是坚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原则。
听证中,由于各方利益不同,所站角度不同,“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现象不可避免。
听证委员会要善于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即使是反对意见也应当记录在案,并对各种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形成供决策者参考的“主导性”意见,必要时要对其它意见作出有理有据的政策性解释工作。
四是坚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政府物价部门作为调价方案的最终决策者,在听证的基础上,应坚持原则,主持公道,使价格调整方案的出台能够做到:一则符合价值规律,反映市场供求情况,满足企业市场竞争的需要;二则符合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有利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三则适应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赢得群35《发展论坛》年第期市场分析199810众的理解和真心实意的拥护。
二、价格听证会的程序设计及具体操作事项。
完整的价格决策听证会应包括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的组织工作。
第一阶段:价格听证会前的准备工作。
会前大量的准备工作是开好价格听证会的基础。
紧扣听证会的主要议题,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提出申请。
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或收费项目,准备调定价格(或收费)的部门或企业首先要向物价部门提出调定价的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1)该企业的基本概况、生产经营现状及成本、费用等情况;(2)申请调定价格的政策依据和理由;(3)该项目全国的市场价格(收费)水平及供求状况;(4)拟申请的调价幅度及出台时间。
二是拿出初审意见。
对企业提出的调定价申请,政府物价部门要进行研究,首先决定是否需要听证。
如果认为需要听证,就应对调定价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要分析企业报的资料、数据等情况是否具有可靠性、真实性,还需要补充哪些必要的材料;要了解国家对该项商品价格或收费的政策及有关规定;要分析调定价对省(市、区)财政收支的影响、对企业用户的成本费用影响以及对居民生活支出情况影响,分析调定价格(或收费)方案的可行性程序;要分析该项目调定价幅度是否科学,对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以及相关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是否合理,与邻近省(区)价格(收费)水平是否衔接等等。
由此找出矛盾的焦点,确定价格听证会的主要议题,以便在听证会上集中征询各方意见。
三是深入调查。
围绕价格听证会要解决的主要议题,政府物价部门须派员深入申请调定价格的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尤其要到同级成本调查队了解该企业及同行业有关成本、费用等资料,了解其市场供求等情况。
该企业和成本调查队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因为成本、费用是调定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必须实事求是,不能虚假、谎报。
政府物价部门只有把握第一手真实的成本、费用资料,才能补充、完善初审意见,保证听证会上的解难答疑,做好有关的政策性解释工作。
四是发出听证会通知。
包括听证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听证的主要内容等等。
为接受舆论监督,加强新闻宣传,一般要通知新闻单位参加听证。
第二阶段:价格听证会的组织程序。
听证会程序主要包括:(1)由会议主持人简要说明听证会议题、目的、要求,宣读听证会纪律,以保证听证会井然有序,顺利进行;(2)申请调价的部门或企业向听证会汇报调价申请,讲明调价的理由;(3)政府物价部门有关业务处室的主办人员介绍有关价格政策以及对调价的初审意见;(4)与会各方代表对部门或企业提出的调价申请和物价部门的初审意见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5)物价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听证会记录,并将之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听证会主导性意见,作为调定价的参考依据;(6)主导性意见应及时向听证会代表反馈,反复征求代表意见。
第三阶段:价格听证会后的决策实施。
政府物价部门在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价格政策,确定最终调价方案,以正式文件颁布执行;必须上报省政府或上级物价部门审批的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应将汇总后的拟出台方案及听证会情况一并上报,经批准后发文执行。
三、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价格决策听证会召开的时机选择问题。
当行业部门或企业提出调定价申请,政府物价部门提出初审意见之后,就应明确是否需要进行价格听证的问题。
如果政府物价部门决定必须进行价格听证而且认为调价方案也应出台,那么就应考虑听证会召开的时机选择问题。
价格听证会与价格调整方案出台的时机间隔不宜过长。
因为通过听证会,人们对价格调整方案已有所了解,因而社会对政府物价部门的决策结果比较关注。
听证会之后,物价部门迅速决策,价格调整方案及时出台,有利于消除社会上一些不必要的误解,也有利于价格调整方案的贯彻执行。
即使听证会后,价格调整方案被否决,或暂缓出台,也应及时将意见告之听证会代表,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人们的理解、支持。
第二,关于价格听证会意见的作用问题。
有的认为价格听证会形成的意见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政府物价部门应予采纳,否则就是对听证会意见的“不尊重”,就是未顺应“民意”。
其实,这是误解。
要清楚,价格听证会意见不等于政府物价部门的决策权。
按照《价格法》赋予政府物价部门的职责权限,政府指导价的最终决策权属于各级政府物价部门,价格听证会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目的是对价格调整方案“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促使政府物价部门进行正确的价格决策,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现象的发生。
听证会意见代替不了政府物价部门的价格决策权,它对物价部门的最终调定价行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重要作用只在于供物价部门决策时参考,以吸收、采纳其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的建议,促使价格决策更能适应市场价格形势的需要。
第三,关于哪一级政府物价部门可以实行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的问题。
因为价格改革以来,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自行调节,企业享有调定价自主权;需要进行价格听证的主要是指省、地(市)级政府物价部门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度与调整。
就目前情况看,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管理,其定调价权限基本上都集中在省一级(或中央)政府物价部门,地(市)级政府物价部门其定调价权已寥寥无几,县(市、区)级政府物价部门的定调价权限基本上没有。
所以,按照价格管理权限,需要进行价格决策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应由省级政府物价部门组织;只有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因省级政府物价部门授权地(市)级政府物价部门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地(市)级政府物价部门才有可能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对我们来讲,还是个新事物,虽已有了法律依据,但经验仍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