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需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分为三级,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地区级(设区的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直辖市分为二级,即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依照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日起实施的配套文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有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医疗事故,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做鉴定时,可直接由医学会组织专家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鉴定的一方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一般是卫生局医政处)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政处审核后认为需要做鉴定的就移交医学会;另外,法院可直接将案件中涉及的医疗事故争议委托医学会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范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范例陈述人(患方):孙春,女,1981年12月22日生,汉族代理律师:高西宁,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医疗机构:西安市山中医院,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院长。
孙春诉西安市山中医院医疗纠纷案,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被告西安市山中医院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患方就本案作以下陈述。
XX年8月23日,患者孙春以孕39周到西安市山中医院住院生产。
在产前检查报告为胎儿脐绕颈、缺氧、胎心率120次/分等胎儿宫内窘迫症状的情况下,山中医院未履行如实向患者告知义务,刻意隐瞒了在这种已出现的特定情况下阴道产对胎儿的巨大风险,拒绝产妇剖宫产的合理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已明显出现异常监护结果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导致胎儿重度窒息、颅内出血并脑疝、缺血缺氧性脑病(重度)等,于出生后10小时死亡。
陈述人认为:一、山中医院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对已明显出现的特殊病情及其特定风险未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构成明显过错。
患者孙春为大龄初产妇,早在XX年6月16日,山中医院在为患者孙春的B超检查中就已检查出胎儿脐绕颈。
此后,这种情况一直未能消除。
至临产前三天的8月20日,检查报告仍为胎儿脐绕颈、缺氧、胎心率120次/分等胎儿宫内窘迫症状,门诊也曾给产妇进行了三天的吸氧。
但在8月23日宫缩开始后住进医院待产时,接生医生明知上述情况,却刻意隐瞒了在这种已出现的特定情况下阴道产对胎儿的巨大风险和不利后果,未如实履行向患者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具有明显过错。
二、山中医院剥夺患者对分娩方式的选择权,拒绝患者实施剖宫产的正当合理的要求,对造成新生儿死亡负有过失。
在产妇孙春进入产房后,产妇及其家属一再要求实施剖宫产,但均遭到接生医生的拒绝。
在胎儿脐绕颈、宫内窘迫状况下,接生医生理应预见到阴道产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理应懂得分娩方式的选择对胎儿的重要影响,理应放宽剖宫产指证,尤其是理应尊重产妇及其家属要求剖宫产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患者:刘锦涛医方:湛江市霞山区妇幼保健院陈述人:母:白云美,父:刘春林一、简要事故和治疗经过:患者刘锦涛2016年7月12日01点25分在霞山妇幼保健医院出生,当时接生医生邓秋媚把孩子抱给我看说是男孩,我说好。
当时我特意留意了孩子的腿,他的双腿活动灵活,哇哇的哭声,双眼自然转动都很正常。
医生给小孩量身高、称体重,做体检查,说一切都正常。
还把小孩带出去给我老公看了。
医生说一切都好,我特别高兴。
小孩平平安安比什么都好,我和儿子还在产房观察了两个钟头,4点多钟才转入住院部。
12日早上医生来查房,9点多护士抱宝宝出去洗澡按摩,下午3点到4点又抱出去洗澡。
晚上我老公来了后,我还是担心之前胎检说小孩的腿有点弯曲,发育不好。
我们就打开尿片再看看,看到他的腿好好地不弯。
他的双腿活动都很好,当时我和老公都好高兴。
7月13日早上医生护士查房,然后抱宝宝出去洗澡、游泳、按摩、下午也一样。
晚上我给小孩换尿片时一动他就哭得很厉害。
我一看他的腿有点肿,当时我叫我老公看。
7月14日,早上医生护士又来查房,然后抱宝宝去洗澡、游泳、按摩,回来后,我又看了小孩的腿,发现越肿越大。
过了一会儿,医生又来抱小孩去做全身检查。
从医生的表情看,我觉得有点不对。
下午我妈妈来医院,我就给她说小孩的腿有点问题。
她当时看了说怎么肿这么大。
3点多护士又来抱小孩去洗澡、游泳、按摩。
我叫我妈跟去看看,她回来说小孩洗澡时哭的好厉害。
当时我们都觉得小孩腿不对。
决定出院前拍片看看。
15日早上就叫来医生拍片,结果一看小孩的腿断了。
我妈就去办出院手续。
开始医生不给办,我妈说我们要回老家去给小孩治腿。
医生问我妈,你们坐什么车回去,坐火车要好几天会误了宝宝的治疗时间。
我妈说坐飞机回去,他们说宝宝没出生证坐不了飞机。
医院办出生证要一个月才能拿到。
我妈说小孩在你们医院出的事,你们医院是有责任的。
医院办公室主任马上就叫我妈去拿我老公的身份证,找人给我们办出生证。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一、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范文
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范文说明:患者,陈述人,医疗机构,之后叙述医疗事故,具体详细叙述出以下几点1、其医务人员资质问题。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不当抢救治疗措施不力,构成明显过错。
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治疗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
4、对于急诊危重病人医院方没有尽到保护和风险告之的义务。
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相应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
当然,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就必须要提供陈述书。
下面,小编带来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范文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患者:王*,男,27岁。
陈述人:***,患者王*的母亲。
医疗机构:中国********医院。
2007年8月24是晚11时左右,王*因鼻子出血不止到中国********医院总院就诊。
当时挂的是急诊,并明确告诉急诊医生,自己患有血友病。
经过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两天两夜50多个小时的治疗后。
王*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对于这个结果,我们无法接受,同时给我们家属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因为王*正值壮年血气方刚,年轻力壮。
在血友病患者中是属于最轻的一种,从小就在这家医院治疗,所以对这家医院是十分信赖的。
像这样的轻微出血从小到大已经发生过几次了,从来没有危及过生命,没想到这次轻微的鼻子出血却被夺去了生命。
因此对这次院方的医疗行为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我们认为患者王*的死亡就是一起医疗事故造成的,因此陈述人对此次鉴定做如下陈述。
▲1、其医务人员资质问题。
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超范围行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医疗事故在现实⽣活中并不陌⽣,出现医疗事故的纠纷就需要对医疗事故进⾏技术鉴别,以确定造成事故的原因。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出具后就需要对鉴定书进⾏陈述。
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怎样写?下⾯由店铺⼩编为各位读者进⾏分析解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怎样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范本患者:王某某。
⼥,⼥,汉族,1968年9⽉5⽇⽣,通化市⼈,住通化市⽼站街站前委五组。
tt药业有限公司职⼯。
医疗机构:tt市第三⼈民医院(原铁路医院)鉴定申请⼈对申请鉴定事项陈述如下:⼀、事实经过xxxx年x⽉x⽇患者王某某因有两颗下⽛缺失到tt市第三⼈民医院⽛科门诊求诊并要求镶复,咨询委员会医⽣何*⽣因认识王某某,就直接施治,并建议王某某镶装烤瓷⽛。
基于对医⽣的信任,王某某同意对缺失的⽛齿镶装烤瓷⽛。
但医⽣何*⽣对王某某做镶装前磨削术时竟然对王某某施⾏全⼝⽛齿进⾏磨削。
由于当时王某某已经被注射了⿇醉药,所以王某某对全⼝⽛齿被磨削并不知情。
因何*⽣不具有全⼝镶装的技术,在对王某某注射了⿇醉药后的全⼝⽛齿进⾏削磨时,致使王某某⼗余颗⽛齿神经被磨露。
由于何*⽣对王某某隐瞒了镶装⼀两颗⽛齿不需要全⼝磨削的医疗技术要求,并对王某某隐瞒了齿神经已经裸露的病情,致使王某某在实际镶装烤瓷⽛后,⽆法咬合。
再加上何*⽣在镶装义齿时操作技术不当,导致边缘密合不良、填充物不全、根管⽋充,致使王某某镶装烤瓷⽛后形成全冠重症⽛龈炎。
因⽛龈红肿、神经裸露,⽆法咬合,疼痛难忍,导致严重营养不良。
其⾝体上和精神上遭受了极⼤痛苦。
王某某在发现⾃⼰的⽛齿经施治后遭到了严重破坏,便与第三医院交涉。
xxxx年x⽉x⽇何*⽣为王某某补记了门诊⼿册。
当时第三医院不仅承认了⾃⼰的施治错误,⽽且也同意由何*⽣承担转诊治疗的责任。
经第三医院安排,王某某由何*⽣陪同到吉⼤⼝腔医院诊治,经吉⼤⼝腔医院专家诊断,需要对全⼝⽛齿系统治疗后才能考虑镶复。
何*⽣在得知⾃⼰对王某某的施治造成了严重伤害后果并且吉⼤⼝腔医院的治疗费⽤⾼达数万元时,便要求王某某回tt市⼝腔医院治疗,并承诺⼀定能够治好。
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步骤
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步骤一、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步骤(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须回避的专家组成员本报8月15日曾作报道)。
(三)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主要有哪些呢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试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试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鉴定人员需要收集医疗事故发生时的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病历、医学影像资料、化验报告、手术记录等。
同时,鉴定人员还需要了解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医护人员的操作过程等。
2. 分析证据:鉴定人员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了解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医疗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医疗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医护人员是否存在失职行为等。
3. 寻找原因:鉴定人员需要从证据中寻找医疗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找出医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技术性缺陷、人为失误等因素。
4. 提出结论:鉴定人员需要根据分析的结果作出鉴定结论,包括医疗事故的性质、责任的划分、受害方的权益等。
同时,在鉴定结论中,鉴定人员还需要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帮助医疗机构改善医疗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可能会因具体的案件而略有不同,比如会根据不同的鉴定需求、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因素进行调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第五条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
医学会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符合前款(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患方:王**,男,**岁医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医院陈述人:一、简要治疗经过:患者2006年9月22日以“胃镜检查发现胃粘膜下包块2周”为主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胃底间质瘤2、十二指肠球部溃疡3、肝多发囊肿。
于同年10月19日行手术治疗,拟手术名称为:剖腹探查术、根治性胃大部切除术。
麻醉方式为:全麻。
手术8:30开始,13:00结束,历时五个半小时,实际手术名称为:剖腹探查术、部分胃切除术、脾切除。
术后诊断:1、胃间质细胞瘤2、肝囊肿二、关于医方存在的违法及过错:(1)术前准备不充分,术中违反操作常规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本案医方作为大型的、三甲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完全有责任、有条件、有能力、也有义务按照医疗护理常规进行操作,使病人得到正确的、适当的诊治,同时应在现行医学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尽可能的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根据解剖学,脾脏质地较脆,通过脾胃、脾结肠、脾膈和脾肾韧带等固定于左上腹部,在胃切除术操作过程中,这些韧带传导拉力,如果术中不注意保护,易造成脾撕裂伤。
所以术者动作应轻柔,助手拉钩的位置、拉力要适当。
在本案中,被告显然未尽充分的、必要的注意义务,从术前小结及手术同意书中可以看出,医方没有对术中可能发生的脾损伤的后果进行充分预见并采取有效的避免措施,即在这两份文件中对脾损伤的可能无任何描述。
由此可以说明医方在术中没有采取相应手段对脾脏以保护,从而发生了脾脏损伤。
(2)医方没有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并刻意隐瞒脾脏切除事实《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
3、召开听证会。
4、综合分析。
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
医疗损害鉴定又可以叫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主要是对医疗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患者作出的伤残鉴定,有自己的鉴定流程,同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
那么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有需要哪些材料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一)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其实医疗损害鉴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
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我律所有专业的主任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4、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看似一个简单的过程,当中要求患者不仅懂医而且懂法,对于其认为医院存在的过错提出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医学依据,这对患者而言难上加难。
(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51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委托方:XXX医院被鉴定方:XXX医生鉴定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一、鉴定事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赴被鉴定方所在医院进行现场勘查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结合有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标准,就下列鉴定事项进行鉴定:1. 事件经过及背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XXX医院于XXXX年XX月XX日收治了患者XXX,患者主诉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被鉴定方XXX 医生为该患者进行了XXXX手术。
然而,术后患者病情持续恶化,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2. 技术问题鉴定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资料分析,鉴定委员会得出以下结论:(1) 术前评估不充分:被鉴定方在进行手术操作前未进行全面细致的术前评估,未能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和相关检查结果,导致对手术风险的判断不准确。
(2) 手术操作失误:根据相关术后记录和手术室监控录像显示,被鉴定方在手术操作中存在严重的技术失误。
操作过程中,被鉴定方未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忽视了术中导航及监测指标,如手术钻孔的位置选择不当、植入物尺寸选择错误等,导致手术结果不理想和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二、鉴定结论根据对事故事件的鉴定,鉴定委员会得出以下结论:1. 被鉴定方在术前评估不充分的情况下进行手术操作,且操作中存在严重失误,违反了相关的医疗规范和操作要求。
2. 被鉴定方的错误操作直接导致了患者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和病情加重,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三、鉴定建议根据对事故事件的鉴定,鉴定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医生的术前评估:医生在手术前应进行全面细致的患者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避免术前评估不充分引发的手术风险。
2. 提高医生的技术水平: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医生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规范,减少手术操作失误的发生。
3.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术中和术后操作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事故,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四、鉴定依据1. 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一)患方提交材料: 1、患者身份证;2、患方陈述;3、代理人委托书;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二)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3、医方答辩;4、医方代理委托书。
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申请事故伤残的鉴定。
那如果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方需要提交哪些具体的材料?这是很多受害者都不知道的问题,现在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需要的具体材料。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书范文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书范文尊敬的鉴定委员会:我是某医院的患者王某某,因为遭受了一起医疗事故,对此我深感痛心和困惑。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特此向贵鉴定委员会提交技术鉴定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估和解决。
事发经过如下:今年某月某日,我因为身体不适前往某医院就诊,经过医生初步检查后,被诊断为患有某疾病,医生建议我进行手术治疗。
在手术前,医生向我介绍了手术的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并表示手术风险较低。
在医生的建议下,我同意接受手术治疗。
然而,手术后的恢复过程并不如预期。
我出现了严重的术后并发症,包括剧烈疼痛、高烧、感染等。
我被迫再次进行手术,以解决这些并发症。
经过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我才勉强恢复了健康。
对于这次医疗事故,我深感痛苦和委屈。
我相信这起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医疗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致。
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维护自身权益,我特向贵鉴定委员会提交以下申请:一、鉴定目的:通过技术鉴定,查明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为我维权提供依据。
二、鉴定要求:1. 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分析。
2. 对手术过程中使用的设备、药物等进行检测和评估。
3. 对医生的操作过程进行评估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技术失误。
4. 对医院的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管理缺陷。
三、鉴定材料:1. 医疗记录:包括就诊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2. 治疗方案和手术方案。
3. 医生的资质证明和相关培训记录。
4. 相关药物、设备的购买记录和质检报告。
5. 其他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鉴定程序:1. 由贵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2. 专家组进行现场勘查,对医院设备、手术室等进行检测和评估。
3. 对鉴定材料进行仔细研究和分析。
4. 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5. 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报告。
五、鉴定结果的利用:1. 鉴定结果将作为我维权的重要依据,用于与医院进行协商和谈判。
2. 如有必要,将鉴定结果提交给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以维护自身权益。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范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范例陈述人(患方):孙春,女,19XX年12月22日生,汉族代理律师:高西宁,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医疗机构:西安市山中医院,住所地:____*法定代表人:__*,职务:院长。
孙春诉西安市山中医院医疗纠纷案,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被告西安市山中医院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患方就本案作以下陈述。
20__年8月23日,患者孙春以孕39周到西安市山中医院住院生产。
在产前检查报告为胎儿脐绕颈、缺氧、胎心率120次/分等胎儿宫内窘迫症状的情况下,山中医院未履行如实向患者告知义务,刻意隐瞒了在这种已出现的特定情况下阴道产对胎儿的巨大风险,拒绝产妇剖宫产的合理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已明显出现异常监护结果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导致胎儿重度窒息、颅内出血并脑疝、缺血缺氧性脑病(重度)等,于出生后10小时死亡。
陈述人认为:一、山中医院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对已明显出现的特殊病情及其特定风险未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构成明显过错。
患者孙春为大龄初产妇,早在20__年6月16日,山中医院在为患者孙春的b超检查中就已检查出胎儿脐绕颈。
此后,这种情况一直未能消除。
至临产前三天的8月20日,检查报告仍为胎儿脐绕颈、缺氧、胎心率120次/分等胎儿宫内窘迫症状,门诊也曾给产妇进行了三天的吸氧。
但在8月23日宫缩开始后住进医院待产时,接生医生明知上述情况,却刻意隐瞒了在这种已出现的特定情况下阴道产对胎儿的巨大风险和不利后果,未如实履行向患者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具有明显过错。
二、山中医院剥夺患者对分娩方式的选择权,拒绝患者实施剖宫产的正当合理的要求,对造成新生儿死亡负有过失。
在产妇孙春进入产房后,产妇及其家属一再要求实施剖宫产,但均遭到接生医生的拒绝。
在胎儿脐绕颈、宫内窘迫状况下,接生医生理应预见到阴道产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理应懂得分娩方式的选择对胎儿的重要影响,理应放宽剖宫产指证,尤其是理应尊重产妇及其家属要求剖宫产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发⽣医疗纠纷的,双⽅当事⼈最好及时申请医疗鉴定,这样可以化解争议,如果双⽅当事⼈要申请鉴定的,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的,并且需要缴纳鉴定费⽤。
那么,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先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组织进⾏鉴定,医鉴办收到委托书后进⾏受理,领取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当事⼈共同委托;卫⽣⾏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及卫⽣⾏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双⽅当事⼈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术同意书、⼿术及⿇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物品和⾎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可以可⾃⾏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另外:如果单⽅申请⼫体解剖,必须向卫⽣局提交书⾯申请书并附和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填写⼫体解剖申请和⼫体解剖知情同意书,卫⽣局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解剖(郑州市卫⽣局规定的是郑州市三院和省⼈民医院)。
双⽅也可以直接委托进⾏⼫体解剖。
医学会对以下医疗事故争议不予受理:1、当事⼈⼀⽅提出鉴定申请的;2、已由当事⼈协商解决的;3、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4、已经⼈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的;5、除受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外,任何⼀⽅当事⼈已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6、因⾮法⾏医使患者⾝体健康受到损害的;7、同⼀医疗事故争议已经同级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
医疗事故患方陈述材料范文(汇总19篇)
医疗事故患方陈述材料范文篇1通过对深圳市某医院20xx年6月到20xx年6月3年间的87例医患纠纷案例进行逐一的分析,然后提炼出引起纠纷发生的共性原因,归纳为六个方面:(1)业务水*不足。
主要包括技术水*或经验欠缺、漏诊或误诊、适应症或治疗考虑不当、用药不当、低级失误等。
(2)诊疗效果不佳。
包括手术或治疗效果差、治死、残废、延长住院时间、增加痛苦等。
(3)管理环节疏漏。
包括沟通告知不完善、设备或器械故障等。
(4)职业道德缺失。
包括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违反医疗相关制度规范、对病人不负责、态度生硬等。
(5)并发症和医疗意外。
包括病情突变、输血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过敏反应、院内感染、麻醉意外等。
(6)治疗或抢救不及时。
包括未及时安排治疗、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延误最佳抢救时机等。
医疗纠纷的发生特点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87例医疗纠纷案例中,外科的医疗纠纷发生数和发生率都远高于其他科室。
在其下辖科室中又以骨科、耳鼻喉—头颈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发生纠纷较多,且绝大多数与手术有关。
由此可见,手术操作的不确定性、即风险性仍是医疗纠纷的主要矛盾。
外科作为一级学科,其下辖科室多,病种多,急症多、术后感染多、病情复杂。
外科的治疗效果往往较为直观,患者对诊疗效果的过高期望,以及医患双方沟通不力等一些繁杂因素,导致了外科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居高不下。
妇产科一直是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妇产科尤其是产科的医疗纠纷与其他科室的医疗纠纷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产妇的医疗和处理都涉及到胎儿安全,甚至关系到胎儿的生命,责任重大。
二是到医院生小孩是一个高兴的事,一旦出现意外,本人和家属的情绪波动大,不容易调解。
患者及家属怀着焦急和期盼的心情来到医院,就是希望治好病,解除痛苦,希望医生技术高超,医到病除。
由于妊娠分娩的特殊性、复杂性和现代医学的局限性,妊娠分娩仍然存在许多风险,如母胎并发症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可能性,甚至危及母婴的生命安全。
一些无法在产前检出的疾病,一旦在新生儿身上被发现,容易导致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
1.患者或其家属需要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 患者的身份证明;
- 患者的病历资料;
- 医疗机构的相关记录和证据;
- 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3.医疗机构在收到申请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 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 造成的损害和赔偿金额;
- 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5.医疗机构需要将鉴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6.申请人可根据鉴定结果选择是否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或其他补偿。
7.如果申请人对医疗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书示例:
尊敬的医疗机构:
我是患者(患者姓名),于(就诊日期)在贵院接受治疗。
我对此次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产生了质疑,认为存在医疗事故。
现特向贵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希望贵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此事进行调查和评估。
附上我相关的资料供鉴定:
- 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号等)
- 病历资料:(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诊断书等)
- 医疗机构记录:(治疗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地址:
希望贵院能尽快受理此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
希望在鉴定结果出来后能及时通知我,并给出书面答复。
感谢贵院的支持与配合!
申请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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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方需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
二、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患方陈述状;
内容包括:1、患方认为的医疗经过;
2、对医方提出的医疗过错或问题;
3、患方的结论。
五、患者所有的有关门诊病历资料(原件);
六、患者所有的其它有关资料如影像资料等(原件);
七、其它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部门委托需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盖单位公章);
二、患方陈述状;
内容包括:1、患方认为的医疗经过;
2、对医方提出的医疗过错或问题;
3、患方的结论。
三、医方答辩状;
内容包括:1、医方认为的医疗经过;
2、对患方提出的问题解答;
3、医方的结论。
四、患者所有的有关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资料(原件);
五、患者所有的其它有关资料如影像资料等(原件);
六、其它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如法院卷宗医方需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医方需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盖单位公章);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法人证明书;
四、医疗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医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当事医生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医方答辩状;
内容包括:1、医方认为的医疗经过;
2、对患方提出的问题解答;
3、医方的结论。
八、患者全部住院病历(原件);
九、患者所有住院的其它资料如影像资料等(原件);
十、其它与鉴定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