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瘦肉精
关于瘦肉精的知识
关于瘦肉精的知识
资料来源:《生命时报》
“瘦肉精”到底是什么?消费者怎么躲开它呢?瘦肉精在医学上称为“盐酸克伦特罗”,既不是兽药,也不是添加剂,而是一种神经兴奋剂。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开始将其添加到饲料中,以增加瘦肉率。
但如果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剂量是人用药剂量的10倍以上,才能达到效果。
它用量大、使用时间长、代谢慢,因此在猪体内残留量很大。
这样的残留进入人体,会使人积累中毒,因此被禁用。
但使用“瘦肉精”能提高猪的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使猪毛色红润光亮,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因此,在我国仍有养猪户违规使用。
“瘦肉精”有耐热的特性,所以“瘦肉精”猪肉烹饪后仍然会危害人体健康。
其主要危害是:出现肌肉振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老年人,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
怎样辨别含瘦肉精的猪肉呢?李兴民说,首先,要在正规的专卖店或超市购买猪肉,应盖有检验检疫合格章。
第二,不能买过瘦的肉。
如果猪肉的皮下脂肪只有薄薄一层,或者根本没有,只是皮贴着瘦肉,瘦肉过于丰满,就有饲喂“瘦肉精”的可能。
而正常的猪肉无论怎么瘦,也是要有一些皮下脂肪的。
第三,“瘦肉精”猪肉比较柔软,弹性较差,肉色过于鲜红,易有汁液流出;而一般健康的、肉质良好的猪肉肉质弹性好,色泽多为淡红色(腿肉部分颜色稍深),无汁液或较少汁液流出。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0]105号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0〕105号)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加强生猪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监管的全过程覆盖,经报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在现行“三定”规定和法律法规基础上,对进一步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农业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设立资质许可,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生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卫生部依法负责组织制定与生猪、猪肉质量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工商总局负责猪肉流通环节监管,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索证索票等检查工作,加大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力度。
商务部负责加强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质检总局负责生猪、猪肉及其他相关产品进出口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业部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对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屠宰、集贸市场销售及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中央编办2010年10月20日——结束——。
哪些肉制品有瘦肉精
哪些肉制品有瘦肉精
*导读:相信大家对于瘦肉精的认识并不陌生了,瘦肉精,
是一些食品上的安全问题没有得到一定的改善,从90年代就开
始屡屡闯祸并一直在治……
相信大家对于瘦肉精的认识并不陌生了,瘦肉精,是一些食品上的安全问题没有得到一定的改善,从90年代就开始屡屡闯
祸并一直在治理。
但时至今日,它仍然在悄悄地横行,以各种已发现的和未发现的途径登上我们的餐桌,进入我们的胃肠,损害我们的身体。
尤其糟糕的是,我们似乎奈何它不得了。
近日有很多媒体记者、很多朋友、很多学生问我许多关于瘦肉精的问题,惭愧的是,绝大多数问题我只能无语。
*1.除了火腿肠,还有哪些肉制品含有瘦肉精?
火腿肠含有瘦肉精是其原料,如猪下水、猪肉等含有瘦肉精所致。
那么,显然就不仅仅是火腿肠含有瘦肉精了。
后来果然在双汇的领鲜肉中也检测到了瘦肉精。
然而,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肉类制品中含有瘦肉精呢?没有检测作为依据,我只能无语。
*2.除了双汇,还有哪些品牌的肉制品含有瘦肉精?
双汇肉制品中的瘦肉精并不是在双汇加工厂里添加的,而是在猪的养殖地由业主添加在饲料中的。
显然,那些养殖的猪并不是专门提供给双汇的,它们也提供给其他厂家或者直接进入超市、
农贸市场等。
所以,双汇之外的肉制品也同样可疑。
然而,到底还有哪些品牌含有瘦肉精呢?没有检测作为依据,我只能无语。
农业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15•【文号】农医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瘦肉精”问题事关养殖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屠宰环节是猪肉产品进入消费链的重要环节,也是“瘦肉精”监管的重点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和我部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对地方政府明确由畜牧兽医部门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责任的,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地方政府明确由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监管职责的,畜牧兽医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无缝对接,不留空白。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要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部门的协调,解决“瘦肉精”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检测监管设施设备不足的问题,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检测,确保安全。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协调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建立“瘦肉精”自检制度,按批次对屠宰生猪进行筛查。
要在我部组织开展全国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
监督抽检样品应涵盖猪尿、猪肉、猪肝,抽样方法依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2004)执行,检测方法、限量标准和确证方法按照国家和我部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畜产品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关于畜产品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畜产品作为主要的食物来源之一,其质量安全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
尤其是瘦肉精的滥用问题,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生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障畜产品安全,我国政府积极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为了确保畜产品安全,政府加强了监管体系建设。
首先,妥善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瘦肉精的使用标准和禁用范围。
其次,完善了监督执法机构,提高了执法力度和效率。
此外,加强了对兽药、饲料等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立了全程追溯体系,有效防止了瘦肉精滥用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瘦肉精安全意识,政府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了瘦肉精滥用的危害性,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的畜产品。
同时,加强了对农户和养殖场的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这些宣传教育工作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加强风险监测与快速反应机制为了及时发现瘦肉精滥用问题和安全风险,政府加强了风险监测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建设。
通过定期抽检和抽样调查,对市场上的畜产品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建立了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打击瘦肉精滥用等违法犯罪行为,政府加大了执法力度。
通过加强执法力量的投入,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和司法追责力度。
同时,建立了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共同守护畜产品安全。
总的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政府加强了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了风险监测与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瘦肉精滥用问题依然存在,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下一步,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推进畜产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业部、公安部等关于印发《“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农质发【2011】10号)
农业部、公安部等关于印发《“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农质发【2011】10号)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农质发【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兽医)、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厅(局、委、办),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持续深入推进“瘦肉精”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8部(局)共同制定了《“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入推进“瘦肉精”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做好案件的督办工作,加大对“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制定本机制。
一、关于“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一)涉案线索范围1.检测发现的线索。
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餐饮和出口等环节,在肉及肉制品、畜产品、饲料产品和尿样中检出“瘦肉精”的。
2.检查发现的线索。
在日常检查和巡查中发现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
3.举报发现的线索。
各地、各部门接到群众关于“瘦肉精”的举报信息并经初步核实的。
4.国外通报的线索。
国外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进口我国肉及肉制品检出“瘦肉精”的。
5.新闻媒体曝光的线索。
新闻媒体曝光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
(二)移送程序与要求1.各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和开展检验的生产经营企业,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样品含有“瘦肉精”的,应当立即向样品归属地的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
国家局关于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通知 - 河南畜牧业
国家局关于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2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盐酸克伦特罗为国家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
近年来,非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非法用于养殖时俗称瘦肉精)饲养生猪事件屡禁不绝,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最近一段时期,在各地各部门严厉打击地下制售瘦肉精黑窝点的形势下,一些不法养殖户转向购买人用盐酸克伦特罗直接饲喂生猪。
为此,我局决定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只能向医疗机构、符合《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其他具备盐酸克伦特罗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供应盐酸克伦特罗。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盐酸克伦特罗必须严格审核购买者的资质和相关证明材料,记录相应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并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2年。
二、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向医疗机构、盐酸克伦特罗药品生产企业和其他符合《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供应盐酸克伦特罗。
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盐酸克伦特罗必须严格审核购买者的资质和相关证明材料,记录相应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情况,并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2年。
三、盐酸克伦特罗为国家按兴奋剂管制的蛋白同化制剂,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为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向患者提供,处方应当保存2年。
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盐酸克伦特罗。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伦特罗,违反规定,按《反兴奋剂条例》和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本通知后,要尽快转发此通知。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尽快将相关事宜通知至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并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生产和经营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〇五年六月一日。
副市长在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在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们今天召开本市第一次“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旨在对本市“瘦肉精”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全力以赴保障公民健康安全,同时切实保障养殖业的质量和安全。
这场工作会议对于维护本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和农畜业的健康运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当前的迫切需求。
一、我市“瘦肉精”问题的严重性“瘦肉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药物,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类产品对人体健康带来的潜在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据新闻报道,我市在近年来频繁暴发关于“瘦肉精”问题的新闻,这些事件不仅对养殖商的生产经济带来极大的损失,也对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出于对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责任心,我们必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解决“瘦肉精”问题。
二、我市针对“瘦肉精”的整治工作的基本思路为了彻底解决“瘦肉精”问题,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采取全面、专项的整治措施,下面是我们整体的工作思路:1.限期清查我们将在明确的时间范围内,对全市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食品加工企业、医院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查,明确哪些地方将有可能存在“瘦肉精”问题。
这是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工作举措。
2.加强宣传我们打算加大对“瘦肉精”问题的宣传力度,向居民普及“瘦肉精”危害的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以避免频繁食用可能含有“瘦肉精”的肉类产品。
3.加强监管加强对养殖业环节进行高强度监管,对使用“瘦肉精”饲料、滥用药品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并加强对养殖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4.完善检测机制加大粮食、农产品剂量等安全监管,并加强维护本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三、具体工作安排对于以上的整治方案,我们将结合实际,做到因地制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下发通知在这次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单位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广泛发动,向全市各个行业下发通知,要求对“瘦肉精”进行彻底的整治工作,建立统一的行动机制。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鲁牧饲药字〔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鲁牧饲药字〔2024〕3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有关检测机构:为加强我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保障水平,我局制定了《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6月21日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一、总体安排(一)检测形式。
分动物尿液监督抽检(例行监督抽检和飞行抽检)和动物毛发风险监测两种方式。
例行监督抽检抽样由有关市、有关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承担检测单位协助做好现场监督抽样指导工作;飞行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由省畜牧兽医局和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共同负责,有关市做好配合。
(二)检测批次。
全省计划抽样监测2182批,其中:动物毛发100批,动物尿液2082批。
(三)承检单位。
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具体任务数量分配见附件1)。
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负责全部抽检结果汇总工作。
二、例行监测和风险监测(一)监测范围: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和菏泽13个市。
各市监测重点:济南市的济阳区、长清区和商河县;淄博市的临淄区和高青县;枣庄的峄城区和高新区;东营市的河口区和利津县;潍坊市的青州市、高密市和临朐县、济宁的嘉祥市和梁山县;泰安市的岱岳区和宁阳县;日照市的莒县、五莲县;临沂市的莒南县、蒙阴县和郯城县;德州市的陵城区、禹城市和临邑县;聊城市的冠县、莘县;滨州市的阳信县、无棣县和惠民县;菏泽市的曹县和郓城县。
(精选)瘦肉精
瘦肉精简介瘦肉精(Clenbuterol),是一种超级廉价的药品,关于减少脂肪增加瘦肉 (Lean Mass)作用超级好。
瘦肉精让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很多,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那么致使心律不整,严峻一点就会致使心脏病。
瘦肉精一类药物,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是指能够增进瘦肉生长的饲料添加剂。
任何能够增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能够叫做“瘦肉精”。
目前,能够实现这种功能的物质是一类叫做β-兴奋剂(β-agonist)的药物,比如在造成中毒的(clenbuterol)和许诺利用的莱克多巴胺/又译雷托巴胺(Ractopamine)。
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
而在,由于从美国入口的猪肉里含有健康的肉瘦肉精,几乎挑起一场政治争端。
由于西方国家一样不消费动物内脏(猪肉一样不含瘦肉精,但内脏专门是肝脏那么会残留瘦肉精),因此在美国、、新西兰等国,瘦肉精这种物质的利用是合法的。
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那么是指克伦特罗。
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医治,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
其它如此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一样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此造成平安隐患。
它们也因此在全世界受到禁用。
大体信息中文名:瘦肉精;克伦特罗;学名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
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盐酸双氯醇胺;克喘素;氨哮素;氨必妥;氨双氯喘通;氨双氯醇胺。
英文名:Clenbuterol; Spiropent; Planipart; NAB365;4-Amino-3,5-dichloro-alpha-(((1,1-dimethylethyl)amino)methyl)benzenemethanol CAS 号:37148-27-9盐酸克伦特罗结构简式分子式:C12-H18-Cl2-N2-O 理化特性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粉末,无臭、味苦,161℃,溶于水、,微溶于丙酮,不溶于。
瘦肉精法律处罚适用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作为违禁药物给动物使用,职能部门应该先将初步认定使用瘦肉精的生猪封存,待确认后予以无害化处理,并对使用瘦肉精饲喂动物的养殖单位处1-5万的罚款。
对生产、经营瘦肉精的单位和个人,按《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7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9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规定:第一条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瘦肉精作用及危害41条常识
有关瘦肉精作用及危害41条常识.•“瘦肉精”肉品对人体健康不利,台湾农业部拟提案禁止0 个回复 - 98 次查看据“中央社”报道,日前台湾“立法院”召开会议表示,含“瘦肉精”的肉品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会中“立委”潘孟安等人提案要求台“农委会”落实马英九竞选政见,坚持禁止瘦肉精肉品进口。
据悉,国际间也 ...2011-6-8 12:11 - 畜牧联盟004 - 食品安全•美联社:关注中国“瘦肉精”污染问题0 个回复 - 80 次查看美联社北京1月24日电,题:瘦猪,猪肉:中国与养殖场药物作斗争这种东西频繁出现在猪肉中,但在中国南方的蛇肉和西部新疆地区的牛肉中也不少见。
克伦特罗在中国有个简单的名字“瘦肉精”,是一种在中国 ...2011-6-8 12:11 - 畜牧联盟003 - 食品安全•北京市畜禽产品瘦肉精监测连续“零”检出0 个回复 - 12 次查看在本年度第4次农业部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工作中,北京市畜禽产品“瘦肉精”等监测项目连续32次保持合格率100%。
今年监测采样覆盖了全市14个区县,涉及屠宰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48个场所,共采集畜禽产品7类、 ...2011-6-8 12:10 - 畜牧联盟007 - 食品安全•汕头市:190份生猪样品抽检合格未测到瘦肉精残留0 个回复 - 137 次查看央视曝光"双汇"下属子公司使用"瘦肉精"生猪制作冷鲜肉系列产品后,引起市民极大关注。
记者昨天走访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连日来,我市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生猪"瘦肉精"的抽查监测,保障市民群众肉食安 ...2011-6-8 12:05 - 畜牧联盟002 - 质检公告•“龙虾门”肌溶解过后深圳13人食用蛇餐导致瘦肉精中毒0 个回复 - 102 次查看9月1日与2日,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所在辖区有关医院的报告,称接诊了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患者(总共有13名),分别有面色潮红、头痛、胸闷、心悸、手足颤抖等症状。
臭名昭著的瘦肉精原来是被他引进中国的!
臭名昭著的瘦肉精原来是被他引进中国的“瘦肉精”是美国发明,由浙江大学许梓荣引进中国的,上海农昊生物技术杨再教授说。
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是1980年代初期,由美国Cyanamid公司研制的,它可以促进动物生长,能够起到营养再分配的作用,促进动物机体的蛋白质合成和肌肉组织生长,减少脂肪尤其是皮下脂肪的沉积,欧美等国将其广泛用于畜禽养殖。
广泛使用之后就在欧美国家引发一系列中毒事件:1989年10月至1990年7月西班牙35人中毒,1992年该国北部地区又出现232人中毒。
1990年秋季,法国8个家庭22人中毒。
意大利和美国亦因使用而出现过中毒事件,现在美国已经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其实早在1997年国内供应香港的活猪中检出“瘦肉精”,给中国外贸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后,中国农业部就发文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2001年中国农业部又规定:“瘦肉精”在任何肉食动物中不得检出。
中国“瘦肉精”的始作俑者是浙江大学动物科学院的许梓荣(当时是称浙江农业大学),他于1987年去了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当访问学者,回国之后许写的一篇关于“瘦肉精”的论文,被列为国家科委“八五”攻关项目。
另外一篇许梓荣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得出结论:在饲粮中添加15mg/kg盐酸克伦特罗“效果最佳”。
而有研究人员推测得出:当食物中盐酸克伦特罗含量达0.2mg/kg时,食用者便有可能出现中毒临床症状,食用生猪的猪内脏(猪肺或猪肝)比猪肉更易中毒,甚至仅喝猪肺汤或猪肝汤都可能导致中毒。
许梓荣说,早在1992年猪场做实验时,发现吃了“瘦肉精”饲料的猪爬着站不起来,然而后来发表的论文却没有提及此副作用。
许梓荣解释:如果在论文中介绍了“瘦肉精”的副作用,我们的论文发不了。
实际上,其时许梓荣已经知道美国禁用β-兴奋剂(即“瘦肉精”-- 盐酸克伦特罗,β-兴奋剂的一种)。
但他拿到了课题,也并未向国内透露美国已经禁用一事,随后还获了奖。
许梓荣现在还感到很冤枉,由于“被指搞过(β-)兴奋剂”,最终无缘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瘦肉精”重出江湖,监管不能放松
20214养猪 SWINE PRODUCTION(3)“ 瘦 肉 精 ”重 出 江 湖,监 管 不 能 放 松刘国信(山西省阳城县畜牧局,山西 晋城 048100) 中图分类号:S8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1957(2021)03-0004-03收稿日期:2021-03-26作者简介:刘国信(1962-),男,山西阳城人,高级兽医师,主要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及动物检疫等工作.E-mail:*******************今年“3·15”晚会,央视曝光了河北青县不少养羊场户违禁使用“瘦肉精”饲养肉羊,逃避监管流入河南郑州等地的新闻,使“瘦肉精”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
事实上,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将“瘦肉精”列为禁用品实施严格监管,但在养殖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仍然屡禁不绝。
那么,“瘦肉精”究竟包括哪些成分?它对人体健康有多大危害?为何在养殖生产中屡禁不止?如何进一步强化监管?这些问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1 “瘦肉精”重出江湖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央视2021年“3·15”晚会,对号称“养羊大县”的河北省青县养羊产业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的问题进行了曝光。
河北青县是重要的养羊基地,每年出栏肉羊70多万只,但养殖户为了增加出肉率、多卖钱,在养羊过程中往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已成公开的“秘密”。
事实上,“瘦肉精重出江湖”的说法并不准确。
据央视报道,有饲料推销员表示,使用瘦肉精喂羊的做法在当地“差不多有10年了”。
巧合的是,“瘦肉精”一词被广大消费者知悉,正源于10年前央视3·15晚会上的曝光。
近年来,有关部门也不时通报,在畜禽类食用农产品中屡次检出瘦肉精成分。
那么,何为“瘦肉精”?养殖者为什么热衷使用?“瘦肉精”是人们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类物质的特定俗称。
其实,这些药物既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β-兴奋剂)。
瘦肉精
我国对瘦肉精
中国农业部1997年发文禁止瘦肉精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 商务部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2001年12月27日、2002年2月9日、4月9日,农业部分别下发文件禁止食品动物使用β激动剂 类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农业部176号、193号公告、1519号条例)。
加强对上市猪肉 的检验。
购买猪肉时要拣 带些肥膘(1-2cm) 的肉,颜色不要 太鲜红,猪内脏 不宜多食用。
谢谢大家
运动员受牵连
肥猪饲喂瘦肉精后, 四肢震颤无力,心肌 肥大、心脏衰竭等
主要危害:肌肉震 颤、心慌、战栗、 头痛、呕吐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央视在 2011 年 3-15 消费者权益 日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 的特别节目,其中披露了河南济 源双汇公司收购使用含“瘦肉精” 猪肉的事实。 2011-03-16双汇集团承认使用瘦 肉精猪肉发声明致歉 .
盐酸克仑特罗结构简式
瘦肉精的危害
1ppm的克伦特罗添加于
当以超过治疗剂量5-10倍 的用量用于家畜饲养时, 促进蛋白质沉积、 促进脂肪分解抑制沉积, 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 因此曾被用作牛、羊、 禽、猪等畜禽的促生长剂、 饲料添加剂。
猪饲料中用于促生长, 使用后在猪组织中残留,尤其是 内脏器官,人食用足够引起中毒
关于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化学物质的总称,主要包括莱克多巴胺、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 硫酸特布他林、西巴特罗、盐酸多巴胺等7种。 当瘦肉精大剂量用在饲料中可以促进猪的增长,减少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而叫做瘦肉精。 瘦肉精作为一种平喘药,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用于治疗支 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疾病。 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指的是盐酸克仑特罗,简称克仑特罗,又名克喘素、氨哮素、氨必妥、 氨双氯喘通。为白色结晶状粉末,味略苦。
孕妇避免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食物
孕妇避免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食物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逐渐增加,瘦肉精成为了备受争议的食品添加剂。
而对于孕妇来说,特别需要警惕的就是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食物。
瘦肉精不仅对孕妇自身健康有潜在危害,还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本文将介绍瘦肉精的相关知识,并给予孕妇相应的饮食指导,以帮助孕妇避免食用瘦肉精及其潜在风险。
一、什么是瘦肉精?瘦肉精,又称生长激素,是一种常见的禁用的食品添加剂。
它常被用于畜禽养殖中,目的是促进动物生长速度,增加肉的产量。
瘦肉精是一种化学物质,它属于激素类物质,对人体健康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危害。
二、瘦肉精的危害1. 对孕妇的影响孕妇摄入含有瘦肉精的食物后,瘦肉精可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研究表明,瘦肉精会对孕妇的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并增加早产和流产的风险。
此外,瘦肉精还可能导致胎儿发育异常,甚至可能引发胎儿畸形等问题。
2.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除孕妇外,瘦肉精也会对普通人的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
研究发现,瘦肉精可能导致内分泌失调、肌肉骨骼疾病、免疫系统紊乱等问题。
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食物还可能增加患上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疾病的风险。
三、哪些食物可能含有瘦肉精?瘦肉精主要存在于肉类制品中,包括猪肉、牛肉、鸡肉等。
由于瘦肉精属于禁用的食品添加剂,合法的养殖业不会使用瘦肉精。
然而,为了增加肉的产量,利益追求让部分不法商家不惜冒险使用瘦肉精。
因此,孕妇需要特别注意购买来自正规渠道的肉类制品,并选择可信赖的品牌。
四、孕妇如何避免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食物?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孕妇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避免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食物: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在购买肉类制品时,孕妇应选择来自正规渠道的食品,尽量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肉类制品。
可以选择一些有信誉的品牌,或者到有监管的农贸市场购买。
2. 学会看食品标签在购买肉类制品时,孕妇可以仔细阅读食品标签,查看是否有关于瘦肉精的说明。
如果标签上没有相关信息,还可以向售卖人员咨询。
瘦肉精禁用宣传资料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一、“瘦肉精”的产生最初“瘦肉精”是医疗领域治疗哮喘的药物。
瘦肉精的泛滥的元凶是人们认为高脂肪食物是引发心脏病的认识,在发达国家,消费者拒绝消费富含脂肪的肉类。
盐酸克伦特罗就是在此背景下,被发达国家开发出来的一种“促进蛋白质合成,抑制脂肪沉积”的物质。
1984年,国外首次将盐酸克伦特罗作为饲料添加剂应用在畜禽饲料中添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在人类食用后却出现肌肉振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对高血压、心脏病、青光眼、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作用更显著,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1998年5月,香港首次报道17人“瘦肉精”中毒;1998年,广东高明7人中毒;1999年浙江嘉兴57人中毒;2009年广州46人中毒;2011年河南、江苏两省个别屠宰企业涉“瘦肉精”事件。
二、瘦肉精分类及特性“瘦肉精”是指一类具有促进蛋白质合成,抑制脂肪沉积的苯乙醇胺类化合物的统称。
按结构分为苯胺型、苯酚型和苯二酚型等三大类。
市场上常见的“瘦肉精”主要是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三种。
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白色结晶粉末状的兴奋剂,化学性质稳定,加热到172℃才能分解。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哮喘,有平喘作用。
三、瘦肉精的危害(1)若短时间摄入过量的克伦特罗可引起急性中毒,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悸、胸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颈背部肌肉酸痛、血压升高,甚至死亡。
(2)过量且长时间使用会对器官造成慢性中毒,导致心壁变薄而柔软,积液,心脏后心壁自行塌陷。
(3)导致肾上腺分泌过度,肾上腺皮质激素细胞会增生。
四、国外使用情况莱克多巴胺在美国可以合法使用,我国自2013年3月1日起,进口肉类进口商或代理人在入境口岸报检进口美国猪肉时,必须提供无莱克多巴胺残留的检测报告。
五、简单识别方法(1)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后臀部饱满突出,纤维比较疏松,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脂肪层非常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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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在2000年批准,可以用于动物营养重新配剂,广泛地
用于畜牧业和养殖业。可以同时提高动物的日增重,提高 饲料利用率,提高动物的蛋白质含量。
化学分子式:C18H23NO3Cl FDA批准将莱克多巴胺添加于猪饲料中。 它毒性低、代谢快、较少蓄积,更安全 高效。如今,在美洲和亚洲的24个国家, 比如美国、泰国等等,均允许使用莱克 多巴胺提高猪的瘦肉率。 分子量:337.83
诱发恶性肿瘤。
添加与否的比较
盐酸克仑特罗化学名称:α-[(叔丁氨基)甲基]-4-氨基-3,5-二氯苯甲醇盐酸盐。
分子量:313.65 分子式:C12H18Cl2N2O· HCl
盐酸克仑特罗结构式
盐酸莱克多巴胺是一种医药原料,一种可用于治疗冲血性
心力衰竭症的强心药。还可以用于治疗肌肉萎缩症,增长 肌肉,减少脂肪蓄积,并对胎儿和新生儿生长有益。美国
• 盐酸克伦特罗自从1964年由美国氰胺公司首次合
成以后,最早是作为一种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物, 而且现在仍然是一种人用处方药。 • 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名单,六种平喘类中成药中 含有盐酸克仑特罗。
•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Cyanamid公司意外发现盐
酸克伦特罗具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
减少脂肪的效果,若作为饲料添加剂,其使用剂
量要达到人用药剂量的10倍以上,才能有效提高 瘦肉率。
• 1996年到1999年,浙江大学教授许梓荣作 为主要作者,发表了多篇莱克多巴胺提高 猪瘦肉率的论文。
• •
许梓荣现任浙江大学饲料科学研究所教授、 博导。 1978年,两位美国科学家研制出一种能降 低脂肪增加瘦肉量的β-显效药,即“瘦
肉精”。
为国家科委“八五”攻关项目。
• “瘦肉精”化学性质稳定,烹调时难以破坏毒性, 在进入体内后具有分布快、消除慢的特点,人摄 入后在体内存留时间较长。它可引起心慌、肌肉 震颤、头痛、恶心、呕吐以及脸部潮红等不良反
应。尤其对心率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
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的患者,其危险性更为严
重。长期食用,甚至有可能做过十多年兽医的许梓荣 作为访问学者,到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 进行合作研究。这时,他敏锐地看到了
“瘦肉精”的价值。尽管他不是中国大陆
第一个发现“瘦肉精”并大力推广的人, 但他绝对是影响力最大的人之一。回国后, 他开始在浙江大学饲料科学研究所工作, 之后在“瘦肉精”的基础上,他研制出了 畜禽全价配合饲料“浙农一号”。 • 许梓荣一篇关于克伦特罗的论文,曾被列 2009年,许梓荣在接受南方一 家媒体访问时就为何明知瘦肉 精有毒仍开展研究时,他解释 说,“我们也不宜和政府唱反 调。如果在论文中介绍了副作 用,我们(的论文)也发不 了。”
• “瘦肉精” 其实是一类增肌药物统称 ,目
前已知7种。中国因抽检形同虚设,只有1
种得到检测---盐酸克仑特罗
•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总称,这类药物
实际上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
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瘦肉精”的种类
• 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硫酸沙丁胺醇、硫酸特布他林、西巴特罗、 盐酸多巴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