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之双汇瘦肉精事件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事件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节目的曝光,河南孟州等地使用瘦肉精喂猪,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当地的动物检疫机构形同虚设。
“毒肉”不仅进了南京的菜场,还被顺利地卖到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公司。
而双汇所宣称的“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的检测。
双汇,国内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上了黑名单,不啻一场行业地震。
“瘦肉精”“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如果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
国内外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
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瘦肉精”9年前已被禁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规定表明,只要生产或者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使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后果,也可要求10倍赔偿。
之前的“瘦肉精”事件2001年,包括北京、天津在内九个省市的23家养殖场被发现违规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2002年,广州某饲料生产公司违规添加“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
涉案饲料公司经理林清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多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
同年,江西有12人因制售使用“瘦肉精”被刑事拘留。
2009年,广东商贩从湖南买入的问题猪肉导致7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存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层出不穷,中央和各级政府重视力度不可谓不大,投入精力不可谓不大,可为什么还总是有那么多耸人听闻的严重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我想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原因:(一)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缺乏,有违规使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现象;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存在无知消费、模糊消费、便宜消费三种消费理念;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执法部门存在“有利”就管,“无利”不管的倾向;社会公众参与意识不浓,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或侵权事件,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第一篇: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xxxxx一、案例情况据央视新闻频道今日播出的央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中指出,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
节目中曝光济源双汇存在“瘦肉精”猪肉问题。
河南孟州、沁阳、温县等地一些添加“瘦肉精”养殖的生猪(俗称“健美猪”),也都卖到了济源双汇。
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继新华社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3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南实地督促案件查办,查看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调查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指导责任追究工作。
二、企业基本概况及运行状况华北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双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现有资产1.7亿元,拥有职工1000多人,主要生产经营火腿肠产品系列、速冻产品系列、牛羊肉产品系列,年工业总产值达3.7亿元。
目前,公司拥有铁路专线4条,5000吨级冷库两座,活牛、羊屠宰线2条,现有高温火腿肠生产线,水饺生产线,肉串生产线、肉片生产线和汤圆生产线45条,年产火腿肠系列产品、牛羊肉系列产品、速冻系列产品达4万吨。
公司依托双汇集团在质量、品牌、管理、资金、市场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在乌兰察布市和集宁区政府以及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几年来取得较大的发展,已确立了在科研开发、产品认证、环境保护、市场开拓方面的优势地位。
目前已投资300多万元建立拥有20人的食研所一个,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出口质量认证、QS安全食品认证,产品质量多次荣获国家级、省部、地区金奖。
现在公司产品已经覆盖华北市场及全国各地市场,有些产品并出口到了东南亚、中亚、港澳地区产销率达100%。
商业案例分析-双汇瘦肉精事件
双汇“瘦肉精”事件一:双汇“瘦肉精”事件过程:1929年十月二十九日美国股市大崩盘对美国人成为“黑色星期二”,82年后的优势一个星期二对双汇集团来说也同样是噩梦的开始。
·3月15日央视曝光济源双汇收购“瘦肉精”猪肉,当天双汇发展封住跌停。
·3月16日双汇集团发布致歉声明,同时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
·3月31日双汇召开“万人职工大会”,包括双汇集团所有管理层、漯河本部职工、经销商、部分新闻媒体等万人参加。
·4月19日双汇发展复牌,开始无量跌停。
·4月22日被曝隐瞒关键承诺,再度临时停牌。
·4月27日双汇市值已缩水172亿元。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及其成因(一):政府监管不利我们都知道双汇事件与国家的监管严重不足和缺失有很大关系,但我们不知道其更深层次的原因。
地方食品监管部门之所以对一些企业,特别是对一些地方大企业的这种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反自身道德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涉及到权力寻租问题和地方财政供养机制不足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关于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有20部,40部行政法规和150多部部门规章,对食品的监管可谓是面面俱到,但食品违规事件仍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力的严重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回归到本质上就是我国政府既是食品行业规则的制定者同时又是规则的执行者,一旦出现权力寻租,监管便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公务员的工资福利有相当一部分是从收费罚款中获得的,为了能够完成“创收“任务,地方监管机构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默认放任的态度进行“养鱼执法”(二):道德意识薄弱监管不严使得瘦肉精肉横流市面,面对利润的诱惑,双汇为什么不能洁身自好呢?!监管不严是现在中国的大环境大背景,面对政府制定的政策,企业有很多灵活变通的空间。
权利寻租,似乎已经成为潜规则。
钱,让监管的关卡形同虚设,但目光长远的企业应当坚守道德准则,作为中国500强的双汇这次不仅欺骗了消费者,同时也背离了“产物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生产宗旨。
双汇瘦肉精事件浅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浅析一.事件概述3月15日上午9时许,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曝光了“养猪户添加违禁药‘瘦肉精’,监管部门收钱放行,经纪人联络其中,下游厂家有意收购”的乱象。
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等地,用“瘦肉精”喂出来的“健美猪”,钻过当地养殖环节的监管漏洞,进入贩运环节。
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种用瘦肉精喂食的猪,还堂而皇之地流入了肉食行业的龙头老大、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著称的河南双汇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按照该公司规定,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
知名企业为逐利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四大环节的监管部门对违禁药品一路绿灯,蚕食着公众对涉事企业的信任以及食品安全领域政府部门几近透支的公信力。
节目播出后,上市公司双汇发展午后即跌停,当晚,双汇发展还发布了停牌公告。
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此次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却让我们发现这家被公众广泛认知的500强企业竟然成了监管的漏洞,国家监管部门有法可依却监管不严?而频频发生的视频安全问题似乎折射出监管之外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二.多角度分析养殖户角度目前生猪生产存在的问题:1、市场风险较高,大户缩小规模,散户观望。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
双汇图片
双汇成长期:
特点:新产品经过市场介绍期以后,消费者对该产品已经熟悉,消
双汇成熟期:
特点:进入成熟期以后,产品的销售量增长缓慢,逐步达
到最高峰,然后缓慢下降;产品的销售利润也从成长期的 最高点开始下降;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各种品牌、各种款 式的同类产品不断出现。
策略:随着同类产品的成熟,市场的饱和,双汇不断加大
投入,不断改进,2005年10月双汇集团屠宰厂通过 ISO22000认证 ,2007年6月29日双汇国有产权重组全面 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美国高盛。改进特色,以使自己的 立于不败之地。
费习惯业已形成,销售量迅速增长,这种新产品就进入了成长期。进 入成长期以后,老顾客重复购买,并且带来了新的顾客,销售量激增, 企业利润迅速增长,在这一阶段利润达到高峰。随着销售量的增大, 企业生产规模也逐步扩大,产品成本逐步降低,新的竞争者会投入竞 争。随着竞争的加剧,新的产品特性开始出现,产品市场开始细分, 分销渠道增加。企业为维持市场的继续成长,需要保持或稍微增加促 销费用,但由于销量增加,平均促销费用有所下降。
双汇发展史:
1999年12月 “双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1958年 7月 集团公司前身——漯河市冷仓成立 1999年12月 双汇集团被列为国务院512家重点企业 1969年4月 变更为漯河市肉类联合加工厂 名牌产品 1999年12月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成立 1984年7月 万隆当选厂长 2000年12月 双汇工业园二期工程全面竣工投产 1992年2月 第一支“双汇”牌火腿肠问世 1994年1月 合资成立华懋双汇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2000年12月 双汇集团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 科 研工作站 4438万美元 2001年5月 肉制品车间通过对日出口注册 1994年8月 以漯河肉联厂为核心组建并成立双汇集团 1995年4月 双汇食品城(现双汇工业园)一期工程开始建 2000年6月 通过ISO9001认证体系升级和HACCP认证 2001年12月 双汇集团技术中心被评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设,总投 资2.6亿元,共7个项目 2002年2月 与日本火腿公司合资成立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 1996年9月 双汇食品城一期工程全部竣工 司 1997年1月 成立“双汇集团股份制改造及股票 上市办 2002年4月 双汇发展5000万股A股增发。 公室”筹划股票发行事宜 2002年10月 与杜邦合资成立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1997年7月 双汇集团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 2003年2月 与日本吴羽、日本丰田合资成立南通汇丰新材 1997年7月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成立 料有限公司 1997年10月 许昌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成立 1998年9月 “双汇实业”5000万A股股票在深交所上网发行 2003年3月 双汇工业园三工程开工建设,总投资约10亿元。 1998年12月 “双汇实业”5000万A股股票在深交 所成功上市2003年12月双汇集团通过ISO4001认证 2004年9月双汇低温肉制品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中国名牌” 1999年3月 商丘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成立 产品 1999年10月 河南双汇实业股份公司变更为“河南双汇投资 2005年10月双汇集团屠宰厂通过ISO22000认证 发展股份公司” 1999年11月 双汇食品城二期工程开工,总投资5.6亿元 2007年6月29日双汇国有产权重组全面完成,引进战略投资 者美国高盛。 2011年3月双汇因收购食用过瘦肉精的肉猪,被停牌调查
双汇瘦肉精事件分析
事件回顾
2011 年 3 月 15 日央视新闻频 道《每周质量报告》的3.15 特别节目播出了《“健美猪” 真相》,对于河南孟州等地 部分养猪场饲喂有“瘦肉精” 的生猪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 限公司进行了报道,济源双 汇分公司瞬间成为众矢之的, 双汇集团也一度被推到舆论 的风口浪尖。节目播出后, 双汇集团立即召开一系列的 会议进行积极应对,及时发 布相关公告声明,并采取 “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的 措施,强化源头控制,保证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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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执法不力:部分执法人员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受其贿赂,对其视而不见。
小结:
瘦肉精”事件给双汇造成了经济和名誉的 双重损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双汇集团内 部控制活动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此外, 政府的监管缺失也许是导致此次事件更重 要的原因,明目张胆地饲喂“健美猪”已 经不是一个企业能够控制的问题了。政府 在养殖环节的有效监督对于保证食品安全 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也不能把责任 都推给处于流通环节的企业。食品质量安 全问题的解决需要企业、政府及社会的共 同努力。
风险的重视 程度不够, 忽视上游投 入
风险转移到 农户,农户 分散难管理
一出问题就 会牵连到企 业
对于食品安全这一问题没有进行前瞻性的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当然也就不全面
第三 控制活动分析
双汇集团的主要问题出在 控制活动执行力度不够 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 精”检测济源双汇并没有 严格执行,并且其采购主 管明知故犯的行为持续了 两年之久却没有被发现, 我们不难看出双汇集团的 在控制活动的执行上的确 有很大的问题,这也是导 致此次“瘦肉精”事件的 最关键因素。
双汇内部原因分析
双汇瘦肉精案例
双汇瘦肉精案例分析1. 背景双汇是中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猪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然而,在2011年,双汇因使用瘦肉精被曝光,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消费者的担忧。
瘦肉精是一种生长促进剂,被用于提高猪肉产量和质量。
然而,瘦肉精在人体内会转化为对健康有害的物质,因此在许多国家被禁止使用。
2. 过程2.1 曝光2011年7月,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的《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放了一期关于瘦肉精的调查报道,揭示了双汇使用瘦肉精的问题。
报道中展示了一些双汇产品中检测出瘦肉精残留的结果,并采访了双汇的供应商和消费者。
2.2 调查报道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监管机构和媒体开始对双汇进行调查,并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测和取证。
2.3 反应双汇迅速对此事做出回应,表示将全面配合调查,对涉及的产品进行召回,并承诺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
双汇的高层管理人员也在媒体上发表了公开道歉的声明。
2.4 处理监管部门对双汇进行了严格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暂停生产等。
双汇还面临了巨大的声誉和品牌危机,市场份额大幅下滑,股价大幅下跌。
2.5 整改受到此次事件的教训,双汇加强了自身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并与供应商进行了重新评估和合作。
双汇还与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瘦肉精的监测和检测。
3. 结果3.1 影响双汇瘦肉精案例对双汇的影响非常大。
首先,双汇的品牌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对其产品的信任度大幅下降。
其次,双汇的市场份额大幅下滑,许多消费者转而选择其他品牌的肉制品。
另外,双汇的股价也大幅下跌,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3.2 教训双汇瘦肉精案例给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敲响了警钟。
这次事件揭示了中国食品行业在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对企业而言,这次事件也是一次宝贵的教训,提醒企业要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3 后续措施双汇在事件发生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市场信任和品牌形象。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双汇集团的“瘦肉精事件”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相关背景:2011年,双汇集团的“瘦肉精事件”再次使“瘦肉精”这个词频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
据央视新闻频道记者暗访报道称,河南温县、孟州、沁阳等地一些养猪场为了增加猪肉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降低成本,都在使用“瘦肉精”喂猪,并设法摆脱检验部门的检验,获得合格的生猪检验证书,这些使用了“瘦肉精”的生猪大部分被河南当地知名企业河南双汇食品厂收购,从而将双汇推上了风口浪尖。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在全国18个省市建设了加工基地,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
在2010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0位,在2010年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评价中,双汇品牌价值196.52亿元。
双汇肉制品不仅是“中国名牌”,更是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国家质量管理卓越企业”。
另外,双汇在广告中宣称其产品“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为何没有检验出“瘦肉精”?大家知道,瘦肉精是一类药物,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是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一种饲料添加剂。
人体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后会因起恶心、头晕等中毒症状,长期食用会引起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并至人中毒死亡,在2002年,我国相关部门就发布公告严禁在动物中使用“瘦肉精”。
由此可见,此事的影响绝对是不容忽视的。
相关概念知识:危机公关是组织预防潜在危机的发生,管理已经发生的危机,使危机向组织希望的目标发展下去的一系列公关活动的总称,是在组织发生公关危机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现实生活中,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有公共关系就会有公共关系危机。
危机事件作为一种公共事件,任何组织在危机中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失当,将使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企业信誉受到致命打击,甚至危及生存。
总之,组织公共关系危机一旦出现,它就会像一颗突然爆炸的炸弹,在社会中迅速扩散开来,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冲击;它就会像一根牵动社会的神经,迅速引起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应,令社会各界密切注意。
所以,在公共关系危机爆发之后,就要及时进行危机公关。
案例分析之双汇瘦肉精事件
案例分析之双汇瘦肉精事件——从食品安全恶性事件看政府公信力的危机与建设【案例梗概】2011年3月15日上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
报道称,河南孟州等地采用违禁动物用药“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流入了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
该事件曝光后,各地超市的双汇产品纷纷下架,并立刻引起农业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
2011年3月25日,相关记者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发现并捣毁了“瘦肉精”的制造窝点。
有关部门已对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河南省有多名公职人员在此事件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
据媒体报道,双汇集团在此次事件中损失惨重,销售额锐减,股票大跌。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以及双汇集团根都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陆续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
【案例正文】一、案例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各项矛盾凸显,不少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被激化,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后,每年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呈现上升趋势。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2万~4万人,但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万~40万人。
2011至2012年以来,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数量、恶性程度以及隐蔽程度上都呈有增无减的趋势。
本文所讲述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就是一例典型的恶性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例。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6位。
该集团的前身是漯河市冷仓,于1958年7月成立。
1994年8月,组建成立双汇集团;1997年7月该集团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1998年12月“双汇实业”5000万A股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1999年12月“双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被列为国务院512家重点企业。
双汇“瘦肉精”事件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危机公关案例分析双汇“瘦肉精”事件是中国食品行业中的一起严重危机公关事件。
该事件发生在2024年,双汇集团被曝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了禁用的瘦肉精,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不满。
这起事件对双汇集团造成了严重的声誉损害,使其陷入了公众的信任危机中。
本文将对双汇“瘦肉精”事件进行分析,并从公关的角度探讨其危机处理与公关策略。
首先,双汇集团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严重的声誉损害。
在这起事件曝光后,公众开始对双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怀疑,并对该品牌的信誉进行了质疑。
这对双汇集团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危机,因为声誉是企业的核心价值之一,一旦受损很难恢复。
因此,双汇集团首先需要采取积极的公关措施,以修复声誉损害。
其次,双汇集团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在危机公关中,及时的态度和行动是关键因素之一、对于双汇集团来说,他们应该迅速发表正式声明,承认事件的事实,并表示对公众的关切表示歉意,并保证将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这样可以传达出双汇集团的诚信和负责任的态度,并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双汇集团需要与公共媒体合作,加强危机公关的沟通和传播。
危机公关中的媒体角色非常重要,他们是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可以帮助企业传递信息和故事。
双汇集团需要积极与媒体合作,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回应公众的质疑和关注,并强调双汇集团采取的解决措施。
同时,还可以通过与公共媒体进行深入的采访和报道,增加公众对双汇集团的了解和认可。
第四,双汇集团应该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与互动。
在危机公关中,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互动是非常重要的。
双汇集团可以通过举办公开论坛、线上问答、市场调研等方式,与消费者直接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并积极采取措施满足他们的需求。
这样可以增加双汇集团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帮助企业恢复声誉。
第五,双汇集团需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管体系建设。
在这起事件中,双汇集团使用了被禁止使用的瘦肉精,这暴露出公司在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瘦肉精中毒事件案例分析
瘦肉精中毒事件案例分析传播学院2011080213 陈冬概述: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事件经相关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2011年3月25日,相关记者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发现3个“瘦肉精”制造窝点。
本文将详细分析瘦肉精事件来龙去脉以及介绍到底什么是瘦肉精,对人体又有什么危害。
关键词:瘦肉精,瘦肉精事件,瘦肉精的危害引言:“瘦肉精”,又称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
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克伦特罗在家畜和人体内吸收好,而且与其它β-兴奋剂相比,它的生物利用度高,以至食用了含有克伦特罗的猪肉出现中毒。
自2002年 9月10起在中国境内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养殖的猪肉又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在2011年这次的瘦肉精事件中,会出现瘦肉精养殖的猪肉呢?瘦肉精是怎么来的?对人体又有什么危害呢?正文:盐酸克伦特罗为β2受体激动剂,属于拟肾上腺素类药物,商品名为“氨哮素”、“克喘素”。
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发现,盐酸克仑特罗可明显促进动物生长,并增加瘦肉率。
它能够改变动物体内的代谢途径,促进肌肉,特别是骨骼肌中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脂肪的合成,从而加快生长速度,瘦肉相对增加,改善胴体品质。
这一新发现很快被一些国家用于养殖业,饲料中添加了盐酸克仑特罗后,可使猪等畜禽生长速率、饲料转化率、胴体瘦肉率提高10%以上,所以盐酸克仑特罗在作为饲料添加剂销售时的商品名又称为“瘦肉精”、“肉多素”等。
由于瘦肉的价格高于肥肉,养殖户便愿意使用瘦肉精来养殖生猪,以提高瘦肉率。
“瘦肉精”这个10年屡禁不绝的餐桌“毒瘤”,地下链条怎样秘密生成?随着河南公安机关侦破“瘦肉精”案件,一条完整的“瘦肉精”地下产业链条浮出水面。
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
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危机处理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一) 双汇集团简介双汇集团(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目前总资产达200亿元,员工6万多人,年肉类总产量300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6位。
双汇集团是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型食品集团,在全国12个省市建有现代化的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在31个省市建有200多个销售分公司和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每天有8000多吨产品通过完善的供应链配送到全国各地。
双汇集团在日本、新加坡、韩国、菲律宾等国建立办事机构,开拓海外市场,每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1亿美元。
双汇集团坚持用大工业的思路发展现代肉类工业,先后投资40多亿元,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4000多台套,高起点、上规模、高速度、高效益建设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为主,养殖业、饲料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业、化工包装、彩色印刷、物流配送、商业外贸等主业突出、行业配套的产业群。
此次涉事企业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8日,由双汇集团独资设立,注册资本9000万元。
2009年6月,双汇集团对其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亿元。
涉及年屠宰生猪150万头,年低温肉制品3.3万吨。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1、“瘦肉精”的危害“瘦肉精”被认为是肉制品业的“三聚氰胺”,它通常是指盐酸克伦特罗,一种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类似药物还有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特布他林等。
将这一类物质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从而降低成本。
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内控案例分析题
内控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1(双汇)1.2011年3月15日,据XXX曝光,尽管XXX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按照XXX的规定,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尿检等检测程序也形同虚设。
此前,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XXX旗下公司。
该公司市场部负责产品质量投诉及媒体宣传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回应说,原料在入厂前都会经过官方检验,XXX 所曝的“瘦肉精”事件,公司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与此同时,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农业部还表示,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
受此影响,15日下午,XXX旗下上市公司XXX发展跌停,并宣布停牌。
17日晚间,XXX再次发表公开声明:要求涉事子公司召回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处理。
据了解,截至3月17日,已经控制涉案人员14人,其中养猪场负责人7人、生猪经纪人6人、XXX采购员1人。
对于双汇发展的投资者来说,不幸只是刚刚开始,复盘后的XXX发展更是连续两天跌停。
瞬时间,XXX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
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肉制品企业,“瘦肉精”事件令XXX声誉大受影响。
继XXX 之后,又一国内重量级公司面临着空前的危机。
要求:请联合该案例,试分析内部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并阐释内部控制的现实意义。
案例分析题1答案(XXX)1.分析提示:1)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旨在为经营的效率和有效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可见,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由多方实施,为了多方利益的一个过程。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缺失,存在重大盲点或漏洞,才造成了目前这种境况。
形同虚设的检测程序只会成为不法分子的通道,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不可缺少,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牺牲企业长久的发展。
双汇瘦肉精事件分析
一、企业方面 二、监管方面 三、学术方面
一、企业方面
1.道歉信 2.责任报告 3.双汇自身发展
I、道歉信
II、责任报告
• 2008,2009,2010三年社会责 任报告,除了具体事件和数 字有所变化外,其他表述三 年来均未做任何调整,全部 套用照搬
III、双汇自身发展
•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企 业为了追逐利润,不择手段 来危害消费者时,最终受伤 最重的必将是企业自己。
二、监管方面
• 如何确保食品加工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 • 食品安全与社会责任 • 监管体制 & 法律体系
I、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1.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 2.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 协调。
当下监管体制的弊端
1.分段监管不能涵盖整个食品链。
2.各部门职能交叉,降低效率,造成多方有 责,无人负责的局面。
相应的改进措施
• 1、可以借鉴很多西方的监管体制,那些体 制相对来说比较成熟,整体性强,不过也 要考虑和我们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 2、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
II、法律
• •
1、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加强பைடு நூலகம்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学术方面
学术研究乱象
• 许梓荣教授是浙江大学的科研明星,被称 为为“中国瘦肉精之父”、“瘦肉精引进 ‘功臣’ ” “我们也不宜和政府唱反调。如果在论文中 介绍了副作用,我们(的论文)也发不 了。”
4 、应建立起健康的学术批评环境。就当前 来看,批评者的缺席和沉默造成了学术腐 败的流行。因此,遏制学术腐败,就要善 待学术批评。 5 、应采取法律手段严惩学术腐败行为。 6、 注重建立起健康的学术信用制度,加强 研究者的道德自律,从伦理上进行矫治, 即通过强化学术研究者的职业精神与职业 道德,引导和教化其发扬本心、扩充善性, 以规范和调整其在从事学术研究时的内心 秩序。
(完整版)双汇瘦肉精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
双汇瘦肉精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一双汇集团简介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视频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
目前,总资产60多亿元,员工50000人。
年屠宰生猪1500万头,年产肉制品100多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54位。
二瘦肉精事件回顾2011-03-15双汇被爆使用瘦肉精猪肉,“健美猪”大行其道;2011-03-16双汇集团承认使用瘦肉精猪肉,发声明致歉;2011-03-17商务部派出督导组前往河南,督查双汇集团下属企业,农业部,开展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双汇集团再次声明,高管被免,产品收回;2011-03-19 国务院派人督查瘦肉精,河南沁阳清查被指过场;2011-03-20 河南首次通报:双汇冷鲜肉瘦肉精抽检呈阳性;2011-03-21 济源双汇无限期停产整顿,双汇发展重组存隐患2011-03-22 济源双汇公司确认17头瘦肉精生猪,国务院工作组要求彻查“瘦肉精”事件,严肃究责2011-03-23 双汇紧急召开4000多人规模的全国经销商视频会议,以应对下架危机,希望能重新启动市场。
2011-03-25 河南“瘦肉精”肇事来源基本查明,发现3个制造窝点;2011-03-30 农业部排查称河南瘦肉精事件属于个案;2011-04-01 双汇召开万人大会二度致歉,拟引入第三方检测产品2011-04-10 双汇瘦肉精“万人道歉大会”系公关公司策划三瘦肉精简介瘦肉精是一种药物,是指能够抑制肥肉生长,促进瘦肉生长的药物添加剂。
对人体危害过大,会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在全球遭到禁用。
据农业部统计,如果用瘦肉精把一头普通猪变成“瘦肉型猪”,只需要10天到20天的时间,利润率为275%。
以双汇问题猪肉为例,添加“瘦肉精”喂出的生猪出栏价格比普通猪每公斤贵0.4元左右,以眉头猪出栏时100公斤计算,一头猪能够多卖四五十元。
一般一个小养殖户养百来头,能多卖4000来元。
四双汇危机公关(1)三次万人职工大会处在“瘦肉精”危机中的双汇集团在河南漯河召开“万人职工大会”,集团董事长万隆再次向消费者致歉,并称双汇因“瘦肉精”时间受损超过121亿元。
双汇瘦肉精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
双汇瘦肉精危机公关案例及分析双汇瘦肉精事件是中国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的典型案例之一、这起事件涉及到一个知名食品企业,双汇集团,在其猪肉制品中被检测出使用瘦肉精。
该事件在舆论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对双汇集团造成了很大的声誉危机。
以下是对该事件的详细分析。
1.事件经过:2024年,中国媒体曝光了双汇集团使用瘦肉精的问题。
瘦肉精是一种被禁止使用在食品中的化学物质,它能够加速动物的生长,但对人体有害。
该事件的曝光立即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
2.公关危机管理不当的原因:(1)缺乏有效危机管理预案:在事件曝光之后,双汇集团并未及时作出回应,未能掌控舆论导向,并没有对事件进行透明度的处理。
(2)信息透明度不足:双汇集团在事件发生后,对事实情况未能及时和详细公开,缺少有效的沟通和解释。
(3)缺乏建立公众信任的措施:由于双汇集团长期以来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和品牌信誉,公众对其品牌具有较高的信任度。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双汇集团未能积极采取行动来维护其声誉,未能建立公众对其品牌的信任。
3.危机公关管理措施:(1)及时回应:双汇集团需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回应,并就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
要迅速采取行动来制止使用瘦肉精,并向公众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品质。
此外,还应及早公布调查结果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2)加强信息透明度:在事件发生后,双汇集团应当向公众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事件的原因、影响范围、以及相关的处理措施等。
这样可以增加公众对双汇集团的信任度,并让公众对事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3)积极回应舆论关切:社交媒体是舆论传播的重要渠道,双汇集团应该积极主动地回应公众和媒体的关切,提供实时的回应和更新,并积极与关注者互动交流,回答他们的问题和担忧。
4.教训和启示:(1)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预案:企业应事先制定好危机管理预案,以便在危机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这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信息发布渠道以及公关活动的安排等。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危机公关双汇瘦肉精事件
不一;有网友希望藉此彻查;也有网友认为官方反应迟
钝
河南省委 省政府15日便出台相应措施严查瘦肉精猪
肉;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5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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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应不一
有能容忍的;早已习惯;
有很愤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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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影响肉食品行业及企业自身
瘦肉精事件使得以双汇集团为首的肉食品加工企业都陷入
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2 猪饲料的生产 销售者在生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或者销售明
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
坏;造成混乱和恐慌;而且由于决策的时间以及信息有限;往
往会导致决策失误;从而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
紧迫性:对企业来说;危机一旦爆发;其破坏性的能量就会
被迅速释放;并呈快速蔓延之势;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危机会
急剧恶化;使企业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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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危机公关常常面临综合性 多极化的复杂问题;企业在
1公关关系概念
现代公共关系于20 世纪初起源于商品经济发达的美国; 最
初的概念是由美国哈罗博士在1976 年提出公共关系是一
种特殊的管理职能 它帮助一个组织建立并保持与公众之
间的交流 理解 认可与合作;它参与处理各种问题与事件:它
帮助管理部门了解民意;并对之做出反应;它确定并强调企
业为公众利益服务务的责任;它作为社会趋势的监测者;帮
20110402双汇瘦肉精自检率仅为规定1/10 监管漏洞惊心
双汇事件案例分析
双汇事件案例分析目录一、内容概述 (2)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2. 双汇事件概述 (3)二、双汇发展概况 (4)1. 公司简介 (5)2. 业务模式与发展历程 (6)3. 市场地位与影响力 (7)三、双汇事件背景 (8)1. 事件起因 (9)2. 事件经过 (10)3. 事件影响 (11)四、双汇事件原因分析 (12)1. 管理层决策失误 (13)2. 内部控制不足 (14)3. 外部环境变化 (15)五、双汇事件后果分析 (16)1. 财务损失 (18)2. 品牌形象受损 (18)3. 市场反应 (19)4. 法律责任 (21)六、双汇事件的启示与反思 (22)1. 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性 (23)2. 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 (24)3. 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25)七、结论 (27)1. 事件总结 (28)2. 对企业的启示 (29)3. 对行业的借鉴意义 (30)一、内容概述该事件揭示了双汇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严重漏洞和不当行为,在收购生猪时,双汇未能按照规定对生猪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疫,导致大量使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双汇事件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依法对双汇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双汇也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以恢复消费者信心。
双汇事件还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深刻反思,人们开始更加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企业的道德和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制度建设,以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双汇事件是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它给双汇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声誉损害,也给整个食品行业敲响了警钟。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1. 研究背景与意义双汇事件作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之一,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双汇瘦肉精事件案例分析
• 4月6日,为证明重新上架的产品安全放心,双汇集团重庆区域经理在 卖场大吃火腿肠,但此举却只引来市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冷讽。
• 4月8日,涉案“瘦肉精”生产者刘某被抓获,他的“精细化工厂”也 被捣毁。
8
双汇集团公司董事长万隆 向全社会鞠躬致歉
• 双汇集团因此损失近121亿元!
9
1.什么是传统机械按键设计?
3月23日,双汇紧急召开全国经销商视频会议,以应对下架危机,希望能重启市 场。
3月25日,双汇集团再次召开了全国供应商视频会议,试图安抚处境艰难的供应 商。
6
• 3月26日双汇董事长万隆曾小规模邀请部分媒体进行沟通,并表示双 汇是“代人受过”。
• 3月31日,双汇召开“万人职工大会”,双汇董事长、71岁的万隆鞠 躬道歉,并称双汇因“瘦肉精”事件经济上受损超过121亿元。万隆 代表管理层向消费者再次致歉,并对曝光“瘦肉精”事件的央视等媒 体也表达了感谢,期望继续得到在场的经销商、供应商、投资者以及 金融部门的支持。为了消除影响,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万隆昨 日宣读了双汇集团的六项决定:1、强化源头控制。执行生猪头头检 验,原辅料强化批批检查。2、成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 监督企业各个环节。3、建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奖励基金,每年 “3·15”做总评。4、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5、引入“中国检验认 证集团”作为独立监督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6、加快养殖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
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
12
双汇的失误细节
• 1.没有强烈的危机预防意识,事件发生前与 媒体的交流欠缺。
• 2.危机发生时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运用欠缺, 分析理由不充分。
• 3处理危急时未妥善运用责任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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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之双汇瘦肉精事件——从食品安全恶性事件看政府公信力的危机与建设【案例梗概】2011年3月15日上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
报道称,河南孟州等地采用违禁动物用药“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流入了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
该事件曝光后,各地超市的双汇产品纷纷下架,并立刻引起农业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
2011年3月25日,相关记者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发现并捣毁了“瘦肉精”的制造窝点。
有关部门已对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河南省有多名公职人员在此事件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
据媒体报道,双汇集团在此次事件中损失惨重,销售额锐减,股票大跌。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以及双汇集团根都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陆续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
【案例正文】一、案例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各项矛盾凸显,不少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被激化,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后,每年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呈现上升趋势。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2万~4万人,但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万~40万人。
2011至2012年以来,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数量、恶性程度以及隐蔽程度上都呈有增无减的趋势。
本文所讲述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就是一例典型的恶性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例。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6位。
该集团的前身是漯河市冷仓,于1958年7月成立。
1994年8月,组建成立双汇集团;1997年7月该集团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1998年12月“双汇实业”5000万A股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1999年12月“双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被列为国务院512家重点企业。
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的企业理念是“诚信立企,德行天下”,要将双汇打造成为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然而一直是人民群众眼中的诚信企业——双汇集团却在2011年3月份被曝销售含有瘦肉精的产品,此时双汇的广告语“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像一把匕首插向消费者的内心,消费者十几年的信任顷刻之间受到严重打击。
二、案例始末(一)事件经过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
报道称,河南孟州等地采用违禁动物用药“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流入了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公司。
该事件被报道后,3月15日中午,济源双汇公司被立即责令停产,所有未出厂的成品及半成品就地封存,并立即对未屠宰的生猪展开“瘦肉精”检测。
3月15日晚,有记者在济源双汇公司的待宰圈内看到,几十名检验人员不停地往667头生猪身上泼浇冷水,据一位工作人员说是“为了刺激生猪排尿,尽快进行‘瘦肉精’尿检。
”据了解,第二天即3月16日,双汇集团承认使用瘦肉精猪肉,并向公众发表致歉声明。
3月17日,双汇集团称济源双汇的高管已被免职,涉及的产品也被收回。
与此同时,由于双汇集团是国务院512重点企业,该事件引起了国务院的重视,农业部、商务部、公安部等部委各自成立工作小组到河南调查此事。
3月2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多个部委又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驻河南,彻查“瘦肉精”事件。
国务院联合工作组组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向河南提出了4条反馈整改意见:第一,依法从快从严惩处犯罪分子;第二,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第三,加快建立全程监管机制,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第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同时河南省的相关部门也在此时迅速查封了曝光的问题养殖场,并对涉事的养殖场主、生猪经纪人、企业采购人员和公职人员采取了控制措施,对于构成违法的当事人予以立案侦办。
而查人、查猪、查药并举的全省多轮拉网式“瘦肉精”排查也随即展开。
2011年3月28日,河南省政府通报;为了彻查此次“瘦肉精”事件,河南省共出动排查人员214812人次,对全省158个县(市、区)的生猪养殖场(户)全面排查抽检,共发现饲喂“瘦肉精”猪134头。
其中,排查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59289个、抽检生猪223291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26头,涉及养殖场(户)60个,排查散养户79152户,抽检生猪86712头,确认阳性生猪8头,涉及养殖户7个。
(二)调查过程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说,自农业部禁止使用“瘦肉精”以来,“瘦肉精”的检出率逐年在降低,但餐桌上的这个“毒瘤”多年来未被根除,其重要原因是生产和销售走“地下渠道”,一直没有截断制造“瘦肉精”的源头。
为了查清源头,河南公安部门从涉案生猪养殖户入手,追到生猪经纪人,再追到“药贩子”,查获在河南销售“瘦肉精”的重要犯罪嫌疑人2名,并最终在湖北襄阳市南漳县找到并捣毁了非法生产加工的窝点,且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收缴瘦肉精400余公斤,摧毁销售网络2个,还查获了一大批生产设备及销售票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对认定销售使用“瘦肉精”涉嫌犯罪的7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27名为生产、销售“瘦肉精”人员、7名为生猪收购贩运人员、33名为养殖人员,5名为屠宰企业生猪采购管理和业务人员。
河南省监察部门还对53名公职人员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调查取证,32人已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初步处理。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2人,停职检查9人,免职6人,开除1人,撤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
(三)事件结果双汇集团作为世界第三、亚洲和中国最大的肉类产品加工集团,在瘦肉精事件曝光后,影响巨大,大量超市、零售店纷纷将双汇冷鲜肉和火腿肠等肉制品下架,一些双汇加盟店也“改旗易帜”,脱离双汇的销售体系,因而损失惨重。
双汇集团在2011年3月31日召开的包括所有管理层、漯河本部职工、经销商、部分新闻媒体在内的“万人大会”,二度致歉,并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后者作为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将全方位监督双汇的质量安全。
在大会上时,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承认“瘦肉精”事件对双汇影响巨大:3月15日双汇发展股价跌停,市值蒸发103亿元;3月15日至3月31日,影响销售额15亿元;济源双汇处理肉制品和鲜冻品直接损失达3000多万元;由于“瘦肉精”改生猪头头检查,一年增加的检测费需3亿多元。
同时,据有关报道称,2011年“3·15”报道的“瘦肉精”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双汇产品的质量正面临着消费者的质疑,市场销量下滑,双汇品牌遭受到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
2011年11月26日,有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全省法院受理的59起114人的“瘦肉精”案目前已经全部审结。
与此同时,在河南省的“瘦肉精”抽检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之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将就“瘦肉精”问题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打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三、瘦肉精的庐山真面目自1997年开始,国家各部门就已经开始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并且监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然而据不完全统计,1999—2005年,国内共有2455人因食用“瘦肉精”猪肉中毒。
2001年11月,广东省河源市发生特大瘦肉精中毒事件,共484人中毒,所幸无人死亡。
2002年3月,苏州市26人食用猪内脏后发病,经检测是瘦肉精所致。
2003年10月,辽阳市62人瘦肉精中毒。
2004年3月,佛山市近百名群众中毒,罪魁祸首依然是瘦肉精。
2009年2月,广州市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共67人发病,当时有7人留院观察。
针对全国出现的瘦肉精中毒事件,农业部、工商总局等五部委提出要专门严厉打击以瘦肉精为添加剂的行为,并强调盐酸克伦特罗等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毒品”。
据河南农业大学教授王志祥介绍,在医学上,瘦肉精非指某一种特定的药物,而是一类药物,在中国,通常是指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简称β-兴奋剂),相类似的药物还有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等。
当该类药物以超过治疗剂量5-10倍的用量用于家畜饲养时,能显著提高家畜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曾被用作牛、羊、禽、猪等畜禽的促生长剂、饲料添加剂。
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常见的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可能导致染色体基变,诱发恶性肿瘤。
然而瘦肉精作为一种舶来品,早在大规模引进中国之前,已在国外出现过大面积的中毒事故,并被多个国家禁止。
当时中国的专家却忽视这一重要信息,反而踊跃引进。
1987年,中国农科院畜牧所的佟建明翻译了同年刊于美国饲料杂志上的《使猪多长瘦肉的新营养分配剂》的论文,发表在《中国畜牧兽医》上,该文有对“瘦肉精”——β-兴奋剂的介绍。
1988年,四川饲料所的金明昌也摘译了类似文章发在《中国畜牧兽医》上,介绍将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素兴奋剂,如盐酸克伦特罗和塞曼特罗添加到牛、羊、猪和家禽饲料中,可提高动物蛋白质含量。
我国家畜生理学奠基人、南京农大(当时名为南京农学院)教授韩正康在八十年代末开始研究盐酸克伦特罗对猪、鸡、鸭和兔的影响,成为农业部的七五重点课题之一。
当时东北农业大学也加入了这一“热门研究”。
动物营养学界普遍认为瘦肉精最早是由前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许梓荣教授传播出去。
对此许梓荣教授解释道,那时国家正力倡培育瘦肉型猪,“我们也不宜和政府唱反调。
如果在论文中介绍了副作用,我们(的论文)也发不了,所以我们有一些顾忌”。
实际上,在许梓荣拿到了相关课题之时,他已经知道美国禁用了β-兴奋剂,却并未向国内透露美国禁用一事,该相关课题的论文还获得了奖项。
同时,据知情人士报道,国家监管部门虽然曾明令严格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督部门只对盐酸克仑特罗成分进行检测,莱克多巴胺等因检测成本高没有纳入常规检测。
而且据说对盐酸克仑特罗的检测,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和动物检疫部门共同监督的尿检也是形同虚设。
虽然被爆有人因“瘦肉精”中毒,但这种有毒猪仍然在市场上泛滥,就连知名品牌也牵涉其中,双汇集团就是知名品牌中的一个。
【讨论思考题】1、近年来瘦肉精事件为什么屡屡发生?为什么知名肉类加工企业——双汇集团也会牵扯其中?2、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对政府的公信力有什么影响?3、从加强地方政府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角度而言,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加强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参考资料】1、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薛澜,张强,钟开斌著.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2、中国危机管理报告,胡百精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3、百度百科《河南瘦肉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