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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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务公开制度范文

企务公开制度范文

企务公开制度范文企务公开制度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依法公开企业有关信息,明确企业管理决策程序,增强社会监督,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的制度。

企务公开制度是现代企业法治化经营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利于促进企业内外部合作,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提升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

一、企业信息公开1.生产经营信息公开:企业应向社会公开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产品信息、经营范围、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状况和环境影响等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经营状况信息公开:企业应定期公开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工资福利等相关信息,使利益相关者能够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

3.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企业应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证照信息,保证企业获得的各项行政许可均合法有效。

4.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企业应公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等信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二、管理决策程序公开1.决策依据公开:企业应公开制定管理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相关统计数据等,保证决策依据科学合理。

2.决策程序公开:企业应对决策程序进行公开,向利益相关者解释决策过程,增强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

3.决策结果公开:企业应定期公开决策结果,向社会展示决策的效果和影响,增加社会监督和评价。

三、社会监督机制1.行业自律组织:企业应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组织,接受行业组织的监管和管理,加强企业间的自律和竞争。

2.第三方评估机构: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经营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开,接受社会评判。

3.媒体监督:媒体作为公共舆论监督力量,应积极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行为,及时进行报道、评论和监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四、法律保障和政府监管1.法律保障:法律应加强对企业信息公开的约束力度,规定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期限,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处罚机制,确保企业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2.政府监管:政府应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信息公开的督促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技术支持,确保企业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确要 求超 标排 污列 入环保 部 门公布 名单 的企 业 公 开环 境 信 息 , 鼓 励 企业 自愿 公 开 自愿 消 耗 并 和污 染排 放 等环 境 信 息 。随 后 发 布 的《 上海 证 券交 易所 上市公 司环 境信 息披 露指 引 》对 沪 市 ,
方式 等做 出 明确规 定 , 为企 业 进 行环 境信 息 作
环境 信 息 也具 有 公共 物 品的特 性 , 未付 费 的 对 消 费者 具有 非 排 他性 , 私有 部 门提 供 环境 信 息
的动力 不 足 。由此 , 在环 境 信 息 提供 者 与 需 求
的污染严 重企 业 名 单 ” 的企 业 公 开 相关 环 境 信
息 , 他 企 业 自愿 执 行 该 文 件 。 2 O 其 O 7年 , 家 国
环 境 审 计 等 配套 制 度 。
关 键 词 企 业 ; 环境 信 息 披 露 ; 度 制
分 类 号 F2 4 4; 2 O 3 . X3 / 2
17 9 2年 联 合 国 召 开 斯 德 哥 尔 摩 人 类 环 境 会 议 以来 , 境 问 题 日益 引 起 全 球 瞩 目 。 环 境 环
在我 国, 计学 术 界 自 2 会 O世 纪 8 0年 代 开 始 就
1 企 业 环 境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的 理 论 分 析
从 理 论 上 分析 , 制 要求 企 业 进行 环境 信 强
积极 探 讨企 业 环 境信 息 披 露 问题 , 企 业界 反 但 应较 淡 , 自发进 行 环 境 信息 披 露 的企 业 数量 较 少 , 露 也 过 于 简 单 。 国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在 披 2O O 3年 发 布 了 1 6号 文 件 , 求列 入 “ 标 准 5 要 超

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势在必行--基于企业社会责

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势在必行--基于企业社会责

第30卷㊀第1期长㊀春㊀大㊀学㊀学㊀报Vol.30㊀No.1㊀2020年1月JOURNALOFCHANGCHUNUNIVERSITYJan.2020㊀收稿日期:2019-10-21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FXA002)ꎻ安徽省教育厅基金项目(gxyqZD2018091)ꎻ皖江工学院校级项目(WG18006)ꎮ作者简介:闻雯(1986-)ꎬ女ꎬ江苏南京人ꎬ副教授ꎬ硕士ꎬ主要从事行政法学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ꎮ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势在必行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视角闻㊀雯(皖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ꎬ安徽马鞍山243031)摘㊀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已经上升到战略高度ꎮ即使在环保高压政策下ꎬ违规披露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现象仍层出不穷ꎬ对整个证券市场的有序发展造成不利影响ꎬ也损害了投资者以及公众生态环境利益ꎮ上市公司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ꎬ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有义务考虑其他相关者的利益ꎮ鉴于此ꎬ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义务ꎬ落实和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ꎬ构建高效透明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显得尤为重要ꎮ关键词:环境信息ꎻ强制披露ꎻ企业社会责任ꎻ上市公司ꎻ绿色金融中图分类号:D912.6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9-3907(2020)01-0097-05㊀㊀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①ꎬ解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根本之举是大力加快绿色发展ꎮ促进企业依法履行环保社会责任ꎬ提升企业绿色发展能力ꎮ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经济政策制度ꎬ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ꎬ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ꎮ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起步较晚ꎬ到目前为止暂未形成完备的强制环境信息披露体系ꎬ缺乏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的有力管控ꎮ证券投资市场的运行存在一些弊端ꎬ常有信息不对称的不公正现象出现ꎮ为了公民环境知情权得以实现ꎬ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ꎬ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构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ꎮ1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内涵及我国相关立法㊀㊀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WBCSD)认为: 企业的社会责任ꎬ指的是企业对股东㊁对利益相关者以及整个社会所作出符合一定道德标准的行为ꎮ[1]经营者在作出决策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要有长远的发展观ꎬ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ꎬ还要承担起社会责任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不仅仅是对股东道德上的 软法 约束ꎬ更应该通过立法作强制性规范ꎮ企业社会责任从其本质上来看是一种道德责任ꎬ如果仅仅将社会责任的属性简单定义在道德范畴的话ꎬ因其不能通过制度加以规范ꎬ可能社会责任会变相地成为一种口号ꎬ起不到约束作用ꎮ若单纯依靠经营者的自律ꎬ那么该项制度不具备稳定性以及可持续性ꎮ企业发展过程中ꎬ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社会问题ꎬ比如环境污染㊁能源枯竭问题ꎬ如果企业一味地追求自身经济利益ꎬ对于这些社会问题熟视无睹ꎬ那么这些问题也会反作用于企业ꎬ甚至抑制企业的发展ꎮ我们在讨论社会责任法律化时ꎬ要明确边界及范围ꎬ避免一概而论ꎬ完全彻底的信息披露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ꎮ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相对而言是走在了世界前端的ꎬ直接将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效力层级较高的法律来规范ꎬ各领域关①李克强总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实录)»原文如下: 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ꎬ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ꎮ改革完善环境经济政策ꎬ加快发展绿色金融ꎬ培育一批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ꎬ提升绿色发展能力ꎮ 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ꎬ大力推动绿色发展ꎮ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ꎬ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ꎮ要改革完善相关制度ꎬ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ꎮ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接踵而至ꎮ现在需要解决的是:承担什么?怎样承担?所谓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 ꎬ就是指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需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来规范㊁推动监督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ꎮ这里的 法律 既包括法律㊁法规㊁规章等ꎬ还包括一些特定的行业规范㊁行业准则等ꎬ形成一套完备的㊁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化体系[2]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①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十六条②相继提出了社会责任概念ꎬ这两条原则性的宣示性的条款将公司作为民商事主体应遵循的最低标准从商业道德提高到了法律原则的层面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八十一③㊁八十二条④明确规定ꎬ上市公司与 利益相关者 之间的关系ꎬ是我国首个具体通过公司治理层面所规定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部门规章ꎮ尽管准则的倡导性远远多过于强制性ꎬ但仍不可否认其对上市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正面推动作用ꎮ2㊀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概念界定2.1㊀环境信息关于环境信息ꎬ理论与实务界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ꎮ有的学者提出ꎬ 环境信息是指物质流入至环境的信息ꎬ仅仅包括人类生活㊁生产而产生的信息ꎬ不包括涉及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信息 [3]ꎮ有的学者认为ꎬ人类生产生活中ꎬ对环境进行管理使用和保护的信息ꎬ但不涉及环境信息本身包含的自然状况等[4]ꎮ有的学者认为ꎬ环境信息是作为信息而存在ꎬ包括环境因素在内的人们可以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而共享的信息[5]ꎮ正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环境信息公开提出的要求ꎬ公开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排污㊁资源消耗㊁污染防治㊁行政许可等一系列应当公开的信息[6]ꎮ2.2㊀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环境信息披露ꎬ指上市公司通过特定方式向投资者及社会大众公开披露跟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环境影响和防治污染所做的努力与成效ꎬ环境投入㊁环境风险㊁绿色发展政策等诸多环境信息[7]ꎮ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ꎬ主要指上市公司将现有的环境问题和潜在的环境威胁ꎬ就可能影响自己经济效益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强制地㊁全面地㊁及时地㊁准确地对外披露的法律制度[8]ꎮ3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域外经验㊀㊀美国最为典型ꎬ采用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模式ꎮ强制披露内容包括财务性和非财务性信息ꎬ包括现存的和潜在的环境问题ꎮ必须向社会公众及时披露经济效益受到自身环境污染影响的事实ꎬ告知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威胁[9]ꎮ美国已经具有比较完备的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制度ꎬ是最早通过立法确定强制披露的国家ꎬ我们有必要对该项制度进行剖析ꎮ表1列出美国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发展进程ꎮ表1㊀美国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发展年份法律文件名称相关规定1934年«证券法»确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原则ꎬ但未直接提及 环境信息 一词ꎮ上市公司需要披露财务上和非财务上的重要信息ꎬ包括了对公司环境负债以及环境成本进行披露1986年«S-K监管规则»第101条㊁第103条㊁第303条规定ꎬ对于上市公司而言ꎬ应当披露其自身及下属企业涉及到的重大涉诉案件以及经营活动的信息ꎮ披露可能对企业效益造成影响的相关环境因素ꎬ使得公众知晓上市公司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危险1993年«92财务告示»规定上市公司对于现存环境问题和潜在环境风险及时准确的披露ꎬ对不按要求披露或虚假披露的上市公司予以罚款处罚并会利用新闻媒体将其违法行为公之于众2002年«SOX法案»规定了 重要性信息 的概念并对标准作出实质性界定ꎬ包括需要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指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ꎬ必须遵守法律㊁行政法规ꎬ遵守社会公德㊁商业道德ꎬ诚实守信ꎬ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ꎬ承担社会责任ꎮ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ꎬ应当遵守商业道德ꎬ维护交易安全ꎬ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ꎬ承担社会责任ꎮ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八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㊁职工㊁消费者㊁供应商㊁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ꎮ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八十二条:上市公司应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ꎬ共同推动公司持续㊁健康地发展ꎮ89长㊀春㊀大㊀学㊀学㊀报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第30卷㊀㊀在日本ꎬ采用的模式为自愿性披露ꎬ并且建立了奖励机制良性循环发展ꎬ公众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更完整更真实的披露ꎮ日本主要依靠第三方公司来审查ꎬ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性[10]ꎮ欧盟在所依据的公约«污染排放物和转移登记制度议定书»之下ꎬ采取强制为主ꎬ自愿为辅ꎬ两者相结合的模式[11]ꎮ4㊀对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现有法律法规的梳理㊀㊀我国自2003年以来通过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ꎬ逐步确立了环境信息披露制度ꎬ填补了该项制度的空白ꎮ表2对目前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了简单梳理ꎮ表2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情况法律文件名称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3条将公民的环境信息知情权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ꎮ第54条规定了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特别规定了如何对重污染企业名单进行划分ꎬ明确提出了违反该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ꎮ但法条中未明确将 上市公司 作为特定的义务主体ꎬ只是将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限定在 重点污染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效力层级最高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出义务规定的法律ꎬ但无具体条文涉及 环境信息 的披露ꎬ并非所有信息都需要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未提及 环境信息 ꎬ但从投资者利益角度规定了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ꎬ均应当披露 ꎮ对于一些会影响到证券及衍生产品价格的重大事件ꎬ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ꎬ向投资者说明事件的真实情况及影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于重污染上市公司强制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作出规定(包括披露的时间㊁载体㊁内容等)以及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环境问题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责任«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 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要义在于各部门共同协作ꎬ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制度ꎬ敦促上市公司承担环境和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㊀㊀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于2016年㊁2017年两次修订相关文件ꎬ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及方式作出了明确的指示①ꎬ«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中规定环境信息披露采用的方式为 分层次披露 ꎬ重点污染的上市公司需要其根据环境信息指标强制披露ꎬ其他上市公司则实行遵守或说明的原则ꎬ并鼓励自愿性披露有关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信息[12]ꎮ99第1期闻雯: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势在必行 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视角①«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重点排污上市公司或者其重要子公司应当依法依规披露主要环境信息ꎬ包括排污信息㊁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㊁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ꎮ二是重点排污企业之外的上市公司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披露其环境信息ꎬ若不披露的ꎬ应当充分说明原因ꎮ三是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㊁防治污染㊁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ꎻ环境信息核查机构㊁鉴证机构㊁评价机构㊁指数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环境信息存在核查㊁鉴定㊁评价鼓励公司披露相关信息ꎮ5㊀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5.1㊀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趋势㊀㊀目前ꎬ出现大量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ꎬ反映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仍不够完善ꎮ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责任事故后ꎬ有些企业澄清报告避重就轻㊁企图撇清责任ꎬ文件中所涉及环境信息的披露少之又少ꎮ2010年ꎬ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件揭露出强制披露环境信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3]ꎮ对于上市公司而言ꎬ是否要求强制性披露影响或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环境信息ꎬ如何遏制企业经营者的侥幸心理ꎬ如何有效积极地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尤为重要ꎮ上市公司和与非上市公司相比ꎬ经济实力更为雄厚且社会影响力更大ꎮ只要出现了环境问题ꎬ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污染破坏现象ꎬ会给众多投资者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ꎬ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ꎮ扩大环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ꎬ不仅仅局限于重污染企业ꎬ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也有必要强制披露内部的环境信息ꎬ非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就本企业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㊁承担环保社会责任的贡献等情况进行披露ꎮ这一举措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使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有所下滑ꎬ上市公司需要把眼光放长远ꎬ需要自我审视ꎮ企业的发展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ꎬ应绿色高效ꎬ这样才能迫使上市公司始终坚持 绿色生产㊁节能减排 的路线ꎮ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ꎬ要优化企业内部产业结构ꎬ提前审视和规避企业有可能的环境风险ꎬ避免环境问题的发生ꎬ促进整个 绿色金融市场 的发展ꎮ强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对于提高我国的环境治理水平以及绿色金融市场的形成有双重作用ꎬ但我们需要认识到制度的构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ꎮ5.2㊀关于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的几点设想(1)在法律层面建立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ꎮ目前ꎬ我国还没有在立法上确立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ꎬ不仅没有将 环境信息 纳入到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内容范畴ꎬ更没有对披露的强行性提出要求ꎮ当务之急是在立法上建立该项制度ꎬ形成硬性的规定ꎮ当然ꎬ现阶段面临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ꎬ面临着保护环境和生态的双重任务ꎬ权宜之计是通过官方机构或地方性法律规范性文件加以弥补ꎬ便于实际运作ꎮ(2)完善披露内容和指标设定ꎮ我国的上市公司ꎬ因涉及到地域和行业的不同ꎬ若设置单一的环境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规则不具实效性ꎮ只有从披露的指标入手ꎬ细化披露标准ꎬ将披露要求具体化㊁披露方式统一化ꎮ上市公司在披露时还应当尽到详细说明和解释的义务ꎬ正规㊁专业地阐述环境事件和污染指标等ꎬ但必须以投资者或利益相关者能够理解为前提ꎮ(3)加强多方位监管与监督ꎮ包括政府的监管㊁第三方专门机构的审查㊁公众监督的方式ꎮ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监管的职责ꎬ各职能部门间不可相互推诿ꎬ在权限范围监督审查ꎮ设立中立的第三方审查机构ꎬ遵循法律法规作出权威的公正的环境评价ꎮ建立公众舆论监察体系ꎬ为利益相关者㊁潜在投资者ꎬ甚至是普通公民设置专门的信息查询系统和举报系统ꎮ(4)完善责任追究机制ꎮ通过合法的责任体系来保证披露环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ꎮ对于不披露或者违规披露的上市公司㊁中介机构进行行政处罚ꎬ也要追究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责任人的个人责任ꎮ权益受到侵害的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可以对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ꎮ触犯到刑法规定的具体罪名时ꎬ要定罪量刑ꎮ(5)健全激励和奖励机制ꎮ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ꎬ正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及具体表现方式ꎬ在制度的实施初期ꎬ适当奖励披露企业是切实可行的激励方式ꎮ可以由权威机构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优秀企业名单ꎬ也可以设置专门的奖项㊁地方奖励等方式激发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动力ꎮ保护环境是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ꎬ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能仅仅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ꎬ要打破降低非财务成本的固有观念ꎮ不仅要考虑一切利益相关者的利益ꎬ还要考虑环境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ꎮ企业要维护自身企业形象且承担道义上的环保责任ꎮ上市公司要规范自身环境行为ꎬ树立绿色形象ꎬ提高管理绩效ꎬ保证证券市场健康运行ꎬ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ꎬ实现绿色发展㊁循环发展㊁低碳发展ꎮ在我国ꎬ公民的环保意识在现阶段仍需提高ꎬ推行该项制度存在一定阻力ꎬ根据我国001长㊀春㊀大㊀学㊀学㊀报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第30卷的基本国情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完善ꎬ最终能通过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维护投资者的利益ꎬ促成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革ꎮ这需要建立更具操作性的规章制度ꎬ促进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渠道的完善ꎬ并在实施过程中纠错㊁完善ꎮ参考文献:[1]㊀蒋建湘.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J].中国法学ꎬ2010(5):123-132.[2]㊀刘乃梁ꎬ肖顺武.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探究[J].天津法学ꎬ2013(1):33-38.[3]㊀方如康.环境学词典[M].北京:科技出版社ꎬ2003:535.[4]㊀马燕ꎬ焦跃辉.论环境知情权[J].当代法学ꎬ2003(9):20-23.[5]㊀王华.环境信息公开理念与实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ꎬ2002:26.[6]㊀证监会:积极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EB/OL].[2019-08-28].https://stock.qq.com/a/20180831/076870.htm.[7]㊀刘淑娟.林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初探[J].林业经济问题ꎬ2003(6):355-359.[8]㊀张剑智ꎬ李海英ꎬ李桐ꎬ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J].环境保护ꎬ2017(20):36-39.[9]㊀王建明ꎬ印丹榕ꎬ陈红喜.国外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比较分析及启示[J].生态经济ꎬ2007(1):94-97.[10]㊀刘家松.中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的比较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ꎬ2011(10):86-91.[11]㊀王文革.环境知情权保护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ꎬ2012:89.[12]㊀证监会修订信披内容与格式:明确提出分层次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EB/OL].[2019-10-08].ht ̄tp://www.jrbxdy.org.cn/plus/view.php?aid=47044.[13]㊀刘百军. 紫金矿业 案审判详情披露[N].法制日报ꎬ2011-02-14(3).责任编辑:沈宏梅ImportanceofConstructionofMandatoryDisclosureSystemofEnvironmentalInformationforListedCompaniesinChinaFromthePerspectiveof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LegalizationWENWen(CollegeEconomicsandManagementꎬWanjiangUniversityofTechnologyꎬMaanshan243031ꎬChina)Abstract:TheconstructionofecologicalcivilizationandgreenfinancialsysteminChinahasreachedastrategicheight.Evenunderthecoercionpolicy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ꎬillegaldisclosureofenvironmentalinformationoflistedcompaniesstilloccursfrequentlyꎬwhichnotonlybringsadverseeffectsfortheorderlydevelopmentofthestockmarketꎬbutalsodamagestheinterestsofecologicalenvironmentoftheinvestorsandpublic.Althoughthema ̄jorobjectiveoflistedcompaniesistomaximizetheinterestsofshareholdersꎬtheyareobligatedtofullyconsidertheinterestsofotherstakeholdersfrombothlawandmoralityꎬInthisregardꎬitisimportanttosuperviselistedcompa ̄niestofulfilltheirobligationofcompulsorydisclosureofenvironmentalinformationꎬtoimplementandundertakeso ̄cialresponsibility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ꎬandtoestablishanefficientandtransparentsystemenvironmentandmarketenvironment.Keywords:environmentalinformationꎻmandatorydisclosure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ꎻlistedcompanyꎻgreenfinance101第1期闻雯: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势在必行 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视角。

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____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提高,环境信息的公开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____年,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提高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各国纷纷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本文将探讨这一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背景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的资源开发和工业生产,然而,这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公开环境相关数据和信息,让公众了解环境状况,以便更好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内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环境数据公开、环境监测公开、环境评估公开和环境政策公开。

1. 环境数据公开:各地和各部门应每年定期公开相关的环境数据,包括大气污染物浓度、水质水量等信息。

这些数据是公众了解环境状况和评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

2. 环境监测公开:各地和各部门应定期公开对环境的监测结果和相关报告。

这些监测结果反映了环境的状况和变化趋势,帮助公众了解环境污染和生态状况。

3. 环境评估公开:各类开发项目在进行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公开评估报告。

这些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供公众参考和监督。

4. 环境政策公开:政府应及时公开制定的环境政策和相关法规,包括环境保护目标、措施和法律的修订等。

这样,公众可以了解政府的环境政策方向,更好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三、实施方法为了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环境数据、监测结果、评估报告和政策文件等。

这样,公众可以方便地获取环境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机构,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总结

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总结

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环保信息依法披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措施,为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单位在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

首先,我单位高度重视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流程。

我们建立了一支专门负责环保信息依法披露的团队,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我们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设了便捷高效的信息平台,实现了环保信息的快速录入、审核和发布。

其次,我单位加强了对环保信息依法披露的培训和宣传。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提高了员工对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我们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向社会各界宣传环保信息依法披露的重要性,增强了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意识。

再次,我单位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我们与环保部门、法律部门、媒体等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加强了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确保环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我们与公众和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积极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环保信息的披露方式和内容。

最后,我单位加强了对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环保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相关的评估活动,与其他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总的来说,我单位在环保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只有坚持依法披露环保信息,才能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进步。

我国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解决之策

我国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解决之策

我国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解决之策作者:张云霞来源:《理论探索》2011年第05期〔摘要〕当前,确保真实全面的信息公开、实行权力运行透明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和紧迫任务。

然而,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缺乏立法硬性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真实性程度相对偏低、形式和渠道未能考虑其可接受性和获取性。

解决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快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建设,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

〔关键词〕信息公开制度,政府,立法〔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1)05-0121-032009年新疆阿尔泰的官员财产申报、2010年初的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乡镇支出公开、今年“两会”之后中央各部委预算公开等信息公开事例,说明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向前迈进。

对此,理论界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给予极高的评价,但是总体而言,信息公开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有待学术界进行深入探讨。

一、我国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制定起步较晚,现有的制度主要是2004年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称《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条例的出台打破了政府官员“暗箱操作,秘密行政”的局面,彰显了我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标志着我国“信息公开时代”的到来,但是总体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缺乏立法的硬性规定。

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保证公众的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切实保障,必须课以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并且应使其进一步法制化而成为一项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义务” 〔1 〕。

但由于至今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因此在实践中许多地方政府虽然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结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公示制度”等,然而,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来规范这些行为,公开什么?何时公开?政府都有几乎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导致随意性很大,难以起到真正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作用。

企务公开制度

企务公开制度

企务公开制度简介企务公开制度,简称“企业公开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一种规范化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公开企业相关的资产、财务、经营情况等信息,以及采取公众监督和参与的方式,提高企业透明度、公开性和社会信任度,促进企业科学决策和合规运营。

作用企务公开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透明度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形式,应该公开其相关的资产、财务、经营状况等信息,以提高透明度。

透明度的提高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信任、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及减少腐败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同时,透明的经营状况也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方面之一,能够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和忠诚度。

公正与诚信企业公开其资产、财务、经营状况等信息,有益于提高企业的公正性和诚信度。

这样不仅能够加强企业间的竞争,也能够增加企业的声誉和品牌效应。

合规运营企业制定和执行一个可靠的企务公开制度,有助于企业实现合规运营。

制度包括手册、流程、标准和目标,能够辅助员工遵循法规、规范操作、加强监管、提高效率。

市场营销企业公开其资产、财务信息等,有助于加强市场营销,提高企业的自信与竞争力。

公开的信息将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营销策略,可以吸引更多潜在的客户和业务。

实施流程企事业单位的企务公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企业首先需要经过初步调研,了解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等信息的公开程度,以及现有的公开制度和管理情况。

通过这个过程,能够更好地认识企业内在的问题和管理不足之处,以便从管理角度处理和解决问题。

制定方案制定方案是企务公开制度策划的基础,包括企业公开信息范围和内容、公开的方式和时间等。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企业需要考虑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的公开制度。

宣传教育企业需要通过内部宣传、培训等方式,让员工了解企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细节。

此外,也需要加强企业与外部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以便能够传达和宣传企务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审核与监督是企务公开制度实施的关键环节,这需要涉及到公司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基于信息公开做出的各种决策和实际运作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等方面。

铁路交通运输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铁路交通运输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铁路交通运输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1 铁路运输组织方案表现形式探讨2 铁路货场拓展物流服务的模式与实证分析3 铁路物流化货场的规划研究4 集装箱货场平面设计及货运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5 集装箱货场平面设计及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经济性分布6 超限货物专列运行方案决策研究7 铁路危险品运输管理探讨8 编组站通过能力计算与分析9 编组站运营指标分析10 ×××编组站新建设计11 编组站新建设计及到达场能力计算12 编组站新建及通过能力计算13 编组站新建及驼峰纵断面设计14 货运法规管理系统15 铁路运输组织适应并服务于现代物流的探讨16 物流企业的包干物流业务于物流成本模型17 铁路运输需求弹性分析与营销对策18 交通运输系统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研究19 车站日常工作管理信息系统20 我国企业物流实行JIT运作的风险与对策21 我国铁路运输业物流发展初探22 客运服务与营销23 中国物流发展战略与物流体制改革24 关于中国现代物流发展的几点思考25 铁路货运向现代化物流拓展对策26 当前铁路客运走向市场的途径探讨27 提高铁路客运服务质量的途径28 铁路运输企业货运营销管理相关问题探讨29 铁路行车安全分析及对策的研究30 智能运输系统-未来交通运输发展的方向31 铁路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32 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对策研究33 浅谈客运扭亏与营销的关系34 铁路行包运输改革研究与探讨35 铁路货运如何向现代物流发展36 实施营销战略拓展运输市场37 运输企业基层站段货运营销组合研究38 铁路货运站(物流节点)功能的分析39 实现铁路货运物流化经营的途径40 铁路运输企业融入现代物流探讨41 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42 铁路调车驼峰调速系统设计43 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改革的思路44 铁路投资体制改革的探讨45 铁路发展现代物流的对策研究46 铁路货运市场营销的理性思考47 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多发原因及管理对策研究48 以市场为导向促进货运代理发展49 浅淡铁路运输营销策略50 铁路旅客运输市场营销的研究51 铁路施工安全事故成因及管理对策研究52 铁路客运实行"人性化服务"与管理的研究53 论适应跨越式发展的铁路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54 我国发展高速铁路的可行性研究55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质量的调查与思考56 铁路筹资多元化前景探讨57 铁路多元经济发展的理性思考58 关于铁路运价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59 铁路旅游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探讨60 构建铁路物流企业联盟的思考61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思考62 加快运输企业提供具有物流运作特点的运输服务探讨63 铁路工务安全事故成因与管理对策研究64 应用ISO9000族标准规范铁路安全管理65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对策研究66 关于铁路客运站服务质量调查67 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铁路货运代理发展68 以服务营销促进铁路发展69 我国铁路旅游业发展对策70 大力推进铁路法制化建设71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效益管理的分析与思考72 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改革的思路73 铁路运输企业管理体制与管理创新的探索74 利用资本市场,加快铁路发展75 确立以市场为基点的铁路多经发展战略76 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途径与措施77 关于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发展的思考78 铁路运输企业多元经营的方略与取向79 合理利用外资加快铁路发展80 提高铁路运输能力的措施研究81 谈铁路货运站向现代物流中心的转化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1 "郎顾之争"的法律分析2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3 论民事纠纷证明责任4 论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5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6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7 人民陪审制度问题研究8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9 论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10 国有企业MBO 的法律分析11 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12 论网络世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13 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14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讨15 信托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探析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处理17 电信互联互通的法律思考18 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构研究19 各国信托业比较研究20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21 合法垄断刍议22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23 环境民事侵权的规则与救济24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探讨25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26 建立中国宪法法院-探析与重构27 论保险代位权28 论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29 论表见代理30 论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31 论不当得利之请求权32 论沉默权制度33 论程序正义34 论驰名商标的保护35 论驰名商标与域名保护争议中的冲突与解决36 论大陆法对清末法制形成的影响37 论代位执行38 论单身女性生育权39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处罚40 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重塑41 论缔约过失责任42 论动产抵押权的效力43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中的应用44 论法律解释45 论法律行为在法律关系中的意义46 论非法人组织47 论非法证据48 论夫妻财产制度49 论腐败与法制监督50 论妇女权益保障51 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52 论根本违约、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53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4 论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的完善-以一种价值比较之角度55 论公司合并56 论公益诉讼57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58 论共同犯罪59 论共有知识产权60 论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61 论国际直接投资之国际法调整62 论国民待遇不构成WTO 体系的基本原则63 论合同的撤消权64 论合同的效力65 论合同无效66 论合同诈骗罪67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68 论环境法制建设69 论缓刑制度的适用70 论回避制度71 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法律责任72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73 论货物贸易中的国民待遇适用标准74 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75 论计算机软件的专门立法保护76 论家庭暴力的原因与防范77 论监事的任免机制78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79 论紧急避险80 论经济信息公开法81 论精神损害赔偿82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3 论滥用职权罪84 论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过错责任85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86 论留置权87 论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88 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89 论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90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91 论民事诉讼的目的92 论民事再审程序93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94 论农村经济转型与我国农地立法的完善95 论挪用公款罪96 论配偶权97 论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98 论侵犯知识产权罪99 论取得时效制度100 论人道主义干涉101 论人民陪审制度102 论善意取得制度103 论商标抢注与商标注册制度104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105 论商业机密的法律保护106 论上诉不加刑107 论社会环境对税收执法的影响108 论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109 论审判公开及其完善110 论受贿罪客观方面的几个问题111 论述唐律的形成及其影响112 论数罪并罚113 论司法腐败与司法监督114 论私有财产的宪法保护115 论诉讼证据效力116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117 论违宪审查模式的比较研究118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119 论我国的法律调解制度120 论我国的司法独立121 论我国电子垃圾的处理122 论我国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完善123 论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重构124 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完善125 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弊端与改革126 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与重构127 论我国陪审制度的完善128 论我国协议离婚制度的完善129 论无效婚姻130 论无形财产的立法保护131 论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132 论物权法原则133 论洗钱罪134 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防范135 论小股东的保护136 论新闻侵权137 论信用卡诈骗犯罪138 论刑罚轻缓化的正当依据及其实现139 论行政不作为的构成条件140 论行政合法与行政合理原则141 论行政垄断及法律规制142 论行政模式的转变143 论行政赔偿的范围144 论行政赔偿责任145 论行政许可制度完善之思路146 论悬赏的法律性质147 论严复的人权思想及其对法律改革的影响148 论医疗事故罪149 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150 论遗产范围界定151 论预期违约制度152 论域名纠纷及其法律运用153 论域名与知识产权154 论约定竞业禁止对商业秘密的保护155 论正确定性票据与金融诈骗罪156 论执行和解157 论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制度158 论中国《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完善159 论专利制度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工作160 论专业鉴定的缺陷161 论足球"黑哨"的法律认定162 民事诉讼证据的举证责任163 民事诉讼证据作用分配164 浅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和对策165 浅析无效婚姻166 浅析职务侵占罪167 清末修律的历史内涵及现代启示168 善意取得在票据流通中的适用169 宋代狱吏与新中国监狱管理之比较研究170 完善我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思考171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宪法司法适用的可行性探索172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探讨173 刑讯逼供罪转变过程若干问题研究174 一般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175 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及其规制176 证券欺诈民事责任定性及其设定方式之分析177 浅论个人破产制度178 论公务员合同的管理制度179 浅论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法律问题180 论犯罪未遂、即遂预备中止的区别181 论代位执行制度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关系182 论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183 论反倾销立法的价值趋向184 论行政赔偿的范围185 对法律的不确定性探讨186 论"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及其价值187 民愤与重刑的关系研究188 论共犯过限的司法认定189 论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的运作程序190 论民商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区别191 试论建立国家信用制度铁路免费资料尽在铁路吧/铁路免费资料尽在铁路吧/荆轲,一个四处为家的刺客,他的心犹如浮云,心如飘蓬,是没有根的,然而高渐离的筑声,却成了他愿意停留在燕国这片土地上的原由。

国企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国企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国企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提高企业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国有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信息,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条企业信息公开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信息公开内容第六条企业应公开以下主要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企业类型等。

(二)企业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及其职责,企业党组织设置及其工作情况。

(三)企业财务状况: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算、审计报告、重大投资项目财务情况等。

(四)企业重大决策:企业发展战略、重组改制、兼并收购、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技成果等。

(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环保、安全生产、员工权益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发生突发事件和热点事件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澄清不实传闻,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第三章信息公开程序第八条企业应设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企业信息公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信息收集:企业各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应公开的信息,提交给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二)信息审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息发布:企业通过网站、公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四)信息保管:企业应对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管,以便查阅。

第四章信息公开责任第十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应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

企业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

企业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

企业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一、概述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也受到了广泛关注。

环境会计应运而生,成为会计学的一个新兴分支。

企业环境会计旨在通过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量化核算,以揭示企业对环境的责任和贡献。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则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将其环境会计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公众公开,以便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环境绩效和环境风险。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增强企业的透明度,促进企业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环境责任。

本文将对企业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我们将探讨企业环境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以及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我们将分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果。

我们将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提出促进企业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 研究背景:介绍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环境会计的兴起与发展。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不断恶化,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威胁。

在这一背景下,环境会计的兴起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环境会计,也称为绿色会计或生态会计,是一种将环境因素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会计方法。

它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进行量化分析,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评估和管理自身对环境的影响,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环境会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应用。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环境管理的重要性,积极采用环境会计方法,以更好地反映和披露自身的环境绩效。

同时,政府和国际组织也加强了环境会计的规范和指导,推动环境会计的标准化和国际化。

环境信息达标公示制度

环境信息达标公示制度

环境信息达标公示制度1、目的为推进和规范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司对外形象,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履行社会环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环境信息达标公开工作。

3、职责3.1安环部部负责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制定,并按要求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媒体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及有组织、无组织在线监测数据稳定上传工作。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网站相关环境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

4、相关内容及要求4.1环境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4.2环境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4.3.1基础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生产经营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4.3.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4.3.3环保投入、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3.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4.3.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6生产使用的原料、危害特性、使用情况等。

4.3.7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

4.3.8环保税的缴纳、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

4.3.9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情况。

4.3.10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4.4环境信息公开,可采用以下—种或几种方式∶4.4.1通过公司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4.4.2公告或者公开发布的信息专刊。

4.4.3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4.4.4公司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4.4.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汇报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汇报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在我将对这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指导。

首先,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我们建立了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流程,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我们还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方便了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企业信息的途径,提高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其次,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了监督和管理。

我们建立了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定期的评估和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最后,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了宣传和培训。

我们开展了
信息公开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信息公开的培训活动,提高了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能力,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缺陷及其完善

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缺陷及其完善

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缺陷及其完善作者:山文岑来源:《图书与情报》2010年第01期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存在一系列问题: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不合理、不细致、不彻底,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存在不足,监督和保障手段不到位。

为此,在今后立法中,应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的手段和措施。

关键词:政府信息信息公开范围程序知情权中图分类号: D92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3-6938(2010)01-0068-06 On Drawback and Revision of the Act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Shan Wencen(Faculty of Politics, Ludong University, Yantai, Shandong, 264025)Abstract: The act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have a series of issues: boundary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delimitation is not reasonable, detailed and thorough; the mode and procedure of information openness are defective; the supervisory measure and safeguards of information openness are insufficient. Therefore, legislation in future should delimitate accurately boundary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perfect the mode and procedure of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the supervisory measure and safeguards of information openness.Key word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openness; bound; procedure; right to learn the truthCLC number: D922.16Document code: AArticle ID: 1003-6938(2010)01-0068-06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以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国际潮流和国内民主发展的影响,我国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2022年企业合规师职业技能证书全国统考(中级)样卷

2022年企业合规师职业技能证书全国统考(中级)样卷

2022年企业合规师职业技能证书全国统考中级企业合规师(样卷)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1分,总分15分)1.[单选题]按照我国现有环境法的规定,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强制性合规要求包括项目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____制度、企业运行阶段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等几个方面的要求。

A.“二同时”B.“三同时”C.“四同时”D.“五同时”2.[单选题]实践中,因慈善捐赠不存在____,更易沦为受商业贿赂侵蚀的重灾区。

A.信息公开B.流程监管C.相应对价D.主体监督3.[单选题]现代商业的竞争已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过渡到“____之间的竞争”,任何一个商业主体的核心竞争力不再仅仅是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而是通过其产品和服务建立起来的稳定而庞大的集合。

A.核心竞争力B.企业文化C.企业多元化发展D.商业网络4.[单选题]_____是合规风险控制的系统性手段,是最高效率的可持续风险控制方式,____管理也是合规管理人员的核心阵地。

A.制度体系完善、制度B.管理机制完备、机构C.合规管理制度、制度D.合规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人员素质5.[单选题]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权力不包括____。

A.计量权B.拥有关键信息权C.财务资金权D.审计权6.[单选题]风险分析的三个阶段不包括____。

A.风险识别B.风险衡量C.风险评估D.风险应对7.[单选题]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具体的某项审计业务后应当有相应的业务层面的防范措施来确保消除或降低对独立性的威胁。

下列防范措施中可能无效的是____。

A.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更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复核已执行的审计工作B.向被审计单位的独立董事进行独立第三方咨询C.向被审计单位的治理层披露服务性质D.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讨论职业道德问题8.[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有事项____。

A.债务担保B.未决诉讼C.重组义务D.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9.[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营运能力比率____。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展望2035年,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广州更有魅力,云山珠水、吉祥花城之美惊艳世界。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山水林田湖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防控应对。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二、增强环保意识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价值观,健全生态文明推广体系,营造良好氛围,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

(一)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支持各级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推动高等院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专业、课程。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引导各类人群进行知识和技能学习。

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理论宣讲。

弘扬生态文化。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宣教机构和人员队伍配备,加强宣教装备设施和传播技术力量建设。

以环境监测站、资源热力电厂、污水处理厂、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企业等为重点,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以景区、公园、社区、学校、展览馆、图书馆、环保领域龙头企业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是一个广泛的话题,涉及到多个方面。

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简要的讨论。

问题一:信用信息不完善和不透明。

目前,我国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度还有待提高。

虽然有部分信用信息可以通过企业注册系统和信用查询平台获取,但是这些信息并不完善,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

由于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度不高,很难对企业的信用进行真实的评价。

对策一: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制度。

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通过建立信用公示平台,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使企业的信用状况能够更加透明化。

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公开信用信息,并对信用信息的虚假公示进行严厉打击。

问题二: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过多依赖于企业自我评价和评级机构的评价,缺乏独立、客观的信用评价机制。

信用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够科学和规范,容易产生误导和不公正的评价结果。

对策二:建立独立、客观的信用评价机制。

加强对信用评价机构的监管,制定科学、客观、公正的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确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鼓励和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信用评价中的应用,提高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问题三:信用惩戒机制不完善。

对于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还比较软弱,处罚力度不够大。

目前的信用惩戒措施主要是在政府采购、贷款融资等方面限制失信企业的参与,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对策三:建立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

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通过对失信企业的限制和制裁,形成真正的约束机制。

鼓励和支持企业自行建立信用惩戒机制,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对失信企业进行约束和制裁。

问题四:社会认知度不高。

目前,我国对企业信用管理的认知度还不够高。

许多企业和个人对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还存在误解和缺乏认同。

这给了一些企业机会,利用失信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策四:增加对企业信用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0.30•【文号】环办[2012]134号•【施行日期】2012.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证券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期望值、关注度显著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把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之一,充分体现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各级环保部门要提高认识、做好准备、抓住重点、规范运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

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形成行政审批许可网络化受理、办理和答复的工作程序。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要扩大公示范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1.公开行业环保核查信息。

包括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核查办法、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示初步通过核查的企业名单;公开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结果。

企业信息公开总结汇报

企业信息公开总结汇报

企业信息公开总结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我很荣幸能够在此向大家汇报我所负责的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我希望通过这次汇报能够向大家展示我们的工作成果,并希望得到大家的指导和支持。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内容。

企业信息公开是指企业向社会公开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企业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我们团队的工作就是负责企业信息公开的策划、执行和监督工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我们制定了企业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向员工和社会公众介绍了企业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并且开展了相关的培训,提高了员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企业动态。

我们在企业经营管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进行了信息公开,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和疑虑,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了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我们建立了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定期的评估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和规范。

通过我们团队的努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宣传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我们会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确保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最后,我要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也希望大家能够给予我们更多的指导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努力,把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贡献我们的力量。

谢谢大家!。

国企信息披露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企信息披露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企信息披露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国企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按照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治理结构等相关信息的制度。

这一制度是国企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不仅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也能保护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探讨国企信息披露制度的意义、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旨在为促进国企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提供参考。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是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安排进行简要介绍,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整体布局和内容安排。

在本文中,我们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来深入探讨国企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我们将在引言部分介绍文章的背景和目的,让读者对该主题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然后,在正文部分,我们将分析国企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现状以及改进方向,促使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制度的问题和挑战。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国企信息披露制度的意义,并提出未来发展趋势和建议,以期为加强国企信息披露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这样的结构安排,我们希望读者能够全面地了解国企信息披露制度,深入思考其重要性和发展方向,并为未来的发展和改进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国企信息披露制度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分析当前国企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提出改进方向和建议。

通过深入研究国企信息披露制度,旨在促进国有企业更加透明、规范、公开地进行信息披露,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增强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同时,通过对国企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趋势的展望,为未来的国企信息披露机制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2.正文2.1 国企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国企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国企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息披露是企业向社会各界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计划的重要途径,能够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助力企业的持续发展。

国企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国企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国企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国企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规范企业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地矿事业服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管理实施和业务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部室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内部各部室及子公司、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年度各类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部考核任免公示;员工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公司各部室工作动态;业务管理;费用征收;其他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国家秘密、内部资料;个人隐私;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行政审批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

企业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方式:通报、简报及公司公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栏、宣传版报等;电子屏、公示牌等。

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各部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业务类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提供;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部室企业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公司各部室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制度规定的,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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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论文摘要]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整个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存在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动力不足,公开受众定位单一,信息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对此,应完善法规,增强企业动力,优化环境信息公开配套机制,构建科学可行,多方参与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论文关键词]企业环境信息信息公开完善
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概述
环境信息公开是政府环境管理工作的利器,是投资人衡量投资目标企业的新型标准,是民众参与环保事业的渠道,其价值深意不言而喻。

依据我国2008年5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过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环境信息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政府环境信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二是企业环境信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

对比二者不难发现,企业环境信息一定层面上是环境信息公开的前提,因为众所周知,现代企业是环境污染的首要来源,对环境污染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若离开了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政府要获取客观详实的环境信息可谓无源之水。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现状
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方面,作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主体的企业的经济人性质在我国经济由污染严重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中难于摆脱急功近利的旧式思维,对环境信息公开动力不足;另一方面,我国相关法规尚不完善,对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缺乏有效制约。

(一)法规存在缺陷
我国当前的《办法》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第一,事前公开乏力,《办法》中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给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较宽松的环境,但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旨在促进公众对环境的知情及参与监督,而我国仅对“双超”企业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规定实质上是侧重于环境污染事件的事后处理,对污染的预防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第二,惩罚标准过低,《办法》第28条规定了对“双超”企业违反公布义务的处理,即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依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处10万元以下罚款,但是,该处罚数额过低,约束力不足,导致坐拥雄厚资金的大企业因违法成本低廉而对法规置之不理,如《办法》明确要求“双超”企业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但在《办法》实行数年后,世界500强和中国上市公司100强中的18家企业在华下属的25家工厂都曾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依照规定这些”“双超”企业应在30天内公开环境信息,然而被点名的绝大多数企业却并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公布相关的污染物排放信息。

第三,奖励规定太原则,《办法》中第23条规定的奖励主要包括对环境信息公开模范企业
优先配给环保专项资金与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此规定属于政策性引导奖励,但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其约束力不强,且过于原则,缺乏现实操作标准。

(二)公开质量不高
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受众定位方面,当前绝大部分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定位往往单纯以满足政府的治理污染与宏观管理所需信息为目的,即以政府为唯一受众,从而忽视了企业相关的投资人、环境评价机构及民众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切实需要;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面,大多数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倾向于选择反映正面的环境业绩,如企业的环保达标信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所获得的相关环境部门认证等。

而隐匿环境违规等不利于企业形象的负面信息,如涉及企业环境货币性信息仅限于排污费与治理环境的设备投资费,其他如临时性的环保费、资源恢复所需补偿费、用于环境评价的费用等相对负面的信息并无公开,同时,对于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如企业污染与治理情况、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与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等环境风险信息均极少公开。

(三)配套机制缺乏
企业环境信息具有涵盖领域广、专业性强、环境数据周期长等特点,而我国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大多缺乏环境科学、环境统计学、环境会计学等专业知识,这也给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带来了严峻挑战。

与此同时,有关监管监测部门在面对数量庞大的污染物及污染源等数据时也表现的力不从心。

与此同时,包括环境保护公益组织,企业行业协会等有一定影响力的组织却在环保与企业环境信息工作中相对独立,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

三、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对策
(一)完善立法、严格执法
我国的《办法》尚处在试行阶段,缺陷在所难免,从试行的这几年的经验积累来看,着重修改的应包含三个部分,一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受众定位范围应有所扩大,从而促进公众环境知情权的有效实现及满足相关投资人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投资评估需求,最终起到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预防作用;二是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可操作性规范和标准予以明确,包括进一步理清企业所需公布的数据,如公布的方式、形式、内容等;三是对于违反公开义务的企业的处罚应适度加强,同时,对于环境信息公开优秀企业的奖励进一步丰富,可考虑抽调一部分处罚资金作为对相应守法企业的表彰,要让奖励多样并对企业有足够吸引力。

此外,完善立法的同时要做到严格执法,坚定政府可持续发展的环保信念,让企业感受到政府的决心,从而促使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将环保责任与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

(二)以奖为主,增强动力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首要障碍在于企业动力不足,为增强企业动力,可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绿色信贷,可将信贷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履行相联,推动企业积极性,同时,对于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绿色信贷也可作为其重要参考。

为明确操作细则,银监会于2012年2月出台了
绿色信贷指引,“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制定环境风险等级的标准,分行业绿色信贷指南、相关标准等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

”可见,绿色信贷亟待完善。

第二,绿色补贴,绿色产品由于附加了环境成本,在产品的价格上往往高于
非绿色产品,当前我国的消费者对绿色产品虽然有巨大的消费潜力,但市场比例仍不高,因此,可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合规与否作为绿色补贴的配给标准之一,对环境信息公开模范企业的生产流通缴税等环节进行补贴。

当前我国上海、浙江、西安等地已有对建筑行业的绿色补贴政策出炉,可将补贴政策逐步推向其它行业。

第三,绿色消费,对于产品的环境成本,在无法精确量化时,不妨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违规与否作为评定企业产品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认证的标准之一,我国当前已经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如增设环境标志、绿色有机食品标志等,但需要对标志的审批主体、程序等规定进一步明确。

(三)完善配套,多方参与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应单纯依赖企业,应调动各方力量,明确分工责任,把握关键节点,营造包括企业、政府、环境监测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与环保组织、民众在内的多维结构。

环境监测事业单位有丰富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长期的监测分析经验以及相对丰富的环境监测资源,除依据地区环境综合数据变化及当地关联企业关联拟制出企业应定期公开的各项指标外,还应担负起对当地企业技术性指导的责任,协同当地企业一起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中的一系列工作;环保组织与行业协会可充分利用其在社会或业界的影响力,协商制定相关自律协议,以商业道德引导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活动;政府环保部门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要把握宏观环境形势,完善各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并将受理公众投诉作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一个有效反馈渠道,总结其中反映出的经验与问题。

总之,要政府主导,多方合力,构建科学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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