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香烟平装争议及其对我国烟草产业的影响
WTO有关协议对云南烟草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doc19)
WTO有关协议对云南烟草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下)4.反补贴措施如果发生禁止性补贴和可诉讼补贴,WTO成员可要求和采用这项补贴的成员进行磋商。
如果在60天内不能解决问题,即可发起反补贴调查或者启用争端解决程序。
协议对不同调查阶段的具体要求和期限作了规定,包括证据的收集,各利害关系方的权利、接受补贴者获益的计算、损害的确认、可能的救济措施以及对所做决定进行司法复审的途径等。
WTO守则第六部分“组织机构”中除“补贴与反补贴委员会”外,设置了一个由精通贸易与补贴的资深独立专家组成的“常设专家组”(PGE),专门对补贴与反补贴问题进行裁定。
5.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在补贴与反补贴方面的优惠(1)如果反补贴调查发现,原产于发展中国家的受调查产品所得到的补贴不及于该产品单位价值的2%(发达国家的相应数字为1%,最不发达国家为3%),或者受补贴产品进口值不到进口国同内产品进口总值的4%,且所有不到4%的发展中国家的合计进口量不及进口国同类产品进口总值的9%,则应立即取消反补贴调查。
(2)最不发达国家和人均国民收入不到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不必取消禁止使用的出口补贴,其他发展中国家则可在8年时间内逐步取消此类补贴。
(3)对于那些在8年期满之前已取销出口补贴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若它们对产品的补贴不及该产品单位价值的3%,则也应立即取消反补贴调查,这项规定截止到2003年年底。
(4)发展中国家达到出口竞争性标准的产品(即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在2年内逐步取消补贴,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足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可以8年内逐步取消。
出口竞争性标准是指该产品连续2年在世界贸易中占3.25%以及以上的份额。
(5)对于依国内产品使用情况而定的补贴,其禁令在5年内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为8年。
目前我国烟草业的出口补贴采用两种形式:1.出口贴息。
入世对我国烟草业税收政策的影响及对策
入世对我国烟草业税收政策的影响及对策引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烟草业产生深远影响,其中之一就是税收政策。
本文将探讨入世对我国烟草业税收政策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入世对我国烟草业税收政策的影响1.1 减少关税作为加入WTO的条件之一,我国必须逐步降低烟草产品的进口关税。
这将导致国外烟草产品更容易进入我国市场,给国内烟草业带来激烈竞争压力。
1.2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随着入世,我国烟草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国外烟草企业将有更多机会进入我国市场,增加市场竞争强度。
这将迫使国内烟草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1.3 调整税收结构入世后,我国将面临改革税收结构的压力。
根据WTO的规定,我国不得对国内烟草业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或补贴,这将使得原有的税收政策需进行调整。
2. 对策2.1 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面对来自国外的竞争,国内烟草企业需要加强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通过加强品牌建设、提升生产工艺和研发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2.2 加强市场调研和营销策略加入WTO后,国内烟草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深入了解国际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
根据市场需求,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来满足消费者需求。
2.3 推动行业升级和转型入世后,国内烟草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和市场变化,要求行业加快升级和转型。
烟草企业应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行业向高端、创新型方向发展。
2.4 加强跨国合作与交流通过加强与国外烟草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可以借鉴其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提高我国烟草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行业协会活动,推动我国烟草业参与全球竞争。
2.5 加强监管和合规管理面对入世带来的市场竞争和税收政策调整,国内烟草企业需要加强监管和合规管理,遵守相关税法法规,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降低税务风险。
结论入世对我国烟草业税收政策将带来一系列挑战和压力,但同时也为烟草企业提供了更多机遇与发展空间。
加入WTO对烟草行业的影响与对策
中 国 加 入 W I 后 , 虽 然 < 草 D 烟
专 卖 法 ) 和 与 此 有 关 的 法 规 、 制 度
可 能 还 将 发 挥 一 段 时 间 作 用 , 但 一 切 与 W I 原 则 要 求 相 距 甚 远 的 有 关 D
法 律 法 规 却 必 须 清 理 、 修 改 、 补 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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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 以 发 挥 中 国 作 为 世 界 烟 草 大 国 的
整 体 优 势 , 这 也 就 是 我 国 虽 然 是 两 烟 生 产 大 国 , 却 不 能 成 为 烟 草 经 济
4 、修 订 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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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 加 工 业 , 从 侧 面 影 n 草 业 向烟 的从业 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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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企业如何应对后WTO市场格局
中国烟草企业如何应对后WTO市场格局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入世”后各项承诺的逐步实施,以及相应的国外烟草企业的进入和逐级的市场渗透,我国烟草企业受到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
中国烟草企业要制定和实施高效的品牌战略、营销整合战略,提升其竞争力,以应对WTO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关键词:烟草企业品牌战略营销整合战略中国烟草业的发展已受到WTO的严重冲击。
要想赢得未来竞争的主动权,必须制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和营销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中国烟草企业的SWOT分析优势对于中国烟草企业而言,最大的优势在于国家法律赋予的“政策性垄断”。
除此之外,中国烟草企业还拥有以下两个相对优势。
其一是本土化优势,中国的烟草企业对本国的文化以及消费者的吸食口味都比较了解,能够较大程度的适应消费者的需要。
其二是后发优势,中国的烟草企业可以通过引进、学习国外企业成熟的管理模式和销售经验以及先进的技术设备,大大加快中国企业的现代化进程,缩短研发时间,大幅度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劣势首先,我国烟草地区产业同构现象严重,无论在生产规模、经济效益,与国外公司均存在明显差距。
其次,过分依赖专卖专营,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较为缺乏。
第三,人才是企业竞争取胜最为关键的决定性力量,但无论是从员工自身素质还是从人才机制来看,中国烟草企业都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缺陷。
第四,技术及管理水平较低,品牌集中度低下。
机会在中国加入WTO的宏观背景下,在某些方面也涌现出一些难得的发展机会:其一,以履行加入WTO的各项承诺为契机,改善烟草行业环境,打破地区封锁、规范市场秩序、净化交易行为,这将为中国烟草企业的健康成长提供相对改善的外部环境。
其二,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竞争的日渐加剧,我国烟草企业正在进行烟草体制改革,促使烟草企业重组,组建大的企业集团,部分优势企业有可能在此过程中突破那些不利于其规模扩张的制度性障碍,并进而实现经营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有效转变。
其三,中国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在为外国烟草进入国内市场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改善了中国烟草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的环境及条件。
WTO后的中国烟草市场分析
WTO后的中国烟草市场分析(一)随着2001年的过去,中国开始步入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个年头。
中国的相关产业在WTO时代的走向和变化吸引着众多关注的目光。
而作为中国最大的利税产业,有着计划经济时代最深烙印的烟草产业更值的我们关注。
中国烟草产业能否在WTO时代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定位,能否从巨大的挑战中找到机遇也就成为了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世界烟草业现状及发展方向要谈中国烟草,就必须要谈世界烟草。
毕竟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世界烟草业的格局和走向将深刻影响入世后的中国烟草产业,也必然预示着未来中国烟草的发展方向。
1、国际烟草业加速全球化、垄断化由几个跨国公司掌控全球烟草市场的趋势日益明显。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英美烟草公司、日本烟草公司这三家巨头就控制了除中国外的全球60%的市场份额。
这三家公司的年卷烟产量近4200万箱,比中国146家卷烟企业的总产量还多近20%。
而且继英美烟草公司兼并乐富门、日本烟草公司兼并雷诺公司国际部后,以兼并、收购、控股、合资的方式扩大市场、完成本土化、绕开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已经成了国际烟草巨头最常用的方式。
2、国际烟草业加速向公司化、自由化、民营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公司化在近20年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
前苏联、东欧地区巨变,使原有烟草专卖经济模式全部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公司化;欧盟实现一体化,许多国家存在了近百年的专卖体制完成了公司化的改造;亚洲的日本、韩国、泰国及我国的台湾省亦是如此;非洲、南美的情况也大致如此。
因此,入世后中国烟草专卖制度无疑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其将承受极大的改革压力。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司化的改造中跨国公司的进入是主要参与推动力量。
而在中国的烟草业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跨国烟草巨头们的影子(如英美烟草公司与中国部份烟厂的技术合作、产品委托生产等),虽然我们还看不到他们对中国烟草体制的变革作用,但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日益接轨,这种由外来力量推动的变革仍将会发生,而WTO 正是为这种变革打开了一扇大门。
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
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摘要】中国烟草面临WTO的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宏观和微观对策。
在宏观上,应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打击非法烟草市场。
在微观上,可以通过提升自身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和品质,拓展市场份额。
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中国烟草行业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
中国烟草行业应该积极应对WTO的挑战,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保持行业的健康发展。
展望未来,中国烟草行业有望在全球市场上获得更高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关键词】关键词:中国烟草、WTO、宏观对策、微观对策、加强监管、提升竞争力、产业升级、结论、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烟草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经济价值。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烟草行业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巨大的挑战。
WTO的加入为中国烟草行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全球市场上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中国烟草行业必须积极应对,提升自身竞争力,加强监管,促进产业升级,实现转型升级。
本文将就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是当前烟草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中国烟草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通过深入研究该问题,可以为中国烟草行业提供可行的发展路径和对策措施,帮助行业应对国际竞争的压力,提高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烟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烟草生产和销售对国家税收和就业都有着重要的贡献,因此研究烟草行业如何应对WTO的影响,对于维护国家烟草产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烟草行业的宏观和微观对策,加强监管,提升自身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为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 正文2.1 宏观对策宏观对策是指国家层面针对问题制定的战略性措施。
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
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摘要】中国烟草行业在加入WTO后面临着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和国际贸易规则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宏观和微观对策。
在宏观方面,应加强监管与管理,推动品牌建设与国际化;而在微观方面,应提高生产技术与质量,拓展国际市场,改进营销策略与渠道。
这些对策将有助于提升中国烟草产业的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未来还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加强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以应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变化。
建议政府和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推动中国烟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国烟草, WTO, 宏观对策, 微观对策, 监管, 品牌建设, 国际化,生产技术, 质量, 国际市场, 营销策略, 渠道, 发展建议, 未来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烟草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产业之一。
随着中国加入WTO,烟草行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
中国烟草在WTO框架下,要逐步遵守国际贸易规则,降低关税壁垒,保护知识产权,开放市场。
中国烟草还需应对国际品牌的竞争,提高自身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研究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对于推动中国烟草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烟草应对WTO的宏观和微观对策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以期为中国烟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
1.2 WTO对中国烟草产业影响WTO对中国烟草产业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方面。
加入WTO 后,中国烟草行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外国烟草制品的进入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WTO的规则和法律体系也要求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仿制品和侵权行为进行打击,这对中国烟草行业形成了一定的挑战。
WTO还要求逐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中国烟草行业的进出口贸易产生了一定影响。
加入WTO后,中国也需要遵守WTO的规则和规定,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中国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世卫组织呼吁各国烟草使用平装
世卫组织呼吁各国烟草使用平装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前夕,世卫组织在其发文,呼吁所有国家做好对烟草制品采取平装(又称标准化包装)的准备。
2016“世界无烟日”海报呼吁所有国家做好对烟草制品采取平装(又称标准化包装)的准备。
“平装可以减弱烟草制品的吸引力,去除害人烟草制品的魅力。
它限制烟草广告和促销,限制误导性包装和标签,并有助于增强健康警语的有效性。
”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在文中如此说。
据世卫组织公开信息,全球第一个实施平装的国家是澳大利亚。
2012年12月1日,世界上第一项烟草简单包装法律在该国全面生效。
法律规定,澳大利亚的所有烟草制品销售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深棕色单调包装,并附有健康警告的大图标志。
包装上不带烟草业标志、品牌形象、颜色或促销文字。
品牌和产品名称一律使用小字体,放在大力宣传吸烟影响健康的警语标志下面。
据澳大利亚当地一国际资讯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项报告估计,自2012年法律生效至2015年9月,包装的变化已使14岁及以上澳大利亚人的平均吸烟率降低了0.55个百分点。
目前,法国、爱尔兰、英国和北爱尔兰均已通过实施平装的立法,并于2016年5月起施行。
其他一些国家也正处于政策制定的最后阶段。
德国出新规要求香烟外包装警示内容面积占幅须达65%德国新版《烟草制品法》进一步规范烟盒外壳标印健康警示的占幅比例,对电子香烟也加以限控。
新华网柏林5月20日消息,德国新版《烟草制品法》当日生效,要求香烟外包装必须标印健康警示。
为落实欧盟烟草制品指令,德国出台新版《烟草制品法》,规定所有烟草制品外包装必须标印图文健康警示,警示内容面积必须达到总包装面积65%。
作为过渡,烟草公司可在一年内继续出售已生产的产品。
除出台新版《烟草制品法》,德国还陆续推出多项控烟新规,包括严禁烟草公司利用互联网、广播电台、电视、纸质媒体发布广告,以及为烟草制品和电子香烟刊登户外广告或播放电影院广告;监管部门将同等对待含有尼古丁的香烟和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从今年4月1日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和电子水烟笔等。
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与云南烟草
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与云南烟草【摘要】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云南烟草产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云南烟草面临着诸多技术壁垒问题,包括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挑战。
为了遵守WTO协议,云南烟草企业在提升生产技术、加强品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努力。
在全球市场中,云南烟草的地位逐渐提升,但仍需面对来自其他国家厂商的激烈竞争。
展望未来,云南烟草应积极应对技术壁垒、提高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以提升自身竞争力。
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为云南烟草发展提供了启示,同时也呼唤着云南烟草产业在国际贸易中的更大发展空间。
【关键词】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云南烟草,影响,技术壁垒问题,遵守,全球市场,地位,竞争力,发展前景,启示,国际贸易,发展前景。
1. 引言1.1 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与云南烟草概述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下的一个重要协议,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减少技术壁垒。
云南烟草作为中国重要的烟草产地之一,在WTO协议的框架下也受到了影响。
云南烟草面临着各种技术壁垒问题,包括标准化、认证、检验等方面的要求,这对其出口贸易构成了一定的挑战。
云南烟草企业需要遵守WTO协议规定的技术壁垒标准,以确保产品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及目标市场的要求。
在全球市场中,云南烟草的地位也备受关注,其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以及市场营销策略将直接影响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表现。
未来,云南烟草需要加强技术创新与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以增强竞争力并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深入理解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云南烟草的影响,对于云南烟草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云南烟草的影响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实施使得云南烟草面临更加开放的国际市场。
根据协议的规定,成员国之间应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技术壁垒,这意味着云南烟草可以更加自由地进入全球市场,扩大其出口规模。
协议要求成员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也对云南烟草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WTO有关协议对云南烟草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上)
WTO有关协议对云南烟草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上)摘要中国加入WTO的进程已日益加快。
本文在对WTO协议中将对烟草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农业框架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进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烟草发展的实际,对政府部门、烟草行业主管机构,烟草工商企业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主题词WT0 烟草政策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当代中国经济贸易方面的一件大事,对国际经济、贸易、金融以及科技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国烟草如何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这一重要的国际规则接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大课题。
为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种有关规定,做到在决策和日常工作中心中有数,趋利避害,从而制订出烟草发展的最佳战略方案,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烟草发展体系。
WTO协议的基本框架当前,国际间竞争有赖于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优化配置,有赖于货物、技术、人员、资金的国际间自由和有序的流通,国与国之间更加相互依存,世界经济日益走向一体化。
跨国公司快速兴起和发展,贸易自由化与新贸易保护主义并存,区域集团和单边主义措施不断发展,世界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加快,生产要素优势和全面优化配置成为现代国际分工的基础,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在产品和数量上都受规模经济规律的制约,知识产品越来越处于重要地位,第三产业和国际服务贸易不断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除规范货物贸易外,WTO还涵盖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世贸组织在推动世界贸易投资自由化、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处理国际争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已达135个,是代表国际经济贸易主流的重要国际组织。
为了对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世贸组织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世贸组织协定。
根据协定的规定,成员国之间享有对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公正平等地处理贸易争端,同时考虑到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设置了例外条款,因此WTO协定具有公正性、约束性、权威性和灵活性等特点,体现出世贸组织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境外烟草平装制度之境内引入研究
境外烟草平装制度之境内引入研究境外烟草平装制度是指境外国家或地区的烟草产品销售通常都采用平装方式,即没有烟草公司的品牌和包装。
然而,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烟草公司也可以选择将自己的品牌和包装添加到烟草产品中,以增加销售和品牌认知度。
这一制度一直以来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争议和讨论,其中包括境内烟草行业对该制度的引入研究。
境内引入境外烟草平装制度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境外烟草平装制度可以提高烟草品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是从烟草行业的角度出发,境外烟草平装制度有助于加强对烟草供应链的管理和控制,防止烟草产品的溢价和滥用,增强烟草行业的竞争力。
三是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境外烟草平装制度可以促进烟草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减少烟草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加相关税收收入,加强政府对烟草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以下是三个案例:一、澳大利亚烟草平装制度的实施澳大利亚于2012年开始实施烟草平装制度,禁止烟草公司在包装上使用品牌标识和装饰,只能在包装上使用标准的字体和颜色展示产品名称和警示标语。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澳大利亚烟草市场从原来的品牌驱动向价格驱动转变,削弱了烟草公司的品牌和包装优势,减少了烟草产品的吸引力。
二、英国烟草平装制度的实施英国于2016年实施烟草平装制度,禁止烟草公司在包装上使用品牌标识和装饰,只能在包装上使用标准的字体和颜色展示产品名称和警示标语。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英国烟草市场的营销竞争大大降低,减少了对年轻消费者的吸引力,同时增加了烟草产品对“零售价值”的依赖性和品牌价值的抗风险能力。
三、欧盟烟草平装制度的实施欧盟于2019年开始实施烟草平装制度,禁止烟草公司在包装上使用品牌标识和装饰,只能在包装上使用标准的字体和颜色展示产品名称和警示标语。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欧盟烟草市场的客观标准化程度提高,减少了烟草公司的产品凝聚力和吸引力,增加了烟草产品间的比较性和竞争性,同时促进了烟草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控烟全球化与国家治理对中国烟草产业的再造
者将议题限定在了
“吸烟有
”这个 一的 范围内$ 1978年,一些欧美学者也观察到“对于
的
, 充 着一种 :“在美国,想
上的热情”。④1993年,学者 查德• 非易事。” %《 》 以后,国际
( Richard Klein)指
将
与控
加 地联系在一起。
成为一个极
性的 领地,只有强调“控”适的、
正义的 $
中国
与国家治理对 产业的再造
陈雪
摘要:控烟全球化由西方发达国家发起,并通过国际组织向发展中国家传递。中国于2003年签署《烟草控 制框架公约》,进入控烟全球化语境之中。通过“外”与“内”的分析视角研究发现,中国烟草产业既对财政 收入有着显著贡献,同时又带来公共卫生危机。这一矛盾使国家内部产生了针对产业的两种力量:一种是 由非政府组织发起的民间控烟行动,与官方的控烟政策和反腐行动共同形成的抑制力;另一种则是由国家 烟草专卖制度和地方政策提供的保护力。在两种力量的交织作用下,中国烟草产业采取隐性和显性策略, 维护自身发展。透过当代烟草产业景观的再造过程,有助于在价值观念全球化之下,清晰审视国家治理所 积累的经验,以及面临的新挑战。 关键词:控烟;价值观念全球化;国家治理;国家专卖制度;公共卫生
的议题,却形成了
的控烟价值观, 国相关 的制定,以产业结构的调整产生着 $与此同时,不同
的国家针对控烟所采取的
此,尽 控
以
续增长的。⑤
措施,存在着
的执行差距(implementation gap)$$因
动的形式蓬勃发展,
也依然在扩张,
得
① Hens Ford, The Case Against the Little White Slaver, Amsterdam: Fredoniv Books, 2003.
世界烟草政府规制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世界烟草政府规制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胡安源(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山东 济南 250098)[摘 要]鉴于烟草的负外部性,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其实行严格的政府规制,经济性规制包括严格的价格和税收规制,加强监管、开放经营,制定烟草技术标准,降低吸烟的危害等;社会性规制有对烟草制品购买的规制、对烟草广告和促销行为的规制、对卷烟外包装的规制、对卷烟消费的规制等。
这些规制对我国的启示是:烟草税制的目标定位应该是“寓禁于征”,即是控制烟草消费,而不是保障政府财政收入;公司制改造、民营化改革是激发烟草产业活力的有效途径;加强烟草的社会性规制是中国履行义务、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要手段。
[关键词]政府管制;经济性规制;社会性规制;烟草控制[DOI]10 13939/j cnki zgsc 2016 34 065 政府规制又称政府管制,即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或者通过某些具体的行动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调控。
政府规制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社会福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不受侵犯。
因为烟草制品具有的较大负外部性,所以,世界上很多国家为了保障烟草业的高税收并减少吸烟对社会的危害,对烟草产业实行较为严格的政府规制。
规制主要包括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两个方面。
1 世界烟草政府经济性规制政策概述经济性规制关注的重点是具有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等特征的行业。
其主要方式有:对企业进入及退出某一产业或对产业内竞争者的数量进行规制、对所规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定价进行规制、对企业产量进行规制、对产品质量进行规制等。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采用经济手段来控制烟草,包括税收和定价政策、种植政策、贸易政策、公共健康财政支出等。
1 1 严格的价格和税收规制价格和税收是调节商品产销的最有力杠杆。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对烟草实行严格的价格和税收规制。
据统计,全世界182个国家中有163个国家对卷烟征收消费税,有152个国家对卷烟征收增值税(或销售税)(WHOGTCR2009)。
国际贸易协定与政 府烟草控制
国际贸易协定与政府烟草控制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贸易协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们影响着各国经济的方方面面。
与此同时,政府对于烟草控制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以保障公众健康。
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领域,实际上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国际贸易协定旨在促进各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通过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等方式,推动商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自由流通。
然而,烟草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贸易受到了诸多限制和监管。
一方面,烟草的消费对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这使得各国政府在公共卫生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烟草的使用;另一方面,烟草产业在一些国家仍然是重要的经济支柱,其贸易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国际贸易协定对于烟草贸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一些协定可能会对烟草产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降低关税可能会导致烟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降低,从而增加其消费。
这对于政府的烟草控制政策来说是一个挑战,因为更多的低价烟草产品可能会吸引消费者,尤其是那些对价格敏感的人群。
其次,国际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也可能对烟草产业产生影响。
烟草公司可能会通过专利和商标保护来维护其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也可能限制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政府推动烟草控制的努力,因为减少了市场竞争可能会使烟草公司更有能力抵制控制措施。
然而,政府在烟草控制方面也并非束手无策。
许多国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限制烟草的销售、广告和使用。
例如,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要求烟草产品包装上印制醒目的健康警示标识、对烟草产品征收高额的消费税等。
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减少烟草的消费,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国际贸易协定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烟草控制也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一些国际组织和多边贸易协定开始关注烟草贸易对公共健康的影响。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处理贸易争端时,也需要考虑成员国的公共卫生政策。
这为各国政府在制定烟草控制政策时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依据。
国际贸易协定与政府烟草控制
国际贸易协定与政府烟草控制概述国际贸易协定与政府烟草控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协定对政府烟草控制的挑战以及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
国际贸易协定对政府烟草控制的挑战国际贸易协定的目的是促进自由贸易和经济合作,但与此同时,政府烟草控制的目标是保护公众健康和减少吸烟率。
这两个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因为烟草制品是一个有巨大经济利益的行业。
以下是国际贸易协定对政府烟草控制的挑战:1. 跨境贸易壁垒国际贸易协定强调降低关税和贸易壁垒,这可能影响到政府烟草控制的力度。
一些国家可能希望限制烟草制品的进口或提高其关税,以阻碍吸烟的消费。
然而,这样的措施可能违反国际贸易协定的规定,受到贸易伙伴国的争议和抗议。
2. 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协定通常包含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贸易纠纷。
如果一个国家实施了政府烟草控制的举措,并且其他贸易伙伴国认为这违反了国际贸易协定的规定,他们可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诉讼。
这可能导致政府烟草控制的政策受到限制或削弱。
3. 逃避贸易限制由于烟草制品在黑市上有很高的利润,一些国家可能会利用贸易协定的漏洞来逃避政府烟草控制的限制。
他们可能通过非法贸易或其他手段将烟草制品走私到该国,从而削弱政府烟草控制的努力。
平衡国际贸易协定和政府烟草控制的利益虽然国际贸易协定和政府烟草控制之间存在挑战,但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1. 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政府可以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政策,将烟草控制的目标与国际贸易协定的规定相结合。
这可以确保政府有合法的权力限制烟草制品的进口和销售,同时遵守国际贸易协定的规定。
2. 增加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可以增加对烟草制品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以应对逃避贸易限制的情况。
这包括打击非法贸易和走私,以及加强对烟草制品的监管和标准。
3. 合作和协商国际贸易协定的签署国可以通过合作和协商来解决烟草控制和贸易的冲突。
双方可以寻求平衡各自的利益,解决潜在的争端,并共同努力减少烟草的消费和吸烟率。
国际贸易协定与政府烟草控制
国际贸易协定与政府烟草控制国际贸易协定降低了国际贸易壁垒,促进了商品流通,在推动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它也同样促进了烟草产品这种特殊商品的流通。
烟草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危害,而健康是人权的核心内容之一。
但是在国际贸易协定保护下的烟草产品的流通给各国的烟草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
论述了国际贸易协定、烟草控制、人类健康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作用,并在肯定国际贸易协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前提下,对烟草控制提出了一些政策性的建议。
标签:世界贸易协定;烟草控制;人类健康1 引言烟草对人类的危害不容小视,全球每年死于与吸烟有关疾病的人数高达三百多万,据估计,1995年吸烟导致了四百多万人的死亡,如果按这个趋势下去,到2030年这个数字可能会增长到一千万。
难怪有人惊呼:香烟是生命是最凶恶的杀手,世界上最严重的毒品是烟草。
而这些死亡的人数中百分之七十左右属于低、中等收入国家,这就给这些国家的医疗卫生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因此对烟草实施一定的控制是必需的。
国际贸易协定(International TradeAgreement)肯定了国家保护国家安全和领空的权力,也承认人类的各种权利。
人权包括生活基本保障,也包括健康和不受伤害。
国际契约本应像政府一样保证人类的基本权利:健康与安宁。
然而,国际贸易协定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却也对现有的烟草控制政策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并且限制了实施新的控制政策的可能性。
烟草行业本应是一个走向没落的行业,它侵害了人权法则,与人类的许多疾病相关联。
然而现在关于消除各种贸易壁垒的协定,却成了烟草行业用来消除烟草控制的有力手段,给不同发展水平上的国家烟草行业一种额外的工具来阻碍各种烟草控制政策的实施。
医疗保健卫生机构应该想出一些方法来保护公众健康,扭转这种贸易协定的负面影响趋势。
国际贸易协定特别强调各国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他们把企业的权力置于人权和健康之上。
有些人认为,消除对企业活动的管理和限制能促进经济增长,从长期的角度来说就能推进人类的健康和安宁。
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履约情况综述及对我国卷烟包装影响的思考
Abstract: Implementation of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 FCTC)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obacco products packaging and labeling in some tobacco-producing countries was reviewed. Progress in the use of graphic health warnings and picture warning,as well as academic research in packaging and labeling were compared. Suggestions were made for China’s cigarette packaging with regar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FCTC Key words: tobacco product; packaging and labeling; FCTC
doi: 10. 3969 / j. issn. 1004-5708. 2012. 02. 019
中图分类号: TS4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708( 2012) 02-0096-05
国际控烟及加入WTO
经济研究参考内部资料第9期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国际控烟及加入WTO对我国烟草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吸烟与健康"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世界范围内的反吸烟运动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控烟已是大势所趋,烟草业将在吸烟与禁烟的矛盾运动中艰难地向前发展。
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未雨绸缪,超前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本文仅就对国际控烟的基本状况和未来国际烟草业的发展趋势作一评析,对国际控烟及加入WTO对我国烟草行业的影响进行探讨,并针对我国烟草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供商榷。
一、国际控烟的基本状况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吸烟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自20世纪50年代国际上首次出现大规模反吸烟运动以来,反吸烟运动此起彼伏,控烟已逐步被列入人们的议事日程。
1964年美国公众卫生局发表报告认为"吸烟是人类的杀手",引起全国震动;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泛美卫生组织指导委员会、美洲区域委员会及欧洲区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控制吸烟的决议,开始推动世界性的控烟工作;1996年在第44届世界卫生大会上191个成员国达成了建立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协议;1999年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着手制定《烟草控制公约》及相关议定书,同时决定将成立由所有成员国参加的政府间谈判机构和框架公约工作组。
这是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动用其《组织法》所规定的权力来制定的一份国际法律文书,将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个全球性公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的多边协议。
该公约能否如期谈判签署成功虽是个未知数,但一旦签署生效,各成员国都必须把公约内容融入本国法律,对烟草的生产、销售、税收、广告等多方面进行限制,将直接决定烟草业的未来发展前途。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组织在已多个方面为控烟作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最主要的有:1、在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方面。
香港制定的《公众卫生条例》规定报刊杂志不允许再出现烟草广告;巴西议院通过一项法律草案,禁止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所有新闻媒体播放或刊登香烟广告,并禁止烟草公司赞助文化和体育活动;澳大利亚参议院也通过了烟草广告禁令;英国女王要求卫生部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禁止烟草广告及烟草公司提供赞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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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香烟平装争议及其对我国烟草产业的影响
WTO香烟平装争议及其对我国烟草产业的影响
2014年10月28-29日,WTO成员又就香烟平装议题在TRIPS理事会会议中进行了讨论,结果还是未能达成共识。
迄今为止,这个问题在WTO已经被谈论了将近三年的时间。
WTO成员对此也是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或明确表示赞同,或明确表示反对,或暂持观望姿态。
虽然目前这场争议尚无定论,但一旦尘埃落地,必将会对包括我国烟草产业在内的国际烟草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一、WTO香烟平装争议的起因与WTO成员的态度
(一)澳大利亚香烟平装措施的主要内容
WTO内的香烟产品平装措施起源于2011年澳大利亚香烟平装法案。
澳大利亚政府是以2011年香烟平装法案及其实施条例和2011年商标修正案作为法律依据强制在澳洲境内销售的香烟产品包装实施平装措施,其内容要点如下:
其一,香烟产品包装上所显示的信息必须位于指定的位置,仅仅限定于一个商标名称和变体,伴随着健康警告和政府强制执行的信息或者标志,不能有任何其余符号、标志或者设计特征。
例如,新型的包装材料、装饰性的油墨、带钢单项皱纹和浮雕、薄片或者内衬等一律禁止。
其二,指定香烟产品包本文由收集整理装颜色,规定信息在包装上出现的形式,包括印刷色、字体和这些信息的尺寸。
例如,包装应当是单调的深褐色(条例指定为潘通色卡448C)的无光表面,不
得在包装上使用任何颜色、标志或者品牌可视性特征,除非在健康警告图形下以一个标准形式和字体的方式使用品牌和别名。
香烟产品的包装将要继续保留绘图式的健康警告,该图所占每个包装正面的面积将从30%提升至75%且继续覆盖包装背面面积的90%。
其三,限制在烟棒上使用装饰性成分,包括品牌名称、使用的颜色、镶边和新颖的过滤器设计与颜色。
例如,非卷烟类香烟产品的雪茄,可以包含一个潘通色卡448C的镶边,在此之上可以出现下面的标志:品牌、公司或者商业名称和别名,雪茄制造或者生产的国家名称和一个字母数字代码。
这些标志在镶边上每个只能出现一次并且必须以Lucinda Sans字型打印,不能超过潘通色卡冷灰2C的10磅值。
其四,要求单支的香烟上不能显示商标、地理标志或者任何其他标志,除了一个为了产品识别目的之字母数字代码。
澳大利亚政府的这种措施完整地覆盖了所有类型香烟产品的销售领域,包括香烟产品的零售销售。
其根据上述国内法律法规,对香烟产品确立起了从内包装到外包装,从整盒香烟包装到单支香烟包装,从产品载明信息类型到信息表现方式的全面性强制标准,违反者即会受到处罚,甚至于刑事制裁。
随之,一个完整的、综合的香烟产品包装管理体系已经在澳大利亚境内被构建起来。
由于澳大利亚香烟产品包装平装措施对香烟产品商标的字型、字体、尺寸、颜色等规定了统一标准,烟草企业已经丧失了其使用商标时所享有的对商标变形的权利,譬如,最简单的放大字体,烟草企业的商标专有权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二)WTO成员对澳大利亚香烟平装措施的反映
当前,WTO成员对澳大利亚香烟平装措施的态度不一,甚至部分WTO成员之间是截然对立。
由于澳大利亚香烟平装措施有助于保护公共健康,欧盟、新西兰、加拿大、挪威和乌拉圭等WTO成员对于该措施都是表示了支持的态度,但这些WTO成员在表示支持的同时又隐藏着认识上的分歧。
以乌拉圭和瑞士为例。
乌拉圭支持澳大利亚的作法,同时又表示“任何国家都能够适用法律保护诸如健康的公共利益”。
其深层动机就是假定澳大利亚香烟平装措施被认定符合TRIPS协议后,日后自己也可以公共利益为理由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实施对本国利益有利的措施。
而瑞士表示“支持健康政策与反吸烟运动,但是促请成员应与TRIPS协议保持一致,采取的政策应当适当——适合于环境且考虑到全部的利害相关的利益之平衡”。
瑞士则是希望澳大利亚香烟平装措施即使被认定与TRIPS 协议相一致,也不应当成为WTO成员日后破坏已有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秩序的借口。
至于多米尼加共和国、洪都拉斯、尼加拉瓜、乌克兰、菲律宾、赞比亚、墨西哥、古巴、厄瓜多尔、印度尼西亚等WTO成员则是共同对澳大利亚的香烟平装措施是否符合TRIPS协议提出了质疑。
这些国家表示为了满足保护健康的目标而规定平装却是过于激烈,这将因为更加容易和更加便宜的制造假冒品而起到反作用,反而会增加吸烟。
而且,乌克兰、洪都拉斯、多米尼加共和国、古巴和印度尼西亚等国,还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向WTO争端解决机构就澳方的香烟平装
措施提出了裁决申请(WT/DS434/435/441/458/ 467),提出澳方措施违反了TRIPS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原则、地理标志保护、权利限制等规定,意图迫使WTO就澳方的相关措施是否与TRIPS协议相一致做出正面的回答。
目前,这五起争端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相关信息如图:
二、WTO香烟平装争议对我国烟草产业的影响
(一)影响到我国烟草产业的国际化战略
当前在全球范围内,除我国以外,其余区域的烟草消费基本是由国外烟草公司垄断。
我国烟草当前境外销量仅为140万箱,卷烟外销率只有2%。
国内烟草产业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这既是我国烟草产业的短板,同时也是我国烟草产业的最大潜力之所在,并将国际化视为国内烟草产业今后发展的“三大课题”的核心内容,换言之,就是要提高我国烟草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量。
然而,现在国内烟草产业的国际化战略却是因为WTO香烟平装争议受到严重的挑战,虽然目前WTO并没有对于这场争论给出结论,但严格管制香烟包装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趋势(只是管制程度有所不同)。
这就意味着我国烟草产业在大力实施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同时,面对的却是烟草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将会受到越来越严厉管制的局面。
(二)影响到我国烟草产业的社会形象
香烟平装之后,健康安全警示将成为香烟包装中的首要因素与主要因素,消费者对于吸烟的危害将会一目了然。
同国外香烟产品平
装化包装相比较,国内香烟产品在包装方面则是随意很多,并且都是回避了内容写真的医学图像或者极度醒目的警告用语,在包装上表现出缺乏足够的健康关怀意识。
在我国政府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烟草控制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的国际法义务,与烟草控制直接相关的国内烟草产业受到了强大的舆论压力与道德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