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金利华电: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XXXX年7月) XXXX-07-2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模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模版一、目的和依据公司为了加强内部信息的及时沟通和报告,规范内部信息的披露流程和内容,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版》。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报告内容重大信息是指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战略调整、并购重组、重要合作等;2. 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误、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3. 公司的市场状况:包括市场竞争态势变化、重要客户关系变动等;4. 公司的法律风险:包括涉及诉讼和仲裁、违法违规行为等;5. 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1. 重大信息的基本情况:包括信息的资料来源、时间、内容等;2. 重大信息的影响:分析该信息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投资者决策的可能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机遇等;3. 重大信息的处理措施:分析公司如何处理、应对该重大信息,以及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四、报告程序1. 发现和评估:各部门和岗位应密切关注和发现与公司经营状况有关的重大信息,并对其进行初步评估和分析。
2. 报告和审批:一旦发现重大信息,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高级管理层收到报告后,应审核并决定是否需要报告给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
3. 内部传达和披露:高级管理层决定需要内部传达的重大信息,应立即通过内部通讯渠道进行传达,并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同时,高级管理层还需根据需要,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报告。
4. 纪要和备案:公司高级管理层应对每一份重大信息报告做出纪要,并进行备案和存档。
五、个人责任和处罚措施1. 各部门和岗位的负责人应负有发现、报告和处理重大信息的责任,在发现重大信息后必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精品模板)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精品模板)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和报告。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应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分)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部门或(分)子公司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时;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或者谈判时;3、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或者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分)公司重大信息事项的进展情况;1、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件做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决议情况;2、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意向书或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3、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4、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
5、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要信息的内部报告流程,提高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效率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部门,在内部报告重要信息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重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业务运营状况的重大变动;2. 公司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动;3. 公司管理体制和人事变更的重大变动;4. 公司重要资产的重大变动;5. 公司在市场上的重大竞争状况变动。
第二章内部报告流程第四条员工在发现或接收到重要信息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在接收到员工的报告后,应根据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重要信息,并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
第六条公司高层管理层在收到部门负责人的报告后,应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
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层根据调研和分析结果,决定是否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开重要信息,并通过公司内部沟通渠道进行传达。
第三章内部报告要求第八条内部报告应包含以下要素:1. 重要信息的事实陈述;2. 重要信息的原因和影响分析;3. 重要信息的处理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九条内部报告应准确、及时,不得隐瞒真相或故意掩盖事实。
第十条内部报告应使用公司内部指定的报告模板,确保报告内容的统一性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内部报告应尽量避免使用行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以便员工能够理解和掌握重要信息的核心内容。
第四章内部报告备份和保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内部报告备份制度,对内部报告的电子和纸质文件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内部报告应根据公司的保密要求,对涉及到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部分进行适当的屏蔽或删除,以免泄露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十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在使用和传递重要信息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外泄重要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二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重大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支持和参考。
本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业务决策、项目进展及风险、财务情况等方面的重大信息。
二、报告流程1. 信息收集:相关人员收集与重大信息相关的数据、分析报告等材料,并汇总为内部报告。
2. 报告准备:相关人员将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和加工处理,确保内部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报告编写:将整理好的重大信息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进行编写,突出重点、层次分明,避免无关紧要的细节。
4. 报告审核:经过编写后的报告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报告传达:报告可以以会议、邮件、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传达,确保相关人员及时了解重大信息。
三、报告内容1. 重大信息简介:清晰明了地概述重大信息的背景、目的、涉及范围等重要信息。
2. 信息分析与评估:对重大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客观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3. 风险和挑战:对重大信息涉及的风险和挑战进行分析和预警,提出应对措施。
4. 可行性研究:对重大信息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提供预测结果和参考意见。
5. 推荐方案:依据分析结果和可行性研究,提出经过权衡比较的推荐方案,并解释原因和依据。
6. 相关数据和图表:在报告中适当加入相关数据和图表,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重大信息。
四、报告的特点和要求1. 简洁明了:报告的内容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避免冗长、累赘的描述。
2. 准确全面: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读者能够全面了解重大信息。
3. 逻辑清晰:报告的内容要有条理、层次分明,确保信息传达的连贯性和逻辑性。
4. 专业可靠:报告的编写要依据专业知识和数据分析,确保报告内容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5. 及时传达:报告应在最短时间内传达给相关人员,确保决策者及时了解重大信息。
五、报告的评估和反馈1. 评估标准:对于每一份内部报告,相关部门应根据报告的准确性、全面性、逻辑性、专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2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一、背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要求,为了加强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沟通,提升整体决策效率和执行力,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重大信息的报告流程和内容要求,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以便他们采取适当的措施。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
四、报告内容要求1. 重大信息定义:明确什么样的信息属于重大信息,例如公司战略调整、关键业务风险、重要合作伙伴关系变动等。
2. 报告对象:明确将重大信息报告给的相关人员,例如董事长、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
3. 报告方式:明确重大信息的报告方式,可以采取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具体方式根据情况确定。
4. 报告时间:明确重大信息的报告时间要求,例如立即报告、每日报告、每周报告等。
5. 报告内容:重大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信息背景:简要介绍导致重大信息产生的原因和背景。
- 影响分析:对重大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 风险评估:对重大信息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处理措施。
- 措施建议:根据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建议,并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 其他补充信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补充信息。
五、报告流程1. 发现重大信息:各部门和岗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重大信息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给相应的负责人。
2. 初步评估:重大信息的负责人应对接收到的重大信息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报告。
3. 形成报告:负责人根据报告内容要求,整理和归纳相关信息,编写重大信息报告。
4. 报告审核:重大信息的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报告传递和反馈:审核通过的重大信息报告应及时传递给目标人员,并对报告进行确认和反馈。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版
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明确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在公司形成顺畅的信息传递及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及其他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人员以及各专业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员负有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重大信息的范围第七条公司、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下列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预报和报告。
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涉及的资金、资产运用、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二、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一)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政策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二)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三)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四)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五)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六)发生重大设备、安全等事故对生产经营或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事项;(七)在某一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或科研项目投入生产后,使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变化的事项;(八)公司净利润或主要经营产品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九)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二)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持股____%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重大信息报告的范围第五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二)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三)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四)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长期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转让或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11、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中,第____项、第____项或第____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余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____%以上;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____%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____万;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____%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____万;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____%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____万;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____%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____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XXX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XX年六月XXX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重大事件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二)公司所属子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属机构)的负责人;(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公司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刊登披露信息,但时间不得早于公司章程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公司可以在公开披露的网站上披露经常性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六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或所属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公司或所属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并拟作出决议的事项。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三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建立的一套制度,用于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内部相关岗位、人员报告,并通过内部沟通渠道传达给相关人员。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内部重大信息的流转和沟通,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避免信息泄漏引发的风险和损失。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与收购、重大财务信息、重大法律诉讼、重大舆情事件等。
实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步骤包括:1.明确重大信息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哪些信息被认定为重大信息,并确定该信息应该报告的岗位和人员。
2.制定内部报告流程:建立重大信息报告的流程和时间安排,明确报告的渠道和方式。
可以采用现有的内部通信工具或系统,如内部邮件、内部网站等。
3.指定报告人员:确定负责报告重大信息的具体人员,他们应该了解重大信息的内容和重要性,并具备相应的沟通和报告能力。
4.建立报告机制和追踪机制:确保报告人员按时、准确地报告重大信息,并跟踪其后续处理情况。
可以通过设立报告的截止时间、报告进度的审查等方式来进行监督。
5.加强信息保密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涉及到敏感信息的传递,需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管理,包括加密传输、权限控制、保密协议等。
6.定期评估与改进:通过定期评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改进。
总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合理、高效地实施该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应对风险能力。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二)内部报告制度1. 目的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内部重大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相关部门和个人汇报,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相应的风险。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和部门。
3. 定义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战略、财务、业务和声誉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并、重组、投资、融资、股权变动、法律诉讼、环境污染等。
4. 报告职责4.1 公司高层领导(例如CEO、董事会主席)有责任及时向董事会、股东和公司内部重要高层领导汇报重大信息。
年度报告制度
年度报告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年度报告制度逐渐成为了企业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工具。
年度报告是企业对外披露的一种重要信息载体,它不仅是企业对外界公开财务信息的途径,也是对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全面总结和展望。
因此,建立健全的年度报告制度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年度报告制度应该具备全面、真实、准确的特点。
全面性意味着年度报告应该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等多个方面的信息,能够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真实性要求年度报告中的信息应当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准确性则要求报告中的数据应当准确无误,能够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
其次,年度报告制度应该具备规范、透明、及时的特点。
规范性意味着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年度报告,确保报告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透明性要求企业应当对外公开年度报告,让社会各界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增加信息透明度。
及时性则要求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时效性。
再次,年度报告制度应该具备独立、可比、连续的特点。
独立性意味着年度报告应当独立编制,不受外部利益干扰,保证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的年度报告应当具有可比性,便于外界对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报告进行比较和分析。
连续性则要求企业应当连续地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体系,方便外界对企业的发展进行长期跟踪和分析。
最后,建立健全的年度报告制度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提升年度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年度报告制度是企业对外披露信息的重要方式,建立健全的年度报告制度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年度报告的全面、真实、准确、规范、透明、及时、独立、可比、连续,提升年度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3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内部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内部报告制度旨在提供一个适当的程序,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及时地传达给公司内部的相关人员,并保证透明度和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职员和相关部门。
三、定义1. 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公司的合并、收购或出售;b. 政府调查或诉讼;c. 重大法律或合规事项;d. 公司的重大产品或服务问题;e. 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f. 公司内部的重大人事变动;g. 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2. 相关人员:指公司内部需要及时了解并处理重大信息的职员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相关人员的具体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报告程序1. 辨认重大信息a. 所有职员应向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报告任何可能构成重大信息的情况;b. 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报告任何他们认为可能构成重大信息的情况;c.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评估并确认是否存在重大信息。
2. 传达重大信息a. 一旦确认存在重大信息,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即时向相关人员传达重大信息;b. 传达方式可以包括会议、电子邮件、内部网站等形式,并应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地传达到相关人员。
3. 确保准确性和透明度a. 传达重大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避免误导和不完整的信息;b. 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重大信息,遵守公司相关的机密性和保密协议;c. 相关人员应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任何可能对重大信息产生影响的问题或情况。
五、监督和追踪公司应建立一个监督和追踪机制,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并评估传达过程中的效果和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六、违反制度的后果对于违反本内部报告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况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终止合同等。
七、其他事项本制度的执行细则由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制定,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更新和调整。
2024年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例一、重大信息的披露标准1. 涉及绝对值特定百分比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任何变更;3. 业绩预告及业绩预测的修正;4.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事项;5. 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澄清;6. 公司面临如下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1) 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3) 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4)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5)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6) 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7) 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8) 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且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9)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10) 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1)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12) 董事长或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或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13)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
7. 公司名称、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变更;8.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9.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10. 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或变动;11. 生产经营情况或生产环境的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的重大变化等);12. 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3.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4.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5.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易及关联交易的报告标准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企业涉及的交易,若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应及时报告: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特定百分比以上,若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则以较高者为准;2.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特定百分比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指定金额;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特定百分比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指定金额;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特定百分比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指定金额;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特定百分比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指定金额。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本
内部报告制度范本
1. 目的
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规范的报告程序,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司内部相关人员。
这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内部的沟通效率和决策质量,并保护公司的利益。
2. 适用范围
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每个部门和员工都有责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
3. 报告内容
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重大变更或事件的详细描述
- 影响公司利益的因素
- 相关各方的联系信息
- 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
- 与报告相关的文件和数据
4. 报告程序
- 员工应尽可能及时地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报告重大信息。
- 部门主管应评估报告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并将报告传达给公司高层管理层。
- 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及时处理报告,并根据需要调整公司的战略和决策。
- 部门主管和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向报告人提供反馈和意见。
5. 报告保密性
所有涉及重大信息的部门和员工应保护报告的机密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6. 违规处理
违反内部报告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公司内部纪律管理的处理。
7. 修订和确认
本制度由公司高层管理层制定,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应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进行确认。
本内部报告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的制度内容和步骤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三)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二、重大信息的范围(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1、公司拟投资项目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2、公司购置、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2、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1、公司债务逾期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
2、公司单笔赔偿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1、公司净利润为负值且亏损金额超过 500 万元。
2、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1、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2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内部信息在公司各管理层及部门之间更加及时、有效的传递,同时加强对公司内部信息的监管,确保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及准确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岗位。
第二章信息报告内容第三条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信息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
第四条定期报告是指公司在某一时间段内业务运转及经营状况的周期性信息报告,通过周报、月报、季报等形式定期形成的总结性报告。
公司定期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经营数据统计报告;2、经营分析报告;3、财务相关报告;4、生产情况报告;5、原材料采购报告;6、设备运行情况报告;7、人力资源报告;8、应收账款报告;第五条即时信息报告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情况的说明性报告,及公司下发的文件、____等____。
公司即时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下发文件;2、采购价格调整报告;3、安全事故报告;第三章职责和要求第六条公司信息报告以各车间、职能部门为单位,按照不同职能划分负责本车间、部门所涉及到的公司内部信息的归集、分析,并形成报告。
各车间、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的义务人和第一责任人第七条信息报告过程中,因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由信息报告义务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公司各车间、职能部门、分公司应指派专人对相关文件、信息进行登记、留存。
第九条公司信息报告采用逐级报送的方法在公司内部传递:1、报告义务人选派专人对指定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形成报告,并负责对该项报告进行审核。
2、报告义务人向主管该部门的公司副总经理或信息报告特定需求职能部门进行报告,报告方式可为书面报告、当面报告及电话报告。
3、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向公司总经理进行信息报告,报告方式可以为办公会报告、书面报告、当面报告及电话报告。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范本(2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板范本标题:重要内部报告制度模板范本摘要:本报告旨在提供一份重要内部报告制度的模板范本,以便确保报告的准确、简洁和一致,提高内部沟通的效率和质量。
1.引言本报告旨在建立一套重要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内部报告的编写和提交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简洁和一致,提高内部沟通的效率和质量。
2.报告编写要求2.1 报告格式要求- 报告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标题、摘要、内容、结论、建议等部分。
- 报告字体应选用简洁明了的字体,字号不小于12号。
- 报告要求排版整齐,段落清晰,避免出现拥挤的段落和文字重叠。
2.2 报告内容要求- 报告内容应围绕重要信息进行描述和分析,确保准确、详实。
- 报告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表达。
- 报告要注意逻辑严密,内容之间的关系清晰可辨。
3.报告编写流程3.1 报告准备- 报告编写人员应事先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包括数据、统计、分析等。
- 报告编写人员应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筛选,确保所选取的信息与报告要求一致。
3.2 报告编写- 根据报告要求,报告编写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将准备好的信息进行编写。
- 报告编写人员应遵循简洁明了、准确的原则,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 报告编写人员应重点关注报告的重要信息和核心内容,避免无关信息的冗余。
3.3 报告审查- 报告编写人员应将编写好的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查。
- 审查人员应对报告的内容、格式、语言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报告满足要求。
- 若发现报告存在问题或错误,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报告提交与归档4.1 报告提交- 编写完成的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确保报告能够按时报送。
- 报告提交人员应事先确认报告的接收方,并将报告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给接收方。
4.2 报告归档- 接收方应对接收到的报告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报告的安全和保密性。
- 归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报告进行分类、编号和储存,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模板范文(二篇)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模板范文(标题)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提高公司内部沟通效率,加强内部信息共享,确保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特制定本内部信息报告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内部信息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方,并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部门的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部门年度计划报告、部门月度工作报告、重点项目进展报告等。
三、报告内容要求(一)报告主题清晰明确,包括报告的名称、报告人、报告对象等基本信息;(二)报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事实或隐瞒真相;(三)报告必须确保数据的可靠性,数据来源必须明确并在报告中注明;(四)报告内容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的描述和重复内容;(五)报告中必须包含主要问题分析、解决方案和行动计划等内容;(六)报告必须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报告格式要求(一)报告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报告模板,确保格式一致性;(二)报告字体、字号及行距必须符合公司通用写作规范;(三)报告中的标题必须简洁明了,段落可适当标号以便阅读;(四)报告中的表格、图表必须清晰可读,必要时需要添加图注或解释;(五)报告必须经过审校,确保语法准确、格式整齐。
五、报告流程(一)报告编写:1. 报告编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时编写报告;2. 报告编写人员使用公司规定的模板,按照报告格式要求编写报告内容;3. 报告编写人员负责确保报告的真实准确性,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核实;4. 报告编写人员对报告进行审校,确保语法准确、格式整齐。
(二)报告提交:1. 报告编写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报告提交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2. 报告必须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并抄送相关人员。
(三)报告审核:1. 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完整;2. 审核人员可以根据需要与编写人员进行沟通,核实报告中的相关信息;3. 审核人员对报告进行评审,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本[公司名称]内部报告制度1. 介绍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地传达和共享,以促进公司内部沟通和决策的有效性。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动态、财务状况、拟议的重大交易、法律诉讼、监管审查等。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管理层,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和员工。
3. 内部报告的类型公司内部报告分为以下几类:3.1 日常报告:包括日常工作进展、项目进度、市场动态等信息,由部门经理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
3.2 重大信息报告:涉及公司业务的重大变化、风险和机会的信息,由相关部门经理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3.3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财务指标、会计政策变化等信息,由财务部门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3.4 安全和合规报告:包括公司安全措施、风险评估、合规问题等信息,由安全和合规部门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4. 报告内容内部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4.1 事件描述:详细说明报告的事件或信息背景。
4.2 影响分析:评估事件或信息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包括财务、市场、声誉等方面。
4.3 措施建议:针对事件或信息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4.4 行动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制定实施行动计划。
5. 报告流程5.1 报告发起:相关人员在发现重大信息或需要报告的事件时,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或指定的报告人提出报告请求。
5.2 报告审核:报告人负责审核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报告提交给上级审阅。
5.3 上级审阅:上级管理人员负责审阅报告,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重要性,并对报告提出意见,如有需要,可以要求补充信息。
5.4 报告汇总:报告人根据上级意见进行修改,并将报告汇总为最终版本。
5.5 报告传达:最终报告将传达给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和其他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的传递和共享。
6. 保密和安全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隐私,所有与报告相关的信息都应保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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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1年7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和/或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为报告人)。
报告人负有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四条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分公司、下属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第六条应报告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免于披露的范围,报告人可以免于履行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务。
第七条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出现、发生以下情形时,相关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予以报告。
1、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2、各子公司召开监事会并作出决议;3、各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4、各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5、公司独立董事的声明、意见及报告;6、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或各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向其他方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技术及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转移等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1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7、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等。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
8、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9、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10、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11、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12、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及相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13、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帐准备;14、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5、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16、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7、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8、以上事项未曾列出,但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判定可能会对公司股票或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19、需要报告的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的标准执行;若需要报告的事项系子公司所发生,则以交易金额乘以持股比例是否达到披露标准作为考虑是否需要报告的依据。
第八条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提供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定及情况介绍等。
报告人应报告的上述信息的具体内容及其他要求按照《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报告人应加强对与信息披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或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与理解,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最新政策要求,以使所报告的信息符合规定。
第三章 信息报告的责任划分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公司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向董事会秘书室报告本制度规定的信息。
未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司的任何部门、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或对已披露的信息做任何解释和/或说明。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为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公司应指定专人为联络人。
若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子公司任职总经理,则该总经理为子公司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和联络人;若公司未有管理人员担任子公司总经理,则由公司指定一人作为子公司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和联络人。
第十二条报告人负责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应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相关文件的准备、草拟工作,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向董事会秘书室报告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向报告人收集信息、制作信息披露文件、对外公开披露信息及与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络。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人负有督促义务,应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报告人履行信息报告职责。
第四章 信息报告的工作流程第十五条报告人应于每年年末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董事会秘书室提交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包括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重大资产的购买或出售计划及其他计划)。
上述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或拟发生变更的,报告人应于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室。
第十六条报告人应至迟于每月的5号向董事会秘书室提供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上个月的经营情况信息(包括生产经营信息、投资信息、融资信息、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人事变动信息及董事会秘书室要求的其他信息)和本月的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报告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的进展情况,在所报告信息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在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一)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意向书或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三)已披露的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四)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五)已披露的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过户;(六)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的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准备本部门(分公司)与拟报告信息相关的文件、资料,并经第一责任人(即本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审阅签字后,由联络人将相关信息及文件、资料通知或送达董事会秘书室。
各部门、分公司的第一责任人应在接到有关文件、资料的当天完成审阅工作并签字,如第一责任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该项职责,则联络人可直接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秘书室报告。
如各部门、分公司的联络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职责,则第一责任人应亲自履行或指定其他人履行该项职责。
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或经公司指定的报告人负责收集、整理、准备本子公司与拟报告信息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及文件、资料通知或送达董事会秘书室。
第十九条报告人向董事会秘书室履行信息报告的通知义务是指将拟报告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同时通知证券事务代表。
报告人向董事会秘书室提供文件资料是指将与所报告信息有关的文件资料送交董事会秘书室的工作人员,并由该工作人员签收。
第二十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有权随时向报告人了解应报告信息的详细情况,报告人应及时、如实地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说明情况,回答有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的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履行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得互相推委。
第五章 保密义务及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报告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报告人未按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应对报告人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前款规定的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一)不向董事会秘书室报告信息和/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二)未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室报告信息和/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三)因故意或过失致使报告的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四)拒绝答复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对相关问题的问询;(五)其他不适当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是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当天(不超过当日的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