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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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一)公司基本属性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本质虽然是资合公司,但由于其封闭性,不对外募集资本,所以带有一定的人合性。

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式公司,带有一定的人合性,其设立方式只能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即发起设立。

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开放式公司,既可以选择发起设立,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

(三)公司资本的募集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因此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或募集两种设立方式,可以选择是否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四)公司的设立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五十人,由于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没有下限要求(理所应当至少有一人)。

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发起人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这是为了方便监管机关监督设立行为,遏制设立欺诈,特别是遏制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实施损害我国民事主体利益的设立欺诈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还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3.有限责任公司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外,只需要认缴,不需要实缴,而股份有限公司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只需要认购足额的股本,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实缴。

4.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式公司,其可能面对社会募集资金,因此,其公司章程也要尽可能详尽,以让认股人了解公司运作模式及利益分配等可能对认股人利益产生影响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载明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2022年电大《公司法》期末复习题

2022年电大《公司法》期末复习题

2022年电大《公司法》期末复习题一.选择题一、公司法单项选择题1.大陆法系国家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把公司分为(D.人合公司、资合公司)2.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制度主要是为了限制(D.股东的投资风险)3.对公司有出资义务的人为(C.发起人)4.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财产基础是(D.公司的资产)5.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的出资形式为(B.劳务)6.在授权资本制的国家,如果注册资本没有发行完毕,公司的实缴(收)资本(A.小于注册资本)7.公司的全部资本由发起人认购,为(A.发起设立)8.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比例(C.5%-10%)9.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出公司(B.某一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10.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与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区别(C.后者能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前者不能)11.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协议的制订者为(D.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12.由甲公司新设分立而成的乙、丙公司是(B.企业法人)13.公司集团与集团公司最根本的区别是(A.前者不具有法人资格,后者具有法人资格)14.设立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C.50万元)15.我国对公司国籍的确定标准是(B.准据地主义)16.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公司对外的代表机关是(A.清算组)17.最早从立法上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国家是(C.德国)18.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转换为公司股票(C.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决定)19.我国公司的设立原则为(D.准则主义与核准主义相结合)20.聘任或者解聘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机构是(A.董事会)21.股份有限公司以溢价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列为(B.资本公积金)22.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的相同点是(A.都为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23.股票是非设权证券的意思是(A.股票是股东权存在的证明)24.有权批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机关是(D.国务院授权的部门)25.下列交易中,不属于关联交易的是(C.一个行业中两家独立公司之间的交易)26.我国《公司法》规定(D.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无须清算)27.我国《公司法》规定,有效举行创立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不得少于股份总数的(C.二分之一)28.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由(B.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9.有限责任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于(A.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30.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每届的任期为(C.不得超过3年)3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的,要求(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2.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累计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C.40%)33.公司清算过程中,公司对外的代表机关是(A.清算组)34.公司合并协议应当由(B.股东会议特别决议通过)3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C.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36.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是(B.公司的全部资产)37.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列为(B.资本公积金)38.公司的全部资本由发起人认购而设立的方式,叫(A.发起设立)39.以下不能成为公司发起人的是(C.未成年人)40.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共同之处在于(C.公司债和公司股份均以有价证券为表现形式)41.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具体是指(D.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42.我国《公司法》规定,用于公司职工集体福利的基金是(D.法定公益金)43.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条件是(C.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4.公司进行普通清算时发现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当(A.终止清算申请破产)45.下列情形中,不违背《公司法》限制性规定的是(A.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46.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每届的任期为(A.3年)47.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法定记载事项的是(D.公司用工制度)48.对国有独资公司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为(D.监事会)49.国有独资公司,需由其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的(D.须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51.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有效召开的条件为(C.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2以上)52.公司集团与集团公司最根本的区别是(A.前者不具有法人资格,后者具有法人资格)5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公司申请预核名称登记的文件并核准后,应发给申请人(C.《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4.公司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的形式,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之间所形成的金钱债务称为(A.公司债)55.公司债与公司一般借贷之债的区别是(B.公司债的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公司一般借贷之债的权人是相对特定的)56.《公司法》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最低比例为(C.10%)57.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不应行使的职权是(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8.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协议的制订者为(B.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59.我国《公司法》对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设立原则是(B.核准主义)60.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新三板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务

新三板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务

新三板挂牌上市实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新三板”),其中的一个条件是该股份公司须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对新三板上市公司主体的要求,意味着拟上市的企业须采取适当手段合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包括两种形式:新设和整体变更。

股份公司的新设就是由股东出资从无到有重新设立一个公司,整体变更不是重新开始,而是由原有限公司演变而来,新公司承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符合条件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与发起设立最大的不同是,募集设立中发起人认购的是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募集,最终募集的资金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这种方式目前在实际操作中遇见的很少。

新三板规则对拟上市企业持续经营时间要求至少2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为了能更快的进入新三板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进行融资,多数企业都是账面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二、整体变更与整体改制1、整体变更整体变更是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和股权结构与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在整体变更情况下,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才可以连续计算。

2、整体改制整体变更为整体改制的一种形式,但整体改制还包括其他形式。

整体改制是原企业的法人资格消失,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资格产生的过程。

它是在解散原企业的基础上,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股份,同时引入新的股东,新老股东共同新设一家股份公司,因此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公司的新设登记。

公司概论复习资料

公司概论复习资料

公司概论复习资料1.公司设立的两种方式及各自的适应性。

P11(1)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全部资本额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具有程序简单和成本较低的优点,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

(2)募集设立方式,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资本,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

募集设立较为复杂,但其在广泛地募集社会巨额资金方面有着发起设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

2.公司债券与股票有哪些不同点P52(1)两者权利不同。

债券是债权凭证,股票是所有权凭证。

(2)两者本质不同。

债券属于公司的负债,不是资本金。

股票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资本。

(3)两者的期限不同。

债券是一种有期投资,而股票是一种无期投资。

3.产权的含义及与所有权的区别。

(产权的概念及含义)P16/17产权是建立在某种所有制基础上的财产所有权以及财产的所有者运用其财产的权利。

产权的含义:(1)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

(2)产权是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

(3)产权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反映财产关系的角度不同,所有权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产权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

(2)外延不同。

所有权是对财产归属作出的权利规定;而产权不仅仅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同时还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更广泛的外延。

4.公司重整的概念与程序。

P59公司重整是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予以整顿,使该公司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重整一般需经过以下四个步骤: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关系人的确定、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重整程序的结束。

5.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须经过哪几项程序?P1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1)订立股东协议。

公司法作业题参考答案

公司法作业题参考答案

《公司法》第1次平时作业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公司: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4、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公司转投资,是公司以其现金、实物、无形资产作为出资而成为另一法律实体的所有者和债权人。

6、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即公司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公司权利能力的范围是指公司有资格享有的权利范围和承担的义务范围。

7、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

8、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指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的法律制度。

9、公司设立,是指设立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前为组建公司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法律主体资格的活动。

10、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股东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每小题1分,共30分)1.公司的营利性也称之为(B)。

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
权量(或制约权量):设集体的价值量为Q,主体对于集体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Si,则把Si×Q定义 为主体对于该集体的权量(或制约权量),即
Qp= Si×Q (1)
权力(或制约权力):设集体在单位时间所释放的价值量为U,主体对于该集体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 Si,则把Kp×U定义为主体对于该集体的权力(或制约权力),即
Up= Si×U (2)
其中,Up= Qp /T,U = Q /T,T为时间。
如果该集体的价值量完全由主体来控制,则主体的决策权数或影响权数为1,这个集体处于绝对的、完全的集 权状态。
行使要求
权力是集体赋予一个人(或少数人)用以能动地支配集体价值资源(包括人、才、物)的能力。显然,一般 情况下,集体赋予一个人支配价值资源的权力,主要是因为集体信任或依赖这个人,其客观目的在于要这个人能 够有效地按照集体的意志,根据集体的利益要求来支配集体所拥有的价值资源,从而为集体的生存和发展服务, 而不是为了使这个人享受某种特权。然而,集体的意志、集体的利益要求通过什么方式来体现呢?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 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 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 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 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股份制企业
企业组织形式
01 简介
03 组织机构 05 特征
目录
02 有限公司 04 筹集资金 06 作用
07 相同不同

成立有限公司流程

成立有限公司流程

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在中国,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流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成立有限公司的流程,帮助您了解并顺利完成公司注册。

首先,成立有限公司的第一步是确定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不能与现有公司重名,也不能包含特定的敏感词汇。

确定好公司名称后,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确保名称符合规定并且可以正式注册。

接下来,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是商业办公地址或者工业用地,需要保证在注册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然后,成立有限公司需要确定公司的股东和出资比例。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有1-50名股东。

确定好股东和出资比例后,需要签署股东会议决议或者股东出资协议,明确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随后,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然后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公章备案。

同时,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

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并开设银行基本户。

最后,成立有限公司还需要进行社保登记、统计登记等相关手续。

申请人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各项登记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一个有限公司就成功注册成立了。

成立有限公司的流程虽然繁琐,但只要按照规定逐步操作,就能够顺利完成注册。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成立有限公司的流程,祝您顺利注册成功!。

股份合作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合作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3、财产条件:无注册资本的最低规定、无首次出资额与出资期限的具体规定、在出资形式上职工可以以资金、实物、技术等入股
4、在设立或变更时需要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企业登记类型:股份合作制,后逐渐废止。湖南省于2008年1月14日废止《湖南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停止股份合作制的登记申请
3、企业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结果,应当由清产核资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企业资产所有者审查同意。
组织机构
1、股份合作制企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必须有代表半数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股东按股权行使表决权。(另:坚持职工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利。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职工股东大会制度,职工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应当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1、设立方式:新设及变更
2、股东人数:2-50人,此外有一人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
3、财产条件:
注册资本:最低3万
首次出资额及出资期限: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出资形式:货币及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4、经理层:股份合作制企业设厂长(经理)。厂长(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董事长兼任。其对董事会负责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某些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及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 定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在公司设立的原则上,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 详细描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和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实行准则设立原则。

但某些特殊行业在申请登记前,须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如证券公司的设立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即核准设立为例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募集设立,实行核准设立制度。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例题: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聘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所以,本题说法错误。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起草的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A.创立大会;中国证监会B.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C.董事会;财政部D.监事会;财政部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几个人一起种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合同

几个人一起种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同书甲方:[姓名]乙方:[姓名]丙方:[姓名]丁方:[姓名]鉴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以下统称“各方”)均有意愿共同投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公司名称及住所公司名称暂定为“[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住所为[详细地址]。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各方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甲方出资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占公司股份的[百分比]%;乙方出资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占公司股份的[百分比]%;丙方出资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占公司股份的[百分比]%;丁方出资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占公司股份的[百分比]%。

第四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人数]人,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六条利润分配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每年度结束后,公司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利润分配。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各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丁方(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
(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

(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二、公司的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四、股权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限制外,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一般的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但是在法律特别规定下,股权转让也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五、组织机构
(1)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但其并非是必设机构。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为必设机构。

六、股权证明形式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7⼤流程、11个步骤制定企业改制⽅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清产核资等。

就需要了解这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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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流程第⼀、制定企业改制⽅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全⾯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全⾯核对查实。

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

从⽽进⼀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产权界定。

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为。

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

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

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

其程序包括申请⽴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个步骤。

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

第五、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

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

⼯商⾏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的⽇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的⽇期。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在公司内部,股东拥有公司的股权,可以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并参与公司的决策。

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可换股债券和公司股票期权。

每种形式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作用,下面将逐一介绍。

普通股是最常见的股权形式,持有普通股的股东享有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司的盈利分享股息或获得资本利得。

普通股一般没有固定的股息,而是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来分配。

同时,普通股股东也享有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包括选举董事会成员和审批重大事项等。

优先股是一种具有特殊优先权的股权形式,持有优先股的股东在公司分红时享有优先分红权,即在公司盈利后,优先分红给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才能分享剩余的利润。

优先股一般有固定的股息,并且具有较高的股息率,但权利限制比较多,例如无表决权、不能参与公司管理等。

可换股债券是一种混合债券,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点,发行可换股债券的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权形式。

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在转换为股票后,即成为公司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这种形式带来了融资灵活性,既可以满足债务融资需求,又能为公司引入股东。

公司股票期权是一种员工激励计划,公司向员工授予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使员工参与公司的成长和利润分享。

员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并在未来按市价出售获取收益。

公司股票期权可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

综上所述,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可换股债券和公司股票期权,每种形式都有各自的优势和适用场景,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股权形式,实现融资、激励员工和管理公司的目标。

不同形式的股权设置也反映了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的不同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24讲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24讲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 1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 2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提示】发起设立,有且仅有发起人;募集设立,有发起人,也有认股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提示 1 】此处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约束的是发起人,并不是对股份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

【提示 2 】要求的是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不要求为中国公民。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 1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 2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

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 1 )发起设立: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 )募集设立:发起人制定→创立大会通过(出席会议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是什么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募集设立:
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一)发起设立
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其实,募集设立和发起设立都是大家在设立公司的时候经常会选用的。选择哪种方法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是取决于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在资金周转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当然也能选择募集设立,但募集设立在发行股票的时候就比较局限性了,相对来说,发起设立要更加灵活一些。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特征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股东出资答: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一种使用权。

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

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

股东组织形式

股东组织形式

股东组织形式
股东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市面上大多数的公司类型,由股东投资设立,承担有限责任,注册资本除行业特殊规定外并无特殊要求。

股东数量为50人以下,分为自然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等形式。

此外还有中外合资和外商企业法人独资等形式。

2. 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有限公司的一种,要求股东为2人以上200以下,发起人和其他股东成员必须有一半以上就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是有相应住所,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3. 合伙型:由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复杂、不稳定,但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广泛且分散,有利于风险控制和降低创业成本。

4. 有限合伙型: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股权结构较为复杂、不稳定,但优点是能够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来扩大经营规模及降低经营成本等。

5. 契约型:以书面合同为基础而形成的公司组织形式,包括信托型和代理型两种方式。

信托型的特点是具有法律约束力且相对稳定;代理型的特点是灵活方便、易于操作且成本低廉等。

选择何种股东组织形式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公司的业务特点、股东的背景和资源、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如有需要,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或财务顾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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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性公司,其资本来源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全部资本由发起人缴纳,二是由发起人缴纳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募集而来。

相应的就产生了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以这种方式设立公司的特点是: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公司简便,只要发起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

但是,由于摹仿设立涉及到发起人以外的人,所以,法律对摹仿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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