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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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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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前言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数十年,随着感染者和临床病人的不断增加、感染人群的变化,艾滋病检测工作量逐渐加大,对监测和检测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承担艾滋病检测的实验室已遍及全国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军队等各个系统。

为了尽早发现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早提供咨询、治疗,同时为适应基层艾滋病检测工作需求,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四免一关怀”等国家艾滋病防治重要方针政策和十三五防治工作重点,在广泛征求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艾滋病专家及省级专家的参与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使其既能满足目前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又能体现检测技术的发展。

本次《规范》修订工作立足于我国目前检测状况,结合发达国家使用的指南,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增补和完善:(1)完善了不同的检测策略,并将其整合为独立的一章;(2)增加了HIV-1新发感染检测一章;(3)新增补充试验概念,其内容包括抗体确证试验(WB,RIBA/LIA等)和核酸试验(定性和定量试验);(4)增加了第4代试剂(抗原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的检测流程;(5)增加核酸检测流程;(6)完善了检测报告。

将抗体筛查和复检报告整合为 HIV抗体筛查检测报告,增加HIV-1核酸检测报告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报告,取消了流行病检测HIV抗体检测报告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和阳性人数统计报表、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和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7)取消实验室生物安全一章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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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前言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数十年,随着感染者和临床病人的不断增加、感染人群的变化,艾滋病检测工作量逐渐加大,对监测和检测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承担艾滋病检测的实验室已遍及全国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军队等各个系统。

为了尽早发现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早提供咨询、治疗,同时为适应基层艾滋病检测工作需求,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四免一关怀”等国家艾滋病防治重要方针政策和十三五防治工作重点,在广泛征求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艾滋病专家及省级专家的参与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使其既能满足目前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又能体现检测技术的发展。

本次《规范》修订工作立足于我国目前检测状况,结合发达国家使用的指南,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增补和完善:(1)完善了不同的检测策略,并将其整合为独立的一章;(2)增加了HIV-1新发感染检测一章;(3)新增了补充试验概念,其内容包括抗体确证试验(WB,RIBA/LIA等)和核酸试验(定性和定量试验);(4)增加了第4代试剂(抗原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的检测流程;(5)增加了核酸检测流程;(6)完善了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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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2015年 修订版》简介
肖瑶
性艾中心参比实验室 xiaoyao@
章节
1. 样品采集和处理 2. HIV抗体检测 3. HIV-1新发感染检测 4. HIV-1抗原检测 5. HIV 核酸检测 6. 艾滋病病毒感染实验室检测策略 7. HIV-1基因型耐药检测 8. CD4+和CD8+T淋巴细胞检测 9. HIV-1的分离培养 10. 附表1-7
不区分抗原抗体的检测试剂
有反应 抗体检测*
无反应
均有反应 一有反应,一无反应
均无反应
补充试验
HIV-1核酸试验 或P24抗原试验 或2-4周后随访
报告HIV抗体阴性 P24抗原阴性
图3 使用不区分抗原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的筛查检测流程
*抗体检测:双份或双孔检测
区分抗原抗体检测试剂
抗体有反应 抗原有反应
HIV核酸定性与定量、基因型检测和HIV-1分离培养。
尿液和口腔黏膜渗出液
尿液:推荐使用专用采尿管,保持尿液稳定。尿液样品可采集随机 尿,女性经期应取中段尿。 口腔黏膜渗出液:使用试剂盒提供的容器收集样品。存放时间和是 否冻存以试剂盒说明书为准。口腔黏膜渗出液应采集口腔渗出液,不 是唾液。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7)取消实验室生物安全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管 理两个章节。 附表的检测报告仅供使用实验室参考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样品种类及相应的用途 全血、血清、血浆、唾液、尿液以及干血斑样品可用于HIV抗体
检测。 血、血清、血浆可用于HIV抗原检测。 抗凝全血可用于CD4+和CD8+T淋巴细胞测定。 血浆、DBS 可用于HIV-1病毒载量、基因型、耐药检测 淋巴细胞富集液、外周血单核淋巴细胞(PBMC)及全血可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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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艾滋病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病毒性感染,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极大的危害。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艾滋病传播,提高艾滋病检测技术水平,本文档旨在提供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以便各地开展规范的艾滋病检测工作。

本规范旨在明确艾滋病检测技术的要求、方法和结果判断原则,提高检测质量,为防治艾滋病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液中心等开展艾滋病检测的相关单位。

检测前要求:开展艾滋病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包括合格的人员、设备、实验室设施等。

检测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艾滋病检测技术和相关政策法规。

检测中要求:艾滋病检测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使用经国家认证的试剂和仪器。

检测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质控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保护受检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检测后要求:检测结束后,应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受检者,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转介服务。

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艾滋病疫情信息。

血清学检测:常用方法包括HIV抗体筛查试验和确认试验。

抗体筛查试验包括ELISA、化学发光或免疫荧光等方法;确认试验常用免疫印迹法。

病毒载量检测:用于监测HIV病毒在体内的复制情况,常用方法有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和核酸序列依赖性扩增(NASBA)等。

细胞学检测:通过观察淋巴细胞亚群和细胞因子水平,评估患者的免疫状态。

常用方法包括流式细胞术、免疫细胞化学染色等。

病理学检测:通过活检或尸检观察艾滋病患者的组织病理学变化,对疾病诊断、病情监测和预后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血清学检测: HIV抗体筛查试验阳性,需进行确认试验。

确认试验阳性者即可判定为HIV感染。

病毒载量检测:病毒载量高于正常范围即可判定为HIV感染。

细胞学检测:根据淋巴细胞亚群和细胞因子水平,评估患者的免疫状态。

细胞计数低于正常范围可能提示病情加重或治疗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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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附表的检测报告仅供使用实验室参考。
本《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下发至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及有关单位。本《规范》将为国家、相关部委下发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各项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具体指导艾滋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规范》编写工作联系人:肖瑶。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终止《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
本《规范》解释权属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致谢:感谢盖茨基金会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给予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第一章
1
本章规定了用于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的全血、血清、血浆、细胞、口腔黏膜渗出液、尿液以及滤纸干血斑(DBS)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适用于HIV抗体、抗原、核酸、基因亚型、耐药检测、CD4+和CD8+T淋巴细胞数测定及HIV分离培养。
4.4
4.4.1全血、血浆的运送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参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5号令,2006年2月1日执行)。
4.4.2 血液样品运送时应采用三层容器对样品进行包装,随样品应附有与样品唯一性编码相对应的送检单。送检单应标明受检者姓名、样品种类等信息,并应放置在第二层和第三层容器之间。
4.1.4口腔黏膜渗出液样本应采集口腔渗出液,不是唾液。
4.1.5 尿液样本准备好带有唯一编码的采尿管,并保留唯一编码。
4.1.6 应使用专门的样品记录本或登记表记录样品,同时录入电脑保存。
4.2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4.2.1 血液
4.2.1.1 抗凝全血:消毒局部皮肤,用加有抗凝剂(EDTA钠盐或钾盐、枸橼酸钠、肝素钠)的真空采血管抽取适量静脉血,或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静脉血,转移至加有抗凝剂的试管中,轻轻颠倒混匀6~8次,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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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第一章样品的采集和处理1 范围本章规定了用于艾滋病病毒(HIV)检测的血清、血浆和全血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适用于HIV抗体检测、抗原检测、核酸检测、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和HIV分离培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uidelines for Using HIV Testing Technologies in Surveillance WHO/CDS/CSR/EDC/2001.16 UNAIDS/01.22E ISBN 9713-92-063-7.3 操作步骤3.1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艾滋病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

唾液或尿液有时也可作为测试样品。

常用的血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如下:3.1.1 血清样品采集和处理3.1.1.1 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2h,待血液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3.1.1.2 如用滤纸片采样,则手指或耳垂局部严格按常规进行消毒,在刺破皮肤后,迅速把滤纸片沾上,切勿让血液滴落在其它物体表面造成污染。

采血后要待血样干燥后再包装送检。

3.1.2 抗凝血样品采集和处理3.1.2.1 用加有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或一次性注射器抽取静脉血,转移至加有抗凝剂的试管),反复轻摇,分离血浆和血细胞备用。

3.1.2.2 应根据实验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如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可选用K3EDTA或肝素或枸橼酸钠,HIV病毒分离、核酸定性/定量检测可选用K3EDTA或枸橼酸钠。

3.1.2.3 用于核酸定性检测时,采集的抗凝全血应在48h内分离PBMC和血浆,否则应在2448h内分离血浆和血细胞。

病毒载量测定不同方法对样品的要求见第四章4.1中表2;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样品采集要求见第五章4.1。

3.1.3 采集样品注意事项3.1.3.1 采集样品原则上应按临床采血技术规范操作(试剂盒说明书有特殊要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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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前言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数十年,随着感染者和临床病人的不断增加、感染人群的变化,艾滋病检测工作量逐渐加大,对监测和检测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承担艾滋病检测的实验室已遍及全国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军队等各个系统。

为了尽早发现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早提供咨询、治疗,同时为适应基层艾滋病检测工作需求,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四免一关怀”等国家艾滋病防治重要方针政策和十三五防治工作重点,在广泛征求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艾滋病专家及省级专家的参与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使其既能满足目前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又能体现检测技术的发展。

本次《规范》修订工作立足于我国目前检测状况,结合发达国家使用的指南,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增补和完善:(1)完善了不同的检测策略,并将其整合为独立的一章;(2)增加了HIV-1新发感染检测一章;(3)新增补充试验概念,其内容包括抗体确证试验(WB,RIBA/LIA等)和核酸试验(定性和定量试验);(4)增加了第4代试剂(抗原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的检测流程;(5)增加核酸检测流程;(6)完善了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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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前言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数十年,随着感染者和临床病人的不断增加、感染人群的变化,艾滋病检测工作量逐渐加大,对监测和检测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承担艾滋病检测的实验室已遍及全国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军队等各个系统。

为了尽早发现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早提供咨询、治疗,同时为适应基层艾滋病检测工作需求,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四免一关怀”等国家艾滋病防治重要方针政策和十三五防治工作重点,在广泛征求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艾滋病专家及省级专家的参与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使其既能满足目前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又能体现检测技术的发展。

本次《规范》修订工作立足于我国目前检测状况,结合发达国家使用的指南,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增补和完善:(1)完善了不同的检测策略,并将其整合为独立的一章;(2)增加了HIV-1新发感染检测一章;(3)新增了补充试验概念,其内容包括抗体确证试验(WB,RIBA/LIA等)和核酸试验(定性和定量试验);(4)增加了第4代试剂(抗原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的检测流程;(5)增加了核酸检测流程;(6)完善了检测报告。

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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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实验:______
初筛结论
CONCLUTION
检测者
OPERATOR
全血□ 血浆□ 血清□ 唾液□ 尿□ 其它:_____
年龄 AGE 民族
ETHNICS
编号: NO.: 送检日期
DATE
送检人群
POPULATION
性别
GENDER
婚姻状况
MARRIAGE
□□□□□□□□□□□□□□□□□□
年月日
对样品进行初筛检测,
▪ 对呈阴性反应的样品,可出具HIV抗
体阴性(-)报告;对呈阳性反应的 样品,需要进一步做复检试验和确证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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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程序
复检试验
▪ 对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应使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
种不同原理(或厂家)的试剂,或另外两种不同原理 或不同厂家的试剂进行复检试验。
▪ 如果初筛检测使用抗原抗体联合试剂,则复检必须包
现住址
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门牌号)
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 户籍地址
村__________(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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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快速检测(RT)及其它检测试验
▪ 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是HIV血清抗体检测的一种简便方法。
将HIV抗原致敏明胶颗粒作为载体,与待检样品作用。当待检样 品含有HIV抗体时,明胶颗粒与抗体发生凝集反应,根据凝集情 况判读结果。PA试剂有两种:同时检测HIV-1和HIV-2抗体以及分 别检测HIV-1和HIV-2抗体。有效试验必须有阴性和阳性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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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编写工作联系人:肖瑶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终止《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标准(2021年版)》。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全部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
本《标准》解释权属于中国疾病预防操纵中心。
第一章样品的采集和处理……………………………………………………………………………1
5.5 结果汇报和解释………………………………………………………………………20
4.4.2.5运送样品必须有记录。
4.4.2.6特别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样品,但必须按三层包装,将样品管包扎好,严禁使用玻璃容器。
4.5样品的接收
4.5.1样品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性材料能力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穿戴防护衣、戴口罩、防护眼镜的工作人员在生物平安柜中翻开,用后的包裹应及时进行消毒。
4.4.2.1 第一层容器:直接装样品,应防渗漏。样品应置于带盖的试管内,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标明样品的唯一性编码或受检者姓名、种类和采集时间。在试管的周围应垫有缓冲吸水材料,以免碰碎。
4.4.2.2 第二层容器:容纳并爱护第一层容器,可以装假设干个第一层容器。要求不易破碎、带盖、防渗漏、容器的材料要易于消毒处理。
4.1.3 采血前,先对装有样品的离心管或滤纸进行标记,核对后编码。要将标签贴在试管的侧面,最好使用预先印制好的、特意用于冷冻储存的耐低温标签。
4.1.4 应使用特意的样品记录本或登记表记录样品,同时录入电脑保存。
4.2 采集和处理样品
4.2.1 血液
4.2.1.1 抗凝全血:消毒局部皮肤,用加有抗凝剂〔EDTA钠盐或钾盐、枸橼酸钠、肝素钠〕的真空采血管抽取适量静脉血,或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静脉血,转移至加有抗凝剂的试管中,轻轻颠倒混匀6~8次,备用。

精选18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要点

精选18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要点

复检试验:对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筛查试剂重复检测。如两种试剂复测均呈阴性反应,则报告HIV抗体阴性;如均呈阳性反应,或一阴一阳,需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 对筛查阴性和阳性者,均需做好检测后咨询。
(6)HIV抗体确认试验结果报告确认试验由确认实验室根据检测结果出具“HIV抗体确认检测报告单”(附表3),报告HIV抗体阳性(+)、HIV抗体阴性(-)及HIV抗体不确定(±)。符合HIV-1抗体阳性判断标准,报告“HIV-1抗体阳性(+)”,并按规定做好检测后咨询、保密和疫情报告工作。符合HIV抗体阴性判断标准,报告“HIV抗体阴性(-)”。如果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注射毒品等,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情况,为排除因“窗口期”而出现的假阴性结果,建议高危行为后3个月时再做抗体检测。也可进行HIV-1 P24抗原或HIV核酸检测,作为辅助诊断。
省艾滋病确认中心实验室难以确认的样品,送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确认。同一受检对象的样品在不同实验室得到不一致的确认结果时,由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和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审评及技术指导专家组予以仲裁。
3.HIV P24抗原的检测
规定了P24抗原的检测方法、适用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1)适用范围:HIV-1抗体不确定或窗口期的辅助诊断。HIV-1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婴儿早期的辅助鉴别诊断。第四代HIV-1抗原/抗体ELISA试剂检测呈阳性反应,但HIV-1抗体确认阴性者的辅助诊断。监测病程进展和抗病毒治疗效果。
(2)HIV抗体检测实验室应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1997年版)》中对检测实验室人员、建筑设施和设备等条件的要求。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对II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的各项要求。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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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National Guideline for Detection of HIV/AIDS(2015年修订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一五年十二月前言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数十年,随着感染者和临床病人的不断增加、感染人群的变化,艾滋病检测工作量逐渐加大,对监测和检测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承担艾滋病检测的实验室已遍及全国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军队等各个系统。

为了尽早发现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早提供咨询、治疗,同时为适应基层艾滋病检测工作需求,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四免一关怀”等国家艾滋病防治重要方针政策和十三五防治工作重点,在广泛征求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艾滋病专家及省级专家的参与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使其既能满足目前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又能体现检测技术的发展。

本次《规范》修订工作立足于我国目前检测状况,结合发达国家使用的指南,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增补和完善:(1)完善了不同的检测策略,并将其整合为独立的一章;(2)增加了HIV-1新发感染检测一章;(3)新增补充试验概念,其内容包括抗体确证试验(WB,RIBA/LIA等)和核酸试验(定性和定量试验);(4)增加了第4代试剂(抗原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的检测流程;(5)增加核酸检测流程;(6)完善了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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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生物安全篇)第八章实验室生物安全1 范围本章规定了艾滋病实验室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

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艾滋病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4年5月31日颁布,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Guidelines for the Safe Transport of Infectious Substances and Diagnostic Specimens.WHO 1997.《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11-15发布,2003-04-01起实施。

3 HIV的生物危害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属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4 HIV相关检测的生物安全级别4.1 HIV抗体检测(包括筛查和确证实验)、抗原检测和相关的免疫学检测应在符合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进行。

4.2 HIV分离培养、浓缩、中和试验、细胞培养及研究工作及其它需要应用活病毒的研究工作,应在Ⅲ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中进行。

4.3 HIV核酸提取和检测均应在符合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进行。

4.4 HIV病毒株应保存在符合Ⅲ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要求的艾滋病实验室;HIV阳性样品,包括全血、血清、血桨和其他组织(液)、核酸提取物应保存在符合BSL-2要求的艾滋病实验室。

5 生物安全保证措施5.1 建立安全制度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负责制定全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2-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2-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一章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样品种类及相应的用途(一)
HIV抗体检测的样品包括:
• 全血、血清、血浆 • 唾液、尿液 • DBS样品
样品种类及相应的用途(二)
• 抗凝全血可用于CD4+和CD8+T淋巴细胞测定。 • 血浆可用于HIV-1病毒载量、基因型及耐药检测。
DBS样品可用于HIV-1基因型及耐药检测。 • 全血、血浆、淋巴细胞富集液、外周血淋巴细胞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2009年修订版 )
2009年修订版
与2019年版比较: • 本次主要对以下 6 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
增补和完善。
修订版(一)
① 在样品的采集和处理中,增加了滤纸干血 斑样品(DBS)的采集和处理,用于 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样品、尿液和 唾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确证试验(二)
⑤ HIV抗体确证试验结果的判定 ⑥ HIV抗体确证试验结果报告 ⑦ 发出确证报告的同时要做好检测后咨询。 ⑧ HIV抗体确证报告的反馈和上报 ⑨ 疑难样本的仲裁
HIV抗体确证试验结果的判定
• HIV-1抗体阳性 • HIV-2抗体阳性 • HIV抗体不确定 • HIV抗体阴性
HIV抗体确证试验结果报告(一)
(PBMC)及DBS样品可用于HIV核酸的定性检 测。 • PBMC、全血、淋巴细胞富集液等可用于HIV-1 分离培养。斑 • 尿液和唾液
采集和处理样品(二)
• 血液:抗凝全血、末梢全血、血浆、血清、 淋巴细胞富集液、PBMC
• 注意:根据检测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如
复检试验
• 如果抗原抗体联合试剂检测呈阳性反应, 而抗体试剂检测为阴性反应,则应考虑进 行 HIV-1 p24抗原或核酸检测,必要时进 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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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三年五月第二版《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修改说明 艾滋病检测工作具有严格的科学性和政策性。

为了加强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每一例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有效地发现感染者和上报疫情,1997年9月卫生部对1990年发布的《全国HIV检测管理规范(试行)》修改补充后,颁布了第一版《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实施五年多来,在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申报、验收和审批,HIV抗体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质量管理,检测结果的判定、报告和反馈,实验室安全以及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保密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经近20年,流行形势日趋严峻,据估计截至2002年底HIV感染者已逾百万,随着感染者数量的不断增加和临床病人的日益增多,检测工作的量也在不断加大,各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也由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逐渐遍及医院、血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妇幼、军队等各个系统。

因此,早期制定的“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各个系统对艾滋病检测工作的需求。

此外,近年来,检测技术和方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对于保障血液安全和缩短窗口期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仅靠单纯的血清学检测方法已经不能满足需求。

为了更好的指导全国的艾滋病检测工作,不断提高检测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丰富有关的检测技术内容,制定更加完善的可满足各个系统需求的检测工作规范。

2001年由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审评专家委员会组织对第一版《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进行修改、补充工作。

经初步修改后,于2001年11月召开的“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年会”上各确认实验室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对修改稿进行了讨论,与会者提议,考虑到检测技术和方法的快速发展和卫生部的职能下放等因素,为便于检测工作的管理、及时增加和补充新的技术内容,建议将原“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修订为“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下称“规范”),使艾滋病检测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文件能够更加准确地为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提供服务。

这个建议当即得到卫生部参会领导的认可。

 “办法”和“规范”的制定工作历时二年余。

为了适应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尽量满足各级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管理和技术需求,同时紧跟国际检测技术和策略的发展与更新,专家组起草的“办法”和“规范”修改稿反复多次征求了各方面专家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第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参考国际标准和有关的新进展,并于2002年12月“艾滋病检测工作年会”上再次讨论了“办法”和“规范”,特别对其可操作性进行了仔细讨论。

会后由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将“办法”和“规范”发至各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再次征求了意见。

此外,本次修改的“办法”和“规范”还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草案(ISO/DIS15189和15190),使其与国际检测技术和策略紧密接轨。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布。

该“规范(试行)”适用于全国所有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

“规范”共分为7章,内容包括:样品的采集和处理,HIV抗体、抗原检测,HIV核酸检测,HIV实验室安全防护,艾滋病实验室质量管理,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质量考评办法,HIV诊断试剂临床评估方案 ,以及附录1(HIV RNA测定)。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在征求各省卫生厅意见后由卫生部颁发,“办法”颁发之前,“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没有涉及到的有关检测工作管理部分的内容仍然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1997年版)”执行。

 目录第一章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1)一、样品的采集 (1)二、样品的保存 (1)三、样品的运送 (1)四、样品的接收 (2)第二章 HIV抗体、抗原检测 (2)一、HIV抗体检测 (2)二、HIV-1 P24抗原检测 (8)第三章 HIV核酸检测 (8)一、实验室条件 (8)二、方法和试剂 (10)三、检测程序 (10)四、结果判定和报告 (11)五、实验室管理 (11)第四章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安全防护 (12)一、建立安全制度 (12)二、人员管理和培训 (13)三、安全保障措施 (13)四、实验室事故处理 (14)第五章艾滋病实验室质量管理 (15)一、质量保证(QA ) (15)二、质量控制(QC) (18)三、质量评价(EQA) (21)第六章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质量考评办法 (22)一、考评目的 (22)二、考评对象及组织单位 (23)三、考评内容和方式 (23)四、考评工作程序 (23)五、考评结果的判定 (24)六、考评结果的处理 (24)第七章 HIV诊断试剂临床评估方案 (25)一、评估的目的 (25)二、评估组织及参加单位 (25)三、评估程序 (26)四、评估结果的分析及统计处理 (27)五、评估结果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 (27)附表1 HIV抗体筛查报告 (28)附表2 HIV抗体筛查阳性送检单 (29)附表3 HIV抗体检测确认报告 (30)附表4 HIV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 (31)附表5 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32)附表6 职业暴露后预防HIV感染的评价和处理程序 (35)附录1 HIV RNA测定 (37)第一章样品的采集和处理一、样品的采集艾滋病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

唾液或尿液有时也可作为测试样品。

常用样品的采集方法如下:(一)血清样品采集:用注射器抽出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2小时,待血液凝固和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pm离心15分钟,吸出血清备用。

(二)抗凝血样品采集:用加有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或用消毒注射器抽取静脉血,转移至加有抗凝剂的试管,反复轻摇,分离血浆和血细胞备用。

应根据实验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EDTA、肝素、枸橼酸钠等),如需进行病毒RNA测定,应在4-8小时以内分离血浆。

(三)采样注意事项1、采集样品应按临床采血技术规范及试剂盒说明书要求进行。

2、采集标本时应注意安全,直接接触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血液和体液的操作应戴双层手套。

建议采用真空采血管及蝶形针具,以免直接接触血液。

二、样品的保存(一)用于抗体检测的血清或血浆样品应存放于-20℃以下,短期(1周)内进行检测的样品可存放于2-8℃。

(二)用于抗原和核酸检测的血浆和血细胞样品应冻存于-20℃以下,进行病毒 RNA 检测的样品如长期(3个月以上)保存应置于-80℃。

三、样品的运送(一)实验室间传递的样品应为血清或血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运送全血。

样品应置于带盖的试管内,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标明样品的编号或受检者姓名、种类和采集时间。

随样品应附有送检单,送检单应与标本分开,不能混放。

(二)将试管放入专用带盖的容器内,容器的材料要易于消毒处理。

在试管的周围应垫有缓冲吸水材料,以免碰碎。

如果路程较远或气候炎热,应在2-8℃条件下运送。

用于抗体检测的样品可在短期内(≤48小时)室温递送。

每一包装的体积不得超过50ml。

运送感染性材料必须有记录。

(三)特殊情况下如需对个别样品进行复测,可以用特快专递形式投寄,但必须将盛样品的试管包扎好,避免使用玻璃容器,以保证不会破碎和溢漏。

四、样品的接收(一)含有感染性样品的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源设备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打开,用后的包裹应进行消毒。

(二)核对标本与送检单,检查样品管有无破损和溢漏。

如发现溢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样品移出、对样品管和盛器消毒,同时还要报告有关领导和专家。

(三)检查样品的状况,记录有无严重溶血、微生物污染、血脂过多以及黄疸等情况。

(四)因特殊临床治疗导致自发荧光的样品不可用于荧光方法测试。

第二章 HIV抗体、抗原检测一、 HIV抗体检测 (一)检测试剂1、筛查试剂必须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批批检合格、临床评估质量优良、在有效期内的试剂。

目前常用的筛查试剂有酶联免疫、颗粒凝集和其它快速诊断试剂。

采供血机构进行血液筛查应采用HIV-1/2混合型酶联免疫试剂。

自采自供血的单位必须进行HIV抗体检测,在尚未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偏远地区可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在规定的场所用快速试剂进行血液筛查。

2、确认试剂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

确认试剂包括免疫印迹试剂、条带免疫试剂及免疫荧光试验试剂。

目前以免疫印迹试剂最为常用。

(二)检测要点1、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操作,不得擅自更改。

2、注意防止交叉污染。

3、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

(三)检测程序及流程图1、筛查试验标本验收合格后,用筛查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应,报告HIV抗体阴性;对呈阳性反应的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

2、重复检测对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标本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试剂重复检测。

如两种试剂复测均呈阴性反应,则报告HIV抗体阴性;如均呈阳性反应,或一阴一阳,需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

应尽可能将重新采集的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标本一并送检。

3、筛查试验的流程图(四)HIV抗体确认试验1、常用的确认实验方法是免疫印迹法(WB)。

2、免疫印迹试剂有HIV-1/2混合型和单一型。

一般先用HIV-1/2混合型试剂进行检测,如果呈阴性反应,则报告HIV抗体阴性,如果呈阳性反应,则报告HIV-1抗体阳性,如果不满足阳性标准,则判为HIV抗体不确定。

如果出现HIV-2型的特异性指示条带,还需要用HIV-2型免疫印迹试剂再做单一的HIV-2型抗体确认试验,呈阴性反应,报告HIV-2抗体阴性;呈阳性反应的则报告HIV-2抗体血清学阳性。

如需要进行鉴别,还应进行核酸序列分析。

3、HIV抗体确认试验流程图(五)确认试验结果的判定:使用免疫印迹法(WB)确认时我国的判定标准为:1、HIV-1抗体阳性(+)至少有二条env带(gp41和gp160/gp120)出现,或至少一条env带和p24带同时出现。

2、HIV-2抗体血清学阳性(+)同时符合以下二条标准可判为HIV-2抗体血清学阳性:(1)符合WHO阳性判定标准,即出现至少二条env带(gp36和gp140/ gp105);(2)符合试剂盒提供的阳性判定标准。

3、HIV抗体阴性(-)无HIV抗体特异带出现。

4、HIV抗体不确定(±):出现HIV抗体特异带,但不足以判定阳性。

注:① HIV-1抗体特异带包括:env带:gp160/gp120、gp41; gag带:p55、p24、p17(或p18);pol带:p66(或p65)、p51、p31。

② HIV-2抗体特异条带包括:env带:gp140/gp105、gp36;gag带:p56、p26、p16;pol带:p68、p53、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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